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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总结

清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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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总结 篇1

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坚强走过的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实则来之不易,来为这一年的工作写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工作总结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三资清理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四月初以来,x乡人民政府根据广丰县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率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并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向全乡六个村(杨柳村、十一都村、十都村、石岩村、银丰村、里洋村)全面铺开。目前,我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已报乡财政所备案。清理过程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全程服务,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预期的目的。

1、清理。清理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账内数据,以财政所提供的科目余额表为依据,实物盘点,账物核对;二是账外凭证,涉及到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情况,根据所提供的有效合理的凭证依据,通过整治小组的认可,列入清理范畴。

2、登记。根据已清理的“三资”内容,逐笔登记,填写《债权债务清理核对表》,登记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

3、核实。根据登记填写的“三资”内容,由整治小组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数量、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情况进行核实工作,确保数字准确、事项清楚。

4、公示。将核实后的“三资”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清理前科目余额表、清理后科目余额表和资源性资产情况表,公示期不少于7天。

5、确认。公示期满后,召开会议,由村整治小组全体成员参与,对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结果再予以确认。

6、上报。根据公示及确认情况,填写县整治工作小组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由村主要负责人、村整治小组组长、填报人等分别签字后,完成上报工作。

清理工作总结 篇2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库清理清查工作的要求,我镇镇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清理清查工作。截至2012年9月30日,我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完整性达到100%,基本完成重复数据的排查,补录了大量往年户籍出生人口数据,全面完成了省、市、县下达的指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市、县人口计生局要求,我镇就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清理清查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工作思路,并指出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是当年的重中之

重,务必及时出色地完成任务。组织各驻村工作组和村干部,采取包村包片方式全面开展数据清理清查专项活动,日夜兼程,取消双休,确保不遗漏一张信息卡,每条信息都准确有效。

二、细化措施,完善数据,提高系统信息准确度。清理、查核、录入、更新系统统计数据及基础信息,及时处理系统中重复人口数据,严格按照统计口径理清统计归属地,明确统计责任,加强建卡、删卡、户籍地迁移、婚嫁人口居住地等操作的管理。清查漏卡数据,利用上门核实、与派出所核对信息等方法补充漏卡资料。

三、各部门相互联动,团结协作。人口信息数据清理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需要各地村(居)委之间、各地村(居)委与计生办之间、卫生院与计生办之间、派出所与计生办之间共同沟通、合作,协调处理系统中遇到的问题,例如身份证名重复、户籍地迁移变更等系列问题。

经过大半年的努力工作,并在上级领导和我镇镇委、政府领导的指导下,我镇已及时完成了所有数据的清理清查工作,并全面完成了省、市、县下达的指标任务。

清理工作总结 篇3

县编办: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委办函【20xx】87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府会议精神,我镇成立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我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负责,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完成了我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1.成立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有序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10月28日,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结束以后,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邓义军同志为组长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2.我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

我镇现有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XX县XX镇农业服务中心和XX县XX镇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3名(XX县XX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6名,XX县XX镇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中心编制数7名),借调县残联1人,考取国土局1人(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拟调走其他乡镇1人(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实有10人。

3.存在的问题

部分事业干部担任行政工作,存在着行政事业混岗的现象。

4.意见和建议

(1)建议保留XX县XX镇农业服务中心、XX县XX镇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2)建议事业单位从财产、人员管理、业务工作考核等方面与行政彻底分开。事业单位与行政的关系属地管理关系。

(3)对事业干部的岗位津贴实行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

(4)XX离县城80余公里,全镇28000余人,系由两个乡镇合并而成,工作量大且条件艰苦,留不住人,建议增加编制数,大力充实人员,

清理工作总结 篇4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政治生态优化,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经市委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市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加速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进程,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成立张家口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维亮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卫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兵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卢东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迁,市纪委常委、协作组组长王一飞,市纪委常委、协作组组长高云森任副主任。办公室集中办公,下设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宣传简报组、保障组。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上级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片面追求政绩,虚报浮夸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领导班子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委落实责任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巡视整改不落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顶风违纪,基层干部依仗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关键领域、重点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规划管理、土地出让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二)“八清理”

1.对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央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任职回避制度、试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畅,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

(2)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着力解决未经批准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党政分设”;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3)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发生干部档案年龄涂改、前置学历、跨台阶入学等问题。

