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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七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七篇

趣祝福祝福语大全(编辑 星际迷航)培养内心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少欲望;最愉悦的享受莫过于阅读书籍,当我沉浸于作者的作品时,完全忘记了自我。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能从中获得不少启发。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来对“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进行分析,我所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对方需要完全听从!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1)

一直都很敬畏一句话:“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对于生死之类伟大的话题,我们如同蝼蚁窥视九尺垒塔,一叶蔽目。

如果一句话总结余华的《活着》那就是—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放下《活着》,我心中的石头并未落下,带着些许如同小时候做了坏事的快感,拿起了《许三观卖血记》,同是余华笔下的书,愿自己可以获得憧憬和感觉。

许三观是丝厂送茧工,回家看爷爷知道了在村里面年轻人都以卖血为荣,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有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后来许三观娶了许玉兰。男人卖血才能娶到媳妇,身体败掉了会遭退婚,这个时代在我们听起来多么荒唐,可见在当时封建观念根深蒂固,而又没有人打破这个牢笼。

可他后来的卖血就完全是为了求生,为了妻儿的生活,为了儿子的前途,只有最后一次,他是想为了自己卖一次血,可就这一次,他的尊严被践踏,他就像蝼蚁,无可奈何的悲叹。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作者对于这个新血头狐假虎威的嘲讽。他就像是旧社会的残酷制度镇压着无辜百姓,压迫着底层人民。

其实,死亡就像是严寒的黑夜,而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余华在序言里讲明这本书写的是平等。可有时候平等到了极致,就是伟大。有时候,平等就像是那三盘猪肝,但伟大的却是迟迟不动的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2)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非常担心,总是害怕英雄会在下一个场景中死去。在我合上这本书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到许三观是个彻头彻尾的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是许三观这样的人最完整、最完美的人生道路吗?

也许是许三观的生活。他总共卖了11次血。他几次差点丧命,但每次都为别人卖血。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没回来时,他朴素的爱人让他去找一乐,用自己的血汗钱给他买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么说都不买他的血。

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

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卖了这么多次血,就可以享受花甲了,这才是他真正的生活。他的人生取向是安居乐业、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3)

刚开始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有点讨厌许三观,尤其是当他知道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的时候,他对一乐的所作所为真的让人很气愤。但是看到后边发现他其实也不是那么无知无情,他虽然恨许玉兰出轨,却也在她被众人批斗,给她送饭时偷偷藏了红烧肉;他虽然恨何小勇,还是劝一乐去喊魂救他;他虽然一度很排斥一乐,但却为了救一乐卖了四五次血。他身上有农村人的无知小气,但也有淳朴和善良。许三观一生卖了很多次血,为了一乐,为了二乐,为了全家,还有为了林芬芳,好像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的时候,却已经老到卖不动血了。在看到灾年的那一段印象特别深,让我有点想到好像是《草房子》里边也有提到的灾荒,可能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没有经历过,所以总是觉得特别不可思议,也难以想象那种难熬的日子要怎么才能挺过来。幸运的是他们都熬过来了,在那个时代应该也有很多人没能熬过那段时光吧。每次遇到紧要的关头都是靠许三观卖血撑了过去,还好啊难熬的日子终于过去了。儿子们都长大成家了,他们也不用再去卖血了。只不过感觉结尾有点突兀,可能也是想留下一些空白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4)

平凡却又绝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之后,有点悲伤又有点心酸,余华的**总是这样,比如《活着》、又比如《兄弟》。这部**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代表,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然而,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困难,他没有放弃,依靠卖血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

刚开始读**的时候,说实话,我觉得里面的某些东西有些荒诞。就像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一样,并不是因为生活无望,而是因为家乡有句话说,卖不出血的人会被认为是身体残疾。于是,许三观去卖血,证明自己身体健康。

就因为家乡的一些风俗,我去卖血。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在感觉荒诞的同时,我也深深体会到当时人们的纯真。和许三观一样,其实他也住在城里。城里没有这样的说法。没人需要他的证据。

与其说他想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从心底相信。

因为这是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发生了转变。他用第一次卖血赚来的钱,嫁给了他喜欢的油条许玉兰。当然,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如果他直走,他就会嫁给别人。

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但至少我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很佩服许三观的勇气。至少,他敢于追求,能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而且,效果良好。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但没有成功。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这一次的卖血,其实我很敬佩许三观,为了那说不上是不是自己亲身儿子的一乐,他的宽容让我对他肃然起敬,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做到这样。用自己的鲜血,甚至自己的生命去拯救这样一个人。

但话说回来,正是他的宽容拯救了这样一个垂死的家庭。

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的,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看到这个,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个好公民。其实,即使他出轨,即使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芬芳的事,他也大可以不用声张,大可以抹抹屁股一走了之,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出卖了自己的鲜血,自己的生命,买了些东西给林翔,以减轻自己的罪责。

第四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四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这一次,他因为生活的无奈而被迫卖血,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他父爱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们的可怜样,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p>

之后,许三观开始了一个接一个卖血的人生旅程,这一切都是因为这可能不是儿子的乐事。随着时间的推移,许三观的身体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坚持每15天卖一次血还债,最终导致儿子病重。

故事发生在这里时,我心情很沉重。我以为他会像根龙和方一样生病或死去。但幸运的是,作者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让他和别人一样安享晚年。他活得很健康。

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也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他还想去卖血(实际已经不缺钱了),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号啕大哭,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生活的支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这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当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爹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怪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一通。

为了谁,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许玉兰骂人的时候一定很激动。他坐在门槛上骂街的形象再次出现在我面前,但这次并没有让我讨厌,反而让我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是的,我哭了,为了一个在中国普通而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辈子风雨的人,看到了即将消失的美丽光芒。

我心里复杂的情感呈现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青春以逝,还是别的原因。

许三观的生活是卑微的,但不管他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他只想好好生活,希望他的家人好好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也站得很高,已经尽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围绕卖血的经历,许三观琐碎的生活折射出一个人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这也许只是生活中的一种无奈。但至少,许三观一个又一个的承担下来了。

作者硬生生的把许三观逼到了一个极限的角落中,然后静静地**许三观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而且,故事的结局应该也算是可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5)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大革命。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大革命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毛主席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毛主席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毛主席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毛主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许玉兰被当成妓女,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的意义,只是把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大革命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6)

**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家庭情感是我最感动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我以为这样的随意婚姻没有感情,也不会幸福。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人都犯过错误,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没有破裂。

到了**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的眼睛明亮起来,仿佛在绝望和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对父子的深情,也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遗弃和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是极大的痛苦。不过,许三观和一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彼此的伤害,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为一乐卖血。这是世界上一种珍贵的血缘关系。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高二(十二)俞黎君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7)

刚开始看到关于这本书的一系列的高度评价时,并没有在意,只知道这是余华很有名的一本书,之前想拜读却一直没时间,今晚想起来想着睡前看一看,这一看就忍不住看完,居然都凌晨三点了。现在才觉得那些评价真的不是虚有的,暂时想不到什么词来形容,只是太有感触。

看《兄弟》的时候看哭了,看这本书时,有着同样的感觉,不过忍住了,还是没有《兄弟》里面那个宋啥来着,被打死的场景悲惨。也许也是因为之前看了两部余华的作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了吧。它们有很多的共通之处。

黑暗背景下,将劳苦农民的苦难史聚焦在一个家庭里,这个家庭的小孩总是那么承受着不符合他们年龄段的苦难,这种家庭既愚昧无知,却又勤劳善良。悲惨得深刻,可怜得心痛。

他们想寻求一条出路,这条路布满各种辛酸苦楚,在最终找到出路的背后,这条路却早已被泪,被血,被命铺满。许三观好的好几次卖血都是为了寻求这生活之出路:为玉兰,为一乐,为二乐,为家庭为生活~~

其实,当这种卖血成为一种“习惯”时,也挺恐怖的,文章最后,许三观“小清新”地回忆过去,回忆卖血的同伴,想再次为了自己而卖血时,却发现六十多岁的自己被这个“行业”抛弃了,“引以为傲”支撑生活的“资本”被唾弃了。那也是一种来源于自己内心的“苦难”吧。

记忆最深刻的是一乐被许三观区别对待时,说的那些狠话,做的那件狠事(烤红薯与阳春面),我自己看着就觉得太过于绝情,但一乐自己却没有说太多很悲伤很失望的话,他心理太过于强大,能去承受这一切,虽然离家出走也意思意思地反抗,但是,这个孩子所表现出来的也太“成熟”了吧。好在人性总是善良的,许三观骨子里还是爱着一乐。呃~一乐这个身份太戏剧性了,增加了不少看点。

话说,貌似不是还有什么人血馒头,许三观被杀头啥的,老汉用许三观的血蘸馒头救儿子?那个是啥版本?难道看了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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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丑小鸭》读书笔记七篇


一生中有许多值得庆祝的日子,我们会和周围相熟的朋友互赠祝福语。通过祝福语可以更由心的赞美他人,传递这份美好也是传递温暖。所以,祝福的实际含义到底是什么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2023《丑小鸭》读书笔记七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丑小鸭》读书笔记(篇1)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丑小鸭刚生出来,姐姐们看他长得很难看,就用嘴啄丑小鸭。这时,鸭妈妈用她那巨大的身子挡住她们,说:“孩子们别啄了,他毕竟是你们的亲弟弟啊!”丑小鸭外婆也嫌丑小鸭长得难看,又很笨。想把他送掉,鸭妈妈坚持不让,丑小鸭毕竟是她的孩子,母不嫌儿丑。

鸭妈妈准备带孩子们去鸭王国见见世面,鸭宝宝们都开心得不得了,忙排好队跟着鸭妈妈出发了。他们来到鸭王国,这天正好是鸭后的生日,鸭妈妈和鸭宝宝们都给鸭后准备了生日礼物,鸭妈妈承上丝巾,祝鸭后生日快乐!丑小鸭的姐姐们也赠送了礼物,鸭后非常高兴。可是到了丑小鸭献礼物时,士兵们见丑小鸭长得很难看,就挡着丑小鸭不让他献礼物。鸭后看见后也非常地生气,说:“这么难看的鸭子怎么可以来到鸭王国呢?把他带到屠宰场给杀了。”鸭妈妈听见了,“扑通”一下跪了下来。姐姐也跪下求鸭后,要饶丑小鸭。

我不禁怔住了,心想姐姐不是讨厌丑小鸭吗,为什么会……鸭后问:“他这么丑你们不讨厌他吗?”姐姐说了一句话让我十分感动,不禁要为他们鼓掌,姐姐说:“因为他是我们的弟弟啊!”啊!亲情的力量竟有这么伟大?开始她们不是都嫌弃丑小鸭的吗?现在也不怕丑小鸭有损她们的形象了。不知道是鸭后可怜丑小鸭还是看在鸭妈妈和鸭姐姐们求情的份上,鸭后放过了丑小鸭。鸭后走后,鸭士兵们瞧不起他们,要赶他们走,他们开始扭打起来,鸭妈妈带着她的孩子们逃了出来,可是丑小鸭和妈妈走散了。

《丑小鸭》读书笔记(篇2)

更远的抱负,就只有外实内虚的白天鹅吗?如果没有丑模样,那猎狗不就吃了它,那又怎么会有以后起舞的白天鹅呢?如果没有猫狗的嘲笑,有怎么会使丑小鸭对自己的梦想如此坚定?如果没有冬天的考炼,丑小鸭又怎么会有坚硬的翅膀飞向天空?

丑小鸭的一切所作所为不就是为了自己恒久的梦想:成为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梦想就是漂浮在心头的那美丽的诱惑,它使得你不再容忍往日的庸俗和无聊,忽然间,明白日子所应当有的诗意和挥洒的抉择;梦想是豁亮子啊眼前的一帧灿烂的惊奇,他使你不肯再在卑微中空耗和压抑本来的生机,油然而生的海阔天空的境界,和对那境界的渴望。梦想激励丑小鸭一次又一次地熬了过来,梦想使丑小鸭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我认为,丑小鸭还有对自己的信心促使它的成功。丑小鸭在死之前还想着触碰那些美丽而高贵的天鹅,是信心促使它走向白天鹅。如果丑小鸭对自己就已没有信心,认为这样的幸福本就不属于自己,只有别人才配得享受。那么,它为何不在养鸡场就认命被让所有人嘲笑一生呢?为什么还要费劲心思逃出养鸡场,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所以,一个人有理想,有追求,并为其去努力是,信心也必不可少,只要有了这些,金子的价值才会有所提高,金子的光芒不可度量。

《丑小鸭》读书笔记(篇3)

今天打开了之前的童话俗话说,《丑小鸭》读一百遍,意义不言而喻。

我一打开书,就仔细读了起来。起初,丑小鸭的悲惨命运让我非常同情和难过。因为丑小鸭又大又丑,它遭受了许多不幸和灾难:鸭子打它,小鸡啄它,喂鸡鸭的女人踢它。所有的动物都瞧不起它,说它是个大输家,于是它独自去了森林。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有一天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看完这个童话,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我是一个人,我要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不怕困难,我就一定会成功。俗话说,只要我爬,铁柱就会被磨成针。

丑不是谁的错,穷也不是谁的错。只要是金子,总会发光。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丑小鸭会变成美丽的白天鹅,让大家刮目相看。一会儿,丑小鸭会爬上树枝,变成凤凰。

我们要对从天上来的人负责,我们要把他们的筋骨磨坏,把他们的皮肤饿死,让他们的思想受苦。中国有句古话:自古以来,伟大的人才历经磨难。综上所述,一句话,他们只有经历了风风雨雨才能成功。

《丑小鸭》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们学《丑小鸭》这篇课文。一只又大又丑的小鸭子,一出生就伴随着别人的嘲弄和歧视,在鸭群和鸡群中它处处挨啄,被讪笑;大家都要敢走它,连自己的兄弟姊妹也不喜欢它.喂鸡鸭的女佣人也用脚踢它. 它独自流浪到一块沼泽地,讨好那些野鸭们,但野鸭也不喜欢它. 它还差点被猎人打死.在黑暗里, 它顶着狂风跑到一个农舍.但因为它不能生蛋,发不出咪咪的叫声和迸出火花,又被母鸡和公猫赶走.后来, 它还受尽严冬的折磨,差点被冻死.但是,她对自己从不灰心,为了自己的梦想,她可以放下一切、牺牲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在这种几次与死神擦肩的经历下,她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正因为她心中有着永恒的梦想,有着不懈的努力,她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天鹅。

人生就是在不断的失去和得到中反复。每一个人也是在这样的`反复中成长、成熟,最后明白了一切——自信是宇宙间最值得欣赏的因素。自信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生命中的那些成功与失败、荣誉与耻辱、高尚与卑下、纯真与芜杂,都是一本内容不同的书,或是一幅风格迥异的画。没有谁会拒绝自信,它——“丑小鸭”也是一样。

从人一生下来的那天起,自己以后的命运是靠自己来掌握的,不要埋怨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平,给自己那么多的折磨与挫折。没有谁在生下来的时候同时拥有一大堆的财富,人没有什么不能没有,也没有什么都能拥有。也许与丑小鸭一样,生下来也是没有一副惹人喜爱的样子,它不也是经过后天的不懈追求,努力争取,最终美好的理想不是实现了吗?

丑小鸭的经历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有理想有目标,并为目标而努力奋斗,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出耀眼的光芒。环境差、条件不好,这更是我们发奋图强的理由,会使我们更加下定必胜的决心。

《丑小鸭》读书笔记(篇5)

人的一生里,有许多的不幸;人的一生里,有恒久不变的梦想;人的一生里,有实现梦想的决心。

它,是一个卑微的鸭子。它,在面临挑战时不退缩,为了自己美好的未来,敢于去追求属于自己而自己也喜欢的生活方式。它并不丑,只是用错了方法来衡量自己的'美丽,它实现了梦想,也见证了自己的努力与坚持,它就是坚持不懈最终实现了自己梦想的丑小鸭。

成功是心底的一种渴望,而天生的高贵是任何事都践踏不了的,因为它只是没有长成白天鹅的丑小鸭。

不历经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童话虽然是用了许多手法所描绘出来的虚拟世界。但是,在生活中又何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有的人会很努力,因为他坚信只要努力,梦想就会实现;而有的人却坐着等,他不努力,只妄想着“天上掉馅饼”的这种好事。

成功犹如彼岸,而困难犹如大海。有的人在努力地游,而有的人却站在岸上想对策。横跨大海虽然很困难,但成功贵在坚持,只要努力,只要坚持,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有困难,有不幸,只要以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去面对生活,那么不幸只会变成幸福,换一个角度看事情,也许事情没你想象的那么糟糕。

只有保持心中那份恒久的梦想,并为之力奋斗,才会有成功的一天。在生活中,我们更是要这样,努力进取,才会有成功的一天。

《丑小鸭》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到书城里去看书,我突然看到了一本叫作《世界经典童话》,打开一看,哇!这么多的童话呀!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因为我也想知道它“经典”在哪儿。

我一篇一篇的读起来,读到中间,其中的一则故事最吸引我的眼球,那则故事就是《丑小鸭》。

一开始,丑小鸭的悲惨命运让我十分难过,因为它长得“又大又丑”,所以经常遇到不幸,成了嘲笑的对像。鸭儿们打它,小鸡们啄它,喂鸡鸭的女人用脚踢它。所有的动物都瞧不起它,说它不能生蛋,不能发出清脆的叫声,是一个大饭桶,从那以后,他只能孤独的往森林中走去。

丑陋有错吗?世界上有很多农村孩子,都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在外打工的父母一起到城市里去。正因为他们的父母是打工的农民,所以他们被称为“农民子弟”,在城里被人嘲笑和讽刺,说他们衣着破难影响市容市貌;说他们不讲卫生,全身都是细菌;甚至说他们是社会的垃圾……他们和丑小鸭的处境是多么的相似那!

