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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汇集9篇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汇集9篇

司法局工作总结。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1

青少年是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之一。我局按照《意见》的要求,全力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狠抓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我局主要采取“送法进学校”、“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形式,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重要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连续开展,各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每学期安排十课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在高中和初中,我们重点结合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案说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条文的讲解学习,以提高中学生辨别是非和知法、守法的能力;在小学,我们把普法重点放到简单法律常识的'讲解上,让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学法习惯。

我们还将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一是落实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成员的讲课任务,定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课活动,并及时对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补充调整、组织培训。二是在创办一批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法制讲座、图书阅读、板报展览、模拟法庭等形式,拓展开辟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三是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定期培训,落实职责,明确任务。

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失足青少年建立个人档案。对失足青少年有困难必访、有纠纷必访、遇突发情况必访,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找安置帮教对象谈一次心、写一封信、办一件实事;与他们结成“一帮一”对子,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把法制教育延伸到监狱、少管所,做到经常与其家人取得联系,通过送法律书籍、发公开信、赠生活用品,用法制进行帮教,用真情触动心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知道社会没有抛弃他们,增强他们好好改造的信心。我局还依托律师事务所、街道司法所等,主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加强对“边缘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司法所会同村居居委会,对劳教解教或判处缓刑的社区青少年,做好矫正工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错)率。

我局坚持将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及时地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实行定点联系制度,专门设立县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工作站,随时收集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以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我们编印了《县法律援助服务站工作手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监督等环节,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严格实行法律援助责任制度,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案件采取任务到所、定案到人、责任到人。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主动、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 “12348”窗口形象建设,积极利用 “1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解答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方便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我局积极参加各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配合专项行动进行扫黑除恶、禁毒、禁黄等宣传教育。为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环境,防范危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恶性的事件的发生。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2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于今年4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一项事关政法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性的战略举措,永清县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动员部署,各项工作成效裴然。

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永清县司法局立即研究制定了《永清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召开的动员会。司法局党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委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发展。党组书记、局长许志勇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规范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行为;三是抓执法规范,找出执法活动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干警队伍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在此期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等基层部门,实地调研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保障制度,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集中精力抓好最突出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帮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永清县司法局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专项整改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找问题,坚持面对矛盾,不走过场,扎实推进整改。

一是广开言路,多方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查找工作中,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具体方法上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查透。如:永清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向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出公开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动全体干警进行大讨论,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表,广泛征集意见。

二是对执法监督工作中掌握的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基层部门从中发现问题。从执法监督环节,从个案监督中,整理出了工作中有缺陷的环节,以“司法局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进行督办,要求他们认真核查,及时纠正,限时回告办理结果。

三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整改力度,永清县司法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四是动员执法监督员帮助整改。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员双月座谈会,在会上专门向执法监督员通报了中央、省、市、县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动执法监督员发挥联系广泛,熟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优势,多提意见建议,帮助司法行政机关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把执法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对执法活动依法管理的水平。如司法局针对部分法律服务人员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以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系统和案件执法质量管理考评系统,将规范化与信息化相结合,促进了规范执法办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准确率和办案质量。律师所建立和推行“一案一评”的评分制度和“一日一上网”的反馈制度,将案件的办理规范化、公开化、网络化,使办案人员能及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如近年来,司法局按照政法机关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把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加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列入年终考评“一票否决”范围,做到了收支脱钩,建立了“收支两条线”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不良现象的发生,为严格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法律服务业针对这次整改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在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办案纪律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突出了制度建设。如针对有的律师与当事人、法官交往过密的问题,制定了《规范律师与当事人、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要求律师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针对有的法律服务人员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法律服务案件办理期限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延期办理案件数量,非因法定事由,一律不予延期。司法局为了提高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专门印制了《严格执法规范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大大方便了干警规范执法。

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也发现了大批先进的典型人物、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如,法律援助中心在规范执法行为活动中,又提出了更为人性化的法律援助办法。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孙桂兰同志,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心系人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刘街司法所在执法工作中实现“五个转变”、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十不”的做法都值得借鉴学习、宣传报道。

