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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低保工作总结经典14篇

最新低保工作总结经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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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 篇1

9月7日至9月9日县民政局分为三个督查组,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深入各个乡镇督查指导关爱工程实施及“关爱簿”填写工作。三是发现问题,整改及时。通过督查发现个别乡镇、村同志业务不精,指导不力;还有个别乡镇、村扶贫信息与低保、五保信息仍存在误差。发现上述问题,县民政局立即召开相关股室会议,对发现的问题理成清单逐一消化解决。

(三)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

我局按照县统一要求,今后低保、五保、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优抚优待、救灾、高龄津贴等民政惠农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由乡镇民政办负责造补贴清册,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地打卡发放。明确要求月发放的项目在每月10日前完成,季度发放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发放,半年发放的项目在1月份、7月份10号前完成,年发放的项目在每年9月份发放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低保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由于县乡民政部门人少,工作深感力不从心。社会救助股在编2人,实际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县2万人的城乡低保审核,还需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各乡镇民政办公室1—2人,这些力量对不断增长的救助对象和他们对救助的高标准诉求以及广大群众、社会舆论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尤其是乡镇一线低保工作人员少、压力大、力量薄、待遇低,低保工作的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进而出现一些错、漏、拖现象,引发群众不满。

(二)社会技术飞速提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为使老百姓体验到信息时代的便利,xx市率先推出网上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所有业务,然而由于村级代办点不代办、拖延办理现象的存在,引发群众不满。村级代办员严重缺乏,而且业务有待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同时,村级业务代办员待遇较低,很难满足群众即来即办的要求。

(三)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变动不主动申报,“动态管理”有一定难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一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就应该及时退保。由于对经济好转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到位,加上低保对象有“进去就想吃到底”的依赖思想。

民政部门对违规享受的低保家庭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低保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靠他们主动申请退保困难重重,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入户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民政力量薄弱,部分群众不配合,很难核准其家庭收入。

四、下步打算及计划

(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上报,清理遗漏的及时取消,对需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民政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配置,并进一步保障工作经费和改善办公设施,切实加强基层救助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

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救助备案制度,对备案的低保对象严格核查管理,长期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以科学的办法推动“动态调整。

(四)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城乡低保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低保工作总结 篇2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2187户3212人、农村低保对象对象4424户7583人。2013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947.20万元,人均补养水平240.20元;农村低保金1136.58万元,人均补养水平125.11元。至今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85.92万元、农村低保金988.19万元,人均补养水平分别为268.38元、144.38元。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都进“惠农补贴一折通”管理系统,通过县信用联社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其中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已发放到9月份;农村低保按季发放,已发放到第三季度。总体而言,我县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

在市局工作组指导下,我县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已经成立了机构、出台了文件、召开了会议,目前都已进入整改总结阶段。我县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5月初,市局工作组在局长的带领下深入我县各乡(镇、场)就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县局在5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的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城市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

①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

②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③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④重复享受对象。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福利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

①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

②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

③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制度完善,增强自身建设

近年来,我县相继建立健全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试行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办法、机制,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将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各乡镇场通过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县坚持每年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村居社会救助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县所有村(居)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居)委会主持,乡镇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补差标准需要调整的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县局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县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同时从2013年开始,我局开展了部门信息核对工作,通过与县社保局、车辆管理所、房产局等之间信息管理系统核对机制,我们已依法取消了97户102名对象的低保申请。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居民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村(居)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前,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以及县民政部门审批后都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贫困的主要原因、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县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县民政部门按期开展集中年审。城市低保实行每季度签到制和年度续保制度,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所属乡镇(林场)民政所或社区居委会签到并如实上报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对于连续两次未履行签到手续和未按时履行续保手续的人员,视同为其本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民政部门将按规定停发其低保金。同时对于连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5年以上的人员,县、乡民政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入户核查。在复核时,要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所在地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劳动,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暂停发放3个月低保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居)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一是低保资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将城乡低保金全部通过县信用联社代发,既减少中间环节,又避免出现挪用克扣和不按时发放低保金的问题。同时,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在与银行方面多方联系后,我县实行了在低保金发放存折上打“低保金”字样,以示鉴别,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低保对象全部通过三道准入关。首先由困难群众通过村(居)委会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并提交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评议后,报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其次各乡镇政府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并进行审核,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县民政局;最后由县民政局针对乡镇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抽查,三级会审后最后确定审批对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三是低保对象全部实行了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常补和非常补两类,分类实施,灵活管理。通过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了重点照顾,同时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能进能出。四是低保档案全部进行了整理归类。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将全县低保档案按不同情况、不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镇)及县民政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录入《县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实现低保档案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截止今年9月,全县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61户125人、农村低保对象51户97人,停发城市低保7户重复享受对象,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6户73人、农村低保对象34户57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保障资金压力日益增大。比如2013年农村低保资金投入1028万元,实际支出1287.8万元,资金缺口259.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575万元,实际支出635.6万元,资金缺口60.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全年投入17万元,截止5月底,已经使用13.3万元,考虑到资金紧张,从6月开始,我们已经暂停了临时救助的审批。二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我县各乡镇民政所长由乡镇干部兼职,个别乡镇借口中心工作忙,民政所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四、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尽快突破“家庭收入核准难”的难点,按上级统一部署,组建我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全县推行“家庭收入比对系统”,赋予民政部门真正的“权利”,保障民政部门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2、建议上级完善现有低保政策,缩小救助范围,体现国家的文明、进步和发展成果。

3、加大对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明确县一级低保工作经费,用于低保培训、奖励和改善基层硬件条件。

城乡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

低保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街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区跨越赶超、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立足本街实际,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中心任务,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确保街道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xx年度工作总结

(一)招商引资展现新貌,经济建设成绩突出

1、截止12月底,街道本级财政收入完成3000万元,其中国税本级财政收入完成900万元,地税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100万元。今年各项财政补助收入5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70.6万元,上级部门专项补助收入1255万元。

2、截止12月底,全街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1.5亿元,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形成固定资产1.02亿元,引进外资600万美元,实现外贸进出口30万美元,引进总部企业一个(华谊兄弟长沙电影文化城有限公司),新增四上企业一家(湖南德园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街道统计站被评为20xx年长沙市乡镇街道优秀统计站、长沙市建设领域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3、今年,以大王山旅游度假区为主体的文化旅游产业平台建设全面加速,6月初华谊电影城项目与湘新投签订合作协议,11月17日,正式举行奠基仪式,该项目预计投资30亿元,将与湘江欢乐城其他项目同步建成,于20__年投入运营,届时将成为长沙一张新的文化名片和长沙国际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生力军。街道从年初开始,对我街唯一的江心村鹅洲村实施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打造独特的岛上生态休闲项目。在街道范围内,投资300余万打造千户农庄产业示范园项目,今年已申报的共有68户,街道已对第一批申报户评审验收,对创建并达到标准的农庄,授予千户农庄产业示范园达标户标牌和示范户标牌,通过以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补助扶持。

