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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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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预案(篇1)

工贸企业冰雪应急预案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冬季雪灾、冰雨等恶劣天气越来越频繁,对于工贸企业而言,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工贸企业冰雪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一项全面考虑,建立科学规范的危机应对机制,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冰雪天气往往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电力供应、物流运输、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如果没有应对措施,一旦遭受灾害的袭击,企业的损失就会更为严重,甚至影响生产、经营、市场信誉等方面。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操作规范的应急预案,提高企业的综合危机应对能力,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步骤

1.风险评估: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了解冰雪灾害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面评估企业的危险性。

2.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分析评估的结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份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组织领导、应急响应、人员安全、设施设备保护、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保证在冰雪天气来临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

3.组织应急演练: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强化应急处理的意识,提高应对能力,同时发现并解决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

1.组织领导:企业应当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层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进行决策和指挥,统筹协调各部门,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2.应急响应: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调度各种资源,展开应急处置工作,抢救人员、抢修设备和重要物资,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

3.人员安全:保障员工的安全是企业的首要任务,应在应急预案中考虑员工的安全问题,制定逃生方案和人员疏散计划,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4.设施设备保护:冰雪天气对于企业的设施、设备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在应急预案中制定相应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在灾害中得到保护和维护。

5.后勤保障:灾害过后,企业需要进行整顿和恢复,需要配备足够的后勤保障力量,包括食品、水源、医疗物资等。

四、应急预案的检查与完善

应急预案的检查与完善是保证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性的重要环节。企业需要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充分利用演练经验、灾害案例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总之,工贸企业冰雪应急预案是企业防范灾害、保障生产、守护员工安全的重要举措。企业应当充分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提高企业的综合应对能力,确保企业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企业应急预案(篇2)

洗煤企业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是一种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对人员、设施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洗煤企业作为一个关键的能源行业,必须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地震应急预案,以保证员工的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整性。本文将给出一个针对洗煤企业的地震应急预案,确保专业性和全面性。

一、预案目标和原则

预案的目标是尽力减少地震灾害对洗煤企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施损失,并保证企业能够尽快恢复生产。预案原则包括科学、系统、全员参与、及时反应、协调合作和持续改进。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洗煤企业地震应急预案的执行需要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企业应设立地震应急小组,由一名经验丰富的地震应急主管负责,协助的成员包括安全部门、技术人员、救援队伍和通信人员等。每个成员应清楚其职责,参加相应的培训和演练。

三、预警机制

企业应与当地地震监测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主动获取地震预警信息。根据地震预警的程度和可能影响的严重性,预案可划分为三个等级:警报、预警和观察。不同等级的预警将触发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四、应急措施

1. 人员疏散和安全保障:在地震发生时,首要任务是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应制定疏散方案,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标志。在疏散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帮助。

2. 设备停产和安全检查:地震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停止所有生产设备,切断电力、气源等供应,并进行设备和工厂结构的安全检查。必要时,应关闭相关线路和管道,以减少次生灾害的风险。

3. 应急供应和救援:企业应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如饮用水、食品、医疗器械等,以满足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需求。同时,企业应建立联系网络,与救援机构和当地政府保持紧密合作,互相协调资源和行动。

4. 事故调查和评估:地震发生后,企业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评估,了解损失和灾害的严重程度。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的计划,并提出改进地震应急预案的建议。

五、培训和演练

对于地震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和定期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和反应速度。培训内容包括地震知识、疏散程序、求生技能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等。演练可通过模拟地震场景,考察员工的应对能力和团队协作。

六、持续改进

地震应急预案应作为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通过定期对预案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应与其他企业和相关机构交流经验和教训,共同提高地震应急管理水平。

总结

地震是一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洗煤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科学的地震应急预案,以减少灾害对员工和设施的影响。通过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有效的预警机制、明确的应急措施和培训演练,企业可以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持续性。持续改进是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定期的评估和改善,预案可以不断完善和提升。

企业应急预案(篇3)

小企业应急预案,指的是针对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对企业进行的预先制定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案。小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护企业资产和员工安全,而且有助于企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