然而当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时,他终于被人们所关注,所赞美。说它最美,最年轻,最好看。就算这样,丑小鸭也不骄傲,因为它记得以前被人讥笑的时候,看到这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能祝福他。

丑小鸭可以变成漂亮的天鹅,农民子弟就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吗?贫穷不是他们的错,只要为人真实,就有希望成为国家栋梁了。有句话说到,自古英雄多磨难,先苦后甜,阳光总在风雨后,想要开心,就该要有伤心。说明人们都是平等的,无论是穷,还是富,无论是国家领导,还是摊贩,都应该平等。

我知道了什么叫经典,经典就是古老。总之一句话,请记住:阳光总在风雨后,请你相信有彩虹!

《丑小鸭》读书笔记(篇7)

一只从小被遗弃在野鸭群中的天鹅蛋,诞生后,却是被众人打骂,凌辱。丑小鸭因为长得丑,一出生就遭到兄弟姐妹、伙伴的欺侮、嘲笑。甚至连他妈妈都不喜欢他。无奈他只有选择离家出走在外面受尽一系列的耻辱,在冰与火的磨练中,也注定了这只小鸭的与众不同,在羡慕天鹅外表的同时,他仰天鸣叫,或许是他的信念,他的执着,打动了上天,这只小鸭在这个寒冬中,成为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或许有人会说:“这只是一只可怜的小鸭,如果他是出生在天鹅群中的话,就不会经历这么多坎坷了,他在她出生的那一瞬间,就会成为天之骄子!”可这仅仅是这样吗?我想不是,我认为他是幸运的,他实在困难与坚强这种交响曲中生存,挫折,有时是一种福遇,这往往是一个契机,一个通往成功的契机,他是成功路上的海洋,度过了就会像丑小鸭那样成为天鹅。

纵观天下哦多少成功人士,那一个不是在困难中磨练,在风雨中追求,才绽放出成功的花朵,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努力追求,一定会绽放成功的花朵。

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是需要努力付出的,所以现在我们不应该在困难面前退缩,而是应该向他挑战,并去战胜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那当之无愧的“白天鹅”。

窃读记读书笔记


在一个值得纪念的特殊活动中,大家都用到过祝福语,祝福语可以很好的帮助人们进行感情上的交流。祝你天黑有灯,下雨有伞。有没有具有特别意义的祝福语呢?下面是趣祝福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窃读记读书笔记,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1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时就会爱不释手,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片文章就是《窃读记》了。

刚开始看到文章题目时,我便产生了许多疑问:读书怎么用‘窃’,是为什么呢?难道读书也要偷吗?为了弄明白,我特意上网、查字典,上面解释为“窃取”趁人不知那他人的东西占为己有。难道读书也要偷吗?我带着疑问阅读这篇课文。《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去书店里买书,却从不购买,因为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就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一直当饭店飘来菜香时,作者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离开。在文中一共提到六次的经历,每次经历作者的感受都是不同的,有感谢、有惧怕、也有担忧。文章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那句:“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我对此有很深的感触:这句发出作者内心对那个架着铅笔的书店店员的感谢,和对书籍那份衷心和喜爱。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养成好的阅读习惯,让书陪伴我们一生。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2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习。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成人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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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3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篇

这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到达了入魔的程度,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一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里书店林立,那样她就能够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我喜爱的书。一页,两页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自我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现,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因为文章太长,每一天都要去读,最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那里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实在想不通,应对一个无钱买书又渴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但是,世上的爱还是很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诱惑,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里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我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里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篇

你们会窃读吗?我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会!

《窃读记》中林海音的“窃读”经历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林海音之所以窃读,是因为没钱买书,只好蹑手蹑脚地到书店窃读。不是借着倾盆大雨天在书店窃读,就是假装是别人的女儿“冠冕堂皇”地在挤在书店窃读。尽管她时常饥肠辘辘了,可还是为了多读书学到更多知识而忍饥挨饿。林海音在阅读中明白了 “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

而我的窃读呢?似乎是在跟妈妈玩“捉迷藏”。

“快睡觉!”妈妈毫不留情地将我的《水浒传》一把夺走,为的是让我早点休息。我那份“不行!不行!”的坚定不移在妈妈面前丝毫不起作用。我只好以装睡着骗取妈妈进来把我的书放回书架。妈妈一离开,我就睁开眼睛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继续看了起来。为了防止妈妈再次窥窃到我的“阴谋”,我灵机一动,又把台灯放进被子里进行窃读。可毕竟是“窃”,妈妈一走进来就看到了被子中这异样的光芒。接下来的画面大家可想而知。可悲的我只能在梦中与“梁山好汉”会面了。

在家窃读和妈妈斗智斗勇,在学校的窃读可以说是有些“奢侈”。为了培养我们看书的习惯,老师将整节语文课腾出来让我们看书。记得纯粹看书的那一周,我们舍去了心爱的经典诵读,我们缺失了必备的日记分享。老师还叫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样的看书机会,因为老师“偷懒”不上课让我们看书,校长要是知道了,会批评老师的。呵呵,在学校理直气壮的“窃读”,还有老师作“帮凶”,不知为什么,感觉特别好。

就这样,我们在一天又一天的阅读中明白了,书就是我们的朋友,就是我们的亲人,也是我们的老师。我们也体会到了,吃饭长大的是身体,读书哺育的是灵魂。林海音在“窃读记”就像一剂良药,也滋补了我们幼小的心灵。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篇

《窃读记》一文是台湾作家林海音所写的,林海音被称为台湾文学‘祖母级人物’。在一九九八年‘第三届世界华为文作家大会’上她获得了‘终身成就奖’。

这样一位大作家的文章肯定是不容小觑的。当我专心致志的读完课文后,我受益匪浅、深受感触。这篇文章讲述的是林海音童年时代因没钱买书所以只好在书店窃读。可她三番五次去书店看书,终有一日,她像往常一样去书店看书时,一双巨掌压住了她正要拿的那本书∶“你到底买不买?”从那次起她被老板发现了。她只好尴尬的走出书店。

我还记得课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一页,两页,我如同饥饿的瘦狼贪婪的吞读……”林海音将满怀读书渴望的自己比喻成饿狼,一页页地阅读。衬托出了她对读书的渴望。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话。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读书才能丰富自己的阅读世界。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4篇

月亮从东方悄悄露出笑脸,她像一个文静含羞的姑娘,一会儿躲进云间,一会儿又撩开面纱,露出娇容,整个世界都被月色浸成了梦幻般的银灰色。我坐在书桌旁,随手翻开语文书中的第1课《窃读记》,不禁细细地品味起来。

《窃读记》一文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时代因无钱买书,所以只好在书店里窃读,窃读的滋味让林海音感到快乐、惧怕。其中使我感动、深有体会的句子很多,下面就由我来和你们分享分享吧!

课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只饿狼,贪婪地读着……”林海音将满怀读书渴望的自我比作一只饿狼,一页页贪婪地阅读,犹如饿狼扑食,写出了林海音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

可我们有林海音那样热爱书籍、渴望读书吗?看书,不是走马观花,简简单单看一看,就是只看头、不读尾,还有的是书买回来后,连翻也不翻;甚至有时候是家长逼着看书。看看吧!我们与林海音的差别多大啊!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早早地做完作业,以飞快的速度跑到电脑前,将电脑打开,玩起了电脑游戏。一玩就是一两个小时,丝毫不管书架上的那些书,白白浪费了时光,此刻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呀!朋友们,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是啊!吃饭能带给我们物质营养的,而读书是给我们带给精神营养的。这两种营养都不能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5篇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穷人读书的滋味了!

本文主要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她常常去书店,但是从来都不买书的,她虽然常常不买书,但是总会想办法把自己藏起来。每当放学时,她就匆匆的跑去书店,然后藏在大人里面,偷偷的看书,每当她看书看到很晚时她才会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然后回家。如果下雨的时候她最喜欢了,因为这样就有理由待在书店了。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就跑去几家书店。她这种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在这篇课文里有一句话令我非常感动,“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令我非常感动,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意思是吃饭让我们长身体,读书可以让我们长智慧,只有身体和知识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

我虽然天天都在读书,但是我却不怎么爱读书,但是想一想以前的人想要一本书都很难,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一切,包括一本书。作文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6篇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敬佩服她,因为她的家里很贫困,没钱买书但是她并没有因贫困而放弃学业,依然很爱读书。可我们呢?有钱买书,却不好好读书,我们真应该感到惭愧!

林海音在书店“窃读”,并不方便:1、担心书会不会卖光了。2、一边看书,一边还要防着书店老板。3、需要忍着饥饿,和站立时脚的酸痛。4、还必须把自己隐藏起来。如果有那么多麻烦,我就不看了,饿着就不怕胃饿出病来。

我也有过“窃读”的滋味:记得第一次去新华书店,本来想买几本书的,却没有带钱,在焦急的不经意间,发现书柜旁有许多小朋友正在看书,对呀:干嘛一定要买书呢?何不从下来直接看上一点?想到这儿,我便坐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读着读着就越来越不好意思了,便放下书走出去了。

每逢下雨天,我就会觉得很烦恼。可是,林海音却如此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我恨不得雨快点停,而她却希望雨越大越好。

我在想:是什么让她克服种种困难,依然如此喜爱读书?是她坚毅的决心!

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想想林海音的童年生活里,读一本好书是多么困难呀!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7篇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达到了入魔的程,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里书店林立,那样她就可以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己喜爱的书。一页,两页……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自己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现,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因为文章太长,每天都要去读,终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这里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实在想不通,面对一个无钱买书又渴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不过,世上的爱还是好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诱惑,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里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我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里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8篇

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之后,我发觉主人公林海音是个很聪敏的人,她在书店窃读时,怕被店老板发现,想了很多办法,例如:把自己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自己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合再读下去的时候,会知趣的放下书走出去,在走进另一家书店。下雨时还要装这皱起眉头,但心里却高兴极了,因为下雨她就有足够的理由在书店不回家。

虽然林海音很害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但她读了书之后却很高兴,因为她品味了读书的乐趣,脚站得很麻木了她还浑身轻松。有句话说得好: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记》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读书是很重要的,饭可以一天不吃,书不能一日不读,让我们珍惜眼前可以好好看书的美好时光吧!

相比我们现在,林海音的童年是多么贫穷啊!林海音是个多么爱看书的孩子啊!我们要向他学习!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9篇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了起来,这时,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有时还为了看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这使我想到了现在的生活,我们生活的城市里有了公共的图书馆,再也不用窃读了,可是,有些人却破坏图书,并且把图书馆里的书乱摆放,还有人借书过期不还……但是,林海音却为了能学到知识,在恶劣的环境下,她还在认真的读书。我们要多像她学习,做一个爱读书。学习的孩子。

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提供我们所需的物质营养,而读书则提供我们丰富的精神营养,这两种营养缺一不可。古今中外的伟人无不与读书结下不解之缘,让我们一起遨游于知识的海洋,与书为友,与书同行吧!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0篇

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刻苦读书的故事。小女孩常常不顾吃饭就赶去书店读书,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与小女孩相比,我读书的条件那么好,她那么差,就算爸爸妈妈给我买书,我也不是经常看,只是偶尔看一下。我以前很喜欢看书的,但是我此刻不喜欢了,可能是因为电影、游戏等等的诱惑吧。每次想到这些,我心里就有点惭愧。

与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如果老师叫我们买或学校要我们买课外书,爸爸妈妈都会尽量地满足我们。而且,我们也能够在学校看书、在家看书。在家看书的时候,我们能够坐着看、躺着看、靠着枕头看,渴了、饿了的时候,我们能够喝水、吃东西,多舒服。可她呢?她只能站着看书,腿酸了,只能用另外一条腿支撑,靠在书柜旁休息。

读了这篇课文,我对她的刻苦读书、不怕累的精神感到敬佩。我想对她说:你这种刻苦读书,不怕累的精神令我敬佩。从此刻起,我要向你学习,好好读书,做一个有用的人。

同学们,你们有的人是不是不喜欢读书呢?千万不能够这样。因为,读书有很多的好处:它能够帮你提高写作水平,提高你的阅读量,还有很多其它的,我们能够在今后的日子中不断的发现。

我们必须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1篇

21世纪,这个富有的时代,大多数少年宁可把时间浪费在发呆上,也不肯去看一看书。在这个富有的时代,已经有了电脑和电视,还有谁愿意为看不了书而苦恼呢?

也是,只有上一世纪的青年拥有这种毅力。正如我所说的,故事讲述了女孩儿林海音小时候偷偷读书的故事。看,那个放学后急匆匆走向书店的女孩就是童年时代的林海音。从她没找到书前的焦急与找到书后的喜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后一句话令我感受尤为深刻。它让我明白了吃饭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而读书使精神心灵成长,这两样都是必不可少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读书不仅仅能够增长知识,开启智慧,还能使一个人成长起来。同学们,一起读书吧!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2篇

今天我学完了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课程,这一单元都是与读书有关的课文,旨深圳群发短信在鼓励我们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汲取更多的营养,走上成功之路。

这几篇课文中给我印象最深,感悟最多的是《窃读记》中的小女孩,文中小女孩的举深圳群发短信动深深的感动了我。小女孩儿在书店里读书既快乐又惧怕,她战战兢兢,却收获很多深圳群发短深圳群发短信信。那是一种怎样的环境又是一种怎样的'读书方式呢?那是在极其窘迫的条件下“窃读”啊!这种读书的方式,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酸酸的,苦涩中深圳群发短信藏着几分凄凉。

小女孩之所以只读书而不买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家很穷,没有钱买书,甚至连在外面吃饭的钱都没有。每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她已饿的肌肠辘辘,那时她也不免要做起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啊,去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舒服的沙发,坐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正在她做着美梦的时候,刺眼的灯光把她照醒了。这才知道刚才的情景原来是一场美梦而已,心里失落、难过极了,多么渴望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深圳群发短信啊!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动之余还有惊讶和迷惑,我有些不太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和这样的人。这是真的吗?我课下带着疑问去问语文王老师,王老师给我详细的讲了过去那个时代的生活,听过之后,我才确信其实,这更增加了我对小女孩的敬佩之情。

我决定要向小女孩学习,学习她那种热爱读书,求知若渴,勇敢坚强,坚持依然,的精神。我们现在身处新时代深圳群发短信的美好环境里,过着幸福的生活,条件如此优越,不知道要比小女孩强多少倍,所以,我们要加倍珍惜这大好时光,努力读书,让自己将来成为有用之材。

小女孩,我喜欢你,敬佩你,是你让我懂得了读书的乐趣,是你让我得到了更多的人生启迪。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3篇

今天,我们学完了第一篇课文——窃读记。

里面讲的那个小女孩让我非常敬佩,因为我看书都是躺在家里的大沙发上舒舒服服地看,而她却要胆战心惊地躲在人多的书店里偷偷的看书。

我觉得我好幸福但又不知足,那个小女孩在那么艰难的条件下还坚持读书,而我呢?别提了,她让我好惭愧啊。为什么她条件那么差,却又那么好学?为什么我条件那么好,却总是不爱学习呢?那么多的问题,那么多的反思,把我小小的心都占得满满的。

我心想:如果我不好好学习,那条件再好也没用,如果心中想着学习,那条件再差也没有关系。条件好不好并不能说明能不能好好学习,对于学习,人人都是平等的。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学生,我没有那么热爱学习,没有努力学习,我真的不如那个爱书如命的小女孩。

我想,从今天开始追赶,还不算晚吧!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4篇

读完了窃读记,我很想跟林海音说:“你为什么要偷偷摸摸?读书是光明正大的,读书点的老板就算心里不大高兴,我想也不会专门阻止你读书吧?还有,看了你的窃读记,觉得你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孩子,这种孩子应该是好学生,而不应该被人拒绝的。”

“你为了读书想尽了千方百计,很少孩子能跟你一样这么的热爱读书,真诚的对待读书,现在成了一个作家,应该是老天同情你的,给你了作家的天赋。而你也没有浪费,而是珍惜老天给你的每一份“礼物”。

同时,我也想对书店的老板说:“你太凶狠了,这么一个对读书热爱的孩子,就被你这样的拒绝了,然后你看着林海音慢慢的长成作家,也不知你心里有没有一点伤心,觉得当时是不应该拒绝林海音读书的,要是林海音长大成作家,说不定还会回来报答你,你不是为了赚钱么?林海音成了作家自然你就会有钱,有钱他就会来报恩的,就算林海音没成为作家,你的心难道就会憎恨他么?我想,答案是不会的,所以,你为什么要拒绝林海音读书呢?”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5篇

今个学期,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林海音这种热爱读书的品质,令我受益匪浅。

林海音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让我想起了平时自己读书的态度,真是太不应该。比如有一次,老师让我们默写课文。同学都在很认真地读,认真地背,我非常不认真,我一会儿玩玩笔头,一会儿又和同桌说说悄悄话,一会儿又喝几口水。时间过得飞快,老师说:“好,现在把书放回书包,开始默写,”我紧张极了,因为刚才一直在玩,所以根本没有背出。没办法,老师在看着,我只好拿起笔装一下样子。一会儿,老师说要把默写本交上来,我只写了几个字,只好硬着头皮交上本子。结果得了个不及格,被老师叫过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我这样读书和林海音比,真是天渊之别呀!

