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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热方案集合

最新供热方案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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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启动荆门市国有企业(含在荆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但不包括在荆中央、省属金融、保险和通讯服务类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费用。20xx年底前解决在荆中央、省属和市属国有企业所建市政设施、社区和城市管理、医疗机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依法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接收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好接收工作。国有企业是移交责任主体,负责做好移交工作。

(二)分类指导,稳妥推进。针对不同地方、不同企业、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处理,采取分离移交、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多方筹资,合理分担。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根据企业管理关系及历史沿革等,由中央、省、市和县(市、区)财政分别给予适当补助。

(四)以人为本,确保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利益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把握企业减负、职工满意、政府支持的关系,确保职工利益不减、服务水平不降,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分离移交范围及措施

分离移交范围为市域内中央、省、市和县(市、区)属国有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国有企业所建市政设施、社区和城市管理、医疗机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等社会职能。

(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1.交接程序。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程序,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承接单位(机构),并组织协调移交工作。移交企业和承接单位(机构)按政府制定的标准进行维修改造费用测算,确定交接双方的成本费用和责任,签订移交协议,成建制分离移交给所在地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等专业机构。

2.接收单位。为防止出现接收方在取得分离移交费用后“弃管”等短期行为发生,原则上移交给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公益性企业。荆门城区范围内的在荆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供水、供电、供热职能分别移交给荆门市供水总公司、荆门供电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物业管理移交给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选定的有关单位或国有物业管理公司;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探索市场化选聘物业机构管理。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范围内国有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移交给当地的供电、供水、供热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

3.费用筹措。全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造费用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按照国有企业层级管理原则,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在荆央企及中央下放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按《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xx〕3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荆省属及省下放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按省政府分离移交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市属和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的筹措,以企业支付为主,按照隶属关系,市和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属企业补助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4.设施改造。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管线、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且不低于所在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作为分离移交工作的基本标准,确保分离移交后设备、管线、设施的正常运行,分户设表、按户收费,实行社会化管理。

5.人员安置。“三供一业”移交涉及的从业人员,由移交和接收双方协商,按有关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6.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国有企业所办市政公共设施、社区和城市管理移交。

1.移交方式。将企业所建市政公共设施、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和城市管理职能成建制移交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接收单位。荆门城区范围内的在荆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市政公共设施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后,无偿划转给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相关职能部门;路灯设施移交给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服务职能成建制移交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相关职能部门,占用资产可分割的实行无偿划转,债权债务剥离由主办企业承接;城市管理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等事权移交给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管部门。县(市、区)范围内国有企业所办市政公共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机构移交给县(市、区)人民政府。

3.费用测算及保障。城市管理和环卫保洁工作经费测算由市、区财政部门牵头,人社、城管部门和企业配合,具体经费保障分担办法由市、区财政部门按相关财政体制商定。

4.人员安置。国有企业在岗职工经接收地政府组织考核后按有关规定接收。市、区编办应当按照企业移交的城市管理范围核定城市管理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编制。

5.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完成。

(三)国有企业职工医疗机构移交。

1.移交方式。按照先移交,后转型的原则,将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成建制移交给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从业人员愿意到地方工作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不愿意到地方工作的,由企业妥善安置。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予以撤销,由企业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

2.费用筹措。在荆中央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费用补助,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执行。省属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等费用,由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属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等费用,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办法。

3.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移交。

1.移交方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个人社保档案及党组织关系移交属地社保部门和有关党组织管理部门,其他相关管理类档案经规范整理后,向同级和属地县级档案馆移交。

2.费用测算。由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和企业对企业退休人员数量、社区管理费用进行测算核定。对目前企业发放的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的各项补助、补贴,除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明确由企业继续发放的项目外,以企业为主体,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依法依规进行清理规范。

3.费用筹措。在荆中央企业和原中央下放荆门市的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省属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研究具体补助办法。

4.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荆门市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共同参与,团结协作。市国资委负责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补助办法;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负责制定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移交具体办法和费用测算;市档案局负责相关档案接收工作;各级住建、卫生、消防、交警、环保、城管及房产、土地等部门负责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接收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减免相关占用道路、占用绿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荆门市供水总公司负责供水职能的接收和维修改造工作;荆门供电公司负责供电职能的接收和维修改造工作;各相关企业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积极配合接收部门提供准确全面的基础资料,并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本区域内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保障资金投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要根据工作进度,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按政策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

(四)营造良好环境。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妥处理好职工的利益诉求,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供热方案 篇2

一、工程概况:

阳城县集中供热工程是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2×135MW发电厂为主热源,该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9914.25万元,规划供热面积为629.6万m2。现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网一网、二网、部分小区入户及换热站即将完工,为保证热力网管道安装工程安装质量,确保管网交付用户前缺陷全部消除,管网系统状态良好、运行状况符合设计要求,特制定本管道试运行技术方案。

二、准备与调试:

1、试运行应在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热源已具备供热条件,各管道系统及附件强度严密试验、冲洗、保温部位等均合格,设备功能参数符合要求后进行。

2、供热管线工程宜与换热站工程联合进行试运行。各参试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各系统调试工作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3、试运行期间各标段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其施工路段沿线的巡检工作,安排检查人员24小时倒班、值岗。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在统一安排下进行维护处理,处理问题时应设专人看护。

4、在试运行期间管道法兰、阀门、补偿器及仪表等处的螺栓应进行热拧紧。热拧紧时的运行压力应为0.3 MPa以下,温度宜达到设计温度,螺栓应对称,均匀适度紧固。在热拧紧部位应采取保护操作人员安全的可靠措施。

5、试运行前检查所有支架连接点是否有松动现象,固定管

架是否牢固,各管道系统的阀门、温控阀等附件是否控制灵活可靠,核查各系统用电总量(电流、电压、功率等)是否与设计系统参数匹配。

6、试运行期间各承建单位应备全足够备品、备件,抢救维修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一旦出现问题,应全力以赴进行抢修。

7、试运行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的参数下进行,试运行的时间应为连续运行72h 。试运行应缓慢地升温,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0℃/h。在低温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应做重点检查。在低温试运行正常以后,再缓慢升温到试运行参数下运行。

8、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属于不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可待试运行结束后处理.属于必须当即解决的,应停止试运行,进行处理。

9、试运行中各种记录齐全、准确、完善、真实无未了事项。

三、管网试运行

1、首先联系好热源,制定供暖人员分工,检查供暖系统中的泄水阀门,是否关闭,干、立、支管的阀门是否打开。

2、对于热水采暖系统,通热时先打开热电厂热力间供、回水管总阀门,再本着先近后远的原则,依次开启各干管、立管和支管的阀门使之形成循环回路。注水过程中,应反复开启管网系统最高点和局部高点的排气阀门,直到管网系统中空气排净为止。

3、向管网系统内注水时,开始先打开管网系统最高点的排气阀。安排专人看管。慢慢打开系统回水干管的阀门。待最高点的排气阀见水后即关闭排气阀。再开总进口的供水管阀门,高点排气阀要反复开启几次,使系统中的空气排净为止。

供热方案 篇3

煤炭和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事关国计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20xx年供暖季全省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会议精神,防止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建立健全我市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机制,提高应对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处置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活为目标,以保供应、保安全、稳价格为主线,积极应对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张状况,凝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煤炭和天然气迎峰保供工作攻坚战,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和天然气迎峰保供任务,为全省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集中决策。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决策,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开展保供处置工作。

(二)政企协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煤炭储备、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资源共享,共同做好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三)健全机制,快速反应。建立健全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四)保障民生,科学应对。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与需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能力。

三、工作目标

立足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供需现状,统筹全市煤炭和天然气生产资源,实现煤炭和天然气供需总量平衡,满足全市生产生活用煤用气需求,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四、组织领导

成立葫芦岛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保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决策、协调指挥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市保供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葫芦岛海关、煤炭储备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市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领导本地区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与协调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报道工作。

(二)市委网信办。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监管,协调指导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省级应急煤炭储备调拨;负责打击哄抬煤价、气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时的“压非保民”实施方案;负责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组织电网企业根据调控指标,编制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

(五)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保供状态下的相关费用支出,落实资金支持政策,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收集汇总城市民生用气和供暖企业用煤供需信息,督促城市燃气企业和供暖企业落实不少于3天和15天的气、煤储备量;制定20xx—20xx年冬季供气(暖)企业保供实施方案。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与天然气紧缺状态下专项车辆运力的保障、协调。

(八)市商务局。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进口稳控机制,调控市场供应链。

(九)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煤炭和天然气及其替代能源的质量监管。

(十)葫芦岛海关。负责确保我市进口煤炭顺利通关。

(十一)煤炭储备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负责制定公司内部的保生产、稳供应专项实施方案;提出煤炭和天然气紧缺状态下的产供需平衡应对措施;加强企业内部安保工作,维护煤炭和天然气生产设施的安全;加快储蓄能力提升进度,增加冬季煤炭和天然气供应资源安排。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市保供领导小组对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相应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民生责任、政治责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保供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全市用煤用气企业对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例会制度。根据煤炭和天然气供需变化,不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煤炭和天然气产运需监测机制。市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煤炭库存情况,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用气企业存耗煤、气情况,铁路和公路煤炭、天然气调入调出情况加强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及时报告市保供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三是建立煤炭、天然气保供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用煤、用气重点企业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实现紧密衔接、上下联动,有效应对煤炭和天然气紧缺事件,保障煤炭和天然气供应。

(三)强化督查问责。在煤炭、天然气迎峰保供期间,市保供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用气企业煤炭、天然气保供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措施落实、保供效果等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供热方案 篇4

1总则

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过冬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指挥下,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区(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应急措施,指挥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3)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根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首都正常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方案。

1.3编制依据

本方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及《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影响正常供暖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暖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供暖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因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难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响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暖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2)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

2.1.2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

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内组建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对供暖应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紧急指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调、指导区(县)、供暖企业(单位)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县)、供暖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政府。

2.1.3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暖应急办”)设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供暖应急办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修订北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指导区(县)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组织排查并协调消除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

(3)收集、分析和上报有关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具体组织指挥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暖预警建议。

(6)分析总结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建设供暖应急救助体系;组织建立市级供暖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全市供暖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暖应急保障资金。

(8)联系本系统专家顾问组。

(9)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中央驻京单位的供暖问题。

(2)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协调解决驻京部队的供暖问题。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市供暖燃料总体平衡和应急储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5)市监察局:负责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供暖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负责协助处理因拆迁、建设开发、物业管理等引发的供、用热纠纷。