(二)项目拆迁持续发力,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20xx年坪塘街道新启动坪塘大道南延线(环湖路白泉河路)、湖南省女子强制戒毒所,新学士路、新学士路补征用地4个项目用地面积近500余亩,扫尾项目13个,涉及狮峰山、红桥、长塘、双湖、白泉、花扎街等6个村,年内实际完成征地拆迁腾地、交地项目11个,保证了项目的如期交地,按时开工建设,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赞赏。

1、新项目拆迁情况。一是省重点工程坪塘大道南延线项目20xx年3月20日正式启动,项目涉及双湖、白泉、红桥3个村,征用土地522亩,共动迁135户,不到100天的时间完成签约100%,7月份实现全面交地,现全线工程顺利施工。二是新学士路项目20xx年9月11日正式启动,项目涉及红桥、长塘2个村,共82户,150余亩土地。截至12月22日,已完成签约47户,拆除5户。预计在12月30日前完成签约目标任务的90%。三是蜂巢颜料化工厂拆迁项目20xx年8月28日启动,共动迁私房255户,自管公房110户,动迁人口1000余人,面积280余亩。厂区征收实施公告于11月9日发布,目前正抓紧与公司代表进行谈判,力争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厂区征收签约;自管公房征收工作已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并对自管公房住户认定名单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认定名单后启动补偿签约工作;私房征收已经完成前段摸底调查和评估机构选定工作,完成了第4公告的发布。各项工作正抓紧推进。

2、老项目拆迁扫尾情况。一是20xx年以来集体土地上我街共承担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19个,涉及红桥、狮峰山、花扎街、长塘等4个村,909户,动迁人口3128人,征用土地面积4200亩。今年扫尾项目完成签约55户,拆除78户,剩余2户未签约,11户未拆除。2户未签约户已进入司法强拆程序,并已下达限期腾地决定书,在12月30日前实现签约腾房。二是坪塘街道桐溪港社区棚户改造项目20xx年11月11日启动,共动迁230户(国有土地193户,集体土地37户),至20xx年12月xx日,已实现全面清零。三是坪塘街道市水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11月15日启动,共动迁私房107户,公房177户。至20xx年2月15日,完成私房签约106户,公房签约177户。现剩余1户未签约,正在走司法强拆程序。

3、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石门塘路已基本完成建设,正在硬化阶段。巡抚西路坪塘大道-桐溪寺段路面已铺油,桐溪寺-山泉路段正在进行土方平衡。湘江西岸堤防整治工程已开挖换填土方150米。石门塘环境景区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建设。坪塘南片保障性住房一期已基本完工,预计明年初可以交付分房;二期已启动建设。湘军文化园广场主体已完工,桐溪寺配套工程正在建设,文正书院主体已完工,正在完善配套工程和绿化。坪塘大道南延线已通车。湘江欢乐城项目,欢乐雪域、欢乐天街和四星级洲际酒店、朗豪五星级酒店、欢乐广场、配套路网、大王山旅游服务中心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之中。

4、安置转户工作情况。坪塘街道新老拆迁项目一共38个,需要安置的项目为32个,截止目前,全街已完签约安置xx42户,6024人,选择住房货币安置1081人,待住房实物安置22xx人,已审批住房安置人数22xx人。坪塘南片安置房(花溪欣苑)共计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38万平方米,含小学、幼儿园各一所,商业面积26217平方米,可分配住房2988套。目前正进行小区交验前扫尾工作,我街正在紧密联系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大对南片安置房的建设及配套支持,在整改验收到位、资金补助明确、准备充分有序的前提下,集中全街人员及精力于20xx年3月底之前完成南片安置房一期分配,确保不影响片区下一轮大规模的动迁。

(三)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民生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1、农业农村生产工作。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种植面积、遏制抛荒,通过积极引导代耕代种和大户承包,与各村签订粮食生产责任状,今年双季稻种植面积5098.09亩,一季稻种植面积19667.68亩,将抛荒控制在5%的安全范围内。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做好今年的油菜良种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的申报以及农业保险工作。今年油菜良种补贴面积3511.93亩,申报种粮大户45户。

三是扎实开展20xx年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扩面工作和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将试点定在新合和太平两村,共计6810亩。

四是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制定了《坪塘街道森林防火处置应急预案》,对预防及发生森林火灾事项作出明确处理。全年,街道共出森林火警3次,过火面积1.5亩,都在第一时间出动并快速扑灭,未造成重大损失。

五是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我街统一整理上报分散农户、禽畜养殖户基本资料,开展了湘江干流沿线10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今年,红桥村发生禽流感H5N1疫情,街道迅速启动了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积极上报的同时,派出专业人员对受感染的20__余只禽类进行扑杀、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2、基础建设及投入工作。

一是公路建设方面,先后在9个农业村共修建村级公路36.5公里,排查及处置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有125处,配制了150块隐患路段路标警示牌。同期投入28万元,完成了187.37公里主干道路沿线砍青扫障,确保辖区路段顺畅安全。

二是在防汛抗旱方面,今年投入6万余元在双湖建立了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对防洪重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防患于未然。

三是在水利建设方面,今年街道投入42万元,对全街23处骨干山塘、5处渠道进行整治;四是安全饮水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投入300万元将观音港社区和花扎街村安全饮水工程列入今年街道重点解决的水利建设项目,于今年8月圆满完成花扎街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网段铺埋工作,10月观音港社区安全饮水工程正式通水。

3、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今年对全街道五保户和低保户进行了全面走访,并顺利进行了城乡低保一体化的工作。截止12月底我街共有低保户756户,1327人,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42xx64元。今年共新增低保户79户,减少xx9户,变更减少90人。

二是完善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工作准确及时申报。今年,全街共计救助400多人次,金额100多万元。共计发放精简退职金额36864元、60人次。

三是慈善工作及高龄津贴和精简退职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街新申报强生助孤3名,申报2名低保户尿毒症患者的补助。申报金叶情、心连心救助共计2人。申报20xx市级慈善助学30人,共发放助学金112000元;申报区级慈善助学23人,共发放助学金21000元。

4、其他社会民生工作。计划生育实现优质服务,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连续荣获全市计生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全年四次深入到13个村、社区免费为10000余名育龄妇女提供全面的妇科病大普查,6月10日至20日,街道联系南湖医院组织全街道的育龄群众进行免费生殖检测,共计开展健康检查1558人,治疗各类疾病564多例;重点关注教育卫生工作,投资100余万元对街域内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维修维护,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加大了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投入和指导,今年来认真组织了二次无偿献血工作,成功献血150人。