今后,我一定要向林海音学习这种爱读书的品质,还要多读些有益的课外书籍,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6篇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小时候,我一直不明白庄子这句话蕴涵的人生哲理。自从我读了日本作家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这句话蕴涵的丰富哲理。

这篇文章写的朴素无华,以“窃读”线索,细腻的刻画了“我”因急切渴望读书,但却没钱买书,只能偷偷的将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客户和书柜的夹缝,只能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然而,却被店老板冷冷的羞辱了一番。可……命运女神却眷顾了这个苦命的小女孩,为她留了一本书,使她在满满的爱里长大。

读到这儿,我不禁低下了头,心里满是惭愧,与她相比。我的生活多么美满啊!多么幸福啊!可我却从未因此而感到知足,相比之下,有多少书店的门向我敞开,让我翱翔在书的天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

由此我使明白了庄子这句话蕴涵的哲理“我们的生命是有限度的,而知识是没有边界的。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没有限度的知识,就会弄得很疲倦。”所以,让我们去追求无边不界的知识,沐浴在书的海洋。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7篇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我就读过这么一些好文章,有感人至深的《藏羚羊的跪拜》,有妙趣横生的《巨人的花园》……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学期学过的课文《窃读记》,刚读完,我的心就像平静的湖面有风拂过一样,激起了一圈圈彩色的涟漪。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周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我反驳道,这时候,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好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忽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好多的乐趣呀!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8篇

今天,我看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廛了一个小女孩没钱买收可却在窃读。这女孩叫做林海音。

看了这篇文章知道林海音窃读的滋味特别不好呀!了解到了读书的苦与乐。可林海音明知读书那么艰辛,可她还是要去窃读,可想而知她是多么爱读书啊!

文中有几句话用得很好,^v^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v^这句话写出了林海音对读书和知识的渴望和热爱。^v^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中。^v^这句话语写出了林海音把书当作了^v^精神的食粮^v^我们也要这样想哦!我觉得课文中也还有一句话很好,那就是最后一句话^v^这时我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v^这句话也一直鼓励我要勤奋读书,我也一直把这句话铭记在心。

林海音读书太辛苦又要躲躲藏藏又要扮成别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小孙女……还要找各种理由或跑到别家再去窃读。我们却可以光明正大的走进书店看书。林海音为读书腰酸背痛,我们却可以拿回家躺在床上舒服的看。林海音为了读书饿的脖子咕咕响,我却可以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林海音怕没书看,我们却不想看。所以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我们班也有许多人跟林海音一样,非常爱看书,常常取得优异的成绩,有些人不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考试时变成^v^偷取别人果实的犯人^v^。我真不明白书那么好看,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愿意看呢!

^v^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v^我们现在不好好学习,时间都在玩耍时偷偷溜走。黑发不知勤学,百首方悔读书迟。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刻苦学习。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19篇

开学初,我学了林海音的《窃读记》。今天,我也要写写我的窃读经历。

在一天晚上,天上打着轰隆隆的雷,我吓得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雷挺止了它的怒吼。反正那时候才两点,叫我马上入睡是不可能的。

就在这时,我看见床边有两本书。我拿起第一本书,正好这本书包了书皮。一打开书,发出了声音,就把妈妈吵醒了。

妈妈醒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妈妈看我偷偷摸摸的样子,觉得有点怀疑,于是就过来查个一清二楚。

“这么晚还看书,你是不是不想要你的眼睛了……”书,被老妈给没收了。

我闭上眼睛,心想,这该死的书皮,都是你害了我。害怕我继续看书的老妈,把灯关了。我猜想,老妈会这么想:灯都关了,看你还怎么看书!

灯关了怎么看书?哈哈,这可难不倒我!我找了个借口,去房间拿手机。待确定爸爸妈妈已经深深入睡得了。我便又捧起书来,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书。

我开始暗喜:虽说姜还是老的辣,可你老娘再怎么英明,也斗不过睿智的我。

这就是,我那有惊无险的“窃读”经历。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0篇

今天早上读完早读,我偷偷的看了一篇文章《窃读记》,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主人公林海音从小家里很穷,买不起书。那为了看书呢,中午的时候就跑到书店里,静静地看书。多么热爱学习啊,而现在的学生呢?中午要么就赶着回家吃饭,要么就是打开电视津津有味的看动画片吧!

林海音热爱学习,喜欢读书,值得我们所有人都去学习。人们都说:知识改变命运。古时候就有匡衡凿壁偷光,刻苦学习,最终成为一代大学问家。中国的知识博大精深,要想学懂学透,就要我们花很多的时间去钻研,方能获得一丁半点的知识。每日都能有收获,日积月累,终有一日会成为学富五车的学问家,成为国家的栋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而现在的学生呢?沉迷于电脑游戏,手机,或者电视。很多学生课余的时间就是玩手机游戏,把珍贵的书籍早就束之高阁,时间久了上面是厚厚的灰尘。这样长此以往,将来中国还能有多少人才?

让我们都向林海音、匡衡学习吧!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做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啊!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1篇

林海音《窃读记》让我的心儿酸酸的。.我家最近也 常常上演新版《窃读记》,那又是怎样的一番滋味呢?请看下集。

最近鉴于我和书过分“亲密接触”,导致视力急剧下降,妈妈给我下达了“黄牌警告”逼迫我和课外书‘绝交’,我岂是“背叛朋友”之人,总是想法子和“好朋友”零距离接触。这不,这个星期作业极少,恰好我手中又有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一〈到处都是坏男孩〉,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绝妙的机会,当然得好好补充补充我那早已“欠缺”多日的“精神食粮”啦尽管种种因素都利于我方,可我还是小心翼翼,因为我那雷达般敏锐的老妈就“潜伏”在隔壁,随时都有可能“现身”可为了心爱的书,我只好硬着头皮与老妈^v^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向妈妈的房里探了探头,呵呵,妈妈正入迷地看着电视剧呢。要知道,妈妈一迷上电视剧,可就是打也打不动的。我回到房间,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看的入迷,忽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传入我耳中,由远到近------我一惊,把书扔进“藏书阁”——抽屉。老妈无声无息地走进房间,我连忙低下头,装作认真写作业。妈妈在房间里四处“侦察”了一番,我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生怕露出什么“蛛丝马迹”被妈妈抓了个正着,幸好,妈妈一无所获地回到了她的房间。

见此计成功,我便不断仿效。可妈妈似乎也探明了我的“底细”常常以送水果,送点心为由,动不动半路杀出,我又要藏书,又要对付妈妈,忙得不可开交。

哼哼,妈妈,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那课外书,早以被我转移地点了。

我将课外书,塞进了作业本下,有将本子移过来了一点点,这样就能大包眼福了。可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已来到房间门口,趁我不防备之时,一下子冲进房间,那开作业本,课外书暴露无疑了。

趁妈妈正在专心“研究”那本“闲书”时,我赶紧脚底抹油一溜之大吉了,傻瓜才

在那儿等着挨K呢!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2篇

《窃读记》读后感:《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暑假期间,爸爸为了让我多阅读图书还给我办了一张图书证,虽然我可以时时刻刻去图书馆借书看,但我就是坚持不下去,原来借几的.书我还看些,现在不知怎么就是看不下去。想一想小女孩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我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

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很大。我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3篇

《窃读记》中“窃”总有一丝不光彩的含义,“窃读”?怀着好奇,我仔细地品味这篇文章。

小女孩,一有时间就跨进书店急忙打开书,躲在一角边,一页,两页,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

这种读书的滋味!她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所以进来看书时,把自己藏起来。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4篇

今天,我学了一遍课文名叫《窃读记》。

有一次,趁妈妈不注意,我把自己房间的门关上,拿起漫画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正沉迷在其中,不知道妈妈什么时候已经在我的身边。妈妈很生气,一把抢过我漫画书,把他扔出窗外。我很伤心,那可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啊!没办法,心不甘,情不愿的拿起作文书,一会儿,读着读着作文书我的心思还在漫画书的情景里。总而言之,就是心不在读书上面。

由于自己的不好好读书的习惯,语文成绩总是不理想。不知哪一天,我忽然喜欢上读书了,一本我喜欢的书,一道我手里就爱不释手,看起来每个完,有时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听不见,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笑猫日记》、《城南旧事》、《格林童话》等,有的时候我还会拿起爸爸妈妈看的文言文四大名著看,虽然也看不懂,但是偶尔看看也是很不错的。我读过的书都整整齐齐的放在我的书柜里,好像我的知心朋友一样天天的在书房陪着我成长,来给我增长知识,让我书的世界了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去探索,去发现。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5篇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佩服她,虽然家中没钱,不能买书,可是她还是很爱读书,可我们现在有些人,有了钱,可以买书了,却不爱读书了。真是应了“好读书,不好读书;好读书,不好读书”这句话呀!

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有许多不便之处:

1、怕书被卖光了,没得看。

2、怕被书店老板发现。

3、要忍着饥饿。

4、要一直站着看。

5、要站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那人的女儿或妹妹。

到了下雨天,要是是我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懊恼。可是,林海音却异常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分的理由一直在书店待下去了,她有时还得装着皱起眉头望望街心,好像在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她心中却在想:“大些,再大些!”如果是我的话,哪还有心思跑到书店去呀,立马就跑回家去了!

我也有过“窃读”的滋味:有一次,我去书城,忘了带钱。正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急如焚时,不经意间看到许多人正蹲在书架前看书时,我也蹲了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后来的几次到书城,都不带钱,就蹲在书架前看书。看久了,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服务员来了,就把书放回书架上。有时也会脚酸,可是没有林海音那样要忍着饥饿。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想想看林海音那时看一本书多么困难呀!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6篇

“窃”顾名思义是偷的意思,是贬义词,但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以后真是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我对这个“窃”有了更多的了解。

《窃读记》讲述了林海音在小时侯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来给她买书,所以就在书店窃读,感到既快乐又惧怕。我想她快乐是因为她在阅读中感受到自己增长了知识和智慧;惧怕是因为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而赶出去无法看书。林海音小时侯心灵同样也是幼小而脆弱的,小小的心灵竟能为了读书而忘记伤痛,而且林海音是在旧中国私人开的书店里读书,在那里读书要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还要经受饥饿和腿酸脚麻的煎熬。这使我联想到了我们,在我们这个时代看书、买书就像吃饭那么普通,可是我们却一点也不珍惜反而还糟蹋它,哎,我真为此而感到悲哀!

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7篇

人们常说书是个好东西,是良药,是老师,是……这不,我一放学就直奔书店而去了。

到了书店,我开始用眼睛扫描架子上的书籍,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到的书。突然,我看到了一本书,正是我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龙族》!

可是,我愣了一秒钟,又垂头丧气了。因为我没带一分钱,而那种书只让卖,不让看,还是带塑料包装的。想看,做白日梦去吧,有本事你只自己去买啊,别在这想象。

正当我准备离去的时候,脑中迅速闪过一个念头:“把这本书拆开包装偷偷读。对!我就这么干,不会被人发现的,只要我动作快就一定可以做到!”

于是,我又返了回来,悄悄走到放《龙族》的书架前面,环顾了一下四周,见没人注意到我,我就犹豫着把手伸向了书架。

忽然,一个笑眯眯的阿姨走过来,看样子是售货员,对我说:“小妹妹,这里的书不可以看哦,只有付钱买下你才能看,明白吗?”“哦,明白了。”我慌张地答道。

等那个阿姨走远,我再次把手伸出来,拿了《龙族》就往外面的路上跑。跑了一段时间,我停下来喘口气,回头看看,还好,没有人追来。

我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手颤抖着撕开包装,暗暗地想:“终于成功了!”然后,我就开始读起来。

可是,我刚翻开书,就又害怕起来。所以,我读着读着就不时地回头看看,看看有没有人追过来。我的手依然颤抖着,心“砰砰”跳的可欢,怀里好像揣了一只小兔子似的。

我总觉得时间是那样漫长,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一读就读到太阳落了山。我舒了口气,伸了一个懒腰,又重新把书包好,来到了书店门前。书店关门了,我把书从门缝底下塞进去就走了。

窃读使我又快乐又惧怕,不过这些也是值得的,因为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再怎么样也是值的。

窃读是一件好事情,既省钱又可以学到知识。这样的好事,让我何乐而不为呢?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8篇

今天我读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读完后,我深受启发。

林海音的经历让我想到了我自己。面对自己所热爱的事物,我们都曾全力以赴。

有一次,我在练习弹钢琴。由于一直找不到音,我刚断断续续弹了一点,又被一个咪卡住,曲不成曲,调不成调,这让我非常烦燥,不开心地嘟起了嘴巴,甚至有了放弃不练的念头。但我不想放弃我喜欢的歌曲,于是又振奋精神坚持弹了一半。

这时耳边嗡嗡响,一只可恶的蚊子停在我右手臂上正贪婪地吸食我的血。虽然我刻意摆动右手肘加大力度,但是蚊子稳若泰山,继续一动不动地扎在我的手臂上。哈!这坏家伙真会趁火打劫。我举起左手对准目标拍下去,无奈,目标人物蚊子得意洋洋地从我眼前迅速飞走了。不但没打死蚊子,手臂还红了一大片,我沮丧极了。

收拾好心情准备继续弹奏时,我己经把旋律忘得一干二净了。算了,弹钢琴这么累,还被蚊子咬,要不就放弃吧。我咬牙切齿地低声嘀咕。可是,想到双手抚摸琴键时指尖流泻出的美妙音符,想到音乐为我插上的翅膀,我索性牙一咬,心一横,全身心投入到敲击音符的快乐中。一次次反复练习,我终于把曲子练得滚瓜烂熟。一串串充满生命力的音符在指尖跳动,欢快地在琴键上舞蹈!