(10)市市政管委:负责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区(县)供暖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储备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解决供暖事故抢修时的掘路、占道问题。

(12)市审计局:负责对供暖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暖问题。

(16)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供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正常供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暖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19)市热力集团: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0)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21)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暖用电引发的供暖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煤炭、燃油应急储备,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紧急调配和实物救助。

(23)各区(县)政府:按照供暖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正常供暖;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负责处置一般和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重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单位职责

供暖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础上,制定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应急预警

3.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县)及供暖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暖应急办。

(1)因供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2预警级别

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授权区(县)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冬季供暖期结束后,供暖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方案。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方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区(县)启动应急方案,以事发区(县)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县)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县)启动应急方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暖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负责人或市供暖应急办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县)、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方案,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暖。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市供暖应急办报告。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4根据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4.3.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暖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3.2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分别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5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区(县),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4.4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4.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暖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4.2必要时,组成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4.4冬季供暖期结束后,对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应急委。

5信息管理

5.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暖情况和动态。依托供暖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供暖动态。

5.2信息报告

5.2.1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市、区(县)两级供暖服务热线或供暖单位电话,报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5.2.2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市供暖应急办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5.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市应急办,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5.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暖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暖。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暖单位必须组建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区(县)两级专业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分别由市、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指挥与管理。

6.3应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区(县)建立两级应急供暖燃料政府储备。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县)政府建立供暖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暖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市供暖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间,供暖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暖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暖。

6.7供暖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暖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附则

7.1方案制定

本方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方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方案。

7.2方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方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7.3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其他说明

本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供热方案 篇5

供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冬季的来临,供热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确保广大市民温暖过冬,我市制定了一份详细的供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文将对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确保供热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背景和目标

供热是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温暖过冬。然而,长期以来,供热行业一直存在一些问题,如设备老化、安全隐患、热力传输不畅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确保供热质量和安全可靠,我们制定了这份供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排查供热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供热设施的运行效率,确保供热质量,并加强对供热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市民的温暖过冬。

二、工作内容

1. 设备整治:对供热系统中老化、故障严重的设备进行整治或更换,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和高效。

2. 管线清理:对供热管网进行清理,解决管线堵塞和积垢问题,提高热力传输效率。

3. 安全检查:加强供热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对锅炉、热力站等关键部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 热源优化:通过技术手段和能源管理措施,优化供热系统的热源配置,提高热源效率,降低供热成本。

5. 特殊区域保障:针对一些特殊区域,如老旧小区、偏远地区等,加强供热设施的改造和维修,确保供热覆盖面的全面。

三、工作步骤

1. 制定整治计划:根据地理分区和供热设施的不同情况,制定供热整治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资金投入和协调:明确整治工作的资金来源,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动力和支持。

3. 人员培训和组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供热专项整治培训,提高他们对供热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4. 现场检查和整治:派出专业人员对供热设施进行现场检查,针对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5. 进度和效果监测: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

6. 宣传和总结:加强对供热整治工作的宣传,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同时总结经验,为今后的供热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供热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资金保障:确保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避免因资金短缺造成工作无法完成。

2. 人员保障:确保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参与整治工作,提高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监管保障:加强对供热整治工作的监管与评估,确保工作按计划进行,避免问题延误。

4. 制度保障: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章,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预期效果

通过供热专项整治工作,我们预期实现以下效果:

1. 提高供热质量:通过设备整治和管线清理等措施,提高供热系统的运行效率,确保供热质量。

2. 提升安全可靠性:通过加强供热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升供热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3. 节约能源减排:通过热源优化和能源管理措施,提高供热系统的热源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4. 全面供热覆盖:通过加强特殊区域的供热改造和维修,实现供热覆盖的全面性,确保每个市民都能温暖过冬。

在供热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下,我们相信市民们将会度过一个温暖而舒适的冬季。同时,这份供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也将为今后的供热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经验。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供热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为人们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供热方案 篇6

地方供热项目行动方案范文

为确保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城市供热质量,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初步设计》和市区供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初步设计》,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投资、行业监管、特许经营的方式,充分利用热电联产项目的供热能力,进一步整合城区热源,优化供热结构,推行集中供热,提高供热质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供热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清洁环保的供热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长远、统一规划的原则。热电联产供热工程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相结合,合理确定供热布局和规模。

2、坚持同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保证现有供热设施保障供热与热电联产项目同步实施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的建设思路推进热电联产供热工程,确保新老热源管网有序衔接,城市供热持续稳定,居民生产生活正常有序。热电联产供热工程未投产之前,原有供热单位要继续保证正常供热。

3、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需要,积极新建换热站和供热管网,同时对原有的分散热源以及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网进行集中改造,使其达到《市热电联产城区供热工程初步设计》的技术要求。

4、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市、区政府最大限度给予供热单位相关政策扶持。供热企业要通过挖潜改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等措施,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供热企业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0年采暖期前完成热电联产供热工程,并如期开拴供热,使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70%以上,供热设施承载力明显增强,供热质量明显提高,空气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运营模式

1、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初步设计》要求,负责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的主体运营商。

2、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由肃州区政府与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市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

3、肃州区政府负责履行市区集中供热监督管理职责,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供热行业服务标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服从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五、实施步骤

1、成立运营机构。由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热电联产供热工程的要求,组建相应的管理运营机构,全面负责城区热源、换热站和管网的建设,积极有效的开展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时限要求:2009年7月底以前完成管理运营机构的`组建工作。

2、整合供热资源。由肃州区政府、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原供热企业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现有供热企业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清理评估,按照《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初步设计》和市政府关于分散供热锅炉处置的相关政策要求,采取不同形式对城区供热资源进行整合。其中:规划保留作为调峰热源或者改造为换热站的锅炉房,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由肃州区政府、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同原供热企业共同协商,分别确定收购、入股等具体合作方式;其他供热锅炉房,由肃州区政府牵头,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有关政策分批次予以取缔。

时限要求:2009年8月中旬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机构,8月下旬开始清产核资工作。

3、加快供热设施改造。由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集中供热工程的要求,对城区供热设施进行集中建设和改造,重点抓好热源、管网和供热节能。其中:热源建设按照“立足长远、统一规划、确保热源、稳妥推进”的原则,由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初步设计》要求,对拟作为调峰热源和换热站的原供热锅炉房进行新建或改造,确保供热能力满足城区用热需要。在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建成运行前,确保过渡性锅炉房今年10月底以前建成完工,首先向南郊工业园区供热。

时限要求:2009年7月底以前过渡性锅炉房开工,10月底过渡性锅炉房建成完工,确保过渡性锅炉房向南工业园区供热;2010年5月开始热源及管网改造工程,9月中旬完成调试工作,11月开始供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根据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实施情况,逐年安排改造。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公安局、物价局、广电局、国电电力发电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热电联产供热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城区热电联产供热工程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集中供热建设工作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顺利、高效实施。

2、提供政策支持。在实施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在水源、土地、热价、规划、道路恢复以及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扶持和优惠政策,促进市热电联产市区集中供热工程的顺利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由肃州区政府按照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总体部署,重点围绕清产核资、资源整合、设施改造等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进度要求,确保供热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4、加强舆论宣传。实施热电联产供热工程,是我市一大惠民举措,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市、区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供热方案 篇7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18号)以及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发的《阳泉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阳国资发〔20xx〕108号)精神及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

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分离移交范围、划分

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政策性破产、关闭撤销的国有企业未按规定移交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其中:供水分离移交至市自来水公司;供热分离移交至市热力公司;供气分离移交至市煤气公司,供电分离移交至市供电公司;物业分离移交至区政府指定部门。

三、责任分工

物业分离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社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中央、省、市驻区国有企业分离接收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责任主体

1、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接收主体是区政府。中央、省、市属驻区国有企业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申报并与接收单位对接,按时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设施设备的现状,按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离移交资产、费用、人员安置)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2、为防止出现取得分离移交费用后“弃管”等行为,优先移交给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无专业化国有接收单位的,可指定相关部门或机构接收,由接收部门或机构将有关业务委托专业化企业运营管理。

3、对基本符合移交条件的“三供一业”应一次性整体接收,由接收单位负责全面运维管理,移交企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维修改造任务较大的,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协商,签订移交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设立过渡期。过渡期间由移交企业收取相关费用,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运维管理和维修改造,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二)探索物业管理移交途径

按照国家彻底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精神,物业管理职能要在移交方与接收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彻底移交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不得成立物业公司接收“三供一业”,现有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能也应彻底移交区政府。区政府积极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具有物业资质物业管理公司跨区域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所在地街道指导下,由业主大会按照市场化原则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三)明晰职工家属住房产权性质

移交企业应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住宅的产权进行明确。对具有完全私有产权的,移交企业应及时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办理相关证件;对不具有完全私有产权(如经济适用房)或暂时无法办理的,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对租赁性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与住户协商,完善住房租赁合同,妥善处理房屋产权问题。

(四)职工安置

移交的物业从业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分流安置;劳务派遣人员等非移交企业的职工由移交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五、移交程序

(一)移交企业应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移交申请,区政府应于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移交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移交“三供一业”设施设备情况、日常运维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从业人员人数、涉及居民住户数量、收费标准等。

(二)区住建局确定工作联系人,与移交企业对拟接收的“三供一业”进行工作对接。

(三)以区住建局为主,各街道、相关部门配合,对拟接收的“一业”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对需维修改造的提出改造方案,与移交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改造方案。

(四)移交企业应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组织企业移交家属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参与移交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并组织实施。移交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三供一业”移交涉及家属区的名称和区位、资产状况、设施设备状况、人员、维修改造费用负担、技术资料等。其中,对维修改造任务较大的,可签订移交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

六、费用保障

分离移交费用以移交企业承担为主,政府给予补助。费用项目具体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等。费用测算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阳泉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建设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测算。分离移交费用的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协商确定。双方在移交方案及费用审核方面分歧较大的,由区“三供一业”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裁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核定,确保分离移交工作有效衔接和“三供一业”设施设备改造移交。

中央、省、市驻区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后续运营费用较大、区政府负担较重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助金额和补助方式。

七、财务处理

(一)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账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移交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70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八、资产审核移交

(一)规范审核程序

依据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对移交到其他所有制企业的,由区政府先行接收,再委托专业化公司运营管理,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资产、土地等进行处置,可依法转让,也可依法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持有股份,实行混合所有制。

(二)严格移交程序

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九、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我区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建军兼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李志刚、高鹏兼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

区财政局按照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管理工作。

各街道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接收和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管理指导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三供一业”收费等价格监管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