今后,永清县司法局将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为构建“和谐永清”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继续在作不懈的努力。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以来,xx市xx区司法局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对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整理,为日后查找档案提供了方便,也为妥善保管档案提供了保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

一是认真学习,加强培训。xx区司法局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组织机关科室、司法所有关人员到好的地方学习,并且利用网络借鉴发达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共同研究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填写、管理、保存方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档案的管理意识。

二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强化档案材料的收集,xx区司法局专门设立信息档案室,购置档案柜,做到分类存放;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一人一档,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矫正档案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并购买了专用的档案夹、文件盒,统一规范了案卷内容,统一制作了档案封皮、目录、贴条等,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档案、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等档案,都进行装订并分类归档,同时,要求各司法所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和管理社区矫正档案,建立工作制度,提高档案材料收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明确标准,规范管理。为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xx区司法局从收到人民法院或监狱的审前评估委托调查函后,建立第一手档案资料,将调查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收集存档。收到监狱和法院的判决文书后,建立一人一档。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后,完善相关报到资料。凡未到司法局报到的人员,及时查找,督促报到,建立档案资料。

四是定期核查,查漏补缺。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统一档案格式,落实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自查活动和检查抽查活动,做到社区矫正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4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续与扩展,也是从严治警的重大举措。在市、县政法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来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织,层层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活动方案,并组织全系统人员召开动员会。要求全系统干部对这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发展。并决定,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深入彻底的进行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三是抓执法规范,找出执法活动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干警队伍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我局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专项整改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途径,扎实推进此次活动。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深入基层进行综合指导。在确保局机关专项整改活动质量的同时,我们集中人力、合理分工,成立了全系统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组织,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主管领导具体分工负责,下分设综合指导组、材料综合组、检查督办组和纪检监察组,每个组均进行了详尽的分工,各司其责,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并把任务分解到人头。尤其是加强了综合指导工作,综合指导组深入到基层单位,并对基层单位实行了专人负责,使此项活动一开始就有章可循、有脉可承,达到了条理清晰、有条不紊的效果,有效地防止了方向不明、目的不清,使基层单位清楚知道怎样做、该做什么,基本上达到意义明确、时间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方法明确、最终效果明确等“五明确”。

二是广开言路,多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查找工作中,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具体方法上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查透。通过召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出公开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动全体干警进行大讨论,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表,广泛征集意见。通过自我查摆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我局共找出以下问题:1、个别律师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注重当地形象,忽视异地执业形象等问题。2、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办案不尽责,思想意识不端正,追求经济效益高收费现象仍然存在,诚信服务意识不强,不尽职服务的现象仍有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3、工作期间擅离岗位,从事其它活动的问题。4、工作标准低,争先创优意识差、缺乏创新意识。5、有的干警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做到令行禁止。6、有的干警没有集体荣誉感,不愿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7、有些同志不注重政治和业务的学习,参加社会活动过多。8、工作落实上,缺乏强有力的落实手段。9、有的同志缺乏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