《窃读记》被我妥善放置在了书架最显眼的角落。我想,当我为考试成绩愁眉不展,或者想要放弃时,想到林海音的窃读,想到弹钢琴时全力以赴的自己,也许会有坚持下去的勇气。甚至多年以后,当面对人生的风雨时,我依然还能够从这本书中汲取力量吧!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29篇

窃读记讲的是著名大作家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故事。她因为小时候家里没钱买书,只能在书店偷偷的读书,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她只读不买,所以她只能偷偷的读书。

这篇文章写得非常不错,尤其是书中最后一句,我个人比较深有体会。这句是:“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鼓励我们新的年青一代要认真看书读书,在书里寻找和认识全新的知识,然后慢慢去领会。这句话语深深地烙在了林海音的心里,激励着她认真学习看书,困难时给她鼓舞,让她有了动力的源泉。这也是她最终成为一个著名的作家的诸多因素之一吧。

慢慢读着,不由脑海中也浮现出我的故事。

现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我们读书的环境、条件可比当初好上许多。可以随心所欲的读书。常常是手头一没事,便会去看书。遨游在知识的天空,什么事情都会抛到脑后,先不管了。静下心来,去领会每个文字的魅力。时间点点滴滴像流沙流逝而去,而我们哪还记得这些,只顾读书了。常常坐到乏力,方才离去。

“知识不一定可以改变命运,但读书却可以真真切切的改变命运。”心中会燃起一股火焰,斗志值瞬间加满,出发!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0篇

《窃读记》,咋一看,“窃”有偷的意思,是贬义词,怎样偷着读呢?于是,“窃读”就刺激着我的好奇心,促使我迫不及待地要解开这“窃”的谜。

这篇文章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写的,主要写了她小时候很喜爱读书,一放学就急忙奔向书店看书。当她千辛万苦找到自己昨天看过的书后,便赶紧打开书,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因为她常常喜欢光顾书店而从不购买书,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后,训斥她并驱赶她。她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她总是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她会贴在那些大人的身边,仿佛自己就是他们的小妹妹或小女儿。每当她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侯,便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甚至要奔波几家书店才能看完。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1篇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就叫《窃读记》,它是林海音作家写的。

林海音小的时候那个年代,吃的,穿的,用的都不如现在。可偏偏林海音喜欢看书,而她 又买不起书,于是就只能去书店窃读书啦。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就是:“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那时候她们的条件不如现在的我们,但是她们那颗好学和渴望知识的心,却远胜于我们。

平时我们不管怎样都讨厌下雨,因为下雨会给我们带来麻烦。而林海音不同,那段林海音因为喜欢读书,就喜欢下雨的片段:“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说明了林海音为了可以多看书而可以喜欢上令人讨厌的下雨天。

有时候,林海音看书都忘记了时间,不去吃饭,直到饭店飘来菜香时,她也会饥肠辘辘的做白日梦。她会很累,不得不用两条腿交替支撑着。这段话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看书或者做事看到了忘我的陶醉的境界,那么他便会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整个人沉醉在书海里。

两个小时过去了,林海音手中的书也看完了,她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她没有感觉到累,她脑海里想的是国文老师的一句话:“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像林海音那样炽热的求学的心,那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2篇

在这学期里,我学习了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悟出来了一点道理。这篇文章讲述了作家林海音儿时去书店偷偷看书的经历,使我体会到只有读好书,才会有知识,提高写作水平。读书是非常有益的事情。我想起了辩论赛,同学们的一句句反驳,不就是读书的好处的最好证明吗?只有有文化、有知识的人才能在这竞争不断的世界上扎根,才能过得上五彩缤纷的生活。虽然有些人说不良书籍已经上市,但是我们只要有自制力,那些不健康的书籍就拿我们没办法了。也有一些少年抵挡不了诱惑,看了那些不健康的书籍后走火入魔,那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了,读书始终是有益的,从不健康的书籍中也可以知道错误的作为,从而得到及时的改正。“开卷有益”这个成语始终是正确的,只要抵制住对不健康的书籍的好奇心,就可以了。读书一定有益,我坚信这一点。世界上的历代伟人,那有一个是没文化的人?他们的智力都很高,这自然是那些好的书籍给予的智慧积累才形成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是一个天才。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靠读一本又一本的书长大的,二者不可缺一。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3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它讲的是一个小女孩,酷爱读书,但又没钱买书,于是她就经常到书店看书,她还想办法不被老板发现,因此,本篇课文叫《窃读记》。

她在来的路上都边走边想,昨天看的书放在哪里了,昨天看到哪了。她饿的时候,就做白日梦,想着能吃碗热热的面条。她累了的时候,就靠在书柜上。

她为什么这样爱看书呢?因为她的国文老师说过:“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读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身边的人和事。

吃饭是身体所需,而读书是哺育灵魂,我身边也有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的班主任杨老师。他手里总是拿着本书,翻着看着,真是“手不释卷”。他在开学时向我借了本书,到现在还没还给我呢。

比起文中的小女孩,我可幸福多了,因为我想看什么书,父母就会买给我。但是,小女孩读书时如饥似渴的精神,却是我望尘莫及的。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要踩着这阶梯登上知识的高峰!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4篇

昨天,我读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读书,并想方设法的多读些书。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因为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偷偷地读书,所以她不得不放下未读完的书再走进另一家书店。令她最开心的是下雨天,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有时看得入迷竟忘记了时间。

文章中的小女孩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坚持看完。与她相比,我无地自容。还有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书,有时一本书可以看很多遍都不觉得厌烦。而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不珍惜自己的书,看完一遍就不再看第二遍了,而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5篇

今天,我怀着激动兴奋的心情读完了这篇课文——《窃读记》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林海音,她虽然家里贫困没钱买书,但是她总想尽办法去读书——偷偷摸摸的到书店里窃读。比起林海音小时候读书的精神,我还差许多许多。

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出去整理头发,我争着要和妈妈一起去。可是妈妈大声说:“不行,你要在家里好好读书。”我知道和妈妈谈话时没有商量的余地的,只好答应了。妈妈走后,我在家里的沙发上读书,过了一会儿,我就呆不住了,拿起了遥控器按了一下,电视的大屏幕上立刻闪现出了一个我们小朋友最喜欢的动画片——喜洋洋和灰太狼,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甚至不知道妈妈回来了,妈妈看见我正在看动画片,严厉地批评了我一顿,以后我再也不敢干这样的事了。

读了《窃读记》后,我早晚都在想我的过错,我好后悔,我要是能像林海音一样就好了。

林海音虽然买不起书,但她非常喜欢读书,她拼了命地读书,而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仍然贪吃贪玩,真不应该。今后我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今天,把握今天,学习我们的好榜样——林海音。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6篇

林海音的《窃读记》让我的心酸酸的。这不,我家最近上演了一出新版《窃读记》。赶紧来看一看吧!

最近,鉴于我和课外书的过分亲密接触,导致视力严重下降,老妈给我下达了黄牌警告,逼迫我和课外书绝交。可我又是那背叛朋友之人,因此,我想着办法和好朋友零距离接触。这不,今天作业极少,1小时就做完了。所以,我又要和好朋友去秘密约会了!

我蹑手蹑脚地向门外探了探头,哈哈,老妈正津津有味地在看电视剧。要知道,老妈一旦看上电视剧,那可是雷打不动的了。这正是个大好时机,我回到房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正看得入迷,突然,门外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槽糕!查房的老妈来了。我一惊,急忙把好朋友塞进藏书阁——抽屉。老妈悄声无息地来到我身边。我早已把好朋友换成了语文书。老妈见了,表扬我说:不错,不错,今天很自觉!

我见此计成功,便开始仿效,可老妈似乎也有所察觉。时不时以送水果,送点心为理由,来侦察我。我既得藏书,又得对付老妈,忙得不可开交。

哼哼,老妈,你也未免也太小看我了吧。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那本课外书早就被我转移阵地了!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7篇

同学们,你们有过窃读的经历吗?学了课文《窃读记》之后,我也想起了我的一段窃读经历。

那是在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发现我的同学孙浩哲从家里拿来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书,这是一本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可是我的爸爸、妈妈一直没有给我买。现在孙浩哲把这本书拿到了教室,我想我终于可以看了,但是我又怕孙浩哲不愿意借给我看,于是我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每当学校大课间操的时候,我就假装脚痛,坐在教室不出去做操。等同学们都走完的时候,我就偷偷把孙浩哲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拿来,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看这本书了,就像交上了一位新朋友一样;紧张的是我怕孙浩哲发现我在窃读这本书,就像做小偷一样。我一会儿看书,一会儿看门口、看窗口,生怕同学们做操回来而发现我在窃读。有时我正看得津津有味,可是同学们将要做完操回来了,我只能忍痛割爱,将这本书放回原处。有时我为了节省时间,能多看几页,我就直接坐在孙浩哲的座位上看。就这样一次一次地窃读这本书,每次窃读就像是见到老朋友一样高兴,我多么希望大课间操的时间能长一些啊!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我一下子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看得非常入神,连同学们都已做完操回到教室了我也浑然不知。这时,孙浩哲发现了我的秘密,但是他并没有责怪我,而是很大方地将这本书借给了我。他的举动使我既惭愧又激动。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看这本书了,一有空闲我就看,很快我就将这本书看完了。

我的这段窃读经历,虽然没有课文《窃读记》中那样战战兢兢,但是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但要多看书,看好书,而且同学之间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窃读窃读记读后感 第38篇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达到了入魔的程度,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中书店林立,那样她就可以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己喜爱的书。一页,两页……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自己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现,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因为文章太长,每天都要去读,终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这中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实在想不通,面对一个无钱买书又渴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不过,世上的爱还是很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诱惑,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中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我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中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选自.日记50字作文 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6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有这样的感觉:作者她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看书,反而要躲在墙角里偷偷地看?我带着疑问反复读了课文,可是没找到答案。没找到没关系,我设法从别处找,我在网上阅读了长篇小说《城南旧事》可是还没读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有一点和我相同的是:天天都读书,都爱看书,我也每天都读书,读的是《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有时,偶尔也看看闲书,我特喜欢看《三国演义》,百看不厌。

林海音她特别喜欢看书,有时看到肚子饿了才回家,有时竟然连饭都不吃,直接把书看完再回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囫囵吞枣地看。所以看书要看得透彻。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怎样看书的方法。

看书,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不要看对我们没有益处的书,例如:漫画书等,也要多读《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才能使中国文化立于不败之地!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21世纪,这个富有的时代,大多数少年宁可把时间浪费在发呆上,也不肯去看一看书。在这个富有的时代,已经有了电脑和电视,还有谁愿意为看不了书而苦恼呢?

也是,只有上一世纪的青年拥有这种毅力。正如我所说的,故事讲述了女孩儿林海音小时候偷偷读书的故事。看,那个放学后急匆匆走向书店的女孩就是童年时代的林海音。从她没找到书前的焦急与找到书后的喜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后一句话令我感受尤为深刻。它让我明白了吃饭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而读书使精神心灵成长,这两样都是必不可少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读书不仅仅能够增长知识,开启智慧,还能使一个人成长起来。同学们,一起读书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突然,我看见那大大的书柜,想到:书柜里还有我上个星期六买的几本书呢!我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一瞬间,想到不能让妈妈发现。于是,我小心翼翼打开书柜,轻轻的拿出书,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妈妈,进来了,她看见我没写作业,火冒三丈,把我给骂了一顿,我以后再也不敢窃读了。

书就像一个营养品。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前天,老师给我们教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作者林海音那对书如饥似渴的心,深深的打动了我。读《窃读记》有感是啊,一本好书,縕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我们大家都喜欢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也窃读过。

那是在一个晚上,我在家里吃饭,我早早的就吃好了,妈妈,叫我写作业,可是,我不想写。

《窃读记》读书笔记150字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觉得这篇课文的作者林海音十分地渴望知识,热爱读书。她十分惜书,抓住了一次又一次宝贵的读书机会。尽管窃读有诸多不便,但作者仍然坚持了下去。比起我们自己,作者显然在时间上就要苛刻得多,不到自己感到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是决不会放下书的。而我们,在书店里想待多久就待多久,没有时间的限制,不仅如此,还有地方可以坐着呢!多么舒服。简直是完美无缺的享受!这与作者那时,仿佛就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读书与我的学习息息相关。我要多看课外书,充实自己的大脑。还要把书中的内容灵活运用在学习、生活中。让书征服我,让书影响我,教育我。我也将不断征服书,解决一些问题。让好书永远伴我成长。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7

《窃读记》主要讲了作者林海音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怀着即紧张又兴奋的心情如饥似渴地“偷”读书,到晚上才恋恋不舍离开的事。

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滋味。"作者把自己比作饿狼,表现了作者强大的求知欲。

看看作者,再想想我们,会感到十分惭愧。只要我们说买关于学习的书籍,家长会十万火急地跑到书店购买,没有一个家长会说“不”字。而把书籍买回来后,我们却束置高阁,放在那里做“装饰”。有时只会在家长的劝说下看几分钟,但心已经飞到九霄云外,没有把书放在心上。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早早做完作业,本应看看书,我却以飞快的速度跑到电脑前,将电脑打开,熟练地进入游戏网站,玩起了电脑游戏。时间悄悄地流逝,不知不觉我就玩了两个小时,丝毫不管放在旁边的书。现在想起来,白白浪费了时光,真是后悔莫及呀!

读书对于作者林海音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像饥饿的人找到了面包;像口渴的人发现了泉水。而读书对于现在我们这些能够轻易获取书籍的少年来说,却好像是一项老师﹑家长要我们完成的任务。“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是物质需求,读书是精神需求,两者都不少,才能让我们健康成长!

窃读记读书笔记 篇8

今天我看到这样一则故事,题目是《窃读记》。这则故事写了一个人把读书看成吃饭一样。其实读书不仅没有坏处,而且对人有益的。

这个人一有时间,就走进书店,迅速翻开书,躲在一个角落里,一页两页,像一只饥饿的狼,贪婪地看书。她很快乐,也很惧怕——

这种读书的滋味!她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所以当她进来看书时,她躲了起来。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在现实生活中,一打开书,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征服这本书;你是征服了这本书,还是这本书征服了你,还是书和你一起征服了对方?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答案是多种多样的。然而,无论答案是什么,它都包含着一个意义——成长。

也许书能征服你,这意味着你对书着迷。这时的你,沉迷在书里,忘了吃饭;忘了睡觉……祖宗的遗训,先哲的思想,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通过书向你灌输,默默地影响着你,教育着你,陶冶着你……在这样的氛围里,你长大了。

也许你和这本书正在互相征服,这更有趣。你的脑海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当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就会出现。问题层出不穷,征服无止境,你每时每刻都在成长。

我们的小学生正处于成长阶段,阅读与我们的学息息息相关。让我们记住《窍读记》这个故事,在平时学习、生活中多读书,灵活运用大脑,让它在我们将来学***活中,发挥其作用,发挥其威力。

西游记读书笔记(分享十三篇)


在这篇文章中趣祝福的编辑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西游记读书笔记”这个话题,在阅读了作者的作品,我们的收获是很多的。 撰写读书笔记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领悟知识,增强记忆,下列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实际为准!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1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她那经久不衰的艺术魅力在世界上极负盛名。我们连云港人也因有那美丽的花果山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因此,我们对吴老先生笔下的各类人物便有着特殊的感情,尤其是贯穿作品始终的四大典型人物: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是我们经常评议的话题。

(一)顽皮机智的孙悟空

我们家乡的花果山是孙悟空的诞生之地。美丽的山水、飘香的花果养育了聪明机智富有灵性的悟空,也造就了他不惧任何艰难险阻的大无畏精神的英雄气概。在他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前,确是一个天真浪漫、调皮任性的“野猴”。且看他的屡屡“战功”: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阎王爷的“生死簿”;大闹天宫,高喊玉帝为“玉帝老儿”;回归花果山,高挂的旗号是“齐天大圣”……这个时期的孙悟空正如林语堂老先生所说的那样:“他代表了人类精神中最顽皮的部分”。

但是从五行山下出来以后的悟空,虽说是顽猴的“劣性”不改,但那让他头晕目眩的紧箍咒使得他归顺、听话了。孙悟空的超级本领在这时才有了用途,一路保驾师父到西天取回三十五部真经。其实这也是悟空聪明机智的一面,如果不听话,就要上“紧箍”,甚至被赶回花果山,完成不了保驾师父西天取经的任务。林语堂说这代表“不甘约束的人类精神与神圣的规范之间的冲突”。孙悟空———美猴王,聪明勇敢的化身,我们心中崇高的形象。

(二)功利憨厚的猪八戒

提起《西游记》中猪八戒,人们总是将他与“好吃懒做、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不好听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的确,猪八戒也干过“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在“猪八戒吃西瓜”这一情节中他的这一特点表现得最为突出。你看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口渴),总是在一次次地原谅自己的贪婪(先后吃了悟空、沙僧、唐僧的西瓜),最后掉进自己设置的陷阱里。(在一个个西瓜皮上摔跟斗)但在为师父西去取经的曲折道路上,虽然没有悟空神通广大的超常本领,却也立下了不少战功。

你看他在智取芭蕉扇、四探无底洞、大战盘丝洞中,真是悟空斗魔降妖的好帮手。猪八戒,是吴老先生笔下的一个戏剧性人物,虽然有着许多的缺点,而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他的丑陋和厌恶。相反地,在他的这些缺点背后,透露出来的憨厚老实富有人情味的一面,却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他是一个“充满人欲的艺术形象”。猪八戒,让我们觉得可亲又可爱。

(三)严格执着的唐僧

唐僧取经原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不顾禁令,前去天竺国取经,费时十七年,经历百余国,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终于取回真经,影响深远,为我国的佛教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在《西游记》小说中,作者把唐僧这一坚韧不拔、执着追求的性格进行了进一步地刻画,成为多少人为之学习的楷模。作为师父,他对徒弟要求很严,经常教导徒儿“要以慈悲为怀”。

大徒弟尽管机智不凡,本领高强,但在连伤“良家三人性命”后,师父也不能顾及情面,而将他逐回老家;作为僧侣,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他不仅对徒弟要求严格,而且也从不懈怠自己。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唐僧,给我们的启示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四)忠心耿耿的沙和尚

沙和尚是唐僧取经途中的一个忠诚卫士,也是让师父操心最少的一个徒儿。肩挑千里重担,没有半句怨言。师兄闹矛盾时,他从中调停和解;师父遇难时,他挺身而出,以死相救。尽管平时少言寡语,但在保护师父的战斗中冲锋陷阵,英勇无比。沙和尚,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态度,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读罢《西游记》,一个个鲜活的形象闪现在眼前,一部《西游记》,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传说。在我们家乡的云台山上,有逼真的八戒石,有象形的沙僧挑担,有顽皮的猴头在眺望……一个个自然逼真的《西游记》人物造型,令人不得不佩服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他———神秘的大自然为我们的家乡创造了美丽的神话!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2