(二)移交企业作为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方案制定、清产核资、施工保障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主动与区政府协商,与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分离移交工作。

(三)抓住政策“窗口期”,切实用好国家相关政策。按照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企业(包含中央下放的政策性破产企业)以及驻晋中央企业补助政策的时间节点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中央企业做好补助资金申请上报工作。补助资金申请的必备条件为移交双方签订移交协议,20xx年底前,移交企业与区人民政府要全部签订移交框架协议。

(四)做好宣传和稳定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的稳定问题,维护分离移交职工的合法利益,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过渡。

十、工作要求

(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分离移交工作,并向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报告。

(二)各有关行政审批和执法部门要给予全面配合,简化手续,减免相关费用,确保维修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三)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规范使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查处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严厉惩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

供热方案 篇8

随着新区的快速发展,热负荷特别是工业热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同时,受国家严格控制燃煤电源项目建设规模的影响,新区与新区热电厂项目难以同步建设,造成新区热力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为有效解决新区热力供应短缺问题,促进新区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供热范围

北环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石武客运专线以西、县新城区北边界以南。

二、供热现状与热负荷测算

(一)供热现状

热源现状。新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现有热源为宏伟热力公司,该公司现有3×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1×7.5兆瓦+1×6兆瓦背压机组,理论最大供热能力215吨/小时。宏伟热力公司现有热用户实际热负荷130—150吨/小时,在不考虑备用容量的情况下,理论上尚有富余供热能力65—85吨/小时。但是,由于工业生产的不可中断性,为保证可靠的热源供应,该公司一般采用2开1备运行方式,因此该公司现有产能已基本饱和。另外,受蒸汽供热半径的制约,天健热电有限公司和能信热力有限公司蒸汽末端参数无法满足该区域工业企业工艺用热要求。热力管网现状。自年以来,新区范围内已累计建成以蒸汽为主的配套热网15千米,供热管网已覆盖北外环以北、京广铁路以东、昌盛路以南、文峰路以西区域。

(二)热负荷测算

初步测算,年前,新区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增热负荷为150吨/小时,其中卷烟厂50吨/小时。

三、热源建设方案

年年底前,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A6兆瓦背压机组;;年年底前,扩建1×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工A6兆瓦背压机组;中远期(年后)依据《市热电联产规划》实施。

四、热力管网建设方案

xx年年底前,以宏伟热力公司为热源,完成尚集产业集聚区工业蒸汽网建设;年年底前,以宏伟热力公司为热源,完成县新城区民用采暖高温水网建设。同时,根据中原电气谷用热需求,同步建设工业蒸汽网和采暖高温水网。

五、投资估算

热源扩建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2×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2×6兆瓦背压机组及输煤、化水、除尘、脱硫等公用设施扩建工程);热力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

六、具体措施

(一)给予热源和热力管网建设单位财政贴息支持。由于煤炭和钢材价格持续上涨,热力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造成热源和热网企业经营困难。为提高企业的积极性,由市金融办牵头,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新区热源和热力管网建设项目予以融资支持,新区给予3至5年的贴息支持。

(二)民用采暖比照市区补贴机制给予财政补贴。由于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倒挂,新区居民供热比照市区补贴机制,在核定居民采暖价格的基础上,由新区给予供热企业相应的财政补贴。

(三)营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新区在进行市政设施规划时要预留热力网的敷设位置,并在拆迁补偿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热源和热力管网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妥善处理新区热电厂与宏伟热力公司的关系。新区热电厂建成后,如占用宏伟热力公司已有的热力市场资源,应对宏伟热力公司予以补偿(或重组),并妥善安置其从业人员。

(五)妥善处理近远期热力网的衔接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能信热力有限公司尽快研究、制定宏伟热力公司与市区热网联网运行方案,提高市区北部的供热可靠性;中远期规划建设要按照《市热电联产规划》,搞好与新区热电厂的衔接与配套。

供热方案 篇9

城镇供热是重要民生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受能源、天气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面临较大挑战。目前,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已进入全面供热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城镇供热运行保障工作,坚决守住群众温暖过冬民生底线,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各地要认真履行保障民生、供热取暖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供热用能,落实国家已有的支持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组织煤企与中小型锅炉供热企业对接,确保煤炭资源供应,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政府煤炭资源储备,支持供热企业正常运行。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加大城镇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力度,降低供热能耗水平,加强能源节约。抓紧做细做实煤炭、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组织有关企业充分对接,完善有序用能方案,扎实开展提前演练,必要时及时启动,确保民生用能需要。对民生用能保障问题多发的城镇供热和燃气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清出市场。政府承诺的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及时精准发放困难群众取暖补助,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各地要督促供热企业全面做好供热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加强设施巡查巡检,特别是对一些运行时间长、维护不到位以及处于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条件下运行的供热设施,要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备齐抢修车辆、设备等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深刻吸取近期部分地区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要督促供热企业高度重视供热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推动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供热服务水平。要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尤其是在供暖季初期和严寒期,主动走进社区、入户走访等,靠前了解群众诉求,加强沟通交流,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确保供热问题整改到位、室温达标。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和投诉处理等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主动发声,加强宣传解释,全力确保群众满意。

各地要充分利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坚持日调度、周平衡,狠抓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推动能源保供工作。严格落实城镇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调度掌握供热运行保障工作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报告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供热用能供应稳定。对于供热运行的个案问题,一经发现,应立即交办、立即处置,做到早知情、早处理、早解决,如遇无法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履行有关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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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汇集


供热合同(篇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热合同(篇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为: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占承包总价的10%;乙方保证按合同所签订的内容按期完成,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第三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内交付甲方。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质保金:占承包总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甲方有权没收其质保金。甲方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内退还乙方。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含税):人工费:;材料费:。

2、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____元,完工后据实决算。

3、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5日内提供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材料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部分按合同规定结算。

(2)结算时预留工程总结算价款的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保修金不付息。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二)安全文明标准: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评标准: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工程应具备施工条件;如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和安全施工措施,如果甲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直到甲方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5、甲方负责施工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6、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甲方承担返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成品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花名册》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评分制度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表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必须设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除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4、乙方应对工程进度负责,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工。如果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自备施工需要的'小型工具。

6、乙方根据自行施工内容报材料计划或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与甲方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如材料丢失或亏损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的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在工程竣工前按甲方要求全部退还,如丢失按市场价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易耗品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其中,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作服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及其所属人员必须遵守与甲方所签订的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留其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驱逐出现场;如果乙方多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合同,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具体见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乙方在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应组织其施工人员接受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进度进行施工,如果乙方未按各项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其所进行的工作,乙方应承担由

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每天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甲方将不定期检查考核,按照相关制度兑现奖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杜绝野蛮施工,爱护甲方企业财产,节约用料,对损坏甲方企业财产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乙方除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外,还应做好工人宿舍、食堂及周围环境的管理,并教育职工遵守公德,维护企业形象,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做文明职工。

10、乙方所用施工人员自行招聘管理,并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化施工,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如实填写自检记录。若因自检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人有权让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甲方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有事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申报,以便综合控制管理。

1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12、因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不能延误工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进行施工。

14、乙方工程所用材料需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保险

(一)乙方必须为其在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并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施工验收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隐蔽工程等施工完毕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乙方隐蔽工程等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本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的初步验收而减轻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初步验收及对本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质量保修责任及保修期限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属于保修期内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复。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在3日内未修复,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三)本工程总保修期限:____年,各单项工程保修期分别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工期完工,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到本工程结束时或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本工程时止。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需返修,致使工期延长的,每延长一日,应当按照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赔偿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乙方未按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的处罚。

(四)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撤离施工现场或者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乙方所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交到甲方存档,增加人员必须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改变在册人数。

(三)乙方应做好职工教育,配合当地街道、派出所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法制教育、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本工程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本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置图示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三)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后,如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争议发生后,除非甲方同意或者乙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保持其工作的连续状态,并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1、合同订立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

供热合同(篇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 。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 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 吨/小时;生活热水为 吉焦/小时; 用热量为 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 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 月 日起至次年 月 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将热费以 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 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 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 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 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供热人(盖章):用热人(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电话:电话:

供热合同(篇4)

供热人: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1、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7)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8)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a)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b)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c)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d)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凉州区高坝镇蜻蜓村村委会为保障社区供暖服务质量,加强锅炉安全管理和正常运营,确保住户的正常供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条款。

一、承包内容

二、承包期限

20xx年10月15日至2030年10月15日。

三、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3、监督供暖质量和安全运行情况。

4、协调住户积极缴纳热力费,协调供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5、为保证锅炉最低运营成本和最低供热质量,确保已售出房屋足额缴纳热力费,住户中途不得停止采暖。

6、承包内容中所有供暖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负责按照设计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供热站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8、供暖质量达不到国家供暖标准,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9、不得故意刁难或制造障碍影响正常供暖。

四、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1、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发生扰民等违法行为;处理好与业主关系,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2、在承包期内发生工作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制定科学供暖方案,培训司炉工,按照锅炉有关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安全运行,确保供暖时间、质量达标,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

供热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用热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热合同(篇8)

供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供热合同(篇9)

用热人:

供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发生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xx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xx年版)

(5)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附属设备。

(6)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xx年版)。

(7)起居室: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xx年版)。

(8)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9)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

(10)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11)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但用热人不能及时到场或按用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前提下,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2.采暖计费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 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 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采暖费总计: 元/采暖季。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2.缴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30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xx)、《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报修电话号码为: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6.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 (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 (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5)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8.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露、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2.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1)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竣工图纸的,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部分的建筑面积;协商不成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2)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①甲方发现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修后6小时内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②自甲方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24小时内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③双方对室内温度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双方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测温时,以甲方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为准。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3)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①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采暖设施或增加采暖面积的,以及因装饰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②甲方拒绝乙方入户作业的; 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的; ④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 ⑤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3.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甲方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要求暂停用热

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甲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暂停用热。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为 元/采暖季。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公有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讼,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热人(签字): 供热人(盖章):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住宅电话: 备案登记号:

手机号码: 锅炉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链接:《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问答

1、示范文本中规定了卧室、起居室的采暖室温标准。其它房间,如:厨房、卫生间的采暖室温标准是什么?厨房、卫生间出现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是否也要承担退费责任?