三是采取综合监督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监督,加大了监督整改力度。我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同时我们还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督查。在活动期间,我们集中召开会议四次,在总动员总启动的基础上,做到一段一指导、一段一动员、一段一检查、一段一总结,做到步步不漏、环环相扣、节段相接,而且组织明察暗访数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的进行公开处理。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做到高起点找问题、高标准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在方法上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以各种法律法规和廉政勤政教材为主要内容,对广大干警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在培训与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5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办〔〕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制定和推行“三制”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 县司法局于 2月1日,以双司字第3号文件制定并实施了《**县司法局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及依法赔偿制》。在制定行政执法“三制”后,局党组注重加强依法行政和开展执法自查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能结合行业特点,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稳步开展。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科室都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与强化。几年来,我们也陆续制定了一些关于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定,不断探索寻求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到年度的目标考核之中,实行执法“三制”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三制”的各项规定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严格“三制”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制”的贯彻执行 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在贯彻执行司法行政部门“三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在“三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三制”的贯彻执行。我们先后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申报制度》、《收案审批制度》、《保密制度》、《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从而用“三制”规范了干部职工行为。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三、结合着“三制”规定,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和教育整顿工作 在我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中,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自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 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我们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我县公证处所办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地区司法局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组织了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考试。在“三制”的基础上,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由于我们在执行“三制”过程中开展各项检查和纪律教育活动,使我们各项服务工作和执法活动没有出现违章现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取得的成效 几年来,司法行政的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过去的.三年中,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处理民间纠纷856件,律师所刑事辩护106件,民事代理192件;公证处办理公证1382;各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79件,非诉讼代理335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22件;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援助128件;“148”协调中心接待来信来访603人次,分流案件149件。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从此次“三制”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在实施行政执法“三制”过程中执行得较好,其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所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思想和服务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二是案件受理、分流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化;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水平有所提高;四是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质量有所提高;五是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和错证错案问题,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 四、存在问题 从制定实施执法“三制”至今已多年,在具体实施中经过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够。这些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更有力和可行的措施进行清理和整改,以能严格按照“三制”及有关条规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和执法活动。   **县司法局 8月19日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6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法律五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指导组,明确任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做到了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制定完善了“领导小组例会”、“工作协调调度”、“活动跟踪督查”、“典型经验交流”、“活动信息报送”等五项制度,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狠抓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调解员、有档案材料的“六有”标准,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集中开展了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司法所认真抓落实,先后抓出了XX镇鱼台村等50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县人大于5月5日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和委员对农村调解室建设进行了调研,对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和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3、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148”专线始终坚持“热情解答,精心归纳,疏导化解,保持稳定”的工作思路,做好了法律咨询和群众心态调节工作,为当事人解惑释疑,化解矛盾。上半年共接听、解答、分流咨询电话57个,接待来访13人次。

(三)扩大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维护全县发展和谐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4、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正规化。配齐配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部分乡镇成立了由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楼长、村居会治安主任为主的矫正志愿者队伍。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登记卡,统一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并印制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材料,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衔接,注重人性化管理,防止了社会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采取多种帮教形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体现了矫正工作人性化思路。目前,共登记社区矫正对象97人,其中管制23人,宣告缓刑58人,假释1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人。

5、强化公证工作。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手,积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男到女家落户、银行贷款、招投标项目建设、土地承包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服务范围广,服务力度大,同时,将公证触角向社会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农村证源,积极为“三农”服务。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3件,民事类公证203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四)加强教育,狠抓作风队伍建设

制定了《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方案》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抓学习、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五抓”执行“五不准”规定。落实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增强了全局职工纪律观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通过多方协调资金,投资近十万元,对局办公楼进行全面整修,更新了办公桌椅,绿化了草坪,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有了全新改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捐款支援地震灾区,全局职工共捐款29630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内10%以上的村居调委会要建成规范化调解室,实现建设56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的目标。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做好奥运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调处率100%,成功率96%以上。

四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细化教育矫正管理措施。

五继续强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六抓好公证处工作。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7

今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我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公调对接相关工作,在全区23个派出所建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面,就如何推进“公调对接”工作,作如下汇报: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公调对接”工作。今年3月底,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淮办发[]26号《关于在全区公安派出所建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派驻式”人民调解员的选派和管理、“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工作要求、“派驻式”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和蔼“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等相关内容。

为创新调解体制,整合调解资源,我局会同公安分局改革原来单一的公安接警调解工作模式,今年5月,在全区统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室,每个调解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我局与区公安分局招录,具体负责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目前,“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已公示上墙。

建立“派驻式”调解室,配备强有力的“公调对接”调解员队伍至关重要。我们把48名调解员具有较高法律业务水平、丰富群众工作经验、较强调解工作能力、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吸收到“公调对接”调解队伍中来;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业务素质和调处能力,努力使群众在每一个矛盾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6月4日,我局与公安局联合举办了驻公安派出所全区派驻式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为期两天,政法委书记张爱民作开班动员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鲁正淮也作了相关业务指导。培训班还邀请了《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家庭类纠纷、轻微刑事损害类调解案例、《人民调解法》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为学员们授课。韩桥司法所所长裘化荣就“如何做好一名调解员”为调解员做了生动的一课。

