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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热门13篇)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热门13篇)

【#祝福语大全#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热门13篇)#】您是否正在思考如何撰写读后感呢?阅读作品不仅能够增长知识,还能提升情感和修养。读后感是对思考和总结的记录和见证,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们的我们精心制作了这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诚挚地邀请您和您的朋友分享!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1】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课文以饱含深情地语言形象地描述了人类与河水空气动植物等的血肉关系强烈的表达了印第安人对这片土地无比的眷恋,与真挚的感情。

课文以西雅图为代表的印第安人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视,植物为姐妹,动物为兄。弟这份留恋与眷顾反应了他们对大地母亲的深厚感情。其实神圣的不仅是这一片土地,而是整个大地。新陈什剩的不只是我们这个民族,而是整个人类,心存敬畏,善待每一寸土地和土地上的万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在课文中西雅图轴长,以深沉的情感表达了印第安人对,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之间的眷恋这份感情真挚动人。如果没有对这片土地的爱就不可能有关注这片土地的一切课文描述了人类与大地上的河水空气,动植物等的血肉关系用切身体会。告诉世人,环境保护与我们人类的生存,紧密联系。只有青山绿水时才有我们生存时。平原上的土地室温新的它是万物萌生,高原上的土地是热烈的它是生命截肢险峰上的土地是诚实的,他用威严证明站立着的品格。

在地球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是神圣的样,我们心存敬畏,善待每一寸土地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守住这一片美好的家园。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2】

印第安,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民族,一片神圣的土地。

西雅图,印第安部落的一个酋长,一位热爱土地的酋长。

“对我们来说,这片土地的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信奉“万物灵论”的印第安人,把高山当做母亲,把动物当做兄弟。“神圣”是什么意思呢?“每一部分”!在我们心中对大地的索取是理所应当,而他们呢?

其实,初看这篇文章,我还有些好奇:“神圣的每一部分”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沙滩,耕地,山脉,河流,松针,昆虫,薄雾,白云……“在我们这个民族的`记忆和体验中,都是神圣的。”这是敬畏万物的印第安人啊!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就是有人做到了。虽然印第安人的生活很落后,但是却真正做到了对土地的尊重。再看看我们这些所谓的“文明人”吧,有谁能及得上他们呢?

“我们是大地的一部分,大地也是我们的一部分。”印第安人已经和大地、万物融为一体,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与大地是互相依存的。

提起自然,就不得不提起动物。我曾在班级里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艘捕鲸船把鱼叉狠狠插入一头座头鲸的背脊,准备猎杀。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海啸来临了!海面上顿时狂风大作,令人惊异的是座头鲸竟然借着与插在脊背上的引导,将船奋力托进避风港。它死了,只留下一大片腥红的海水和尸体。我想问:动物善待我们,而我们呢?难道只有伤害吗?

印第安部落的酋长西雅图在书中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如果所有的动物都灭亡了,人类也会灭亡。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会降临到人类身上。”

请珍惜这片土地吧!它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礼物。同样,我们也应该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这片美好的土地,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在这片土地上幸福地生存,繁衍。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学习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印第安人仅剩的八个部落中的一个部落的酋长西雅图写给“华盛顿特区”的白人领袖的一封信。读了他写的这篇课文后我思绪万千。

“我们深知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这句话既是文章画龙点睛之处,也是使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啊!大地是不属于人类的,所以人类不能凭自己的喜怒哀乐,来破坏大地上的一切。人类是属于大地的,因为大地给予了人类生存的物质,而人类如果离开了大地就不能生存下去,因为大地是人类的母亲。

可是现在我们不但不报答我们的这位母亲,还将各种疾病带到母亲身上。例如我们滥用化学药品,将母亲的血液河流污染了;我们不断地乱砍滥伐破坏母亲的肌体,母亲发烧了,气温不断升高;我们还不断地开挖地表撕裂母亲的皮肤,现在我们将母亲惹怒了,母亲用泥石流,沙尘暴,海啸,洪水,干旱来好好“回报”我们人类。

我的家乡也受到了母亲的“回报”。以前我的家乡那条小河水清澈见底,小鱼小虾数不胜数,村里有许许多多的人依靠小鱼小虾为生。现在河中的小鱼小虾没有了,接替他们的是一堆堆垃圾,就算现在河中有小鱼小虾,谁又敢吃呢!而且现在一下大雨,洪水就常常到我家来做客。

大家行动起来吧,拯救我们这位母亲吧,拯救我们这位母亲,就是拯救我们自己,大家行动起来吧!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学习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印第安人对土地的热爱让我深有感触。

在讲这节课之前,指导同学朗读一直是我比较头疼的环节,指导语过于笼统、宽泛,没有针对同学朗读的字句,抓住同学朗读中好的一个句子和一个词语,进行具体的点评,在这节课的教学中,我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的改进,读句子时抓住重点词语进行具体的指导;在朗读完整一个自然段时,让同学自评,找出自身认为读得最好的一句话,教同学们读等等,把具体指导与整体情感融合在一起,使同学将自身的理解和感受经过教师的点拨,通过朗读文本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在朗读时,有个小女孩很用心很投入的朗读,但语调听起来不太舒服,课上我没有想出好的方法纠正,课后我想,假如我能给同学范读一遍,也许会在尊重同学的前提下,给同学正面有效的引导。

文中的每一处地方,都体会到了作者十分热爱那片土地,当要把它卖给白人的时候更加是依依不舍。他把土地上的每一处地方都当成亲人一般呵护、爱护。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一切纯净的美,绚丽的美,美的不可侵犯,美的那样神圣。

当我读到“印第安人喜爱雨后清风的气息,喜爱它拂过水面的声音,喜爱风中飘来的松脂的幽香”这句话时,我心中在想,我们为什么品尝不到空气的清香呢?难道人们不知道吗?如果工厂上方不冒出滚滚浓烟,如果人们不随便乱烧垃圾,如果人们不乱用化学品……那我们还会品尝不到这空气的清香吗?

看到婴儿、眷恋,你会立刻想到那个词?(板书母亲)你能说说“眷恋”的意思吗?佣近义词的方法,在书中找到这个句子读一读,一起读,印第安人把谁比作母亲?(板书:在“母亲”前写“大地”),从中你可以感受到什么?生:印第安人对土地的热爱之情。

人活在世界上必须有理想信仰。保尔﹒柯察金就是有理想、有信仰的人。他的理想不是权力、名誉、地位……是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当我读到“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这句话时,想一想,这句话不是真的应验了吗?以前的“非典”不就是人们乱杀果子狸的后果吗?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夺去多少动物的生命,人类就是最无情最冷血的动物。

印第安人能把植物视为姐妹,能把动物视为兄弟,从这份留恋与眷顾,可以看出他们与这片土地深厚感情。其实“神圣”的不仅仅是这片土地,而是整个大地。心存神圣的也不应该只是印第安人的这个民族,而应该是整个人类的心存敬畏,善待每一寸土地和土地上的万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5】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课文,不但语句优美,还让人感受到人与大自然是“血肉”相连,息息相关的。

150年前印第安人能够这么爱护大地山峦、河水、空气、动植物,他们是把大地看成了人类的一部分,人类也是大地的一部分;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溪流河川闪闪发光的不仅仅是水也是我们祖先的血液。他们在150年前说出了今天我们该说的话,真的令人佩服。

是呵,谁也没有权力,谁也不能任凭自己的喜好来对待神圣的大地。因为大地拥有让生命成长的物质,使人类的生命不断地得以延续。水是人类生命的源泉,在我们祖辈的辛勤呵护和不懈的努力下,水源才不至于被污染,所以印第安人把河水比喻成是祖先的血液。

然而,近代的人却鼠目寸光,被眼前的一点点小利益,不惜滥砍滥伐,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工厂用水毫不节制等等。殊不知道任何降临在大地上的,终究会降临在大地的孩子身上。

大地是人类的家园,人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成长。如果家园受到破坏,而我们不知道醒悟,不知道及时补救挽回,那么任何对大地的影响和伤害都将会演变成对人类的自身伤害。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环境,热爱大地,就像初生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我们要象印第安人一样热爱它,照管它。为了子孙后代,让我们要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大地吧。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们学习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一课。

我学后感触很深,特别是文中印第安人对这片土地的眷恋和珍惜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们视土地为母亲,河流为兄弟姐妹。这是一种多么纯真的感情呀! 课文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人类与大地上河水、空气、动植物等的血肉关系,用饱含深情的笔触描述了充满灵性的万物,并对即将统治这片土地的白人提出了“如果把土地转让了,希望你们能善待河水、善待空气、善待动物”的要求。

课文大量地运用了拟人、比喻等手法,把土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当成自己的兄弟朋友,字里行间处处充满着对这片土地的珍惜和热爱,表达出对它们无比眷恋的感情;“如果我们放弃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地反复出现,不仅使主题深化,而且强化了作者对这片土地的感情。

大地是人类的家园,人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成长。如果家园受到破坏,而我们不知道醒悟,不知道及时补救挽回,那么任何对大地的影响和伤害都将会演变成对人类的`自身伤害。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环境,热爱大地,就像初生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我们要象印第安人一样热爱它,照管它。为了子孙后代,让我们要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大地吧。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7】

前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题目是:《这片土地是圣神的》,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可能我永远也忘不了这篇课文。

这篇作文被誉为有史以来在环境保护方面最动人心弦的演说。它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人类与大地上河水、空气、植物等的血肉关系,强烈地表达了印第安人对土地无比眷恋的真挚情感。

是啊!这片土地是圣神的,我们脚下的每一片、每一寸、每一亩土地都是神圣的。而我们人类,因为贪婪、索取,无休止的所谓希望和梦想,让这片圣神的土地上的资源渐渐地枯竭。有一次,我自己在家,感觉很无聊,就打开电视:一、二、三、四、五……三十,我一直把电视台转来转去,从一到十,从十到一,换了半个小时的频道,也没有找到喜欢的节目。我不耐烦了,把电视放在那里,也没有关闭,就去玩电脑了。我把电脑上的这个游戏玩上五分钟,那个电影看上十分钟,没有一点消停的时候。一会儿按按鼠标,一会儿敲敲键盘,一会儿又转转椅子。作文总之,没有一刻消停的时候。这时,我看的电影到了一个恐怖的地方,我感到周围全是妖魔鬼怪,它们都在慢慢向我靠近。我立即把家中的大灯小灯全部打开。就这样,电视、电脑、灯,全部都开着。当时我是为了害怕,可过了一会儿,我感觉这样挺好玩的,就一直开了一个多小时。后来我才发现,我浪费了十多度电。

圣神的土地上有圣神的资源,但神圣的资源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资源,保护这片圣神的土地!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8】

我阅读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的原文,发现课文有很大改动。

在课文中,印第安人只是想让美国人保护好他们的大地。而原文中,则更多的体现了西雅图和印第安人们的思想与情感。

“你们怎能把天空、大地的温馨买下?我们不懂。”从这句话里就可以理解到两点。一是印第安人认为天空和大地是充满温馨的,而不像课文里一直重复“我们热爱大地”这样。可能“温馨”能体现的是印第安人把那块地当成了一个大家庭。二是“不懂”和“买下”。温馨是不能用金钱购买的,所以印第安人不理解为什么要购地。

在原文中,印第安人以“红人”自称,称美国人为“白人”。这感觉是有意把两者区分开。

印第安人认为,对白人来说,每块地都一样,可以乘夜打劫,各取所需,拿了就走;对白人来说,大地是他们的仇敌而不是兄弟,他们要一一征服。印第安人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是不是他们觉得美国人购地是有强迫性的?

“听不见自然的声音,这也叫生活?”这句话让我思考了一会儿。和繁华热闹的都市相比,是否乡村更适合居住?这么看来是的。

“生命已到了尽头,是偷生的开始。”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9】

下面是由整理的暑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暑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一】

印第安,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民族,一片神圣的土地。

西雅图,印第安部落的一个酋长,一位热爱土地的酋长。

对我们来说,这片土地的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信奉万物灵论的印第安人,把高山当做母亲,把动物当做兄弟。神圣是什么意思呢?每一部分!在我们心中对大地的索取是理所应当,而他们呢?

其实,初看这篇文章,我还有些好奇:神圣的每一部分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沙滩,耕地,山脉,河流,松针,昆虫,薄雾,白云在我们这个民族的记忆和体验中,都是神圣的。这是敬畏万物的印第安人啊!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就是有人做到了。虽然印第安人的生活很落后,但是却真正做到了对土地的尊重。再看看我们这些所谓的文明人吧,有谁能及得上他们呢?

我们是大地的一部分,大地也是我们的一部分。印第安人已经和大地、万物融为一体,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与大地是互相依存的。

提起自然,就不得不提起动物。我曾在班级里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艘捕鲸船把鱼叉狠狠插入一头座头鲸的背脊,准备猎杀。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海啸来临了!海面上顿时狂风大作,令人惊异的是座头鲸竟然借着与插在脊背上的引导,将船奋力托进避风港。它死了,只留下一大片腥红的海水和尸体。我想问:动物善待我们,而我们呢?难道只有伤害吗?

印第安部落的酋长西雅图在书中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如果所有的动物都灭亡了,人类也会灭亡。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会降临到人类身上。

请珍惜这片土地吧!它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礼物。同样,我们也应该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这片美好的土地,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在这片土地上幸福地生存,繁衍。

【暑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二】

我们是否看见过许多这样的事情,一些人走在路上,随手就是一个垃圾袋和纸皮,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扔在了地上这些人,是可耻的。如果我们人人都去扔些垃圾在地上,那地球不就成了垃圾球了吗?所以,我们都不能光说不做假把式,一定要更好的保护好环境。然而,当我读完《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时候,心中对保护环境的感触就更大了。

文中的每一处地方,都体会到了作者十分热爱那片土地,当要把它卖给白人的时候更加是依依不舍。他把土地上的每一处地方都当成亲人一般呵护、爱护。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一切纯净的美,绚丽的美,美的不可侵犯,美的那样神圣。

文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这几句:如果所有的动物都死去了,人类也会灭亡。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对呀!动物就像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如果好朋友们都死去了,那我们只是剩下一个空壳,那又有什么乐趣可言。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把扼杀动物当成是一种理所当然,如果这样,动物也是会对人类进行报复的。还有一句也让我感触颇多的是:任何降临在大地上的事,终究也会降临在大地的孩子身上。这句话并不出于夸张,更不属于荒唐,而是活生生的事实。比如,工厂每天排行的废气,汽车的尾气,空调的湿气,都可以使臭氧气层受到严重的破坏。臭氧气层的破坏,阳光的紫外线就可以乘虚而入,导致人类的皮肤灼伤。难道这样的列子还少吗?难道这样还不能给予人类警示吗?

人类啊!醒醒吧!别在破坏生态环境了,让我们像印第安人那样,保护好生态,热爱我们的环境。共创我们美好的家园吧!

【暑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三】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课文,不但语句优美,还让人感受到人与大自然是血肉相连,息息相关的。

150年前印第安人能够这么爱护大地山峦、河水、空气、动植物,他们是把大地看成了人类的一部分,人类也是大地的一部分;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溪流河川闪闪发光的不仅仅是水也是我们祖先的血液。他们在150年前说出了今天我们该说的话,真的令人佩服。

是呵,谁也没有权力,谁也不能任凭自己的喜好来对待神圣的大地。因为大地拥有让生命成长的物质,使人类的生命不断地得以延续。水是人类生命的源泉,在我们祖辈的辛勤呵护和不懈的努力下,水源才不至于被污染,所以印第安人把河水比喻成是祖先的血液。

然而,近代的人却鼠目寸光,被眼前的一点点小利益,不惜滥砍滥伐,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工厂用水毫不节制等等。殊不知道任何降临在大地上的,终究会降临在大地的孩子身上。

大地是人类的家园,人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成长。如果家园受到破坏,而我们不知道醒悟,不知道及时补救挽回,那么任何对大地的影响和伤害都将会演变成对人类的自身伤害。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环境,热爱大地,就像初生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我们要象印第安人一样热爱它,照管它。为了子孙后代,让我们要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大地吧。

【暑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四】

今天,我们学习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一文,通过学习,我感慨万分。我了解了在19世纪50年代,华盛顿特区的白人领袖想购买美国西北部的印第安人领地。本文是根据当时印第安人酋长西雅图的回信翻译的。

他在文中多次提到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句话充分表现出了他对土地的珍惜与热爱。这封信让我感悟到:土地的神圣让西雅图为代表的印第安人尊敬自然,与万物和睦相处。其实,神圣的不应仅是这片土地,而是整个大地!心存神圣的不应只是我们这个民族,而是整个人类!提到印第安人的领地,我们周围的环境是得到了保护还是遭到了破坏?答案可想而知。

拿水资源来说,水资源是我们地球万物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也是非常宝贵的自然资源。但我们并没有珍爱。肥城的康王河周围本是绿草如茵,河水碧绿清澈,如今的她,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周围臭气熏天,河水乌黑浑浊。经过学习这篇文章,我想大声疾呼:让我们一起来保护资源,善待每一寸土地,珍惜自然资源,保护我们的地球。

【暑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五】

如果我们放弃了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

文章中的这句话给我的印象最深,感触最大,我在想,再对我们的子孙们讲,我们会说一些什么?我们又能说一些什么呢!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高度集中,生活垃圾正在逐步增加,我们的这个家园正在被各类的污染物垃圾所包围:白色垃圾、工业废水、汽车尾气如此繁多而又顽固的生命力,它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危害,我们大家都是可想而知的。虽然现在有许多的环境资源保护者在不停的疾呼:保护环境、保护家园,但他们的力量总是寡不敌众、微乎其微的,真不知那些无视环境的人是怎么想的!

就拿我身边的事来说吧,每当六月,我不用听、不用看,就会知道小麦丰收的季节到了,因为一出门你就会感觉是有点呛得你透不过气,眼睛也被熏得睁不开,有时忍不住地流泪,这就是不远处的农民在焚烧麦秸,虽然比以往要好许多,也是会难受几天晚上不想出门。想不明白,他们难道不知道麦秆是可以再生,可以作为肥料?不知道这样不仅污染环境,也伤害他们自己的身体?

不过要比起那些更无知的人们来说,农民伯伯真的不算什么,比他们更加厉害的是有人过量开采地下资源、过度开发核能源、频繁挑起战争,他们看似聪明却是鼠目寸光之极,难道他们不懂得任何降临在大地上的,终究会降临在大地的孩子身上。吗?

我常想未来的地球会是什么样?是真正的空气清新、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山清水秀,环境幽静,到处是绿意盎然,到处是生机勃勃的人间仙境,还是重金属(很多是电子产品废弃造成的)、农药残留、废气废水引起的土壤严重受害、树木自然死亡、大地慢慢被沙漠吞噬

其实地球的颜色只会出现两种,一种绿色,一种灰色,这需要我们马上进行选择,虽然浩瀚宇宙无边际,虽然我们人类充满智慧,但我们的地球资源仍是有限的,现在我们既不可以使地球重生,更无法预知何时才可以移民到外星球。所以,聪明的地球人,行动起来吧,现在开始把所有的精力地都放在我们的大家园身上,地球是人类的母亲,可母亲现在已被人类伤害得遍体鳞伤,美丽的森林被砍得体无完肤,不少可爱的动物也频临灭绝亲爱的朋友们,对于伤害母亲的行为,我们不能再坐视不管了,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携手保护地球母亲,还她一个碧海蓝天,绿草成荫的本来面目。

让我们记住: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暑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六】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文章是由印第安酋长西雅图,给当时住在华盛顿特区的白人领袖的回信编译的。这篇文章用饱含深情的语言,向我们表达了印第安人对大地深深的敬仰和浓厚的爱。

当时,华盛顿特区的白人领袖想收购美国西北部的印第安人领土,于是就写了一封信给当时的印第安酋长西雅图,希望西雅图能同意。当时,白人远比印第安人强大,所以,白人表面上是请求印第安人卖土地,实际上是威胁印第安人把土地转让。印第安酋长西雅图万般无奈下写了这封回信。

从印第安酋长西雅图在回信中一再强调如果我们放弃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这句话可以看出:印第安人不想离开养育他们的这片土地,不想把母亲转让给白人,可是迫于白人的百般威胁,他们不得不离开这片土地。从印第安酋长西雅图在回信中写的青草、绿叶、花朵是我们的姐妹,麋鹿、骏马、雄鹰是我们的兄弟。树汁流经树干,就像血液流经我们的血管一样。河水是我们的兄弟,也是你们的兄弟。你们应该像善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善待我们的河水。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这片土地上的动物。这些话可以看出:印第安人崇敬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每一只昆虫、每一条河流、每一处沙滩、每一朵白云......都报以敬畏的态度,从不去随意破坏它们;当他们把这片土地转让给白人时,心里还惦记着它们,不愿让它们被人随意破坏,想保护它们。从印第安酋长西雅图在回信中写到对我们这个民族来说,这片土地的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印第安人喜欢雨后清风的气息,喜爱它拂过水面的声音,喜爱风中飘来的松脂的幽香。空气对我们来说也是宝贵的,因为一切生命都需要它。你们要照管好它,使你们也能够品尝到风经过草地后的甜美味道。你们一定要好好照顾这片土地上的动植物。没有了它们,人类会怎样?如果所有的动植物都死去了,人类也将会面临灭亡。可以看出:印第安人热爱大地,就像出生的婴儿热爱母亲心脏跳动的声音一样,他们认为,土地是上帝所创造的,也是上帝所宝贵的,是不可买卖的。如果伤害了大地,就是对造物主的亵渎,为了子孙后代,要始终不渝地献出自己全部的力量、精神和感情来保护大地,就像上帝对人们所做的那样。

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上帝。没有人能够分开,无论是印第安人,是黑人,黄人,还是白人,我们终究是兄弟。这句话适用于任何人。我们脚下的土地是祖先的遗灰,土地存留着我们亲人的生命。来吧!大家快一起来吧!让我们一起,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大地。

大家深知: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暑假《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七】

今天,我读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当时的印地安酋长西雅图写给当时美国华盛顿特区的白人领袖的一封信。当时美国白人想收购印地安这片土地,印地安酋长西雅图对白人们的要求,要爱护每一处沙滩,每一片耕地,每一座山脉,每一条河流,每一根松针,每一只昆虫。表达了印地安人非常喜爱大自然,把大自然视为自己的母亲。这篇文章总共出现了三次如果我们放弃了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充分的体现了印地安人很喜爱这片土地,非常不舍得转让给美国白人领袖。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印地安人真爱他们自己的土地,给美国白人领袖们

提出了这么多要求。我们要学习他们,热爱大自然,热爱自己的故乡。我还珍藏了一句佳句:河水是我们的兄弟,也是你们的兄弟。你们应该像善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善待我们的河水。这句话写出了印地安酋长西雅图很爱自己的河水,把河水视为自己祖先的血液。我们以后也要像印地安人善待他们自己的土地那样,善待我们的土地。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10】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叫《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印第安人拥有一片神圣的土地,突然有一位白人领袖想要购买这片土地,印第安人的酋长西雅图并没有正面去拒绝他,而是写信告诉他:如果我们把土地转让给了你们,你们一定要好好地去爱惜它,保护它。爱我们的土地就如爱自己的兄弟一般。无论如何,人类也要善待大自然的各种动植物,要是我们伤害了大自然,大自然终究也会报复我们人类的。虽然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学完这篇课文,我的心里有很大的触动。我的家乡原先资源丰富,山清水秀。可是最近几年,一些人为了谋取,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经常乱砍滥伐,私挖乱采,任意破坏、践踏大自然,使村里的自然环境面目全非、伤痕累累。暑假的一天,爸爸正准备出发。我问爸爸干什么去呀,爸爸说:孩子,我也没啥事干,想到山上去挖点煤,以便冬天烧煤用。挖煤本身就危险,更何况还影响生态环境,我是学校的环保小卫士,我有权制止你破坏大自然的行为。爸爸看着我一本正经的样子,摸着我的头对我说:既然你是环保小卫士,我就听你的,不去了。

虽然面对人类破坏大自然的诸多行为,作为小学生的我无能为力。但我会发自肺腑地呼吁人类:我们同在一个地球,应该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我们要用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大自然,因为善待地球就是善待我们人类自己。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11】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课文。读后,我深有感触,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回响着同一个心声:热爱大地,保护环境!

这篇课文主要讲得是西雅图酉长要把土地转让给白人时对白人的强烈要求,也介绍了这片土地的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指出大地是人类的母亲,人类是属于大地的,我们不能失去它。

酋长西雅图对土地的留恋、眷顾、乃至热爱的层层递进的情感震撼了我的心。是啊!任何降临到大地上的事,终究会降临到大地孩子身上。这句话说得真好,如果我们不好好保护大地,让大地受到伤害,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遭到报复,人类会和大地有一样的下场。因此只有爱护大地上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才能确保人类生命成长需要的各种自然条件,从而保持生命的延续。我们曾学过的课文《小村庄的故事》也是这样,就是因为人们乱砍伐树木,虽把树木建成一座座小房子,可却造成了土地裸露,水土流失。终于,发起了大洪水,因为裸露的土地起不了遮挡的作用,所以最后,洪水冲走了昔日美丽的小房子。

大地是人类的唯一的家园,我们都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成长。如果我们的家园遭到破坏,而我们却不知道要及时补救挽回,那么,任何降临在大地身上的命运,都将会降临在人类身上。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环境,热爱大地,就像初生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我们要像印第安人那样热爱它,照管它。

为了子孙后代,让我们要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大地,保护我们的家园吧!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12】

我非常佩服作者身为父亲的细心、敏锐和巧妙,在孩子成长的历程中在不同的阶段和恰当的时机分别从处世、自制、写作、时间、记忆、运动、坐姿、同情、寻根等这些话题如聊天般娓娓道来,这些在陪伴孩子成长的门路上有多么的紧张,又是多么的不可替代! 我们要学习他们,热爱大自然,热爱自己的故乡。我还收藏了一句佳句:“河水是我们的兄弟,也是你们的兄弟。你们应该像善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善待我们的河水。”这句话写出了印地安酋长西雅图很爱自己的河水,把河水视为自己祖先的血液。我们以后也要像印地安人善待他们自己的土地那样,善待我们的土地!

今天,我读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篇文章大自然的秘密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当时的印地安酋长西雅图写给当时美国“华盛顿特区”的白人领袖的一封信。当时美国白人想收购印地安这片土地,印地安酋长西雅图对白人们的要求,要爱护每一处沙滩,每一片耕地,每一座山脉,每一条河流,每一根松针,每一只昆虫。表达了印地安人非常喜爱大自然,把大自然视为自己的母亲。这篇文章总共出现了三次“如果我们保持了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着: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充分的体现了印地安人很喜爱这片土地,非常不舍得转让给美国白人领袖。

没有笨的孩子,只有不能发掘孩子潜能的师长。甚至因为师长早早否定孩子、伤害孩子的自尊心,而使孩子一辈子无法闪亮有几多钻石、几多水晶、几多润玉,只因为人们不认识,而被看做砂石,没能闪亮一生”。书的扉页上面的这段文字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神圣的一跪 读后感

我非常佩服作者身为父亲的细心、敏锐和巧妙,在孩子成长的历程中在不同的阶段和恰当的时机分别从处世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书笔记【篇13】

我们是否看见过许多这样的事情,一些人走在路上,随手就是一个垃圾袋和纸皮,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扔在了地上——这些人,是可耻的。如果我们人人都去扔些垃圾在地上,那地球不就成了“垃圾球”了吗?所以,我们都不能光说不做——假把式,一定要更好的保护好环境。然而,当我读完《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时候,心中对保护环境的感触就更大了。

文中的每一处地方,都体会到了作者十分热爱那片土地,当要把它卖给白人的时候更加是依依不舍。他把土地上的每一处地方都当成亲人一般呵护、爱护。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一切纯净的美,绚丽的美,美的不可侵犯,美的那样神圣。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读后感文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这几句:“如果所有的动物都死去了,人类也会灭亡。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对呀!动物就像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如果好朋友们都死去了,那我们只是剩下一个空壳,那又有什么乐趣可言。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把扼杀动物当成是一种理所当然,如果这样,动物也是会对人类进行报复的。还有一句也让我感触颇多的是:“任何降临在大地上的事,终究也会降临在大地的孩子身上。”这句话并不出于夸张,更不属于荒唐,而是活生生的事实。比如,工厂每天排行的废气,汽车的尾气,空调的湿气,都可以使臭氧气层受到严重的破坏。臭氧气层的破坏,阳光的紫外线就可以乘虚而入,导致人类的皮肤灼伤。难道这样的列子还少吗?难道这样还不能给予人类警示吗?

大地是人类的唯一的家园,我们都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成长。如果我们的家园遭到破坏,而我们却不知道要及时补救挽回,那么,任何降临在大地身上的命运,都将会降临在人类身上。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环境,热爱大地,就像初生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我们要像印第安人那样热爱它,照管它。

人类啊!醒醒吧!别在破坏生态环境了,让我们像印第安人那样,保护好生态,热爱我们的环境。共创我们美好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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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13篇


一篇出色的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读完作品后,内心涌动的情感久久不能平息。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深入理解作品的内涵,如果不知道该阅读哪篇好文章,不妨推荐您看看“《简爱》读书笔记”,我们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希望您能够收藏我们的网站!

《简爱》读书笔记 篇1

20岁时读《简爱》,手不释卷,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可以说是废寝忘食。心中留下了简倔强、独立、自强、自爱美好的形象。时隔30多年,再读《简爱》却是另一番感受,萦绕着全书渗透在行里字间的骨髓是什么?全书除了向人们在讲述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还在向人们表达什么?

简是怎样成为一个心地纯真、善良朴实、藐视权贵、追求平等内心丰润的女子?

襁褓中失去双亲,寄人篱下的欺凌、孤儿院中的凄苦,童年时的苦难磨砺着她不屈坚韧。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生长环境中,却也有着爱和善的温情丝丝缕缕润细着这个羸弱小女孩的心,催生着生命的美好和成长。里德舅母家的仆人贝茜,是那个家给予小小简爱最多的人

“我似乎要等很久很久客人们才散去,才候着贝茜上楼的脚步声,有时她会在中间上楼来,找顶针或剪刀,或者端上一个小面包、奶酪饼什么的当作我的晚餐。她会坐在床上看我吃。我一吃完,她会替我把被子塞好,亲了我两下,说:”晚安,简小姐。“贝茜和颜悦色的时候,我就觉得她是人世间最好、最漂亮、最善良的人,我热切希望她会总是那么讨人喜欢,那么和蔼可亲,不要老是支使我,骂我,无理责备我,我现在想来,贝茜?李一定是位很有天赋的姑娘,因为她干什么都在行,还有善讲故事的惊人诀窍,至少保育室故事留给我的印象,让我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我对她的脸蛋和身材没有记错,那她还长得很漂亮。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个身材苗条的少妇,有着墨色的头发,乌黑的眸子,端正的五官和光洁的皮肤,但她任性急躁,缺乏原则性和正义感。尽管加此,在盖茨黑德府的人中、我最喜欢她”。

《简爱》读书笔记 篇2

今年暑假,妈妈推荐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叫《简·爱》,它讲了一位年轻的小姑娘——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她没有美丽的脸蛋,没有高挑的身材,也没有财富。被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深受虐待,后来被送进洛伍德慈善学校。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她为了追求独立自由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办法,应聘到桑费尔德府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园主罗切斯特先生精神境界一致,情趣爱好相同,两人互相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但在教堂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罗切斯特先生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直关在他家一间密室里。简·爱离开桑费尔德出走,后来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了一笔遗产,同时得知里弗斯兄妹是她的表亲。表兄圣·约翰为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了上帝的人。爱情的力量使她重新返回桑费尔德庄园。却只见昔日的豪华的府邸已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双目失明,单手残废,蛰居乡间。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结婚了。这样的传奇女子——简·爱,以她的乐观震撼了我们。

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简·爱是个不甘心忍受资本主义社会压迫的,具有个性与反抗精神的年轻小姑娘。她那贫苦低微的社会地位,漂泊无依的生活环境,痛苦不幸的个人遭遇是我们现在无法体会到的。

我们现在的生活和简·爱比,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何必还要不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呢?

