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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读书笔记四篇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四篇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我们生活中离不开“骆驼祥子读书笔记”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让您对某个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书籍具有引导作用,帮助我们结识各个时代的最伟大人物,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总能引发我们的深思。写读后感要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1)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

作品以旧中国北平为背景,描写了人力车夫祥子由人堕落为“兽”的悲惨遭遇,表达了作者对挣扎在社会最低层劳动者苦难命运的关怀和同情,歌颂了祥子勤劳、朴实、善良、向上的优良品质,深刻揭示了造成祥子悲剧命运的原因。

作品围绕着祥子买车所经历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将笔触伸向广阔的城市贫民生活领域,通过祥子与兵匪、与侦探、与车厂主、与虎妞、与同行等各个方面关系,描绘了一幅动荡不安、恐怖黑暗的社会生活图景,从社会、心理、文化等层面展示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直至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剧一生。祥子原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农民,忠厚善良,勤劳朴实,沉默寡言,坚忍要强,但经过三起三落挫折打击,他的理想终于破灭,性格扭曲,堕落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反映了城市畸形文明病及愚昧文化给人性带来肉体、精神上双重伤害,凝聚了作者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艺术思考和批判性的审视。

作品以严肃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朴实明朗的语言,代替了过去失之油滑的诙谐。作品采用大量的叙事、抒情夹议论的心理描写,替祥子诉说着血泪凝成的痛苦心声,既刻划了人物性格,又表达了作者挚热的感情,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浓郁的北京地方色彩,从语言、环境到风俗人情,显示了作者日渐成熟而富有魅力的艺术风格。

你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要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年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F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2)

祥子小传

祥子是老舍笔下的一名悲惨、穷苦的人物,他原本是朴实、善良的。后来却变成了一个潦倒、狡猾、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骆驼祥子》这本书详细、生动地描写出了这之间巨大的转变过程。

上进的祥子

祥子开始到北京时,是一个诚实可爱,略带点儿孩子气的人。他在把所有能卖力气挣钱的活儿都干遍后,最后选择了拉洋车,在选好职业后,祥子就有了一个理想,一定要有一辆自己的车。他身强力壮、年轻、也没有其他车夫那些可以原谅而不便效仿的恶习。她觉得他肯定能买上一辆自己的车,而他也的的确确攒钱买了一辆车。

祥子拉的三家包月

祥子在车被抢,卖掉骆驼回北京后,就只好又去车行租一辆车来拉。可他已经有些讨厌拉散座,他想要拉上包月。这回是在杨宅里拉,一家人都尖酸刻薄,杨太太还不肯让仆人休息,不肯让他们吃饭。祥子也是受不了,泥人也有三分火呢,在杨家呆了三天半,就讨了三天工钱走了。再拉包月,却是在曹先生家了。在祥子看来,曹先生一家是那么的和蔼,他也就在这儿一直拿包月,虽然工钱比较少,可是祥子也是乐意至极。在夏家拉包月时,祥子已经不再是曾经的那个诚实可爱的祥子,他变得不知羞耻,但依旧守住了自己的道德底线。

祥子的三起三落

祥子在来到北京三年后,攒够了钱,买了新车。对于祥子来说,车可算是他的全部了。但这车,也被大兵抢走了。在趁乱卖走了三匹骆驼,买了35银元后,祥子再次来到了北京。在拉散座,把包月的情况下,祥子来到了曹先生家,拉着包月,终于把钱攒齐了。但是这些钱全部被那孙侦探给诈骗走了。祥子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又去找虎妞,在与虎妞结婚后,用虎妞的钱买了第三辆车。而在虎妞难产死后,祥子不得不卖了车来操办丧事。

祥子的穷途末路

祥在三起三落后,已经变得麻木了,在这偶遇刘四爷并战胜他后,祥子又升起了对未来的信心。他想要去把小福子接来,和他一起去曹宅。但当他得知小福子上吊自杀后,他彻底变变成了一个潦倒、麻木、狡猾、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在那送丧的队伍中,也葬送了自己。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3)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

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赚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F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