(四)环境卫生整治展新颜,着力打造美丽新坪塘

1、农村转型发展,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共投入拆违整治提质经费500万元,重点对坪塘大道沿线、花扎街村集镇、太平美丽乡村、新塘绿心保护等进行违章建筑拆除和环境进行提质。截止12月底,街道共拆除各类违章建筑270处,拆除面积86022.48㎡,完成全年任务108%,制止在建新增违法建设行为40余起;教育处罚整治流动摊贩128次,暂扣处罚经营工具50件,查处渣土、砂石违法乱运xx8起,上缴国库处罚金额36950元;清理村(社区)裸露垃圾920吨;取缔花扎街村、太平村集镇马路赶集市场。今年城管工作在区月综合排名中取得了3次第一名、2次第二名的好成绩。

2、爱护环境卫生,建设美丽乡村。20xx年,重点成立了爱卫办公室,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辖区主干道保洁工作常抓不懈,全街13个村(社区)已全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动员党员、组长等骨干力量积极参与。在岳麓区20xx年的区环境卫生评比检查中我街共3次被评为第一名,太平村获评长沙市1-6月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内城区唯一的优胜村荣誉。

3、扎实推进绿心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20xx年太平村被评选为区级绿色示范村,全街70户家庭被评选为长沙市绿色家庭称号。20xx年,街道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圆满完成了绿心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前期调研、立项、施工等各项工作。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共建设四格化粪池1228个,垃圾分类房4个,垃圾桶1385个,垃圾箱190个,人力保洁车26台,种植花草、苗木若干,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目前,项目已进行到完工收尾阶段,正在等待省市区各级相关部门验收。

(五)综治维稳常抓常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全面实施警灯闪烁工程。街道提供近120万元的经费,装备警用巡逻车11台,51个专职巡防队员,在辖区主要道路、治安复杂区域和110个治安巡防点进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本辖区全年共受理报警案件533起,立刑事案件78起,破现行案5起;受理治安案件121起,强戒3人,治安拘留25人,捕诉8人,刑拘11人,现场调解治安案件105起。通过加大打击力度,有力维护了街道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2、信访工作接待处置到位。年初,街道调整充实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办与综治维稳中心和街道群工室合署办公。全街道把信访工作摆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实行领导干部全日制轮流接访、健全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及矛盾纠纷排查解决机制。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xx0次,处理信访交办案件19起,结案率达到100%,到目前为止,全街道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X性事件和重大信访事项。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街道工委、办事处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与全街13个村(社区)以及辖区内60家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今年我街共开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2次,烟花鞭炮经营户26次,危化物品19次,其他单位98次,渡口12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对3个非煤矿山单位进行了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申报。街道多次组织开展企业应急演练、中小学应急演练、送训进企、文化演出等活动并通过设立安监微信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党政领导责任上肩,带队进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在重大节日、特护期,开展集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零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工作中,安全生产在全区排名第一。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街深入贯彻和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三年扶贫行动计划的第一年。我们务必抓住经济形势,发掘增长潜力,厚植发展优势,努力实现全面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将坪塘打造为传统工业再生改造、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的新型产业示范区和文化创意、宜居宜业宜游的两型示范新街。

(一)继续推进项目建设,提升经济效能

1、全面推进以大王山旅游度假区为主体的文化旅游产业26个项目建设,快速拉通坪塘发展的南北主动脉坪塘大道和贯穿坪塘东西发展的大动脉新学士路;对南片区的花扎街、太平、新合、鹅洲等村,在20xx年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千户农庄项目建设,培育示范带头户,以此带动我街的农业休闲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充分挖掘对辖区内鹅洲村的洲岛资源,进行提级改造,将鹅洲打造成为集水上乐园、特色餐饮、渔家文化、农业观光为一体的休闲度假村。

2、在纵向增加潇湘南路南延线和望雷大道,横向增加南横线,新建一条途径我街兴丰、白泉、新塘三村即贯穿绿心保护区,联接区道铁红线和湘潭九华工业园区的道路,并纳入2-3年建设规划。

(二)整改验收南片保障房,加快安置分房工作

坪塘南片安置房(花溪欣苑)共计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38万平方米,含小学、幼儿园各一所,商业面积26217平方米,可分配住房2988套。目前正进行小区交验前扫尾工作,明年我街将全力完成一期安置房源验收及片区二期拆迁户住房安置的申报审批,集中人员和精力于20xx年3至4月启动并完成全部2988套房源的分配,努力为片区下一轮大规模的动迁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1、20xx年拟争取上级支持,街道配套部分资金的方式对139口重点山塘,进行综合整治。并拟对52.5公里渠系进行出污、护砌、扩容改造,全面完成农田水利建设。争取省市支持,完成白泉河流域综合整治。协调争取在花扎街集镇新建一处污水处理设施,扩大农村安全饮水受益群众范围。计划20xx年将启动南方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退出,根除花扎街村和长塘村的最大污染源。根据湘江新区及省两型委规划,在绿心保护区内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三年封山育林计划,更新绿心残次林200亩,补种各类苗木500亩,同时加强对现有有林地的监管排查,严控挖山毁绿等违法行为。

2、努力整治乡村环境卫生,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卫生提质工程,针对我街街域面积大,农村人口多的特点,我街计划通过集中整治,重点示范的方式,带动村民搞好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通过安装分类垃圾桶的方式,带领村民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搞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以每年一个示范点的规划,搞好3个重点示范点,进而带动全村环境卫生整体提升。同时,计划在长潭西线至花扎街集镇长约700米的道路两侧栽种花草树木,在集镇范围内新建排水沟并对集镇进行绿化处理。成立一支环境管理巡查队伍,有效控制渣土、扬尘及噪音。

3、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根据区统一安排,我街计划重点打造太平、花扎街、白泉及鹅洲四个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创建示范点。在基础设施各领域侧重对该四个村的投入。在产业引入方面,积极利用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包装打造一批项目扶持和鼓励本地农民就近就业。

(四)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新的一年里要继续抓好三服务一线工作,进一步立足坪塘实际,结合工作要求,创出我街的三服务品牌,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关心帮扶失地农民就业,严格落实计生工作三级网格管理机制,提高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计生工作争优创模。随着全街项目建设的推进、拆迁力度的加大,街道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要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一线矛盾化解,加强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重点对象的稳控,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根据发展需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使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低保工作总结 篇4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发[20xx]27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大清查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8)、《衡阳市城乡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9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分类救助,依法救助,切实纠正不按程序办理低保的不规范做法,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实现应退尽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抓政策宣传和落实制度入手,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干部对政策的执行力,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真正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到位、对象审批公正”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全面清理、重点清退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大宣传。

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各街道、乡镇场要全面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将活动深入到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及群众家中。

(二)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

各街道、乡镇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走访活动,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对象大走访活动,分别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一是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二是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三是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街道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和五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案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受理。