我们要像简·爱一样,坚强勇敢,即使自己再贫苦低微,但也要为了生活而努力,这样才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而不是在困难面前低头认输。

女主人公简·爱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但她并没有放弃,因为她坚信只要为了生活努力,就会有希望,最终她得到了一笔巨大的财富,收获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做到了。

《简·爱》这本小说中的人,有的让我们愤怒,有的让我们同情,还有的让我们流泪,可这就是简·爱身边的人,一生都要接触的人。如果换成我们,早就不能忍受这命运的安排,可简·爱可以,她就能忍受,能忍受这所有的事情,因为她坚强勇敢。

简·爱出身卑微,可她却不自卑。她藐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低头,从不被金钱所动,这就是简·爱。

《简·爱》这本小说的思想虽然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本书中领悟到树立正确人生观的思想,贫穷和身体的残疾并不是我们像命运低头的借口。坚持和善良才是人类永恒的灵魂。这也许就是这本小说能在艺术世界里,在读者心中永留一席之地的原因吧。

《简爱》读书笔记 篇3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分外温暖。

拿起妈妈送我的《简爱》就又读了起来,她——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了一个灰姑娘的形象,在逆境中不屈不挠。她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可舅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后来还被送往环境十分恶劣的寄宿学校,她恨透了这间学校,在她眼中,这不是一座学校,而是一座地狱。虽然简爱无比厌恶这所学校,但却并没有放弃学习。她说:“生命太短暂,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这是我十分佩服她的地方,能够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沉浸到知识的海洋中去,想到我们有着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要好好的学、好好的去爱。

读到简爱的一生,面对残酷的命运,没有放弃自我没有逆来顺,而是聚合全部身心之力来对抗命运,挽回了自己的尊严,她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女孩成了一个知识女性,来到桑菲尔德府。简爱认为自己与其他人是平等的,充满自信的对待这一切,就像简爱说的:“我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我就越得尊重我自己。”我特别喜爱这句话。今天做作业,在阅读中读到这样一句话似乎和简爱的话那么相似,“一个拥有知识的人,不一定能走远,而一个拥有自信的人,却能走遍天涯海角。”给了我启示,我可以向简爱一样乐观开朗的面对我人生中会出现的困难与坎坷,相信我可以做到。

妈妈一直说我是个不够坚强的女生,希望我能够勇敢的面对学习、和好朋友交往中所遇到的困难,不要总是用眼泪来解决问题。

想到这,我轻轻合上书,心中有了决定。

《简爱》读书笔记 篇4

有这么一个人,背负着世界给他带来的一切不幸,当世界看到他的种种劣势,告诉他生活不要有太多奢望,他偏偏不听。这样的传奇女子——简爱,以他乐观振憾了我们。

也许他不漂亮,但他有着坚强的个性,也许他在人们眼中是位弱女子,可他依旧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这渗透着女性独立思想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我为简爱的悲惨遭遇、雪上加霜的困难感到悲伤,为里德太太的偏心感到愤怒,为罗切斯造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双眼感到同情。

也许就是这样,世界就是这样。大多数人还都有着达尔文思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世界就如同那样冷酷无情,至少并不是太美好。 人类只会向那身上有光环的人们投向目光,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本应该选择认输,可有人却依然如此倔强。

也许,他们只是那么想:为了生活罢了。但他们为了生活如此努力,他们相信明天是美好的、幸福的。

也许,我们不曾担心过,不曾困难过,不曾对这世界有什么太多的奢望、可换了如果我们是简爱的话我们真的能创造美好的明天,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吗?我想我们还过着无忧的生活,还来不及体会那么多的艰苦,我们也只能从书籍中体会吧,懂吧。

《简·爱》给人坚强的感觉,但阅读完后会使人更加坚强,或许,这就是作者独特的文字与想象,《简·爱》的魅力之处吧!

《简爱》读书笔记 篇5

这个寒假,我在闲暇时间读了英国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作品《简爱》,文章的内容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简爱的从小到大的悲惨遭遇和与罗切斯特的爱情经历。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了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于是简爱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但是舅父却去世了,她受了10多年的残忍伤害生活,她舅母不喜欢她,把她还自己的孩子分隔开来,表哥经常残忍伤害他。

最后,简爱被送进了孤儿院,她本以为这是一个解放,但是却只是进入了另一个惨景之中,她在孤儿院受到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院长是个冷酷的人,因此孤儿院的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因为一次简爱的好朋友海伦在一次伤寒中去世才使得条件有所改善,从而受到了六年的教育。就在简爱从孤儿院出来的时候,她去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家庭中当教师,从此与罗切斯特开始了一段艰难的爱情。最后,简爱终于还是如愿以偿地和罗切斯特结婚了。

这篇小说是一本具有浪漫色彩的现实主义。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这篇小说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敢于抗争、不甘受辱、勇于追求爱情、不安于现状的女性形象。为我们展现了一场有尊严的爱情。简爱从小就生活坎坷不平,时常受到残忍伤害,但她却依然倔强,勇于追求平等和幸福,她反抗强权,她敢于反抗她的舅母。敢于反抗摧残她们的教师和校长。呈现出了一个勇敢的女性伟大形象。而最终她成功了,获得了幸福。她那无辜的生活遭遇,更反映出了大多数英国下层人民的生活写照。

读完这篇小说,我觉得简爱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强人,她拥有尊严,她拥有自己的立场。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妻子的时候,她毅然离开了,毅然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尽管她身份地位。但她却从没有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她虽然经历不幸,但是却热爱生活,敢于追求。她离开罗切斯特后遇到了一位金发碧眼,个子高高的美男子圣约翰——传教士。

这位传教士是位很狂热的信徒。他请求简爱能嫁给他并和他去印度传教的时候,简爱拒绝了。因为圣约翰只是为了找一个适合做传教士的妻子的女人。而当她回去再看看罗切斯特的时候,她发现罗切斯特已经受伤致残,庄园已经成为了废墟。但是她却毅然还是决定和他结婚对他不离不弃。简爱是一个追求真爱的人。她放弃了圣约翰,放弃了这段梦想的婚姻。毅然选择了罗切斯特。

这是一场有尊严的爱情。我觉得,简爱最后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终于能和她深爱的人在一起。我觉得,这种淳朴单纯只有深深的爱不掺杂丝毫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爱情。

读完简爱这一篇小说,作者的心理描写和简爱勇于追求真爱的形象刻画,都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简爱》读书笔记 篇6

相传有这么一个人,背负着世界给她带来的一切不幸,当世界看到她的种种劣势,告诉她生活不好有太多奢望,她偏偏不听。而这个传奇女子——简爱,以她乐观振憾了我们。

或许她不漂亮,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也许她在人们眼中是位弱女子,可她依旧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在这个渗透着女性独立思想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我为简爱的悲惨遭遇、雪上加霜的困难感到悲伤,为里德太太的偏心感到愤怒,为罗切斯造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双眼感到同情。

或许就是这样,世界就是这样。在大多数人还读着达尔文思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世界就如同那样冷酷无情,至少并不是太完美。而人类只会向那身上有光环的人们投向目光,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本就应选取认输,可有人却依然如此倔强。

或许,他们只是那么想:为了生活罢了。他们为了生活如此发奋,他们坚信明天是完美的、幸福的。

或许,我们不曾担心过,不曾困难过,不曾对这世界有什么太多的奢望,可换了我们是简爱的话我们真的能创造完美的明天,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吗?我想我们还过着无忧的生活,还来不及体会那么多的艰苦,我们也只能从书籍中体会吧,懂吧。

这本《简·爱》给人坚强的感觉,但阅读完后会使人更加坚强,或许,这就是夏洛特勃朗蒂独特的文字与想象,《简·爱》的魅力之处吧!

《简爱》读书笔记 篇7

《简爱》是我个人非常喜爱的一本著作,夏洛蒂勃朗特用她女性独特的细腻手法描写了主人公简。爱的一生。有人说这部书就是一部自传,是作者生平的写照,也包含了她对美好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很认可这种说法,书中很多段落的描写都是那么的真实,让我不得联想到夏洛蒂的少年也有这么多的磨难,但是她又是何等的独立、坚强、不屈不挠。

简爱读书笔记13

《简·爱》是19世纪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人生”的反映,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夏洛蒂·勃朗特、艾米莉·勃朗特、安妮·勃朗特和勃朗宁夫人构成了那个时代英国女性最高荣誉的完美三位一体。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解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第一次出版时,夏洛蒂·勃朗特用了科尔伯特这个笔名。以至于她的姐妹们后来把她错当成了那本书。幸运的是,她在重印的《简·爱》中澄清了事实。

《简爱》读书笔记 篇8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寻找一份简单很难得,一份简单的爱更为可贵。简爱就行一尊独立的美神,屹立于世界文学之巅。

简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令她不得不独立、不得不坚强,简孤独一人在寄宿学校生活,令她不得不坚持,不得不忍耐,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当人们疯狂地追求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的时候,简和罗彻斯特犹如一股清流,决然的选择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面对有金钱有地位的罗彻斯特时,她不卑不亢,保持一颗纯净淡泊的心。她的独立,她的纯洁让简身上散发着令人心动的魅力,简简单单地瞬间眩惑了我。那就是纯真。她不为金钱所俘虏,不为浮云所遮挡,坚持走自己的那条纯真的路。爱的简单,摒弃功利。我想那就是她名字的由来吧。

简在和罗彻斯特结婚时,得知罗彻斯特的妻子还活在人间,为了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简强忍悲痛,依然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但他还深爱着那个男人。在桑菲尔德庄园被大火烧毁后,罗彻斯特身体残疾的情况下,简毅然回到罗彻斯特身边,悉心照料,并生下爱子。奇迹发生了,罗彻斯特的眼睛变得清澈起来——他复明了。

这就是力量——原来这力量这么“简单”,简单的胜过世界上最好的医生。

他们没有像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殉情于墓中,也没有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淹没姻缘,他们战胜坎坷,一路上简简单单返朴归真,这就是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简爱》读书笔记 篇9

窗前的我正在聚精会神地读着一本书。我的心游走于夏洛蒂。勃朗特那朴素的文字中,专心听她讲述一个名叫“简·爱”女孩的故事……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就没有灵魂?你想错了,我们是平等的!”

一本令人流泪的经典,这句倔强的话语久久回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呐喊出这句话的,正是本书的主人公简·爱。

简她矮小,贫穷,却有着绝美的的灵魂。她的灵魂是独立的,倔强的。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平淡女孩,却一点一点走进了我的内心世界,告诉我女性的自由、平等与独立。她自立自强,从不怨天尤人这一点,十分令我敬佩。同时,这一点,也是简·爱最美好的一面。

简·爱的童年是悲惨凄凉的舅母欺侮她,表哥表姐也对她蛮横无理。可是,令人惊讶的是简·爱的独立意识也从此萌发了。她积极上进,自立自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也许用在她身上刚刚合适。

在成长的过程中,简·爱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平等,什么是自强……同时,她也把这种思想传递给了我,简,谢谢你。

简·爱,你独特的魅力也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在他面前,你终于展示了你生命中最伟大的壮歌,挥洒了你人生的精华。正是这种精神,为你的人生染上一抹瑰丽,铸就了你独特的辉煌。

最终,你凭借自己独特的魅力,找到了属于你的幸福,为自己撑起一片自由、晴朗的天地。你是成功的!我衷心地祝福你——能过上美好愉快的生活。

简·爱,一个在我心中自强不息的形象!

《简爱》读书笔记 篇10

读完简爱,我的心灵收到了很大触动,就如水波不惊的湖面在不断滴下水珠,增加不了多少,但是总让心中不平静,作者以主人公的凄凉背景做开端,层层叠入,直到认识了有妻子的罗切斯特,到这我毫不夸张的说我看见了一个倔强到极致,但心中却极其缺少爱的人,一个伤痕累累的女人,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慢慢对罗切斯特起到了鄙视的心理,但看见他们的结局和温馨我也感到了一阵阵暖流。

我还特别羡慕简爱的纯洁,好似没有一丝灰尘的纯净水,加上不屈的自尊与无与匹敌的倔强完美的塑造了一个女强人与内心脆弱的受伤小猫。用心体会,我似乎看见了与简爱一样性格的夏洛蒂,没有绝世的容颜,没有傲人的资本,也没有显赫的家世。纯纯扑扑的老百姓;一个有志向,有决心,有目标的老百姓。

当简爱为罗切斯特伤心与执著追求时,我看见了三国的名句“风潇潇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气与胆量。也许《简爱》不再是一本女人必读,让人流泪不止的长篇成功小说典范,也不止告诉我们什么什么精神,在21世纪的我们在大量文章的阅读下,什么精神我们恐怕都知道了,但还没有见到过一本教会爱情与坚持的名著,没有太多感人的语句,如一位老者在叙述他的经历,那么淡然,没有环视天下的雄心,没有小辈的拘谨,只是让人不敢直视的目光盯着你,让你不敢直视,那目光有的太多,浑浊的人生百态,无常的起伏波澜,还剩下的清明,厌倦的不在意,都在老者身上,简爱身上得到了诠释。

《简爱》告诉我们在阳光下是花都会开,有信念,车前草也有他的花期;在人间是金子都会发光,有毅力,金石唯开;在心中每人都是英雄,有闯劲,谁都会是第2个曹操;有梦想,幻想,谁都会成为下一本名著的主角《简爱》诠释爱情,毅力,倔强的书,一本为之汗颜的书,有空多读,一次不比一次的感受,总是有种吸力向你伸手。

《简爱》读书笔记 篇11

但到底还是一样铭心地被感触,到底还是一样刻骨地被感动。

简的生命,注定仿佛梧桐萧瑟一般秋日的凄苦,但注定结局亦如冰雪融尽一般冬日的苦尽甘来。简是个孤女,出生在穷牧师家庭,父母不幸染病双双离世。

还记得我初次有幸阅读《简爱》,只觉得这是个苦命而又无依的孩子,甚是同情。要知道,缺少父母爱的孩子真的很可怜,她会被同龄的孩子笑话“没爹娘”,她会被不认识的恶霸欺负,也许会在某一个晚上独自蹲在街角,蜷缩着身子哭泣,埋怨命运的不公……

我想错了,终归是我想错了。

简一直是坚强的,在被送到盖茨·每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后,她的确是受尽折磨,舅母的嫌弃,表兄的毒打。面对这样无情的歧视,简毕竟不是我想象的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她还是反抗了。当表兄再次选择用暴力对待她时,她回手了。最后却被关进舅舅死的那间红房子里。也是第一次翻阅《简爱》的时候,我老觉得简太鲁莽。如果她能学着乖巧懂事一点,哪怕就一点点,多学着讨好舅母,讨好兄长,结果或许比这个要好了多。

可如今,我反倒觉得我有之前的想法很可笑。照以前想的那样,我脑海里就立马浮现出一个殷勤无用,专爱奉承的市侩小人正在向一富人献殷勤,甚至俗套点可以这样说——拍马屁。不禁觉得恶心憎恶。

能够反抗暴力,大概这才是最真实的、最透明的简了。

之后简被里德太太送进了洛伍德学校,实则只是一个极为不堪的孤儿院。在那里,简认识了冷酷的伪君子院长,结识了同为孤儿的海伦,遇到了善良的教师潭泊尔小姐。在那里,简经历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被羞辱,海伦不幸死在伤寒中,她自己留校任教的种种情况。

她极力地忍受着她拼命想抗拒的孤寂,冷漠,但这些东西就宛如毒药,抽调简内心的温暖与快乐,就这样蚕食她生命中的美好。但是,我们依旧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简强烈的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以及对更高精神的追求。那些东西,烙印在简的生命里,不曾泯灭,又不曾消逝。

所以,简离开了。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她开始邂逅一场属于她的爱情。庄园主罗切斯特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但慢慢地,她与简为几个问题争论不休,他们一起灭火,一起跳舞,彼此逐渐在意,逐渐相爱。紧接着不久,,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简欣然答应。正当他幸福地为婚礼准备时,却意外发现罗切斯特已有妻室。她的自尊与平等观念让她不得不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

简这是何必呢?真正的爱情是不为所谓的教条规矩所约束的,人们应当学会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冲破一切世俗的阻碍。这是我初次阅读《简。爱》时的看法。

现在,也不这么看了。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从来都没有所谓的尊卑之说。而简这么做,她这么毅然决然放弃自己的爱情,捍卫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尊严,更重要的是,她跟着自己的心走选择了平等,选择了独立,选择重新看待那些东西,有时候,那也许不是世俗,而是根深蒂固地长在人们心中的原则,而她坚持的,就是这原则所显现的自尊,新女性的自由平等和独立。紧接着,简又遇到了圣·约翰—一位牧师,实际是她的表兄。期间,简担任乡村教师,与圣·约翰分享舅舅的遗产,又拒绝了圣·约翰坦率的并不是因为爱情的求婚。

这大概就是简,很简单的简,因为爱,因为思念,因为心中还有罗切斯特,简终于回到了庄园。可一切的一切,都变了。庄园变成了一个废墟,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一条腿折断,而他的疯疯癫癫的妻子,跳楼了,才导致罗切斯特的现在。而此时的简,不顾一切的同罗切斯特结婚。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故事已经落幕,可我不禁的又要疑问:“为何彼此好好的时候简会选择离开,而当罗切斯特不再依旧时简却痴心守护?”

我依然不解,那是怎样大的勇气让简放弃爱而又重拾爱?

这些全都是初次看《简·爱》的感受。

我想,再读,或许我能解答这些看似繁琐却又简单的透彻的问题。

原因只有:真正的爱情不是自私地看淡教条,放下尊严,而是在任何时候,都会守护一个人。而能够拥有守护的力量和勇气的,只有简。因为简身上所折射的自强,独立,平等以及对生活,对爱情永不磨灭的希望足以将所有灾难都不折不扣的打败!直到现在,我还是能够将简的人生格言一字不差的表述。

“难道就以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跟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也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的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的确,简说得没错。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平等的,有同样沐浴阳光的权利,有同样自己靠奋斗的能力,更有同样追求平等独立的自由!而简,就是在那个时代的领军。她敢爱敢恨,热情地追求幸福,努力的奋斗,不曾卑微,不曾低头,坚守者自己一生恪守的原则。在物质横流的当代,金钱,权利,地位,哪一样不是人们煞费苦心、勾心斗角夺得的?为了这些所谓的得到了就一生幸福的东西,甚至出卖自己的良心,出卖自己的尊严……这一切,难道都是我们想要的吗?

学学简·爱吧!即使我们是乞丐,也不应该收下富人轻蔑地丢下的施舍,即使我们穷得一贫如洗,家徒四壁,也不应该依赖着为他人做违心的事情过活!即使我们落魄到山穷水尽,要记得:生火永远不会让我们无论可走,上帝会为我们关上一扇门的同时,悄悄地为我们打开一扇窗。这里的关键在于,你到底有没有对生活对幸福的向往来支持你找到那扇窗,前路还有许多未知,只要我们永远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恪守原则,人生之路必将绚烂无比!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遇难就哭泣,那是懦夫;

再读《简·爱》,我不在卑微的请求别人给我些什么,那是不如乞丐的索取者;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味的依赖父母,朋友,那是寄生虫。

心还是被《简·爱》有心而无意地触动,她那恰似一杯淡茶的生命,微微透着苦涩,却干硬的苦个出奇,而香味却飘得很远,飘进了我的生命,一缕一缕淡抹奇韵的清香,这辈子都会在我生命徘徊,而最后,我却在苦涩中品出了一丝难得的甜,甜到永远。

《简爱》读书笔记 篇12

《简·爱》影片由米娅·华希科沃斯卡主演女一号,米娅用自己精湛的演技和流露的真情引人入胜地展现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影片中,幼年的她,失去双亲,寄住在加兹海德富裕阔绰的舅妈Mrs。Lide,受到了Mrs。Lide诸多不公平对待。面对吝啬自私的舅妈和顽劣凶悍的表哥,小简爱无助害怕地却依然表现得不卑不亢,虽然她是一个寄人篱下、被人嫌弃厌恶的小孩。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只是,小简爱的家却不是我们嘴上常挂的传统意义上的家,而是她在早早懂得人情世故、尝遍世间冷暖、学会自尊自强,最终养成独立人格的那么一个精神家园。

就是这样,富裕的环境没有磨损她与生俱来的高贵尊严,不公的待遇也并没有扭曲她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简在洛伍德上学时的朋友海伦·彭斯有那么一句话:“没有任何虐待会在我心灵上留下痕迹……我总觉得生命太仓促,不能把它虚掷在积怨仇恨上……”海伦是个和简一样孤苦无依的女孩,她虽身处逆境,却以博大胸怀、宽容心态容忍生活所带来的种.种磨难。与海伦的真挚友情是简在洛伍德的一大有益收获,涤荡了简心中曾有的满满不快与阴霾。

《简爱》读书笔记 篇13

前些天我终于把我一直想读但是一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读的“简爱”一口气读完了。

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在盖慈海德府被14的暴君欺负的时候,我义愤填膺;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坚持自己的感受而流落街头时,我为她而骄傲;当简爱主人公简爱把舅舅给的巨款平均分配给姐姐哥哥时,我感到可贵;最可喜可贺的是简爱终于找寻到了自己的幸福时,我由衷的感到幸福。我觉得这本书最可贵的地方在于让我们明白了:“即使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再低,再贫穷,再弱小,他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因为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歧视任何一个人。”

简爱成功的演绎了一个灰姑娘不放弃自己,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奋斗的经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做自己,坚持自己,不放弃自己。

《简爱》是一部经典作品,同它的作者夏洛蒂勃郞特一样,有关传奇的故事。这两天重温了1996年版本和20xx年版本的电影《简爱》,再次体会着这部传世名著带给我们的感动与思考。

《简爱》是具有最多版本的电影与电视的名著,据称有20多个版本。我看完了两个版本以后,感觉还是1996年这个版本最经典。画面和故事情节设计的都很好。而20xx版本虽然画面高清,但资料与1996版本多有雷同,其中个别情节感觉稍显突兀。但两个版本都让我在简爱回到罗切斯特的那个桥段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简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有做人的尊严,有对命运的抗争,也有对感情的歌颂。给我们的启示是,无论何时,我们都不能放下对梦想的追逐,即使有再大的苦难和挫折,都要咬牙坚持。就像简爱的作者一样,无论别人怎样看待她的作品,却始终坚持写作,最终给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

看完电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19世纪欧洲的场景,建筑,服饰,礼仪,尤其是女性的服饰中那个帽子,很有特点,我想就应是封建时代的产物吧。时代发展到这天,这些传统的礼仪已经很少了,人们习惯了自由自在,越来越少顾及别人的感受,这是很危险的。

最后一点感受,伟大的作品源自伟大的生活,伟大的成功源于深刻的苦难。关于夏洛蒂三姐妹及其家庭,我们只能用辛酸之类的字眼来形容。正在在苦难的生活中成长起来的三姐妹,给我们留下了传世的经典。同样,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莫言,每一部名著都与其童年艰辛的农村经历是密不可分的。反观这天自己的孩子,生活安逸,衣食无忧,这一点反而让人为其将来担起心来。也许我们想的有点剩余,但却是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务必要注意的一点。

让我们感谢夏洛蒂勃郞特为我们写出了这样的作品!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热门八篇


以下是趣祝福编辑为您整理的“呼啸山庄读书笔记”列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不禁感慨自己瞬间长大了很多。写好读后感的关键在于区分主要和次要内容,建议您收藏本页以便随时复习!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1)

凯瑟琳说:“我对艾德加的爱就像森林里的一片树叶:我完全知道,当我们在冬天换树时,时间会改变树叶。

我对希斯克厉夫的爱恰似下面的恒久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耐莉,我就是希斯克厉夫!“从凯瑟琳和希刺克利夫身上,我们可以找到真爱。

回顾这些经典的影片,有很多值得传颂和学习的地方,而不像现在商业化的爱情故事影片,只是流于形式,真正值得大家去反复研究的地方不多,只供大家娱乐和消遣。如何把今天的作品写得深刻,展现给大家更多有内涵的思想这些都要我们向以前的经典著作借鉴。

这部电影也反映了作者曾经历过的社会背景。随着资本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抵御诱惑显得尤为重要。

《呼啸山庄》虽然处处是恨,但是更多的爱却让人感受至深,那种至死不渝的爱也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而且作品本身的表现手法和构思技巧也值得我们挖掘与学习,也希望更多的人从中受益,从经典中来,也要走出经典,完成更多有我们时代价值的作品。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2)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初读此书,完全出于好奇。好奇原由来自于模糊记忆中一部老电影的片段。看那电影时年纪尚小,换频道瞎混时间无意看到电影频道正在放的这部片子。那个镜头把我吓住了:背景是窗外极空旷又狰狞的凸凹不平的荒野,风呼啸着高高掀起窗帘,一个长相奇特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和一个看上去极虚弱的女的相拥而泣,悲恸之状感天动地,说的一些话也是可以使人肝肠寸断,悲至极点的一类,气氛很是压抑;音乐又深重,如浊水,回旋着淤结住,流不开化不了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整个画面多少有点怪异的感觉,甚至让人产生颤栗的恐惧感,仿佛有无形之手诡异的伸出来扼住了咽喉,使人窒息。很自然的我扫了眼片名,顿时觉得那名字也怪,叫什么《呼啸山庄》。就着孩童丰富想象力和自以为是的理解力,我当场对片名作了想当然的几种解释,――现在看了书才知道当时全是曲解了――对于这个有怪怪的名字的稀奇古怪电影我兴趣不大,转而换台寻动画片去了。可那魅影般的印象却再也挥之不去,萦绕记忆深处至今日。读了原著,忆起那个镜头,才觉得那片子把味道拍得很浓,很真实,很到位。天性愚驽,书中个别文字其中的深意一时未能领会,可那栩栩如生的描写,饱含激情的对话,性格各异的人物,激起心中丰富的情感浪花,悲喜无法自制,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艾米莉的文字是活生生有灵性的,它们在风中呼号,在矛盾中痛苦挣扎……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3)

读《呼啸山庄》有感

每个读过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的人肯定记得凯瑟琳的那句话:“我爱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漂亮,而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

”这种把自己看做对方的、像永恒不变岩石的爱,正是读者激烈讨论的焦点。《呼啸山庄》作为经典存在的原因是他们舍身忘死,爱恨交织,原始炽热的恋情。要说复仇,当然必先谈论产生这种恨的爱。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啊。

希刺克利夫和凯瑟琳很小的时候就同意了,只是因为他们很相似。“不管我们俩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但他的(希斯克利夫)和我的是一样的。”凯瑟琳这么说。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情绪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原本彼此相爱,却因为凯瑟琳追求虚荣而跌宕起伏。虽然,她自己说:

“天堂不是我的家,我把心都哭碎了,一心要回到尘世来。天使们非常生气,把我扔到呼啸山庄的荒地里。我到了那里才醒了过来,还高兴的呜呜地哭呢!

其实,嫁给林顿一点也不比上天堂更有意义!”这可以解释她内心的秘密。但是,她却违背了自己的心。

因为,“嫁给希斯克利夫就会贬损我自己。”在希斯克利夫听到这番话为她而出走之后,她误嫁了林顿。三年后,希刺克利夫以一为英俊、聪明、富有的绅士的绅份回来了,他发现一经太迟了!

那时,他想的是向造成这种局面的欣德利,和画眉山庄的人复仇,然后再不经法律了结自己。但是,他的阴郁的个性使他无法就此罢休。凯瑟琳因为无法协调他和埃德加.

林顿之间的矛盾,为了逃避,辛苦憔悴的死去。这也增加了希斯克利夫对林顿和埃德加的恨。“我爱伤害我的人(凯瑟琳),但是,谋害你的我怎么能呢?!

