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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书(集锦7篇)

保险合同书(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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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书【篇1】

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一)被保险人在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12、13、14、15、16、17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六年给付初中、高中教育金,每年每份500元。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只能从1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领取三年,每年每份5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二)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领取期(18、19、20、21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四年给付大学教育金,每年每份10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四)被保险人生存达到养老金的领取年龄(男60岁,女5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每份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详见附表一。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五)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起至终身,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终身人寿保险金,每份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及动乱;

(四)核辐射、核污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五章保险合同生效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一)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

(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

(三)终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九条本保险的保险费,采取年缴保费方式,按份及投保人选择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详见附表二)。每期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年所对应月的1号至月底。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约定的保险金。本公司经审核后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遇节假日顺延),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及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本公司经立案、审核无误后,可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三条如果有欠缴保险费的情况,本公司全付保险金时,扣除欠缴的保险费。

第十四条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被保险人成年后,凤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九章效力中止、效力恢复

第十七条自每期保险费缴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投保人仍未缴付保险费,自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投保人不愿继续缴纳保险费,可申请退保。本公司按附表四给付退保金。已进入领取期的保险合同,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十九条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体健康,并能正常生活和学习,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相应利息(按失效期间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定期储蓄利率计算),并提交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恢复保险单效力。复效后180天内的病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条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章告知

第二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二十二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少于应缴的保险费,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缴保险费与应缴保险费比例支付。

第二十八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的保险费,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二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保险合同书【篇2】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由于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作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无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不成立,对此世界各国保险法均有明确规定,也同样作出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这也就是说,只有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能具有投保人的资格,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和条件。当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时,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订立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仍然无效。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如果投保人丧失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无效。法律之所以规定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保险利益为前提,其意义在于:第一,遏制赌博行为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合同,其所规定的风险事故不是必然发生的,而保险金的支付却以这种事故的发生为条件,如果允许没有保险利益的人用他人的财产或生命进行投保,这种保险必然带有赌博的性质。第二,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所谓道德危险,是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以后,为图谋保险金而违反道德,故意促使保险事故的发生、损坏保险标的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人为扩大损失程度的行为。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若不具有保险利益而与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很容易发生道德危险。第三,限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财产和责任保险合同具有补偿性,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责赔偿,而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正是以保险利益为依据确定的,当保险金额超过保险利益时,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合同书【篇3】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船舶保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单位下列船舶保险:

┌────┬──┬───┬────┬───┬────┬────┬───┐

│船舶名称│种类│用途│制造年份│总吨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

│││││││││

├────┴──┴───┴────┴───┴────┴────┴───┤

│航行范围:│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

│注意:收到保险单,请即核对。│保险公司签章│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年月日│

└─────────────────┴────────────────┘

保险合同书【篇4】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xx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保险合同书【篇5】

XXX旅客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

乙方:中国XX公司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团的XXX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向乙方投保。

二、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XXX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到该次旅行结束离开XXX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XXX安排的旅___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___程时止。

三、 保险责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四、 除外责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五、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单位:元

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1——3天

4——8天

9——15天

16——30天

国内游10万元

6元

10元

15元

20元

国内游20万元

10元

20元

30元

40元

国内游40万元

20元

40元

60元

80元

出入境游30万元

15元

30元

45元

60元

国内____日游3.3万元

2元

国内____日游6.6万元

4元

项目

意外伤害

医疗费

国内游10万元

9万

1万

国内游20万元

18万

2万

国内游40万元

37万

3万

出入境游30万元

28万

2万

国内____日游3.3万元

3万

0.3万

国内____日游6.6万元

6万

0.6万

六、 赔付比例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七、 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回传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乙方专用传真机收到XXX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甲方派出导游均可享受与该团游客同等的保险金额。

八、 保险费的结算

保险费采取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号前(节假日顺延)计前____月保险费并通知甲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

九、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在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给付保险金。

十、 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疾病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二、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保险合同样本精选

保险合同书【篇6】

保险合同无效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依法确认死者___________为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受害人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

2、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_________元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3、依法判令被告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起诉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险合同书【篇7】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 「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

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 「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 「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 「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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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集锦12篇)


保险合同 篇1

甲方: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为了保障丙方的意外伤害风险,减轻丙方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法还贷而造成的经济负担,甲方特为丙方办理了人身保险,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为丙方与甲方下属单位:签署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系与甲方下属单位:签署的客户,丙方自愿参加“保险”。

第三条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作为投保人办理以丙方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险费由甲方统一向保险人支付。保险期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丙方同意将其法定继承人指定为该“保险”的唯一身故受益人。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若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或产生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同意支付理赔金后,由丙方在保的保险公司委托银行将理赔金直接划转到丙方账户。若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丙方及其受益人配合甲方提供理赔申请所需资料且同意授权由甲方办理理赔事宜和领取身故理赔款,甲方承诺将所领身故保险金在扣除丙方尚未偿还贷款部分后足额支付给丙方或丙方的指定受益人。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和指定收益人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并提供给保险公司一份。

甲方: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手印:

指定受益人:手印: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 篇2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受被告人_____________亲属的委托,作为他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对全案进行了全面分析和仔细斟酌。我们仔细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认真分析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多次会见被告_____________,并进行了必要的走访调查以及反复研究了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应该说,已经对本案有了全面深刻地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最后得出如下结论,即原审法院对上诉人_____________的量刑过重,针对这一观点,辩护人发表如下意见,

一、仅仅属于一般参与者,并非首要分子。

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聚众斗殴只有两种主体,一是首要分子,二是其他积极参加者。我国刑法第97条对首要分子作了专门的界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斗殴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中,犯罪活动中起组织作用的人,就是犯罪活动发起人或引诱、串连他人实施犯罪的核心成员。在犯罪活动中起策划作用的人,主要是指在预谋犯罪时首先提出犯意或者主动献计献策的人。在犯罪中起指挥作用的人,通常都是具有一定的“威信”,在斗殴活动中常常冲锋在前、起带头作用的人。这类犯罪人是聚众斗殴犯罪的核心,是聚众斗殴犯罪的发动者和聚众斗殴得以继续下去的最主要的、最关健的推动者。在本案中被告人_____________并不是事情的起因者,也没有纠集他人的行为,仅仅属于一般参与者,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__________“纠集多人聚众斗殴”是错误的。

二、被告人_____________具有法定的从轻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1、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之意,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建议法庭在对_____________判处刑罚的同时,依法对其适用缓刑,被告人_____________归案后,能详细交待所犯的罪行,在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多次讯问中,对整个作案过程从一开始就主动做了详细的供述,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罪行。在一审的庭审中,又表示自愿认罪,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现出了强烈的悔罪欲望,综上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_____________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规定,对被告人_____________可以从轻处罚。

2、被告人属于初犯,依法可以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

被告人在此次事件之前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无犯罪前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初次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宣告缓刑。综上所述,被告人_____________犯罪情节轻微且因为初犯,因而属于法定从轻情节。