(三)开展城乡低保大排查。

1、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清查:

(1)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2)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和两女结扎户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3)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4)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

(5)城市低保对象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

(6)夫妻双方年龄均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不工作、不耕种,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7)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而不尽法定义务,而将被赡养、抚养和扶养对象纳入低保的;

(8)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与其联系的;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9)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0)衡民发[20xx]26号文件列举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2、对全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是查看入户调查记录本、民主评议记录本、低保档案及工作台账。检查入户调查是否全面、民主评议是否走过场、公示是否到位、审核审批是否符合程序。

3、对低保受理情况进行甄别。查看信访记录本,结合本次大走访情况,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认真做好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引导其申请低保,街道、乡镇场及时受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投诉人及当地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城乡低保大整改。

1、清查结果的处理和运用。本次清查活动,要根据保障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动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增、减、停等复核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销相关证件。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按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要按分类建档及时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3、严格公示制度。对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设置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保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区民政局要在社会救助局网站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

4、建立长效机制。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转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这次低保大清查从20xx年5月2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中旬)。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序、稳妥的推进活动开展。区局将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各街道、乡镇场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要以居(村)委员会为单位,对照活动内容,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自查面要达100%,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机制、落实整改。自查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场填写《城乡低保清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汇报总结,报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到8月31日)。在各街道、乡镇场自查自纠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7个组,每个社区(村)的入户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市局验收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各街道、乡镇场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的需要;是改进工作作风、自查自纠的需要。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传,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居(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积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工作的开展。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各街道、乡镇场作为此项工作的职责主体,必须进一步明确主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集中力量、专人负责。

(三)注重方法,严肃纪律。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读。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实行,尤其对被清退的对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说服工作,并依法书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要出实招、见实效,对走过场、自查自纠不认真、发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事关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各街道、乡镇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向单位一把手及主管领导汇报,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覃升波、陈卫、杨宁、黎兴新、覃常绿、陈姗华、杨龙、陶烈龙、各村支书和主任、驻村工作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3.退役军人、城乡环境同治环卫人员、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家庭有商业门面、住房出租和经商办企业,经营收入较稳定或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

6.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有一次性付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及自建大面积住房的;饲养名贵宠物、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音响、柜式空调、液晶电脑等高档非生活消费品的;购买分红性商业保险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购置使用电脑、空调和电冰箱的;

7.夫妻双方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不工作、不耕种,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众多成年子女或子女生活条件较好的,父母、子女之间有能力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1.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核实情况的;

12.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4.拒绝接受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无理取闹、殴打工作人员的;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低保工作总结 篇5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现将我县三年来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一)制定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紧紧围绕“坚决筑牢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总体目标,以“低保对象大清理、低保标准大复核、工作机制大完善”为重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

(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按照《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乡镇实施。

(三)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二、规范流程、狠抓制度完善

(一)制定专项工作流程

我县相继建立健全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办法、机制,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将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各乡镇通过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县坚持每年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社会救助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低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制度

2018年至今我县共清退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人员共665户2153人,城镇低保清退369户773人,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835户913人,城镇低保新增23户32人,做到了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三)制定资金监管制度

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保障对象的低保金全部落实到位,无滞留、挪用、挤占、冒领、套取低保金等行为。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

1.以“人情保、关系保”为入点与村干部及民政干部签订承若书

2.以违规享受为重点,加大摸排和举报力度

3.以资金追缴难度大为重点、建立乡村干部约谈机制

4.以底数不清、错保、漏保得为重点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继续深入低保治理工作

2.建立协调、联席机制

3.加强民政等宣传、廉洁

4.加强资金监管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我局从2014年10月初开始,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整治。经过镇、村自查自纠。县局督查、抽查及全面整改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置。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和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镇财政所、民政办负责人、镇联村(居)干部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请镇纪委派员全程监督。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印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并于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二、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我县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明确工作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四、工作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张榜公示、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听证)等方法进行。

(一)张榜公示。从10月上旬开始,各镇以村(居)为单位,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居)公开栏、人口密集的村庄(街道)、交通要道等群众便以看到的地方进行了公示,每个村(居)公示地点都在3处以上,有的村公示到每一个村民组。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组织专人,并邀请县纪委、县财政负责人对全县各村(居)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公示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对群众举报线索,各镇均逐条调查核实。

(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公示结束后,各镇组织专人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对本村(居)低保对象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核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经入户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

(三)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对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听证)。评议未通过的予以清退。

五、专项整治结果。

本次专项整治全县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17621户、29898人,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5458户、2767人,占已复核低保对象9.25%。其中正常退出1066户、2043人;占复核人数的6.8%,群众举报查实77户、142人;占复核人数的0.47%,过去政策性照顾的退伍军人、老干部、拆迁户、计划生育后遗症等,也就是“错保”405户、582人,占复核人数的1.94%。同时,对87户、159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低保对象176户、493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此项工作,得到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项正兵书记明确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纪委每位常委对自己联系的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镇纪委要全程参与。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陆再荣、纪委副书记强进以及其他纪委常委,多次深入镇、村督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每到一处都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各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核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章办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对各镇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督查,把好验收关。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重新进行审核,并找出工作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六、存在问题。

(一)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还有死角,一些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二)家庭收入难以核定。

(三)少数干部们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对象层面多,调查起来比较繁杂,基层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一是要加强对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公安、房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杜绝“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留死角;二是要建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是主动邀请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印一《2020年全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2020年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民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专项有序开展。及时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民政助理员,召开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会。转发了《2020年全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29号文件,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低保政策培训。集中举办了乡(镇)党委书记和民政助理员低保政策培训班,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资格条件,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等重要环节,使各乡镇民政专干在核查时有据可依。年初以来,共办理民政工作业务培训5次,培训人数达100多人次。

(四)加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目督办组成督查组。督查组,首先对全县各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查阅了内业资料、低保档案等,其次采用“六步工作法”开展入户督查核查。乡(镇)核查率达到100%、行政村50%、入户30%。核查小组通过“一进、二看、三算、四填、五评、六签”工作。“一进”:即逐户深入低保户家中核查;“二看”:即实地查看低保户住房和生活保障情况,是否拥有车辆,是否达到脱贫攻坚“六有”标准;“三算”:即仔细核算低保户收支情况;“四填”:即认真填写入户核查表;“五评”:即客观评价是否达到低保享受条件;“六签”:即低保户和核查人员双方现场签字认可。工作组对全县19个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登记,并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要求各乡(镇)限时整改,落实到位。