”。为了报仇,希刺克利夫和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私奔了,把伊莎贝拉一网打尽,好增加林顿的痛苦;杀死欣德利;浪费哈顿;占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牺牲他的儿子,迫使他嫁给他的表妹凯瑟琳?最后也是为了和凯瑟琳的灵魂在一起,绝食并被冻死在荒原。

那么,这种为了对凯瑟琳的爱的忠诚而赔上了下半生,赔上其他人和自己幸福的做法又使他得到了什么?这种疯狂的爱情到底是太彻底还是太扭曲?这种“复仇”正是我想论及的。

“复仇”是一种文化。在人类的历史上,“复仇”是正义的,伴随着人的朴素情感一起诞生的。理解什么是爱的同时,也会付出仇恨的代价。

中国也是。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此仇不报非君子”;而且,在很多武侠小说当中,以复仇为人生目标的人屡见不鲜。但是,“复仇”这种行为对于“复仇者”来讲到底意味着什么?希斯克利夫为了过去失去的痛,牺牲了自己儿子,牺牲了周遭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牺牲了自己的快乐,从某种精神层面上来说,“复仇”是心灵脆弱的表现。

暂且不论“复仇者”的能力是否出众,原因就在于复仇本身就需要有强大的力量。但是,“复仇者”本身的内心都是脆弱的。不过是不甘于失去幸福,想让别人也尝到痛苦而已。

然而,他们早已把自己放在过去的痛苦中,让痛苦一次又一次折磨着自己。而且,复仇者自己也没有前途和平凡的幸福。“复仇”只是心灵不够强大而做出的愚蠢的事情而已。

失去了自己的明天,无法走出黑暗,只能活在过去的一双皮包里,在不断发展的今天有什么价值。

从社会性上来说,“复仇”会牵连更多的人。《火影忍者》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漫画,里面的宇智波.佐助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自称是“复仇者”,为了杀死灭了他一族的的哥哥,他背叛了村子,背叛了同伴,委身于邪恶的大蛇丸,自己也振振有词的说:“哥哥,如果是为了杀掉你的话,前面再黑暗,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走下去。”“我生命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杀掉那个被我称为哥哥的人。

”但是最后,自以为聪明的他才发现,所谓的现实,不过是他的幻觉。作为哥哥的鼬,别无选择的在对立面深深的爱着他,关心他,为了他的成长,拖着病重的身体,用其对自己的仇恨刺激他。最后,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弟弟的强大。

而宇智波.鼬的伟大让他更加无法放弃!误杀了最爱自己的哥哥,失去最爱自己的哥哥,让他无法承受,也让他的仇恨进一步扩大,开始为自己的不幸向世间复仇,向那些生活在因为鼬的牺牲而带来的和平的、却又毫不知情的人报复。

那么,这种复仇是不是更有危险性呢?无法释怀的痛苦,拿得起,放不下,叫嚣着复仇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同时给周围的人带来的也只能是痛苦和惊恐。

“被复仇”的人难道就是罪大恶极?罪不可恕?没错,曾经他是犯下过错误,但是,也未必就像复仇者想的那样罄竹难书。

也许还是误解。谁也不能保证复仇者就是正确的。就像是佐助杀鼬的时候的遗憾一样。

只是在封建时代,惩罚机制没有没有能力被有效地实施。所以,难以平复受害人的愤怒,故受害者便私力惩罚。受害者便成了“复仇者”。

很难避免,会超过限度。但如今,除了私人复仇,更为有力合理的方式是公共救济。即通过公权力来“复仇”。

只是,这种更文明更公平的“复仇”已经不再是过去的任意妄为。从过去的“复仇者”的心理状态也不一样。其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自己而伤害他人,而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自己。

因此,过去的复仇文化必须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变得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更加制度化。对个人来说,改变的意义也十分巨大,让“复仇者”脱离痛苦的海洋,给其合理的关怀。以更少的代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同时,给复仇者一个更合理的解释自己和承担合理惩罚的机会。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4)

喜欢浪漫,喜欢坚强,喜欢艾米丽.勃朗特

所以这本书的作者是艾米丽·勃朗特。

这本书写于19世纪初的英国,当时英国对外加紧了海外扩张,对内则加强了精神生活的控制,但这种控制又激发了作家们的强烈反抗,《呼啸山庄》就是带着一股荒原的狂风闯进了死气沉沉的英国文坛。

这本书主要讲了吉普赛弃儿西斯科列夫被呼啸山庄的庄主收养,但当老庄主去世后,他被虐待出走,最后回来复仇,恩怨一了,情仇一了,想起昨日欢乐的日子,而今已是物是人非,不变的只是一颗眷恋的心,一双多变的眼。

虽然我讨厌荒地上呼啸的风,但我喜欢荒地上孤独守望者的眼睛,喜欢你的眼睛,西斯科列夫,喜欢你眼中淡淡的忧伤和甜蜜,为什么?从你飘忽不定的眼里,有我曾经朦胧的身影。有我曾经委屈的泪花,有我曾经自卑的灵魂,当小时候的西斯科列夫像小绵羊一样委屈的把头转向肖恩的怀里,那低头的一转,使我想到了童年的自己,还清楚地记得藏在某个角落看着同学走过,羡慕她的新衣裳,新书包,骄傲的眼神。

小马长大了,你和西斯科列夫也一样。我看见你和凯瑟琳拿着鞭子在荒地上驰骋。你那双狂野的眼睛里闪烁着火花。那是爱吗?是的,只要有爱,你的眼睛总是温柔的,触动着每个女孩柔软的心。也许每个坠入爱河的人都这样,正如张爱玲见到胡兰成写到“遇到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中开出花来。

”但我的眼里却常含泪水,为我飘落的青春,

当花儿凋谢,爱就死了,你的眼睛瞎了,没有光,没有热,没有慈悲。忧郁的眼神里充满了平静和阴谋,但我想告诉你,你和我并不孤单,我已经被我亲爱的人深深地伤害,变得冷漠无情。但即使这样,地球一样转,受伤的心还在,不妨让我们听一首《贝多芬的音乐》慰藉我们脆弱的心,最终打开心灵的窗口,让阳光进来。

时光流逝了,年龄增加了,人生变短了,眼神变暗了,思念加长了,无论你多么的想忘却,却永远掩饰不了眼里遥远的思念,你依然深爱着凯瑟琳,在雨里,风里,梦里呼喊着她的名字,正如季羡林老先生一直不能忘却伊姆加德,小凤仙忘不了蔡锷,张学良忘不了赵一狄。哎,多情的人啊,我要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最后,愿西斯科列夫与凯瑟琳的灵魂得到宁静。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5)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么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么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到底凭借什么成为了一部不朽之作呢?首先它没有受到城市里大众化的影响和控制,完全描绘出了一个原汁原味的山村荒野的景象。使人们领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保留着原始的性格: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这一切的一切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传统礼仪的约束的人们看来就显得非常特别,非常有新鲜感。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要我说这都要归功于作者艾米莉勃朗特极丰富想象力;极强烈的激情;极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她那把主题升华的才华和能力。我认为这些也就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能如此畅销的原因了。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现在《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另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应该向往自由。

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文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莉·勃朗特,她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艾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安妮是三姐妹,于是就被世人并称为勃朗特三姐妹。

这本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爱情与复仇相互交织的故事: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被原呼啸山庄的主人恩箫先生从利物浦大街上捡回。但是这却引来了恩箫先生的儿子辛德雷的仇恨,同时也与凯瑟琳·恩箫(恩箫先生的女儿)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可是有一天,希斯克利夫在得知凯瑟琳因为他的贫困和出生而不能嫁给他时,他就离家出走了,而凯瑟琳则嫁给了富有,温文尔雅的埃德加·林敦(画眉山庄的主人的儿子)。几年后,希斯克利夫竟然重新回来了,并且开始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埃加的妹妹伊莎贝拉喜欢上了希斯克利夫并且擅自和希斯克利夫结婚了,这让她的哥哥十分生气。几个月后希斯克利夫夫人,也就是伊莎贝拉,来信了。她的信中有一句话:“我要问你两个问题:我不知道当初你住在呼啸山庄时是怎样保持人性的?希斯克利夫是疯子还是魔鬼?同时我求你告诉我,我嫁了一个什么东西?耐莉(凯瑟琳的管家)吧!”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希斯克利夫对伊莎贝拉非常不好,所以伊莎贝拉十分痛苦。前面我们也说到希斯克利夫准备了复仇的行动,也许这就是他复仇计划的第一步吧!

当伊莎贝拉写信后没多久,希斯克利夫瑟琳了,当然是偷偷地来看望的,可是就在当晚凯瑟琳生下了一个婴儿,过了两个钟头,凯瑟琳就死了。他的女儿也叫凯瑟琳,不过为了区分,我们就叫她茜吧!

后来伊莎贝拉也生下了一个孩子,叫林敦·希斯克利夫,但是伊莎贝拉却离家出走了,并且把小林顿也带走了,过了不久,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也死了,就这样,西斯克里夫变成了呼啸山庄的新主人。但是辛德雷也有一个儿子,叫哈里顿·恩箫。

一晃20xx年过去了,小林顿长大了,凯茜也出落得像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而埃德加想把小林顿接到自己家,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希斯克利夫接走了,并且还想让小林敦与凯茜结婚,这也是希斯克利夫的一个阴谋!

凯茜结婚之后,就经常遭到小林敦的冷漠和希斯克利夫的谩骂。可是不久以后小林敦就死了,于是凯茜又和哈里顿慢慢成了朋友,这让希斯克利夫十分恼火,但是他阻止不了。他只好自己一个人每天晚上去凯瑟琳的坟墓,大概由于伤心过度,希斯克利夫也倒下了,在死之前他还找耐莉谈过,并表示再也不会干涉他人了。最后凯茜与哈里顿产生了感情,凯茜还当起了哈里顿的老师。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6)

记得以前妈妈曾跟我推荐过《呼啸山庄》这本书,但直到这个寒假我才开始读这本著名的小说。呼啸山庄属于偏悲剧的小说,作者是一位英国作家——艾米莉,身为女性的她将这部爱情故事描绘得更为细腻,因此当我读它时,也从中感到了深深的悲痛。小说的主人公名叫希刺克厉夫,从小是一名孤儿,被恩萧收养在呼啸山庄里,恩萧有一儿一女。慢慢的,希刺克厉夫与恩萧的`女儿凯瑟琳相爱,但是他们却遇到了各种阻碍。一般情况下,不管有何种困难,只要人的心里没放弃就好。但凯瑟琳却答应了富有的邻居——画眉田庄的林惇的求婚,虽然有一方面的原因是想帮希刺克厉夫,但这终究伤害了他,使悲痛欲绝的他离开了呼啸山庄……

三年后,希刺克厉夫回到了呼啸山庄,并且是十分富有的回来。凯瑟琳绝望了,生下女儿后便逝世了。而在此期间,林淳的妹妹——伊莎贝拉喜欢上了希刺克厉夫,虽然他并不爱她,但他俩有一子,取名林淳·希刺克厉夫。而后来,在希刺克厉夫的逼迫下,小林淳和凯瑟琳的女儿凯蒂结了婚,但几个月后,小林淳就去世了。次年,希刺克厉夫也离开了人世。最终凯蒂与凯瑟琳哥哥的孩子相爱并结婚了。这也是这部小说唯一的一缕阳光,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悲剧莫过于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了。在我看来,希刺克厉夫本心并不坏,否则会酿成更多灾难,只是,他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了,没有爱。但其实在他心中,一直都爱着一个人,那就是离开了他的凯瑟琳。这本书描绘了一个那么深入人心的爱情故事,虽彼此相爱,虽都为彼此着想,但却没有在一起。我曾在一本书里看到一句话:“最美的爱情不是天荒,也不是地老,只是在一起,仅此而已。”这句话那么真实,但在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身上却不能实现,多么悲伤啊……在爱情上的失败导致了希刺克厉夫的后半生沉浸在报仇中,报复那些拆散他们的人。但我觉得,他并不该这样做,出了问题时,应该先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任何外界因素都无法直接影响事态的结果,所以,我虽然同情他,但却不赞同他。读完这本书,我想,当你爱一个人爱到一定程度时,你会希望她幸福就好,即使那个和他在一起的人不是自己,即使自己伤心欲绝,但还是不会去伤害他们,只会祝福,唯有祝福……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7)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呼啸山庄,是个地方吗?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值得作者记录的故事呢?

我用积攒了一星期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但是搬家时的慌乱使我遗失了这本书,而在语文老师的书柜里,我竟然又看到了这本使我充满疑问和失落的书。

我借来了它并第一次翻开了这本与《简爱》齐名的书,它是艾米丽勃朗特写得一个长篇爱情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从小的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却因为一些原因,凯瑟琳最终嫁给了林顿。因此希刺克厉夫就开始了的复仇计划,他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这不幸的复仇棋子生下了小林顿后不久便死掉了,希刺克厉夫使小林顿与小凯蒂相爱,设法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最终因为抢走火而死掉。

这部作品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了爱情的痛苦、迷恋、残酷和执着。甚至使人吃惊。我仿佛深入其中,为小凯蒂的一顿毒打而整晚气愤,并将处在巨大压力之下的希刺克厉夫描写得淋漓尽致。

但是他们的爱情却得到了升华,就如《呼啸山庄》这本书一样在世界文坛上闪闪发光。

《呼啸山庄》以一个陌生人闯入山庄为序幕,拉开一段故事的讲述。故事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人性的崛起,人性的坠落,人性的复苏。这本小说,以三个人的爱恋为主体横纵发展。

如果当初女主人公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与彼此相爱的地位低下的玩伴结合,也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女主人公再有钱的文雅的好看的绅士的追求下,迷恍了双眼,陷入了苦恼,每把这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男子对比一番,就觉得自己应该而且只配嫁给绅士的儿子,但是她还是会无端的忧郁,另一个声音时常想起:“我是爱他的,虽然他肮脏粗鲁贫穷,是的,我是爱他的,我们是这样的相似,”“我们是一个人,他就是我,他就是我,”即使我想嫁给他也是不可能的,哥哥不会同意所有人都不会认同,他是那样的穷,不可能给我幸福,“我嫁给我文雅的朋友,我可以帮助他,是的,我成为女主人,我就能够帮助他,”

最后的想法似乎淹没了她,她决定接受求婚,就在那晚,她的玩伴消失了。婚后生活是很幸福的,他很爱她,尽一切能力爱好保护她,虽然她在内心里,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玩伴,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可她怎么也找不出不爱她现任的丈夫的理由。他实在太好了,这十多年也许是她人生中最平静最美好的日子了。它是一本社会小说,表现了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冲突,即一种较原始、散漫、自由的生活方式与一种近代的讲等级,讲秩序的生活方式的冲突,所以这本小说是对近代文明的控诉。

呼啸山庄读书笔记(篇8)

这是一个爱与恨的故事。这是魔鬼的复仇。这是一种超越生死的激情。这是一种无法原谅的生活。我永远无法忘记第一次看《呼啸山庄》时的激动心情。

作为一部英国古典文学名著,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它和其它十九世纪初女作家的作品一样,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派,弥漫着浪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位,展示着俊男靓女的谈清说爱。这是一种高尚的生活情趣,传递着绅士淑女应该遵循的爱的原则。象奥斯,象夏洛蒂.

勃郎特的作品美丽幽雅,但或多或少我觉得有点无聊。

可是《呼啸山庄》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或者说,它不仅超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观念和欣赏水平,即使在今天,评论家也将它作为蕴藏着无数谜团,出自天才之手的世纪经典。它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初的大众文学。

在《呼啸山庄》中,你看不到浪漫的品味和高尚的生活,看不到阳光、草坪、洋伞和咖啡,看不到值得效仿的得体举止,也无法领略英国贵族特有的典雅气质。相反,你只能看到狂风之下荒凉的荒野,只能看到压迫和虐待所造成的仇恨,只能看到跨越生死、超越天地的激情,只能看到人性的撕裂、堕落和冻结

这就是《呼啸山庄》,爱和恨极端对立,又统一和谐。

这就是《呼啸山庄》..象一把利剑,直接刺穿人性的本质。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可以领悟地实在是太多太多,但是,正如一名翻译家所言,许多人在看过第一遍后,就再也没有勇气看第二遍。我也是。每次读书,我都害怕陷入激情,无法自拔。我害怕被来自生命的爱烧焦,甚至不能被死亡原谅。这就是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令人兴奋的核心——爱与恨的纠缠。

克厉夫和凯瑟琳的爱,爱到彼此的灵魂合二为一,感受彼此的痛苦和欢欣,承担彼此的灵魂和生命;克厉夫和凯瑟琳的恨,恨到宁愿死后也不得安宁,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中期待团聚。

很难想象一个19世纪未婚、保守、内向、沉默寡言的女人会写出如此令人震惊的爱情宣言。难怪自从这部小说问世一来,它一直倍受争议。这位女作家在世的时候,有很多不好的评论和诅咒。二十世纪中后期,它被评论家们视为英国文学史上十大重要作品之一。

小说之所以被受争议,关键在于主人公克莱夫的角色定位。这是一个内心阴暗狂野,耍尽手段报复世界的魔鬼。

他从出场就是个被欧肖家收养的,没有来历的街边叫花子,在老主人去世后受到凯瑟琳兄长亨得利的长期虐待和压迫,性格扭曲**,仇视人类,甚至仇视世界。得知心爱的凯瑟琳不喜欢他,选择嫁给富有的贵族林顿后,他愤然离家,三年后回到呼啸山庄,开始了复仇计划。最后,他用卑鄙的手段摧毁了两个家庭,用上一代人的怨恨惩罚了下一代人的生命。

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把所有人的心冰封。

用原著中一句话来形容克厉夫的人格最为贴切:“克厉夫先生他可是个人?如果是人,他可是疯了?如果不是,他可是个魔鬼?”

为什么女作家要选择这样一个魔鬼作为第一男主角?或者,她想更多地了解一个人是如何从人变成魔鬼的?

我更倾向于后者。

克莱夫曾经被古肖家族的老主人所爱,他和凯瑟琳在一起读书、学习、生活过得非常幸福。但自从老主人去世后,他的生命权就被完全剥夺了。他过着仇视亨德利、任意殴打、责骂和惩罚的生活,比猪或狗还糟糕。唯一关心他的是凯瑟琳,唯一爱他的是凯瑟琳,唯一能安慰他狂燥、仇恨之心的也是凯瑟琳。

她是他的朋友、爱人和偶像,是他为之生存的一切。在选择婚姻时,凯瑟琳选择了她不爱的林顿,原因很简单,林顿年轻、英俊、善良、富有。在那灾难性的夜晚,克莱夫无意中听到了凯瑟琳的供词。她喜欢林顿,但她不是故意的;她全心全意地爱克莱夫,但不能降低她的地位,忍受贫穷。

那天晚上,克莱夫没有听道凯瑟琳所有的忏悔,带着一颗破碎的心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他不知道凯瑟琳后来令人震惊的爱情宣言。但是,即使他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什么都没有,除了被激情折磨,被绝望的爱撕裂

我们无法想象克厉夫是如何离开呼啸山庄的。我们只知道凯瑟琳在得知克厉夫离开后,濒临死亡和崩溃。因此,高贵、温柔、体贴、和蔼可亲的林顿日夜陪伴着她,帮助她渡过了人生的难关。

我们也无法想象克厉夫在那出走的三年中经历过怎样的曲折和磨难,我们只知道当他衣着体面、气度不凡的回到呼啸山庄时,那个粗野悲惨、绝望心碎的克厉夫已经消失,现在的克厉夫带着刻骨的仇恨、带着处心积虑的复仇计划、带着血腥屠戮的罪恶快感回到了旧日的故居,他要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一逼上绝路,把对手的财产一步步占为己有。这绝不是**山伯爵的喜怒哀乐。这是这个地区阴间的诅咒。

克莱夫最终完成了从人到魔鬼的转变,完成了人性的彻底扭曲和堕落。而这在这惨痛的**过程中,是仇恨还是狂爱起了更大的作用呢?

是爱,是灵魂对凯瑟琳的爱,是对凯瑟琳背叛爱和逃避爱的仇恨,折磨着克莱夫从人到鬼。

至今无法忘怀凯瑟琳大声宣称“克厉夫是我快乐的源泉,是维系生命的灵魂,我就是爱克厉夫”的迷乱和痴狂。

至今无法忘记,在凯瑟琳死后,克厉夫用头猛撞大树,绝望的自语:“没有了生命,我如何活下去?失去了灵魂,我如何活下去啊?”

这是怎样的爱与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彼此**。凯瑟琳对克莱夫的死讯不辞而别,克莱夫为了复仇娶了她为妻。

她折磨他,用明知残酷却伤透了心的冷言冷语刺激他、伤害他。克厉夫对凯瑟琳当年的背叛深恨不已,对凯瑟琳至今还怀疑他的深情而伤心绝望。他咒骂她,带着绝望、痛苦的火焰和泪水不肯宽恕她,甚至在她死后,诅咒她灵魂永无安宁,永远追随他、纠缠他、折磨他,直到他生命终结……

拥抱彼此形影不离的恋人,用彼此的眼泪洗刷彼此的爱恨,用刻薄无情的话语刺痛彼此的心,拥无法抗拒的激情燃烧彼此的生命。这是怎样没有终结的爱和恨?

在凯瑟琳死后十八年,克厉夫逼死了老情敌,占有了他所有的财产后,掘开凯瑟琳的坟墓去查看她的脸,当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坟墓中时,克厉夫深深感到一种安慰。在这十八年中,他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幽灵缠绕,他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气息,感觉到她近在咫尺,可是却无法触碰。他的神智被无时无刻地幻觉折磨,无法吃饭、安睡、劳作、生活。

他怀疑她没有离开。她只是想追上他,直到他去打开她的坟墓,用自己的眼睛证实她躺在里面。

如果克莱夫是魔鬼,凯瑟琳就是制造魔鬼的魔鬼。他不肯宽恕,她也无法原谅。用彼此的仇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恨维系彼此的思想,在这非同寻常的爱与激情中,我们选择了永恒的末日。

这就是让所有读者陷入迷惘、激情和绝望的核心,这就是《呼啸山庄》在经过岁月洗礼后越来越灿烂的秘密。艾米莉.勃郎特完全不象是一个古典的英国淑女,她头脑中的狂热和野性,她笔下为爱疯颠、为爱游荡于人间的怨灵,更象是二十世纪现代作家笔下对人性的探讨。

即使在今天也很少会有一个作家选择克厉夫这样极端的角色作为男主人公。最奇特地,艾米莉并没有让这个看上去十恶不赦的魔鬼受到末日惩罚。

克厉夫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狂风肆虐的晚上死了,死在当年他和凯瑟琳一同被关禁闭的小屋中,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中保留着欣喜、兴奋的光彩……

所有的评论都对这样的结尾不可思义,这个不惜毁灭所有人的狂魔竟可以在死后获得安宁,竟可以在死时得与爱人永远团聚....

可是,我却非常感谢艾米莉。或许,她真得抓住了爱的精髓。

由爱开始的恨应该以爱来终结,无法被宽恕的爱,只能永远延续下去,不管以何种方式,直至相爱的人获得解脱。

克厉夫或许是该死的,是应该被惩罚的罪人,然而,他终其一生未能与凯瑟琳长相廝守,长达二十年的时间天人永隔,难道不正是为他的爱与恨付出应有的代价接受最残酷的惩罚吗?那种在孤独、恐惧和绝望中等待与幽灵会面的焦虑和期待就象一把钝刀,一刀刀削割他的灵魂、一点点侵蚀他的肉体,最终把他推向死亡。

今天的读者已经获得了足够的认知和开明观点,抛开虚假的道义教条和做作的品位情调,我们已经可以理解女作家为什么被称为超越时代的天才。她笔下的克厉夫在被所有人唾弃的同时,却从人性角度展现出奇特耀眼的光彩,永恒的爱和至深的恨赋予他独特的魅力,一种散发着狂野欲望、不受约束的个性魅力。正如小说开头所描写的荒野之树,它是扭曲**的,却是最不加修饰、自然生成的。

克厉夫的一切都是环境造成的,他就是那荒野之树,努力地生存,抗拒着狂风暴雨,在变成了这样的丑态之后,用丑恶对抗、报复这制造丑恶的严酷环境。

一个遵循传统、保守道德规范的英国淑女,以如此独特、敏锐的视角揭示了人性,探讨了

人性,理解了人性。在她的笔下,爱与恨以一种最本质、最自由的状态得到释放、延伸,她

给我们看到了人性最美也是最丑的一面,让我们探寻到任何人内心都无法逃避的善与恶。

暴风雪过后终将是万里晴空的清爽和平静,震撼过后留下深深的思索和无限的遐想。合上《呼啸山庄》,我只希望克厉夫和凯瑟琳在结束一代人的爱恨情仇后,在荒野间获得真正永恒的宁静 ……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9篇


每个人阅读作品时都会有自己独特的领悟。记录下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让自己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想法和感觉。我们精心整理的“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将激发你的思考,希望你能持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1)

趁着暑假,我在读了孟德斯鸠的着名论作《论法的精神》后,除了谈一谈对《论法的精神》这本书的读后感,还会说一下通过这本书,我对中国当代政治建设的一些思考。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着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着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

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同时也是法国资产阶级着名的法学家。孟德斯鸠以他辽阔的视野、广博的学识、精辟的见解,通过这部着作详细的阐述了从皇权向人权转化的历史过程中,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与人的只有的精神,他以法律为基础,以详实的资料和充分的论证,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完全新式的社会蓝图,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决定人类命运的将不再是某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一部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法律;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没有一个机关会拥有无限大的权力;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人将不再是臣民,他们将成为社会的公民,而公民的权利是被得到充分的保护的。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世界万物是由一个最根本的理性的存在。法就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以及存在物彼此间的关系。万事万物有着最根本的联系,即规律,而法的精神就是这种规律和规则,其精神就是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物间的关系中的秩序规则。该书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探讨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即人类生活中法的精神。因为人作为智慧存在物,总是不断违背上帝制定的规律而更改自己制定的规律,作为社会动物,总是忘本和忘记自己,由此需要宗教、哲学以及法律来督促他们尽责。

三权分立学说是其思想核心。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理论,认为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三权分立原则作为一种学说,最先由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提出。《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洛克的分权学说,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他还根据英国的政治制度说明各种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指明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可通过相互的反对权相互钳制,立法机关的两部分都受行政权的约束,而行政权亦受立法权的约束,彼此协调前进。如同他的着作所说当我一旦论证了原则,人们便将看到法律从原则引申出来,如同水从泉源流出一样。他的分权说并非空洞的政治理论,而是顺应时代的步伐,提出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政治纲领,其实质在于阶级分权,这在当时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参与政权的需要。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某一国家机关或者个人的独裁和专制,从而保证国家政治上的稳定。在国家生活中,它大体发挥了以下几种功能:一是区分功能,二是平衡功能,三是制约功能,四是补救功能。当三种机关中的某一机关在行使权力不当招致社会不满时,其他的机关可以行使权力,挽回影响和损失,从而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正确认识三权分立的性质以后,就会发现它与我国奉行的民主集中制并不矛盾。

看完这一部书之后,猛然清醒了许多,对于世界,特别是人类世界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我明白了原来人类社会也会存在一种普遍的真理和理性,这种理性和真理只有在一个健康的土壤中才会真正茁壮的生长。我们现在已经有了阳光,我们需要做到的,就是用自己的一切去培育出这种健康的土壤,让我们自己也可以在孟德斯鸠几百年之后得到我们自己的理性果。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2)

在书中,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然而,马克思认为:“对于孟德斯鸠的幻想‘法的精神’,林格用一句话‘法的精神即是所有权’,就把它全部_了。”那么,法的精神究竟是什么呢?

是公平吗?书中认为,法律是首先为了维持立法者所代表之团体利益而制定;其次更是为了维持自身的发展而制定的。就此论断而言,法律显然无法超越个体(包括个人和团体)自身利益的羁绊。但公平要求做到不偏不倚,所有的参与者(人或者团体)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平等。个体之间利益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了法律自制定起,就不带有公平属性。孟德斯鸠也认为:“所谓的平等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结果平等(不可能的);第二,起点平等(也不可能);第三,机会平等(不完全可能);第四,规则平等(比较可取)。”

那么,法的精神是正义吗?“正义”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流淌着满满的道德味道。在西方,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柏拉图无异属于前者,而荀子则属于后者。无论是哪种主义的正义观,都显然不可能是法律所能捍卫的。国人似乎对正义有天生的狂热追求,格外推崇“路见不平一声吼”,然“扶不扶”的问题,在法律范畴里怎么处理都显得那么尬。

那么,法的精神是自由吗?人类似乎一生下来,就有追逐自由的本能与冲动。从装翅膀飞翔到换脑移植,人类不停地从广、深、宽、厚、长多个纬度探索扩张着自由度。孟德斯鸠认为,人类的普世自由便是凌驾众生,上帝因此为上帝。这样的普世自由在法律框架下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书中关于自由的另一句经典——“自由并不意味着人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仅仅意味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做一切事情的权利”——传颂至今。

那么,法的精神是人权吗?人权这个词极具诱惑力,英吉利的《权利法案》,法兰西的《人权宣言》,美利坚的《独立宣言》,无一不是因为标榜人权而走上神坛。人权这个词也极具杀伤力,已经成为时下国际政治中最重要的筹码,先有伊拉克,后有利比亚,都是在人权的大棒下深陷动荡。然而,正如孟德斯鸠所言:“甘蔗若不使用奴隶劳动力就太昂贵了。”人权是被广泛区别对待的,自然也就难以支撑起法的精神。

如同居里夫人所言:“我相信我们应该在一种理想主义中去找精神上的力量,这种理想主义要能够不使我们骄傲,而又能够使我们把我们的希望和梦想放得很高。”这样的追求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也可见一斑。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长期战乱、苛政使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深受培根实验主义、笛卡儿理性主义影响的孟德斯鸠,怀揣着对一种新的理想社会治理方式的向往,倾其毕生所学,完成了这部传世之作。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的序言中用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的画家勒克莱•齐乔萌发与拉斐尔一较高下之雄心壮志时说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我也是画家”。在正文与序言之前,引用了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神话史诗《变形记》中的一句——“无母而生的孩子”。短短的这两话,便可揭示蕴藏在孟德斯鸠思想里向往美好的理想。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的出现也是源自人们对于美好理想生活的追求。因为追求政治秩序的稳定,人们通过法律来安排权力更替;因为追求社会治理的安定,人们通过法律来调整各类关系;因为追求家庭生活的和谐,人们通过法律来规范内外交往;因为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人们通过法律赋予了各种权利,并为之设计必要的保护……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是人,而人们对美好生活坚定信仰和孜孜追求,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行的源源动力。笔者认为,这种坚定信仰和追求,正是镌刻在孟德斯鸠笔下法的精神。只有坚守对美好生活的坚定信仰,法律才不会沦为世俗的契约主义、工具主义,而真正成为人们自觉的价值追求。

网络热议的唐山“教科书式老赖”事件中,作为受害人儿子的赵先生无奈说出“等待正义”,有深刻的悲凉,也有深深的向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愿12月4日上午回响在全国各地各式各样殿堂里的宪法宣誓声,能够久久地回荡在人们的心中。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3)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著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4)

法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开篇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都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则,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上帝创造世界,保护世界,熟悉世界,是因为他制定了规则,是因为他有智慧和权力。而造物主是人类的信仰,是希冀。所以,在这个世界之外如果要创造另一个世界,那这个世界不是永恒不变,就是灭亡。创造看上去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则是维持它运作的基本条件。

规律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法律创制之前,就有了公平的关系。如果说人被成文法所规定的外,就没有公正了,那就是说,在圆还没有被画出之前,所有的半径都不相等。人在制定公正的法律之前,公正就已经存在并以确定了关系。但是不是说只能世界和物质世界管理的一样。同时,在兽类和植物相比较,兽类由于生理快感的诱惑,保持了它们的个性。所以,它们并不是完全地遵守自然法律。兽类没有人类的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优点。兽类没有人类所拥有的希望,也就不存在有期望。没有期望就失望,就不会有忧虑和恐惧,也没有烦恼。同时,没有欲望,它们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对它们来说欲望只是为了繁衍。

自然法,顾名思义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法则。不是人类而经营,是源自生命的本质。自然法使得人类的脑海里树立起造物主的概念。是让人类获取知识而不是有多少现成的知识。在远古时期,人类会出去觅食,是自然法的原则;遇到危险想要逃脱,是自然法的规则;畏惧大自然,是自然法的规则;诱捕小动物,逃避大动物,是自然法的规则。而有了社会以后,人类置身于社会,彼此平等的观念逐渐消失,争斗开始。每一个国家拥有自身的力量,而国与国之间又想要得到彼此的东西,这样战争就出现了。战争出现,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基础设施。然而战争总要被规避,总要完结。就这样,为了减少伤害,人类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准则,与其在伤害中疗伤,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伤害。

在这其中,意志是很重要的连接方式。意志的一致性使得个体力量得以联合。法律的力量得以连接。而支配人类的行为的的法律就是人的理性。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能够替人着想。就能真的做到守法。而国家的法律还应该和自然状况相连接。但是他们彼此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而政治法和民事法也没有分开的必要。法律的精神不在于它在哪一个领域,而在于他说产生的影响是否能够够真正的使各个事物涉及其中。使得其互相相依,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人的行为。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5)