小说《西游记》是明代杰出的小说家吴承恩所著的长篇神化小说,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江苏淮安人。他一生贫寒潦倒,四十三岁才考中贡生,做过县丞,但与长官不合,罢归故乡。吴承恩生活的年代,正是明代社会矛盾与民-族-矛-盾异常尖锐激烈的年代。统治阶级荒淫无度,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沉滞,个人境遇坎坷,遂使吴承恩将激愤的情怀尽情的倾注到了他的诗文之中,更加集中的'倾注到了小说《西游记》之中。小说《西游记》是他晚年会到故乡后的作品。

小说《西游记》的主要故事是写孙悟空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取经成功。唐僧取经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唐代的僧人玄奘前后用了十七多年的时间,从长安出发,走了几万里路程,从印度取得了六百多部梵文佛经回来。玄奘曾口述他西行的见闻,由门徒辩机写成(大唐西域记)一书。后来,门徒惠立和彦棕又写了(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述了玄奘西域取经的详细经历。宋代以后,取经故事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出现了带有神话色彩的话本,并在舞台上演出。吴承恩的小说《西游记》直接继承了有关取经故事的民间文学素材。

小说《西游记》是一部伟大的浪漫注意长篇小说。它不仅创造了一个神奇的,丰富的幻想世界,而且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完整的艺术形式。全书共一百回,第十四回以前,穿插着大闹天宫,魏征斩龙,唐太宗入冥,刘全进瓜,和玄奘奉昭取经等内容。其中大闹天宫是小说《西游记》最精彩的部分。作者在这里塑造了孙悟空这一叛逆的英雄形象。揭露了天宫统治者的腐朽无能,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人民坚毅无畏的反抗斗争精神。后八十六回写玄奘师徒西行取经,经历了数十番离奇古怪的灾难,终于达到了西天,取经成功,表现了他们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征服自然的英雄气概。全书幽默诙谐,充满活力和乐观精神。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3

《西游记》是一部中国古典神魔小说,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书中讲述唐朝法师西天取经的故事,表现了惩恶扬善的古老主题。《西游记》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自问世以来在中国及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最优秀的神话小说,也是一部群众创作和文人创作相结合的作品。小说以整整七回的'“大闹天宫”故事开始,把孙悟空的形象提到全书首要的地位。第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徵斩龙,唐僧出世等故事,交待取经的缘起。从十四回到全书结束,写孙悟空被迫皈依佛教,保护唐僧取经,在八戒、沙僧协助下,一路斩妖除魔,到西天成了“正果”。

在中国,乃至亚洲部分地区西游记家喻户晓,其中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等人物和“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火焰山”等故事尤其为人熟悉。几百年以来,西游记被改编成了各种地方戏曲,及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漫画,版本繁多。在日本等亚洲国家也出现了以孙悟空为主角的文艺作品,样式众多,数量惊人。关于西游记的作者,一般认为是明朝的吴承恩。现在一般认为,《西游记》是民间无名作者和文人作家相结合的创作成果。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4

《西游记》描绘了泼猴从石头中“跃出”走向生活的轮廓。据说它已经从无所畏惧变成了受人尊敬的猴子。他渴望主人的安全。他不如猪好吃懒做,不如沙僧憨厚。作者甚至在他的帮助下勾勒出孙武/[/k0/的伟大智慧和勇气。自从唐三藏从五指山救出孙武空获得真经以来,在此期间经理八十一难,孙武空全心全意救出师父,最终成功找回真经。

从小,我就在电视上看了无数遍《西游记》。小时候,我看《西游记》纯粹是因为它曲折有趣的情节。时光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不会因为我的`年龄而让我感到无聊。我仍然喜欢看。当然,当我长大后,我对书中人物的性格和行为有一些看法。

我可以说我熟悉人物和人物的曲折,但读整本书是最近的事。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很好,很容易理解,并且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为什么要拿一本厚书来钻研你不知道的单词?现在看来,我错了。同样的故事,同样的人物,这本书比电视剧更令人兴奋。这让人们觉得他们已经进入了一个陌生而多彩的神话世界,完全忘记了外面的世界。

《西游记》是一部经久不衰的杰作,许多读者永远不会厌倦阅读。它开创了我国乃至世界神话小说的高峰,值得成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5

这期读书会的主题是“重读经典”,我今天要分享的是中国古典名著《西游记》。但对我来说,这次阅读可能不算是真正的重读,因为这版《西游记》,我是从今年的十一月份才开始阅读的。但是,我与《西游记》的缘分在很多年前就开始了。

那应该是很小的时候,我常趴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地看《西游记》的电视剧,后来我才知道,这是1986年拍摄,由六小龄童主演的经典剧集。虽然这电视剧反复放,我常常是没头没尾地反复看,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厌倦。

幼儿园的时候,有人送了我一套有声读物,里面的主角就是西游记人物,我就拿着点读笔,跟着唐僧师徒,在一个个故事和一次次“救师傅”的任务中,认识了一些汉字,也学会了简单的算术。

上小学了,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一本薄薄的《西游记》,字很大,带有拼音,还有很多插画,我很快读完了,并到处吹嘘:“我看完《西游记》了!我看完《西游记》了!”妈妈说:“唉——这只是低幼版啊。”

再后来,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本有三百多页厚,字体小,而且还没有插画,我花了不少时间,才把它读完。虽然读得辛苦些,但我觉得比之前那本,它的故事丰富得多,也有趣得多。可是妈妈说,这本还只是缩减版的。

除此之外,凡是跟西游记有关的电视、电影,我都感兴趣,动画片《西游记》《大闹天宫》,电影《大话西游》《三打白骨精》《大圣归来》,我都没有错过。

转眼,上了五年级。妈妈对我说,现在你可以读读原版《西游记》了。我很激动,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那天快递小哥敲开了我们家的门,他把《西游记》往我手上一放,天呐,这哪是书,沉得像两块砖啊!!我摇摇晃晃的把那两块砖放在桌子上,第一件事就是看了看页数,这个版本的《西游记》一共有1219页!也就是我现在手里拿的这套,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共一百回,86万字。

此后差不多二十多天,我就沉浸在《西游记》的海洋里,利用每天的课余时间,一口气读完了第一遍。我才真正明白“中国古典名著”这几个字的分量,才真正领略了中国传统文学的璀璨和魅力。吴承恩用他无穷无尽的想象、简洁生动的话语,讲述了曲折多变、扣人心弦的故事,他带领我们穿越上中下三界,引出各路神仙菩萨、妖魔鬼怪纷纷登场。尤其是书中的“取经五人组”——师徒五人一路同行,团结一心,但面貌和性格又各不相同:唐僧,看似软弱无能,但内心善良坚定;沙和尚,性格和善,勤劳质朴;白龙马,默默无闻,勇敢坚定;最有趣的是八戒,又馋又懒又贪又色,其实他最能吃苦耐劳,有时又天真又可爱;但是,如要说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还是孙悟空了。

小时候,我最向往的是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法力无边。这次阅读完原著之后,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那种天不怕地不怕、挑战权威、勇于反抗的性格。孙悟空不接受被压制、被掌管的命运,他上不服从于玉皇大帝,下不屈服于阎罗王。他自称“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他擅改生死簿,让自己和猴属同类都长生不老;他不接受玉皇大帝给他“弼马温”封号,号称“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自己在水帘洞洞口立上“齐天大圣”的旗子。

但是,本领高强、放浪不羁的孙悟空,对唐僧却是一片忠心、一片赤诚。多少次,看着唐僧错怪他,冤枉他,念那紧箍咒痛得他满地打滚,我都以为悟空会一棒子打死这糊涂师傅,但悟空却对师傅真心不改。第77回“群魔欺本性,一体拜真如”中,唐僧被三魔抓走,孙悟空刚一听说唐僧被当肉夹馍吃了,顿时泪涌如泉。那么坚强勇敢的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了49天的孙悟空,多少次因为唐僧被抓走而痛哭流涕?第31回“猪八戒义释猴王,孙行者智降妖怪”中,因悟空打杀了白骨精,唐僧绝情地将他赶走。八戒请回悟空来降妖,中途悟空突然停下,

“纵身一跃下海去,对八戒道:‘‘兄弟,你且在此慢行,等我下海去净净身子。’’八戒道:‘‘忙忙地走路,且净什么身子?’’行者道:‘‘你哪里知道,我自从回来,这几日弄的身上有些妖气了。师傅是个爱干净的,恐怕嫌我。’’

一生骄傲倔强的孙悟空,对唐僧那么真心、那么体贴,让我备受感动。

孙悟空还是个幽默搞笑的人。比如第39回,“一粒金丹天上得,三年故主世间生”中,孙悟空为了救活乌鸡国皇帝,去求太上老君的九曲还丹。太上老君原本不给,又寻思孙悟空会不会溜进来偷。

“于是就取过葫芦来倒吊过瓶子,倾出一粒金丹。递给孙悟空道:‘‘只有这了!拿去,拿去!送你这一粒,医活那皇帝,只算是你的功果罢。’’行者接了道:‘‘且休忙。等我尝尝看,只怕是假的,莫被他哄了。’’扑的往口里一丢,慌得那老祖上前扯住,一把揪着顶瓜皮,攥着拳头,骂道:“这泼猴若要咽下去,就直打杀了。”行者笑道:“嘴脸!小家子样!哪个吃你的!能值几个钱!虚多实少的,在这里不是。”

小小一段话,读得我哈哈大笑。漫漫路途中的艰辛和危险,都没有妨碍只猴子的机灵搞怪。

那么俏皮活泼的孙悟空,口中也常出尖锐讽刺之语。如第79回“寻洞擒妖逢老寿,当朝正主救婴儿”中,那比丘国的昏君问假唐僧(行者所变)要他的黑心,

假僧左手摸腹,右手持刀。唿喇一声,把腹皮给割开,骨都都的滚出一堆心来,昏君与那文官上前看,却都是些红心,白心,黄心,贪婪心,利明心,嫉妒心,计较心,好胜心,望高心,杀害心,狠毒心,恐怖心,谨慎心,邪恶心,无名隐暗之心,种种不善之心,更无一个黑心。行者现出本相,对昏君道:“陛下全无眼力,我和尚家都是一片好心,惟你这国丈是个黑心,好做药引。”

于是,悟空打死那妖邪,救出拿一千一百一十一个婴孩。一路上孙悟空不仅降服妖怪,救苦救难,也常常用辛辣的语言让昏庸的国君们醒悟。

孙悟空说话算数,非常守信。在孙悟空三调芭蕉扇时,他曾经承诺过罗刹女用用就还,果然在经过几番波折之后,孙悟空真的原封不动把芭蕉扇送还给铁扇公主。每次孙悟空向这个神仙、那个佛,借宝贝,求帮助,做出的承诺,他都一一兑现。尤其孙悟空曾经对观音菩萨承诺保护唐僧取经,一路上多少冤枉委屈,多少艰辛磨难,多少阴谋危险,他陪着唐僧走了27年,终于保护唐僧取得真经,径回东土。

和唐僧师徒五人一起走完这九九八十一难,也让我看到孙悟空的变化:曾经霸道的悟空,变成了慈悲的悟空;曾经任性的悟空,变成了正义的悟空;曾经自大、逞英雄的悟空,变成了行侠仗义、造福天下的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威风凛凛的美猴王,变成了一路忠心护法、惩恶除奸的大英雄。而这改变不仅仅是脱掉金装甲,换上虎皮裙;这原因也不只是如来的五行山的和唐僧的紧箍咒。九九八十一难,是孙悟空的蜕变,也是孙悟空的自我修炼。

读完《西游记》,我为悟空终于修成正果而感到高兴,又总有一丝淡淡伤感。我似乎很难想象以前挥舞着金箍棒,威风凛凛的齐天大圣,是如何稳稳地坐在莲花座上,念着经儿,打着禅,和如来佛祖一样端庄严肃。这个“斗战胜佛”不再脚踏筋斗云,曾经俏皮的悟空,已经驾着莲花离我们远去了。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6

从小到大,我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读书了。最近,我刚啃完了一本厚厚的大部头——文言版《西游记》。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灵魂人物,他正义、乐观、勇敢、取经一心一意,不管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他也会勇往直前、毫不退缩。他用他的金箍棒为唐僧开辟了一条又一条通往取经的道路,最终取得真经。生活中,我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以及他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的意志。

其次是憨态可掬的猪八戒,他长着大嘴长耳,好吃懒做,十分可爱,他爱占小便宜,而且贪恋女色,一遇见困难就嚷嚷着不再取经了,偶尔他还会耍些小聪明,常常令人发笑。

再次就是唐僧和沙和尚了,唐僧总是轻易相信别人的话,没有主见,但是他取经的信念可谓是师徒四人中意志最坚定的一个了,虽然他自己没有什么功法,虽然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困难重重,可他只想着取经。沙和尚好像在整本书中没有太多的故事情节,但是他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他凭着一个降妖宝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的身上也闪耀着不平凡的光辉。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7

《西游记》开篇,以大段大段的文字讲述了各种自然现象及自然规律,让人读罢,不得不感叹自然的伟大。使人不解的是,这天地为何多事生出一只石猴?莫非规律果真是为了有一天被打破而制定的?看那石猴出生之后,玉帝恩慈的称其为“天地精华所生”,彼时又怎能料到此猴有一天会打上凌霄宝殿?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水帘洞中又有天造地设的`家当,连自己置办家当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省下了,真真是世间仙境,但凡我能在此地居住,夫复何求?偏那美猴王又开始担心自己有一天会死,要从此访道求仙,寻个长生不老之法。可以说,这时的美猴王,并不晓道为何物,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执着的到处寻访名师,只为求个长生不老。

菩提祖师是何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从樵夫口中可知,菩提祖师不仅自己道行深,还用这道行去指点别人,是个爱惜万物的高人。只是这祖师指点樵夫一二,无非使其忘却忧愁,每日开开心心劳作及孝顺母亲,盖因其是个安分守己之人,那悟空却是只不肯顺应自然的猴子,从这一刻开始,将生出多少事端来!

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已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道一杯香茗,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8

最近我读了《西游记》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西游记》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著中国古代第一部长篇神魔小说。主要描写齐天大圣、八戒、沙僧三人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沿途遇到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化险为夷,最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其中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

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一度的冤枉甚致赶走过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傅把他从五指山救出来的时候,最后,他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种时刻不忘师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还知道了要勇往直前,就像书中的齐天大圣一样无论妖怪多强都毫不害怕,一次次打败妖怪并救出了师父。虽然齐天大圣一开始把天宫破坏得不成样,但是后来改正了,并保护唐僧取经。我们人人都可以做齐天大圣,人生不免会做错事,但你只要改正过来,就能和齐天大圣一样了。

《西游记》真不愧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啊!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9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 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10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并不是因为他神通广大,本领高强,而是他的勇气和不服输的精神。在刚开始去看水源洞时,那么多的猴子,只有孙悟空敢站出来去看瀑布后面的未知物,足以看出他的勇气,而在拜师学艺时,他走了很长一段路,以至于他跟师父说时,师父都不相信,可见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在学本领的时候,他表现出了不服输不放弃的态度,成就了他一身的本领,其实不管是孙悟空拜师学艺,还是我们现在努力学习,求取知识的过程中都是一个辛苦的经历。但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段艰辛的回忆,才造就了一个光鲜亮丽的自己,世上没有天生的天才,那些名人之所以为世界做出巨大的贡献,并不是因为他的`天资有多么好,只是因为他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在你玩儿的时间里,默默的努力着,他们可能,要得出一个结论,结论得在实验室里实验,一百次一千字,甚至更多。他们努力了就应该得到回报,而我们也是只有努力,永不放弃,才能有一个完美的自己展现在世人眼中。才能像孙悟空那样被人所敬佩,所以现在不努力更待何时?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11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此书也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被吴承恩描写得生动有趣,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各不相同。

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是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是肉眼凡胎看不见妖精的真面目分辨不出,经常错怪孙悟空。在《三大白骨精》这个片段中唐僧被白骨精的妖术所迷惑,责怪悟空滥杀无辜,对他实行惩罚——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难耐,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不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当唐僧被妖怪捉去,八戒找他寻求帮助是,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也比较火爆,有时会冲动而杀生,不过他杀得都是妖怪,他的本性可是善良的。

虽然唐僧有时候是非不分但是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与坚持不懈的意志力。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以造福苍生,他没有为了快速到达西天取经而让悟空翻筋斗去取,而是要求自己一步一个脚印不急于求成踏踏实实地走去,当孙悟空提议要背他去取经时,他严词拒绝。

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由于他们的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取得了真经。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12

《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在十四年的时间里,历经千辛万苦,战胜各种妖魔鬼怪,终于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唐僧能取回真经,不仅仅是因为有三个勇敢的徒弟,更主要的是它本人有坚定的信念与顽强的毅力。无论是遇到妖魔鬼怪想要吃掉它,还是各种美女诱惑它,它都毫不动摇,抱定一个信念,不悲观,不气馁,最后取得了胜利。取经路上的千难万险,千辛万苦,靠的是什么 我想,一是勇气,二是智慧。取经路上遇到的妖魔鬼怪,孙悟空等人都是毫无俱色,又斗智又斗勇,想方设法打败了一个个妖魔鬼怪,赢得了一片片赞叹声。 俗话说:团结一心,其力断金。孙悟空等人遇到危险和困难时,虽也有矛盾,但最后都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保师傅,上天入地,遍寻各方神怪,甚至不惜劳动南海观音与西天佛祖帮助,我想如果没有它们的团结,就没有最后四人终成正果。