小企业应急预案制定的基础是对企业风险进行认真评估和分析。企业风险包含人员、财产、技术、物流、生产安全等方面,针对不同风险可以制定不同的预案。在制定应急预案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同时要考虑应急预案是否能够灵活使用和及时更新。

小企业应急预案中应包括以下方面:

1. 应急组织机构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组织机构,并明确各职责人的具体职责和行动计划。应急组织机构应该包括领导层、应急管理人员、安全部门等人员,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组织起来,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预警和监测

企业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监测可能的突发事件。例如,对于部分可能被盗的财产,可以安装视频监控等设备,对于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应该通过媒体进行及时监测和预警。

3. 应急处理指南

企业应制定清晰的应急处理指南,涵盖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包括人员疏散、资产保护、伤员救治等方面。此外,应急处理指南还应具有实用性,能够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4. 应急物资储备

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例如,急救箱、发电机、应急通讯设备等,以防万一。在储备应急物资时,企业需要考虑其使用寿命与保质期,以保证应急物资在需要时可以顺利使用。

5. 应急演练和培训

企业应该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练可以帮助员工熟悉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对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理能力进行提升。

总之,制定小企业应急预案是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企业需要充分认识于关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应急预案制定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每年都需要进行审查、调整和修订,以应对不断变化和新的风险。

企业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规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序、妥善、科学、有效地应对博乐市范围内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政办发〔2014〕122号)、《关于印发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博州政办规〔2021〕7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博乐市行政辖区内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生产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民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博乐市住建部门具体负责。

1.4.3响应迅速、协同应对。充分发挥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专家的作用,建立博乐市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完善市住建系统应急平台体系,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1.4.5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市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5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是指博乐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并按照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5.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造成3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0人以上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100人以上人员中毒(重伤);

⑷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⑸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⑹造成5万户以上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48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1.5.2重大事件(Ⅱ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⑷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⑸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⑹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⑺超出自治州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跨自治州行政区的同类突发事件;

⑻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予以应对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

1.5.3较大事件(Ⅲ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员中毒(重伤);

⑷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⑸造成7000户以上、3万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⑹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跨县级行政区的同类突发事件;

⑺自治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予以应对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

1.5.4一般事件(Ⅳ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下人员中毒(重伤);

⑷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⑸造成1000户以上、7000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⑹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响应的燃气、供水、供热类重大事故灾难。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部及职责

2.1.1指挥部

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协调指挥机构,是博乐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领导下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

成员: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网信办,市总工会,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市消防救援大队,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市气象局,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腾博热力有限公司、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博州联合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市供电服务中心等单位(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

2.1.2指挥部职责

⑴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⑵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体系;

⑶负责下达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指令指挥、组织、协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和善后处理,根据相关专家建议,决定应急处置、救援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⑷组织工作组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⑸组织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咨询;

⑹指导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类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1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成员根据需要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派员组成。

2.2.2主要职责:

⑴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管理、通信联络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⑶组建专家组,开展综合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预防预警信息报告、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等体系建设;

⑷事故发生后,负责汇总、核查,及时报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有关情况,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上传下达、相关文件起草和会议会务等工作,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2.3.1根据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当发生一般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当发生较大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博乐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自治州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当地相关部门及燃气、供水、供热单位(企业)有关人员组成,自治州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处置需要派员参加,当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并接受自治区、国家的指令。

2.3.2主要职责:

⑴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所有应急处置和救援的队伍;

⑵研判事故现场情况,作出现场应急处置决定;

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党委宣传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现场记者管理,组织互联网舆情监控、网上舆论引导及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总工会: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参与并监督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秩序维持、人员紧急疏散等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指挥抑爆、排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通行顺畅。

市民政局:负责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援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善后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协调落实工伤(亡)人员相关待遇。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体系和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等体系。事故发生后,组织调配本系统救援队伍、相关专家、救援物资设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收集、分析、评估事件原因,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恢复重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人员疏散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调配救援车辆,保证道路畅通,为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运达、人员紧急疏散提供便利条件。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相关河流、水源及水利工程的基础资料。

市卫健委:组织事故医疗应急救护、伤员转运、现场防疾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急办报送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监督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组织、指导、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国资委:参与组织协调由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燃气、供水、供热企业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事故现场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查,组织或者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并参与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中的火灾扑救工作,参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排险。