早在学生时代,在法理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参加司法工作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是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在《论法的精神》里有这样一论段:“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由此可以看出,孟德斯鸠所阐述的法律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等等都有关系。书中以大幅片段,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他反对酷刑、主张适度刑罚,刑罚与教义相结合,利用舆论威慑阻止犯罪,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相关的无理的刑法。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

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与以往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境界—公正的价值理念。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

公正也是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英国法学家丹宁勋爵说:“他作为法官的基本信念是,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

司法公正的标准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只要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出来的结论就应当是公正的。当然,具体的个案不同,每一类案件如何去量刑,每一类案件如何做出裁判结果,这要因案件所适用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来因案而异。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只要他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地履行法律的程序,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考量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出的判决就应该得到尊重,当然也应该是公正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

司法公正的价值理念,应该是一名法官不可缺的法律信仰。当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需要这样的价值理念作为指导,也即这样的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6)

司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回答了这一问题。与一般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他的这种思想,实际上超越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本身的区别,站在另一个高度审视法律的价值。因为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价值是普世的,虽然人们对公正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作为价值,公正应在法律之上,而不是相反。

一、“法的精神”——一个综合性概念,而非法律本身

对法律表面的、肤浅的理解,并在司法实践中机械套用,这是司法工作者的初级境界。要深刻理解司法的最高境界,就要领悟“法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孟德斯鸠把自己的代表著作称之为《论法的精神》,其含义就是:“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追求司法的公正就要研究法的精神,而非法律本身,怎样做到把法的因素与社会因素有效结合、公正司法,是每个高水平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境界。

二、“法的精神”与公平正义

但怎样理解其内涵,并能熟练运用法律于办案中,在当事人之间真正实现公正,在实践中是很难把握的。因为但凡裁判结果都是不可能做到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总会有败诉的一方。然而,努力做到裁判公正,却是法官可以做到的事情。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水平的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这是一般法官所想追求的结果,但这种结果绝不是一个高素质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司法境界,因为这样做体现不出其应有的司法水平,也不等于就做到了裁判公正。尤其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也是体现其高超办案水平的时候。孟德斯鸠法律思想,对法律工作者理解司法公正很有帮助,因为他认为:“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有时候法律走过了头,而只染上了感情和成见的色彩;有时候就停下来,和感情、成见混合在一起。”可见,孟德斯鸠认识到法律经常会和感情发生联系,有时会产生冲突。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他认为,法律不能走过了头,只从感情出发。凡是一流的法官,这时就像禅师一样,在努力追求一种境界,他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

三、“法的精神”与严格执法

孟德斯鸠认为,如果对法律制定太多的例外规定,实际上就破坏了法律的原则的规定,其结果后患无穷。他举例说明:“查理七世说,他获悉在以习惯为准则的地区,诉讼当事人违背王国的习惯,在一个案子判决三、四、六个月之后才提起上诉;所以他规定,除非检察官有舞弊或欺诈情事,或是有阻碍当事人起诉的重大明显的原因,当事人应立即起诉。”因为有例外的规定,结果当事人在30年后还在上诉。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与情理相冲突的时候,执法者往往感到困惑和棘手,也最容易使其对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视而不见,“制定”一个例外,以情代法做出裁判。这种自由裁量权的随意行使,实际上否定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是一种“衡平”或“正当背离法律”的方法。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与严格依法办案的观念的联系十分密切,要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法与情的冲突。

情理因素要不要考虑?法官在裁判时肯定要考虑,但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是首要前提,不能为了个别案件裁判合乎情理而损害整个法治的尊严。法官在遇到法与情冲突的时候,并非毫无良策,只有舍弃法律规定的机械运用,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社会因素,才能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对此作出了完美阐释。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7)

贵族是什么?想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番理解。在一些人眼中,贵族阶层是一群社会的寄生虫,食利者:生活奢华无比,愚蠢无知,依靠家族的实力和吃祖宗饭的人。但是,这种思想就有些片面。在历史的进程中每种阶层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和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贵族阶层也同样如此。

历史上的贵族阶层同样也为历史的进步与发展做出了不可泯灭的功绩,在读过《论法的精神》之后,我认为贵族的作用主要有三点:

一、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贵族起到了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在封建社会的不断的集权的过程中,贵族起到的抵制封建皇权和宗教势力的扩张;

三、在战乱时代,贵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护佑劳动者,保存社会生产力的作用。

在生产力极端落后的封建社会中,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是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在当时人们对自然的改造能力相当有限的时候,在社会资源并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之下,国家是无法通过向现在一样通过大范围教育来实现国民素质的提高。就像建国初期我们无法同时实现共同富裕一样,只能通过一部分特殊地方或阶层的优先发展,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然后在已扩散的形式逐步提高。而当时的贵族阶层就扮演了这样一种角色。他们占有大量的社会生产资料,有能力接受系统的教育。从而注定他们能够在历史的进程中担任一个具有巨大社会推动力的阶层。久而久之,随着时间的检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传承的重担就落在了贵族阶层的肩上。而随着这个责任的重担不断增加,社会的资源也不断向贵族集团靠拢。至于在后期贵族阶层不断地腐化、堕落。成为社会单纯的寄生阶层,我认为则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制度出现的一种惯性,一种异变。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就曾经提到过制度的精神与制度一样。当一个阶层,一种制度的中心的精神因素发生质变之后,那么他可能就只具其表,而失去其内在的精华。就像老子、庄子、孔子等一批贵族(虽然是没落的),他们对我国历史的进程中发挥的重大作用有人可以否认吗?他们的功绩是不可抹杀的。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充满了贵族与皇权和宗教的斗争。每一个盛世的出现都是三种势力达到相对平衡的时期。在一个权力平衡的状态之下,往往是政治比较清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对较快,人民生活相对安定的时期。在这种平衡的构建之中,贵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在元代之前,贵族在历史上都是一个相对比较活跃的阶层,皇权也并没有向后期那样,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拾。但是,当蒙古帝国入主中原,中国的阶级构成发生巨大变动之后,再加上战争的破坏,中国的贵族阶层普遍衰落,逐渐消失于历史之中。同时中国政治进入了专制主义发展的高速时期。在明清之前,皇权并未发展到顶峰的时候,每个参政的贵族团体都力图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影响当政者的施政。在为本团体争取利益的同时,统治者为了避免政治权利的丧失而时时保持警惕;同时,当时的宗教在发展的过程中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贵族的参与也为社会保存了大量的而有效社会劳动力。这三种政治势力的平衡为封建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的的作用。

孟德斯鸠在其作品《论法的精神》中就提到了贵族的这种监督作用。欧洲社会能够在封建社会时期一直保持相对比较民主的状态,贵族发挥了主要的限制君主权利的作用。当欧洲的路德教派的创始人在发表《九十五条论纲》被教会通缉的时候,对路德进行庇护的就是当地的大贵族。在这段时间内路德的创作活动和社会活动为以后路德教派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于贵族阶层在历史的进程中,占有大量的人口与社会资源,在一个王朝的末期,为了争夺国家的统治权而不断进行的战争。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贵族对封建社会的统治阶层的更新和对人民的庇护作用。当一个封建王朝腐败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会有大量的人们去寻找一个强有力的势力范围去寻求庇护。但战争爆发的时候,贵族在向农民收取一定代价的情况下,同时还会给予农民强有力的保护作用,士族大庄园有能力提供一整套封建社会生活需要的生产生活环境。,所以当一个国家发展到末期的时候,总会有大量的农民脱离国家而成为附庸而存在,而贵族为了自己的生存会努力培植自己自己的力量,客观上起到了保护作用,为人民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8)

《论法的精神》几乎是所有法学院推荐阅读的一本书。这本书诞生于1748年,是孟德斯鸠的晚年之作。初看题目可能以为是关于法律的一本书,实际上这是一本涉及政治、哲学等各方面的书。这本书包括综合性的西方的法历史常识,是一本史诗级的法律知识科普,相当于把中国从河姆渡时期写到法治全面的唐朝。同时,孟德斯鸠在本书中也展现了对于不同制度、宗教所匹配的政体论述视角以及独到的见解。

看题目就引出一个问题:什么是法的精神?如果直接看正文可能有所迷惑,但其实本书的副标题已经作出了解释: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之间应有的关系,附加对罗马继承法、法国法律和封建法律的最新研究。法的精神其实就是法与各种事物的关系,法是基于人类历史,与气候、宗教和经济等各方面密切相关的。

孟德斯鸠先行论述了法与政体的关系,由此可见这部分是全书的重中之重。在这一部分中孟德斯鸠列举了许多欧洲国家进行论证,这在普及了读者欧洲历史知识的同时也需要读者具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否则可能觉得晦涩难懂。政体由性质决定、原则推进,政体可以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共和政体可以细分为民主政体与贵族政体。政体的性质主要在于权利与法支配的对象以及法与权利的支配者,政体的原则有美德(本书中的美德是指一种政治美德,是热爱国家、热爱平等。)、节制、畏惧与荣宠。孟德斯鸠也在论述法与政体的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三权分立最先由英国洛克提出,在本书中,他对洛克的学说进一步发展完善,使三权分立原则作为本书的思想核心。他认为只有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在孟德斯鸠论述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时,主要从气候、土质方面进行论证。说是地理环境对法的关系,其实这个关系是服务于人的。首先论证气候与土质对人的影响,再上升到人对立法的影响。例如:极度炎热的气候会使人没有一点儿力气,并使人的情绪持续低迷,没有伟大的信念,丝毫不慷慨、不通达。而印度人生活在热带地区,他们相信,万物起源于静和空,最后又归于此,他们追求绝对的无为。这是因为在酷热环境下,舒适因静止而生,痛苦因活动而致。在规律上讲,法律应当对抗气候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印度法律加剧了气候的不利影响:懒散。规定人民的土地要上交给君王。这就泯灭了人们的所有权意识。再说宗教与商业,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即使是最真实和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福祉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在孟德斯鸠的思想中宗教确实没什么地位,如果宗教与社会福祉相冲突,他也会选择后者。在读这部分时,有一种“桥归桥,路归路”的感觉,就是孟德斯鸠直接在宗教信仰与现实政治划了一条界线。而贸易在孟德斯鸠看来,其实是促进和平与宽容精神的最好方法,而不仅仅是获取利益。

这本书是一部关于法的精神的百科全书,其经典的光辉不会随历史的传承而黯淡,其格局不会随科技的进步而狭隘,我们唯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窥见人类智慧的冰山一角。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篇9)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1)法律与政体的联系: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

(2)法律与自由的统一。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自由不是可胡作非为而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3)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他认为,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炎热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使人们懦弱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相反,贫瘠的土壤和寒冷的气候能磨炼人的意志和性格,使人勇敢、坚强而一心捍卫自由。所以,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首先要考虑这些因素。

(4)法律与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关系。孟德斯鸠在分析法律与居民谋生方式的关系时说:“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范围要广得多。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牧畜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要多得多。从事牧畜的民族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那就更多了。”

《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它出版后当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欧美风靡一时。本世纪初期它又被译成中文,在中国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启蒙作用。

神曲读书笔记集锦


一本富有益处,既有助于身体又有助于心灵的图书,是我们非常珍贵的精神财富。当我们完成阅读一部作品后,相信每个人都会积累属于自己独特的读书感悟。那么要如何撰写一份出色的读后感呢?或许,阅读“神曲读书笔记”能够启示我们一些前所未有的观点。

神曲读书笔记 篇1

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分三部《地狱》、《炼狱》、《天堂》。《神曲》是一部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的作品,但丁把这三部诗歌的内容描写的好似中国民间相传的十八层地狱一样。但丁将自己做为主人公,积聚幻想地编译了《神曲》的故事情节。

读过《神曲》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悲哀,人类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活着的悲哀。

但丁描写的地狱、炼狱和天堂,受到古典文学尤其是中世纪梦幻文学的启示和影响,如维尔斯在《埃涅阿斯记》中关于主人公由神巫引导游历阴间的描写,中世纪作家达·维隆纳的《耶路撒冷天国颂》、《巴比仑地狱诗》和德拉·利瓦的《三卷书》对罪孽的灵魂在地狱接受惩戒,天堂光明、幸福的叙述,都给但丁提供了借鉴。

但《神曲》不像中世纪文学作品那样粗糙庸俗、虚无缥缈,诗人以丰富的想象力、精深的神学、哲学修养和新颖的构思,为三个境界设计了严密的结构、清晰的层次。他把地狱、炼狱、天堂分为九层,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意蕴。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

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凄幽、阴森;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奇而不诡,精微致深,使人如身临其境。

《神曲》堪称一座多姿多彩、形象鲜活的人物画廊。作为这部史诗的主人公,但丁的性格和丰富复杂的精神世界被刻画得最为微妙和全面。维吉尔和比阿特丽丝这两位导游虽然象征性和道德性,但仍有着鲜明的个性。

维吉尔是导师,在对但丁的关怀和教诲中,显示出父亲般和蔼、慈祥的性格。比阿特丽丝是个情人。她在对诗人的帮助和鼓励中表现出母亲温柔而庄重的性格。

但丁擅于在戏剧场景和动作中,用极其准确、简洁的语言勾勒出人物的外貌和行格。在哀怨欲绝的悲剧性氛围中,诗人描写保罗与弗朗齐丝卡这对恋人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品格,在阴暗、愤懑的情境中,诗人勾画教皇朋尼法斯八世贪婪、欺诈的性格,无不入木三分。

神曲读书笔记 篇2

作为一部经典的文学力作,《神曲》这本叙事诗引领了人类文学的发展历程,给世界文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它诠释了人类追求真理、善良和美好的不懈追求,唤起了人们对于人性、信仰、道德和永恒价值的思考。

在这部文学巨著中,主人公但丁在人世间与地狱、炼狱、天堂的三个世界中,经历了一次浩大的人生磨难,并通过对各种人物和景象的深入描绘,将他们的遭遇和思想传递给了读者。同时,这本叙事诗中的涉及科学、哲学、神学等广泛的学科,配合作者的诗歌天赋,将人们对于生命、创造、自由和奉献等深刻的哲学思考融入到浪漫情感之中,让读者在诗歌的世界里拥有无限的洞察力和想象力。

但丁以古希腊哲学家弗吉尼亚斯的命运悲剧为蓝本,将人类的罪恶和善良分别置于地狱和天堂的两端,并在炼狱中对人性进行了思考和探讨。这种宏伟的结构,体现了作者的智慧和文学才华。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向读者展示出了他对于宇宙万物的全局和沉重的对于人性内在神秘的思考,这种思考超越了时空的范围,让人们从一个更高的维度去深刻思考人类的本质。

在文学的角度上,《神曲》不仅融入了所有文学形式和流派的元素,而且引入了其他文化和思想体系的影响,比如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和中世纪哲学家爱因斯坦的思考。这也是作者成功得以把人类智慧的根源和其它传统思想联系在一起的原因。

说起《神曲》读后感,我觉得这部文学力作之所以经典,不单纯在于其宏大和博学,更在于对于人类内心深处的探索和呼唤。它让我们思考自我和他人、痛苦和幸福、天使和恶魔之间的曲折和等价。它完美地结合了罪恶和善良、体验和深度,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集结了人的历史、道德和信仰。在这本叙事诗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真正的聪明才智和创意能力。他将这些表达成一种人类因其本性所需要的思考和哲学体系。细品每一个描述,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思想深邃和文学态度的高度。

总之,《神曲》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和思考的文化经典,它呈现出一个崭新的世界,展示出了古代和中世纪文化、哲学、宗教传统的丰富内涵。同时,也提供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空间和思维启迪。这样的一部巨著,承载了作者的灵魂和智慧,与世界的人类文明精神相互照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从中发掘出这些启示,让自己更深入的探索人性的本质。

神曲读书笔记 篇3

1985年,我去上饶出差,正赶上新华书店销售上海译文出版社发行但丁的《神曲》,我用去了一个月的奖金6元钱,买了三本一套的朱维基译本。回到招待所匆匆浏览了一遍,似懂非懂。以后一直就让它躺在我的书橱里,休息到现在。

前几日为找资料,这套《神曲》又映入眼帘,随手取出翻翻,优美的诗句再次吸引了我,决定从头至尾再看一遍。

《神曲》中描述中的美好的景象如同一个绚丽缤纷的梦,永远让人留恋,永远完美无缺。

神游天国的但丁,把令人无限向往的美妙所在,用凡人可以理解的诗句描绘下来,仿佛在人类平淡生活的上空升起一道美丽的彩虹,这奇迹在意想不到的时刻突然出现,而后又迅速消逝,让人徒增一丝怅惘,心中却涌起难言的喜悦和欢欣。

在这个星球上共存的几十亿人之间,形形色色的冲突和误解始终伴随着人类的繁衍和生息,无论是但丁生活的十三、十四世纪,还是其后数百年的今天。地狱、炼狱、天国之门依然大开,分别接纳着不同的灵魂。与其说灵魂的最终去处来自最后审判,不如说是人用自己在世的行为作出了决择——这就是《神曲》全篇所一以贯之的苦心孤诣。

所谓人的神性,就是人施与爱的能力,人向他者和这个世界施与的爱愈多,他的灵魂就愈高贵,一个洒向人间都是爱的人是有大智慧者,他们才洞悉了人自身存在的真正价值和目的,惟有像但丁这样宽厚、博大的心胸,才能理解从地狱、炼狱到天堂的旅程有着怎样一些事物,然而,谦逊的诗人仍然审视自己的灵魂,而且是那样严厉,那样不给自己留一点余地。纵然没有贝雅特丽齐的责问,但丁的忏悔也一直伴随着他绝无仅有的这次旅行。

天国是灵魂的家园,它或许是现实生活的镜像和参照,两者之间只是美好与丑陋、永恒与短暂,高贵与卑贱这样的区别。它也只为信仰者存在。对于没有宗教资源国家的人们而言,他们不相信地狱、炼狱和天国的存在,因而其灵魂的归宿由最高信仰下滑为中间信仰,甚至是基本信仰。儒家的全部学说,就是关于中间信仰的一个庞大系统,它以对俗世及其秩序与习俗适应的要求杜绝了所有形而上的意义,而另一方面,它却没有丝毫《神曲》所宣扬的人本主义色彩。

神曲读书笔记 篇4

大学生读后感 |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 好书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神曲》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更多大学生《神曲》读后感请关注读后感栏目。

《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但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

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的**教的天下,然而不仅是**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

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因此,无论是宗教教会还是中世纪的普通民众,都没有任何理由出版甚至批评这本书。

再者,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知道,《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

同样地,普通市民,甚至整个国家,如果他们能有一个顿悟,这一上升也在上帝的恩典之内。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希望。

然则,《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同的惩罚。

作者通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通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通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通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括作者对自我成长和生命之地的深厚感情。

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神曲读书笔记 篇5

神曲读后感

神曲读后感(一)

《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但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

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的**教的天下,然而不仅是**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

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因此,无论是宗教教会还是中世纪的普通民众,都没有任何理由出版甚至批评这本书。

再者,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知道,《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

同样地,普通市民,甚至整个国家,如果他们能有一个顿悟,这一上升也在上帝的恩典之内。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希望。

然则,《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来自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同的惩罚。

作者通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通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通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通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括作者对自我成长和生命之地的深厚感情。

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以上是从大的方面对《神曲》大意的一点自我见解。而从小的方面看,《神曲》诚然是一曲中世纪拙朴的史诗。在《神曲》里,随处可见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影响。

英雄主义、正义,神学的光芒照耀着整部《神曲》,犹如但丁在天堂中看到的天使的光芒,《神曲》本身也散发着耀眼的金光。然而,《神曲》的金光却并不全为歌颂金光而写,而是为了歌颂世俗伟大的道德和信仰而作,这正是《神曲》对古希腊神话的借鉴和突破之处。

然而,由于《神曲》大量地运用古希腊神话的典故,因而初读给人一种晦涩难懂的感觉,对读者的西方文学功底有较大的要求。

语言是伟大诗歌的重要表现手段。《神曲》的语言一承西方文学的理性辩论的风格,而与我们熟悉的中国诗歌的语言截然不同。

在《神曲》中,最大的神人讨论莫过于对于信仰和德行的讨论,在这两个讨论中,作者用了较大的篇幅来表现这两个问题,而言语本身已经透露了西式语言本身的辩论意味。

信仰是所有事物之本质/也是未见的事物之证据

这种语言与以情感为中心的中国诗歌语言有很大的不同。也许这就是西方诗学与东方诗学的区别吧。

神曲读后感(二)

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分三部《地狱》、《炼狱》、《天堂》。《神曲》是一部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的作品,但丁把这三部诗歌的内容描写的好似中国民间相传的十八层地狱一样。但丁将自己做为主人公,积聚幻想地编译了《神曲》的故事情节。

读过《神曲》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悲哀,人类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活着的悲哀。

但丁描写的地狱、炼狱和天堂,受到古典文学尤其是中世纪梦幻文学的启示和影响,如维尔斯在《埃涅阿斯记》中关于主人公由神巫引导游历阴间的描写,中世纪作家达维隆纳的《耶路撒冷天国颂》、《巴比仑地狱诗》和德拉利瓦的《三卷书》对罪孽的灵魂在地狱接受惩戒,天堂光明、幸福的叙述,都给但丁提供了借鉴。但《神曲》不像中世纪文学作品那样粗糙庸俗、虚无缥缈,诗人以丰富的想象力、精深的神学、哲学修养和新颖的构思,为三个境界设计了严密的结构、清晰的层次。他把地狱、炼狱、天堂分为九层,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意蕴。

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凄幽、阴森;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奇而不诡,精微致深,使人如身临其境。

《神曲》堪称一座多姿多彩、形象鲜活的人物画廊。作为这部史诗的主人公,但丁的性格和丰富复杂的精神世界被刻画得最为微妙和全面。维吉尔和比阿特丽丝这两位导游虽然象征性和道德性,但仍有着鲜明的个性。

维吉尔是导师,在对但丁的关怀和教诲中,显示出父亲般和蔼、慈祥的性格。比阿特丽丝是个情人。她在对诗人的帮助和鼓励中表现出母亲温柔而庄重的性格。但丁擅于在戏剧场景和动作中,用极其准确、简洁的语言勾勒出人物的外貌和行格。

在哀怨欲绝的悲剧性氛围中,诗人描写保罗与弗朗齐丝卡这对恋人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品格,在阴暗、愤懑的情境中,诗人勾画教皇朋尼法斯八世贪婪、欺诈的性格,无不入木三分。《神曲》中种种惊心动魄和神奇的景象,地狱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如吞噬幽灵的三个头的恶犬猞拜罗,飞翔于自杀者树林之上的人面妖鸟,长着三副不同颜色的面孔、三对庞大无比的翅膀的地狱王,满身污血、头上盘着青蛇的复仇女神,在但丁的笔下,寥寥几笑,便形象逼真、栩栩如生地勾画了出来。他们不仅是高度写实的艺术形象,而且突出了地狱的特定环境。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热门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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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1】

读书使人成长。读书可以丰富他们的精神和生活。

读书的美妙无法用言语完美的诠释。

如果你有空,请放下手机、游戏,多读好书!这是本书的开篇引述,也是本书所有思想的基础。

大部分的阶级革命先驱者,都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作为核心思想,如美国独立战争、英国光荣革命等,但唯有卢梭,在人人自由平等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其需要遵从的一个基本制度,这个制度他用社会契约来解释,我认为,这正是《社会契约论》能够高于其它论著,成为资产阶级革命主要指导思想的原因。

是什么促使作者提出这样的观点?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阶级分化与剥削压迫可以说是形影不离的。

《社会契约论》创作并发表于1762年,当时法国正处于封建社会末期,在君权神授的政治理论下,社会有着严格的阶级划分,其中教士和贵族分属第

1、 第二类不到全国人口的5%,占全国土地的35%,不承担任何税收义务。路易十六国王是他们的总政治代表。

但是,资产阶级、农民、作坊工人、手工业者和其他下层穷人,是第三阶级。尽管他们拥有最大的生产力和最多的人口,但他们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是剥削的目标。

由于第一、第二阶级并不代表先进生产力,仅仅是靠政治、军事上的暴力维持统治,加之其挥霍无度,一度使法国陷入全国性的财政危机,为此国王路易十六曾召开过各阶级参与的**会议,当会议开始时,第

一、第二阶级的代表身着华服从大门而进,第三阶级的代表却只能身着布衣从边门进入,会上统治阶级要求第三阶级的代表上缴更多的税收,却对其提出的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政治地位等诉求避而不谈。

旧社会阶级矛盾已经达到顶峰,催生了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一大批思想家,他们揭露、批判旧制度的腐败现象,反对**制度,提出人生自由,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正是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代表作之一。

没有约束的自由,必将导致社会的混乱。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2】

卢梭作为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思想家之一,其光辉的民主思想总是让人心向往之,其隽永的语句又时常令人迷惑不已。笔者水平有限,恐怕未能参透先贤智慧的十分之一。若要笔者谈谈对本书的理解,就得从书中几句深刻的语句说起。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句话的前半部分可以用“天赋人权”来概括。在自然状态下,人拥有自然的自由权,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是一个人。

从天赋人权的理论出发,霍布斯推导出了社会契约论:正是由于人生而自由,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幸福快乐做任何想做的事,当然也包括以破坏别人幸福为代价的事。卢梭是性善论者,因此他认为契约的产生并不是源于人们内部的冲突,而是如前文所说,源于外部的挑战。

无论契约的产生是出于什么原因,其结果却是一样的:人们将自己及其全部的自然权利交给国家,由国家来保护人们的社会自由权利。由于这份契约的签订是出于公意,因此人们没有理由不遵从,后果是人们所做的一切都要受到契约的约束,这就是“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不仅是卢梭的观点,康德也这样认为:人因受理性自身创立的法则支配而具有绝对的价值和之上的尊严,人的最高本质是自由。可以说,契约的产生丰富了人的自由的内涵。

公民是同意了一切法律的,即使是那些违反他们的意愿而通过的法律,即使是那些他们若胆敢违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受到惩罚的法律。

时至今日,不同国家都为议会席位的组成与分配问题动足脑筋。好在这一问题可以与政府的构成问题形成互补,从而通过各种政治制度的合理组合来缓和问题,但是并没有解决问题,少数人的利益依然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投票的结果如果与某个人的意见相左,只能证明他所估计的公意并不是公意。然而,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如果没有每个人为自己考虑的个人意见,那么公意又从何而来呢?

我认为,无论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人总是愿意追求自我的幸福的。除非在一定社会中,有着某种具有强烈号召力的意识形态存在或者社会精神发展到一定高度,否则很难要求一个个体永远做到先人后己,不考虑自己的利益而是考虑公意,公意应该是众意相互抵消的结果。只要有人谈到国家大事时说,这和我有什么相干?我们可以料定国家就算完了。

卢梭的这句话描述的却是我们几乎每天都能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现状,说得似乎云淡风轻,却一针见血。

由于这句话出自于《社会契约论》第三卷《论议员或代表》,因此笔者自然联想到我国的人大代表。近年来,人大代表不再只是一个空头衔,人大代表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决策,在表达民意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不过,这无法掩盖我国人大制度的缺陷。卢梭认为,只有人民可以代表人民,人民没有必要花钱接受代表或议员的服务。从我国的现状看,他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坚持党的领导,就要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必须遵守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则,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很显然,我国党政不分,使人大尚未成为具有独立性的有实际权威的代议制机关。卢梭的理想只适合于小国寡民的情况,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同样也不符合世界上许多大国的国情。我们必须保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独立性。遗憾的是,我国政府已公然宣称“不搞三权分立”,那么怎样完善人大制度就是一个疑问了。

总体说来,《社会契约论》这本书让我对我们社会的现状产生了思考,这里就暂时不详尽探讨了,希望大家在看完我的书评后会加深对这个社会的挖掘并尽力完善我的的社会体制。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3】

姓名:陈明利

班级:10级思想政治教育班

学号:***

指导老师:肖立国

《社会契约论》的作者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他是典型的浪漫主义“艺术家”,他所经历的法国的大革命时代,这本书很大体现了作者的精神世界。读这本世界名著花了我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确实有些东西要找。

在《社会契约论》这本书中,卢梭从人的本性出发,对个人、社会、政府的权利,对政府的形成、运作和一系列制度,对国家的形成、兴盛和衰亡等等问题做了精辟的分析,是一本值得我们去研究的经典巨著。《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会秩序神圣,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政府的还是个人的,在卢梭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

自由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最崇高的礼物。这是无价之宝。这是疯狂和不平等的交换与其他任何东西!他反对使用暴力来改变社会制度。他认为政府使用武力是对人权的侵犯。即使带来暂时的和平,也是建立在专制封建制度基础上的短期和平。

通过社会契约,人们形成一个权威,即政府。它不是专制制度下形成的符号,而是真正保护人民权利、按照人民意愿办事的社会组织。当然,我认为这样的政府在中国应当是实现不了的。因为代表的代表不是人民的代表。

社会契约下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合同双方可以相互制约。他认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现在世界上每个人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源于作者的思想。

当然,就我们对世界各国政治的了解,我们会认为作者认为的社会太理想了。而按照当时的制度和人们的观念,作者所描述的社会是无法实现的。可能受到原来的思想观念,或者受到当时的技术水平的限制,卢梭不认为有真正的民主社会存在,他甚至认为大国适合君主制,这一点又让我不敢苟同。

他认为,民主政府的立法决定只能通过公民大会作出,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这是不可能经常实现的。但在法国大革命的道路上,他的思想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他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基础。只有人民互利互信,国家才能实现民主。

在现实中,卢梭尊重的是与罗马相同的民主制度,即贵族民主。他认为,他们只能通过选举获得职位,从而使正直、开明、经验及其他受公众喜爱尊重的品质成为明智政府的保障”他在《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册花了大量的篇幅分析了罗马共和国的兴衰成败,可见他对这种制度的重视程度。

但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自由反而失去保障,这不是卢梭想要的社会。因此,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本”。卢梭反对用暴力来改变社会制度,他认为“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

既然社会秩序如此重要,暴力不能带来权利,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个管理社会的权威?卢梭认为,“正因为任何人对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力,正因为暴力不能产生权利,所以人类社会任何合理的权威都应建于人民之间的约定”。人的个体通过社会契约即政府形成权威,赋予权威一些必要的权利、财产和个人管理社会的自由,通过社会契约形成权威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契约各方的生存。

这是卢梭描绘的最为理想化的民主政治的社会模式,而这种社会模式之所以可能存在,是因为人类的共同利益形成了社会紧密的纽带,“统治社会也只有以这种共同利益作为基础”。在这里,卢梭把当时政权两大流行要素——暴力和神授从组成政府的基础中剔除了,当时的欧洲政府在理论上一下子全部变成非法的了。

卢梭认为,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法治社会。“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使契约得以执行。卢梭认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他认为“在本质上,履行这些责任的个体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服务”。但是法律的约束也不是无限的,“每个个体对那些一般约定留给自己的财产和自由拥有完全的支配”,这也许是现代“法律未禁止的即是合法”的思想的哲学阐述。为了防止政府违背人民意愿滥用制权和越权,卢梭提出了一系列分权的政权设计。

他对宪法起草人一系列近乎苛刻的描述,表明了他对政府滥权的严重的担心和立法、行政、执法分权的思想。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因为,治人者不能制法,反之,制法者也不能治人;否则,他的法律就会为他的私人情感控制,往往要维护他的不公,他也就永远不能防止其制法工作为其个人目的所沾污”。不光是宪法的起草,日常法律的制定也是这样。

卢梭认为,“法律是公民集团的准则,由法律联系的人民本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勾画草起法律的人不能也不应有立法的权力”,“立法权力必须也只能属于人民”,政府只是社会公共利益和权力的代理人而已。卢梭对于政府官员的描述,与现代的“公仆论”相当一致,他说:“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

”在卢梭看来,政府官员甚至不是社会契约方,自然也不具备立法的资格和权力。

《社会契约论》所体现的毕竟是西方在自由和人权下诞生的政权,当然也有不少与中国现实差异很大的观点,但是在人类进步的过程中,不免有些曲折,我们看这本书还是应该怀着去糟粕取精华的理念。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4】

3y法学四班

社会契约是什么?自由、平等是什么?公意又是什么?