《西游记》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想,除了学习它们有坚定的信念与顽强的毅力,不悲观,不气馁,齐心协力,团结一心的精神外,更要为了祖国的富强和昌盛,努力学习,炼好一身本领,克服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挫折,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要热爱书,它会使你的生活轻松它会友爱地来帮助你了解纷繁复杂的思想,感情和时间;它会教导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它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忠衷心地欣赏人 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身的美好果实的人。我觉得,当书本给我讲到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人物。

西游记读书笔记 篇13

《西游记》是中国人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之一,我从小到大看《西游记》的时间不下二百小时,几乎每一集都看过十多次。《西游记》是明代吴承恩所作。故事从石猴出世写到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历尽艰辛,排除万难,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西游记》里还有许多世人应学习的东西。

就拿师徒四人去取经来说吧!一路上他们步步危机,困难重重,险些丢掉性命,但他们就是不放弃,是因为孙悟空神通广大吗?不是,是因为他们有恒心、有毅力。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有自己的理想,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功,这是因为他们遇难而退。在学习上也是这样,不少人成功,也有不少人失败。而有些IQ不是很好的人却能加入成功的行列,这不正是靠着持之以恒、永不言弃的精神吗?明代在吴承恩笔下,上演了一场知难而进、获得成功的大戏。现在,我们要用永不放弃的精神,继续创造中华民族那壮丽、不朽的精彩篇章。

《西游记》读书笔记15

在这个假期里,我在爸爸指导下看了我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西游记》。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另外三本就是《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

《西游记》主要讲了东胜神州的傲来国有一块仙石。一天,那块仙石裂开了,从石头里蹦出来一只石猴,那就是《西游记》的主角之一,孙悟空。接着孙悟空来到了花果山,和众多的猴子们一起生活。有一天,孙悟空和猴子们去寻找一个水路的尽头,发现是一个瀑布流下,众猴说:“要是哪只猴子跳进去找到水源,我们就拜他为大王。”这时孙悟空跳了进去,发现了水帘洞,就成为了众猴之王。

然后又历经了千辛万苦拜了一个师傅,学习了72变和筋斗云,然后又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大闹天宫,然后经观音菩萨点化,跟着唐僧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

《西游记》里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是一群勇敢、正义的人。他们四个人团结合作,相互帮助,并通过不断的努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成功。

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他是一个勇敢、正义、聪明的人,一路上保护师傅,不管是师傅要赶走他,都不离不弃,尽心保护师傅。

《西游记》是一大古典名著。

《史记》读书笔记六篇


对于读后感,有人欢喜有人愁,而欢喜的人可以从读后感中获取果实,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应该从哪个角度写读后感?趣祝福的编辑认真比较后决定推荐这篇内容充实的“《史记》读书笔记”。

《史记》读书笔记(篇1)

读《史记》,通大智-读书笔记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无数有形或无形的财富,然而在这历经的沧桑岁月中,有那么一本书,讲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年间的三千多年历史,并将这三千多年的兴衰成败浓缩在这本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纪传体通史中。

晚清的刘鄂曾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确实,成就一本《史记》,司马迁付出了很多,他为汉武帝不听忠臣之谏而痛心,他为自己饱受牢狱之苦与身受宫刑而痛心。从那时起,他便读懂了屈原的痛,那种报国无门,忠心不鉴的痛,然而,司马迁又跟屈原一样,是”虽九死其犹未悔“之人,所以这些疼痛并不会将他击垮,而是化为诉求的动力。他继承父志,极尽一个为人儿女和一个史官的职责,用xx的时间成就了一本悠扬于历史长河中的《史记》。

《史记》有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列传70篇,共130篇,约52万字,司马迁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战国策》、《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中取材,再加上实地调查和认真细致的分析,删减了一些无稽之谈,对那些模模糊糊,不清不楚的问题,则保留质疑的态度,或者把各种不同的说法通通记下。他出乎人生,入乎历史,虽然被汉武帝处重罚,但对待历史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客观的态度,控制并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无论是记述历史还是评价历史,都不生搬乱套,胡乱掺乎。正因为他取材广泛,而且始终秉持着严肃客观的修史态度,才能够呈现给世人一本丰富而又真实的《史记》。

还记得我和《史记》的第一次接触是在课堂上,我本来是不好读古文的,后来高中课本中出现了更多《史记》里的选文,再加上老师的讲解,我渐渐地发现,其实《史记》并不难读,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人,而每一个人,都有着一个故事。所以,从那时起,我便不再害怕阅读古文,而且我还发现,翻译古文的工作虽然繁琐,但是当你通达全文之后,便对历史又有了更多的理解与认识。

读《留侯世家》,我能知道原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汉高祖也有贪财好色的一面;读《廉颇蔺相如列传》,我了解到蔺相如”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高洁情操,也了解到了廉颇虽然性格有点暴躁鲁莽,但胜在知错能改;读《项羽本纪》的《鸿门宴》,我知道了项羽虽有大志,力能扛鼎,在军事上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但是眼光短浅,刚愎自用,不信任他人;在《孝景本纪》中,既道出“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反衬了景帝的无能,后又道出文帝“赏太轻,罚太重”的弊处……司马迁的敢于直评与客观分析于当时而言无疑是一种进步,对当时社会乃至现代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次,司马迁的《史记》还有一个特点,他在写人述史的时候,都常引用诗歌谚语,力求把事件描述得活灵活现,将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以《鸿门宴》为例,无论是项庄舞剑,樊哙私闯,刘邦出逃,还是后来的亚父摔斗,每一个场景都描绘得生动形象,一幕幕如置眼前一般;在《荆轲刺秦王》中,荆轲临别之时还借用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反”,营造出一种异常悲壮的氛围,后来荆轲刺杀秦王那一幕也甚是精彩,每一个动词,每一句话,都用得恰到好处而又不显累赘。不得不说,司马迁的文笔已经达到一定的境界,他不仅写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还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散文等文体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代表了当代文学的一大进步。

人们常说:“读史以明镜”,“读史以明智”。读一本好的史书,可以让人明心智,省自身。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以史为鉴,从历史的教训中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史记》作为一大史书,与资治通鉴合称“史学双壁”,影响了古往今来千千万万人,无论从写法,构思,编排,文笔还是影响上,“史家绝唱”都是当之无愧,受之必然。

《史记》读书笔记(篇2)

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集,那挥之不去的对母亲的思念与依恋凝结在了字里行间。最爱《合欢树》、《秋天的怀念》和《我与地坛》这三篇文章,爱他的语言,跟爱他真挚的情感。

说到《秋天的怀念》,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母爱又是极其容易满足的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就是这样一个无比迁就于儿子的母亲,却悲惨地过完了自己的短暂的一生。也许史铁生对母亲的爱不仅是怀念,更是一种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对母亲无比的愧疚,因为他太不懂事了,不懂得自己的痛楚相比母亲而言,太渺小了。

《我与地坛》,这是所有人都不会陌生的一篇课文,全文的情感线索是围绕母亲对我深沉的爱。把地坛、母亲与我三者联系起来。作者的母亲是位平凡的母亲,但平凡中又显示着她的伟大。她的平凡在于她与所有的母亲一样都那么疼爱自己的子女,但是她选择的爱的方式不同,当自己子女因受到重大的打击,以致心灰意冷时,常常会选择一个宁静而荒芜的地方逃避现实,来抚慰自己心灵上的伤口,作者的母亲却没有像其他母亲一样劝解自己的儿子,而是由着自己的儿子做任何决定,难道她不爱自己儿子。不,她爱。当她为儿子帮忙准备的时候,她多想问儿子你去那干什么,能不能让我陪你一起去,但是她没有,她从未求要过,她知道儿子做任何决定都会经过一番考虑,也得给儿子独处的时间,不想增重他的压力。但是,她也会去地坛寻找儿子的身影。但是在她找到之后,却又悄悄的走了。

在她母亲逝世了之后,作者才反省,最终醒悟了到底自己追寻着怎样的幸福之路。地坛很大,从而可想而知,有过儿子的车辙地方,必定有母亲的足迹,有过儿子痛苦的地方,一定有一颗伟大的母亲的心在陪他一起受苦。也许史铁生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感恩是无法直接用言语表达出的,他只能回忆,他只能寄托在景物中,在回忆中找一种感觉,在景物中找一份安慰。合欢树,这个平凡的景物,再一次成为了他的依托。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母爱是博大而厚重的,它就像合欢树一样,庇护着你,永远,永远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感恩,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那是厚重的,那是伟大的,是你永远弥补不完的。也许我们更应该感恩一下命运吧,我们健全,我们丰满,我们能快乐地活下去,那就让我们用更多的行动去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人。

《史记》读书笔记(篇3)

曾经读过李未写的一本书叫《富人秀》。书中有一句话让我颇觉精妙:这个世界如果从情感上来领会是个悲剧,从理智上来领会则是个喜剧。我不太明白作者的本意指什么,但就我个人理解,它的意思是凡事不要动感情而要动脑子。动脑子的人会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抽取出真理,为我所用,促我发展;而动感情的人则沉湎于事务或繁华或萧索或绚烂或颓靡的表象而不能自拔,往往结局悲惨。或许前者可以称之为“入世”后者可以称之为“出世”吧。在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中这两种人是分别用“激情”和“理智”来形容的。激情的人喜欢过集体的生活,习惯于政府权利的管辖和束缚,也往往有狂热的宗教情节,容易被权利所利用;理智的人则冷静的旁观事态的发展,他们往往是无政府主义者,只专注于自我的发展和利益的实现。事务总是相通的,而善于思考的人也容易找到思想上的契合点。这不,一个上海小女人的文字和一个英国思想大师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内容庞杂,涉及到很多的人名和学派。正如他在序言中所说:“关于任何一个哲学家,我的知识显然不可能和一个研究范围不太广泛的人所能知道的相比……

然而,如果这就成为应该谨守缄默的充分理由,那么结果就会没有人可以论述某一狭隘的历史片段范围以外的东西了。”读到这我就已经感觉到,这样一个试图以理性客观的语言描述西方哲学发展历史的人也是一个感情丰富的性情中人。不是吗,罗素一生曾经两次入狱,一次是因为反对战争,另一次则是因为反对核武器。如此为着自己的`个人信仰而奋力力争的人应该算不上是一个“出世”的人吧。但为何我们总是偏爱那些有激情有思想甚至狂热的有些幼稚的人呢,这大概是因为我们人类骨子里那种柔软的悲天悯人的情怀。是啊,理智固然好,但作为血肉之躯的人,理智只能是“与可感觉的对象相对立的理想对象”罢了,正如对近代数学理论有巨大贡献的毕达哥拉斯,这个集理智与个人情怀于一体的天才一样。毕达哥拉斯是数学和算学的奠基人,可他身上又总能找到神秘主义的影子。例如他的教派里有这样看起来不近人情的规矩:不能吃豆子,不能碰白面包,不要在大路上行走,不要在光亮的旁边照镜子等等。理性的东西和神秘的东西统统体现在毕达哥拉斯教派的身上,让我再一次认识理性和感性这对矛盾是不可能完全摈弃彼此的。

我最近一直沉浸在对自己过于感性的自责中。在责任和权利发生矛盾的时候我的选择大抵是责任。明知权利的好处可又不忍辜负使我负担责任的人之期望的眼神。无奈的选择之后便是对自我的否定和对人生消极视角的确立。然而当我看到如此之多光辉人物亦有情感、踌躇、敬畏充斥内心的时候我才稍觉释然。

曾经庆幸自己在北外投出了那张简历才得以今天坐在这教室里,也使我意识到我也似乎具备那些在我看来曾经不可企及的潜能,我也可以忍受深夜备课到两点的孤寂,也可以将每天在讲台站立十个钟头的疲惫当成一种享受。但我不想证明什么,勤奋不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懒惰的人也许会更辉煌。成功了或许也无需感谢谁,因为在我们看来似乎确凿的因果关系里往往无非是神意使然。笛卡尔说:此钟走到正点,彼钟鸣叫起来,于是人们得出结论:此钟是彼钟鸣叫的原因。看似荒诞却发人深省。还是让我回到勤奋和懒惰的话题吧,笛卡尔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是一个爱睡懒觉、不到中午不起床的人。后来瑞典女王要他每天清晨进宫为自己讲学,笛卡尔才不得不早起。一年后他就死了。

生命没有生死之忌,只有轻重之分。谁也不能否认笛卡尔的生命是实而重的。但他却是一个懒人。也许像罗素所说的那样,他为了维持绅士派业余哲学家的面貌,假装比实际上工作的少亦未可知。不管怎样,这个秉承“我思故我在”为哲学第一原理的永远衣冠楚楚,佩挂一柄宝剑的绅士让人觉得那么可亲可近。

然而在所有罗素称之为“哲学家”的人里,我最为信奉的一个是康德。不仅由于康德是一个生活习惯非常有规律的人,以至于大家惯常根据他作保健散步经过各人家门前的时间来对表,而我自己也有着类似执着的生物律,还在于他诉诸于感情的自由主义思想。这又合了我素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浪漫情怀。我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而康德的一句“再没有任何事情会比人的行为要服从他人的意志更可怕了”深合我意。然而人的思想和人的行为常常背道而驰,就如我经常给人留下“循规蹈矩”的印象一样。我不知道这是心灵对于长期行为守旧的一种背叛还是行为为叛逆心灵做的一种掩饰。我想知道的是康德日常生活的行为是否如他的思想一般自由飘逸、无拘无束。从书中得到的答案是:他没有。

在书中带给我同样温暖感觉的还有杜威。他相信通过暴力革命造成独裁统治不是达到良好社会的方法,因此即使列宁的后继者不是斯大林而是托洛斯基,苏维埃制度也不会是完美的制度。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美国南北战争中南方军的首领罗伯特将军。当南方军失利,有人劝他转入游击战的时他断然拒绝了。他认为将战争中的杀戮和仇恨转嫁给人民那是对军人的侮辱。所以他放弃了胜利的机会却赢得了包括对手在内的全美国人的尊重。

所以读完这本书后我是释然的。不再为自己屈服于感性的思维而苦恼,因为我的苦恼也曾经困扰着这么一大批被罗素称之为“伟大的哲学家”的人们。

《史记》读书笔记(篇4)

翻开《史记》看秦王统一天下,项王自刎乌江。廉颇负荆请罪,屈原怀石投江。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就在眼前浮现,那些流传千古而不朽的故事仿佛是昨天刚刚发生一般,正如《世说新语》所言“廉颇、蔺相如虽千载上死人,犹凛凛有生气。”这便是一部伟大史书的不朽。

《史记》的成就,首先它是一部规模宏大、体制完备的中国通史,同时也是一部非常优秀、非常出色的文学作品,所以时间只能销毁《史记》的纸张,却永远风化不了那宏伟的气魄、机敏的谈吐、磊落的人格。而在文学上,《史记》最成功的地方是人物形象的刻画上,司马迁用语简练。在篇幅不大的文章中,他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不同类型的历史人物,司马迁在书中的叙述语言非常生动。人物语言富有个性化,从而使人物形象鲜活、富有生活气息。

他广泛采用口头流传的谚语、成语、歌谣,而且不回避方言土话,在描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他往往采用叙述和人物对话并用的形式,明而含蓄、细腻而简洁,挥洒自如,自成一格,为了突出人物形象,他还常常适当地强调、夸张。司马迁独创了中国历史著作的经转体裁,开创了史学方法上全新的体例,司马迁以个人传记为形式,以社会为中心记载历史,为后人展示了一部规模宏大的社会变迁史,无论在历史上还是文学上司马迁都取得了光辉的成就。

读《史记》,我读到了许多荡气回肠的历史故事和司马迁那深厚的文化功底。更重要的是我读到了司马迁坚忍不拔、视困难如粪土的气概。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并没有改变他的人生航向,面对洪水覆顶般的灾难,他如狂风暴雨中的大树,一任风雨肆虐着枝叶树干。当风雨过后依然挺直身躯,将根扎在地下,枝插进云里,以更加坚强的姿态展开臂膀,笑傲苍穹。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句话用到太史公司马迁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伴君如伴虎啊!因为一番逆圣听的话,他身陷囹圄,惨遭刑罚,这对于他来说都算不了什么。“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这句话渗透了他生命的真谛。人若不为大众做事生之何益?人若不为社会做事,生之何益?一泓甘洌的清泉流进司马迁的心里,干裂的大地普降甘霖,行将枯死的禾苗勃然生长,行将熄灭的火焰突遇松脂干草,熊熊燃烧,冰霜联结大地暖阳高照,万木峥嵘,满眼生机,太史公的心里不再阴云密布,而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人很多的时候是在一夜之间长大、成熟,一夜之间苍老。伍子胥过韶关,一夜之间白了头。司马迁在遭遇人生的大不幸之后,一夜之间使他青丝如雪染,也让他变得成熟而坚强。就如同一颗瓜果,一夕之间瓜熟蒂落;就似麦收季节的麦子,一个晌午就熟成黄澄澄一片;就像一座封火的砖窑,经过一番浇灌浸洇,砖块成熟为美丽的青蓝色。太史公终于走出了自我精神囹圄,走出了笼罩自身的阴影,摆脱了束缚,如蚕蛹破茧而出,飞向美丽的天空,在花丛间舞出世间绝美的清韵;如一只小鸟,奋力挣脱蛛网的捆绑,一跃冲天,展翅高飞。