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刘四爷改良办起了车场,为人耿直,性格刚强,从不肯在外场失面子。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一个儿子来接自己的班,女儿虽能干但毕竟是女儿。由于女儿中年了还未出嫁,觉着对不起她,平日里也挺让着她,但却不愿自己辛辛苦苦挣得的家产遂着女儿一起给了别人。于是断绝了与女儿的关系,最后连女儿的坟也不知道在哪儿。封建的思想使他忘记了亲情,当他醒悟过来是已为时过晚,相信当祥子将他赶下车,一个人久久的立在那儿的时候,他真正感到了孤独,真正感到了自己除了钱以外什么也没有了,甚至连女儿的坟也不能看上一眼。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像虎妞那样搭进了一条命还得不到个好名声,人死了也没人同情,看来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人好。虎妞在小说中兼有双重身份:车厂主刘四的女儿,人力车夫祥子的妻子。一方面这似乎是矛盾的两面兼于一身,使虎妞的性格呈现出二重性:一方面,她沾染了剥削阶级家庭传给她的好逸恶劳,善玩心计和市侩习气,她缺乏教养,粗俗刁泼;另一方面,她被父亲出于私心而延宕了青春,心中颇有结怨。当然,虎妞对于祥子,也不能说是没有一些感情。祥子也得到她的关心——一种虎妞式的、近乎粗野的“疼爱”;而更多的,是她那种畸形的、祥子所接受不了的性的纠缠与索取,这是完全从她自身的需要出发,甚至也可以说,她害了祥子。不合理的社会和剥削家庭造成了她的不幸,而她介入祥子的生活,又造成了祥子身心崩溃的悲剧结局,读后感《《骆驼祥子》读书笔记20xx字》。虎妞是祥子向上进取的阻力和障碍,是导致祥子走向堕落的外在原因之一。在虎妞的身上总充满着矛盾感,首先她不愿意做一辈子的车夫的妻子,可她又不得不做这样的人;第二她总是想安排一场骗局以为自己的家的家产不落入他人之手,但她那个满脑子封建迷信的父亲——刘四爷——却狠心抛下她不管,还断绝了父女关系;第三,我没有否认她的刁酸与粗俗,但她也是同祥子一样,奋斗了但失败了,而且身在九泉之下却还遗臭万年。

我认为在这本书里祥子和虎妞都是受害者,而他们也都是社会的底层人物。他们是一个悲剧,他们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们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祥子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篇4)

一直都很想读读老舍的文章,今天有幸终于让我“浏览”了老舍的所有的著作。

老舍的笔下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有阿谀奉承的掌柜,有精神失常的程疯子,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个最初对世界充满希望最终却不得不走向堕落的祥子,他是埋没在万千世界一个小小的角色,他是社会的一个缩影……

祥子从农村流落到城里的时候一穷二白,为了生活,他只好当了人力车夫。年轻健壮的祥子每天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唯一的愿望就是自己买一辆车,做个“独立”、“自由”的车夫。而现实却没那么美好。三起三落的买车挫折,破灭了他的人生梦想。在感情上,祥子失去了自己的主动权。最后,祥子彻底崩溃并堕落了。他吃喝嫖天,偷奸耍滑,甚至出卖人命,直到最后沦为了一个社会渣滓,一具行尸走肉,静待死亡。

祥子,一个曾经年轻力壮意气风发的普通人。一个曾经独立自由的车夫。一个曾经以为只要不怕苦不怕累就能有所收获的乡下汉。还是被现实击垮了,但是这能全怪祥子吗?

祥子的遭遇也是大多数人的经历,从最初的坚定不移到摇摆不定,最后是完全放弃。现在想一想,如果祥子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力,结局很大可能就不一样了。

祥子的这种遭遇也反映了咱们国家近几十年来老百姓的总体生活。让咱们更加懂得了今天的光明社会是来之不易的。咱们一定要珍惜如今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国家出一份力。【wWw.gSi8.Com 工作汇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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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书笔记六篇


对于读后感,有人欢喜有人愁,而欢喜的人可以从读后感中获取果实,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应该从哪个角度写读后感?趣祝福的编辑认真比较后决定推荐这篇内容充实的“《史记》读书笔记”。

《史记》读书笔记(篇1)

读《史记》,通大智-读书笔记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无数有形或无形的财富,然而在这历经的沧桑岁月中,有那么一本书,讲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年间的三千多年历史,并将这三千多年的兴衰成败浓缩在这本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纪传体通史中。

晚清的刘鄂曾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确实,成就一本《史记》,司马迁付出了很多,他为汉武帝不听忠臣之谏而痛心,他为自己饱受牢狱之苦与身受宫刑而痛心。从那时起,他便读懂了屈原的痛,那种报国无门,忠心不鉴的痛,然而,司马迁又跟屈原一样,是”虽九死其犹未悔“之人,所以这些疼痛并不会将他击垮,而是化为诉求的动力。他继承父志,极尽一个为人儿女和一个史官的职责,用xx的时间成就了一本悠扬于历史长河中的《史记》。