带着这些疑问,我深读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那里我找到了相应的答案,并针对这位18世纪法国大革命先驱的思想理论,写下了自己的见解。

卢梭,出生在18 世纪的法国,当时的欧洲资本主义正蓬勃发展,封建制度面临土崩瓦解,他的思想激进前卫,热切的渴望自由民主;他无情地抨击专制集权,并先后完成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论科学与艺术》,而且在此基础上,收集了柏拉图、格劳秀斯与洛克的思想,写成了《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这书一共分为四卷:

第一卷论证了人类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契约的产生。社会秩序不可能产生于强力、暴力,更不可能产生于奴隶制。因此,社会秩序的产生源于原始而简单的约定。但在最初的自然状态下,当生存障碍超过个体所能承受的范围时,人类被迫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能够解决人的问题的是形成一种新的契约,即社会契约。

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是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得到的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它把人类天生的身体上的不平等用道德和法律等取而代之,从而让人类通过社会契约和法律权利拥有了完全的平等。

第二章阐述了社会契约的主权特征以及如何为国家立法。主权是公公意志的体现,是由公共利益决定和制约的,即公公意志是不可分割和可转让的。根据社会契约的性质,任何主权协议,即每一个真正属于普遍意志的协议,都平等地约束和照顾每一个公民。

因此,虽然主权是绝对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但它不会超出和超越公共协议的范围。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完全控制这些协议所提供的财产和自由。接着卢梭阐述了法律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公公意志行为,只有人民自己才有权制定法律。他认为,要使一个国家的制度真正稳定持久,必须遵循自然法与法律相协调的重要原则。

第三卷探讨了政府的形式。政府是为了国家和主权体相互沟通而建立在两者之间的中介体,它是将公共力量凝聚起来,并在普遍意志的指导下行动。我们必须区分政府是主权的执行者,而不是主权本身。立法权只能属于人民,行政权由政府行使。

第四卷描述了巩固国家之制度与公民宗教信仰。将军议制是坚不可摧的。它以投票方式表达,并在国内形成各种会议制度。宗教是国家的根基,在任何时候都对公民的生活起着重要的作用。每个公民都应该有宗教信仰,这可意是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

从上述内容可以得出:第

一、二卷为本书的核心,即社会契约的内容与原则;第

三、四卷则是围绕如何落实并执行社会契约这一原则而展开的。

卢梭通过这本书表达了他希望建立一个新的平等的美好国家和社会的愿望。他在本书的第一卷第六章提出了:“要找到一种联合的形式,使它能够用全体成员所结成的集体力量保护其联合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同时,又可使每个成员在联合过程中不用听命于其他的人,而仅仅服从于自己的意愿,并且可以像以前一样拥有自己的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在此社会契约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两个主要目标可被归结为全体人员的最大利益之所在,那便是:自由和平等。他指出:

“人生而自由,却无时不处在枷锁之中,放弃自由就等于放弃了人性,放弃了自己作为人的权力,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义务;平等,它是指权力不能发展为暴力,它只能根据威望和法律才能行使”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人生而自由,每个人都有获得自由的权力,我们不能放弃自由,但是进入了社会中,自由就成了枷锁。因此,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平等和自由,卢梭建立了一个社会契约。

通过社会契约,通过法律,利用“公意”来建立一个权威——政府。人民将自身必需的部分权利、财产和自由让渡给这个权威,以便使其管理社会,这并不是失去了权力、财产和自由,恰恰相反,社会契约是平等的,是为了确保个人对其权力、财产和自由的合法所有权,把这些变成了真正的权利。

上面的描述回答了一系列的问题,展示了这本书的核心价值,但这个平等自由的国家能否在实践中实现?以下我针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个人的观点:

反观全书,我们能看到卢梭对自由、平等的憧憬渴望,并论证了可以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人民主权”的国家。而在社会契约中,“公意”是主权在民原则的重要基础,但“公意”究竟是什么?谁的意志代表“公意”?

怎样才能确定并实行“公意”?卢梭没有给出一个实质的回答,他使“公意”变成了一个抽象的概念。这样,“公意”便成了“乌托邦”,并很大可能会被极权者利用,实行“人民主权”的暴政统治,自由和平等就不复存在了。

因此,我认为卢梭的思想是伟大和先进的,但书中的许多理论是模糊的。如果这些理论付诸实践,就会出现许多错误和矛盾,说明卢梭的民主思想有一定的局限性。

尽管卢梭的思想和理论存在局限性,但《社会契约论》还是利大于弊的。它所提出的“人民主权”原则对欧美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在我国的政治体制和实践层面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它将继续深化和推动世界各国在民主法治领域内的建设和发展。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5】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范文

【写在前面】卢梭的这本《社会契约论》我已经一共读了三遍。印象最深的是第一遍:在图书馆查资料时看到这本从中学起课本上就介绍过的著作,顺手拿出来翻看—— 于是,我竟然体会到了久违的对一本书爱不释手的感觉——我就那样倚着书架开始阅读这本书,一直到感觉站累了想走动走动,才发现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书也看完了近一半的篇幅。

这便是这本被誉为世界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文献之一的并不厚的册子给我的最初的感受——严密的逻辑和饱满的激情让我忘了脚疼,如渴地了解着它所阐述的思想理念。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沿用了中学以来阅读经典原著时一直使用的方法,即先不参考任何注疏作品或是其他的文献资料,只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来尽可能多地感悟作者的逻辑、理论以及情感。这是因为,原典不是课本,前者在历史长河中是可以接受得起任何个人对其的不同解读的。也因此本文只是个人零散的、浅层的理解的一个粗略整理,其中不仅可能会有知识上的漏洞,还存留着不少疑问,希望可以在往后的学习中继续探讨。

一、社会契约的产生及几个重要观点

《社会契约论》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者卢梭的著作。全书共分为四卷,从人与人之间联系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到一个政治共同体出现后法律体系的建立,到关于政府形式的讨论,最后是阐述如何巩固国家的统治。四卷之间有着清晰的时间顺序和因果联系。

自由是全书一以贯之的重要观点。首卷首章提出,“人民是根据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时所根据的那种同样的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剥夺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这个论断的思想引领了全书的理念,它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人民)两个角度阐述了人民注定必须是自由的。如果统治者有权剥夺人民的自由,那么人民也可以根据这种已被认可的剥夺权,来恢复自己的自由;或者,统治者从自己做起,不认可这种剥夺他人自由的权利,尊重人民的自由权以及一切由此产生的合法权利。

要特别提到的是,针对人民恢复自由的权利,书中第二卷第八章有一个看似矛盾的观点,即“人们可以争取自由,但却永远不能恢复自由”。对此我认为,作者的意思是,人民本身可以恢复自己的自由,但是一个国家是不能恢复自由的,一个专制国家下的人民要重获自由的唯一方式就是打破现有的体制,建立一个新的社会联系,由此原来的国家也就不复存在了,也就无所谓恢复了。

作者还始终强调每个个体独立思考,即理性,对于一个完美的政治共同体的决定性作用。

作者认为,每个个体都是独立的,这种独立性表现在既不受他人奴役,也不奴役他人,“自由不仅在于实现自己的意志,而尤其在于不屈从与别人的意志。自由还在于不是别人的意志屈从与我们的意志;如果屈服了,那就是不服从公约的法律了”(《山中书简 第八书》 )。

只有人民的所有个体都依照天性把“每个人”当成“我自己”,在投票时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出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爱”,才能得出以公共幸福为最终目的的公正的公意。个体的理性思考不可以被代替,包括父辈也不可以为他们的`孩子做主,因为只有每个人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权利愿望,社会公约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每个人的权利,正如阿冉松在《法国古代与近代政府论》中的观点:“两种个别利益的一致是与第三种利益相对立而形成的”,所以“全体的利益一致是由于与每个人的利益相对立而形成的”。作者这就从理论上否认了世袭的专制统治的合理性,也表达了对派系、代表等政治现象的不认可,体现了其直接民主的思想倾向。

在人民拥有自由与理性的前提下,随着社会进步,生存阻碍不断加剧,人们开始联合起来,即从自然状态走向社会状态。由此作者提出了本书的核心观点,社会契约。

根据之前说到的前提,作者认为社会契约的根本问题是要建立一种以全部共同体的力量保障每个结合者个体的财富和自由的社会联系,“每一个与全体相联系的个人都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这样一种由所有个体的结合而形成的公共人格,被动状态下被称为国家,主动状态下是主权者;每个个体则同时具有这两种状态。也就是说“每个人必然要服从他所加之于别人的条件”,《山中书简》中阐述为“由于这一公约,每个人就和所有的人定了约,因此也就产生了所有人对每个人的反约”。

这样一种共同体与个体之间辩证从属的对立统一关系贯穿了全书各个章节。例如,第一卷第九章中针对财产权讲到“集体在接受个人财富时远不是剥夺个人的财富,而只是保证他们自己对于财富的合法享有”,第二卷第五章提到罪犯时认为,罪犯只有被自己曾参与制定的公约排斥为敌人后才可以被处以死刑,第二卷第六章则以“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的规定”和“每个人意志的记录”共同来定义法律,诸如此类。

社会状态的出现在作者看来是值得鼓励的,理由是它使得个体不仅单纯地在当下享有自由等财富,更获得了由自己是其中一份子的共同体以社会公约的形式来保障的不仅限于当下的所有权,“人们得到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以保全自己的所有”。

因此我认为,作者是将集体置于个人之上的,虽然公约来自于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利益调和,而且主权是由社会公约在公意的指导下得来的,甚至人民的公意随时可以推翻一个国家或政府,然而,只要社会公约所约束的共同体合法存在,它就对于其中每个人有着至高的权力,个体服从且服务于集体。而且由于每个人不可能选择伤害自己,所以“全体也只是为着全体”,从而公约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符合公约的是正确的、正义的。

对于社会公约的内容,作者自己在第一卷第六章作出了精辟的总结:“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自然科学视角下的一些理解

启蒙思想家们的理性主义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近代科学的飞跃式发展,这当中,物理和数学是最重要的理论基础,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全球视野也起到了很大作用。我在理解书中意旨时,也感受到自然科学的思维对于阅读该书的巨大帮助。

第二卷第九章中,作者在论述社会纽带越伸张则共同体对个体的控制就越松弛这个理论时,就多次用到了物理概念。首先,杠杆原理被作者用来解释行政的困难程度随地理距离的增加而提高。根据物理公式“不妨设动力臂为行政力量本身高于人民的权威优势,阻力为个体相对于共同体的偏离,那么,随着地理距离增加,即阻力臂增加,使公式取等的动力的数值也随之增大,也就是行政的力量要加强,因此行政难度加大。

此外,作者还以离心力来类比每个民族都“倾向于要损害邻人来扩张自己”。但事实情况是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基本都有自己的国界,扩张性战争毕竟是少数,对此可以解释为每个受力物体都有着同样的外扩趋势,因此它们都相对应地都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相等的压力,从而共同体处于了整体受力平衡的状态。

因地制宜的思想在全书中也被多次提到。第二卷第十一章认为立法体系的最终目的以及全体最大的幸福是自由与平等,但是这样一种普遍目的要根据当地形势和居民性格所产生的的比对关系来加以修改,即产生一种“对于推行它的国家来说是最好的特殊的行政体系”;第三卷第八章更是用一整章的篇幅,以气候导致的地域差异为切入点论述了“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用于一切国家”。

将数学思维运用得最直接的应属第三卷第一、二章。作者通过定义最完美政府需满足的公式,不仅说明了政府是区别于主权者和国家并处于二者之间的共同体,还体现了在主权者即整个社会公意不变的情况下,一个国家只能有一种最好的政府,然而不同的民族和历史时期可以有不同体制的政府。作者还指出可以在政府内部按照类似的比率继续分解,直至最后产生一个分数级数和整数技术分界的中项“一”,即最高行政官。

政府中行政官的人数也可以由数学公式来理解。我们不妨设行政官人数为x,政府的相对力量,或称活跃程度,为y。根据作者意思,国家的绝对力量是不变的,行政官人数越多,政府就越弱,即公式“ 14x鈭檡=k '>(x≥1,且k为定值)”。接下来进行分类讨论:

1' 若x趋向于1,则y趋向于+∞。 即团体意志具有最高强度。

2' 若x趋向于+∞,则y趋向于1。 即政府权威 14='> 立法权威,主权者 14='> 君主,全体公民 14='> 行政官,那么团体意志的活跃性和公意的活跃性相同但是个别意志保留了全部力量。

关于公民与行政官的力量对比,也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数学推论来阐述。由于数量和力量成反比,则结合上文提到的公式,可得 通常情况下,即“个别意志在政府的行动中要比在主权者的行动中具有更大得多的影响力”。

我认为作者潜意识里所希望的应该是一个社会各角度受力均衡、社会各层次比例严谨的具有完美的数理逻辑思想的政体,但这也使得他的理论成为许多革命的理论导向但也仅限于此,难以成为现实中的行动纲领。

三、不可避免的宗教局限性

受一定的时代影响,作者十分看重宗教的作用。第二卷第一章中即指出“一切正义都来自上帝,唯有上帝才是正义的根源”,作者是在这个正义根源为人类所不能达到的认识基础上才推论出理性的普遍的正义是必要的。在法律方面,作者认为使一个国家的人民遵循法律的最佳方式就是“使本来应该是制度的产物的社会精神转而凌驾到制度本身之上”。此外,借助神明还被看作立法者在拥有了伟大灵魂的前提下让人民自由服从的值得被推荐的途径。

对于这样一种上帝高于理性,宗教高于法律的思想,我认为,在一定限度内,它可以通过宗教的自律使人们自由地形成社会公约并对公约自觉地认可服从,宗教因此成为共同体秩序的保证;一旦它超过可被利用的限度,被行政官或宗教官员掌握成为操控思想的工具,人民就失去了对行政的主动权,这对于整个以人民自由平等地签订的社会契约为根基的民主政体将造成极大的破坏。

四、其他特点

除了上面已经讲到的之外,书中对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权力关系的论断,对于平等的提倡,对于战争正义性的坚持,对于古希腊古罗马思想(尤其是斯巴达体系)和同时代思想家如格老修斯、孟德斯鸠的理论的批判继承,还有在各卷各章节中都出现过的作者富有情感的激烈的对于当时政治理论和统治秩序的抨击,诸如此类,都蕴含着深刻的时代现实和个人感情因素,令人深思。也正是凭借着这种饱含感情而又理性至上的理论精神,本书成为美、法等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宣言和产生了巨大的思想引领和推动力量,对亚洲各国革命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五、存在的疑惑

最后,将阅读中存在的一些主要疑问在此一并列出,留待今后与老师同学交流探讨。

1、第一卷第三章中关于强力不构成权利的展开观点“如果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需根据义务而服从了;因而,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时,他们也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与同卷第七章的观点“人们要迫使他自由”,二者之间是否矛盾?

2、第一卷第七章可否理解为由于立法者这一职务“缔造了共和国,但又绝不在共和国的组织之内;它是一种独特的、超然的职能,与人间世界毫无共同之处”,所有最高的立法者只能是宗教或者外邦人?

3、对于第一卷的总结段“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而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是否可以理解为第四卷中的投票权、监察权、罢免权等政治权利可以超越家庭出身、财产、教育水平等因素的不平等?如果是这样,后者对于参政能力和水平的影响应该如何解释?这是不是现代社会一部分人所提倡的“过程平等优于起点平等和结果平等”?

4、第二卷第十二章讨论法律各种类别时指出刑法“是对其他一切法律的裁定”,这与现今我们对于刑法的理解有所出入,原因是什么?我们又应该如何理解这种“法律的法律”的定义?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6】

虽然卢梭一直谦虚地认为《社会契约论》只是自己在以前不自量力从事,而后来又放弃了的一部长篇著作的摘要,是一篇简短的论文。但是我认为《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史上的一本伟大的思想著作,因为卢梭的这本书最早提出了现代政治的核心问题——即政治权威与法制、民主。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饱受摧残的书籍。在1762年,卢梭这本著作一出版就遭到禁毁,并且在日内瓦和巴黎被当众焚烧,官方和教会人士也对这本书大加指责,甚至连同一时期的大哲学家、文豪伏尔泰也对这本书持有偏见。但是随着欧洲近代史上的反对君主独裁的民主政治革命的暴发,人们开始承认了这本书的地位和正确性。卢梭可以说是当时唯一一个敢说不让国王掌握主权的政论家,有人去这样评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的问世,在政治理论上实现了一个大的突破,它推翻了国王的宝座,驱散了君主的幽灵,主权在民的新学说振聋发聩,令人耳目一新,使备受压迫的人民开始觉醒,知道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对于一本受到这样高评价的著作,我在一个暑假里只能说自己是粗浅的阅读了几遍,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的精髓,我只能说说自己浅薄的见解。

卢梭的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两方面写起的,一是民主,二是法制。而通过这两方面的深入论证也提出了这本书的核心问题,即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谈到这里,我要说一下自己对于卢梭书中政治权威的理解,卢梭书中的政治权威并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为政治的权威,而是要引申理解为政治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当性。因而在自然状态下是不可能存在政治权威的,根据卢梭书中的理论解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理想的,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存在的。卢梭在这个问题上参考了另一位思想家、法学家格劳修斯的理论,在书中对于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如何产生的,作了如下一种阐述:政治权威是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的过程中形成的。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才能让人民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而让政府得到了一份合法的政治权威。

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围绕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对于民主和法制两方面都有很多精彩的思想存在。首先,在民主的问题上,卢梭在书中主要是对直接民主进行分析说明,这里我们暂且先不谈卢梭观点里对于间接民主认识的局限性,我们仅仅从卢梭对于直接民主的描写和卢梭对民主的推崇就可以看出卢梭对于民主有着先进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所谓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过直接参加政治活动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民主方式,这是民主产生的最初形态,也是一种最易于被人所认知的民主。卢梭在书中对于民主制有这样的描述: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那是违反自然的秩序的。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卢梭对于民主的认识是很现实的。卢梭认为一个完全的民主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卢梭的民主观点与雅典民主实践中体现的民主基本是一致的,其先进性在于对人的民主权、法治、权力制约、公民意识等等思想的分析。局限性在于小国精英式的民主,缺少对于大国平民的民主认识。那些基本原则或理念一步步发展成为了今天民主建设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础,尤其是人民主权原则对近现代民主作出的贡献是根本性的。现实中的代议民主制,虽然能够基本切合当今的的社会经济条件,但依然存在着种种不足,卢梭在书中就指出代议制只能代表“众意”而不是真正的“公意”,众意只是诸多个人意志的集合,并不一定是正确的,而公意则能更好的代表民意,是正确并且不可摧毁的。如果说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对直接民主制是一个进步的话,它也仍然是在继承了卢梭的基础民主理论,只是通过变换民主的实现形式,从而使民主运作更加切合实际,以此弥补直接民主的实行上的不足。卢梭的民主理论的积极意义是勿庸置疑的,从卢梭的书中我们可以看出卢梭的理论实际上也代表了人类对民主的完美期待。他使我们认识到完善民主的路途是没有尽头的。真正的民主是极难成功实现的,我们所做的只能是在先人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实践不断努力,希望民主的光辉最终笼罩人类社会。

如果说卢梭对于民主的认识还是停留在理想性上,是有很多缺陷的,那么卢梭的法制思想则要更具实践性和合理性。卢梭对于法治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就如书中所言“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一个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才能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因为合法的政治权威必须是有着诸多限制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行和公共意志的正确体现。卢梭对于法治的认识首先是从宪法的设立开始的,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这体现了卢梭的分权意识,即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分立,这在现代中国也是适用的。不仅仅是宪法,规定人民日常生活的其他法律也应是如此。卢梭害怕权利的滥用最终会导致公共意志被强权所替代,因此对于立法者的要求近乎苛刻。卢梭对于强权的理解很精辟,卢梭解释强权就是强者的意志被体现,谁强大,谁就有权利。因此在强权下,弱者的权利是不被保护的。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呢,除了分权思想外,在书中第二卷第十二章中,我们还能看到卢梭对于理想法律的划分。卢梭将法律分为策划全体秩序的“政治法”也就是宪法,规定公民各种自由权力的“民法”,制裁一切法律的“刑法”,以及刻在公民心中的“风尚、习俗”,卢梭把第四种法律称之为“一个国家的真正宪法”说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用现在的理论来说这第四种法律可以被看为习惯法,是现代法律的渊源之一。其实一开始我不太明白卢梭为什么会如此推崇第四种法律,仔细想想我才明白,卢梭看重的是第四种法律的民族文化性,第四种法律才是每个民族最有特色的东西。

《社会契约论》实在是一本很难读懂的书,他为了证明合法政治权威的存在分别通过贵族制、奴隶制、民主制的分析来论述政治的理论,又通过对于战争、政府、法律、公共意志来论述合法的政治权威在不同领域的存在形态。我限于自身知识的限制,在读这本书时,查找了很多资料,发现不少学者也对卢梭书中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并且指出了卢梭思想中存在的很多局限性。通过对他们文章的了解,我感觉自己对社会契约论的认识被加深了,同时也了解到没有哪个思想家的理论会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在读书中要敢于质疑权威的理论,要用辩证的视角去看问题。在吸收伟大思想家的思想时,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去甄别哪些是启示,哪些是思想的局限性。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是作者对于其所处的现实世界的映射。这些世界或美丽,或简陋,但是当你读懂作者的一刻却一定是充满感动的,那种感动是灵魂上的共鸣,是无与伦比的魅力。我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就有这样的感动。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7】

孔子有言:“七十则从心所不逾矩”才是阅尽世事达到的境界。在法律的框架内,也是自由随心。事实上,遵守法律才是人所应遵守的大道。

法律如先生手中的戒尺,拍掉心中猖狂的侥幸之念;再法律如园丁手中的剪刀,维持着人们走上正道。生活中的有形法律、无形法律支撑着社会的运行。是法律,让人类并行不侼、井然有序、安然的生活着。

法律不可或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强调了这种法律意识:人民依照契约将权力赋予政府,一旦政府违背了契约,人民便有权利更换乃至暴力推翻。

在《白说》中,白岩松关于“老人摔倒应不应该扶”的现象,提出了“不是人民道德观念弱,而是法律不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观点。中国每位老人对自己的子女是非常关爱、关心的,当他们摔倒的时候,想到的不是自己的身体健康,而是想到他们没有养老保险,受伤所需要的费用会造成子女的经济负担。所以,他们在受到帮助后,没有感谢反而是欺骗那些善良的人,只是因为不想成为子女的负担。但如果法律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够完善,那么就不会出现帮助反被诈骗的现象,那么社会将会和谐安定。法律是世界运行的准则;法律,是社会安定的基础。

然而法律一旦被违反,社会必将混乱不堪。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写道:“宇宙之大,唯有两种事物令人感到它的崇高与神圣,这就是我们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律。”将道德法律与灿烂的星空并列,足以见法律的永恒价值。

在当今社会,不遵守法律的事情正在挑战着良好的社会秩序。诸多贪官污吏,哪个讲法律置于心间?瘦肉精、毒胶囊、地沟油,又有哪个商家将道德置于头顶?就正如泰戈尔所说的:“那些把灯背在背上的人,他们的阴影投射在自己面前。”贪官污吏、黑心商家,选择背对法律之灯,那么铺在前面道路上的,必然是只有自己造成的阴影,前途只有暗淡。如果这样的人多了起来,那么整个社会都将笼罩在暗黑的深夜之中。

如今的国人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小月月事件”就在社会引起热烈的论议,侧面反应出了“法律”的境地。在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这种现象必然是不合时宜的。只有人人都遵守法律,社会才能安定,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更加健全。

古今中外,多少人因为缺少对法的敬畏,触碰法律的雷区,最终酿成大祸。今“房东”二人,因沉醉与毒品放纵了对法律底线的坚守而锒铛入狱;北京二环“赛车手”,因沉沦与“速度与激情”,典当了对法律大义的价值。法律乃万事之根基,少有枝杈横生的滋长,少有鸟兽的侵袭,静默无言,却有着巨大的力量,无根基不稳而栋宇长久者。

法律不能压抑个性。虽然我们生活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但“公共”二字始终在心间。正是法律保护了公共利益,也会使个人从中受益。

在时代大潮中将法律意识铭记,遵守法律,方能走上正途,乘风破浪。墨守法律,亦为大道。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8】

之前,我对卢梭的记忆仅仅停留在他的名字上,以至于阅读本书的整个过程中,脑子里配合想象的完全是古希腊的图景——

小国寡民之地,大家身体颀长,肌肉健美,三三两两,席地而坐,讨论的便是诸如一国立法权之类的问题。

奇妙的是,这种想象似乎并没有影响我的阅读,直到上个周末,我在书店里见到《社会契约论》的一个版本,封面图是《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瞬间为止绝倒,乃至此前海藻一般充塞脑瓜的公意、契约、立法等顽固词语,也如修拉的点彩技法一般,变得颗粒分明。

虽然是一本人文社科经典,数百年来一众大家对这方面的深刻解读也早就到了不容我来多舌的地步,但在我看来,卢梭的自然科学思维同样为整个内容增色不少。

虽然卢梭一上来就摆明“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但整本书最为吸引人的,却是无处不在的数理式的缜密分析逻辑。我想他是深谙集合论原理的,否则绝不会在定义“公意”的时候着意探讨了边界效应——对任何一个罪犯的刑罚也不能算是公意,因为这一行为的实施者并不包括罪犯本身——这种数学家式的斤斤计较正是使得本书避免无聊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有理由怀疑,诸如《枪炮、钢铁和病菌》或者《人类简史》里面的地理决定论思想,很可能就是受到卢梭的启发。甚至在后者这里,整个观点的例证显得更富生活趣味。

土地越是肥沃,付出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产出盈余更多,从而可供贵族统治阶级来挥霍。因此,相比之下,热带土地产力更高,而人民需求更低,容易滋生奢侈享受。到这里还不够,卢梭继续巨细靡遗地从饮食、穿衣、住房等方方面面例证了他的观点。

从社会结构到社会契约,从主权到权利,从政府形式到它的运作,完成了如此美轮美奂的理论架构之后,卢梭显得意犹未尽,他继续饱含热情设计投票选举的规范,臧否独裁、监察、公民、宗教,这样宏大的语词在它这里一点也不显得沉重。相反,因为他精细的语言腔调,这些社会学概念具有了数学模型一般的美妙性质,释义轻盈,甚至读起来也语调清脆。

“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大概这就是问题的根源。如果说初民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行事权来避免自然强力的打击,那么经年累月之后,当自然的生存威胁已经所剩无几,这时候维持“国家-公民”契约依然发挥效力的因素又是什么呢?你当然可以找出三百七十七个社会学解答,但我更愿意进行卢梭式的畅想:类似于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自然强力充当了国家化的第一推动力,这制度运动起来就毋须外力维持,反而是阻力越小,它就越能直线运动下去——我称之为“国家惯性定律”。

1.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依据时,所有权能受到别人尊重的唯一标识。

2.君王称呼的转变,以前只叫马其顿人的王,塞壬人的王,如今则是法兰西王,英格兰王,这就不仅说领土上的王,更是领土之上人民的王。

3.社会契约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存和生命,立法权则赋予它以行动和意志。

4.法律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亦即公意的记录

5.孟德斯鸠:社会诞生之时是共和国的首领在创设制度,此后便是由制度来塑造共和国的首领了。

6.自由的行为是意志和力量的结合,政治体也有同样的动力,对应于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

7.国家即是公意的执行体,公民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行事权来避免自然强力的打击.

8.地理决定论:土地越是肥沃,付出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产出盈余更多,从而可供贵族统治阶级来挥霍。相比之下,热带土地产力更高,而人民需求更低,容易滋生奢侈享受。

9.三种宗教:人类的与公民的,人类的宗教是纯粹而又朴素的福音书宗教,是自然的神圣权利。公民的宗教是写在某一个国家的点册之内。第三种,给人以两套立法,两个祖国。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9】

以上是整体阅读体验。接下来,让我从每一章中找出一些能与我的知识结构产生共鸣的部分来接触我的一些想法。

第一卷主要论述了人类从自然状态向政治状态过渡的过程,指出了《公约》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论最强者的权利

本章令我印象深刻的观点是,作者认为强力并不能带来权利,但强力可以迫使人们服从,但人们对于强力下的服从并不具有义务,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利才有服从的义务。作者在这里把权力分成了合法的权力和强力权力,人们对于合法的权力具有服从的义务,因而这种权力构成了权利,而强力迫使人们被迫服从,人们对其并不具有义务,因而强力并不构成权利。在这里,权力与权力在意义上是不一样的,以前我经常把二者混淆,读完这一章后,我大概可以感受到二者的区别了。

合法权力与强力权力的区分又让我联想起了中国古代对于导之以德与导之以刑观点,虽然仔细追究,中西之间还是有不同之处,但我认为可以把西学中更合理的观点赋予到中学的解释之中,让刑法与德礼之辩拥有更理性而明晰的内涵。

第四章论奴隶制

本章有一些关于战争的重要观点。战争决不能产生战争目的所不需要的任何权利。如果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对方的武装力量来获得某种政治或经济上的利益,那么人们就有权杀死敌方的武装人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杀死敌方武装人员与战争的目的是有关联的,一旦敌方武装人员解除了武装,那么此时,他将不再属于敌方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杀死他与实现战争的目的不再有关联,因此,别人将不再有杀死他的权力。

这恐怕就是中国古代"杀降不祥"的原理。这一观点也成为现代国际战争中不杀害战俘原则的伦理基础。但在本文中,作者希望以此来论证奴隶制的理论基础从一开始就是不成立的。

此外,在本书第二卷第四章中,有一个相关的观点,那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将这些罪犯处死。作者指出,由于罪犯的罪行是在破坏国家的法律,攻击社会的公共权利,他是祖国的叛逆,在这种情况下,他已不再是祖国的成员了,甚至可以把他等同于国家的敌人,因此,国家对于罪犯的处决,可以看做是一场国家与反国家者之间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国家的目的是杀死那个破坏祖国法律的反国家者,来实现对国法的维护,杀死罪犯是与这场战争的目的是有关联的,因此,国家有杀死罪犯权利。

第六章论社会公约

这章涉及第一卷的一个重要内容,即公约的基本条件: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全部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都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七章论主权者

本章中我关注的观点是:由于个人利益的存在,每个人无法保证对政治共同体的绝对忠诚,这种不忠诚的积累为共同体的破灭提供了可能,共同体应对此有所限制。但是,人们组织政治团体的初衷不正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吗?