答:不同房间有不同的使用功能,有不同的建筑设计要求,因此有不同的采暖设计温度。卧室、起居室是用户在家庭生活中最主要的活动场所。从保障居民用户最基本的采暖权益考虑,《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和合同的示范文本规定了卧室、起居室的采暖室温标准。应当指出:不同年代的住宅,在设计要求有很大差别。一些老旧住宅,厨房、卫生间内没有安装采暖设施,因此很难统一规定厨房、卫生间的采暖室温标准。在国家现行住宅设计规范中,对厨房、卫生间的采暖设计温度的确也作了规定。因此,如果用户的住宅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可以和供热单位另行约定厨房、卫生间的采暖温度及相应的保障要求。

2、用户要求暂停用热后,为何还要交基本费用?60%的基本费用标准有何依据?

答:用户要求暂停供热仍需要交纳基本费用,主要是因为:一是,根据《传热学》的基本理论,热能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因为凡有温差,就有热量自发地由高温物体传到低温物体。也就是说,即使对一套房屋停热后,热量还是会通过四邻的墙体、楼板向该房屋进行传热,这就是户间传热。单个用户停热后,相邻用户要保持正常采暖势必增加热能消耗。二是,单个用户的采暖设施也是供热系统整体的一部分,供热设施及供热负荷的配备并不因单个用户要求停热而减少,要求停热的用户仍然占有着供热资源。这部分资源并不因单个用户暂停用热而发生转移或重新分配。三是,单个用户暂停用热后,供热单位的服务责任并未终止,供热单位仍然承担着管理的责任,以及在事故状态下的抢修责任。四是,供热单位的基本运行成本不因单个用户暂停用热而减少。综上所述,为体现公平,要求停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的基本费用。我们和市发展改革委对我市供热运行成本进行了科学的测算,60%的标准仅仅相当于供热单位维持基本运行的成本。考虑供热单位和采暖用户双方的承受能力,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示范文本中约定:如果价格主管部门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价格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单个用户要求暂停用热暂按采暖费总额60%的比例缴纳基本费用。

3、示范文本中对采暖用户、供热单位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约定?

答:示范文本中关于采暖用户的违约责任规定了二条。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采暖用户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供热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户因自用采暖设施泄漏、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拒绝供热单位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和设施隐患整改建议,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示范文本中关于供热单位的违约责任规定了三条。一是,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二是,经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三是,供热单位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用户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用户、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采暖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采暖合同,出现室内温度不达标,供热采暖设施泄漏造成本户、相邻用户、公共设施损害的,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答:强调采暖用户应当和供热单位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主要是考虑:第一,1999年,我国首部《合同法》问世,其中在分则部分,专门制定了关于 供用热力合同的民事法律规范,至此供暖关系正式纳入民事法律的调整范围。从政策到合同的转变为我们提示了彻底解决供暖问题的一个方向,即将供暖行为逐渐纳入市场轨道,通过民事法律来维护供暖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在建立新的供热市场秩序的过程中,供热与采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仅需要通过政府行政规章来规范,同时还需要通过供热与采暖双方订立民事合同来约束。供用热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明确供热单位与热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是供热与采暖行为规范的自我完善,也是对政府行政规章的细化与完善。第三,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将有利于行为的规范与监督,有利于维护、主张自身的权利。尽管《办法》规定,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但一旦出现供热质量纠纷、供热设施损坏引发赔偿责任认定等问题,将因双方未签订合同,给各自的维权带来影响。因此,为维护自身的权益,采暖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用热合同。

供热合同(篇10)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 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 吉焦/小时;用热量为 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政府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 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执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输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供货方案(集合8篇)


笔者精心挑选了这篇文章“供货方案”,旨在引起读者深入思考。若想事情顺利进行,我们必须重点制定好工作方案,以满足领导的要求和指示。经由领导对提交的方案进行整合和筛选,最终确定出最佳方案,这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梳理重点问题。相信您能从这篇文章中获取所需信息!

供货方案 篇1

一、准备工作

1、生产部与营销公司结合,制定各品种规格的月度安全库存量。

2、生产部做好每日收发货统计,时刻掌握每日实际库存情况。

3、原辅包装材料计划人员要保证在成品低于安全库存量前将生产该品种所需的各种原辅包装材料提前计划并购进到厂检验合格备用。不能按时到货的必须及时分别向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追要处理结果。

4、各生产车间和公用工程部门必须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保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组织过程

1、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订单品种,有生产管理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有关部门必须在所涉及的购物计划单、货款申请单、车辆申请单、设备维修申请单、生产指令单、请验单、检验报告单等单据上注明“加急”字样。

3、供应部、财务部、总务部、公用工程部在接到带有“加急”字样的申请单时,要迅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4、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各生产车间必须优先安排生产,在接到生产指令的第一时间进行转产,上下工序之间的生产衔接不得拖延时间。需加班生产的车间自动安排加班。

5、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生产单位要提前与技术部沟通,技术部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生产现场,拿出解决方案,进行跟踪指导。

6、质检部门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品种的检验(包括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取样,立即检验,检验需要加班的自动加班。检验结果出来二十分钟内将检验报告下发到请验单位。

7、对于欠货品种客服部必须做到随时入库随时发货,不得延误。

8、各有关单位对全过程的信息传递必须及时准确,不得拖拉和隐瞒。

三、异常情况的处理

1、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供电、供水、供汽、空压、中央空调等出现故障时,公用工程部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将故障情况及抢修情况报告小组组长和生产管理部。

2、遇到问题影响正常购进、运输、生产、检验、发货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小组组长报告,并索要明确指示意见,按指示意见迅速开展工作。

四、监察与处理

1、监察部负责对启动应急预案品种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并对违背预案要求的部门和单位拿出处理意见。

2、对违背预案要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不能及时向小组组长报告而造成断货、影响市场发货者,按照以订单为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该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情节对该单位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五、领导小组

组长:朱文亮

副组长:许嘉民申存杰张材彬刘国田

组员:张照彬于从强王坤朱新才梁修彬霍四清季凤兰孟凡印赵德力

供货方案 篇2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菜篮子”产品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产品脱销断档、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本预案所指主要“菜篮子”产品,是指猪肉、家禽、水产品、蔬菜四大类。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市、县“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处理本市或属地范围内的应急保障工作。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异常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保障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主要“菜篮子”产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市场异常的先兆,应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市场异常波动)、Ⅱ级预警(重大市场异常波动)、Ⅲ级预警(市场异常波动)。具体表现为:

四大类主要“菜篮子”产品出现全面短缺、脱销,供求关系紧张,群众性大量集中抢购、囤积,价格大幅度上升,对经济社会和社会安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大类主要“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种商品(其中一肉一菜)同时出现短缺、脱销,造成供求关系局部紧张,部分市民批量采购、存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两个以上(含两个,下同)农贸市场同时发生非正常罢市歇业,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一种商品短缺、紧张,流通渠道受阻,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一个农贸市场发生非正常罢市歇业,群众情绪不稳定。

阳江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联席会议(简称市联席会议,下同)负责。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任副总召集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协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阳江银保监分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实施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分析市场动态,观察和判断市场异常及其发展态势,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3.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不同警情,下达调控应急商品的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对各单位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向市政府汇报应急保障情况、工作效果。在处置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并帮助解决。

1.贯彻执行市联席会议有关“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指令和指示精神,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管,并及时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2.发生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收集汇总情况并立即向市联席会议汇报。

3.负责汇总应急保障工作的分析材料,提出以后改进应急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菜篮子”产品市场的价格进行动态日常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牵头负责猪肉储备,并适时投放政府储备;牵头负责适时向市政府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农产品流通、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应急商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农业农村局:科学预判和组织蔬菜生产,合理规划蔬菜种植面积,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稳定渔业生产;负责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合理布局畜禽养殖规模,切实抓好生猪为重点的畜禽业生产,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动物;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农业面源、水、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7.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货源组织调配;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提出产品政府储备需求;组织进口采购事宜。

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菜篮子”产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证市场正常、有效运转,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食用农产品和应急保障食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市统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的生产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11.阳江银保监分局:负责对各银行机构涉农贷款及普惠型涉农贷款建立考核制度,按季度进行数据监测、通报,督促各机构加大对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

12.市供销社: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等应急商品征集、调拨和供应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负责市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市场监测。定期对主要“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主要“菜篮子”产品零售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综合分析,全面监测“菜篮子”市场动态。

(二)供求预测。定期对全市“菜篮子”产品供需情况进行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三)预警预报。当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出现先兆时,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立即向市联席会议报告。市联席会议视警情先兆及发展态势,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预报。

(一)人员到位。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联席会议进入紧急应对状态,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到位,随时待命,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先期处置。事发地“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

(三)应急启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集汇总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经会商确证为Ⅰ级预警的,立即向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预案,并在省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保障工作。Ⅱ级预警的由市联席会议启动预案,统一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Ⅲ级预警的由事发地县(市、区)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指挥协调。应急保障中涉及到行政执法、交通、治安等问题,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属地“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负责人与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协助。

(一)加强实时监测。实施“菜篮子”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日报制度。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市相关部门会商,预测分析判断“菜篮子”商品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产品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菜篮子”产品货源。

(四)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产品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产品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五)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各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应急“菜篮子”产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车辆参与运输。

(六)实行价格干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菜篮子”产品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七)加强舆论引导。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八)维持社会秩序。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菜篮子”产品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时,经报市政府批准,按照规定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一)物资保障。根据市联席会议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产品及时到位,数量足额,质量安全。

(二)资金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筹安排应急资金并按规定拨付,确保应急资金落实到位。

(三)信息保障。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必须保障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发布全面畅通,为市联席会议指挥工作提供依据。

(四)运输保障。调运应急保障商品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运力不足时,全市现有运输车辆应服从市联席会议调度,用于运送应急保障商品。

(五)治安保障。在应急保障中,发现哄抢、破坏、造谣和故意制造事端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事件时,公安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法进行治理和打击。

事态平息,市场异常情况排除,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联席会议批准宣布。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和市政府。

(一)本预案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订、补充。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货方案 篇3

1、我公司承诺,保证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交货时间及产品质量要求及时供货,并送达到指定地点,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用户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承担。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按照企业产品说明书进行产品验收。

3、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产品配置清单与产品组件三者一致并且随附产品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手册等全套技术资料。

4、我方中标后,特成此项目领导工作小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若不按时完成任务,愿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供货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保证我公司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2、保证我公司产品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3、本公司与生产商签订了技术支持合约,生产商承担所有的技术支持,公司代理的产品技术指标均能满足标书的要求,为了保证供应商、购买方、制造商三方责任落实到位,我公司拟在商务运作中采用三方技术服务协议,以便最终用户随时可以找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处理遇到的问题。

4、保证履约担保,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厂用履约金进行补偿或赔偿。

一、供货质量承诺

我公司承诺:

1.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2.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3.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4.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5.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6.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7.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8.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9.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10.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二、供货质量保障措施:

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建设,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施工过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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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

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

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

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

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

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

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1)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

2)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

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

4)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1)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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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

3)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

4)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

5)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

6)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

7)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

8)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1)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

2)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

3)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1)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

2)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3)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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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

2)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

3)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

2)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器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1)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2)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

3)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

4)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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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

6)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7)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11、对其他系统的保护管理措施

1)已装修完的墙面,严禁在墙面乱涂乱画,要保持墙面的整洁。

2)对已完工的机房地面,在施工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地板划痕。

3)对已有的吊顶,要注意保护,避免污染和损坏。

4)在注意做好安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重视对土建、装修等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严禁野蛮施工,顾此失彼。

5)在安装工程各专业、各项目之间合理安排计划,施工中爱护其他专业、其他项目的成品,有问题及时协商,妥善解决。

供货方案 篇4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居家期间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商超+分包单位+工作专班”的模式,有力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二、保供措施

将全县域划分为城区和乡村两大区域。城区采取足量保供,乡村实行分区统筹配送。

(一)城区

1.保供点:聚宝隆超市、丰隆超市

2.采购车辆和人员安排:聚宝隆超市3车4人;丰隆超市1车4人。

3.采购区域:应到低风险区采购,不得到中高风险区采购。

(二)乡村

1、保供区域划分:分区保供,一区为柏乡镇(城区外)和内步乡;二区为西汪镇和王家庄乡;三区为龙华镇和固城店镇。

2、保供方式方法:各区分别设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搜集分包乡村供需信息,妥善及时安排保供措施,高质量完成保供任务。各村原则上设立1个采购点对接。

3、车辆人员安排:各区分别安排2辆保供车辆、4名保供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安全保障

1、核酸检测和消杀。县域内的保供车辆需每天按消杀指南进行消杀,保供人员应每两天由县中心医院作核酸检测一次。

2、外送管制:外地车辆向聚宝隆超市、丰隆超市配送生活必需品的,随车人员持核酸检测证明不得下车,对驾驶楼贴封并全车消毒后按程序报批后出入。

三、具体安排

1、聚宝隆超市

固定联系人:任国永(联系电话:15175938111,微信号:15175938111);

保供车辆(3辆):冀A7G3B2、冀EM360K、冀EK310Y;

保供人员:任聪、安宏飞、龙国庆、王爽。

2、丰隆超市

固定联系人:宋现军(联系电话:13363796019,微信号:13363796019);

保供车辆(1辆):冀EN095A;

保供人员:罗汪浩、宋现军、罗汪洋。

3、乡村一区(柏乡县二华饮品经销处)

固定联系人:连丽娜(联系电话:15100980188,微信号:15100980188);

保供车辆(2辆):冀EJN132、冀EFU405;

保供人员:薛涵宁、陈红波。

4、乡村二区(柏乡县华盛商贸有限公司)

固定联系人:王壮(联系电话:17734576543,微信号:17734576543);

保供车辆(2辆):冀A623W6、冀E5B739;

保供人员:王计中、王英瑞、王战兵、张家豪。

5、乡村三区(柏乡县手连手家庭农场)

固定联系人:连茂强(联系电话:13012125866,微信号:13012125866);

保供车辆(2辆):冀EB7369、冀E0086H;

保供人员:刘立冉、魏兵华、连学遵、连明宇。

四、供应物品

按照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供应米、面、油、鸡蛋、肉(猪肉、牛肉、羊肉)、蔬菜(白菜、土豆、白萝卜、黄瓜、西红柿、芹菜)等。

五、其他要求

1、各保供点要千方百计提前备足货源,满足供应;

2、各保供点物品价格要原则上保持一致,不得哄抬物价;

3、各保供点返岗员工,由保供单位出具通行证明,各卡口见证放行;

4、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和乡镇村对保供车辆要保障通行;

5、各分包单位、各乡镇村负责有序配送,避免群众扎推。

供货方案 篇5

1、采购苗木质量规范

苗木质量根据甲方采购清单及要求执行,符合甲方对苗木的指定要求。乔木树干挺直,树形完整,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灌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灌丛匀称,枝条分布合理;地被植物根系发达、完整,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

甲方采购的云南樱花(φ10—12cmH3mP2.5m全冠);云南樟(φ12—14cmH4-6mP3-3.5m全冠);滇朴(φ25—30cmH8-10mP5-5.5m全冠);金森女贞(H30-40cmP20-30cm密度:36株/m2);红叶石楠球(H80-100cmP80-100cm);黄冠菊(H25-30cmP25-30cm密度:36株/m2);迎春柳(H30-40cmP20-30cm密度:36株/m2);时令花卉;南非万寿菊(H15-20cmP15-20cm盆苗);草坪;照树灯(LED投光220V60W铝质灯体(含电缆及安装);。同时,我公司郑重承诺所供苗木均与甲方要求规格一致,无偏离。

2、运输规范

a、苗木装车前,我公司人员在苗圃地对苗木进行仔细挑选,保证所选苗木的规格符合甲方采购要求,苗木无断枝、散坨。

b、在苗木装卸时,由园艺人员按起苗、调运等技术要求负责将植物挖出、包扎、打捆,以备运输;任何时候,保持植物根系潮湿、防冻、防止过热。落叶树在裸根情况下运输时,将根部包涂粘土浆,使根的全部带有泥土,然后包装在稻草袋内。所有常青树及灌木的根部,均应连同掘出的土球用草袋包装:运到工地及种植前,确保土球结实,草包完好,树冠应仔细捆扎以防止枝杈折断、土球散落。土球苗木装车时,按车辆行使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c、甲方苗木种植数量,将选取的苗木上车,并保证在甲方时限内运到采购工地,做到随起苗、随运输,下车时轻拿轻放尽量做到苗木无断枝、散坨情况,确保苗木质量,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可拒收苗木。

d、如遇恶劣气候和长途运输,我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挡风、避雨、遮阳、保水等保护措施,确保苗木质量。

3、违约责任

a、在接到甲方通知运送苗木之日起,我公司保证在3天之内运送到目的地。如我公司不能按时交付苗木,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我公司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等等)。

b、我公司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1000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

c、我公司对产品质量负责,重信誉、守合同、保质量,以一流服务为业主服务满意产品,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供货方案 篇6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为乙方供货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

三、甲方依据乙方要求将乙方所需酒水按时送达乙方指定地点、乙方派专人收货、并签收送货单、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四、结算方式:从 年 月 日乙方等一次从甲方购货为 元,乙方在一个月内向甲方结算第一次购货总额的90%支付给予甲方,余额10%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每一次供货都先支付甲方上一次的货款。

五、双方责、权、利:

1、甲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涉及到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2、若因乙方储藏不当造成产品变质报损,与甲方无关。

3、甲方需保证按乙方所需时间、数量、品种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诿;

4、甲方若调整产品包装、设计、规格、品种、价格等指标,应提前10天与乙方协商。

5、乙方需按时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供货。

6、乙方同意为甲方产品提供场内广告宣传平台,广告宣传媒介或涉及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可协商。

7、因乙方场所营销方式的特殊性,需不定时策划派对活、在活动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一切活动。

8、甲方若需在乙方店内开展活动需提前十天向乙方提出在乙方同意下进行。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赔偿守约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百特打火机2元/个 百特醒酒器80元/个 百特红酒杯32元/个 百特烟灰缸50元/个 百特分杯机14880元/个 百特分杯机3元/个 百特8支装恒温酒柜1200元/个百特24支装恒温酒柜1800元/个。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供货方案 篇7

通过竞争性报价,____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确定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为设备名称供货单位。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执行。

1.合同金额:大写元整(¥_____)。说明已包含的费用。

2.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果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提前_____天通知供方,明确具体交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符合国际、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设备质量的规定和规范。

2.满足工程初步设计、设备订货清册、《技术协议》的技术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3.不发生设备质量事故。

4.供方对设备免费提供终生技术服务。

三、交货地点、方式:_____省_____县____镇____矿井,供方免费协助需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本合同设备由供方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由供方自主决定,运杂费由供方承担,现场卸车由需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设备供应的`规定标准进行包装、供应和回收,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需方在收到设备后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八、随机备品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技术协议》。

1.供方免费为需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工作,保证现场安装调试一次性成功,并免费为需方培训产品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满足需方工程进度。

2.供方保证派出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和人月数,满足工程需要。

3.供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_____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故障,供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恢复使用。

4.供方自接需方关于服务方面通知后应立即予以答复,保证_____小时之内派员赶到现场,会同需方对现场情况作正确判断,并制出维修、服务计划及安排,在最短时间内修复产品,使其恢复运行;经需方验收合格并对其维修服务作出鉴定后维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5.产品保质期外,免费技术服务,负责以成本价格提供维修元器件、备品备件。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_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作为预付款。

2.供方将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需方应在7日内进行验收,经需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支付设备价款的_____%;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一个月后_____日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剩余_____%的设备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1年或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个月。以先到者为准)满后____个月内结清(无息)。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无。

供货方案 篇8

一、组建材料设备供应项目部

针对本工程,单位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材料设备供应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供应。

二、供应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和招标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材料质量控制计划和供应管理办法,并做到表格化。

三、供货流程:

1、货物采购按照合同约定,项目经理组织设备采购。

2、到货检验

设备到货后,甲方和监理及丙方参加该设备在供货商所在地或交货地进行的设备到货检查。检查前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及丙方派员参加。

3、开箱检验

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的开箱检验由甲方、监理、丙方我公司等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对设备的内外包装设备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短缺和外观破损,我公司将及时处理。

4、安装验收

安装验收是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对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有关的设备安装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后双方签署安装验收证书。

5、完工测试

系统完工测试主要是对已安装设备进行单体测试。

6、大联调

本系统设备联调是指:在与其它系统不相连的情况下,测试系统的所有设备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能否很好地工作,能否完成系统每一个设备的功能要求。联动联调是指与其它相关系统设备连接一起进行系统全面调试,以测试检验综合布线系统与其它系统的监控功能。系统功能测试完毕后,签署调试验收证书。

7、试运行

系统连续72小时运行测试完成,到系统现场完工测试结束,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系统将移交甲单位有关部门。

8、质保期

系统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质保期,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将进行抽查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设备质保期按设备生产厂家质保期进行质保。

四、供货质量标准:

我方将严格按以下标准提供材料设备

1、产品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产品的规格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执行。

3、送货时需提供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出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原件一式叁份。每批货物进场,我方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甲方、丙方、监理方等签收后留存。

五、供货数量发生变化处理方法

1、如因工程需要,供货量变化超出暂定供货量的±10%时,甲方以书面通知我方,此项通知甲方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合理备料和加工周期,具体增减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因甲方要求的产品加工方式及原材料品种变更而引起变更产品(即合同中未约定的产品)供货期由我方、甲、丙方另行协商确定,且供货不得影响工程的相应进度。

六、技术支持

工程开工后我方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做好现场的进度供货服务工作及配合甲方办理材料设备供货手续及验收事宜;并对不合格材料及需二次加工的材料进行再加工;为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产品使用上的技术支持。

2023供货方案(合集五篇)


方案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做几份工作方案,方案从哪方面开始写比较合适?您在寻找好文章不妨看看“供货方案”,如果你觉得这个建议值得一试欢迎分享给你的社交圈!