我们通过推进公调对接,进一步推动形成各司其职、衔接灵活、对接广泛、功能完善的工作格局,解放基层警力,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实现部门之间的合作共赢,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一是大力加强公调对接深度。推进联调的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区级以下三级“公调”对接机制,确保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和调解工作实现无缝式对接,最大限度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调解优先,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诉累。积极推进能动调处,实现调解由被动受理、静态分析、事后调处向主动调处、动态研断和事前预警转变。构建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网,大力推进网格化排查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上下联动的优势,及时收集纠纷信息;实现对矛盾纠纷动态信息的深度研判,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增强对潜在矛盾纠纷隐患的预测预警能力,更好地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效能。

二是大力拓展公调对接广度。延伸联调触角,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与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专门调解组织的对接,提高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管理能力,提高综合调处效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创新发展。大力打造信息化工作平台,逐步将信息网络向村居(社区)及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延伸,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即时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拉近与群众距离,方便群众办事;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现代传媒领域加快打造调解工作阵地,推广电视调解、视频调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做法,推动调解工作全面介入群众生活、传播调解理念、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8

今年5月,中央政法委决定、高检院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省院于6月9日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于6月10日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动员会。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的精神,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中来。刚才,德喜同志宣读了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请各基层院、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三个问题:

对于这项活动,要不要搞的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这是上级的要求。但是能不能搞好,见到实效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所以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我认为,提高认识,就要认真地解决三个方面的思想问题: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的重大意义。姜伟检察长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对检察机关来讲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和泛泛的号召,而是关系检察工作长远大计的核心问题和本质要求,不是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认真抓好的刚性要求。怎样理解?我认为有四条:第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三个代表”在检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有千条万条,归结起来就是公正执法;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第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不公正、法治的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第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落实科学执法观的最终落脚点。强化监督力度,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靠什么?靠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公正是靠什么来保证,靠规范;有规范才有公正。所以,把握了“公正、规范”就抓住了执法活动的根本规律。第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战略性的整改措施。对于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来说,先进性最终要体现在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各种问题,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不符合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所以,整改就是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这个中心来整改。

(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现实针对性。现实针对性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合理性、必要性的现实基础。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够规范、不够公正的问题,问题摆大那里,就说明开展这次活动是完全必要的。姜伟检察长在讲话中,深入地分析了全省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具体的表现我们在就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集中地反映在办案质量上,根源是执法的不规范、不公正。

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这些问题决非偶然,除少量客观因素外,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没有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执法不规范,办案简单粗糙,案件质量不高,经不起法律检验,经不起证据检验,最终造成错案,给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委不会满意,人民群众更不会满意,检察机关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专项整改活动,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没有理由不抓好,更没有理由说东道西,甚至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只有从执法行为入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认真查找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健康发展。

(三)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是一场新的考验。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克服厌烦思想。使大家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学习教育和队伍整顿,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阶段性活动,而是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整顿、规范和提高,是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性问题。不仅现在要抓,今后也要持久地抓。二是要克服松劲思想。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果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做到领导力度不减,工作劲头不减,落实力度不减。三是要克服临时思想。要树立长期观念,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落实到每个干警的日常执法行动上,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四是要克服应付思想。切实端正态度,绝不能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哪一个部门和哪几个人的事,甚至搞“几个人,几支笔,抄抄写写一台戏”,而是当作党组班子的首要职责,全员参与,人人负责。五是要克服消极思想。要打消怕挨整、怕承担责任的顾虑,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来,以对检察工作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不仅要立足于突出问题的解决,更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素质,通过整章建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只有抓住这个核心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贯此文来源于本网网:彻始终”:

(一)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强大思想武器,指明了执法工作的方向,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整顿执法作风,认真克服冷冲硬横的特权思想,纠正随意粗糙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用优良的工作业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把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念贯彻始终。离开科学执法观念的指导,执法行为就会发生偏差,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就在所难免。要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彻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坚持长期性,增强针对性,与广大干警的思想实际和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逐渐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合理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广大干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当前要认真开展“公正执法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围绕“专项整改活动为什么要开展?怎样才能搞好?”、“为什么要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怎样才能树立‘三观’和‘五个意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标准,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使思想与上级部署相统一,行动与上级部署相一致,目标与上级部署上吻合,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要把查摆和整改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自始至终就是一个查找和整改问题的过程,查摆的深度和整改的力度决定着专项整顿活动的成效。要以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查摆为基础,坚持开门找、上级点、自己摆、群众帮、互相查等方式方法,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要对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逐个过筛,实行责任倒查;要对20以来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逐案逐人进行分析,剖析根源和危害。要实事求是,真查真摆,做到不怕揭短、不怕亮丑。整改工作要始终以省院确的四个方面20条具体问题为着眼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落脚点,既不能跑偏跑粗、也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一以贯之,扭住这些重点问题不放手,把整改贯彻始终,围绕整改抓学习,围绕整改搞查摆。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报上级院备案。整改要有针对性,属于思想问题的就解决思想问题,属于制度问题的就解决制度问题,属于案件质量问题的就解决案件质量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能拖延,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解决或条件尚不具备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渐整改,使整改深入彻底,成果明显有效。还要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整改推进的原则,系统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研究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制约和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

(四)要把提高干警素质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突出了人这一最根本的因素,不是单纯就业务抓业务,也不是就队伍抓队伍,而是抓业务促队伍,通过规范化执法行为促进干警执法能力的提高。反过来,执法行为能否真正得到规范,最终取决于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岗位技能。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干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因此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坚持把培训提高贯彻始终,向教育培训要战斗力,要规范化,要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实际能力和本领。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既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深化,也是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战略性举措,更关系到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活动能否起好步、开好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是各级院党组的首要职责,是“一把手”工程,党组和“一把手”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因此要把专项整改活动纳入院党组的重要日程,“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负总责,为党组班子和广大干警作出表率。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拿出主要精力具体抓,负专责。党组一班人形成合力集体抓,落实“一岗双责”。要建立精干高效、上下对应的办事机构,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具体工作。办事机构要做到“四专”,即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专门职责、专心工作。抽调的人员政治上要强,业务上要通,工作上要到位,使专项整改活动真正推得开、搞得活、落得靠、见实效。对专项整改活动领导不力,突出问题解决不好,涉检上访多发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和部门,年终考核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要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总体部署,精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详细编制每个阶段工作推进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谁的问题谁领,谁的责任谁负,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形成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办事机构牵头抓总、重点部门积极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坚持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检查、一段一验收、一段一总结,围绕总体部署分段推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逐步深入。

(三)强力推进,不断深入。当前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教育整顿活动,涵盖了检察工作的主要业务和方方面面的工作。既有对现实突出问题的整改任务,又肩负着探索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的长期使命,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我们虽然有做好工作的良好基础,但缺乏开展这项活动的专门经验。因此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一线,深入到具体的案件中,围绕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指导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有效开展。要从检察工作的长远大计出发,不断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摸索总结配套的长效机制,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积极稳妥进行,不断推动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广大干警是执法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改活动。二是要加强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抓典型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典型抓得好,就能以点带面,盘活全局。要培养树立方方面面的典型,用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指导专项整改活动。要确定示范院,加强培养,使其在专项整改活动的各个阶段都能趟出路子,做出榜样,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健康开展。市院的班子成员还要从基层检察院中确定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要重视其他方面典型的培养,不断总结推广有益的经验,指导推进各地的整改工作。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要重视并做好舆论工作,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集中宣传组织推动的情况,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同时,也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同志们,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而做出新的努力。

谢谢大家!

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 篇9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职责、健全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实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两个更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这两项相互联系的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此后,国务院及省、市政府一系列重要文件均强调和重申了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务院办公厅还于7月专门发出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37号),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我县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时间较早。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健全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19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当年县政府在县工商、建设、土管、卫生等四个部门先期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工作。19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随着镇(街道)行政执法任务的日益增多,我们又将各镇(街道)纳入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范围。通过十年来的实践与探索,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现代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法治理念,健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工作是实现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基本手段,是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县政府和各部门始终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载体,自觉加强行政监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契而不舍、持之以恒地加以推进。特别是20以后,县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型政府,严格依法办事;建设开放型政府,充分民主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致力为民办事”的目标。冯建荣县长多次作出工作批示,要求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县政府几任常务副县长也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分别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绍县政发〔2005〕73号)、《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绍县政发〔〕18号)等重要文件,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责任。从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年10月县政府出台了《绍兴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绍县政〔1999〕122号),从组织领导、执法主体、执法行为、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11月,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又对《绍兴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绍县政〔〕83号)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使行政执法责任制更好地适应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行政执法部门纷纷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县交通局每年都召开全县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局主要负责人与局属各执法单位签订执法责任书,较好地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实施。