这让我陷入了一个老问题: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第八章论社会状态

在这一章中,作者比较了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认为后者是真正的自由。通过社会契约,人们放弃了自己的自然自由,放弃了对一切试图得到和能够得到的东西的无限权利。他们得到的是社会自由和他们所享受的一切的所有权。只有道德自由才能使人成为自己的主人,只有遵守人们自己为自己规定的法律才使自由。

作者的这些观点让我联想起了另一位哲学家似乎也所过类似的话,康德就曾提出人的自由与理性有关,当人遵从自己的理性时才是自由的,估计这二位中的某位受到了其中另一位的影响吧?

第二卷本卷主要谈主权和立法方面的问题。

第二章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本章谈到政治家缺乏对主权的正确认识,把不可分割的主权分割,把主权的派生物当作主权本身进行分割。在这里,之所以会把主权进行分割,很可能是因为混淆了主权与行政权力,主权由人民共同体的意志构成,任何与之相关的个别或局部的行为,都只是其派生物,而不是主权本身,比如,像司法权,外交权,这些权力,它们实际上是由主权产生的法律运作而派生的,但我在一些书籍中,却有见过像外交主权,司法主权这样的词,我认为这有可能就是一种本体与派生物的混淆。

第三章公意是否可能错误

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间又没有任何勾结,那么从大量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但是当形成了派别的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的小集团的时候,每一个这种集团的意志对它的成员来说就是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则成为个别意志。如果当一个集团足够的大,以至于超过了其他一切集团的时候,那么结果你就不再有许多小分歧的总和,而只有一个唯一的分歧,这时,就不再有公意,而占优势的意见不过是一种个别意见。

以上这个观点,即是公意发生错误的原因,此时的"公意",只不过是一种以公意形式表现出来的个别意志罢了。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党争之弊,那些结党之徒,往往是为了营一己之私,通过党派的势力来为自己的仕途寻找一个稳定的立足点,一旦进入了某个党派,这个党派就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发生了关联,许多人为了这个小集体,不惜以牺牲整个国家的利益为代价,许多迫切的国家问题,往往因为党争而丧失了解决的机会。现在西方的某些国家也会存在类似的情况,反对党对于执政党的反对动机,往往是从本党的利益出发的,而非根据整个国家的利益来考虑,其反对不是建设性的反对,而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只要是执政党的观点,都反对,以此来证明现任的执政党是多么的不如本党,当这些反对党上台后,也常常为了扩大本党的影响力,把上届执政党的政策进行不加取舍的否决,只要是上届的,就是错的,就都要否决。

这是为了小团体的利益牺牲整个集体。看似民主、符合大局的,实际上只是党影响下的个人利益。

第四章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本章很长。与我有共鸣的一个观点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使一种更美好的、更稳定的生活方式代替了不可靠的、不安定的生活方式,以自由代替了天然的独立,以自身的安全代替了侵害别人的权力。

他们所献给国家的个人生命也不断地在受着国家的保护;并且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捍卫国家的时候,这时他们所做的事不也就是把自己得之于国家的东西重新给予国家吗?对此,我的看法是:当我们为国家而战斗时,我们所想要捍卫的,是国家所赋予我们的安全,当国家灭亡,这种所来自国家赋予的安全也不复存在之时,我们将更加的不安全,这时,我们将以冒更大的危险为代价来维护这种安全。

在合同签订之前,自然状态下的人们需要通过频繁的打斗来维护自己的安全。合同订立后,人们将放弃对他人的权利,以换取国家给予的保障。通过集体努力的机制,国家形成了威慑作用,维护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当我们冒着生命危险保卫国家时,我们所做的就是保卫我们自己的安全。

第五章论生死权

我对于此章中"个人绝对没有处置自身生命的权利"这一观点表示有疑问,对于这一观点的注解"作者认为自杀不是自然权利"这一观点也表示不大理解,在这里什么是自然权利?生命由个人进行支配,为什么会没有处置自身生命的权利?

第六章论法律

本章主要论述政治主体产生后,需要通过立法赋予其行为和意志。我用正常人和植物人把政治体比喻成法律,把政治体比喻成没有法律。法律是政治共同体的产物,它集意志的普遍性和客体的普遍性于一体。行政机关中的个别客体发出的命令是行政命令,不是主权行为,不可能具有普遍性。所以,**在履行职能时,如果平时决策都是部门中某位一把手说了算,这就属于个别对象的行政命令,若长此以往地依赖于这种行政手段,会导致决策缺乏公意,这种个人专断,也是腐败滋生的根源。

依法决策可以使决策更加公开,有效预防腐败。

第八章至第九章论人民

这三章基本上是讨论人与法的关系。我想说的是,法律的制定要遵循人民的特点、国家的领土、资源、人口等条件对法律和制度设计的影响。我在想,以前五四时期部分激进者,曾经认为国民是多么愚昧,把一些与中国截然不同的土壤环境下产生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中国人民,我倒是觉得,由于中国古代农业生产的需要,强大的皇权力量,与之相适配的儒家思想,使中国传统土壤环境下培育出了懂得顺应国家意志,服从集体,富于献身精神的忠良臣民,纵使这些国民有时候自私自利,有时候胆怯懦弱,但是,利己之心,爱心生命这本身就是人的天性,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顺应并引导这种天然的国民特性,用他们的利己心来引导他们为国效力,保护好国民的生命安全,使国民在安逸的环境下从事劳动与生产,为国家积累物质实力,根据这种现实的条件来创制与西人不同的法律制度体系,从而发挥这种国民特性的优势,当现实与理论发生矛盾了,需要改变的是理论,而不是现实,当医生无法医治好病人时,只能说明医生的医术有问题,而不能说病人的病生错了,当国民特性与西方的法制制度体系无法兼容时,应根据中国自身的土壤环境来修正这种法制制度与本土特性相适应,而不是过于理想化地谈如何"改造国民",把一套不合国情的价值体系强加于中国人民。西方人的法律制度,也是同样根据他们自己的国民特性与社会土壤而设立的。

第十二章法律的分类

此章有一个观点:"国家的强力才能使得它的成员自由".国家的力量**于人民,唯有人民懂得如何服从集体意志,为国尽忠,国家才能获得力量,国家又运用这种来自于人民的力量来捍卫人民的自由与全社会的共同福祉。

清末,民智未开的中国人民,受到数千年的皇权统治和儒家思想的影响,懂得了服从与效忠,但对于个人的自由与主权体产生的条件之一就是要能够保护成员的人身自由与财产等观念并不明晰。但这二者并不是相互冲突的,而是可以在充分发挥了服从与尽忠的国民天性基础上,使像追求自由平等这样的观念对其进行补充。传统的价值观念下的中国人民在获得了新的价值观念补充后将会用自己的服从,效忠,献身精神来建立一个强而有力的主权体,同时,这个主权体将坚定不移地捍卫这些忠良国民的人身自由。

当我们顺应自己的理性,来服从集体命令,效忠国家时,我们所服从和效忠的,也同时是我们自己。当一个人为自己的情绪所左右,意气用事之时,他往往会用自由或个性的名义来掩饰这种非理性所带来的实际不自由。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10】

时代之交的卢梭

——话说《社会契约论》

2018级历史学类本科生任东峰

卢梭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和文学家。他是18世纪启蒙运动最杰出的代表之一,也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他的《社会契约论》(又称《政治权利的原理》)一书,为法国十八世纪末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

风雨飘摇中的法国和少年

任何伟大的作品都离不开其创作的社会背景,人的生存环境是滋润思想的土壤。卢梭出生在瑞士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他年轻时失去了母亲,父亲因与当地武装冲突而被通缉,因此被迫逃亡。十岁的小卢梭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他早年先后做过学徒、杂役、家庭书记、教师、流浪**家等工作。

然而,贫穷并没有压垮卢梭。他在这段时间里读了很多书,为他的生活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卢梭早年的人生经历让他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与没落;加之广泛的阅读,充实了他的知识,开拓了他的视野,从而使他深深地体会到了自由与民主的可贵。

可以说,正是早年的坎坷经历造就了卢梭。

那么,当时的社会环境又是如何呢?卢梭虽然出生在瑞士日内瓦,但他的祖先是因宗教原因被流放的法国新教徒。卢梭于1742年搬到巴黎,他的着作大多都在法国完成,他的后半生也大多在法国度过,并且死后入葬巴黎先贤祠。

如果说他早期的经历给了他对自由和民主的渴望,那么当时法国的社会环境使他对自由和民主更加热情。卢梭生活的十八世纪,法国正处于一种黑暗、**与堕落的危机之中,当时法国人民被分为僧侣、国王贵族与农民、手工业者和资产阶级这三个等级。其中,僧侣和国王贵族分别属于第

1、 在第二层,他们是国家的统治阶级。他们虽然人数不多,却垄断了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领域的特权。他们通过剥夺农民、手工业者、资产阶级等第三阶级得财产来维持他们的奢侈生活。

当然,**有压迫,**就有反抗。然而,起义后的起义却导致血腥镇压和杀戮。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的声音越来越大。法国正处于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转型时期。

以上就是《社会契约论》完成的个人背景与时代背景,下面我就个人在阅读《社会契约论》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感想,谈几点拙见。

什么是社会契约

什么是社会契约?在一个社会开始的时候,人们为了某种利益自愿地结合起来,以维护整个集体的共同利益,即社会中每个人的利益。在这个共同体形成时,每一个成员都相当于把自己的自然自由换成了集体的自由,这也相当于每一个成员都把自己的一切转移到了集体。

这相当于集体的每个成员都与其他成员签订了协议。这个集体就是社会,他们之间的协议就是社会契约。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六章“论社会公约”中谈到了社会公约形成的必要条件,以及社会公约存在的合理性基础:“然而人类既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结合并运用已有的力;所以人类便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自存,除非是集合起来形成一种力量的总和才能够克服这种阻力,由一个唯一的动力把他们发动起来,并使他们共同协作。”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一集合的形成是自发的,而不是被迫的;是平等的,而不是**的。

每一个缔约者在本质上都是平等的。卢梭说:“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人们在这样一个集体中所获得的权利,既是集体的权利,也是自身所本应享有却让渡给集体的权利。

可见,社会契约的本质是集体为生存而自发形成的契约,而社会契约的精神则是自由与平等。

人生而自由平等

可以说,人生而自由平等是贯穿《社会契约论》一书的重要的线索之一。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二章“论原始社会”中说:“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

”在第一卷·第四章“论奴隶制”中讲到:“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自由,甚至就是放弃了自己的义务。”在第二卷·第四章“论主权权力的界限”中说:

“公意必须从全体出发,才能对全体都适用。”为了确保国家政治的公平性,卢梭主张以投票和选举两者并用的方式来进行法律的颁布和**的任命。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篇11】

几个月之前,我还连卢梭和罗素都分不清楚。《社会契约论》的名气之盛,虽有所耳闻,仍不知社会契约到底为何?有什么影响以至于经久传诵?对于卢梭的其它著作则是闻所未闻。羞愧!!!

弃精华,取糟粕。工科出身的我,对于社会科学的了解几乎是零。上学的时候除了专业书籍之外,唯一接触较多的也就是武侠小说。对于社会科学书籍,往往也是为了应付考试,考完就全部还给老师了。经历过硕士阶段的挣扎后,方始明白,对于生活来说,技术可能是非常次要的东西。有太多的东西等着我去了解。硕士最后一年,工作的需要让我慢慢开始接触一些逻辑科学、思维科学方面的书籍。到后面越来越痴迷于西方社会科学的著作,有点如饥似渴的感觉。

一知半解地读完《索菲的世界》,《西方哲学史》和《什么是哲学》之后,一口气买了十几本西方社会科学专著,大多是政治哲学相关的,这是我的兴趣所在,我不想去过多的纠结世界的本源和上帝是否存在的问题。机缘巧合或由于卢梭的论文都比较薄,最先开始读的就是卢梭了。《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

走马观花读了几本,总感觉收效甚微,内心开始急躁。便开始思考并向周围朋友们请教读书之道。多读、反复读、看书评、写书评、互相讨论、讲演,最终读透想透。这些都是不错的读书方法,但万事开头难,而无论什么方法,在没有深厚功底的情况下,都要经历一段煎熬期,渡过了瓶颈期,后面也会相对容易一些。想明白这个道理之后也坦然了许多,少了一些浮躁。

除了上述几条读书方法之外,我觉得还有一些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首先是读书的深度或层次问题。读书的出发点,目的是什么?是否纠结每一个观点论述的细节?是否搞清楚每一个观点论说的脉络?并非专业学者,读到那个层次算是有所收获? 如果不搞清楚这些问题就很有可能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淹没于书籍中丰富的信息而不得要领。读书时这几个问题是必须要思考的。

其次,不同类型的书籍写作的风格和内容有很大的差异。关注的重点也应当有所不同。对于理论类书籍,关注的重点是(1)作者及其经历、写作的风格;(2)写作的背景;(3)方法论,写作的手法;(4)主要观点及论述的脉络(5)现实意义;(6)精彩片段。书评,读书笔记,可按此结构来书写。

此外,为什么要读书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经常听到对读书目的批判的声音,无非是人心浮躁,要么不读书,要么带着很强功利心。书店中最畅销的是成功学书籍… 大有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读书都目的不纯,level较低的感觉。对于这种批判,我是不大认同的。不排除有人读书兴趣使然,但大多数人读大多数书,都有目的。有人为了打发时间,有人为陶冶情操,有人为了更高的职位和更多的薪水,有人为了获得更多人的认同…不能因为目的的不同而对读书分高低,应以读书后的收获和作为定优劣。目的再崇高,读完之后一无所获或胡作非为都是不可取的。如果一个人为了打发时间,或为了高薪高值读书,读完之后不光有所获,还对自己和家庭,更进一步,对于社会和国家有所贡献,目的本身已经无所谓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经典11篇)


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交,在阅读了读书感书名后,我被深深地吸引。 读后感是您对书籍的真实感受和思考的体现。以下内容为趣祝福的编辑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来来来有需要的朋友快来看看!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下人。乡土一词,原指家乡的土地,借指家乡。因为“土的滋润”,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有了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也有了生生不息的中国传统文化。

城里人常用“土气”来描述乡下人,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但是“土气”的“土”其实指泥土,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对乡下人来说,“土”是他们的根。但对城里人而言,他们无法适应乡土社会变动不居的习俗。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不定;从事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但是以土地为生的人,是附着在土地上的。我曾看过一篇小说《锄》,文中的农人六安爷热爱他的百亩园,在这片土地上,他耕种并收获了无数。但这片他曾挥过无数汗水的土地被一家煤炭公司看中,收购的价格高得惊人。六安爷舍不得,他眷恋脚下的这片土地,在锄地的过程中他得到了精神满足和心灵寄托。文中的六安爷象征着那些辛苦耕耘的农人,他们深厚的土地情结让人为之动容。

费老说,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但正是这种不流动性,决定了乡下人炽热的土地情结,也约束了人们的活动空间。它使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愈发密切,渐渐从熟悉到信任。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他们可以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以前,乡下人很多不识字,但是他们不用多言,便能传达相互之间的情与义。就比方说,他们听声辨人,往往一句“谁呀?”便会听到大声的一句“我”。又比方说,乡下人总会热情熟络地说:“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啦,还用得着多说吗?”然而,在现代社会这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无法互相信任,就没有在乡土社会中那样不逾矩的自由与信任。他们的信用是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这样的信用自是“土气”的一种表现。所以说,从俗即是从心——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

谈及礼俗,便不得不提及,我们在讨论礼治秩序时常以“人治”和“法治”对称。它们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其中,礼治社会是乡土社会的特色。有别于现代社会法律严格规范的维持,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个“无法”的社会,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社会秩序,因为它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而文化本就是传统,这些由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重要方式。

另一方面,“私”又是所有乡下人、城里人的通病。“私”就是以“己”为中心,和别人的关系就像石头投入水中产生的波纹一般,缓缓推出,愈加远,也愈加疏离陌生。“克己复礼为人”,孔子推己及人,而克己就是修身,所以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这样一个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它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对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便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之一。

费老用了许多儒家学说去论述乡土中国,由浅及深,从土气乡土性乡土社会到文字下乡,从个人乡土礼俗上升到团体乃至国家层面,引起读者们无尽的深思与畅想。或许,这本书对部分读者来说有些难以消化,因为它是社会学的经典论著,学术性强,有许多专业术语。但不可否认,从“粗”到“细”地看过一遍后,读者能感受到费老的文字魅力,亦能感受到那种扎根现实生活、务实的科学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与学习。

如今,随着时代的变迁,城乡区域的发展,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贫富差距已渐渐缩小。我想起一部名为《山炮进城》的电影,它讲述了一名乡下人进入城市后的故事。他在路上看见川流不息的汽车和琳琅满目的商店,看见那些衣装整齐体面的城里人,而自己却穿着寒酸破旧的衣服,与他们格格不入,便迈不开脚傻愣地看着。同时,在城里人眼里,乡下人往往是愚的、没见过世面的。我很赞同费老的说法,他用另一种视角告诉我们,乡下人没有见过世面是知识问题,而非智力问题。

这就好比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可时代正在转变,一切都与时俱进了,文字下乡早已深入地推进,不识文字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传统与现代的转换与融合,乡村与城市的碰撞与交流,终会成为新时代的一股潮流。所以,我相信未来会更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2)

有人曾这样评价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望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如此颇高的评价,以及那个“乡土浓浓”的文字评价是我萌生了对本书的兴趣。读后,我有了一番感触。

《乡土中国》主要描述并分析了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让我们可以了解到乡土中国的基本概括。在书中,费孝通先生写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我最感兴趣也是最触动我心的是乡土本色和地缘与血缘的内容。

可能是因为自己正是一个从乡下长大的孩子,所以对乡土气息有着深深的依恋与迷恋,在心底,那些乡土味、乡土文化始终是埋藏心底最深的根。费先生在《乡土中国》的开篇第一句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至于这个乡土性,是理解成还是中国的乡土性?乡土性的中国呢?这是我在未读此书而产生的疑问。不论哪一方面都足以引导我要认真阅读此书。说是中国的乡土性,在文章的前面内容更多的侧重这一点,费先生用其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中国乡土性的特点、中国的乡土文化,更深入的是一种文化层次;乡土性的中国,转向了中国社会层面,这样境界大了,但是这样的社会确实具有浓浓乡土性的,然后一下子就将社会阶层拉到与朴素农民阶层的基层社会,让人们感觉到文字的朴素浅显,意蕴深远。

另外中国现在的乡土如何了呢?社会是发展、进步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提上了党中央领导的行动纲领上;而且近年来的发展变化也是日新月日、翻天覆地,社会焕然一新,乡土农村面貌也焕然一新。这些已经不是费先生写这篇文章时所处的时代了。尽管如此,每次放假回家迎面扑来的仍是那一份质朴的浓浓乡土气息,家乡深山溪流还是清澈见底,带着甜甜味道;村子老人的笑容慈祥充满对村子朴素的热爱;那些特有的风俗依旧让人生出一份异样情绪,似久违的记忆又回来了。然后我就深深明白了,中国尽管在变化,但是对一个乡土的中国人来说,乡土土地仍是亲切的,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密切割不断的,乡土本色仍是中国人心中的根。

关于《乡土中国》的另外一个内容“血缘与地缘”也同样触动的是那对亲人割舍不断情感;对故乡、故土深深依恋的根。王国维在重阳佳节写到“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作为一个异地长久的客人,不论身处何处,心中挂念的仍是自己的故乡,故乡的亲人、家人和相邻,那是一种人性最深处的情怀。贺知章少小离家白发苍苍回到故乡时,面对儿童嬉笑指点不禁泪流满面:“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是什么让一个白翁老者落泪,是血缘和地缘,因为故乡有亲人,有割舍不断一生相牵挂的血缘牵绊;还有对落地生长之地的牵念。这是一种对土地的热爱,也是中国人团结一致的根源。社会在进步,而且人们可能对某些观念某些生活习惯方式会有些改变,有的甚至变化很大,但是传统的乡土情结、乡土情缘仍是在人们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样的乡土社会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样的乡土是的中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具深厚底蕴文化。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3)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说到乡土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当下的乡土社会无疑是弱化了,许多它的烙印被磨除,但是它毕竟还存在,而且乡土的破坏无疑是带来了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乡土文明必须消亡,当下的我们是不可能摆脱乡土的,身为在这片土地上长出的人,乡土的基因是写进了我们的DNA的,而乡土中许许多多的智慧又何尝不能适用于当下的乡村振兴呢?昔年,阎锡山在山西大力倡导旧道德,清理旧风遗俗,倒是使得山西经济发展,社会平稳,不失为当时国内的典范。据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在推进现代化时,不妨从我们的文化出发,与其消亡一种文化不如接纳与融合,见识过日本的知道,除了东京都,京都,大阪等大城市以外的乡村,可以说完全的空心了。乡村可以说是失去了其生命力。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国家正在注意到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枫桥经验,许许多多我们乡土的智慧应用在了发生变化的农村,而且在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后,宗族的力量又开始发展,但是却并非是有着错误的一面,而是有着协助社会发展一方面积极作用,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建设。

我们是土地里长出的人,乡土文明从未远去,当我们学着接纳它改造它时,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4)

到底什么是乡土中国?中国历史从乡土中走来,乡土社会是中国社会最基层的组成部分,我们应当去看看乡土中国的样子。

土地是乡土社会一生的羁绊,生与斯长于斯,从土地中长大的人看见土地,就忍不住地去依恋,那是他们的命。古代中国与农业脱不了干系,农业与土地脱不了干系,土地之于国人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有些人一辈子不愿离开他们的故土,我们也便能理解这深沉的情感了。从上到下,地域的划分越来越小,直到乡村。村子真的很小,暮去朝来,你所见到的,一眼便是“万年”。大家之间真的很熟悉,所以人与人之间无需再用文字,语言、表情、肢体便能表达一切了。城里人说,乡里文盲多。其实啊,乡里人根本用不着城里那一套,用了反而变得更繁琐了。

作者提到两种概念,一个是“差序格局”,以自我为中心,一个是“团体格局”,界限分明。有别于西方捆柴式的集体,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主,向外推出的具有伸缩性的一个庞大关系网。而这种差序格局下,人与人之间就开始讲关系,攀人情,俨然成为一个人情社会。治理这个社会的不是法律,而是纲常、伦理,这就是礼治社会。无为而治的'礼治社会,礼就是行人行事的准则,整个历史都在维持这种秩序。而在这之中,以礼为先,以孝为先的长老式的统治就是一种固化模式。所以男女关系不像西方那样把爱放在台面上,而是男女有别,夫唱妇随,家庭关系也则是以父子传承,婆媳和睦等为基础的家和万事兴。大家各忙各事,都有自己的责任,这才是稳定的社会关系。

虽然本书的写作时间已较为久远,但时至今日,我们的社会中仍然能窥见乡土社会的影子。我们的历史社会不断向前,但人情、传统、继承、道德、礼义、责任不会离我们远去。因为我们从乡土中走来,在我们的精神内核中,乡土的影响仍然存在。

我们已和乡土绑定,而乡土社会在时代浪潮中又会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5)

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比较注重地写了中国的乡土,其带有浓浓的乡土味道,而后面就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从而揭露了中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与探讨的。

   在最近几次人口普查中,人口数据显示乡村的人口还是占总人口的一半之多,虽然相比之前我国的农村人口数量有所减少而城市人口在增加,但是情况还是不太乐观的,而且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东部与西部有着明显的区分度。东部地区的城市化程度远远的高于西部地区,所以在当前,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发展东部经济发展,要促进东部地区城市化的同时要大力发展西部地区,促进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在当今的中国,许多的外多国家都认为中国还是一个土包子,无论中国在这几十年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也还是改变不了他们对中国的看法。不过无疑的是今天的中国还是一个乡村社会,且占领着主流的地位。尽管中国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承认中国还是一个乡土社会是认为“乡土”是带有贬之意,而想方设法地去脱掉。

乡村社会往往还是一个较为稳而不易被改变的一个社会,想要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去改变也是不太可能的。这个需要长期的而又稳定的有效方法才能慢慢地去改变,但是这些办法又不能使“乡村社会”完完全全地消失。就像是有一个人喜欢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后来改变了,但是偶尔还是会犯下一点点的小错,因为这是习惯啊!因为生活的方式又会影响着生活的观念。因为不愿意变革,所以只求稳定是农村社会的标志。许多人认为老人说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们说的话都是有经验的,一次次的积累是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南针。然而就是说作为后辈的我们一定要听取长辈所说的话,所定下来的规矩而不能随意去改变,而这么一来就很难改变下一代。但是,也不是说中国的人农村社会从古到今全都是一层不变的,那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在老的一辈那里,他们希望不要变,对新的事物要反对,也要压制;但是作为新一代,在遵循着各种规矩的时候,而总是想要冒犯一下,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问题,不能争锋相对以下冒上,所以必须保持着恭顺的样子。但是却又是偷偷摸摸地移花接木,表面赞同而实质就是反对,表面是接受而实际是修改,所以社会的变革很缓慢。

乡村社会有多慢,而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就会有多慢,而这一切的中心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的传统是非常注重社会的秩序。我国传统的社会秩序并不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的合理有序的统治方法。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与道德和法律和谐。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有提到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费孝通先生说的人有时人治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借鉴埗的,我对他的这一观点也是非常认同的。

现在的中国,正在努力地摆脱“土包子”大国的形象,或许这过程会有点困难,而且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这需要我们耐心的等待,并且努力地改变旧的不好的思想。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6)

乡土中国读后感(一)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它偏重于一般理论的性质,把它作为发展中国社会学的一个方向。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笔者在这一部分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似乎比较普遍,即从现象中看本质。

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的乡土中国,不是一个特定的中国社会的写照,而是一个特定的中国传统草根社会所包含的特殊制度,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他们的细节,所以他们必须清楚。

当地社会从熟悉中获得信任,而现代社会则无话可说。它需要签署一封信,起草一份保证书,并形成一项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于对一种行为规则的不假思索的认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光的流逝,总是记录着历史的进程,跨过世纪的门槛,回首百年来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历程,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记。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三)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表达我的一见。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位从内蒙古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户人家总是规划一小块地来种植,但没有想到其他的用地方式。似乎中国自古以来就在土地上发展,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地方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于对一种行为规则的不假思索的认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

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四)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也是农村人,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80%人口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是农村人对土地的高度重视。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

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正因为如此,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熟悉自觉遵守传统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也不需要借助契约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是在人口快速流动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感吗?答案是不!