3、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

被告人_____________犯罪时系在校学生,在学校表现积极上进、品行良好。此前一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他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优点得到了学校和所在村村民的公认。开庭前,_____________的老师及学校,都主动对以上情况作出了证明。其走上犯罪道路极其偶然,纯属一时冲动而误入其途。被告人_____________没有聚众斗欧的主观故意,虽然在当天确实有双方聚众的事态发生,但那不是被告人_____________的主观意愿,_____________参与斗殴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故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也不是针对具体的明确的伤害对象,不是为了故意去伤害别人,只是出于朋友义气用事,幼稚地要为朋友讨一个说法,其主观恶性较小。再者由于本案发生在在校的学生之间,与社会关联不大,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再者_____________到斗殴现场的时候,也没有动手参与斗殴,_____________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_____________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因此,根据被告人_____________的认罪态度、一贯表现及人身危险程度,建议法庭在对_____________判处刑罚的同时,按照刑罚第72条的规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

三、从未成年人保护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而言,一审法院刑期的实刑明显偏重,更不利于被告的教育和改造。

被告_____________在实施打架行为时尚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识,如果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帮助,他们就会按自己的思维和认识去行事,包括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条、人民检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条均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可见国家对于处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保护十分重视,再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本案中,一审法院对被告_____________判处3年六个月的刑罚应属偏重,是有悖于上述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因为对未成年人过重的处罚,并不能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相反会使这些未成年人对国家法律形成一种误解和仇视,形成破罐子破摔的烂泥心理。再说从国家对“聚众斗殴罪”立法目的来看,该罪名主要是为了打击那些类似黑社会组织为了报复他人,称霸一方或者争夺势力范围等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对本案而言,如果上升到这个高度就有点曲解立法的本意了。故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给与被告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并非首要分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没有前科,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且事后如实交代事实经过,确有悔改之意,且主观恶性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本着此目的,建议法庭对_____________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使其早日回到社会,早日为社会作出贡献。所以希望法院在定罪量刑时能够从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保险合同 篇3

第一条 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

(三)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品)。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艺术品、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禽、花草、树木、宠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机、音像制品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地址内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台风、洪水、冰雹、雪灾、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风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第四条 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抢劫或盗窃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第七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乐器)和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三)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或抢劫损失。

保险金额和保险储金

第八条 本保险采取每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办理投保;被保险人可根据投保时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份数。

第九条 保险储金按保险金额的3--5%,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十条 无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储金均全额退还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 若保期不满3周年,被保险人中途要求退回储金,本公司按储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费;保期不满1年收3%;满1年不满2年收2%,满2年不满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xx年内(含xx年)有效,xx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合同 篇4

保险合同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记录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它不仅仅是一纸具备法律效应的文件,更是保障人们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保险合同书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申请表、保险条款、保险单以及声明和申明。申请表是保险合同书的起始点,被保险人需要详细地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以便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并合理定价。保险条款是合同的核心部分,它规定了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关键信息。保险单则是保险合同书的正式文件,记录了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内容。声明和申明部分包含了被保险人的声明和保险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是确保合同双方权益平衡的重要内容。

保险合同书的编写需要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双方的认真对待。首先,保险公司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确保保险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其次,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权益,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了,不含有误导性语言或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条款。被保险人在填写申请表时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否则可能被视作故意隐瞒风险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索赔被拒绝。

保险合同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保险责任和权益。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的风险按照约定承担的责任。在合同中,保险公司会明确规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免赔额、理赔条件等关键信息,以确保被保险人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公平、合理的赔偿。同时,合同也规定了被保险人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及时支付保险费用、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等。只有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共同遵守合同约定,才能达到保险合同的目的。

保险合同书在发生纠纷时具备法律效力,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可以依据合同书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对于合理的索赔要求应当及时、全面地予以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或未能及时履行赔付义务,被保险人可以依据保险合同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总而言之,保险合同书作为保险交易的重要文件,具有明确保障双方权益的功能。合同的条款应当合法、合规、清晰明了,同时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通过合同的签订,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被保险人在风险发生时得到及时、公平、合理的赔偿。保险合同书在维护双方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制度。

保险合同 篇5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摩托车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摩托车,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八条保险摩托车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摩托车从事违法活动;

保险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风险告知,一般而言。保险人负责拟定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代理人如对保险人列出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事项表示满意。则作出同意的答复。保险代理合同即告生效。要约与承诺是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被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所以要约并不构成对被要约人的约束。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合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合同范本保险代理人合同范本。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保险合同 篇7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20XX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通用14篇)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合同也越来越重要,合同涉及各个领域,对于合同你了解多少,关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你知道要怎么写吗?小编整理了“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条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条 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条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输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对此,小编为您提供“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投保的赔偿: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条 被保险人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保险机构。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托运方的权利: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 篇8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航班号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条 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二)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3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条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输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

(三)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四)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五)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

(六)遭受盗窃或 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七)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九条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

第十条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输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

(一)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保险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15天为止。十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

(二)保险货物在上述15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 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

第十四条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承运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

第十六条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被保险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 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十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

第十九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保险合同 篇9

【摘要】保险合同理赔纠纷的传统处理主要包括诉讼和仲裁两种方式。但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存在明显效率低、高成本的特点,尤其不适宜处理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保险合同纠纷。随着保险消费者快速、低成本处理纠纷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大量探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省市的派出机构也指导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结合实际,大胆实践,摸索出若干种新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处模式。

【关键词】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处

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高度格式化和专业化的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因投保、续保、理赔而发生纠纷。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是诉讼和仲裁。但是这两种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也具有不可避免的缺陷:

首先,纠纷处理费用高,很多小额保险合同纠纷的保险人考虑到成本与效益的比例关系,不得不放弃应有权益。

其次,纠纷处理时间长。被保险人经常在漫长的诉讼和仲裁程序面前望而却步,放弃了维权的努力。

再次,纠纷处理专业性差。从实际情况看,部分法官和仲裁员保险知识普遍比较薄弱,案件的质量难以保证。

最后,执行有难度。某些保险公司虽然一审败诉,但为了迫使被保险人对一审判决作出让步,有意提起二审,以合法形式拖延履行赔付义务,甚至在判决生效后也不积极履行判决书,迫使被保险人交纳申请执行费。

伴随着我国加入时间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尤其在《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3号)发布后,建立一种新型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成为保险业发展十分急迫的任务。

1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相关的五种模式

上海模式。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可见上海模式在法律上应归属人们调解制度范畴。

甘肃模式。由于采用了设立仲裁委员会分会的形式,所以法律程序上应归属于仲裁范畴。

安徽模式、山东模式各有特色,但均未明确归属的法律制度范畴。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模式。在保监会推荐模式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应采用哪种法律模式,但在“处理机制的运行模式”部分规定“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调处机构采用调解模式……此外,为提高处理机制的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用调解与裁决相结合的模式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以上五种模式的关系。前四种均为省级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第五种模式,制定主体虽然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但在该文件已明确其性质为“指导意见”所以,这五种模式相互平行,没有效力等级区分。

纠纷解决是广义的司法制度组成部分。保监会通知不具有立法效力,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仅仅依据通知建立新的就纠纷解决机制,不但难以与现有制度衔接,也破坏了司法制度的统一性。

2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若干制度评析

2.1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构和人员

(1)保监会模式。规定“可以在保险行业协会成立调解处理机构(以下简称“调处机构”)”。在具体案件的调处过程中,“被保险人对调处人员有选择权。涉案保险公司的员工应当回避”

(2)甘肃模式。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分会,实际是仲裁机构的组成部分,但是聘请了若干保险业工作人员作为仲裁员。