二、取得的成效

(一)开展全面排查,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今年以来,清退低保对象死亡、拥有车辆、户籍迁出等不再符合条件人员103户491人(其中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6户29人,农村低保对象87户462人)。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新纳入城市低保15户32人、农村低保292户890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实行部门联审机制、共把新增低保审核关。在“受理、审核、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过程中,有效避免拥有车辆、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等“八类”人员违规纳入低保。我局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12个部门协商,制定了联合审核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个别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且身兼数职,乡(镇)民政专干老处在“实习状态”,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二是乡(镇)服务能力跟不上要求。个别乡(镇)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政策不到位,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知晓率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基层民政专干及信息员培训力度,严格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格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的规范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动态管理。加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和财产核查力度,全面完善低保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促进低保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建立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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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 篇6

xx社区地广人多,房屋陈旧,居民习惯于乱堆乱放,致使楼道的清理和违章搭建的拆除工作量很大,治安形势严峻。我针对这些特点,一方面安排有劳力的低保户值班,夜间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一方面组织低保户参加883社区建设,充分发挥三个低保骨干分子的作用,带领低保分片分组劳动。共参与清理楼道46栋,门栋215个,清理商业一条街及健身广场、大小蘑菇亭周边环境,整理废弃的篮球场、网球场、足球场,为施工现场工人端茶递水,坚持一天三遍,持续60天时间。

在883社区创建工作中,我们冒着酷暑,顶着烈日,亲自带领低保队伍清楼道,除占道、清乱堆乱放,铲“牛皮癣”,转运卫生死角的建筑垃圾。由于我们前期的辛勤劳动,昔日的废墟上盖起来了一排又一排的门点,建起来了社区垃圾转运站,修建了社区健身广场,铺平了社区的道路,改造了管网。

社区全体群干在书记的率领下,为xx社区居民疏通下水管网,粉刷社区主干道的外墙、绿化带的栏杆,清理房前屋后的乱牵乱挂,架设排列整齐的晾衣架,为达标出力、为群众流汗在所不惜。终于以较好的成绩顺利地通过了武汉市的“883”验收。

为了巩固“883”成果,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推出了一系列公益劳动方案:成立低保保洁队,负责辖区几条主干道、社区休闲广场、xx俱乐部的全天保洁;建立低保巡逻队,协助安保夜间视察社区治安;成立低保清理组,承包查处“牛皮癣”;组建低保劳动机动组,按享受低保金额20元/次,分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员和卫生委员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我们每天负责督促保洁情况,定期检测楼道卫生。对于义工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因此停发低保2户,扣款10人次。这既严明了劳动纪律,又服务于居民,美化了社区环境。

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在xx社区工作实践中,我感受到同事间的友爱,这激发我在胜任本职工作的同时,帮助社区计生委员上门入户,配合做好育龄妇女孕检、妇检工作;协助治安、民调委员上门调解家庭、邻里纠纷,扶持残疾;配合社保员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和求职就业;还和卫生委员精诚合作,组织、督促低保人员在社区内保洁、护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回顾一年的低保工作,我们和着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为民服务的信念。通过今年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我们更加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信念,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看着辖区的低保对象对社区、对政府心存感激,看着这些弱势群体的生活正在不断改善,看着社区旧貌变新颜,我心理上有一种满足感,一种幸福感,一种自豪感。我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自身的热情、能力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xx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低保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按照文件要求。

我局对低保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以主要领导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粮油收储公司经理和局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排查领导小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扎实开展城镇居民低保对象排查工作。

二、通过这次城镇居民低保排查工作。

进一步摸清了低保户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按标施保,分类救助,切实纠正了“优亲厚友、以权谋权”、“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的不规范做法,对照《藏族羌族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标准的规定,逐一对照排查,对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对象的一律取消享受待遇,把符合享受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申报纳入保障范围,严格按照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办理低保操作工作,确保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此次城乡低保排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对己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进行重点调查到户,从xx月xx日到xx月xx日走访排查入户登记38户,共76人,均没发现人情保、关系保家庭违规现象。

对低保对象身份证、姓名进行核对;对低保家庭情况及经济现状进行实际核实核查,其中60岁以上老人5人,60岁以下16人,40岁以下55人,60岁老年人都属企业遗嘱,企业改制后,无生活来源,另外71人属于分流职工和遗嘱子女,靠自己的努力仍无法改变贫穷状况,属于三无人员,无职业、无房、无经济来源的困难群体。

低保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xx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及街民政办的指导下,以本市人民政府63号文《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汉阳区民政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为准绳,我们坚持做好认真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对低保户的初审、复审、申报工作,做到调查入户、公示上墙、举报认真接待;结合xx社区“883”创建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辖区低保人员的中坚力量,清理环境,美化家园。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低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地通过了武汉市“883”验收。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底,xx社区原有低保户74户179人,总保金额:16961元。今年1月取消低保5户,调整低保5户,减少580元,为在网的165人每月加8元生活补贴,共计69户16978元。在取消低保中有1户低保杨玲,我们二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我反复上门宣传新的低保法规“十八不准”,讲明此类情形将取消低保。其母骂骂咧咧,声称女儿是孤儿寡母,得不到照顾不依,甚至用极尖刻的言语辱骂低保专干;有极个别的邻居不理解,怪低保员无情。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复杂的家庭,我们没有退缩,而是采取其他访问调查形式,在多次入户未见本人的情况下,通过附近的关照员、低保评议小组成员了解更真实的情况:近期不见杨玲在此,有隐性就业倾向。我向其母点明实情,和群众讲明同情不可代替政策,我们只有坚持原则才能取信于民。社区在严格低保法规给予停发的同时,于春节之际给予“五个五”物质慰问。这样既保障了国家低保资金不流失,又体现了社区对困难群体的人性关怀。2月调整低保3户,减少148元,其中1个低保户儿子参军减少享受人口及金额,共计164人16830元;3月发放低保金16830元;4月新增低保2户,调整低保2户,增加金额440元,共计71户,168人,17270元;5月停发低保3户,其中2户搬离辖区,1户妻子退休,家庭收入超标。调整低保6户,其中4户因退休工资提高而下调低保金。减少低保金973元,共计68户,160人,16297元;夏季社区低保自查:6月取消低保5户,新增低保2户,调整2户,减少低保金686元,共计65户,153人,15611元;7月停发4户,减少金额937元,共计61户,142人,14674元;8月停发低保8户,减少金额1531元,共计53户123人,13143元,;9月年审调整低保26户,减少金额1377元,共计53户,124人,11766元;10月发放低保金额11766元;11月新增1户,调整7户,同时每户增加燃气补贴6.9元,增加金额233元,共计54户126人,12371.60元;12月停发低保1户,调整6户,减少金额110.90元,共计53户,123人,12260.70元,人均99.68元。与此同时负责分发低保水费补贴,调查低保住房保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困难群众。

xx社区管辖范围广,人口多,租住户杂。两劳、吸毒人员多,残疾人多。低保户较多,人员情况复杂,其中不乏两劳释放人员、夫妻双失业、一家多残、单亲家庭。我在xx工作的这一年多,深感压力大、担子重,只有紧密联系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特困群众疾苦,才能做到应保尽保。一年来,xx社区新增低保户5户,严格三榜公示,把好入口关,无一例上访举报,实现该保的一户不漏。今年为二位劳改释放人员办理了低保,有效地行使了低保的稳定剂作用。其中1个家庭:户主残疾,劳改后无业,患肺穿孔;其妻刚从xx失业,即患严重脑瘤,住院手术、治疗费花光了全部的失业补偿金,其子就读大学,假期里也感染了肺结核。社区在知晓这些情况后,立即上门慰问,帮助准备资料,上报民政,及时为该家庭办理了低保。当我们很快地把包含着地方政府温暖的低保金存折送到其妻的病榻前时,她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称赞:感谢政府和社区,感谢党培养了这么好的社区干部。