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信土地的乡下人,他们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读后感(五)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在基层。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当地社会的本质发生变化,否则下乡写作的过程将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

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我们总是请一些长辈或权威人士来评头论足。如果我们不能调解,我们可以选择诉诸法律手段。

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在今天的民主社会,人们仍然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忽视政治事务。只有当他们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们才会寻求政治或法律庇护。

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7)

《乡土中国》,薄薄的一本书,费孝通先生在序言中将之称为小册子,只有短短185页,但读完这本书里面的十四篇文章却花了很长的时间,我想其中有两个缘由吧。

一是阅读时会引起很多的思考,因为这本书不是对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中提炼的一些概念,是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探索时的首创概念。费先生说:概念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书中每提出一个概念,就提供了一件工具,可以解释自身经历或道听途说现象的工具。读了一段文字,就要读者结合自身经历联想出大量的现象,从具体现象中去加深理解那些概念,“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作者简练的文字背后,是一个巨大的思考空间。

二是内容足够精彩,因而有不舍得读完的.心理,才故意放慢速研读。作者在开篇即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思路去理解中国社会,通过对作为基层的乡土社会的剖析来理解现代社会,无论是现代社会中留存的乡土成分,还是乡土社会中不曾有过的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的新特征。其中在中国延续千年的乡土性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最耐人寻味,正如费先生所说: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从乡土社会理解中国,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费先生提出和论证了的“差序格局”理论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中国社会格局的大门。在描述差序格局时,费先生说: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书中还将差序格局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相比较,从中映射出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站在乡土视角,由古及近、由下至上来看我们当下的中国社会,分析现象的本质,认识问题的根源,寻找进步的办法似乎都能找到突破口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8)

费孝通先生(1910-2005)是我国名满天下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一生经历颇为传奇,可谓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其漫长的学术生涯中著作等身,而《乡土中国》这本仅七万余言的小书却大概是最广为人知的一本。

本书是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讲授的“乡土社会学”课程内容改编,边探索边讲课,后写成14篇文章。初版于1947年,时年仅37岁的费孝通先生正处于年富力强、学术精力旺盛的时期,“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而当1984年重刊此书时,届已74岁的费老也感叹“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越觉得可爱。”

费孝通出生在一个教育家庭。父亲费玄凯一生教书育人。他在吴江县任县长时,母亲杨仞兰思想进步,在吴江创办了第一所蒙古族养老院(幼儿园)。在这样家庭的环境下,费孝通自幼向学,23岁获燕京大学社会学学士,25岁获清华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硕士,28岁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师从马林诺夫斯基教授)并于当年任云南大学教授,同时在西南联大兼课。

当时,年轻有为的费孝通每年发表大量**、**、政论、调查报告等。在这种情况下,他写了这本书。

中国传统社会自古以来就与泥土分不开,中华民族的主体汉族是农业民族,几千年来都在有限的土地上辛勤耕耘,所以按理说形容中国人“土”是很贴切的。史禄国先生(费孝通在清华大学读书时的硕士生导师)曾说: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在这里。不管天气怎样,他们仍然需要播种。试着看看他们能不能种地。

可见“土”是中国人的命根,然而时代发展至今天,“土”字已经被赋予很强的藐视与贬低的意味,如果一个人称另一个人“土”,势必将引起一番争吵甚至恶斗。

与“土”联系在一起的另一个特征是“定居”,依靠土地为生的民族不可能流动性太强,安土重迁的特色在影视剧中反映得很明显:一个游子临终前最后的愿望往往是安葬在故乡。

由于常年聚居且鲜有流动,所以传统的乡间是一个“熟人”的社会,这里每个人几乎从生到死都在一起,长辈常对晚辈说“我是看着你长大的”,的确名副其实。布鲁特斯的心脏读后感这样的社会中是不需要法律的,采取礼治而非法治,人情、名声的约束力足以使人们在借了鸡蛋以后按时归还,或者干脆以“那就太见外了”的欢声笑语中结束。如果一个人在农村名声不好,他会到处碰壁。他很难在当地生存下来,最终他会成为一个aq型的人,终身难堪。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9)

绝圣弃智——道德经读书笔记摘抄及读后感赏析:

【摘抄】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化弃虑,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而寡欲。

【现代汉语解读】

领导者不占据道德高地,抛弃聪明巧智,百姓就会得到百倍的利益。不费很多心思去教化、算计群众,利用计谋去管理百姓,百姓就会慢慢变得善良、孝慈。不使用精巧别致的东西、放弃能带来大利益的东西,就不会有盗贼。这三种境界,写成文字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要找出原因归属:看到事物的本质,保持质朴的本性,减少自己的私心和欲望。

【读后感赏析】

老子要求领导者一定要放低自己,圣与智都是虚幻的名利,不要总是想着别人称自己圣人,不要总觉得自己很聪明。当人做到领导的位置之后,容易出现什么样的问题,这是老子特别看重的。老子强调,以出世的状态做入世的事。要求领导者放弃追求虚幻的名利,实实在在做好本职工作,造福天下苍生。

然而,历史上,正面的例子不多,也许只有汉文帝、汉景帝算是比较好地执行了道家治国理政的思想,实行无为而治,国力迅速恢复,百姓富裕。反面的比比皆是,即使历史上的名君,多数是主动作为、过度作为。如汉武帝,征伐匈奴,开疆拓土,表面上取得了丰功伟绩。然而,由于他过度地使用武力,造成国库空虚,百姓苦不堪言。好在他晚年幡然醒悟,承认错误,颁发《罪己诏》,调整了国家政策,但汉朝由强盛到衰落的步伐已经启动。

历史上很多聪明的皇帝属于妄为、胡作非为的皇帝。宋徽宗算是一个典型。宋徽宗的人很聪明,他的艺术成就也很高。在中国历史上也算得上顶尖艺术家了。可是他当上了皇帝之后,竟然还热衷于各种虚名。他总觉得自己是圣人,自封“教主道君皇帝”。每当天下有祥瑞出现时,他都很高兴,并给予发现者重奖。上有所好,下必趋之。于是老百姓也配合其造假,每年都出现各种祥瑞,如黄河清、禽产凤凰、牛生麒麟等大量“祥瑞”,更有不少自称身怀道术的道士进言称宋徽宗是天上的神仙。到最后,宋徽宗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昊天上帝元子,为大霄帝君。皇帝热衷于玩各种虚名,却无心国事,他自己身边自然也聚集起一批投其所好的狐朋狗友,朝廷里奸臣结党,朝政混乱黑暗,结果国力江河日下,最后遭遇靖康之耻。他不仅自己的晚年过得生不如死,还连累大宋的皇族,百姓跟着遭殃。

“绝化弃虑,民复孝慈”,这是依据郭店楚简。通行本为“绝仁弃义,民复孝慈”。楚简的可能可能更接近老子的原意。化,教化民众,就是领导者不要总想用技巧去管理,抱着教化的目的去教化。虑,思虑,就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去不断思考策略。

领导者应该放下自我,要按照大道做事。自己先提高修养,老百姓也就自然而然向你学习,逐渐有了孝慈之心。作为领导者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去考虑事情,只需要先做好自己,再去影响他人。不要抱有教化的功利心去教化百姓。不带强烈的动机、企图心,要随缘做事,读后感是老子的本意。老子这里仍然要求无我利他,放下为了自己的名誉地位而试图教化,放低自己姿态,坦然为大家做好事,百姓就会跟着你变得孝慈。老子这里并不是反对教化,而是反对抱着教化的目的去教化。在道的层面做事,你的一言一行就是教化。老子写道德经的目的就是教化领导者。身教重于言传,自己首先能够做到,老百姓自然会跟着做到;自己做不到的,或者不想做的事,不要强迫百姓做到。国家治理如此,家庭教育也是如此,父母的身教比嘴上的说教重要得多。家长自己天天打麻将,不能要求孩子天天学弟子规。

当领导者不去追求那些工巧精美贵重的东西时,老百姓也就自然不会去追求它,愿意过简朴的生活,那么百姓也就没有必要去做盗贼了。公司中,领导以真诚之心做事,员工自然也会以真诚之心工作。让老百姓做到盗贼无有,领导者就要放弃搜罗那些珍贵东西的想法与行动。这是实现盗贼无有的方法。皇帝喜欢珍宝,臣子们也会跟上,上行下仿。

素,没有染色的丝。见素,指看到事物的本质。抱,保持。朴,未经雕琢浑然一体。少私寡欲,是人类进化的结果。大猩猩从来都是抢着吃,很少相互帮助,人类进化过程中,发现互助更有利于群体的发展,这个品性在大脑皮层中遗传下来。人类既传承下来了私心,也同时传承了互助利他的品性。有了互助利他的品性,所以人类能够区别于大猩猩,组织起更大群落组织,增强了抵御逆境的能力,领导者能够带领大家一起进入安静、祥和、积极进步的状态中。人类天生就有私心的一面,若领导者能够克制住这些人性的弱点,就能够带领员工们建立一个好的公司文化,这个组织就会越走越远。

绝学无忧——道德经经典名句摘抄及读后感赏析:

道德经经典名句:绝学无忧。唯与诃,其相去几何?美与恶,其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人。望呵,其未央哉!众人熙熙,若飨于大牢,而春登台。我独泊焉未兆。若婴儿未咳,累呵,如无所归。众人皆有余,我独遗。我愚人之心也,惷惷呵。鬻人昭昭,我独若昏呵。鬻人察察,我独闷闷呵。沕呵,其若海。望呵,其若无所止。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以鄙。我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道德经汉语解读:

抛弃一切学问,人生就会快乐无忧。恭维与呵斥,能有多少差距呢?美好与丑陋,又有多大差别呢?人们所害怕的东西,那个东西也会害怕人的。悟道之人心胸宽广,好像没有边际一样!一般人喜欢像神一样享用着百姓供奉着太牢的感觉,就好像春天里登台接受祭祀一样。我淡泊名利,不露痕迹。像婴儿还没有学会笑时那样纯粹。飘忽不定,好像没有归依的样子。一般人都想着自己的财产有余,而只有我则给予别人。我好像只有一颗愚蠢的心。一般人喜欢站在光鲜亮丽的地方,而我愿意独居昏暗处。一般人明察秋毫,而我愿意糊涂。圣人的品性深远得像大海一样,宽广得好像没有边际。一般人做事都有他的目的,而我却单独保持质朴。我与其他人不一样,我更加珍重道。

道德经读后感赏析:

绝学就是不要一切学问,什么知识都不执着,人生只凭自然。佛教中相对应的一词叫“无学”。修道成功,到达最高境界,任何名相、任何疑难都解决了、看透了,“绝学无忧”,无忧无虑,没有什么牵挂。知识分子喜欢钻牛角尖,丢开书本,总是很难。“读历史而落泪,替古人担忧”,会生气,会落泪,这是读书人的毛病。

唯,答应,也可以理解为恭维,唯唯诺诺。诃,呵斥。批评你的人,往往是帮助你的人;而当面夸你的人,可能是背后害你的人。

不要过分执着于名相,美好与丑陋往往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相比较存在的,条件一变,美与丑就发生变化。老子告诉我们要用端正公平的视角看问题,社会潮流的背后往往都带着虚幻的东西。领导把自己的精力放在自己的名声、形象上,管理的境界就降下来了。作为领导者心里一定要十分清醒,不去追求那些浮华的东西。

这里讲的是第三层的管理境界,即“其次,畏之”。管理者让别人害怕他,以恐吓、高压的手段管理员工时,其实他自己也是害怕员工的,这是他心虚的表现,其实他的内心也是恐惧的。如元朝的蒙古统治者就采用高压的统治,让老百姓害怕,其实他们自己心里更害怕。但这种高压政策很快造成了农民起义,元朝统治者只能北逃。一个公司太多的考核、检查,就是管理者不自信的表现,这样的公司往往做不长。

望,意指边际、辽远。太牢,古代同时使用猪牛羊三种祭品的祭祀,是等级很高的。飨,享用供品。春登台,春天的祭祀活动。兆,征兆。一个高明的领导者,他们的心宽广没有边际,根本不在意外在名相。而一个平常人,特别在乎各种名誉、形象、外表等虚幻的东西,把自己搞得像神一样享用供奉。

咳(hai),婴儿笑。累,飘忽不定。婴儿还不会笑的时候,是最纯真的状态。回到婴儿的状态,就是修行,放空头脑,没有喜怒忧思悲恐惊,相当于睡眠。保持孩童状态的老人更容易长寿。

遗,读wei,也作馈,给予的意思。一般人都是为了自己的财产有余而不断地多捞取,贪官就是如此,贪得无厌。而圣人强调的是给予。

鬻,本读yu,这里读shu。昭,明亮。昏,昏暗。察察,特别精明,审查别人的缺点,挑剔别人的毛病。闷闷,不在意。没有悟道的人把光亮集中到自己身上,让自己高大光彩,显示自己。不好的领导者,对自己彰显功劳,把功劳据为已有,对别人叫是挑毛病。读后感互相挑毛病,这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孩子在幼儿园时就是喜欢挑其他小朋友的毛病。作为普通人,有这个毛病倒还可以理解;但作为领导,则非常不合适,你已经是领导了,部下有出息,光鲜亮丽的时候你应该高兴。与部下争名争利,得到的结果是让部下失望、不合作、消极对待。

沕,深远。望,辽远的边际。顽,没有被劈开的木头。鄙,人们居住的单位,乡村的意思,后引申了质朴。华为的任正非经常被人称道,他被拍到在机场打出租车,和同事一道乘机场摆渡车,和员工一起在公司的食堂排除买饭,等等。这位超大型企业的老板不搞特殊待遇,把自己放在普通人的位置,特别受到公司内外的人尊重。

食,吃,这里是用的意思。母,女性,在道德经中反复出现,用以比喻天地的本源,也就是道。大道,就是为众生做事。

这一章里,鬻人、众人,都是指没有悟道的人。而我,则指悟道的人,并非指老子自己。很多人把“我”误解为指老子自己,认为是他标榜自己,这是很大的误会。

孔德之容——道德经经典名句摘抄及感悟赏析:

道德经经典名句: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道之为物,唯望唯沕。沕呵望呵,中有象呵。望呵沕呵,中有物呵。幽呵冥呵,中有精呵。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顺众父。吾何以知众父之然,以此。

道德经释义解答:

大德的运动,完全是按照道的规律运行。道生成万物的时候,太深远微妙无穷。道虽然深远、深奥,但还是有迹可寻。深远微妙的道啊,其中有物。深邃幽暗的道啊,其中有精。其精是真的,有着不变的东西。从今天到古代,其规律一直没有改变过,使万物都顺着道的理念生长变化。我是怎么知道每一件事物的成长规律呢?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道德经读后感赏析:

这一章阐述的是老子的宇宙观,即这个世界是怎么形成的。本章讲的是天之道。

孔,意为大。容,意为运动。道是世界内在运行规律,德是根据道制订出来的行为规律与法则。老子在道德经中主要讲道。道是领导者必须懂的,德是领导与员工都必须遵守的。道是原理,德则是操作手册。不学道,就不知道德从何而来,德就会被质疑。

通行本中把“沕”改成“忽”,通常被解释为恍恍惚惚,模糊不清。这个词的《道德经》中多次出现。帛书甲乙本中都是“沕”,微妙、深远的意思。象,事物的表面显现,如天象。中医中的藏象学说,就是通过皮肤等外部器官的表象探索内藏器官的疾病。

幽,深远。冥,暗。精,构成我们世界最基本,最精微的物质。中医中的精,可以理解为DNA,精气。精能够形成物质,物质形成世界的象。读后感·信,理解为诚信,不变的规律。老子认为道中有精,是一种万古不变的规律,精形成物体,然后进而形成我亽看到的世界的象。这是老子的世界观。其实老子的看法与现代的宇宙观极其相似,我们的世界首先从一个点开始的,通过宇宙大爆炸形成我们现在的宇宙。

父,也作甫,事物的开端。老子认为从古至今,所有的万物都是顺着道的理念生长的。老子认为首先有信,然后形成精,再形成物,后形成象,这四个层面都包括道里面。这是老子的全息理论。我们现在知道的生命形成的过程,也与老子讲的事物形成一致。首先有受精卵、然后形成胚胎,再形成生命体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0)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一篇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要了解日本文化很多人会去读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而要了解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则离不开这本《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老在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他于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内容整理出来的书,37年后的1984年由三联书店重刊。主要依据当时乡土社会的人际生存现状、社会结构、交往方式等,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完成。该书中的乡土中国,其实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各种元素,再看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可以发现费老的很多说法如今仍然拥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费老笔下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这个圈子具有伸缩能力,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能放就放,能伸能缩。这是自我主义产生的源泉,也是中国小农意识、自私自利产生的另一种诠释方式。中国人在国际友人眼中永远顶着“自私”的帽子,没有集体、国家意识,永远想着自己及小家的利益。因此他们只扫自家房前雪,他们为一己之利损害大家的利益,他们目光短促、心胸狭隘,他们不顾天下苍生只顾自己安乐。

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这些看客在鲁迅作品中都以群像出现,是一批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落后的群众,居处在偏僻、闭塞、愚昧、落后的中国乡村,长期以来的封建意识的毒化和侵蚀,已积淀在他们的精神骨髓中,并在他们思想、心理、性格、言行中自然而非自觉地表现出来,于是他们愚昧、麻木、无聊、庸俗,于是他们集中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民的劣根性,以及我们民族精神中的严重痼疾甚至于人类某些弱点,即安于命运,麻木顺从,既受人愚弄,又愚弄他人的性格特征。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xxx,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几年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这是个很值得人们反思的现象。首先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秉着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目的从政的,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为了在得到官僚体制的特殊庇佑。当然每个人都是要生存的,有一定程度上追求物质无可厚非。但官员是特殊的职位,他有一定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间接领导者。当一个社会上的官员都没有了责任心而沦为物质的奴隶时,这个世界是可怕的。其次,相比公务员固定的收入外,大家更加看重整个官僚体制的庇护作用。这是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沦落。如今官员与官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互保护的体系,各种有需求保护自己的势力都在向官员靠拢,商人表现的尤其明显。于是出现了,出现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篇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篇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十分应景。可是没想到这是一本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可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十分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可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可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十分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篇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篇

早就听说费孝通老师的这本书,一直没有腾出时间拜读,近期抓紧时间终于看完了。一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在里面融入了质性研究和比较研究的科学探索方法,通过对比现代经济下西方的团体格局和乡土经济下中国的差序格局,引出中国情境下的关系社会的缘起等,更深层次解释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现象,受益匪浅。里面有很多喜欢的语句和思想,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下面这几段话:

1.中西社会结构的不同: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2.中西社会关系的理解: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而西方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改变。

3.最欣赏的恋爱观: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六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七篇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酷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

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新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澈透明。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单朴素,让人清心。

现在的城里人,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他们把农村的乡下人叫做土包子、乡巴佬。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又何以为生呢?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能离开乡里人吗?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民?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确实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光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物,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人们美好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八篇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九篇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篇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一篇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二篇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三篇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四篇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在老师的领导下,我选择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在此就第一张谈谈我的感想吧!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着的精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潮流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xxx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xxx,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xxx私xxx的现象xxx。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xxx芸芸众生,皆为利来xxx,这里的xxx利xxx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xxx一人吃饱,全家不饿xxx。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五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所著,全书仅五万多字,典型的“大家小书”。书中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描述了一个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我也说不太清楚,但是有一个感悟:就是从历史的必然性的角度来看待封建传统体制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一个体制可以稳定的存在几千年之久,一定是有它的道理的,而中国特定的环境也是他滋生发育的最佳土壤。尽管从现在看来,就是这个体制让我们落后于世界,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体制才可以孕育出适合大刀阔斧的改革的环境,也奠定了改革成功的基础。

下面简单说一下书中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两个点。第一个是“长老统治”第二个是“差序格局”。

长老统治是映射到最底层的乡村生活中的一个说法。中国古代是层级统治,严禁越俎代庖,乡村身为最小但最为广泛的单位个体极具封闭性,不论是地理位置上的封闭还是思想上的封闭。乡村社会是一个不易改变、创新的社会,以稳定为最大的特点,而农业的最大目的就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俗称“靠天吃饭”。旱时求雨,涝时求阳,人们将天神圣化,尽管也期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寻求一些改变,但是千百年来早已根深蒂固的观念把框架架地死死的,四季的轮回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因为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但是农村也并不是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新变化总是有的,只是很慢而已。老人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地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无论是无智识的农民大伯还是高层知识分子、皇亲贵胄都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也逃不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可以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起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而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可以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可以这么说,“差序格局”的形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书中还有很多令人耳目一新,值得反复品读的观点,希望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六篇

《乡土中国》一书是社会学巨擘费孝通老先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期间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讲稿整理编写而来。这本书虽然历经七十余年,但栖它的研究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书里自对我国的很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我对该著作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我认为这部社会学巨著不应在当今社会受到冷落。反复读了《乡土中国》后我有三点感想:

一是中国人的安土重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属于农业文明,中国是以农业为根基的文明古国。整个中原文化都建立在对土地深厚的依赖之上,所以我们和许有外国、游牧民族、水上民族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不随意更换自己的住房。如果遇到拆迁这样的事情,我们门会较抗拒,中国人对房子有自己的情结,这也是我们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社会除原因。

二是“熟人社会”,由于乡土社会传统,从而着成了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发源子村落。在一个村子里,周围的人都是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大家都依靠着同一块土地生活,彼地相互信任、依赖。也由比形成了一个由私关系引由面出的“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

就像一块石头投入水中激荡出涟漪一样越靠水波中心的地方关系越紧密;越远的地行关系就越疏远,因此而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近的风事好商量,工作开绿灯;不属于自已人的,便什么事都很难有真正意义展开和作为。

三是婚烟关系。中国的家好做似事业组织,弱的大以做事业大小决定。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妻关系只是配抽。而这恰恰与西方夫妻关系是主轴,夫妻感情主要凝聚力不同。因此在中国社会。夫妻间的感情淡泊是常见的现象。因为乡土社会要求的是稳定,男女之间激烈的情感容易破坏这种稳定,所以中国人不喜欢离婚。因为大多数人对婚烟的就是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即使没有爱情也不影响彼此方间的合作。

以上是我对《乡上中国》主要的感受,。

《乡土中国》这本书除了增切我们看问题的深度,也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在这片古老的东方土地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我在正视它的同时,也能够积极地用正确的态度去解问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七篇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八篇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第一反应是——作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值得我们去读。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奠定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都要依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离不开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十九篇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篇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异常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

大家就是大家,这么谦逊,这么年轻的时候为讲课写的稿子都能成书,还是经典的社会学启蒙书籍,真是让人再次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

对于书里面讲的差序格局代表什么,具体如何推理的还是有点不理解。我觉得中国人还是很讲究天下为公的,对民族大义这类的道德感还是很强烈的啊,总之就是不太理解为什么用这一套理论解释为什么中国人经常公和私不分,界限模糊。这不是后面一章讲“系维着私人的道德”里应该讲解的吗?

对于中国的婚姻关系讲的很对,就是干事业型的,男女结合为的是传承血脉,抚育子女,而感情的波动对稳定婚姻关系不利。所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基础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乡土中国代表着中国的传统社会,这是我们文化的起源,那是一个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农社会,社会结构变化很小,人们根据上一代的经验就可以活的很好,老人也有了长老的地位。可怜以后的老人真的是没什么用处了吧,我们的孝文化还能传承下去吗?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尽管已经全然没有以前那样完全,但这种长期形成的习惯,拉关系,走后门却全然不像礼俗一般被打破,相反,在某些时候是愈演愈烈。我想这也是中国为什么自古就流行、强调考试的重要性了,因为只有考试才来得公平些、正当些。

在这种人情社会下,形成的常态是凡是都要找关系,讲交情。做手术要找关系,期望手术能做成功,更怕剪刀、纱布留在体内;小孩上学要找关系,期望老师能重视孩子,包括安排孩子座个好位子;做生意找关系,期望证照能办理得快些,花钱少些;甚至买东西有时候也要找关系,期望获得物美价廉的产品。以上种.种,不胜枚举。作为法律人的法官同时也是社会中的人,在这种找关系、走后门成为习以为常的时候,法官如何在这样的人情社会独善其身,不受这些人情世故的干扰,真的很难。所以我想为什么在中国不是规定法官独立办案,而是规定法院独立办案,是否也是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我想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同时,其实也是个势力的社会,抹不开面子可能的违法行为会导致法官资格的丧失,如果没有这个光环,以己为中心的一圈圈荡漾开来的波纹也会因这个光环的丧失失去原有的牵连,小石子也就不像以前那般可以激起一圈圈的波纹,亲戚朋友也会纷纷远离你,如果要面对这样的现实,不如守住法官的名声,保持一份原来的宁静。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

刚刚接触到这本满是学术言论的书,我是抵触的,觉得这书不是与我“同一世界”的事物。但毕竟是必读书目,在老师的引导与同学的陪伴下,我慢慢靠近它,渐渐发现自己改变了对《乡土中国》的看法。

它不像我以为得那样生涩难懂。文中常有生动的实例,如“文字下乡”一篇提到,教授的孩子虽在学校成绩好,被夸聪明,但与乡下孩子在一起捉蚱蜢时,却远不及他们灵活敏捷,这有力阐释了一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与个人所处环境的需要有关,乡下人也并非愚的道理。

它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远离生活。“差序格局”一篇中提到“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想想自己的生活,的确拥有与自己关系远近不同的人形成的如“波纹”般的交际圈。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在这本书中,还有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乡土社会这种中国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形成的固有结构,是保存还是被改变……大概会引起很多人的沉思吧!

《乡土中国》一书,让我收获了很多,在我的学习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七篇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八篇

“乡土中国”这四个字,对我来说缺乏一些诱惑力。

初遇之退缩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经典著作,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也是解读传统中国文化生活的经典之作。

记得刚买回这本书时,我想要迫切读完它。但只看了书中一段,书中专业性很强的文字使我退缩回来,这本书也就沉睡在了我的抽屉之中。

细品之了解

在本单元的学习中,我不得不又重新拿起这本书。

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之下,我开始慢慢咀嚼品味书中的文字,体悟费孝通先生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东西,并初步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特点。

在阅读、画思维导图、听同学和老师的讲解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的新知识,了解到“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差序格局”“血缘”“地缘”等新名词。

回顾之感悟

通过对这本书的研究性学习,我接触到了之前从未接触到的学术著作,尝试了自己从未尝试过的东西。我能够更清醒地面对中国这片古老而亟待新生的土地。

在阅读过程中通过与老师同学的探索,我战胜了书中一座又一座的大山,同时又使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读书的重要性,激发了我对阅读的兴趣。

《乡土中国》是一部经典之作,我通过阅读它得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一定会散发出它独特的光芒!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二十九篇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篇

中国人傍“土”为生,“乡土中国”更是极其生动的囊括了当今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土”并不是个贬义词。中国人的最根源便是靠着一方土地生活,“土气”也从而扎根在了心里。

我并不是农民出生,但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这“农民”这一阶级的人。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的特色。就像西方国家很难意会到那些拿着锄头的人,身上有着的独特魅力。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革命时期,中国的血脉大多还是流淌在农民的骨子里。

我所认为的“乡土”,是个别具风味的词,这让我联想到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乡土”既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中国的风味;既是物,也是情。中国大半辈子都在土里扎根,也是这一方土地孕育了一方人情。在农村里的乡土情,能把几户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家串起来。毕竟村子就那么大,农民的性子永远比不得商人的弯弯绕绕。

当今时代的发展,农村也逐渐成了城市的修饰。我常听人拿农村人和城里人做对比,比没两下话语中的嘲讽之意毫不掩饰。城里人有作为,城里的孩子学习成绩好,城里人有教养……但殊不知中国人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农村人心思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农村的孩子勤劳能干,身子板硬。其实没有聪愚之分,只是较比的方面不同罢了。反观人情世故,中国人骨子里原有的热情好客,却被城市的忙碌扫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认为应该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土气”这个词,同样觉得农村和城市应该是平等的。

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含蓄的,是有秩序的,是有“礼”的。这本书以浅入深出的方式将中国社会剖解出来,且又富有生活气。既是通俗易懂,又值得一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一篇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二篇

费孝通先生在此书开篇第一句就言明:“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中国现存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什么是“乡土”,这是费孝通先生在全书开篇就着重讨论的问题,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泥土”是与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分不开的,正是土地塑造了中国几千年的荣光,但也是土地束缚了我们向上飞的翅膀。在乡土社会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多余之物,因为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的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往往格格不入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还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

在乡土社会之中,文字也是多余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乡土社会没有文化,更不意味着乡下人是“愚”的。在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重视文字的有用性。我们对文字的定义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承载语言的图像与符号。但是乡土社会是一种“面对面社群”。相对狭窄的人际交流结构与封闭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乡土文化只需要横向之间或者纵向几代人之间经验上的传习,而文字却是因为人们在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阻隔的限制而产生的,归根到底,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中发生的。乡土社会是一种近乎于“重复”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单凭语言已经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词不一定要文,中国古代的劳动者并不是缺乏创造力的,以《诗经》为例,《诗经》的风部集合了各地民歌,其中就包括最脍炙人口的《蒹葭》、《关雎》、《桃夭》等等,这些民歌在乡间口口相传,但若无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可能这些名篇就难以传世。在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中,文字的实用性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我们初步推行文字下乡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也就成为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三篇

这本书被列入了高中必修课本中的整本书阅读的推荐书目,而另一本必修课本的推荐书目是《红楼梦》,是在好奇能够和《红楼梦》一起并列必修课本推荐书目的书是什么样的作品,于是买了这本书打算细细品味。初听书名,还以为是写中国乡土风味的散文集或是小说、杂文集,后来才知道是学术作品。

说实话,这本书对我来说,读起来是困难的,不是说理解上有多困难,而是读起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抛去一切杂念来读,实在太不容易了。可能是学术作品的原因,又是社会学的书籍,涉及不少专业词汇和专业问题,给我的感觉总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复杂问题高难度化,读来有些难以消化或者说难以产生阅读的快感。

前面的乡土中国读来稍微好一些,有原生态的乡土情味、风味,也细数了不少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乡村观念、乡土问题,后面的乡土重建则涉及到了经济、社会、制度等问题,越读越觉得晦涩,也不太提的起兴趣。

可能也是我个人便好文学类的书籍,更是因为我的水平和阅历不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收获和感悟。不过,作为教育类的研究生,我不得不考虑,这样的书籍推荐到中学生的整本书阅读中有何意义,作品本身的价值和学术高度这是不用质疑的,但是让高中生来阅读这本作品,老师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整本书阅读的教学任务,是否真正的对学生有帮助。能不能读懂是一个问题,能否学会读学术类作品,学会学术文章的写作方法又是一个问题。

写不出什么有质量的书评,因为我实在读不懂、进不去这本书,可能需要历练可能还需要多沉淀,才能了解乡土中国,而不是把乡土仅仅局限于我童年成长的的乡土风俗。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四篇

早就听说费孝通老师的这本书,一直没有腾出时间拜读,近期抓紧时间终于看完了。一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在里面融入了质性研究和比较研究的科学探索方法,通过对比现代经济下西方的团体格局和乡土经济下中国的差序格局,引出中国情境下的关系社会的缘起等,更深层次解释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现象,受益匪浅。里面有很多喜欢的语句和思想,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下面这几段话:

1、中西社会结构的不同: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2、中西社会关系的理解: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而西方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改变。

3、最欣赏的恋爱观: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五篇

当老师布置我们阅读《乡土中国》时,我便用寒假的娱乐时间读完了此著作,并且有了深刻的感想!

当乡土社会来到今天,它又将经历怎样的变迁呢?它是否这一经几千年发展形成的基层社会现状是否会为这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新时代所消解呢?我们不妨大胆地做出肯定的问答。费老在文字不乡这一章节中就就提及xxx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士社会,但遗憾的是如今他区不能再带着深邃的思想去审视如今的中国甚层社会了。那就让我们顺着他理性的目光看向今天。

首先,红社会的消解并不意味着农村的消失,而是农村的差序格局、家族男女有别、长老统治等一系列特性被削弱了,我认为这些特性相当一部分是源于乡村的“粗“不流动性”、“封闭性”,正是这种“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生活带来了乡太村独特的秩序(当然这指的是和平年代广封建时代,皇帝的统治,从实在乡土社会中,实际上看是松驰微弱的,挂名的无为的“由此给了乡村不问世事,自我发展的基础。但是在今天标任何一个乡村都无法与世隔绝,封建社会的土壤消失了,在其上生长而出的社会必然会出现改变中,甚至是瓦解。

其次,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乡村的许多人口流白了城市,同时鲜有新的乡村诞生,这无疑是在侵蚀着乡土社会的根基。除此之外,原有乡村的诸多特征与现代社会的追求方向是有所偏离甚至是相悖的。爱国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但在乡经社会中现代国家的相概念却是没有的: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但在乡经社会中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模糊的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社会追求自由开放歌颂爱情,但在乡社会中激烈的男女情感是不容存在的……社会的主体一农民的也发生了改变。他们不早已不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而转向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转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经济本不复存在。面对着现代社会的冲击,乡经社会将要退无可退。但我们还不能草率地不定论。广大的经社会并非不能被轻易地瓦解更淮确地说,即使原先的经济社会不再,乡村的生命力仍会催生成个新的乡土社会,更加现代的却保留着原原先部分特征的基层社会。这是就目前来讲的。这个新的乡土社会依旧会变迁直至在更加遥远的未来,在高城市化、高度城市化现代化的未来被彻底消解。

但乡土中国的意义永远不会真正消失,乡始终是中国人永恒的精神寄托,正如书中导读所写的:读懂了乡土中国、就读懂了我们的过去,而只有不忘过去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六篇

在近期的语文学习中,我进行了《乡土中国》整本书的阅读。在老师的指引下,我不仅懂得了如何构造思维导图,更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整理修订而成,它代表着中国的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中国乡土生活的真实写照。

“经验是实践的源泉”。费孝通先生虽然不是文学家,但是从他富于变化的语言中同样可以体会到中国社会变与不变的辩证,切实感受到乡土社会真正的存在价值,而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永恒魅力之所在。

当今时代,社会正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中国在不断得到书写。有谁可以否认,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所构筑的中国意识能够离开“乡土”这两个字去获得一种额外的理解呢?这又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另一价值所在。

“我是你的一片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地”——这不仅是费孝通老先生所固守的原则,更是每个乡土中国人的心声!