(3)上海模式。①调解委员会置备有调解员名册,供争议各方查阅。②调解人员的选定基本上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

(4)安徽模式。①裁决员在主裁人领导下,负责具体裁决和调解工作,并实行回避制度。②裁决可以采用裁决员或者裁决组的形式。但对裁决组的人数未作规定。

(5)山东模式。①纠纷调解工作由本会办公室从本会成员中指定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进行。②调解纠纷涉及调解员任职保险公司的、调解员与申请人有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调解员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内有人受聘于当事保险公司的,该调解员回避。

综合以上情况,有几点重要问题的对比:

1)是否需要采取合议方式处理纠纷。从以上模式看,有的没有规定,有的规定必须采取合议方式,有的提供了合议和独任两种模式供实践中选择。采取独任方式更有利于时限该制度的设立目的,采用合议制容易失去快速处理机制的优势。

2)回避范围问题。而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处理结果,无论是调解还是裁决,均对被保险人一方没有强制约束力,被保险人一方可以继续采取其他方式维权。所以,当调处人员与争议的保险合同没有直接厉害关系的时候,可以不回避,这也切合我国保险业从业人员流动较大的现实。

2.2案件处理时限

(1)保监会模式。调处工作应当自立案之日起20日内结案,经争议各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日。

(2)甘肃模式。依据仲裁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

(3)上海模式。调解工作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

(4)安徽模式。对于裁决纠纷,裁决员或裁决组原则上应当在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裁决完毕。

(5)山东规则。调解纠纷应自受理立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3 案件处理经费:保险行业协会是社会团体,处理合同纠纷不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国家没有拨款,因此决定这项制度存续的关键问题之一是经费问题。

(1)保监会周延礼主席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原则上我们不提倡收取被保险人的调解费用,但对保险公司一方,各地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是否收取费用”

(2)上海模式。调解员因调解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争议各方在调解意向书中约定分担和垫付的比例。

(3)安徽模式。规定了经费的来源包括“保险行业协会划拨的费用”“参加裁决机制的会员公司交纳的费用。”“其他合法收入(如咨询费等)。”

(4)山东模式。“调解纠纷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保险公司在《保险索赔纠纷调解承诺书》中承诺“同意承担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保险行业协会的性质是“行业自律组织”,不是经营主体,其收费除了会费以外,应当具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据。在上海模式中,采取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制,而按照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一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这就使上海模式下,保险同业工会调解收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3几点建议

在当前保险市场诚信问题突出的情况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险机构和保险监管者需要共同面对的复杂艰巨任务。笔者认为,建立该制度必须从根本上把握以下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从宏观上,将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置身于我国司法体系之中,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照搬国外模式往往脱离中国司法体制的现状,造成目前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不能适应中国实际,缺乏生命力,甚至在很多省市根本无法开展或开展后形同虚设的现状。这种脱离中国实际的做法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定位不清。有的试点地区将其定位为仲裁机构;有的试点地区将其定位为人民调解制度,但在具体规定上又违反了人民调解制度具体规定;还有很多地区根本没有定位,在机制设立的文件中以保监会通知为根据,缺乏牢固的制度根基。

二是现有的探索还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信任。保险公司普遍对纠纷处理机制抱有戒备。1.试点规定不利于保险公司。大部分规定无论胜负,均由保险公司承担费用。2.诉讼和仲裁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而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下作出的处理仅仅约束保险公司一方,保险公司在处理后不得再通过诉讼仲裁寻求保护,被保险人则可以不受约束,即可以选择接受该处理结果,也可以反悔并通过诉讼仲裁获得更多利益。3.“强制裁决”涉嫌违法。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均强调了人民调解需要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协议应当双方自愿,不可以强制裁决。

三是被保险人也对这种机制充满了怀疑:1.处理纠纷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各保险公司的在职和退休工作人员,其公正性受到怀疑。2.部分保险公司不参加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这些公司的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快速处理机制的保护。

为了获得双方信任,必须公平合理设定双方权利义务。伤害任何一方基本权利和不公平待遇都会使这种实践丧失生命力。

笔者建议:

第一:在收费问题上,如果将机制定位为人民调解制度,则不应当收费;如果将制度定位为仲裁制度,则按照相关规定收费。

第二:在处理机制上,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机制的制度资源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避免在探索中失去制度根基。

第三:充分尊重合同双方意见,取消强制裁决和剥夺一方诉讼权的规定,只有在双赢的前提下,才能充分体现调处机制的优越性。

第四:终止各地区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模式,以适应全国保险统一市场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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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左为民,李玉福.中国司法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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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杨华柏.保险业法制年度报告.20xx.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5] 陈依维.保险知识百问百答.机械工业出版社,20xx年版

[6] 贾林青.保险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7]李宏勃.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信访.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

保险合同 篇10

全文

1.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单

OVERLAND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Invoice No. Policy No.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 (here-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o the甲方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乙方的义务:.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

| 标 记 | 包装及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Marks & Nos.| Quantity |Description of Goods|Amount Insured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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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保 险 金 额:

Total Amount Insur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费 费率 装 载 工 具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per conveyance_________

----------- -----------

开 航 日 期 自 至

Slg.on or abt._________ fro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to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

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must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_____保 险 公 司

_______(英文名称)

赔款偿付地点

Claim payable at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ce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条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

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

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

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 篇11

(1)自然终止。自然终止也称届期终止,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届满,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它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以后的续保,不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一个新合同的成立。

(2)因解除而终止。保险合同被解除的后果是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又一重要原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行使合同的解除权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解除的效力从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时开始。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合同解除的效力从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开始。

(3)因义务已履行而终止。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以合同约定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保险汽车若一次事故全部损毁或推定全损,足额赔付保险金额后,合同终止。

(4)协议终止。协议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经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直接终止合同的行为。协议终止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产生终止合同的后果。保险车辆转让、赠与他人或报废等原因中途终止合同。

保险合同 篇12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marine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invoice no. policy no.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 __________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o the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

hereon.

-----------------------------------------

| 标 记 | 包装及量 |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 marks & nos. | quantity | description of goods| amount insured |

|--------|--------|-----------|---------|

| | | | |

| | | | |

| | | | |

-----------------------------------------

总 保 险 金 额:

total amount insured__________

保 费 费率 装 载 工 具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per conveyance______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 -----------

开 航 日 期 自 至

slg. on or abt.______ from______to__________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

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条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条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输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

the company.