2、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应当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县政府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下同)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排序,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执法依据相衔接,使每个部门的职责都得到了依法明确界定,为分解落实执法目标任务提供了依据。目前,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正在再次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对行政法规和规章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将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根据清理后执法依据的变化情况,我们及时调整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对一些没有合法依据或依据已失效的执法权限,及时公告取消。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权限,及时协调明确牵头执法部门,切实减少了执法活动中的推诿扯皮或交叉重复执法现象,提高了行政效能。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符合法定条件、经认定合格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统一向社会公告,从源头上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3、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培训。建立规范、明晰、公开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形成相互监督、严密公正的行政执法运行链条,加强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有效保障,也是实践“两个更加”的具体体现。在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的基础上,各行政执法部门还及时将执法权限和工作职责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既避免平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做到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相互衔接,并制定严密的执法程序,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公开透明,清晰地界定了各环节、各岗位、各流程的职权和责任,切实改变了过去那种执法岗位不清、职责不明,层级之间、岗位之间相互扯皮、揽功诿过的现象。

我们还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作为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前提条件。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坚持参加中心学习组有关法律知识学习或其他法律讲座。今年新一届县政府成立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多次组织学习了《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县法制办把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已先后组织举办了执法岗前培训班9期,共有1543人通过了全省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领取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推动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如县财税局明确规定:凡未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不能独立执法。现全局上下包括领导班子在内的230余名执法人员,都通过资格考试,人人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各执法部门还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岗位考核挂钩,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既学习基础法理知识,又学专门法律知识。如环保局已连续八年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察、环境管理、环境法制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全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4、加强考核评议,落实执法责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落实“责任”。就是要在明晰执法权限、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评议考核,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滥用职权、越权行政的执法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全面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行政执法原则,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近几年来,县政府都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由县法制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日常评议、案卷评查、年终考核等形式,对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包括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执法依据是否充分,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对不服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案卷质量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对有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或变更、撤销的,基层评议满意度较低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给予岗位责任制扣分、责令限期整改、批评教育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过错形式、责任大小、后果轻重等,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岗位奖、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近年来已有多个部门因行政行为被复议、诉讼撤销而被扣减了岗位责任分。个别执法人员还因违法行政而受到了行政处分。

同时,我们还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示范机制。从1999年开始,县法制办每年都组织开展“十佳行政处罚案件”和“十佳办案规范单位”的评选活动,对提高部门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和创建规范化办案单位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今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在全县范围内培育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型政府建设的深入开展。

实践证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行政执法部门提升行政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1、执法理念普遍提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由“责任心”向“责任制”的转变。通过行政执法责任书的签订和执法责任的层层分解,执法部门和人员普遍认识到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法无授权不得行”、“不得随意放弃执法权”等观念逐渐深入执法人员的脑海,法治行政、责任行政、监督行政、服务行政等现代行政理念得以逐步树立。县工商局积极践行法治行政的理念,从年起积极探索行政处罚网上审批,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较好地解决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有效避免了“人情案”、“暗箱操作”的顽疾,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工商系统和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中推广。县建设局积极践行“阳光规划”,建立规划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突显了监督行政的理念。至我县先后实施了四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削减行政审批事项815项,削减率达54%,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较好地演绎了服务行政的理念。