司马迁走出了自我他不在用自己的双手去捆绑自己的双脚,他不再给自己的心灵戴上枷锁,他不再让奋飞的羽翼带着严霜厚冰飞翔。此时的他已经有了一根钢铁脊柱!这根脊柱经历了风吹雨打日晒,坚如磐石、稳如泰山、力能扛鼎,纵万斤之力不能摧折压弯。

他穿过世纪的浅流,穿越岁月的风浪,跋涉行进在苍茫荒凉的古道上,一任背后红尘滚滚、大漠飞扬。合上《史记》,仔细品味,不禁想到鲁迅先生的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瞻仰司马迁不禁想到“刚直不阿,留得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著成信史照尘寰。”

《史记》读书笔记(篇5)

司马迁,西汉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10岁开始学习古文书传。20岁时,从长安南下漫游,足迹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区,所到之处考察风俗,采集传说。不久仕为郎中,成为汉武帝的侍卫和扈从,多次随驾西巡。元封三年,司马迁继承其父司马谈之职,任太史令,掌管天文历法及皇家图籍,因而得读史官所藏图书。此后,司马迁开始撰写《史记》。后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获罪下狱,受宫刑。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负重,继续发愤著书,终于完成了名震古今中外的史学臣著——《史记》,为中国及世界人民留下了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此书记事上起轩辕黄帝,下迄汉武帝太初年间,包罗广泛,体大思精,全面而客观的叙述反映了中国古代三千年左右的历史面貌。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史记》共一百三十篇,其中人物列传七十篇,可见历史人物在历史中的重要性。太史公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读之常常废书而叹、沉思良久,曾国藩说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现在可以体会出精妙之处了。

单从个人来看,伯夷似乎不值得为之立传。可贵之处在于他能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何尝不是如此?太史公则进一步认为伯夷、颜渊等的出名,皆源于孔子的称赞,在篇末叹曰:悲夫!闾巷之人,欲砥行立名者,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哉?自有他的道理,然而很多名人名垂青史却是个人改变命运实现抱负的;一面是社会不可避免的世俗等级,一面是圣贤激励人心的古语,太史公也在天平的两端徘徊,一般人更是如此了。

老庄哲学虽然有些消极,但有时也可给人某些启迪。老子说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人应去除骄气多欲;庄周则以祭祀之牛比喻高官爵位,有一定的道理。韩非子可谓洞悉人生百态。《说难》微言大义,可贵之处在于将君主之欲归结为名、利,并考虑到表面和内心,几句话分析出世上大多数人的心态,佩服之至!太史公感叹韩非为《说难》而终不能自脱,很多事情意思很明白,执行时却难以完成,韩非应该就是一个例子吧。

伍子胥以一人之身,倾覆楚国,智谋韬略过人,似乎深得《说难》大义,在观察到公子光有内志之后,敬献专诸,而后归隐山林等待时机,远见和识人眼光让人佩服之至,但他最终死于越王勾践离间之计。太史公总结到: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古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这也是他自己勉励的表现,这样去解读历史,不禁体会到它的宏伟壮丽内涵。

仁者爱人,智者知人,微言大义,同时也体现出中国文化对“智慧”的定义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孟子则生不逢时,他的学说不重功利,因此在环境多变的战国时代得不到君主重任,以至太史公在篇末感叹道: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太史公的感慨使我终于明白为何社会对读书人的定义总是安贫乐道,而读书人一旦当官做商便不是真正的读书人。实际上,也有书中自有千钟栗的说法。我不能完全同意太史公的观点。

战国四公子是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春秋战国也因有了他们而增添了不少亮色,他们也是后世文人君子仰慕称颂的对象。冯爰说“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并拿往来市集的人们来作比较,让人听来不觉过多世态炎凉,反而能悟出一番人生哲理,深得大义。赵国平原君,赵胜。有毛遂自荐的轶事。本人只是个风流倜傥有才气的公子,太史公说他不能识大局,认为赵国四十万大军战败的原因在于他贪求上党的领地,此话不尽然,赵国君臣不一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魏国信陵君,无忌。侯嬴、朱亥借魏国之兵救赵军的事迹非常感人,从一个侧面让人感觉到历史的宏伟壮观。信陵君也是真正的礼贤下士,超过徒幕虚名的平原君,曾率五国之兵大败秦军,可谓后世典范。后来却受秦国反间计所谗,忧闷不得志而亡。蔺相如是战国时代难得的贤臣,智勇兼备,为人谦让,对大事又有不可侵犯之仪度,是我学习的榜样。他主动避让廉颇,并对秦王和廉颇做了简单对比,让廉颇听后大为惭愧,以致负荆请罪,传为千秋佳话。将相如此配合,国家之幸!

屈原、贾生都为身怀奇才大略却不能为世俗所容。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同样有很多能人志士,才学、仕宦并举,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建功立业。所以,他们的不幸遭遇不仅与时代环境有关,也和自身性格、心态有很大关系。司马迁其实是将这两人作为同病相怜的知己,他感叹以屈原之才,能被任一国家所接纳,何不一试身手?又感叹《鵩鸟赋》中淡薄名利得失的意境,难道说这不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吗?

李斯的经历非常值得我去学习借鉴。他是历史上很多名人的一个缩影,特别之处在于他的两句感叹。第一句是他任秦相,儿子任三川守,百官朝贺的鼎盛时期,曰:“物禁太盛,今天可谓人臣之极,物极而衰,不知那一天什么时候会到来?”第二句是被赵高诬陷,族灭三族之前,与儿子相抱,痛哭流涕:“儿子,今后就是想和你牵着黄狗去东门追逐小兔子的事情都不可能再有了!”

我想,这两句话是每个人都应引以为戒的。世间功名利禄,不可过于强求,人生最重要的是幸福感,应当将物质利益和精神状态很好地结合起来,不能一味贪求,曾国藩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史记》可谓是我国文学作品的瑰宝,它的价值巨大,真乃“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读书笔记(篇6)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童年》读书笔记(模板七篇)


一篇出色的读后笔记到底如何写出呢?当我们阅读完作家的作品后,心中一定会涌起不同的感想。读后感在“读”和“感”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其中“读”是“感”的前提和基础;而“感”则是“读”的延伸和结果。趣祝福非常推荐这篇名为“《童年》读书笔记”的文章,希望您会喜欢它。同时,希望这篇读后笔记能够给您一些启示,让您获得新的技能并取得更出色的成果!

《童年》读书笔记 篇1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句我们熟记于心的名言来自于高尔基,而我今日要说的这个故事也同样出自于高尔基的《童年》。

《童年》这本小说是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童年》讲述了作者一段沉痛的童年往事。主人公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他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在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小说塑造了贪婪吝啬、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宽厚善良、聪明能干的外祖母,还塑造了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这些使小说主人公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坚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人。

看完整本小说,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对正义对善良的坚持能够让他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全身而退。外祖父的残暴,舅舅们的自私市侩,无疑他都是厌恶的,还好他的善良没有被那个冰冷的世界所改变。还好他的周围还有一丝温暖的阳光,宽厚善良的外祖母、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等都是他对于这个世界的一种重新认知,还好善良的人总是占多数的,也感激心中一向不曾磨灭对正确方向的认知,对善良的坚持…

阿廖沙是让人心疼的,就像开头说的,他生活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母亲的离开、外祖父的毒打、还有那个污浊的环境。他审视着周围的一切,带着恐惧与厌恶,但阿廖沙没有被这样痛苦且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喜欢阳光中那一丝丝的温暖,所以他冲破层层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他一向都明白自我想要的是什么,感激他一向在坚持…

阿廖沙亦是幸运的。外祖母的疼爱、小茨冈的淳朴、格里戈里的正直,他直视着他们的生活,并且感激他们的存在,或许他们正是他感受到的那一丝丝温暖,在当时那种让人恶心到发臭的环境中,就是他们让阿廖沙一次次拨开乌云见到阳光,让自我在那种黑暗污浊的环境中坚持着对生活的勇气与信心,对于他们的存在阿廖沙是感恩的…

合上书本,我望向窗外,不禁打了个寒颤…

《童年》读书笔记 篇2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假期的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的字体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随痛哭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産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爲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爲争夺财産常常爲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爲我们从没有经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爲争夺财産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緻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爲,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隻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爲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爲了以后,爲了将来,爲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童年》读书笔记 篇3

近期我陪同儿子一起读了《童年》这本书,其实这本书是我早想读的,因为它是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三本自传体的第一部。通过读这本书,使我们对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有所了解,也更加了解了伟大的作家高尔基的童年人生。

外祖母是对阿廖沙影响最大,最深的人。从外祖母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她的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是外祖母的爱给了阿廖沙的坚强的力量,让年幼的他能够在当时冷冰冰的世界里感受到人情的温暖。

在这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高尔基无情地揭露和批判了俄国几个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的生活方式及精神特征。作者以一种沉重的心情反思并剖析了俄罗期民族独特的文化心理积淀:愚昧落后、自私野蛮、目光短浅、因循守旧、人性泯灭等到,这是要深蒂固的小市民习气。他深切的认识到,必须把民众从浑浑噩噩的沉睡状态中唤醒,提露俄国生活中这些“像铅一样沉重的丑事”.这就是作者创和的最要根本的目的。

也许读一次并不能真正的看明白作者更为深刻的用意,但是从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作者写这本书的旨在唤起我们一种难以磨灭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复苏。作品中景物描写绘声绘色、人物性格刻画栩栩如生。

我和儿子一起读虽然各自的理解不是完全相同,那是因为我们的生活阅历的差别,但总的作品的大意还是能够看得到了。

一个伟大的作家的作品来源于生活,来源于自己积极健康的思想境界,来源于平时点点滴滴的生活积累。

《童年》读书笔记 篇4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埃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我仰慕高尔基的《童年》很久了,今天终于有机会读它,真是很高兴。将全书读完,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是一本伟大的书,既充满黑暗,又能看见光明,在冷酷无情中又看到人性的光芒。

家长:此书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的生活片断。一直读下去,我进入了一个黑暗但又光明的世界。读到他的外祖父如何贪婪、残暴,有一次竟将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曾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里;他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把阿廖沙的爸爸推进冰窖里,还残无人性的折磨自己的老婆,害死徒工小茨冈。他们冷血得连禽兽都不如。

我认为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一个阶段,可读到这里,我才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快乐的童年。我不禁感到我比阿廖沙幸福多了。他的童年充满黑暗,而我童年时,外祖父和舅舅可疼我了,常常买糖果给我吃,和我一起玩游戏,还带我到郊外游玩,快乐极了。我为他感到心疼和同情。

《童年》读书笔记 篇5

我们的童年是开心的、快乐的、色彩斑斓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了解到了高尔基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母亲带他来到了萨拉多夫城的外祖父家。外祖父家里充满了仇恨,彼此之间总是戒备、提防、攻击,连孩子也不例外。因为舅舅的缘故,他们一家很出名,经常吵架、打闹,弄得家里所有人都胆战心惊。高尔基生活在这样混乱的家庭里,你说他能幸福吗?

跟他相比,我们就是生活在天堂里。我们的家庭幸福美满,人与人之间是那么的友好,互敬互爱。在家里,我们更像小皇帝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吃什么,玩什么,爸爸妈妈都会尽一切能力来满足我们,而我们仍然那么贪玩,不好好学习,真是感到无比的羞愧。面对老师的教诲,我们也是左耳进右耳出,甚至还会抱怨老师,想想真是不应该。我们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好好学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高尔基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都能成为举世闻名的作家。而我们的条件那么优越,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有必胜的信心,勇敢的坚持下去,一定会有一番成就。

《童年》读书笔记 篇6

前几年看了《童年》,印象颇深,时值几年之后,我再一次重温这本高尔基所著的《童年》,感触更深了。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高尔基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

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痛苦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种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但是却鼓舞着我不停的前进,不断地拼搏和进步!

《童年》读书笔记 篇7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善良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产了,便走上社会独自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三岁了,当年的高尔基走上了独自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篇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爸爸来教我,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老师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如同意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金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童年》的读书笔记4

童年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它就像一面面小镜子。反射出孩子们的样子和欢乐时光,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我认识了童年中的孩子

阿廖沙在四岁前,也是一个有父亲,有母亲的幸福孩子,但就在他还幼小时,缺失去了父亲,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祖父的小染坊,开始了黑暗的生活。

由于外祖父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找茬,打小廖沙,让他在小小年纪里就留下了不小的阴影。但是小阿廖沙在那个小染坊还是有人关心的,入那个慈祥的外祖母,有趣的兹冈,而且连外祖父,有时候也会去关心他,因此小阿廖沙的生活中出现了一线阳光,而不是一片黑暗,毫无意义。

可以我却和他有着很大的区别,我的童年是彩色的,被父母捧着,护着。有爷爷奶奶宠着,惯着。犹如是在一个被包着的天堂里。根本就不像那个可怜的小阿廖沙。所以我很同情他,当然他也让我认识到了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童年让我见识了其他家庭和我的不同点,也更加了解了俄罗斯沙皇统治时期的人们困苦生活。知道了现在社会的美好生活来之不宜。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十二篇


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的重点在于什么地方呢?不同的人对于同一篇作品会有不同的看法和独特的感受。撰写读后感时,我们需要通过深入阅读去挖掘作品中的内涵。经过筛选,笔者发现“三国演义读书笔记”是一篇值得一读的文章之一。但请注意,以下资料仅供参考,请谨慎使用!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

《三国演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是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描写东汉末年至西晋统一全国这段历史。在这一时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

说到《三国演义》,我感触最深的人物,便是关羽了。初见关羽,是在“桃园三结义”中,关羽字云长,河东解良人,一直流落江湖。他身高九尺,须长二尺,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犹如天神下凡。他们刘关张三人“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其中,关羽是有勇有谋的义士。

关羽是忠义的化身,一路追随刘备的他,在“千里走单骑”中,和刘备、张飞二人走散后投奔于曹操门下。身在曹营心在汉,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依然不忘旧情。后因收到刘备的书信,决定千里寻兄,挂印封金。曹操挽留不住,为之感动,率众为关羽送行。后来在赤壁之战中,曹操败走华容道。关羽也重情重义,不乘人之危,放走曹操,甘愿领死。他忠、义、勇、智的故事,让世人传诵。

关羽不仅忠义,还是一个勇敢的豪杰壮士。在“温酒斩华雄”中,他只是一个马弓手,只有曹操看好他。关羽还没有喝温酒,“提刀便出”,不久提着华雄人头,“其酒尚温”。不仅说明了自己的实力,还使别人刮目相看。后来关羽过五关斩六将,一路上遭遇层层阻拦,凭一己之力,斩获六员大将,有勇有谋,英勇无畏。

关羽个性鲜明,他忠贞不二,矢志不移,有仁有义,胆量过人,可惜结局不圆满。他的弱点就是过于自负,他因“虎女焉嫁犬子”拒绝了东吴的求婚,结果被吕蒙偷袭荆州,败走麦城,兵败身亡,蜀国因缺失一员大将,渐渐走向衰败。

“汉朝忠义无双士,千古英雄第一人。”这是对关羽一生高度概括的一副对联。关羽对后代人的影响还不止这些,现在各地还建有关帝庙,表示后人对关帝的缅怀之情。

关羽这种侠肝义胆、勇敢无畏的精神品质,令我钦佩。

唐太宗李世民曾经说过:“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现代人也要对他们的事迹有所了解,在学习与生活中不走他们走过的弯路。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2

从小学二年级起,我就特别喜欢看四大名著,尤其是《三国演义》。它讲的是曹操、刘备、孙权三个英雄争夺天下的故事。我看了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

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智慧是最重要的。要是没有智慧的力量,刘备就不会有强大的势力,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就会杀掉刘备。要是没有智慧的力量周瑜在赤壁之战中也就难以少胜多……到现在,一个人如果没有智慧,就会被社会淘汰,他就不可能在社会上立足。但是相反,一个人要是有智慧,就可事半功倍,而且可以挣很多的钱。