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变年审为季审,甚至月审。一是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同时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成版面硬化上墙。二是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特别是B类、C类低保户,全部接受了街低保评议小组的入户调查。在今年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制度,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去年底xx集团改制,一批批下岗、失业工人陆续涌向社区,要求申报低保者络绎不绝。针对这些特殊群体,我热情地接待,耐心地倾听,认真地记录,详细地核实失业补偿金续交社保后有无余额,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明明白白地告知他们。并真诚地劝告他们就业竞争激烈,尽量返岗;对于一时无法就业也不够办低保的“4050“人员,社区给予友情关注,积极推荐再就业,帮其解决暂时困难。同时对在网的低保户中新近失业者进行上门,彻底的摸底,情况变化的一视同仁,因此停发低保8户。此举既宣传了低保新规,又体现了政策的公平、公正,使广大居民群众交口称赞。

在保障A类15户低保户稳定的同时,B类48户中减少了18户,C类16户减少了8户。截止今年8月xx社区代表汉阳区、晴川街迎接低保工作创A级单位达标省级检查,社区的低保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检查团的高度评价。53户低保户中,A类15户占总户数的28.30%;B类30户占56.60%;C类8户占15.09%,在低保管理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低保例会的作用,大力宣传新的低保政策,发动评议小组成员配合社区开展自查,经过调查核实,将情况反映给社区领导,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低保专干找低保当事人见面,耐心做解释工作,使其心服口服地退保。在年审前期,xx社区有一低保户因不提供子女就业证明,社区低保专干按规定暂缓其低保,该低保户怀恨在心,身藏汽油冲到社区办公室欲行凶报复,幸被及时发现,未能得逞。为避免矛盾激化,社区书记及街低保中心负责人张雪芳多次上门找其谈心,宣传政策,使其终于认识到错误,并向低保专干赔礼道歉。低保员在接受区低保中心调查、审核时也充分尊重社区意见,合理操作,争取个性化处理。当事人被低保专干不计前嫌,秉公办事的工作作风所折服,消除了认为低保员故意刁难的误解,主动要求参加电脑技能培训,为以后就业做准备。权年取消的27户低保户中,有10户主动退保,无一人扯皮闹事。这样我们既坚持了按原则办事,又能把握稳定大局,将矛盾消化在基层。更为重要的是,为通过民政局的年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终有回报。由于平时工作扎实,加班加点地入户调查,整理资料,辛勤的汗水换来了xx社区送审53户低保100%通过,今年年审后低保53户,124人,低保金11766元,人均94.88元。年审的顺利,也得到了xx社区领导的首肯。

我在日常低保管理的工作中体察到,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的特困家庭,最根本的问题是再就业。为了积极提供就业信息,推荐低保户走上工作岗位,我们一方面主动走出去,亲自带领低保户到汉阳劳动力市场登记求职,并和一个职介所建立长期的信息平台,联络用工需求;另一方面大胆请进来,以社区书记为首,利用各种关系,广泛找寻岗位,然后以广播的形式发布招聘启示。社区凡是都优先考虑低保对象,今年共计介绍低保户就业二十人次:安排二人到安保队,二人做协管员。其中二人主动提出退保,支持社区低保管理工作。我们还将兄弟社区的一个“狠人”低保户(两劳释放人员)介绍到本辖区下岗工人罗小玲的餐厅做外卖。从去年至今,我们坚持为洗马社区的二位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先后推荐了五个“4050”的低保人员给八十高龄的老俩口做钟点工。致使老人对社区感激万分,信任不已。这样我们既为兄弟社区解了难,又服务了弱势群体,加强了社区间的联系。并且帮助低保人员改变择业观念,重拾自信,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脱贫解困。

在本社区低保自查中,有一残疾低保户,自恃老上访户、原三车车主,下岗工人,拒不接受社区调整其低保金额的评议意见,扬言要捅到上面去讨说法。低保专干多次上门找他谈心,宣讲政策,剖析道理,并与低保评议小组成员一起亲临其妻工作单位调查工资情况,取得第一手材料,以说明其妻打零工,收入按最低工资标准460元计算的合理性。社区考虑到稳定因素,没有简单行事,除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外还会同他的家人,街坊一道现场答疑解问。使他认识到:国家虽有低保政策但不能一味地依赖,小家虽有困难却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承担生活。最后历时三个月的下访化解了他的上访,使他接受了193元的调整金额,目前享受低保金150元。

社区在低保工作中注重了人性化的管理,贯穿了为民办实事精神,在扶贫帮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初,由低保专干带领低保特困户参加汉阳区慈善超市活动,领取保暖内衣五套;元旦每户分发特困慰问金300元。社区为14个残疾低保户分发特困临时救助金200元,有3位申请低保因条件不符合未纳入低保但生活仍然有困难的残疾人,也享受到同等待遇。春节“五个五”慰问低保41户,另外途径发送生活物质给2户低保。在今年的社区创建中,争取到帮扶对口单位的大力支持,区工会捐助特困家庭10户共3000元,区计生委帮助困难学生10名共500元。秋季开学之际,为付世雄、石积林二个残疾低保户的子女申请补助学费1000元;在国际助残日之际,我们把特制的盲表送到三位残疾低保户手上,让他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党的阳光、政府的温暖。

低保工作总结 篇9

4月19日,国务院国家民政部对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省、市、县也陆续进行了工作安排,但推进效果并不明显,现就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一、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未开展。从6月初召开县级农村低保专项整治会议到现在,还有部分乡镇未开展治理,或者是将治理停留在表面上,只是召开了部署会议,并未从实际上真正开展治理。

二、低保办理程序不规范。低保办理在乡镇一级要经过受理、乡镇入户、民主评议、乡镇公示等程序。乡镇入户调查存在部分乡镇根本未入户,申请人家庭情况根本不了解的情况。民主评议更是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乡镇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没有贴满7天,有的甚至根本就没张贴。