忆乡土,忆中国,忆文明之魂!让我们共同展望乡土中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七篇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的巨擘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风貌。农村作为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之一,在当时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的区域。即使经过几十年的历史变迁和城镇化进程,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占中国总人口的(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数据)。

读懂这本书,我们便能更多地了解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让我们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行为习惯;中国和西方社会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本质上的不同。以下是我的三点主要分享:

分享一:书名中的“土”字用得极好。

“土”首先指的是泥土,因为中国人是离不开土的。农村人以土为生,根据不同地域,土里农作物一年一熟/两熟/三熟,他们取资于土,即使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城市人,也会想方设法在自家房屋里种点葱蒜之类的东西。

若是家中有远行人,老一辈人肯定会拿一点故乡的土希望你能冲着喝来防止水土不服,这个就是所谓的“故土难离”。费老当年留学的时候,他的祖母就是这样做的;我来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我奶奶也是这样做的。年少不懂这种感情,还说是一种迷信,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深入骨子的习惯,是我们用携带土壤来缓解乡愁的一种方法。

说到与“土”的感情,离不开每个人的人生大事:莫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入土为安。就拿我爷爷为例,他一辈子与土为生,在世时就开始物色自己走后的“居住地”。等他去世的时候,我爸和大伯谨尊遗愿安葬了爷爷。对爷爷一辈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的情怀,此生足矣。

分享二: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聚村而居,形成一个“熟人社会”。

这种状况之下形成的社会特别容易变成“礼俗社会”。在早先的传统社会,也就是大家按照之前的规矩办,大家有什么东西请教老人,老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比如每年的农作物种植,什么节气该做些什么,这些都是老人家留下来的经验。但目前随着社会变迁,在对待一些问题上,年轻一代不再仅仅依赖于经验,也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实践,这是时代进步的结果。

于我而言,高中以前生活在“熟人社会”;高中之后渐渐远离,再到今年的短暂回归,我生活的那片土地带给我不一样的温暖和体验:在驾校学习时,与大家初次见面时不会有城市社会的陌生感和界限感,聊天中知道对方是哪个村的人,家长叫什么名字等信息,然后回家向父母叙述一遍,基本上就能知道是谁家的谁谁谁在学车了;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学车的人“为求”教练能多教教自己,总是能和教练“扯上亲戚”(即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然后就着这种称谓,大家也喊得很甜。总之,熟人社会有好有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若有亲戚照料,日子总不会过得太难;但若是在这里不被待见,那可能会遭受到整片区域的人或多或少的排斥。

对于农村的新一代年轻人,不管生活在哪里,如何生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为人处世的方式还是要像熟人社会中学习的。

分享三: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老最核心的一个学术贡献,这是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

什么是团体格局?书中提到“就好像你看农村田野里边捆柴,这一堆柴捆一捆,那一堆柴捆一捆,然后把这十几捆柴放在一起做成一担,把这几担放到车上做成一车,这就是西方的格局。你属于这一捆,这一捆属于这一担,这一担属于这一车,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当然人跟柴不一样,所以人可能在不同的捆里边也会出现,但总之你是在一个框架结构之下的,你像是树形图当中的一个位置而已。所以西方人特别重视的是位置,是权利。”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八篇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三十九篇

乡村中的社会是熟人社会——因为人口流动率小,所以社区之间的往来较少。那人口流动率小又是为何?乡村人民的生活依靠着土地。“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乡下的人民们依赖着泥土所提供的农业资源,土地又是不能迁移的,久而久之人们的居所也就稳定了下来,常态是“生于斯,死于斯。”

反观如今我们所熟悉的“陌生人社会”,多接触的并非熟人。无法揣测对方的意图,无法保障在与对方的合作、交往中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于是出现了合同,出现了条约,要双方签字同意。保障自己的权益无可非议,但这也是人与人之间距离疏远的一种体现。“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不得不承认并接受这一事实,因而许多人会感叹城里人们不同于乡村人民的冷漠。

除了“土气”外,乡村人民还常因为不识字而被说是“愚”。然而,文字之所以被发明,是为了运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空间上的阻隔,比如人们想要了解世界各地的新闻,此时文字就能够跨越距离的阻隔传达于人们;二是时间上的阻隔:显然古人并不能直接将信息传达于后人,于是他们著下书籍,写下自己的感悟与经历。

而在乡土社会中,距离与时间都不具有隔阂,时常都是通过询问熟人来解决问题,似乎没有文字的用武之地。再退一步说,“愚”形容的是“学不会”,而不是“根本没有学,所以不会”。就算是再聪明的人,不经过学习也一无所知。

此书书写了我们许多人都没有认真了解过,亲近过的中国乡土社会,全面展现了基层社会的面貌。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篇

组成中国社会成员最广大的群体就是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给我们留下的刻板印象。近几年中国政治提出注重三农问题。农民、农村、农业开始受到xxx的高度重视。虽然很多方面大家都在重视三农问题,但真正关注整个乡土风情人文理论性的知识探讨并不多。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呕心沥血之作。它不仅是一本理论性的乡土风情生活著作,也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可供社会学工作或教学、研究者参考。

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其中不乏许多名篇,它们给中国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提供了许多参考意见。

费孝通教授的一生并不是传奇的一生,但却做出了不朽的成绩。1933年费孝通教授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后来在许多大学从事教学、研究的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家,费教授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xxx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看来他不仅在文学界和社会界有着非凡的成绩,在政治上也有所作为。

虽然费孝通先生在2005年去逝,但他在晚年依然有高的学术成就。晚年的费孝通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费老第一次明确提出的,看法的提出旨在提醒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的趋向。

然而许多国人却没能明白费老的良苦用心,我们更应该从《乡土风情》的字里行间领悟这个时代所需要我们明白的东西、

“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却有着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有读者在看完费老的《乡土风情》文字风格后,写下了这样的评论。自然、通俗是费老一贯的叙事风格,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写作的方法。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一篇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二篇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三篇

当时主要阅读的是其英译版本,故而对中文版的遣词造句以及其蕴含的更深层次的事物道理并没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探讨,所以近日得空重读《乡土中国》,再次走进这个充满“土”味的世界,又是别样一番感受。

《乡土中国》由《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这14章组成,每一章都相对独立而又密切相关互相照应,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内心最为触动的是第一章《乡土本色》和第五章《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以及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一章中,费老讲述了很多方面很多维度的问题,古今中外均有涉及,当然也提到了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仁”。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我们总是在不断探讨更新对“仁”的理解,书中虽并未明确指出何为“仁”,但是通过引用和论述《论语》中孔子的话语,让我们对“仁”也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此外,费孝通先生还讲到了美国的《独立宣言》和“代理者”minister,墨子孟子所秉持的观点也有提及,即使是社会学专业方面的书,也是多学科多方面的交汇贯通,这一章使我不由得对费老心生敬佩之意。

而在《血缘和地缘》中,所讲述的内容在我看来更偏专业性,但“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等一系列陈述句式和下定义的说明,深入浅出,通俗且简洁明了的语言总是让人不知不觉中就被吸引,有种“润物细无声”的感觉。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四篇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五篇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巍巍古国,五千年的屹立;乡土中国,亿万人的传承。乡土中国,于开阖博大处海纳百川,于细谨微小处亦有讲究无数,是中华文明于五千载春秋代序中坚定的后盾,亦是五千载日新月异中无言的坚守,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娓娓道来,地理环境、文化生态等造就的乡土文明,几千年来的文化形态培养造就的独特国民性格和文化习惯,感受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感受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浸润的文化传统,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当下社会,深入理解乡土社会,感受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土,泥土。这是乡下人的根脉,赖以绵延的奥秘。君不见远行的游子常备上一包家乡的土,嗅其味便可治愈水土不服;君不见生命垂危的老人硬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拜托家人将自己的尸骨埋葬在家乡的土地,以求落叶归根;君不见那扑鼻而来的土气,正是人们心中家乡的味道,足以使归乡人热泪盈眶。

土,土地。这是乡下人的饭碗,赖以生存的宝藏。上古后稷于小包山上教授农民“适时播种,适时收割。”农业便与中国结下不解之缘。战国时期铁犁牛耕的推广,木石锄的创造何不是中原人民的智慧结晶,男耕女织的精细生活,水稻大麦的丰收图景,中国人在土地上生根发芽,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农业文明的滋养,亦是土地的滋养,王安忆曾说:“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我们都是黄土的孩子。”黄土之上,土地之上,我们无比地深爱着这片生养我们的土地,正如艾青曾言“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生于斯长于斯,亦是造就了中国人安土重迁的民族性格,爱土地重土地,亦是培养了中国人朴实勤劳的人格特点,这也正是中国人的乡土本色!

家族传统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及其重视“家”的概念,家的构建、家的传承、家的兴盛……也因此衍生出很多有关家的词汇,家族、家庭、家教、家风、家和万事兴等等,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家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一个家族的兴旺与否亦是考验着家族中每一代传承人的智慧,对家的管理,一直都被人们高度重视,费孝通先生亦是给出了相似的理解,认为在乡土社会中,家庭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事业组织,家庭的主轴在父子之间,生育在这里是次要的,要为家族事业让步,事业要求纪律,排斥私情,追求稳定,排除一切未知因素,造就了男女有别的历史性局面,解释了中国传统的实用精神和现世色彩。

亚普罗式的乡土社会和浮士德式的现代社会造就了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社会,亦造就了乡土社会中的家族传统。

礼法秩序

礼,礼仪,礼貌。中国人讲究礼,不难记起幼时父母便教育我们要讲礼貌,长大些我们亦是懂得礼仪、规矩。

“礼之用,先王之道,斯为美”,中国人形容政治混乱为“礼崩乐坏”,自古以来,礼在中国的安邦定国大计中都是意义非常,最初的礼是带有阶级性质的礼,中华典籍《礼记》便详细规定了各等级的用度、行为以及规格,在当时社会中,为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一种模板,中国人自古便是很有礼貌的,这种礼貌甚至可以上升为民族自豪感,礼治亦是乡土中国的重要特点。

管子言“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有分有寸,是中华儿女的气度,亦是中华文化的风度。一餐饭,长者为尊,幼者承欢膝前;一餐饭,除却山珍海味,还有捧饭安著的晚辈,严谨的礼节,中华之礼,是长幼有序,温文有礼。

礼的现代意义与现实内涵在今天实则已划为内化为德,道德。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更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升人的内在修养,并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让礼法秩序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品读《乡土中国》,感受至深,回味无穷,对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这种乡土味,这抹中国风,这份家国情,萦绕心间,久久难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六篇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在文中有提到过:离开了家乡,如果觉得水土不服或是想念故乡了,可以用家乡的土煮一点汤喝。这种说法我也听到过,我曾怀疑这种偏方是否真的有用,而且土那么脏,有可能存有很多细菌难道不会生病吗?味道就更不用说了。可是长大后我才发现这个偏方治的并不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的是每一个思念成疾的游子们心中的心病。这样想来他们煮的土,怕也不单单只是故乡的土,还是自己的情丝,将土和情丝融进汤中,饮入肚中后感觉自己的情丝回到故乡,得到心灵上的安慰。

这种偏方是我们乡村中人们的习惯,明知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还是将这个土方传承了下来。乡村中人的习惯可不止这个。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乡土的本性有好也有坏,凡是生来都具有对立面,乡土的坏是体现在与人交往和见识方面。

上文提到过张嘉佳的那句话也正说明了在乡村中,很多人从出生到生命结束都一直在那里,认识的人也就只是村子里的人们,在对他们来说不仅城市是陌生的,那里的人、事、物都是陌生的!他们不去,也不会去和陌生人接触来往,就只在自己原有的空间内打转,不会突破出来。

正是因为上述所说,“土”这一词就拿来贬低他们了,“乡土”本为一个好的形容,却因乡土性 的劣处使它带有恶意,反击性的词。现在我们一直说的“土”就是说他们见识短浅,什么都不懂。并且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长大的人性格自然不一样,审美观念也有所不同。“乡土”的人们比较老实,比起现在城市里的尔虞我诈,他们确实做不到,但这也可以看出乡土人们的本性淳朴无邪。

在我们中国,似乎在几百年前甚至几万年前耕作都是发展的开始,它开启了中国“乡土”,一直被延续了下来直至今天。但乡村的人们逐渐减少了,留下的只有老人们了,还有年幼的孩子们,但孩子们终是会离开的,或许有一天乡村会越来越少吧,但肯定不会消失的。

我们国家的乡村具有“乡土”性,即使我们会离开,骨子里还是忘不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七篇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有关系,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八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乡土中国》是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本文主要介绍这本书的背景,笔者个人认为是主要的章节的内容,对当下社会的意义以及笔者一些浅薄的见解。

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已经交代了此书的写作经过,这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大所教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他认为和青年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应该探索一些有意义的课题来打开那些还没有人探究过的知识领域,而不是借用现成的教材来照本宣科,于是便有了这些一面探索一面讲授的讲义,其中的概念和观点也没有经过琢磨,都是具有讨论性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更不用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而本书所处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1947年),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抗日战争并且正在经历着解放战争,费孝通先生在如此艰难的社会环境下还能专注于这样“冷门的”学科研究,亲自到广西瑶山,云南多地农村实地考察调研,在桂期间前妻不幸溺亡,可以说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暂且不说其研究成果如何,这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着实让我等后生敬佩!

这里我有一个切身的事例,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曾听大人们提起过,我母亲的祖上是广西人,由于饥荒和战乱,祖上携着妻儿逃难,徒步跋山涉水,找到了一处和家乡的环境相似的地方(云南师宗县五龙乡)并定居了下来,确切算来,到母亲这辈是第三代。2015年,广西那边的后人根据祖上的书信,族谱和口头相传的话,找到了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们,我曾见过他们相认后的合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相,照片的背景是一条河和连绵的青山,就像外婆家的自然环境一样,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世背后居然还有这段奇妙的故事,读到费老所提到的“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想,或许费老当年所说的“大树”和“种子”,便包括我母亲的族人。

在《礼治秩序》和《无讼》两个章节里,费老依旧对法律在中国实行存在的阻碍进行了探讨:乡土社会的秩序由规矩、习俗来维持,上文也已经提及这个“规矩”。约定俗成的准则,前人留下来的经验成为了后人行事的参照标准,这样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准则,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社会关系的中心,每个人的立场与角度不同且在时空的变换下会发生变化,而现行的法采用的是个人平等主义的,这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于是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很难运行下去,它所带来的副作用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单靠制定法律条文和设立法庭是很难建立起法治秩序的,更应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方面进行改革,否则单把法律推行下去,不仅得不到法治秩序的效果,反倒破坏了礼治秩序而引起弊病的先发生。

这些论述对于今天的法治建设仍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从1997年“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第一次提出到今天已有二十年之久,法律是越来越完善了,可是人民对于法律的了解又有多少?人民的法律意识有没有随着法制的健全而有所提高?法治中国不仅仅只是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法律所要保障的、广大的人民群众这个主体,换句话说,要让人民知法懂法,普法任务不容忽视,中国的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在《文字下乡》这章里,费老指出,之所以乡村人“愚笨”,不识字,是因为他们没有接触文字的条件和环境,并且在他们的生活里,语言已经足够表达意思,甚至有的时候,语言都是多余的,因为他们可以通过面对面、特定的符号或者表情肢体语言等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不需要文字,站在对方的立场设身处地地讨论其可能性。这个论述让我耳目一新,因为在以往的认知里,我认为乡下人文盲多仅仅是因为经济水平低,没有条件接收教育,所以人们受教育程度不高。分析这类问题,我只会简单地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简单笼统的结论来解释,这个章节不仅让我认识到了农村教育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更改变了我以往的认知态度,即从事情多个角度具体分析,切忌笼统,一概而论之。当然,这个论述对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也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说想要提高全民教育水平,要设身处地地考虑被教育者的实际情况,改变农村孤立膈膜的状态,加大其与外界的联系与交流,营造出需要教育的环境,而不仅仅只是把教育带下乡。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四十九篇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篇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一篇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二篇

初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只对先生所提观点一百个不赞同。先生在两篇文章中分别从“时间阻隔”和“空间阻隔”两个角度论述了乡土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农村没有推行“文字下乡”的需要,原因是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无需文字就可以很好的交流和生活,文字的使用不但无意义更有可能画蛇添足。先生的论据是在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中国农村,人们的生活是相对固定和封闭的,经验和文化的传承完全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实现。看到这些,我心中却有无数个反驳的理由。我虽不赞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仍然相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字读书是帮助人们脑洞大开的重要途径。只因封闭无需识字其结果岂不是更加封闭。思来想去,感觉唯一能让我尚且接收书中观点的理由就是“时代不同,观念不同”。而先生在书中的观点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探索性开拓。正如在84年图书重刊时先生所言,“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

然而,作为一部社会学著作,我认为《乡土中国》必有它的独特价值。所以再读,而细读之后确实让我眼前一亮,不得不感叹先生思想的前瞻性和观点的独特性。

诚然,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文字和文化学习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中国,文化学习是农村提高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在40年代末期的中国,在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背景下,农村文化普及或许真的没有土壤。所以,正如先生提出的结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而现在中国社会“基层变化”也正为“文字下乡”提供了条件,使“文字下乡”成为了必须。而先生在70年前提出如此观点真的是太有前瞻性。

先生的另一个观点是“......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这个观点的明智在于它提倡的是“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真正考虑到受众特点的教学才能使学习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不只是局限于形式化的学习。由此推广到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考虑到不同国家学习者的不同特点的教学才是真正科学的教学。也许这就是汉语教学进一步国别化细化的需要。推而广之,对于我们自身的学习也是如此,真正适合我们、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学习学习。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三篇

费老在《乡土中国》开头就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话是不错的,自古以来,我国人民都把乡土看得极为重要,古语有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也恰恰体现了中国人对乡土的依赖。

区区十四篇散文,却深入浅出、条分缕析地简述了中国人的乡土性,费老举的几个简简单单的事例,立足于社会现实,用我们极为熟悉的情境做论,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在讲述乡土社会的同时,也深层剖析了我们的礼俗习惯形成的原因,让我们对自己、身边以及我们这个社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第一篇的概括总结了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人们对土地的依赖。立足于“土”,所谓土,即泥土、土地,而引申义则为土气,而城里人也用这个字来表示对乡下人的看不起。实际上,土地是农民的命,他们正是依靠土地生存,同时,土地也是他们最基本的保障,而土地又是不会移动的,因此农民世代定居于一处,基本没有变动。包括所谓的城里人,往前数几代,也必是农民出身。我们中国人自称炎黄子孙,除因为炎黄所处的部落,位于中原地区,历史渊源极长外,也因为炎黄部落是农耕文明的发源地,通过农耕自给自足,无需像游牧民族那样与险恶的大自然做斗争。

现代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由此我们与土地的渊源颇深,“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也早已深深融入我们的骨血中。费老在文中也举出中国人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总要尝试种些东西的例子,深刻展现了中国人对土地的重视与依赖。

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城里一天天富了起来,乡下也没了往日的平静,现代化工业对乡下的土地开启了新的征服。乡下人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渴望在城市找到自己的容身之地。正如费老所言,“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运命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

可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他们被称为农民工,孩子成了留守儿童,他们是永远的流浪者。他们到底幸不幸福,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他们拼命往城市里去,往高楼上爬,渴望看到更辽阔的天空,但他们终究是要回去的,他们属于大地。

再说,城里人总说乡下人“愚”,乡下人真的不聪明吗?不尽然。归根结底,只是因为乡下人知识不够。费老举例:不识文字、看到汽车慌了手脚……然而也用城里人“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城里孩子不会捉蚱蜢来对比论证得乡下人“不愚”的结论。费老之后又详细分析了文字的作用,而乡下人“面对面的社群”对文字的需要没那么迫切,不必见面就能知道对方是谁。而文字只是一种工具,是间接的说话,而且这个工具还不太完善。所以在“面对面社群”中更没必要舍弃更为完善的语言而去选择文字来传情达意了。

除了共同语言外,还有“特殊语言”,此外还有面部表情、身体语言来表达自己,也就是费老说的“象征原料”,越是熟悉,简单语言密切配合其他象征原料越频繁,也越容易表达情意。在乡下人的熟人社会中,语言就更加少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然而,“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为了紧跟时代,文字下乡也是必须推行的,但在推动文字下乡之前,必须先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上述基于空间阻隔讲述文字的作用,因为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空间阻隔几乎没有,有什么事情可以当面说清楚,不需要求助于文字,因而其也没有迫切被需要。然而,在中,费老提到除了空间阻隔外,还有时间阻隔,分两方面,即“一方面是个人的今昔之隔,一方面是社会的世代之隔”。

文化,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其中包含不只有个人的今昔,还有民族的今昔、社会的今昔……而乡土社会又流动性较小,在全是熟人的社会中长大,在熟悉的土地上长大,社会经历也基本相似,人口基本不变,因而文化经验由口头传播,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由此个人的经验便是世代的经验。乡土社会中,语言传递经验便已足够,对文字也没那么需要。并且,文字也不是从乡土产生的,而是统治阶级为了更好的统治而发明的一种工具,是庙堂性的,由此文字也不能完全适应乡土社会。

费老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来论述,详细介绍了乡土社会的状态,以及乡土社会其实并不需要文字,得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的结论。

由此,乡下人与城里人智力上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出于所处位置的生活需求的不同,而着重学习了不同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同的技能。城里人不见得比乡下人高贵,乡下人也不见得比城里人愚蠢。

此外,城里人总说乡下人自私,那么,这个私和公的界限又是什么?第四篇最为经典和重要,其也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产生的波纹,以自己为中心,顺着波纹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根据亲属关系不同对待。并以西方的团体格局作比,展示差序格局中的群己、人我的界限划分与西方的不同之处。我们站在任何一圈上,向内看,总可以说自己是公的,因而公私并没有明确的界限。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是所,而众星拱之。”是对“差序格局”最好的描述。费老也指出孔子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点我是不大承认的,孔子所推崇的“仁”绝不是以利己出发的,孔子讲究仁,即一种爱爱,但这种爱是在差序格局下产生的,是分等级的爱,由孔子对“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的回答便可看出。

紧接着、、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

很好的诠释了这种差序格局下的“双标”,一个人可以心安理得地使用父亲贪污的钱,甚至替父亲隐瞒的同时痛骂别人贪污。“差序格局”的存在,让我们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判断,而对象是谁、跟自己什么关系也时刻影响着我们的评判标准,也因此“攀亲戚”、“找关系”成了现在社会的常态。

之后费老又从两方面论述了这种人际关系。宏观上,费老区分了家族与家庭。家庭更多是由于生育所结合成的社群,而家族则类似于一个小部落,富有经济,政治,宗教的复杂功能。微观上,他分析了男女传统情感。男女有别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点,男女的分化是为了生育,但是生育又规定男女的结合,这种结合它基于异,并非基于同。与此相反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探索,是不断地克服相异的阻碍,去不断追求那一份同,然而正是由于情感的激动,使得社会关系无法保持稳固,因此,。男女的情感也同样在社会稳定这一重要事件中被扼杀了,为了更稳定的社会关系只能由有经验的长者选择该如何搭配组合。

之后的、、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

当今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依靠法律的明文规定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然而,在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与现代社会是不致相同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依靠社会所累积的经验来规范行为,正如前文所说,乡土社会的流动性小,只依靠上辈人留下的经验就可以满足需要,也正因为乡土社会的变迁很慢,“礼治”才得以在乡土社会中存在。乡土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了解这套行为规范,遵守这套行为规范也是每个人的责任,所谓“子不教,父之过”,也是由于这套行为规范是依靠上代传下来的,是不成文的,由此才会“无讼”,乡土社会比起上诉,更愿意找一个长者来评判,即乡下人挂在嘴边的“你来给我评评理”,而长者总会把双方劈头盖脸地骂一顿,然后让他们达成和解。调解,即评理,更注重的是教育、教化,非必要,人们是不愿意去打官司的。

长者在乡土社会中是权威的象征,因为他们走过年轻人走过的路,了解他们内心的的想法。而司法处则更加注重法律的明文规定,在乡土社会显然是不适合的,也会产生副作用。法治讲求证据、事实,相比于礼治社会来说,可变通性不大,较为死板,若直接推行下乡,怕好处未显,反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长老统治”是费老提出的又一个名词,“在它的权力结构中,虽则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但是在这两者之外还有教化权力,后者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是另有一工的”。由于乡土社会的流动性小,所以长者的教化权力越大,问年龄也是由此而生的,长幼有序在这方面来看也十分重要。乡土社会的“无为而治”也是这个理。

最后的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

中国人讲求血缘,地缘。由此才有亲戚、老乡,过年时会去给亲戚拜年,索要红包,亲密关系则讲究血缘的远近,而出门在外的自我介绍,也总是要提到自己的家乡,在外地碰到一个地方来的,总是更有亲切感,更加愿意去交流分享,正如我们大一的破冰,姓名过后往往就是自己的家乡,“大家好,我是xxx,来自xxx”,千篇一律的开头,体现的却是我们对家乡的依赖和归属感。古有衣锦还乡,也正是地缘所致。

上文所说的乡土社会,我们近似为静止,然而,社会总是要发展,在中,费老提到乡土社会发展的机制,乡土社会不容许反对,但文字游戏也是经常玩的,内容可以任意发挥,而乡土社会就是在这种内容中缓慢发展的。而内容变化越大,乡土社会的变迁就越快。

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欲望到需要,正是由乡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变迁的过程,正如那些维他命,最初感性上的好吃,到现在理性上的营养均衡,由感性向理性的过渡即为现代化的进程。

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我们中国的乡土社会传承上千年,自有它精华所在。表面上看,我们出生在现代社会,生长在现代社会,离乡土社会很远。但事实上,乡土社会的影响最终会烙成文化的印迹,在代际传承中熠熠生辉。我想,我们当代所研究的已经不单是乡土社会本身,而是乡土社会带给我们文化上的影响。

虽然《乡土中国》的创作离今已有几十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值得反复拜读回味。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四篇

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维系着长老统治。农村生活像一个固定的模子,从日出而作到日落而息,从春天忙种到秋天忙收,从嬉戏垂髫到蹒跚老人,一天、一年、一生的日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个模子从来没有变过,只有跳到这个模子里的人一代代更迭,一步步跟着前人的脚印走着同一条路。这样,“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的老人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利象征,也即长老统治。“一个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二复始。前人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长者传递给你生活经验、让你少走弯路,告诉你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呵斥你遵从规则与传统——这些在代代相传中都被证明是正确的,也在不断沿袭中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在农村,无论是婚嫁丧娶这等大事,还是逢年过节这种小事,都有不少繁复的礼节,这些都是靠老一辈人口口相传告诫下一辈,有时遇到一件什么大家都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事,就只得找更老一辈的人询问清楚。同样的,倘若是谁和谁之间发生什么冲突了,请一位老者出面,两人即使再不服气也会缓和下来。这当然形成了一定的等级,老者尽可指手画脚,晚辈只得唯唯诺诺。这就是在不变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以传统、以老者为尊的秩序。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将常所见所闻的现象读出社会根源上的思考来,将具体的平凡小事读出抽象的意味来,将知其然读出了知其所以然来。然而我也不敢说我读懂了什么,或许我多少读到了些什么,也或许我什么都还没读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本看似薄薄的小册子,实则是怎样的厚重呀,勾勒出一整幅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探索与思考,无论是对我这种小读者的启发来说,还是对整个社会学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来说,这都是一本

最后想补充一点自己另外的想法,同城市完备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方式和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农村自是不能比的,城市成了人们汲汲以求奔向的地方,农村逐渐虚空成空巢,某种意义上,乡土社会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落后、负累,但其中的乡土之情却不是可以如此这般轻易抹去的。经济在发展,物质在充盈也在被摧毁,但情感,我们不能轻易说放弃。乡土社会中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传统,那种贴近泥土的亲近自然,那种比邻而居相互串门的热情街坊,还有鸡犬相闻的那份安逸闲适,都是乡土社会中诸多概念构建的骨架中鲜活的血肉,在这个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逐渐被淘汰的时代,也能化作一种让人割舍不下的情怀。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五篇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六篇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七篇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八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五十九篇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六十篇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六十一篇

古人有个习惯,离开故土要在行囊里带一捧故乡的泥土,意味着走到哪里都不忘记自己的根。中国人农耕火种自古传承,对土地有特别深厚的感情。从远古女娲造人的神话就能看出来,我们都是小泥人的后代。我刚进读书群里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中国文化和外国文化的差异是怎么形成的。当时群友们给我推荐了几本书,认真地列到越来越长的书单中,但惭愧地还没有开始看。所幸这一期共读书目其中的一本《乡土中国》,起码让我先了解了一部分中国乡村文化的传承基础。

这一类书籍不在我的阅读舒适区,读前不免忐忑,但这一本确实很好看,深入浅出,足见费老功力。我想重点谈谈《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哪里的问题。而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在中国有个比较属地化的词儿,规矩。《荀子·礼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更趋近于契约社会的城市里,这种半夜直接闯进别人家,以及喊个小孩子为姑姑真是很难见到的光景。但当地全村都是这么做地,反倒是我的惊讶显得格格不入。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

所以费老得出结论: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二、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

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

费老归纳出三种权力方式:

第一种是在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当互相融合时,可能一滴不干净的水就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那么一旦有冲突发生,乡土社会的横暴权力就要发挥其作用了。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要使用横暴权力去干涉,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自主发挥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这种权力模式大家最不陌生,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等都是同意权力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典型的例子是,大家都同意去买媳妇,所以通过买卖获得的媳妇在本地人看来就是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构建。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

第三种权力是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提到长老这两个字,感觉莫名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际上随着乡土社会的发展,长老是一直存在并有其非常崇高的地位的,现在也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形式和名头上稍微整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这两个条件摆的明明白白,长老的作用呼之欲出了: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就是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大事的时候一定要请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坐镇,遇到不懂的礼节要去请问老人应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有些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话说的十分之漂亮,一套一套的半文半白,甚至有些还会唱着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项,令人叹服。这就是典型的人治。

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时势权力。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那么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打土豪分田地,这是框架内还是框架外呢?嗯嗯嗯,我感觉我这篇读后感想到这个问题后就可以结束了,那么,就结束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六十二篇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六十三篇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 “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

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六十四篇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六十五篇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1)

经朋友介绍,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在阅读过程当中,一度是感到相当困惑的,找了一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一点自己的感悟与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一开始阅读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很多理论方面的东西。但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社会的关系。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作为当代社会的组成人员,我们在最初学习了知识之后也应该按照一定的时间常常去温习它、实习它,让原本陌生的知识在脑海里和我们的思想经历一遍一遍的摩擦之后熟悉起来,产生一种亲密的感觉,尔后与我们的思想融会贯通,构成稳定的知识结构。这时,我们对脑海中的知识是充分信任的,它们已经从书本上融入到了我们的记忆、思想和性格里。经历过如此学习过程的人必是锦心绣口、清词丽句脱口而出的,丝毫不受书本的束缚,这就达到学习层面的一种自由。此外,书本是文化的载体之一,通过对书本知识的学习,我们接触、理解传统的教化,并在不断熟悉的过程中对传统的教化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筛选,自觉地将精华部分内化为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从而不自觉地指导自身的行为。这时,面对“尊师重道、孝敬父母、刻苦学习”等基本的社会道德,我们也能获得“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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