同时,我也认识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在《三国演义》中,周瑜十分嫉妒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瑜,何生亮!”结果被诸葛亮活活给气死了,使得一个有用之才就这样浪费了。在这个方面,我有一些亲身体会,那是发生在上四年级的一件事。在一次考试中,一个同学的成绩超过了我。我心中就有些嫉妒,和他的关系也渐渐疏远了,结果我在班上的朋友也渐渐少了,成绩也没有多大进步。

自从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从这以后,我在班上的朋友又多了起来,成绩也进步了一些。还有一点,我意识到没有一颗真诚的心和坦率的态度是难以交到很多朋友的。《三国演义》中,刘备正是有一颗坦率的心,才得到了关羽和张飞两位大将,才能请诸葛亮帮他争夺天下,正是有了这三位难得的人才,刘备怎会如此强大?一个人若有真诚的心和坦率的态度,就会有很多的朋友,就会进步。

智慧是重要的,嫉妒对别人是有害的。要有真诚的心和坦率的态度。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3

读完《三国演义》,我对书中的人物感受颇深,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是刘备,桃园三结义相识了关羽和张飞,他们是好兄弟,一起玩耍,一起讨论,可以看出刘备很重情重义。其次,也非常的爱惜人才,他为了统一乱世,三顾茅庐。尤其是最后一次,在门外等了好几个时辰,也没有埋怨诸葛亮一句话,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是人不是十全十美的,他也有一些不足,就比如当他失去自己的兄弟时,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坚持攻打吴国,结果损失了一员战将。如果刘备当时听取诸葛亮的劝告,说不定就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立了许多战功,比如说: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等等。他也比较重情义,为了找刘备,关羽千里走单骑,经历了千辛万苦,最终才和刘备汇合,想想那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高兴。在书中对关羽的外貌描写的这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的衣着搭配,想想就觉得威风。

最后是曹操,他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完全可以统一天下。但他生性多疑,不敢尝试,结果大败而归,被司马家统一了乱世。

我非常推荐大家去看一看《三国演义》这本书,它让我学到许多道理:刘备告诉我们要认真思考,重情重义;关羽告诉我们要忠诚,因为这样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曹操告诉我们不要多疑,去大胆尝试。只要我们取长补短,勇敢无畏,才能战胜困难。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4

诸葛亮是“贤相”的化身,他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具有救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具有料事如神、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他未出茅庐便知天下大事,且将天下三分的鼎力局面准确预知,出山后一展其雄才大略,巧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设空城计。他的事迹激励我努力读书,获得丰富的知识和智慧。

曹操乃一代奸雄,他提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既有雄才大略,又残暴又奸诈,是一个政治野心家、阴谋家,可是他没杀自己膝下的刘备,又让我看到了他的大度。

刘备重情重义,仁民爱物,是一位礼贤下士,知人善任的任君,不管是大城小镇,都忠于职守,受人爱戴,他让我懂得了热爱百姓和忠于职守的深刻道理。

关羽威猛刚毅,义重如山,他不降曹操,日夜思念兄长;过五关斩六将,毫不畏惧,他誓与刘备共存亡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仁义十分重要。

孙权为人谦和,少年得志,同为天下英雄,使我体会到宽容大度的重要……

三国就像了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从拉开序幕开始,后来故事的高潮迭起,最后留下精妙绝伦的结尾,令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大义是为了国家,为了百姓,以天下为重;小义则是兄弟私情。在二者之间,即便看的再透彻的人也难以做出选择,正如一代明君刘备,最后也是栽在这个问题上。

因二弟关羽死于孙权之手,成为皇帝的刘备便不顾劝阻,兴兵伐吴。他在这个问题上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认为不为弟报仇,虽有万里江山无用。七十万大军被一把火烧了,他从此染上恶疾,命不久矣,一代贤君陨落。他们虽不是亲兄弟,但刘备还是可以为他报仇搭上性命,这一段兄弟情义深深感动着我的心。可转念一想,这样真得值得吗?为报兄弟之仇,搭上自己性命。这么赔了夫人又折兵,为了一个结义兄弟,在外看来肯定不值。

在其位,谋其职。每一个不同职位的人都有不同的思想与行动,每一个人心中的是非的估量都不同,只是在解决一件事时不要后悔就好。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5

贤哉徐母,流芳千古。一个老太太有如此高的评论,真了不得;卧龙冈上刘备三次访贤,说明这诸葛孔明也真是了不得。

贤哉徐母,流芳千古。徐庶的妈妈真的太刚烈了,宁死不让自己成为奸臣,而且对儿子要求严格,要求他有作为,要辅佐明主。当儿子徐庶被人骗时,她勃然大怒,她骂的徐庶拜伏于地不敢仰视,说明徐庶怕妈妈,徐母的话都是对的。徐庶“降曹”之后,徐母引以为羞辱,自尽了,啊,她是一个多么仁义的人啊!竟死了,说明了徐母的刚烈。贤哉徐母,流芳千古!

再说刘备去卧龙冈去找诸葛孔明,曾见到六个人,以为是诸葛孔明,刘备都认为是诸葛孔明,可都不是,刘备怀疑一定有根据呀,他们一定也十分有才华孔明一定更有才华,这六个人给孔明当“托”,来反衬孔明的才华,来证明卧龙的才华。刘备这两次来都没见到孔明他本人,而他的亲人朋友倒见了不少,在这种环境下,在这众人影响下,诸葛孔明一定吸收他人之长处,最厉害,这一点深深吸引着刘备,才让他三番五次的来诸葛亮出山相辅,与他共商大业,共成大事。

也许是刘备一而在,再而三的踏雪访贤士,打动孔明,但愿他下次在家。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6

《三国演义》是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章回小说。这本节描述了一个战火纷纷、英雄辈出的时代,回顾了一段荡气回肠、波澜壮阔的故事。高尔基曾说过:“小说需要人物。”《三国演义》就望造出了一批栩栩如生、各具特色的人物,他们是这部历史中的豪杰,更是让这部长篇章回小说能够成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大功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三国交战,最后统一归晋的故事。当时以刘备为首的蜀国、以曹操为首的魏国和以孙权为首的吴国打得不可开交,这样就为我们智者诸葛提供了“用武之地”。诸葛亮自从被刘备三顾茅庐后,出山辅刘。此后他博望坡火烧曹军、八卦阵阻挡陆逊追击、七擒七纵收服孟获、空城计智退司马懿等,可谓妙计迭出、奇谋纵横。诸葛亮既是智慧的化身,又是为刘备、为蜀国的强大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他自刘备死后,忠心辅佐刘禅,用心治理蜀国,让老百姓过上安居乐业、富裕的生活。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频出名句:“非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他的智慧和谋略至今还影响着后世子孙。

关羽也是刘备的兄弟,自从与刘备、张飞桃园结义后,就在战场上英勇奋战。单刀赴会、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三英”齐战吕布,刮骨疗伤,这些故事都展现了关羽的忠肝义胆、英勇无比,不愧是刘备手下的“五虎大将”之首!

当然像关羽、诸葛亮这样的人中豪杰还有很多,比如勇猛无畏的张飞,智勇双全的赵云,神勇无敌的吕布,雄姿英发的周瑜,隐忍沉稳的司马懿等,这些英雄贯穿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才让它的这段历史永远保留下来。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历史的车轮碾过万物,留下饮酒谈笑、指点江山的英雄形象。读《三国演义》,看那各路英雄在战场上斗智斗勇,演绎出一个个充满魅力的故事,不仅让我们领略到了他们的雄姿英发,更明白了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有谋略和思考。所以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我既要学习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也要学习关羽、张飞身上那股不服输、不怕输的劲!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7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感受良深。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根据魏晋时代的史书与宋代的三分、元代的三国戏和罗贯中自己的思想合并在一起的小说。

《三国演义》主要记叙了三国时代的群雄争霸的故事。在这个群雄争霸的时代有许多英雄豪杰。例如:德才兼备的刘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勇有谋的关羽,直爽豪迈的张飞,老当益壮的黄忠,老奸巨猾的曹操等。

对于《三国演义》我还有别的看法。在《三国演义》中罗贯中把刘备写得十分仁义,还携民渡江,依我看,就是他携民渡江是真的,他也不一定是仁义君子,只是为了取得民心,这样他就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刘备太喜欢哭了,简直是"哭神"。在《三国演义》中他不知哭了多少回,一遇到丧气事就哭,这样他也好不到那里去。最重要的是,刘备太依靠诸葛亮了,什么事情都交给诸葛亮。人们说刘备"三顾茅庐"是重视人才,依我看,他就是想找个依靠,找个有才能的人帮自己管理而已。

《三国演义》说曹操是奸雄,可我认为他才应该是大英雄。他很重视人才,许攸来投靠他,他连鞋子都没穿就去接待他。刘备只是依靠人才,而曹操是听取人才的意见,结合自己的才智来管理军队,他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合上书静默,我恍惚间感悟到了桃园三结义的真挚、煮酒论英雄的豪迈、千里走单骑的英勇;似乎还看到三顾茅庐的真诚、草船借箭的机智、火烧赤壁的潇洒;也领略到单刀赴会的勇敢、刮骨疗毒的坚忍、空城退敌的谨慎……三国啊!我为你赞叹!

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中的人物众多,不少人名垂青史。但是,在这些叱咤风云的人物里,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为什么他们值得我佩服呢?关羽结识刘备、张飞,桃园结义,情如真兄弟。关羽受曹操厚待却不忘本,斩颜良,诛文丑,只为立下功劳,报答曹操,去追寻大哥刘备。随后过攻樊城,降于禁,斩庞德,过五关斩六将,一时间威震华夏关羽有勇有谋、视死如归、忠诚重义。

除了关羽,诸葛亮,三国中,最精彩的还是数曹操。他虽然疑心重、阴险狡诈,但却是一名伟大的诗人。我们可以从《龟虽寿》中体会出他不服老的精神和他的雄心壮志;也可从《观沧海》中感悟到人生的真谛。此外,勇猛的赵云,潇洒的周郎,还有那令人扼腕而叹的郭奉孝……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不同的相貌,不同的性格,不同的阵营,但相同的是:都令人难忘,令人称赞!

《三国演义》虽情节繁多,但节节精彩,引人入胜。在这些激动人心的情节里,我最喜欢读的的还是“关羽长刮骨疗毒”,这体现出一个真英雄的大丈夫无畏情怀。关羽领兵去攻打樊城,曹仁见关羽没有穿盔甲,便令弩弓手放箭,一箭射中关羽的右臂。箭头有毒,毒已入骨。神医华佗前来医治,他割开关羽的皮肉,用刀刮去骨头上的毒。医治时,关羽与华佗谈笑自如,真英雄也!可见他的意志多么坚定,毅力是多么顽强!

《三国演义》每个章节,都在叙说着不同的故事:忧伤,惊喜,豪情壮志,黯然离别,嬉笑怒骂……各不相同,但章章都演绎着人生,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悲叹也好,赞叹也好。这就是精彩的三国。

三国赞

诸葛亮呢?受刘备三顾茅庐之情,提出著名的《隆中对》,主张孙、刘两家联盟。在他的精心布置下,赤壁之战,曹操大败,奠定三国鼎立的基础。辅佐幼主,外联东吴,内修政理,南征平叛,北抗强魏。为完成统一中原,兴复汉室大业,先后五次进攻魏国。作“八阵图”,造损益连弩、木牛流马,与敌交锋,屡操胜算。

三国叹

“孟德献刀”也让我看得心惊肉跳。曹操配宝刀来相府,想刺杀董卓。在拔刀时被董卓所见。董卓便问曹操,要干什么?曹操虽十分惶恐,但随机应变,沉着地说他有一口宝刀献给恩相。董卓赞许曹操的忠心,送给他一匹良马。曹操得马便策马奔腾,连夜逃出城外……曹操的胆识不得不叫我感叹。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9

诸葛亮立在桥中间,雾气茫茫,不见水面也不见两岸。

有鱼跃水而出,长数丈。

诸葛亮皱眉看着这座桥,心道:“有如此大鱼,桥下水一定很深。如果使上将把守,敌军必不能入。”

这时有一人穿过雾气,来到诸葛亮面前。此人一身布袍,神仙气概:“这鱼从容戏水,想来应该很快乐——在下庄周,见过武侯”

诸葛亮有些恍惚,依然不失礼节。行礼过后,问道:“先生自对岸来,可知对岸虚实,是否有人驻军?”

“我只是跟着这条鱼来到这里而已,”庄子说着,看向那条巨鱼。那鱼似乎又大了许多,雾气之中,隐约看到鱼的背鳍,有一人高:“鱼乐乎?”

诸葛亮道:“鱼得水,自然快乐。”说着话间眉头依旧紧锁,似乎觉得忘了什么事情。

庄子说:“子非鱼,安知鱼有水而乐?”

(孤之有孔明,如鱼之有水也)——诸葛亮脑海里忽然出现这句话,他悚然一惊,嘴里无意识的说:“如何不乐?”

“你看,”庄子手一指,那条鱼已经游远,雾气茫茫看不到江面的地方,变得更巨大的鱼似乎凭空在雾中巡游:“这条鱼名为鲲,一日化为大鹏,便要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那时它还得水而乐吗?”

诸葛亮却伸手打断了庄子的话道:“不是图南,是要往北。”

说着诸葛亮就要转身往回走:“待我完成先帝所托,还于旧都,再来与君论鱼。如今我军驻扎五丈原,北伐大业,一刻离不得我…我…”

“我记不得来的路了,先生可愿与我指路?”

庄子叹了一口气:

“诸葛孔明,你既饮了孟婆汤,奈何桥上,如何念念不忘?”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0

说起三国,一般是指中国元末明初浪漫主义小说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这是一篇浪漫主义小说。主要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等上百人。

刘、关、张三人在一家小店认识,发现志向相同,便到张飞家后院的桃林里结拜,刘备为大哥,关羽为二弟,张飞为三弟,他们很快就闻名天下,立下赫赫战功。因原来的军师走了,便想找孔明先生当他们的军师,为他们出谋划策。为了请孔明先生,他们三顾茅庐,下着雪在门口站着,孔明先生被他们的意志所感动,便随他们出了山,当了他们的军师。

他们到周瑜府上拜访,周瑜想为难他,趁机会把他除掉。周瑜让诸葛亮准备10万支箭,他以为诸葛亮根本完不成,谁知道诸葛亮神机妙算,早就预料到他想除掉自己,便用“草船”向曹操借箭,周瑜感叹不已。

不久,孙权为了杀刘备,把她的妹妹孙尚香嫁给刘备,刘备只知道吃喝玩儿乐,忘记了自己的志向。多亏诸葛亮给的锦囊,他才想起自己的身份。想回到荆州,却被孙权的士兵埋伏,多亏孙尚香帮助了刘备,才逃脱。可不久之后刘、关、张三位兄弟死了。诸葛亮也在五丈原去世了。

这篇小说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刘备,张飞、关羽等人的光辉时刻,曾经的他们打败天下很多敌手。现在他们虽然都不在了却也闻名天下。还有那曹操生性多疑,狡猾多端,他曾经说过一句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读了《三国演义》,我被罗贯中高超的写作技巧所叹服,他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情节跌宕起伏。从此,我也要多练笔,争取写出好的文章来。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1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1)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本书活灵活现地演义出了一个历史故事,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

曹操是一位奸诈的圣人。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明明知错了,还把吕伯奢杀了,其无情无义,陈宫便离他而去,但曹操后来说的一句话令人回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当时的情况换个角度来想,如果曹操不杀了吕伯奢,吕伯奢回家看到家人死了,一定会带人来追杀曹操,那曹操就可能会在历史中消失。但是如果一直奸诈下去的话,就会遭报应的。

刘备与曹操正好相反,他仁义,爱百姓,即使是逃难,也要带上老百姓,刘备经常布施仁政,得百姓爱戴。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袁绍在与曹操一战时,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他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不知道,反而听信小人的话,最后败给了曹操。

《三国演义》让我知道要善于听从好的意见。当庞统来到曹营时,向曹操献上了连环计,曹操听起来他的建议,后来有大臣问:万一敌人用火攻该怎么办?曹操的大概意思是:冬天不会有东南风的,敌人用火攻就会把他们的营寨给烧了。这也不怪曹操,他不是气象专家,但有人提醒他,他也要注意呀,正因为如此,那一战,曹操大败。所以能否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事情的成败。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2)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读书笔记大全《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

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400字(3)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

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三江口周瑜纵火等等。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2

在短短的假期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

这部书内容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国纷争的故事。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为止。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在书中,我知道了有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也有像董卓一样恶贯满盈的人,更有像周瑜一样小心眼的人。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了他。他能利用自然环境及气候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度惜才的人,曾经七次生擒孟获,而每次都因孟获不服而放走他,直到第七次才使孟获心服口服而最终投靠了诸葛亮

在书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是《草船借箭》。由于诸葛亮聪明博学,用兵如神,这便使周瑜非常的嫉妒,心怀诡计,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借口害他,于是对诸葛亮说在水上打仗最好的兵器是箭,这当时没有造箭的条件下却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弓箭,如果完不成就要严惩。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他的智慧和学识,在三天内向曹操“借”了十万余支箭,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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