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________(英文名称)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ce__________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条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 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条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

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十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承运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被保险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被_____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_____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_____公司。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保险机构,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减少货物损失。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_____金额为限。

第二十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被_____货物如在非_____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_____责任至交货时为止。

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被_____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_____人利益时。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_____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解决:(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由人民法院起诉。_____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第二十五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书(汇集五篇)


在现如今法治社会的影响下,在生活与工作中到处可见合同的存在。签订合同是明确双方利益关系的一种方式,你是否希望了解一份合同是否符合规范呢?希望你能够将本文收藏起来。

保险合同书(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网络健康有序的发展壮大,为使全国××网员单位有效、稳健的经营,在增加利益收入的同时,解决网员单位的后顾之忧,我们本着自愿投保,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以有限的投入,做到风险转嫁,以确保各网员单位的根本利益,××物流网与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多次商榷,达成共识,以××物流网为交易平台。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物流网制定的相关章程、条款及细则,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可信,切不可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后果自负。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需严格遵守“××物流网零担专线公路货物运输综合保险实施方案”(见附件一),认真履行各项条款。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需统一使用由××网络制定的“货物运输合同书”、“零担货物托运单”,投保后一经使用即产生保险的法律效应,此单证凭据做为出险后货物赔偿依据。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时间顺序认真填写××物流网特制的“货物运输合同书”,并完整保管(插入的单据视为无效)。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

五、为避免造成误解,乙方要仔细审阅“××物流网零担专线公路货物运输综合保险实施方案除外产品明细表”(见附件二)。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六、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分支机构(户名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营销服务部;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支行;帐号为: )交纳保险费。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

七、在乙方交纳保险费到帐之次日零时保险责任开始生效。

八、为满足网员单位(被保险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之不足问题,乙方可以申请“货运险卡单”补充保额,即网员单位可通过传真方式将运单(货单)及补充保额等数据传至。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

九、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管理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公司对保险货物进行查验防损工作。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

十、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满期后若无异议为自动延续一年。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做补充修改。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永安保险公司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书(篇2)

中国*民保险公司

(总公司设于北京 一九四九年创立)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中国人民保险*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

┌─────┬─────────┬─────────┬────────┐

│ 标 记 │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总保险金额:───────────────────────────

率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中国人民保险*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保险合同书(篇3)

保险合同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记录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它不仅仅是一纸具备法律效应的文件,更是保障人们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保险合同书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申请表、保险条款、保险单以及声明和申明。申请表是保险合同书的起始点,被保险人需要详细地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以便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并合理定价。保险条款是合同的核心部分,它规定了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关键信息。保险单则是保险合同书的正式文件,记录了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内容。声明和申明部分包含了被保险人的声明和保险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是确保合同双方权益平衡的重要内容。

保险合同书的编写需要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双方的认真对待。首先,保险公司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确保保险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其次,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权益,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了,不含有误导性语言或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条款。被保险人在填写申请表时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否则可能被视作故意隐瞒风险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索赔被拒绝。

保险合同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保险责任和权益。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的风险按照约定承担的责任。在合同中,保险公司会明确规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免赔额、理赔条件等关键信息,以确保被保险人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公平、合理的赔偿。同时,合同也规定了被保险人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及时支付保险费用、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等。只有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共同遵守合同约定,才能达到保险合同的目的。

保险合同书在发生纠纷时具备法律效力,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可以依据合同书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对于合理的索赔要求应当及时、全面地予以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或未能及时履行赔付义务,被保险人可以依据保险合同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总而言之,保险合同书作为保险交易的重要文件,具有明确保障双方权益的功能。合同的条款应当合法、合规、清晰明了,同时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通过合同的签订,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被保险人在风险发生时得到及时、公平、合理的赔偿。保险合同书在维护双方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制度。

保险合同书(篇4)

团体福利保险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员工福利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招聘和留住优秀员工方面。在这个背景下,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应运而生。本文将详细介绍团体福利保险合同的定义、特点、主要内容以及其对企业和员工的益处。

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可以简单地定义为一种由企业为员工集体购买的保险合同。作为企业福利计划的一部分,团体福利保险合同一般为全体员工提供保险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与个人保险相比,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首先,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具有规模优势。由于企业为全体员工集体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较大的规模来优化成本,并提供相对较低的保险费率。这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更加经济实惠,而对于员工来说则降低了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

其次,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具有简便性。企业作为合同的申请人和签约方,可以代表全体员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和签约。这大大简化了个人投保的手续和流程,减少了员工的繁琐操作,提高了投保率。

再次,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具有全员覆盖性。与个人保险相比,团体福利保险合同一般为全体员工提供保险保障,不论其在企业的地位、责任和工资水平如何。这意味着每个员工都可以享受到同等的保险待遇,增强了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团体福利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企业和保险公司需要明确约定每位员工的保险金额以及每份合同的有效期限。保险金额通常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风险和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

其次是保险范围和保险责任。企业和保险公司需要具体约定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哪些风险和危险在保险范围之内,并明确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

再次是保险费用和缴费方式。企业和保险公司需要商定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缴费方式。保险费用通常由企业全额或部分承担,并通过员工工资的扣缴或集中缴纳的方式进行支付。

最后是理赔手续和申请流程。企业和保险公司需要明确员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理赔手续和申请流程,以便保障员工的权益和权益保障。

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对企业和员工都带来了许多益处。

对于企业来说,购买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凝聚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此外,通过为员工提供保险保障,企业可以降低员工因意外事故或健康问题而导致的费用和风险,保护企业的资产和利益。

对于员工来说,团体福利保险合同提供了全面的保险保障,解决了意外风险、医疗费用和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此外,由于保险费用更低,员工可以享受到经济实惠和方便快捷的投保服务。

综上所述,团体福利保险合同是一种通过企业为全体员工集体购买保险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全面保险保障的合同。其具有规模优势、简便性和全员覆盖性等特点,对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益处。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实施,团体福利保险合同可以实现双赢效果,为企业和员工共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未来。

保险合同书(篇5)

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中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依据。本文旨在详细解析保险合同,从定义、组成要素、重要条款、重要性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简单地说,就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有关保险责任和保险义务的契约。它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具备合法性和强制性,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保险合同的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双方当事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等。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即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签署主体。其次是保险标的,也就是需要投保的财产或人身。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义务,保险期间是合同的有效期限,保险费是被保险人为了取得保险保障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保险合同中有很多条款,其中有一些是比较重要且需要特别关注的。首先是保险条款,它是保险合同中最为重要的部分,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保险的范围和保险责任。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其次是免赔额条款,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在赔偿保险金时的责任范围,超过免赔额部分由被保险人承担。免赔额的大小决定了被保险人能够获得的实际保障金额。再次是解除合同和退还保费的条款,它规定了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包括被保险人的退保权利和保险公司的解除权利。最后是争议解决条款,它规定了在保险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者法院诉讼。

保险合同在保险交易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保险责任和范围,保障了被保险人的权益。其次,保险合同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再次,保险合同提供了在保险纠纷发生时的解决方式,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双方的利益平衡。最后,保险合同为保险公司提供了经营依据和保险风险评估的依据,有助于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

总之,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保险责任和范围,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因此,我们在进行保险交易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的具体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时,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免赔额和争议解决等条款,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只有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保险合同,我们才能享受到保险带来的安全与保障。

保险合同书


保险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书 篇2

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我代表被告方就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向本法庭提交辩护意见。

首先,本案涉及的公路货运保险合同是由原告方与被告方签订的,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货运物品进行评估、理算和赔偿。然而,原告方未能提供充分、准确的货物损失证明,如报告和照片等证据。因此,被告方无法准确评估货物损失,无法进行合理赔偿。同时,原告方在合同中未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物品价值,也未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因此,被告方无法对物品损失进行有效的评估和核算。据此,我认为原告方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其索赔,更不应当要求被告方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进行赔偿。

其次,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报案、提供证明等义务,以及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然而,在本案中,原告方未及时向被告方报告货物损失,以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货物的实际损失情况。因此,被告方无法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据此,我认为被告方有权拒绝原告方的赔偿要求。