三、依法依规意识不强。现在是法治社会,政府要依法行政。但个别乡镇还存在着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例如: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要求户上自己填写,并按手印。而个别乡镇存在着民政会计直接代签的低级错误。民主评议记录上的评议小组成员签字为同一人笔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以后肯定会被追责。

四、个别乡镇存在不作为现象。部分乡镇可以说是近几年的低保动态管理基本未动。不主动核减,也不主动上报符合条件的对象。这个是明显的不作为。

五、“一门受理”社会救助窗口形同虚设。大部分乡镇的社会救助窗口没有充分发挥好作用。有的只是个摆设,应付上级检查用的。乡镇受理还停留在传统形态。没有意识到窗口办理的优势,下一步随着乡镇一级的行政审批改革,请各乡镇要利用好本乡镇建立政务大厅的机遇,抓好社会救助窗口的建设。

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严肃对待。低保工作是扶贫工作的一个方面,某种程度上比一般的扶贫工作更为重要,是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请各位领导要严肃认真,切实认识到抓好低保工作的重要性。

二、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此项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国家民政部发出的号召。省民政厅不仅出台了低保专项整治的具体意见和工作安排,还对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建立了监管系统,并就低保的申请、受理、核查、评议、公示、审批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务必依法依规做好整治工作。据目前了解,伊山镇做的最好,其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乡镇借鉴和推广。

三、加强督查问责问效。请各乡镇就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情况,包括新增低保的办理工作,安排专项督查,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切不可再出现类似同兴事件,或因低保工作不力不实而出现的负面影响,切实担当起做好民生工作最基础的民生关爱保障工作。

低保工作总结 篇10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我局组织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规范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基本实现“政策把握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城乡低保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城乡低保现状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清理规范,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基本情况

清理前我县城乡低保享受基本情况为农村低保共1478户,2921人,发放金额1465961元;城镇低保共606户,1121人,发放金额340233元(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城镇低保按月发放)。现在我县城乡低保享受情况为农村低保户,人,发放金额元,城镇低保共450户,882人,发放金额277267元。农村低保清退户,人;城镇低保清退156户,241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统一印发《县城乡低保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严把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审核审批关,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分配等违规违法问题。各乡镇清理后,将清退人员名单公示在乡镇公示栏,并将清退人员花名册上报民政局。

三、资金发放方式

农村低保按照低保线、贫困线(3600元/年)“两线合一”补差形式按季度发放,城镇低保按照460元/月按月补差发放,均已打卡形式发放。

城乡低保清理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低保工作总结 篇11

乡镇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情况汇

乡镇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是省人民政府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做好此项工作对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全县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会议后,乡将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现将我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宣传

一是组织到位。按照思府办发〔〕3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乡研究制-,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定了《乡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均设立了农村低保工作审议小组,抽调15名业务精通、政治素质过硬的人员负责具体办公。由乡纪委牵头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纪律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是广泛宣传。让全民积极参与是搞好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乡通过召开群众会、村民代表会的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累计召开群众会100余场次,全乡共有6400余群众直接参与对低保提标核查的推荐、评议和监督工作。

二、操作规范,程序合法

一是工作程序到位。做到四个100%,即在农户申请、调查核实阶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达100%;调查人员-,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和被调查对象对调查结果签字认可率达100%;农户代表参评率达100%;评议结果公开、公示达100%。首先是深入农户家中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走访征求意见,召开有县乡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退休在乡人员参加的会议,对低保对象进行公开评议、民主审议,初步提出拟保障家庭、保障类别、增发人员名单等,再将评议结果进行5天以上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严格审核。乡审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审议,确定测算准确、无错无漏后,拟定拟保障对象名单及保障类别报乡人民政府初审,并经乡政府政务公开,群众无异议后,最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发证。严格按照标准分别确定拟保障农户的名单及保障类别,通过审核,我乡共有1095户2282人根据政策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享受长期-,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保障的有81户99人,享受重点保障的有174户309人,享受一般保障的有840户1874人;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对象中共有351户448人享受粮食救助,其中享受90斤粮食救助的有277户358人,享受60斤粮食救助的有56户68人,享受30斤粮食救助的有18户22人,全乡共计粮食救助斤。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公正。在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过程中,我乡实行分级负责把关,分级兑现廉洁承诺,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打招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打招呼,要求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强化对乡直部门和村级干部的监管,要求对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低保的对象坚决不予评议。乡纪委牵头的农村低保工作纪律督查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整个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中走访群众达15次,到乡直单位检查6次,通过检查,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发,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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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档案管理,建好工作台账。 在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乡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经过2个月的努力,现已经全面完成。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全乡建立农村低保户家庭信息档案1095套,实现了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的规范化管理,其中校对和修正了150套不规范档案,通过查漏补缺完善资料400余份。在完善资料归档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低保户电子档案台账,对农村低保对象相关资料档案进行系统化管理。

四、及时兑现政策,实行社会化公开发放。

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及时兑现低保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目前为止,我乡第一季度低保资金万元已经全部按时发放到群众手中,第二季度低保资金正在划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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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汇报

标准化达标工作汇报

招商准备工作汇报

高考准备工作汇报

巡查准备工作汇报

低保工作总结 篇12

自9月底以来,我镇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扎扎实实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现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将我镇开展城乡普查工作的'情况小结于后:

一、基本情况

涌兴镇地处渠县北部,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102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全镇总人口46935人,其中农业人口42651人,非农业人口3744人。目前,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542户1322人,城镇低保156户212人。这次普查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镇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4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

继省、市、县提出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要求后,我镇迅速成立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王正礼任组长、镇武装部长兼副镇长、分管领导何明远为副镇长,镇党政办主任徐长政、财政所所长张晓明、纪委委员及监察室主任任健康、民政办公室主任胡凤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胡凤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了由镇民政办、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领导小组依据

低保工作总结 篇13

XX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爱卫会的具体指导下,为降低“四害”密度,预防病媒传染病发生,保护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落实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措施,大力推进辖区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构建卫生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为切实加强对爱卫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及时研究部署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制定《XX街道20xx年爱卫月活动工作方案》、《XX街道20xx年关于开展秋季除“四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得力,工作落实。

二、重点整治,美化家园

针对当前城市卫生管理的突出问题,结合市、区关于开展“美化家园”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街道坚持不懈做好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印发了《XX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城管办、行政执法中队职责,强化督导考核,积极开展辖区市容“六乱”整治、集贸市场周边卫生环境清理整治以及对辖区沿街“牛皮癣”和卫生死角的整治,有效改善辖区的.市容环境。

(一)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大力清除“牛皮癣”