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等环境监测,依据检测数据分析结果,提出污染源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事发单位(企业):事件涉及的燃气、供水、供热单位(企业),负责及时启动本单位(企业)应急抢险预案,在采取先期处置救援的同时,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事件处置时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并协助做好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所管辖通信设施的运转安全,并开展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2.5工作组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需要,由市指挥部组织成立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安全保卫、环境监测、善后处置、信息发布、事故调查等各工作组。由市人民政府牵头,成员由市住建局及相关部门、事发地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及燃气、供水、供热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成(见附件2)。

2.6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职责:参与指挥部组织的应急处置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和有关情况,为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监测

3.1.1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隐患、危险源、风险点清单,明确安全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监测。

3.1.2市住建局应当建立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隐患数据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

3.1.2市住建局应当定期对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体系、隐患排查体系、监测体系建设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2预警

3.2.1市住建局应在汇总分析历年事故发生规律的基础上,确定各类事故发生的高风险期。并在进入高风险期前,及时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下达加强预防和监测的预警指令。

3.2.2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通过监测,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及险情,或因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原因可能引发的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排除和预防,并立即向市住建局报告。

3.2.3市住建局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研判,判明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状况、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报市指挥部同意后,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事态严重时,应及时向自治州指挥部报告并经同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2.4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5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组织人员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进行。

4.信息报告

4.1信息收集

4.1.1市住建局应建立连接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的应急信息报送体系。事故高风险期应当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1.2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应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报警电话,建立应急值守制度。

4.2信息报告

4.2.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故时,均应第一时间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报告。

4.2.2事故发生后,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应当立即向市住建局报告。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

4.2.3市住建局应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自治州住建局报告,并按规定时限上报书面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在事发1小时内向州应急管理局报告。

4.2.4相关主管部门要迅速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尽可能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2.5市应急管理局应立即向市应急委主任、市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同时,立即组织起草相关信息,经同意后,在事发2小时内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续报。

4.3信息报告的内容

4.3.1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

4.3.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级别、部位、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3.3事故简要经过、原因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控制情况。

4.3.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置的有关事宜。

4.3.5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名称、单位负责人、经济类型、生产规模。

5.应急响应

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企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燃气、供水、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保证安全情况下,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加强监测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疏散受威胁群众,必要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5.1Ⅳ级响应

应对一般事件,由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接受自治州指挥部的.指导。

5.1.1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并向自治州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及进展情况。

5.1.2市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研判事故发展形势,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5.1.3组建技术支持、消防保卫、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各工作组,立即分工开展工作。

5.1.4建立应急通讯体系,开通与自治州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应急指挥部等的通讯联系。

5.1.5立即组织现场紧急处置:

⑴研究现场处置紧急措施,调集专业救援队伍,调拨应急处置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⑵划定事故危险区域和重点防护部位;

⑶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⑷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专家组建议,决定是否组织疏散。由现场指挥部发布群众疏散指令,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疏散安置,提供避难场所;

⑸实施灾民医疗救助、生活救助;

⑹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实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⑻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供排水、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⑼立即启动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措施;

⑽必要时,申请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5.1.6应急人员防护:

⑴现场应急救援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⑵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⑶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事故调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

5.1.7社会力量动员: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市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1.8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由市指挥部成立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后果与趋势。

5.1.9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按照《博乐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5.2Ⅲ级、Ⅱ级、I级响应

应对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市指挥部在自治州、自治区、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5.2.1市指挥部实施Ⅳ级响应措施,调集全市相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事态扩大。

5.2.2及时向自治州指挥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落实自治州、自治区指挥部相关指令。

5.2.3自治州、自治区相关工作组到达后,在自治州、自治区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3应急终止:

5.3.1当事故处置满足以下条件时,终止应急响应:

⑴人员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⑵危险区域群众已撤离、疏散;

⑶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⑷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⑸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⑹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⑺受影响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等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

⑻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5.3.2应急终止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提出申请,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终止后,协调督促市相关成员单位实施以下措施:

6.1.1及时组织损毁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重建方案,实施恢复重建。

6.1.2制定并组织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妥善解决因事故造成的矛盾和纠纷。

6.1.3对因事故救援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助、补偿和抚恤。

6.1.4对因事故伤亡、财产受到财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赔偿。

6.1.5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返还。征用或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

6.1.6对因事故出现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救助。

6.1.7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2调查与评估

6.2.1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开展事故处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事故调查主体: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较大、重大、特大事故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配合。

6.2.2一般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在两周内完成事件处置整体评估,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指挥部配合自治州、自治区、国家指挥部完成评估。

整体评估的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过程、善后处理、信息发布、事件原因调查分析、经验总结、改进措施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专家组通讯录、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每年至少更新1次。

7.1.2市指挥部、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应购置必要的无线通讯设备和数字通讯集群,用于现场应急指挥通讯。

7.2应急队伍保障

7.2.1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应建立本企业专业应急抢险队,并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

7.2.2市住建局应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应急抢险队,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训练。

7.2.3市住建局应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制定紧急情况下专业应急队伍调配梯次方案。

7.2.4市指挥部办公室应与公安、武警、消防、林业、卫生、环境监控等专业救援队伍加强日常联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7.3物资保障

7.3.1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7.3.2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对辖区可用于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物资装备、通信器材、生活必需品、工程机械等进行普查登记,与有关企业和单位签订应急物资保障协议。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调运。

7.4经费保障

7.4.1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先行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无力承担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4.2处置突发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5宣传、培训与演练

7.5.1市住建局督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社会宣传,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7.5.2市住建局要有计划地对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增强预防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5.3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综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并提交书面总结评估报告。

7.6责任与奖惩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1.1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事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市住建局及时修订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报自治州住建局备案。

8.1.2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业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奖励

在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⑴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⑵处置突发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⑶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责任追究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⑵不按规定报告、通报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

⑶拒不执行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⑷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⑸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5年。20xx年博乐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企业应急预案(篇5)

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

随着物流业的飞速发展,物流企业在实现高效物流运作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其中包括火灾的风险。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成为了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在此,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份专业的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

一、背景和概述

物流企业的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火灾事件和其他火灾风险而制定的紧急行动计划。该预案包括各级部门的职责分工、应急通信和报警系统、设备维护与检修、防火流程和训练等方面,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

二、预案编制

1. 成立消防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物流企业的安全主管牵头,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专家等,形成一个跨部门的预案编制小组。

2. 建立预案编制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合理分配工作,确保预案的编制进展。

3. 风险评估和数据收集:了解企业的火灾风险,并对已发生火灾事故进行分析。搜集物流企业的人员、设施、物料、设备等相关数据,以便在火灾发生时更好地应对。

4. 制定应急通信和报警系统:物流企业应配备可靠的应急通信设备,确保报警系统的准确、快速和有效。

5. 完善防火设施: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与维护、消防通道的畅通、灭火器的选择等,确保火灾初期可及时扑灭。

6. 制定防火流程和程序:规定发现火灾的流程和逃生通道,制定适当的灭火程序和自救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7. 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组织定期培训员工进行火灾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8. 防火巡查与设备维护:制定定期巡查计划,保持消防设备的完好和有效。

三、应急响应

1. 火灾报警:物流企业应建立快速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启动报警装置。

2. 疏散和逃生:制定疏散计划和逃生路线,确保员工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

3. 灭火和救援:组织内部员工进行初期灭火,同时与专业消防队伍联系寻求援助。

4. 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在火灾发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寻求支持和协助。

5. 火场隔离和场地保护:尽力阻止火势蔓延,保护物流企业周边环境。

四、持续改进

1. 模拟演练:定期组织模拟火灾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及时修订。

2. 事故分析和评估:对每起火灾事故进行详细的事故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预案。

3. 技术更新和设备维护:根据最新的技术和设备,及时更新和维护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总结:

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是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的基础,预案的编制需要跨部门的合作和专家的指导。同时,通过持续改进和有效培训,物流企业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应急能力。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了解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编制流程,以及如何不断完善和提高预案的能力。

企业应急预案(篇6)

6.1资金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批后执行。

6.2装备保障

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

6.3 通信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配置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人员之间的联络畅通。