最后,由于本案中原告方未能履行其约定的义务,未向被告方提供充足证据支持其索赔,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提出赔偿要求,因此,被告方无需向原告方支付任何赔偿款项。

综上所述,被告方在此声明,本案中未能向原告方提供赔偿的行为是合法、正当的。同时,本案中原告方未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未能提供充足证据支持其索赔,被告方无需向其支付任何赔偿款项。谢谢法庭的审理。

保险合同书 篇3

尊敬的法官:

本案涉及对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我代理原告提出如下观点:

1. 本案系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合同内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订立的货运保险合同应当是双方自愿协商,平等签订,并且在未违反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

2. 主张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保险法和《保险条款解释》相关规定,本案中被告未向原告就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定及保险金额进行调整,就给付了保险金额,被告应当承担因未能按照约定保险金额进行调整而导致原告受到的损失及其他费用,包括货物实际价值的赔偿、原告对第三方的赔偿、调查取证费用及律师费等,总计数额应当由被告全额承担。

3. 关于被告主张超过保险金额的赔付责任,本案中被告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超额赔偿责任的承担,还存在超过约定保险金额赔付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因此,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付,不得主张超过保险金额的赔付责任。

4. 原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已经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用,而被告在理应按照合同规定对原告进行保险赔付的同时,也应当同时向原告支付逾期赔付违约金。被告未能及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已构成逾期未付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逾期赔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本案中被告未能按照约定保险金额进行调整,导致原告受到的损失及其他费用应该由被告全额承担。同时,被告未能按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并未向原告支付逾期赔付违约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逾期赔付违约金。

最后,我代理原告请求贵庭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同时还应支付逾期赔付违约金。谢谢!

保险合同书 篇4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指保险人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

(一)保险人的变更。保险人的变更,是指保险企业因破产、解散、合并、分立而发生的变更,经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批准,将其所承担的部分或全部保险合同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或政府有关基金承担。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在保险实践活动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最为常见,而且在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中情况各不相同。

1.在财产保险中,由于保险财产的买卖、转让、继承等法律行为而引起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从而引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变更。由于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是保险单,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变更又会涉及到保险单的转让。对此,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允许保险单随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自动转让,因而投保人、被保险人也可随保险标的转让而自动变更,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由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是由被保险人而是由承运人所保管,加之货物所有权随着货物运输过程中提单的转移屡次发生转移,因此,保险标的所面临的风险与被保险人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允许保险单随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自动转让,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二是保险单的转让要征得保险人的同意方为有效。对大多数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由于保险单不是保险标的的附属物,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后,新的财产所有人是否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能否成为新的被保险人,需要进行考察,以决定保单能否转让给新的财产所有人。所以,保险单不能随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自动转让,一般要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经过判断,并在保险单上背书,转让才有效。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得到保险人同意后才可变更,保险合同才可继续有效。否则,保险合同将终止,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指未经保险人同意保险标的不得转让,而仅指保险合同会因此而终止。

2.在人身保险中,因为被保险人本人的寿命或身体是保险标的,所以被保险人的变更可能导致保险合同终止,因此,人寿保险中,一般不允许变更被保险人。

人身保险合同主体变更主要涉及投保人与受益人的变更:①投保人的变更。只要新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愿意并能够交付保险费,即可转让人身保险合同,但必须告知保险人。但是,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本人书面同意,才能变更投保人。②受益人的变更。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或经被保险人同意由投保人指定的,其变更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意志。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无须经保险人同意,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但无论如何,受益人的变更,要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保险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预防并杜绝因违规安装产品而导致的事故发生,保障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牌系列产品安装责任事故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装作业执行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99)、《电热水器安装规范》(GB20429-20xx)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规程要求实施安装。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安装环境,必须要求用户整改,用户承诺按规定要求整改后,方可进行安装。若用户坚持要求不规范安装,应给予拒绝。

二、安装作业预防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1.预防燃气热水器水箱冻裂事故:

⑴严格安装作业要求,北京、河南、陕西、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甘肃、青海、天津、吉林、宁夏、新疆、黑龙江等区域安装燃气热水器时,必须要求用户安装专用防冻阀门或者防倒风装置(二者中任选一)。安装完成后,必须指导用户在寒冷天气情况下正确使用热水器,指导用户进行防冻处理操作。

①安装了专用防冻阀门的,在燃气热水器显眼的地方贴上《防冻警示贴II》;

②安装防倒风装置的,在燃气热水器显眼的地方贴上《防冻警示贴I》;

保险合同书 篇6

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仲裁员:

本次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的代理人,代表原告申诉本案。首先,向尊敬的法官、仲裁员及在座的各位评委及听证人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谢意。

本次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公路货运保险合同,被告作为保险人,对原告进行了货物承运保险,并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损失事件。原告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被保险人进行赔偿,但被告拒绝了原告的请求。

经过我们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被告在本案中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照双方约定进行赔付。

根据公路货运保险合同,被告应对保险期间内因运输途中的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货物毁损、灭失等货物损失进行赔付。但在本案中,原告遭遇货物毁损后,被告未能及时进行赔付,使得原告的损失进一步扩大。这是被告在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明显违约行为。

2.未履行安全运输义务。

根据公路货运保险合同,被告有义务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有序,若出现损失事件应立即给予救援,并及时赔偿。但在本案中,货物出现损失后,被告没有进行救援,也没有及时赔偿,严重违反了运输安全和保险合同的约定。

3.未尽出险排除和赔付的调查义务。

根据公路货运保险合同的条款,被告应当对出险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并及时作出决定,但被告在本案中并未进行彻底的出险查证,在原告提出赔偿要求时拒绝进行调查,并拒绝向原告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基于以上的事实和证据,我们认为原告在本案中应得到一定的赔偿补偿。同时,我们要求被告按照双方的约定,依法和迅速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本案中的所有事实和证据都表明,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法赔偿原告相关损失。感谢各位评委和听证人的认真听取及执意辩论。

保险合同书 篇7

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法庭尊敬的法官:

我代表原告公司,向贵庭提出本案诉讼请求。本案涉及公路货运保险合同的争议,本公司认为被告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了本公司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求被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本案调查资料和相关证据,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签订了一份公路货运保险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货物的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内容。然而,根据赔案调查发现,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原告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被告公司进行赔偿申请,但是被告公司未能及时给予赔偿,造成了原告公司的经济损失。

其次,在合同中,被告公司应当为货物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而被告公司拒绝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赔偿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当事人约定,自愿订立,平等自愿,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一旦签订,当事人应当以严格的诚信义务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了原告公司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我代表原告公司要求被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提出以下的具体赔偿请求:

1. 被告公司应当返还原告公司已经支付的保险费用,并支付未获得的货物保险赔偿金额;

2. 被告公司应当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本案涉及公路货运保险合同的争议,原告公司要求被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希望贵庭能够依照法律精神公正地裁判,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谢谢法庭!