供货方案 篇1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蔬菜的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设区市20xx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扣)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xx〕31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3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北海实际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蔬菜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县(区)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蔬菜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成立北海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新闻办、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为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构。

(一)应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市场供销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工程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蔬菜货源组织调配;经市政府批准后,负责蔬菜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

2.市物价局。负责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每月定期对蔬菜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召开),会商结果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报告;负责蔬菜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负责发布蔬菜市场价格情况,公告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采取的稳定物价具体举措,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依法查处造谣惑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适时向协调小组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3.市农业局。负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用地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蔬菜产业,以逐步满足市场供给。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工程应急蔬菜“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发改委在编制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收支预算时预留蔬菜市场应急准备资金,专项用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

6.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蔬菜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处置因蔬菜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8.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负责流通环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市政府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10.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负责蔬菜的价格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并抄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县(区)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出现“菜篮子”蔬菜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2.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汇总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协调小组报告。

3.应急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4.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加强实时监测。市农业局及时启动蔬菜价格监测应急工作预案,实施蔬菜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一日一报或一日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预测研判蔬菜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3.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市农业局根据蔬菜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替代农产品品种。

4.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5.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6.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菜篮子”工程蔬菜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蔬菜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7.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公路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菜篮子”应急蔬菜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8.实行价格干预。市发改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蔬菜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9.维持社会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10.加强舆论引导。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11.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蔬菜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时,经报请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对当月登记在册的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菜篮子”工程蔬菜供应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应急协调小组。

(一)本预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货方案 篇2

xxxxxx分公司隶属xx炼油化工有限职责公司,是长炼为实现产业优化、资源优化、机制优化、效益优化的整体目标,同时紧密结合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成立的一家xx生产经营专业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2亿元,主要致力于中xx“东海牌”xx在湖南、湖北、四川、重庆及贵州等地的高等级公路市场上的销售,以及专有技术改性xx的生产经营。

中国xx集团xx炼油化工有限职责公司(简称长炼)座落在洞庭湖畔、长江之滨的湖南省岳阳市境内,其前身是xx炼油厂,始建于1965年,1971年建成投产。30多年来,长炼共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220多个,1991年成为首批国家一级企业。

该公司拥有两套常减压、两套催化裂化、延迟焦化、催化重整、加氢制氢、聚丙烯等21套炼油化工生产装Z,原油加工潜力到达500万吨/年。主要产品有汽油、喷气燃料、柴油、石脑油、苯类、液化气、溶剂油等70多种,其中17种产品获省部级以上优质产品称号,5种产品分别获国家金质奖和国家银质奖,产品出厂合格率始终持续100%。实现销售收入180多亿元,多年来一向是湖南省的利税大户。

中xxxxxxxx分公司是由中国xxxx有限公司上海xx销售分公司与中国xx集团公司xx炼油化工有限职责公司共同组建的xx生产销售专业性公司。公司现有用于xx装卸作业的专用水运码头和铁路专用线,水运码头透过管网设备已经实现与xx库区的完全连接,具有可停靠5000

吨级以下船舶泊位一个,年卸转潜力20万吨。铁路专用线有用于火车槽车卸车鹤位12个,并有与其连接的零位罐。专用公路装车油台,可带给4个装车鹤位同时作业,采用电子汽车衡计量,汽车装车供应潜力可达1600吨/天。公司xx库拥有包括5000立方米、立方米等多种型号的储罐,年仓储潜力44000吨,周转潜力100000多吨。改性xx生产装Z采用当今最先进的道维斯(DALWORTH)改性xx生产技术,加工潜力为40吨/时,现已进入设计、准备阶段,计划于年初投产。

公司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所属水运码头是长江沿线屈指可数的天然深水良港,可供5000吨级船舶自由进出,并已办理外轮一类口岸停靠资质。xx装船后,沿江上行可直达重庆,下行直通上海,亦可经洞庭湖入湘、资、沅、澧四大水系。陆路交通更为便利,公司xx库紧邻京广铁路、京珠高速、xx高速、杭瑞高速和107国道,可保证两湖以及云、贵、川、渝市场xx的快速有效直供。

公司拥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营销团队,70%以上员工具有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公司全体员工谨遵“服务于用户、与客户共赢”的经营理念,依托中xx和xxxx资源、技术、人才、规模优势,以一流的产品、精诚的服务和快捷的配送尽力满足客户需求。

中国石油化工xx有限公司上海xx销售分公司是九月22日成立的专业xx销售公司,统一负责中国xx下属镇海xx、茂名分公司、齐鲁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塔河分公司、上海xx、广州分公司、济南分公司等生产企业的xx销售,“东海牌”是其唯一品牌,按照统一产品销售、统一市场、统一对外投标、统一售后服务、统一产品品牌、统一对外合作的“六统一”原则运作。拟供工程项目的xx为70号A级xx,由中国xxxx有

吨级以下船舶泊位一个,年卸转潜力20万吨。铁路专用线有用于火车槽车卸车鹤位12个,并有与其连接的零位罐。专用公路装车油台,可带给4个装车鹤位同时作业,采用电子汽车衡计量,汽车装车供应潜力可达1600吨/天。公司xx库拥有包括5000立方米、2000立方米等多种型号的储罐,年仓储潜力44000吨,周转潜力100000多吨。改性xx生产装Z采用当今最先进的道维斯(DALWORTH)改性xx生产技术,加工潜力为40吨/时,现已进入设计、准备阶段,计划于20年初投产。

公司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所属水运码头是长江沿线屈指可数的天然深水良港,可供5000吨级船舶自由进出,并已办理外轮一类口岸停靠资质。xx装船后,沿江上行可直达重庆,下行直通上海,亦可经洞庭湖入湘、资、沅、澧四大水系。陆路交通更为便利,公司xx库紧邻京广铁路、京珠高速、xx高速、杭瑞高速和107国道,可保证两湖以及云、贵、川、渝市场xx的快速有效直供。

公司拥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营销团队,70%以上员工具有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公司全体员工谨遵“服务于用户、与客户共赢”的经营理念,依托中xx和xxxx资源、技术、人才、规模优势,以一流的产品、精诚的服务和快捷的配送尽力满足客户需求。

中国石油化工xx有限公司上海xx销售分公司是20九月22日成立的专业xx销售公司,统一负责中国xx下属镇海xx、茂名分公司、齐鲁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塔河分公司、上海xx、广州分公司、济南分公司等生产企业的xx销售,“东海牌”是其唯一品牌,按照统一产品销售、统一市场、统一对外投标、统一售后服务、统一产品品牌、统一对外合作的“六统一”原则运作。拟供工程项目的xx为70号A级xx,由中国xxxx有

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和镇海xx公司生产,所使用的原油100%都是进口原油,主要来自沙特、阿曼和科威特。

(1)工程概况:xx高速公路湖北省南段项目位于湖北省仙桃—监利境内,全长98公里,xx需求总量为58000吨,其中:“东海牌”AH-70重交xx30000吨、SBS改性xx23000吨、PCR、BCR乳化xx5000吨。平均每月需求量约重交xx3000吨、改性xx2000吨左右。

(2)交通运输:从中xxxxxxxx分公司xx库至施工现场,沿湖南S201(15公里),到湖北S321至各拌和站,运输距离最近15公里,最远140公里。

xxxxxx分公司销售的中xx“东海牌”xx是国际国内的知名品牌,成功应用于上海F1国际赛车场、东海大桥、虹桥机场、沪芦高速等多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其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应用技术等方面已经构成了一整套成熟的专利,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中国xxxx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及镇海xx公司作为中xx优质xx生产基地,分别具有50万吨/年和70万吨/年重交xx生产潜力。xxxxxx分公司新投用的改性xx装Z生产潜力600吨/天,可充分满足工程施工所需路面重交xx及改性xx的要求。我公司享受中xx上海xx销售分公司资源优先供应和系统内部信贷优势,可充分保证货源超多需求的应急供应。

中xx镇海xx公司、茂名分公司生产的xx能够经水路或铁路十分便利到达公司铁路xx库和水路xx库,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

利用企业自备罐车(茂名分公司有118辆,镇海xx公司有192辆),将茂名分公司和镇海xx公司生产的重交xx,透过铁路运输经企业铁路专用线卸至xxxxxx分公司铁路xx库,茂名和镇海至长炼发货周期为5~6天,xxxxxx分公司铁路xx库共有12个卸车鹤位可同时进行卸车作业,卸车潜力达1800吨/天。

利用长江航运将镇海xx公司生产的重交xx运至xxxxxx分公司专用码头后卸进xxxxxx分公司水路xx库(已联系船运运力一次运输潜力8000吨),镇海至xxxxxx分公司运输周期为8~10天,公司码头卸货潜力达4000吨/天。

xxxxxx分公司xx库一次性仓储库容4.4万吨,其中铁路库库容6000吨,水路库库容3.8万吨,能完全满足工程所需xx生产、储存的需要。

xxxxxx分公司注册资本达1.2亿元。同时享有中国xx集团xx炼油化工有限职责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xx有限公司上海xx销售分公司货物资金和内部贷款信誉额度,能够保证购买工程施工xx所需资金的延续性,使货源供应得到保证。

公司xx库现有专用公路装车鹤位四个,其中:铁路库区有装车鹤位一个,流量为60m3/h装车泵一台,装车潜力400吨/天,工作人员5人,水路库区有装车鹤位三个,流量为60m3/h装车泵二台,流量为100m3/h装车泵一台,装车潜力1200吨/天,工作人员11人。水路库及铁路库均可24小时进行不间断装车作业。