(4)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13〕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3.对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加强公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4)“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着力解决“三公经费”严重超预算,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较大;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发放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问题。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为亲友牟取利益。

(6)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在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6.对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企业负责人违规超标准配车;不符合配车条件的违规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企业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项目应招投标未招投标;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弄虚作假,为单位或企业办理虚假土地出让手续或土地证明,置换不良资产,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串通招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2)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着力解决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积率批复建筑面积,违规改变用地性质,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问题。

8.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部门之间相互扯皮、难以协调和落实;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多年不能彻底解决;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没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违规领取失业金、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问题。

(2)不会干、干不好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干工作光有一腔热情,但想不到点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对新形势认识不深,对新政策把握不透,对新知识了解不多,谋发展缺乏创新,抓工作没有套路等问题。

(3)不深入、不落实问题。着力解决在抓落实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动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长期落实不下去等问题。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月开始至20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聚焦问题,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16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委要求,推动全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清理工作总结 篇5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政治生态优化、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切实做好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清理工作,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深刻领会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我们将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硬的措施,抓好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

我局已于3月7日成立了县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结合实际,聚焦问题,坚持制度梳理、项目清理、责任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7日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清理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以有效预防建设领域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为重点,力争通过专项治理,使建设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得到基本遏制或杜绝,采取过硬措施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此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存在的不足、问题及下周工作安排: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应继续加深意识、聚焦问题、综合施治,列出清单、全面整改。自查自纠、纠错整改。对全县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缺补漏;对近几年以来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对涉及调整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逐一排查;对违法建设涉及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督查检查、追究责任。

清理工作总结 篇6

农村财务管理与监督是农村基层工作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干群关系的改善,关系到农村改革与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通过财务清理工作强化农村财务管理,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只有扎实搞好农村财务清理,理顺管理关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才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才能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与持续发展。

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比较混乱,部分地方造成干群关系恶化,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县委、县府决定从XX年7月12日开始,到XX年9月15日结束,在全县开展一次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来理顺管理关系,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民主理财意识。历时两个月,在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县农村财务清理办公室和各乡镇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清理工作,确定了资产存量和界定了产权,健全了帐务,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的农村财务管理新体制初步构成。现将农村财务清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长期坚持和加强。只有理清了农村财务,才便于规范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我县由于历史的原故,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一片空白,各村基本没有正规的账务,“包包帐”,“流水帐”层出不穷,缺乏财务监督机制,甚至部分村没有帐务。农村财务清理工作本身就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而农村财务管理的空白无形中进一步增大了此次财务清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

为了营造良好清理工作的氛围,明确财务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对财务清理工作的认识,县委、县府于XX年7月12日在县桃源宾馆专题召开了巫溪县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会议,县委宗定副书记作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及财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我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主题报告,县委帮平书记在会上作了强调,阐述农村财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此次财务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从XX年7月13日起,各镇召开乡村社三级干部会议,传达县财务清理会议精神。县广播电视台、巫溪通讯、巫溪农业信息网先后对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作出了报道。通过这些宣传报道,扩大了财务清理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为财务清理工作的后续开展打下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加强领导,组建班子,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此次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有序进行,使这次财务清理达到制度硬、清理顺、帐务清、公开明、管理严的目的,县上以巫溪委办发

清理工作总结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霍城县卫生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的医疗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了《霍城县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科学、有序地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工作采取了书面审核、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为了避免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局事先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了解、掌握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和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整顿工作。重点对医疗机构科室设置、诊疗科目、人员资质等开展了全面的清理整顿。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善了我县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县档案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以往审批的医疗机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建立了一套包括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处罚等内容的完整的医疗机构管理档案,目前基本做到了一机构一档案,并确定了专人负责归档和管理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了办事流程的公开工作,有效地方便了申请人依法办事。

通过为期1个月的清理整顿,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4户次,监督员出具书面卫生监督意见书101份,清理出了5例医师执业地点及执业范围未及时变更人员;清理出了1家诊疗科目设置不合理的医疗机构;1家兵团在县城内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经过我县卫生局设置审批;2家村卫生室;8家口腔诊所自行张贴牙科标示等。对于清理出的机构及人员,卫生局及时予以了重新设置及变更,对于不在的人员及时予以了通知,有效地纠正了不规范的行为。

清理工作总结 篇8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xx]347号)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局职能,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一类进行监管把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成效

(一)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xx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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