保险合同书 篇8

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我们的当事人是一家以运输为核心业务的公司,为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签订了公路货运保险合同。然而,经过一次运输后,该保险公司却拒绝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导致我们的损失严重,因此我们带着此事来到法庭,请法庭公正裁决此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本案中的公路货运保险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路货运保险是一种为了保障货物安全的合法保险形式,其主要保障对象为货物的运输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我们已经缴纳了保险费,并依照约定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保障我们的货物安全的义务。

然而,在本案中,发生意外损失后,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保险赔偿义务,这不仅违反了公路货运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且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的理由必须充分、合理、有效,而我们提供的证明材料已经足以证明货物损失是因为运输过程中的意外原因所致。因此,保险公司无权拒绝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此外,我们还需要指出,合同中未规定的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保险合同也不例外。根据司法实践,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中未规定的条款应当严格解释,对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最有利于保险人的方式解释。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拒绝履行保险赔偿义务的理由是货物价值过高,我们未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等。但是,这些理由是不充分、不合理的。根据公路货运保险的交易习惯和保险公司的实际经验,货物价值过高并不构成不理赔的理由,在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中也未规定需要提供多少证明材料,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仅仅是推脱责任,依据不得认可。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是违反了公路货运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我们请求法庭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提供人寿保险的服务,甲、乙双方对首期、续期保费的收、付、结账,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乙方委托中国__银行__市分行将保险费从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划至乙方银行存款账户。甲方同意首期、续期保费由乙方提供正确数字后交中国__银行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国__银行__市分行任一储蓄所开立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储蓄账号,若因账号不正确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应交保险费,账户内若无足够余额支付费用而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因故结清扣款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到乙方备案。

三、甲方同意中国__银行__市分行以无折支取方式转账,支付款项并不别给凭证,由乙方按期发给款项收讫通知。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同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险合同书 篇10

委托人(甲 方):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代理人(乙 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代理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代理地域范围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代理手续费比例(%)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四、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15日内结清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因各类表见代理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甲方: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分公司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责任保险合同(集锦8篇)


责任保险合同 篇1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人们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产品责任险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形式,已经成为了企业的必备保险之一。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企业之间的一份重要合同,其作用是规定保险公司与企业在产品责任险保险交易中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保障企业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产品责任险的定义及作用

产品责任险(Product Liability Insurance)是一种商业保险,主要是为了保护企业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等环节中制造和出售的产品所可能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风险。企业可以购买产品责任险来分担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产品责任险的作用在于,保障企业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不受经济损失,并且在可以赔偿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后,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继续提供消费者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从而维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的定义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企业之间的合同,是对企业在产品质量问题上进行保险交易和行为的书面约定,包括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费、免责条款及保险单、理赔等各方面的内容。

(一)保险期限

产品责任险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公司与企业所约定的保障时间段,通常为一年。同时,保险期限也包括了出险时间的定义,即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事件,保险公司会对企业进行赔偿。

(二)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中最为关键的一部分,也是企业进行购买产品责任险的重要指标。因为保险金额的多寡,直接决定了企业在出险时所可以获得的保险赔款的数额。

(三)保费

保费是企业购买产品责任险所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代价,是企业进行保险买卖时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保费的高低一方面与企业的风险程度有关,另一方面还与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把控能力有关。

(四)免责条款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双方必须非常重视的一部分,它指出了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在保险条款中涉及到的免责规定比较多,企业必须对此保持认真的态度。

(五)保险单

保险单是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中的主要证明,是保险公司与企业之间的交易凭证。在保险单中包含了合同的所有条款,企业需要认真核对以保证自身的利益。

(六)理赔

理赔是指出现风险后,企业获得赔偿的过程。在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中,理赔是企业进行购买保险的最主要目的之一。企业在购买保险时,应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方式进行深入了解,以便在实际理赔过程中更好地进行配合。

三、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的实施

1. 保险公司和企业应要求保险经纪人提供合同书面材料,并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仔细研究和认真审查。

2. 保险公司和企业在签订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之前,应经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合同条款和赔偿金额。

3. 企业应按需求购买产品责任险,并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确定保险金额和保费。

4. 所有的保险条款及免责条款必须要与企业营运业务和产品设计、制造及售后服务相适应。

5. 企业在购买产品责任险后,应合理储存保险单和保管好相关理赔文件和证明材料。

6. 企业在发现跟产品质量有关的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7. 若有出现新的或重大的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再次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严谨的质量调查报告。

四、如何购买最优合适的产品责任险

一、了解企业自身风险

企业在考虑购买产品责任险时,首先应该了解自身企业的风险。因为不同的行业所承受的风险不同,产品的性质和质量也不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选择不同的产品责任险也有所不同。因此,企业应该了解好自身的风险,以此来选择对自身来说最优的产品责任险。

二、选择质量更高的保险公司

企业在选择产品责任险保险公司的时候,应该选择那些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信誉好、服务好,品质高的公司。在保险公司的选择方面,还可以寻求代理人或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以此来选择最合适的保险公司。

三、同一行业的企业进行比较

企业在选择产品责任险时,可以通过对同行业企业的选择进行对比,了解同行业中的企业选择的产品责任险情况,以此来进行参照。

四、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深入了解

企业在购买产品责任险时,必须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清楚免责、赔偿、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方面的内容,以此来保证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五、多个保险公司进行对比

在购买产品责任险时,企业可以向多个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和比较,以此来选择最具有成本效益的产品责任险。

五、结语

在提升产品质量和保证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产品责任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应该深入了解产品责任险的保险合同内容和实施方案,使企业能够合理购买产品责任险,减小自身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壮大。

责任保险合同 篇2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 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____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责任保险合同 篇3

20xx年4月29日,某公司为全体员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于4月30日出具了保险单。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为自20xx年5月1日0时起至20xx年4月30日24时止。20xx年4月30日傍晚,该公司职工王某登山,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亲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遭拒赔,引发投诉。

投诉人认为,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已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说明:

本案保险单明确约定,保险期间为自20xx年5月1日0时起至20xx年4月30日24时止,而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事件为20xx年4月30日下午,不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监管点评:

本案的关键在于明确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的关系。保险合同自生效到终止的期间为保险期间,即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反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期限;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或期限届至时生效。因此,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和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有特别约定,则以特别约定为准。《保险法》第十四条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本案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生效期限的保险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险责任自20xx年5月1日0时开始,而保险事故发生在20xx年4月30日傍晚,在保险期限外,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是合法的。

责任保险合同 篇4

责任保险合同


责任保险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形式,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因其业务活动引发的第三方索赔或责任,确保被保险人能够继续经营。该合同的涵盖范围极广,适用于各种不同行业和职业。在本文中,将详细介绍责任保险合同的定义、功能、覆盖范围以及申请和理赔的流程。


责任保险合同是一种合同,在合同中,保险公司同意对被保险人在经营活动中因过失或错误行为所导致的第三方责任进行赔偿。这种错误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侵权行为。责任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为被保险人提供财务保障,使其能够在面对大额赔偿时能够继续经营。


责任保险合同的功能是保护被保险人免受第三方索赔的影响。例如,如果一个建筑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有疏忽造成了某人受伤,受伤者可能会对建筑公司提起诉讼。责任保险合同将为建筑公司提供法定责任范围内的保护,以支付可能需要支付的赔偿金。这种保护能够帮助被保险人继续运营并保护其声誉。


责任保险合同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适用于各种不同行业和职业。从建筑业到医疗保健业、制造业、零售业,几乎所有从事经济活动的机构都可以获得这种保险的保护。责任保险合同可根据不同行业和职业的需求进行定制,以确保涵盖可能发生的风险。例如,医疗保健机构可能需要额外的医疗责任保险,以应对医疗事故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