注:由于供货xx库离施工工地较近,运输潜力按每台车每一天两趟计算。

(1)公司严格执行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并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化工xx有限公司石油xx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规范xx质量管理,所带给的xx质量贴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标准及证书附后)。

(2)为保障xx的质量和数量,运输车辆随车附产品合格证一份(复印

件),同时对每辆承运车辆加装铅封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混号、掺杂、短斤少量以及其他产品替代本产品等现象。

(3)所有参加本次“东海牌”重交xx及改性xx的运输的车辆,全部是经公安系统严格审验的合法车辆,都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运输证”和参加了“机动车辆保险”。同时,对本次需要运输的重交级xx及改性xx产品申请财产安全保险。

工程供货期为2007年3月至月,xx总量为58000吨。同时思考施工淡季和旺季之分,初步拟定下表所示的供货计划。

针对xx南高速工程特点,为保证施工进度所需xx供应,公司成立xx供应专项工作小组,拟定如下图所示的保证体系:

将业主的需求计划提前反馈给中xxxx有限公司上海xx销售分公司,按业主要求安排组织货源,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

现场联络人员时刻与业主持续联系,及时将业主需求和变更计划反馈本公司,以便及时调整供货方案。

与施工单位持续联络,按照国家质量规范采样,有国家级的质量检验监督部门确认,若所供xx出现质量问题,承担对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2、售后服务:

(1)对所供应产品的带给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2)对产品的储存、使用状况随时进行了解,使服务满足规定要求。(3)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所用xx产品的供货档案和质量信息反馈网,对服务实施闭环管理。

(4)从技术→生产→化验→供货→现场等进行系统管理,最大限度的满足业主和施工单位的要求,配合业主进行xx的送样、检定工作。

(5)若所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需方提出异议,按业主的要求,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采取适当的方式解决双方异议。

(6)无论是在质保期或是在后期服务上,我们有信心、有潜力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次工程所需xx供货任务。

为应对生产、运输和仓储等过程中突发事件导致的可能影响正常供货的状况,特制定本预案,以确保xx高速湖北省南段项目xx材料按质、按量按时供应。

供货方案 篇3

一、供货质量承诺

我公司承诺:

1.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2.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3.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4.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5.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6.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7.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8.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9.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10.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二、供货质量保障措施:

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建设,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施工过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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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

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

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

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

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

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

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1)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

2)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4)

5)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1)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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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

3)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

4)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

5)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6)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7)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

8)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1)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2)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

3)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1)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

2)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3)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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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

2)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

3)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

2)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器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1)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2)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

3)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

4)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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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

6)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7)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11、对其他系统的保护管理措施

1)已装修完的墙面,严禁在墙面乱涂乱画,要保持墙面的整洁。2)对已完工的机房地面,在施工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地板划痕。3)对已有的吊顶,要注意保护,避免污染和损坏。

4)在注意做好安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重视对土建、装修等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严禁野蛮施工,顾此失彼。

5)在安装工程各专业、各项目之间合理安排计划,施工中爱护其他专业、其他项目的成品,有问题及时协商,妥善解决。

供货方案 篇4

甲方:杭州石全石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签订地: 乙方:杭州半山石材市场华诚石材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 乙方 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 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八十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协议总价的95%,留协议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并按协议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责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协议总价的1‰/日支付)。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视为违约。

九、诉讼和仲裁: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协议,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供货方案 篇5

    为了确保延xx限公司xx厂建立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障双方的利益,现对为本厂提供服务的相关方制定如下方案,请认真参照执行。

一、控制目的

为保证我厂HSE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对相关方的健康、安全与环境行为施加影响,使其了解本厂的管理方针,促使其自觉维护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减少由此而带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危害。

二、控制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为xx厂提供各项承包服务和物资供应商。

三、相关职责

本厂企业管理科、物资供应科和招标办负责对相关方施加影响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各部门提供控制要求和建议;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进入本单位现场提供服务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本厂招标办、物资供应科负责与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工作。

四、控制要求

对相关方的控制:相关方应了解本厂HSE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和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有关规定,责任部门定期向相关方通报本厂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现状及要求,对相关方提出有关产品或服务的要求。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相关方的控制要求包括:其他物资供应等相关方,本厂定期抽查其了解管理方针与目标、指标、环保与安全绩效,以期不断提高其意识,如降低噪音、固体废弃物应采用分类处理、减少资源使用、注重安全生产管理等。

在提供原材料、设备与劳保用品时,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性能指标、检测报告、运输和包装贮存条件说明等信息;供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符合环保要求,标识明确,尽量选择可降解的外包装材料,对环境有影响的包装品应有回收承诺或说明处理办法;进入本厂范围内的人员,应了解与施工过程、相关场所等有关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及控制要求,严格遵守本厂的管理规定,办理临时证件,施工过程必须符合合同与规范要求,必要时由责任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控。

提供运输服务的机构应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尤其是涉及到重要物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具备许可证,所有作业人员应具备上岗资格证书,包括驾驶执照、起重作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方应加强对临时工、民工等进行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上述相关方应有针对服务项目的持续改进计划和目标,有效改善环境与安全绩效;相关方的合理抱怨意见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予以答复,处理不了的向管理者代表反映,直至问题的圆满解决;因相关方未遵守上述规定而给本厂的通讯安全、现场安全、环境造成危害或影响的,本厂将根据危害与影响程度,追究相关方的责任,必要时诉诸法律。

供货方案 篇6

1、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运输条件及安装时间:

1.3交货方式:设备到达指定的场所后经用户检验合格方可交货。

2、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说明:

2.1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用户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

2.2验收标准:

2.2.1质量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按照企业产品说明书进行产

品验收。

2.2.2数量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产品配置清单与产品组件三者一致并且随附产品说明书、产

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手册等全套技术资料。

3、备品备件状况:

设备中包含的易损、易坏的原件,备品备件由厂家在装箱清单中列出,交货时与设备一同交付;若设备中的原件是由于非正常操作仪器而损坏,公司根据实际状况保修,带给相应的备品备件,公司备有足够的易损件给用户,为用户仪器运行带给强有力的支持。

4、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的处理期限:

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我方保证在2小时内给于答复,如需要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时,我方将立即安排技术人员随本公司自备车24小时内到达现场。

投标人盖章(公章):

供货方案 篇7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居家期间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商超+分包单位+工作专班”的模式,有力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二、保供措施

将全县域划分为城区和乡村两大区域。城区采取足量保供,乡村实行分区统筹配送。

(一)城区

1.保供点:聚宝隆超市、丰隆超市

2.采购车辆和人员安排:聚宝隆超市3车4人;丰隆超市1车4人。

3.采购区域:应到低风险区采购,不得到中高风险区采购。

(二)乡村

1、保供区域划分:分区保供,一区为柏乡镇(城区外)和内步乡;二区为西汪镇和王家庄乡;三区为龙华镇和固城店镇。

2、保供方式方法:各区分别设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搜集分包乡村供需信息,妥善及时安排保供措施,高质量完成保供任务。各村原则上设立1个采购点对接。

3、车辆人员安排:各区分别安排2辆保供车辆、4名保供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安全保障

1、核酸检测和消杀。县域内的保供车辆需每天按消杀指南进行消杀,保供人员应每两天由县中心医院作核酸检测一次。

2、外送管制:外地车辆向聚宝隆超市、丰隆超市配送生活必需品的,随车人员持核酸检测证明不得下车,对驾驶楼贴封并全车消毒后按程序报批后出入。

三、具体安排

1、聚宝隆超市

固定联系人:任xx

保供车辆(3辆):冀A7G3B2、冀EM360K、冀EK310Y;

保供人员:任x、安xx、龙xx、王x。

2、丰隆超市

固定联系人:宋xx;

保供车辆(1辆):冀EN095A;

保供人员:罗xx、宋xx、罗xx。

3、乡村一区(柏乡县二华饮品经销处)

固定联系人:连xx

保供车辆(2辆):冀EJN132、冀EFU405;

保供人员:薛xx、陈xx。

4、乡村二区(柏乡县华盛商贸有限公司)

固定联系人:王x

保供车辆(2辆):冀A623W6、冀E5B739;

保供人员:王xx、王xx、王xx、张xx。

5、乡村三区(柏乡县手连手家庭农场)

固定联系人:连xx

保供车辆(2辆):冀EB7369、冀E0086H;

保供人员:刘xx、魏xx、连xx、连xx。

四、供应物品

按照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供应米、面、油、鸡蛋、肉(猪肉、牛肉、羊肉)、蔬菜(白菜、土豆、白萝卜、黄瓜、西红柿、芹菜)等。

五、其他要求

1、各保供点要千方百计提前备足货源,满足供应;

2、各保供点物品价格要原则上保持一致,不得哄抬物价;

3、各保供点返岗员工,由保供单位出具通行证明,各卡口见证放行;

4、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和乡镇村对保供车辆要保障通行;

5、各分包单位、各乡镇村负责有序配送,避免群众扎推。

供货方案 篇8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2、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甲方,特殊情况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3、签定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整(元),待合同终止之日,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甲方不承担乙方所交保证金的利息)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乙方降价则由乙方补偿甲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每月号,乙方按照当月送货单在甲方财务对帐,双方确认无误后号,甲方在每月号前,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乙方。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整;乙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本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1、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经查证属实后,将给予乙方壹万元(10000.00)至伍万元(50000.00)处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供货方案 篇9

1、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运输条件及安装时间:

1.1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1.2 交货时间:合同前签订后15日内交货。

1.3 交货方式:设备到达指定的场所后经用户检验合格方可交货。

1.4 运输条件:专车汽运,运费由我方承担。

2、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说明:

2.1 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用户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

2.2 验收标准:

2.2.1 质量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按照企业产品说明书进行产品验收。

2.2.2 数量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产品配置清单与产品组件三者一致并且随附产品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手册等全套技术资料。

3、备品备件情况:

3.1 设备中包含的易损、易坏的原件,备品备件由厂家在装箱清单中列出,交货时与设备一同交付;若设备中的原件是由于非正常操作仪器而损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修,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公司备有足够的易损件给用户,为用户仪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的处理期限:

4.1 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我方保证在2小时内给于答复,如需要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时,我方将立即安排技术人员随本公司自备车24小时内到达现场。

5、投标技术方案:

5.1 本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的产品技术参数以及用户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公司选择了中档以上的优质产品,保证了设备与材料性能的稳定、质量可靠、价廉物美的优质产品。

6、其他:

6.1本公司与生产商签订了技术支持合约,生产商承担所有的技术支持,公司代理的产品技术指标均能满足标书的要求,为了保证供应商、购买方、制造商三方责任落实到位,我公司拟在商务运作中采用三方技术服务协议,以便最终用户随时可以找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处理遇到的问题。