2、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分解岗位职责和细化工作规程,一方面,整合细化了现有的各项规定,一批年久失效、重复规定、相互矛盾的文件被废止,一些文件中的漏洞被填补,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依法打架”、“执法真空”的现象。另一方面,使每位执法人员知悉了自己应该干什么、按什么方式干、干到什么程度、得到什么评议考核结果以及出现执法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促使执法人员精心做好每一项执法工作,较好地解决了执法部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性,明显地提高了执法行为的正确率。如县交通局自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万余起,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还涌现了一批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如县计生局被评为全国计生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县水电局被评为全国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等,县环保局被评为全国政策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县农业局的吴林平被评为全国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3、执法制度日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制度的规范和完善。2003年县政府从自觉接受监督,建设法治型政府的理念入手,专门制订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意见建议暂行办法》和《办理县政协建议意见暂行办法》两只规范性文件。20为了强化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又专门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规定行政首长逢每年本部门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重大的行政诉讼必须出庭应诉,其他的行政诉讼案件则须由一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各行政执法部门也纷纷从加强内部监督入手,在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行政执法监督、错案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如县公安局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案件质量评析细则,县工商局的暂扣没收物资处置暂行规定、县财税局的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制度,县质监局的大要案回访制度,县环保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制度、群众监督执法制度,县水电局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上报备案制度等,都具有各自特色。

4、执法队伍不断加强。随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有些部门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对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改革与探索。如县农业局将畜牧、植保等三家执法单位归并组建为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水电局将河湖管理所、水土保持监督所、水政监察大队作了合署办公。近年来,根据开发区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建设的需要,我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还积极探索将有关执法职能委托镇政府和开发区行使,既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政府对行政违法行为“看得见、管不着”的弊端,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执法监督队伍建设。20,作为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专门机构——县政府法制办机构升格,更好地发挥了其在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各行政执法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也由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前的6个部门,增加到目前的13个,如县工商局在机构改革中,将原先与其他科室合在一起的法制科独立出来,专门配备了三名法律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县公安局将法制科的力量多次扩编,调整充实到目前14人的一个大科,等等。一些部门虽然没有单独建立法制科,但也都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不够平衡。有的部门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人员缺少;有的部门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制度建设、轻工作落实,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有的镇随着受委托执法内容的不断增多,而执法能力还相对较弱,违法行政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水平不够适应。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权利的主张和诉求越来越强烈,对行政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部门怕当被告,怕担责任,对某些违法行为该管不管;有的执法人员业务不精,执法质量不高,2003年以来,我县行政执法部门败诉或经庭外协调后原告撤诉的案子达70只,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经县法制办协调后当事人撤回申请的16只,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执法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机制有待完善。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考核力度还欠加大,考核方式还需改进,考核结果的运用还需与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部门岗位责任制考核紧密挂勾。有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奖惩难兑现,尤其是一些错案,责任追究的不多;有的部门行政执法制度不全,缺少案件质量评查等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过程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的部门对执法投诉、群众监督不够重视,忽略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偏重事后监督,习惯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堵漏”方式。

四是环境有待改善。面对改革发展不断深入但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形势,一些部门不能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推进体制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关系,甚至把两者简单地对立起来,出现了环节繁琐影响效能、简化环节不讲程序和个别执法主体资格设立不够规范等现象。一些单位、个人利用镇政府受委托执法的有利时机,想方设法打“擦边球”、“开后门”,出现了“近距离”执法难的现象;一些群众法制观念薄弱,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合理行使执法监督权,有的甚至简单粗暴地干扰执法、对抗执法,影响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实施。

下一阶段,县政府将针对当前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两个更加”的要求,认真贯彻这次主任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改进和完善: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议》均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具体意见。对此,县政府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着力全面推进,加快建设“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运转高效”的法治政府。

2、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进一步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特别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依法合理界定县、部门与镇(街道)、开发区的管理权限,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和定期清理制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执法机关与经济利益脱钩,切实解决执法中的利益化倾向问题。适时充实调整政府和部门的法制机构与人员,做到机构配置、人员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从根本上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坚定的基础。

3、进一步健全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县政府统一认定并向社会公告,未经公告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公开执法依据、程序、结果和监督措施,做到严格执法、透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行政执法检查。切实解决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登记、听证、告知、说明等各项规定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有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部门及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

4、进一步加强督查,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并紧密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融为一体。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渠道,完善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上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县法制办要按照《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依法加强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自觉履行监督决定。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既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又让违法执法行为付出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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