申请责任保险合同的过程相对简单,但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通常,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其业务的详细信息,包括业务类型、经营活动的范围、个人或团队的专业资质和经验。保险公司将根据这些信息评估风险的程度,并制定相应的保险计划和费用。一旦申请被批准,被保险人将获得保单,并需要按时支付保费。


在需要进行索赔时,被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程序提出理赔。通常,被保险人需要填写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以证明索赔的合法性。保险公司将根据索赔信息进行评估,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支付索赔金额。理赔的时间和结果将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和索赔情况而有所不同。


小编认为,责任保险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形式,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因其业务活动引发的第三方索赔或责任。该合同的功能是为被保险人提供财务保障,使其能够继续经营。责任保险合同适用于各种不同行业和职业,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定制。申请和理赔的过程相对简单,但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责任保险合同 篇5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主题范文:

随着消费者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社会质量监管力度的加大,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产品责任险成为企业必备的保险之一,以有效地减轻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面临的经济损失,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发展。本文将从产品责任险的定义、适用范围、保险合同、理赔流程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产品责任险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产品责任险是一种保险机制,用于补偿企业因生产、销售和使用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所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责任。该险种主要适用于生产、加工、制造、贩卖、机构、服务、建筑和设计等各领域,涵盖的产品类型极其广泛,包括了日用消费品、工业产品、医疗器械、食品饮料、环保装备等。

二、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所投保公司与保险人签订的产品责任险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保险金、险种的投保范围等事宜。

2. 投保条件:投保人应提交与保险责任直接相关的文件材料,例如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质量安全认证证明、质量检查报告、事故报告、索赔信函等。同时投保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生产、销售等活动。

3.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承保公司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险覆盖的保险责任范围较广,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直接损失,以及由于产品标准、规格等存在误导性导致的赔偿责任等。

4. 保险赔偿的限额:保险赔偿的限额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条件下所承担的最大赔偿金额。投保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需求选择不同的赔偿限额,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为投保者提供了浮动额度的选择,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5. 理赔流程:理赔流程是指投保人在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索赔时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事前申报、调查核实、以及理赔结算等过程。一般情况下,投保人需要提交索赔申请书、保险合同、事故描述、辅助证明材料等文件,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调查和评估,最终实现理赔的全过程。

三、结语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作为一种贴近市场和保护企业的有效机制,纠正了市场失灵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声誉和市场竞争力。投保者和保险公司在签定该协议时应全面考虑其保险责任、限额和理赔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以降低潜在的风险和经济损失,并建立和稳固其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

责任保险合同 篇6

一、责任范围

1、在本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在本_____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_____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定义: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_____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_____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_____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对为被_____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三)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1、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2、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四)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

1、对于未载入本_____单明细表而属于被_____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_____、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2、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

3、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4、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5、由被_____人作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五)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_____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七)由于_____、_____、民众_____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八)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九)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十)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一)_____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_____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_____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_____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_____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_____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_____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_____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被_____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四、被_____人义务

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_____人或其代表应根据本_____单明细表和批单中规定按期缴付_____费;

(三)被_____人应努力做到选用可靠的、认真的、合格的工作人员并且使拥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装修和设备处于坚实、良好可供使用的状态。同时,应遵照当局所颁布的任何法律及规定的要求,对已经发现的缺陷应予立即修复,并采取临时性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

(四)一旦发生本_____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_____人或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在未经本公司检查和同意之前,对拥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装修和设备不得予以改变和修理;

3、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_____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_____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_____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_____的实质性内容,则本_____单无效。

(三)保单终止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_____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_____人丧失_____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_____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_____人本_____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_____费。

(四)保单注销

被_____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_____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_____人注销本_____单。对本_____单已生效期间的_____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_____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_____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_____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_____人将丧失其在本_____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_____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七)重复_____

本_____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论是否由被_____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_____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_____人,被_____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_____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_____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

1、向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_____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_____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责任保险合同 篇7

产品责任险是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为保障自身利益而选择购买的一种商业保险,其主要作用是在产品性能或质量存在瑕疵导致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甚至死亡等情况下,承担企业所需支付的赔偿费用。因此,产品责任险已经成为企业保障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险之一。

一、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的基本结构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是商业保险合同的一种,其基本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合同的双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人指的是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主要提供赔偿服务;被保险人指的是购买保险的企业或机构,需要承担保险费用,并享受保险公司的赔偿服务。

(二)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期限。

保障范围指的是产品责任险所承保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责任限额等,一般由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保障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如果被保险人需要延长保险期限,需要在保险期限届满前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三)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保险费是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的保单金额,具体金额需要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规定进行支付。在缴纳保险费时,被保险人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否则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四)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和赔偿方式。

保险公司作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的保障机构,需要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期限内对被保险人发生的风险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二、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瑕疵或缺陷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等责任承担。

如果被保险人的产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存在瑕疵或缺陷导致消费者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等情况,保险公司将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质量抗议或索赔造成的相关费用承担。

如果被保险人的产品存在质量抗议或索赔等情况,保险公司将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赔偿责任。

(三)对于被保险人企业的经济利益构成威胁的相关风险进行保险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其他可能构成威胁的风险,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保障。

三、如何避免产品责任险的风险

(一)完善企业自身管理制度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要避免产品责任险的风险,企业需要严格遵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加强对产品瑕疵和质量缺陷的监控和控制,加强售后服务管理,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索赔等问题。

(二)合理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企业需要认真分析和评估不同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范围、保险金额、赔偿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产品和保险公司。

(三)遵守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

所有的保险合同都是建立在信任和守信的基础上,企业需要遵守和执行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相关约定,不得超出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进行索赔,以保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四、结语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必需的商业保险之一,其作用是保障企业在产品瑕疵和质量缺陷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和其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等情况下的赔偿责任,为企业保障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企业需要认真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完善企业自身质量管理体系,遵守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共同维护产品责任险的保险权益和合法权益。

责任保险合同 篇8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背面所载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内,承保下述雇主责任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es the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ltd. (hereinaftercalled the company'') undertakes to insure against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insurance subject to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投保人the applicant姓名name:地址address:营业性质trade/occupation:地区范围geographical area 保险期限insured period个月 自 零时 至 二十四时止month(s) from 00:00 of to 24.00 hour of雇员一 览 表schedule ofemployees雇员工种employees'occupation 总 计total估计雇员人数est. numberof employees 估计工资及其他收入总数total est. wages & otherallowances 雇主责任险employer'sliability cover 赔偿限额limit of indemnity费 率rate保险费premium死亡 death 伤残 injury 附加医药费保险add. ver每人累计不超过not to exceed in accumulation for any one person 第三者责任险t.ver累计每次事故in accumulation a.o.a. 保险费总数(预付)total premium(paid in advance)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 保险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二、赔偿额度

 1.死亡: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伤残:

a.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b.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

c.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给予赔偿。

 注:

(1)本公司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2)被雇人员的月工资是按事故发生之日或经医生证明发生疾病之日该人员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接实际月数平均。

三、除外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

2.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3.由于被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

四、保险费

在订立本保险单时,根据被保险人估计,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计算预付保险费。在本保险到期后的1个月内,被保险人应提供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凭此调整支付保险费。预付保险费多退少补。