各社区居委会一是依照职责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尤其是加大对城市出入口、城市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一普扫二清洁”,针对长期存在垃圾成堆、卫生环境恶劣问题的老大难问题,由街道按照社区实际按需统一配置垃圾桶,各社区居委会做好垃圾桶的日常管养,确保“垃圾桶”发挥好卫生保洁功能。同时全面巡查、清理、转运辖区大件废弃物;二是积极发动社区居民群众大搞环境卫生,清理沿街遮阳物上的废弃物,清洗楼梯、楼道,牵头社区居民住户清理化粪池;三是组织人力对主次干道以至内街小巷的“牛皮癣”进行清除,12月份雇用人员清理布条,并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四是加强对垃圾收集及中转的管理,杜绝翻拣垃圾行为、杜绝垃圾运转过程中撒漏现象,确保垃圾转运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下水道巡查上报工作

城管办加强对辖区责任范围内的下水道的巡查工作,结合12345投诉平台加强与区城管局,市政部门协调,对辖区内下水道堵塞引起路面积水的进行清除杜绝下水道堵塞、污水溢上路面的现象。

(三)大力整治以占道经营为主的“六乱”现象

行政执法中队全面整治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市场周边以占道经营为主的“六乱”现象,组织力量全力以赴参加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占道经营、占路摆卖、占道堆放突出问题,加强巡查监管,及时纠正违章,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引导商贩、商铺入市、入室、守法经营,加强对集贸市场、临时集市周边的巡查监管,保障市场周边良好的经营秩序,督促沿街门店、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灭蚊清源,防控“登革热”

今年9月份,按照爱卫办【20xx】5号文的精神,街道高度重视,印发XX大办【20xx】18号文,要求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及时组织人力,发动群众共同参与以防蚊灭蚊、清除积水和卫生死角等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一是配置器械,分发灭蚊药物,各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进行喷药灭蚊,重点对学校、市场、车站、楼梯出入口、下水道、花圃等公共地方进行喷药灭蚊,从源头上预防疾病传播。共出动3000多人次,器械1万多次,清理蚊幼虫孳生地7000多处,有效抑制蚊虫滋生,控制“登革热”传播。二是提高警觉,应急联动,对症高效处置辖区“登革热”病例。针对街道出现“登革热”病例,街道落实措施,全面组织喷药消杀蚊虫,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督导,彻底落实,街道城管办组织人员到各社区进行检查督促,切实抓好登革热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大力度,开展宣传

街道以社区信息平台为依托,利用宣传栏、宣传海报、宣传单等方式,认真组织社区开展以卫生防疫防控工作为宣传重点,普及预防甲流、口蹄疫、手足口病、登革热和乙脑等病媒传播性疾病等各种卫生防病防疫知识的活动,着力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为爱国卫生运动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低保工作总结 篇14

自我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根据应保尽保的要求,帮助越来越多的特困群众获得最低生活保障。20_年,全区共有 户、 人(全年平均数)贫困居民入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5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 万元。发放肉类价格补贴 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有力。一是成立了农村低保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村低保日常业务;二是区政府于20_年9月10日召开了全区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助理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如何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规范,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农村低保有关工作。会议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农村低保业务培训。

(二)措施有效。一是设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按时发放;二是指导乡镇做好农村低保的申报工作。20_年9月底,各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农村低保申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低保信息准确无误。区农村低保办将各乡镇上报的《农村低保调查统计汇报》信息,全部录入电脑,编制成《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花名册》,经审核无误后予以保存。全区低保金发放数据都从该花名册中调取,确保了低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管理规范。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暂行办法,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两次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全区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区低保工作仍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村居干部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上报低保对象;二是个别村居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问题,随意性比较大,想给谁就给谁,想不给谁就不给谁,甚至把农村低保作为治村的手段;三是救助水平偏低,困难群众没有真正摆脱困境;四是低保金发放的工作效率比较低。由于低保对象量多面广,分布在全区25个乡镇、街道252个行政村(社区)1000多个自然屯,民政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又缺乏网络对接平台,低保金都是由民政助理现金直接发放给低保户,影响了低保金发放的工作效率;五是农村低保工作没有经费保障,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是基层民政管理力量薄弱。当前我区各乡镇只有1到2名民政助理,且有一部分民政助理还兼其他职务,而且还得参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管理力量十分薄弱,难以适应农村低保工作的需要。且乡镇民政办工作条件落后,没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没有配备低保专用计算机等设施设备,难以实行农村低保对象信息数据库管理。

四、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要出台可操作性较更强的农村低保政策低保工作总结202020保工作总结。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使之可操作性较更强,农村低保工作更规范,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实行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以提高低保金发放工作效率。局里要协调金融机构建立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农村低保金由金融机构代发给低保对象,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方便农村低保群众,防止欠发、少发、漏发、错发、迟发现象发生,确保低保资金安全,提高低保金发放工作效率。

(三)明确规定低保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及负担定额。上级民政、财政部门要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低保工作经费由各区(市)财政负担,并明确具体工作经费定额且列入各年度财政预算,使区、乡(镇)的低保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配齐配强农村低保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局里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及时充实区、乡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确保农村低保实施效果。

(五)要建立农村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上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研发制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发放给基层民政部门统一使用,实现对农村低保对象的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政府的低保政策,社区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低保调查审核以及低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对低保户的初审、复审、申报工作,做到调查入户、公示上墙、举报认真接待,通过上下齐心努力,取得一些成绩,以下对本年度工作做一总结: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健立健全低保工作机构、规章制度,成立低保领导小组、低保评议小组、低保督查小组。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低保金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手续,并设立低保两级投诉电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五类”人员(“三无”对象;企业军转干;应届高校生;大病、重病、重残;子女上学、单亲家庭)优先纳入低保范围,并在确定低保差额补助时给予适当照顾。

二、落实动态管理,保证低保金有效发放 20_年第一季度,低保户53户85人, 发放金额36960元;第二季度53户86人,发放金额43512元;第三季度21户43人,发放金额42288。第四季度53户85人,发放金额43437。为 个残疾申报残疾补助,为7户困难户申请冬令救济,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困难群众。

三、严格规范操作,健全动态机制, 深入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特困群众的情况,才能做到应保尽保。一年来,严格二榜公示,把好关口,无一例上访举报现象,实现该保的一户不漏。工作中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变年审为季审,甚至月审。1、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同时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成版面硬化上墙。2、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在今年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中,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制度,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认真开展低保建档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档案,做到人数清,人员情况准确,并对低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五、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社区一方面为低保户中失业人员积极的寻求就业渠道,鼓励他们通过就业改变贫困状况,另一方面将低保人员组织起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的活动,比如打扫辖区内的卫生,使居民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还有组织一些低保人员在社区开展治安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提高居民生活安全感,

五、针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主动上门服务,开展便民活动;每个月给孤寡老人杨宝英送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五保户胡玉定能度过一个安定的晚年,多方奔走把她送到了养老院,解除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在今后工作中我社区要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提高城市低保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及业务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注贫困”的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努力将_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低保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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