投标人盖章(公章):

供货方案 篇10

(二)项目供货保障方案

1、供货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众所周知,质量是印刷企业的生命线,是核心竞争力。质量的保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印刷企业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质量控制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个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需要印刷企业以严谨的态度予以解决。我司已经建立以设备配备及管理体系为硬件,企业质量标准化体系为基础,质量控制体系为手段高质量控制体系。

我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设备精良、技术先进、工艺新颖、人才集聚的现代化印刷企业,通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产量可靠的印刷产品。

1、1供货质量保证措施

(1)优质的原材料选择

我公司生产印刷的所有原材料全部采用优质环保材料。

(2)全方位的原材料入厂检测

通过对全材料入厂严格科学的检测,我公司确保采购的原材料性能达到公司要求。

(3)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

我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有效提升产品一致性及质量。

1、2供货质量保证体系

为提高我公司投标的产品质量,结合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出保证质量的措施,并在企业认真贯彻实施。

(1)经常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质量第一是生产建设的一贯方针,是质量管理的指导思想,也是企业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认真贯彻这一方针,我司利用每天晨会给员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灌输,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

(2)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好企业的产品质量工作,加强各项工作的过程。我公司重点从以下几点展开质量工作:

①做好有关质量情况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通过填写对生产经营活动所作的最初直接记录。如产量、质量的记录、设备运转情况和出勤等。它是企业最原始的信息和质量情报的重要来源。记录做到:数据准确、时间及时、情况完整”。这对分析工作情况、了解产品质量、改进工作质量的依据,是提高产品质量管理的“耳目” 。

②做好日常的产品测试和计量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做好测试和计量工作是认真执行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质量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③我司重视标准化工作,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以及制度。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及工作质量的尺度,也是企业进行生产技术活动的依据。

④我司有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凡是从事印刷的人都知道,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各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如果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出现质量问题找不到责任者,查不到原因,就谈不上改进和提高质量了。所以要建立质量责任制是企业质量管理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公司要求各个岗位和每个员工,都要明确规定在质量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做到职责明确、功过分明,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考核”的目标。

(3)我司着重加强生产现场的质量控制。产品的质量问题大部分都控制在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特别是印刷企业一定要加强生产现场的质量控制,这是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关键。我司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严格工艺纪律。从生产现场来看,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外乎人、材料、设备、工艺、环境这五个因素。严格执行纪律,保证工艺的质量,把以上五个因素切实有效地控制起来,及时地消除不良因素,就能保证稳定地生产出合格品和优质品,这是现场质量管理的核心。关于人的管理这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要求操作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 的思想和对企业负责的责任感。关于材料管理,不仅要入库还要建立材料管理台账,还要对易变质的材料要定期抽检,以保证使用材料的质量。关于设备管理,要正确地使用,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运转正常。关于工艺的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规程进行操作。关于环境的管理,要求工作现场清洁、布局合理,工具、物品存放有序,做到文明生产。

②定期综合分析,掌握质量动态。企业掌握质量指标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产品质量指标,如产品质量特性值和优等品率、一等品率;另一类是工作质量指标,如合格品率、废品率、返工率等。要定期分析产品质量,寻找原因和责任者,发现废品产生和变化的规律,以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减少或杜绝废品。对废品和质量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找不到原因不放过;没有提出防患措施不放过,当事人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

③搞好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是企业质量管理必不可少的内容,是保证产品质量最基本、最起码的职能。检验的内容包括:进厂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机器设备、工艺装备、工艺规程、加工方式、半成品、成品及包装等。检验的方法是按工艺分段,有预先检验、中间检验和最后检验三种。特别是最后检验是在成品出厂前进行的检验,这是保证出厂质量不可缺少的检验。

④质量控制就是以预防为主,注意信息反馈。从质量管理的要求来看,检验的目的不仅在于剔出废次品,而且还在于收集、积累大量的数据、资料,以便指导生产。我公司充分应用生产现场质量检验的数据、资料,把制造过程的质量信息及时反馈到有关工序和部门,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2、供货交货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2、1供货日期控制的措施

(1)规划:确定本此供货的总进度控制目标和分进度控制目标,编制进度计划,并检查各层次的计划,形成严密的计划保证系统。

(2)控制:跟踪检查实际制作进度,整理统计检查数据。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调整。

2、2供货日期的保证措施

(1)组织措施

落实各层次的进度控制人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好劳力、材料、机构的协调准备工作,加强对生产部的各类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使他们到岗尽职,以有利于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

(2)技术措施

根据工期控制,逐周编制作业计划。根据计划,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加强人力、物力、技术调度,保证材料的供应,每天对照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调整。

劳力的选用严格按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调动本单位内部的熟练技术工人参战,注重提高操作工的技术素质,加强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基本功运硬,以提高工作功率。

加强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多点联系,择优选购;周转材料充实供应,材料进场及时。进场后严格检验,合格后按类别整齐堆放,避免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出现质量问题而耽误供货期。

对投入本此产品供给的各类运输车辆等,进场前进行检查维修,要必时购置,使用中不断加强保养和检修,以保证机具的完好性,从而保证和提高机具使用率,以免机械器具故障或短缺而影响供货进度。

(3)经济措施

为保证供货日期的实现,必须有资金保证,我公司为本供货准备了一定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制不影响供货进度,从而保证供货期进度不受资金的影响。

(4)信息管理措施

在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不断地收集实际进度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统计,与计划进度比较,定期向采购方提供比较报告。在其控制下编制作业计划,并做好进度记录,填好进度统计表,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灵活、准确、果断地采取措施,排除各种矛盾,加强各薄弱环节,实现动态平衡,保证完成供货日期目标。

(5)技术服务支持

货物送达后,我方根据采购方需求,做好供货服务,配合甲方办理产品供货手续及验收事宜。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更换,为采购方提供材料使用上的技术支持。

3、供货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公司印刷、装订及印后加工的安全隐患,其中最主要的是原材料为纸张、油墨、汽油、酒精等易燃材料,这些物资的存在都是引起火灾的潜在危险。在生产加工环节中,由于机械化作业程度较高,极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电气安全风险大,稍有不慎容易发生线路短路,造成设备故障。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我公司结合生产实际情况,从现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入手。提出几点安全改进对策和措施

3、1安全隐患分析

(1)火灾危险

印刷企业所使用的大量纸张、油墨、清洗剂等原辅材料都是易燃品,是印刷厂主要的危险源。

(2)设备运行危险

切纸、印刷、装订等机械设备运转速度快,传递能量高,某些设备有开放工作面,设备失修、违规操作极易对肢体造成伤害。

(3)刀片割伤、烫伤

模切刀模装有锋利的切刀,在搬运、装卸、存放刀模时如果违反操作规程,极容易造成肢体割伤。另外烫印时高温加热版易发生烫伤。

(4)电危险

1)静电危险

高速印刷机在高速运转中会产生高压静电,严重时可能导致空气放电,造成电击或起火。

2)导线电缆漏电危险

绝缘层老化或破损失去绝缘作用,会使设备或其他接触导体带电,人体接触时触电受伤。

(5)化学危险品

印刷或印后处理中可能会用到挥发干燥型油墨、清洗剂、汽油等易燃、有毒化学物品危害操作人员健康,并可能诱发火灾。

(6)其他环境隐患

工作通道被占用、安全标志不清晰或丢失的不安全工作环境,也是造成印刷生产安全事故不容忽视的因素。

3、2安全保证及控制措施

(1)强化安全管理思想意识,提前排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控制不安全行为

在各种安全事故原因构成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如传动部分没有防护装置、电气插头塑料壳损坏、电源线老化有裸露接头、非本机操作人员开动机器等等。要想杜绝事故的发生,根本的措施只能是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使人不发生错误判断、错误操作(人的不安全行为)。每位员工认识并制止了危险行为的发生或控制了危险因素向事故转化的条件,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近年来我公司引进了各种先进的管理模式:如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5S等,制定了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等。其基本目的就是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2)严把人员的选用和配置关,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

随着公司设备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要求员工不但要掌握设备的操作技术,而且要熟悉各种安全操作要领。这就给我们公司的用人原则提出了新的要求,严把人员的选用和配置关。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这是预防工伤事故的根本。员工的安全素质其内涵非常丰富,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安全技能知以、文化知识结构、心理应变能力、心理承受适应性能力和行为规范约束能力等。

3、3针对防火生产区域的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1)防火,生产厂区禁止吸烟,抽烟者一律到指定吸烟区。

(2)防止设备运行危险、刀模割伤及烫伤,严格操作规程,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印刷机及其他设备,确保设备的防护装置工作状态良好,运行不正常的设备应停产检修。

(3)防触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应加装静电消除配套设施,严格控制印刷车间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定期为车间、设备消除静电。设备应有正确的接地保护,导线电缆应避开人员必经之路,老化、破损电缆要及时更换,带电维修要遵守操作规范。

(4)安全使用化学品,建立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购入、储藏、运输、使用制度结合生产工艺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

(5)生产现场的布局应密切结合生产工艺流程,满足卫生、防火、防爆、防泄漏的要求。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要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识,灭火器放置位置、逃生路线要明确。

(6)仓库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等保障安全措施。原纸和油墨以及燃料用油采用防护墙,间隔存放。一般运输通道宽2m*3m,便于叉车运输原纸通行。人工作业道宽1m*1.5m。检查通道宽不少于0.5m。原纸与墙壁距离不得少于0.5m。

(7)创造一个良好的光环境。由于不良的光环境使人识别物体的时间变长,效率变低,影响员工的情绪,因而易发生安全事故。

供货方案 篇11

一、货物供应及配送服务

签订供货合同后,我单位将根据合同供货批次数量进行贮备生产并库存产品,合理调配生线,优先生产本项目所需产品,并根据需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交货期:根据买房实际使用要求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买房指定的地点。

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送货、装卸、交接、试用、验收等手续。

我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供应计划及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向采购人提供满足本规范规定要求的质量合格全新的货物。

二、配送方案

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我方均保证采购计划供应量,并保证有必要的调峰运输能力,确保采购人的需要。

采购人协调现场对合同货物在交货地点的卸货,我方负责现场卸货,以保证卸货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三、配送保障措施

本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全新产品,符合国网标准和招标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送货到使用单位时,货物的外包装完整,且货物的表面无划伤、碰撞现象。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把好质量关,通过对原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的层层检验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并按照国网标准组织生产和进行验收,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要求,质量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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