被保险人必须将每一雇用人员的姓名及其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妥为记录,并同意本公司随时查阅。

五、赔款

1.如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的事故,被保险人应迅速将详细情况通知本公司。

2.在未经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事项不能作承认、提议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又有承保同样责任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对有关赔款及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

4.索赔期限,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过1年。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对其经营的业务,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

2.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险人取消保险单,保险费照上述四项调整,按日计算退费。

3.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附加医药费保险条款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论遭受意外伤害与否,因患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单只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每人累计以不超过本保险单附加医药费的保险金额为限。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的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对人身伤亡的赔款,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5万元为限。雇主责任险赔偿金额表项目伤害程度按保单规定赔偿最高额度的百分比(%)(一)身故(失踪不能作为意外身故,但因乘坐飞机或船只失事而致完全灭失的不在此限)100(二)全身瘫痪(必须终身卧床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100(三)丧失两肢(指自手腕或踝关节以上之分离丧失)或双目失明、或丧失一肢及一目失明100(四)丧失一肢或一目失明50(五)丧失手指、足趾(每手、脚的):1. 丧失四指2. 丧失拇指全部3. 丧失拇指一节或食指全部4. 丧失食指一节或两节或中指全部5. 丧失中指一节或二节,或无名指、小指全部6. 丧失无名指、小指一节或两节7. 丧失脚趾全部8. 丧失大趾全部9. 丧失大趾一节或其他任何一趾的全部10.丧失大趾以外任何一趾的一节其他伤残和耳聋、断骨等 40251063115521参照医院证明另定。(六)  

附约:本表内赔款按下列附约办理:

1.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赔偿,本公司赔偿累计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2.被保险人不得因遭受一次意外,而获得表列一项以上的赔款金额。仅表列第(五)项内的可同时兼得。

平安保险合同书(汇集九篇)


平安保险合同书 篇1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 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

(三) 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 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

(六) 核辐射、核污染;

(七) 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 保险金额

第八条 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九条 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 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 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 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 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平安保险合同书 篇2

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书,是保险公司与保险购买者之间的约定和规定,为风险转移和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平安保险合同"。

一、平安保险合同的定义

平安保险合同是平安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一份约定,规定了保险公司在特定保险范围内对客户的风险给予赔付补偿的条款和条件。

二、平安保险合同的内容

1.基本条款: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费支付方式、保险限制等基本信息。

2.保险责任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赔偿范围和条件,如:疾病、意外、财产损失等。

3.免除责任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战争、核爆炸等。

4.理赔条款:说明了保险公司如何处理理赔申请,理赔的时间要求和申请材料等。

5.保险费用条款:明确了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保费计算方法等。

6.解约条款:规定了客户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和方式。

三、平安保险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签订:客户可以在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网上购买平安保险,签署保险合同。

2.生效:当客户支付了保险费用,保险公司确认并签署保险单后,保险合同生效。

四、平安保险合同的续保

1.保障连续性:平安保险合同一般会约定自动续保,保障客户的保险连续性。

2.续保手续:客户须在续保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续保申请,按照约定的保费支付方式支付保费。

五、平安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变更:保险公司和客户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但需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解除:客户可以在合同期满前解除保险合同,但需经过协商、书面申请等程序,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

六、平安保险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新的保险合同。

2.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保费、提供虚假情况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七、保险合同的意义

平安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有力约束,客户在遭遇风险时有法律依据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保险合同对保险公司的约束也很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诚信度。

总之,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重要的保险协议,约束和规范了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是风险转移和保障的法律依据,也提升了保险行业的公信力和服务质量。

平安保险合同书 篇3

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旨在保障投保者一生安全的协议,旨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服务。该合同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重要文化,旨在确保客户在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时获得保障和安全。

平安保险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公司旨在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产品。因此,平安保险合同是独一无二的,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和安全。

平安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保费的支付和合同的期限。在签订合同之前,客户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费,并且需要了解合同的期限。如果保险合同期满之后客户需要延长保险期限,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续保。

第二,保险责任和保额。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为车主或企业提供的保障,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而保额是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最高保额,也就是客户可以获得的最大赔付金额。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需要了解保障范围和保额,以便在需要时获得及时的保障。

第三,免赔额和赔偿方式。如果发生保险事件,保险公司将为客户提供赔偿。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需要了解免赔额,也就是保险公司不承担的一部分损失。此外,客户还需要了解赔偿方式,包括给付现金或者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保险细则和申报程序。保险公司有一系列保险细则,客户需要了解其中的条款。此外,保险公司还有一套申报程序,客户需要了解和遵守。

最后,保险合同还需要客户签名以承认合同内容,并且在需要时可以出示作为证明。

总之,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协议,对于个人和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需要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并且遵守合同所涉及的条款。保险公司亦需要承担责任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只有这样,平安保险合同才能在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产生良好的合作和信任。

平安保险合同书 篇4

平安保险合同:保障您的未来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保险行业应运而生。而平安保险合同则是一份保证未来的重要文件。

什么是平安保险合同?

平安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在保险业务中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它是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约定,用于规范双方在保险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目的是达到保险保障的效果。一份完整的保险合同包括保险责任、保险范围、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以及保险期限等内容。

保险合同的重要性

保险合同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而存在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和风险。保险合同在这个时候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保证他们的未来。如果没有保险合同的保障,相信很多人可能会遭受到灾难性的经济损失。

平安保险合同具有的特点

平安保险合同是一项高度个性化的服务,因此每份合同的内容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进行定制。在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会对消费者进行一系列的风险评估和调查,从而确定最适合消费者的保险方案。

同时,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保险公司会详细地说明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等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了解保险条款和保险公司的服务承诺。此外,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还会为消费者提供不同的服务和额外的保障,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结语

平安保险合同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保障工具。在现代生活中,风险和不确定性无处不在,人们不得不面对各种问题和挑战。保险合同通过一系列的保险方案和个性化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完善的保障。因此,我们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合同条款,并且要保持清晰的头脑和理性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享受到未来的平安与幸福。

平安保险合同书 篇5

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详细、具体、生动的保险协议,准确记录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责关系,规定了保险合同的理赔流程和赔付标准。一个好的平安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基本信息

这部分内容应当包括保险合同的名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性质和联系方式、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基本信息,以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有效。

二、保险责任的详细规定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方式。这部分内容应当针对具体的险种,规定保险责任的详细内容,包括保险范围、保险免赔额、保险赔付比例、赔偿方式等。

三、免除责任和保险金的限制

这部分内容详细列举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况,以及保险赔偿的限制条件,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规定的“自杀、酒后驾驶等情况不予赔偿”。

四、投保须知和理赔流程

投保须知包括保险合同的申请流程、费用标准、保险期限、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申请理赔的时间、地点、方法等要领。理赔流程详细说明了出险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的措施以及保险公司赔偿的具体步骤,让被保险人能够清晰地了解理赔流程,得到及时、准确、高效的理赔服务。

五、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通常需要遵循特定的流程和程序,这部分内容详细描述了保险合同在变更和解除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具体要求。

总之,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合同时需要遵循的标准和程序,也阐述了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中介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和权益提供了保障。在购买保险时,我们应当仔细审阅保险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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