6.4 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与上级环保政府部门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5 技术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组建专家组,健全的环境应急机构。

6.6 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6.7应急能力评价

企业应急预案(篇7)

一、前言

随着现代生活的节奏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公司食堂就餐。作为企业的主要实体之一,公司食堂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每个公司食堂都应该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以确保食堂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

二、预案编制指南

1、制定预案目的

制定公司食堂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在工作时间享受到健康安全的餐饮环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工作时间吃的舒心、放心、安心。

2、预案编制原则

a.依法依规。制定预案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b.科学合理。制定预案必须严格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

c.统筹兼顾。当制定公司食堂应急预案时,必须考虑齐全并充分考虑各种问题,充分统筹兼顾。

d.实际效果。制定预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实际效果,以达到预期效果为目标。

e.完善协作。制定预案时必须充分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协作完美、无遗漏。

3、预案编制的任务

a.明确预案编制的理念、原则和内容。

b.明确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流程。

c.制定应急执法程序。

d.建立应急专家队伍。

e.确定预案的组织架构及工作机制。

f.完善应急预案执行流程。

g.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和保障。

4、预案应包含内容

a. 食堂火灾与燃气泄漏应急预案

b. 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c. 食材、药品过敏应急预案

d. 厨师性格突变应急预案

e. 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预案应怎样实施

a.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内容进行操作。如预案规定应急执行程序,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时间、地点、数量以及责任到人等方面的落实。

b.措施的实施公司在应急情况下应根据预案内容,采取快速一体化的应急处置措施,以保障食堂顺利运营。

c.后续处理应急处置后,必须再次对应急事件进行梳理、分析、总结,以便更好地弥补不足,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为公司食堂的安全稳定运营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总结

对于公司食堂来说,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尤为重要。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公司食堂需要及时更新和修改应急预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同时,通过不断的演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提升企业食堂的响应能力、便捷性和灵活性,建立健康、安全、有品质的餐饮环境是健康有为的必然选择。

企业应急预案(篇8)

洗煤企业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可能对洗煤企业造成严重威胁。因此,为了应对地震可能产生的危机,洗煤企业需要建立紧急预案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尽快恢复生产。在本文中,我将从专业人士的角度,为洗煤企业编写一份不低于800字的地震应急预案。

1. 地震风险评估

在制定地震应急预案之前,洗煤企业需要进行地震风险评估。这涉及到对企业所在地区地震活动的研究,了解该地区地震的频率、强度和发生的可能性。通过与地震专家合作,企业可以获得有效的地震风险评估报告,这将为预案的编制提供基础数据。

2. 应急团队和组织结构

为了应对地震紧急情况,洗煤企业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应急团队,并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组织结构。应急团队应该包括企业管理层、安全人员、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等不同的专业人员。此外,应急团队还应与地方政府及与地震应急相关的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获取专业支持和资源。

3. 紧急演练和培训

为了确保所有员工在地震发生时知道如何应对紧急情况,洗煤企业应定期进行紧急演练和培训。演练应包括员工疏散、求生技能和应急设备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内容。此外,企业应提供各种应急培训课程,包括基本急救知识和心理疏导技巧等,以帮助员工在地震后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4. 安全设施和建筑物监测

洗煤企业需要建立安全设施和建筑物监测系统,以及自动报警和监测设备,以提前发现地震活动的迹象,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此外,企业还应修复和加固可能受损的设施和建筑物,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5. 紧急救援和恢复工作

在地震发生后,洗煤企业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援和恢复工作。首先,做好人员疏散,确保所有员工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其次,团队应及时评估损失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关闭相关设备、切断电源等,以减少进一步的损失。同时,企业应与当地政府和救援机构合作,获取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加快救援和恢复工作。

6. 事后总结与改进

每次地震后,洗煤企业应当进行事后总结和改进工作。这涉及到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识别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企业还应与其他企业和地震应急专家分享经验和教训,以提高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

总结:

洗煤企业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通过地震风险评估、应急团队和组织结构、紧急演练和培训、安全设施和建筑物监测、紧急救援和恢复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和行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只有通过专业的预案和有效的措施,洗煤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地震风险和保障员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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