《史记》有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列传70篇,共130篇,约52万字,司马迁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战国策》、《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中取材,再加上实地调查和认真细致的分析,删减了一些无稽之谈,对那些模模糊糊,不清不楚的问题,则保留质疑的态度,或者把各种不同的说法通通记下。他出乎人生,入乎历史,虽然被汉武帝处重罚,但对待历史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客观的态度,控制并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无论是记述历史还是评价历史,都不生搬乱套,胡乱掺乎。正因为他取材广泛,而且始终秉持着严肃客观的修史态度,才能够呈现给世人一本丰富而又真实的《史记》。

还记得我和《史记》的第一次接触是在课堂上,我本来是不好读古文的,后来高中课本中出现了更多《史记》里的选文,再加上老师的讲解,我渐渐地发现,其实《史记》并不难读,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人,而每一个人,都有着一个故事。所以,从那时起,我便不再害怕阅读古文,而且我还发现,翻译古文的工作虽然繁琐,但是当你通达全文之后,便对历史又有了更多的理解与认识。

读《留侯世家》,我能知道原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汉高祖也有贪财好色的一面;读《廉颇蔺相如列传》,我了解到蔺相如”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高洁情操,也了解到了廉颇虽然性格有点暴躁鲁莽,但胜在知错能改;读《项羽本纪》的《鸿门宴》,我知道了项羽虽有大志,力能扛鼎,在军事上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但是眼光短浅,刚愎自用,不信任他人;在《孝景本纪》中,既道出“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反衬了景帝的无能,后又道出文帝“赏太轻,罚太重”的弊处……司马迁的敢于直评与客观分析于当时而言无疑是一种进步,对当时社会乃至现代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次,司马迁的《史记》还有一个特点,他在写人述史的时候,都常引用诗歌谚语,力求把事件描述得活灵活现,将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以《鸿门宴》为例,无论是项庄舞剑,樊哙私闯,刘邦出逃,还是后来的亚父摔斗,每一个场景都描绘得生动形象,一幕幕如置眼前一般;在《荆轲刺秦王》中,荆轲临别之时还借用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反”,营造出一种异常悲壮的氛围,后来荆轲刺杀秦王那一幕也甚是精彩,每一个动词,每一句话,都用得恰到好处而又不显累赘。不得不说,司马迁的文笔已经达到一定的境界,他不仅写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还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散文等文体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代表了当代文学的一大进步。

人们常说:“读史以明镜”,“读史以明智”。读一本好的史书,可以让人明心智,省自身。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以史为鉴,从历史的教训中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史记》作为一大史书,与资治通鉴合称“史学双壁”,影响了古往今来千千万万人,无论从写法,构思,编排,文笔还是影响上,“史家绝唱”都是当之无愧,受之必然。

《史记》读书笔记(篇2)

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集,那挥之不去的对母亲的思念与依恋凝结在了字里行间。最爱《合欢树》、《秋天的怀念》和《我与地坛》这三篇文章,爱他的语言,跟爱他真挚的情感。

说到《秋天的怀念》,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母爱又是极其容易满足的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就是这样一个无比迁就于儿子的母亲,却悲惨地过完了自己的短暂的一生。也许史铁生对母亲的爱不仅是怀念,更是一种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对母亲无比的愧疚,因为他太不懂事了,不懂得自己的痛楚相比母亲而言,太渺小了。

《我与地坛》,这是所有人都不会陌生的一篇课文,全文的情感线索是围绕母亲对我深沉的爱。把地坛、母亲与我三者联系起来。作者的母亲是位平凡的母亲,但平凡中又显示着她的伟大。她的平凡在于她与所有的母亲一样都那么疼爱自己的子女,但是她选择的爱的方式不同,当自己子女因受到重大的打击,以致心灰意冷时,常常会选择一个宁静而荒芜的地方逃避现实,来抚慰自己心灵上的伤口,作者的母亲却没有像其他母亲一样劝解自己的儿子,而是由着自己的儿子做任何决定,难道她不爱自己儿子。不,她爱。当她为儿子帮忙准备的时候,她多想问儿子你去那干什么,能不能让我陪你一起去,但是她没有,她从未求要过,她知道儿子做任何决定都会经过一番考虑,也得给儿子独处的时间,不想增重他的压力。但是,她也会去地坛寻找儿子的身影。但是在她找到之后,却又悄悄的走了。

在她母亲逝世了之后,作者才反省,最终醒悟了到底自己追寻着怎样的幸福之路。地坛很大,从而可想而知,有过儿子的车辙地方,必定有母亲的足迹,有过儿子痛苦的地方,一定有一颗伟大的母亲的心在陪他一起受苦。也许史铁生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感恩是无法直接用言语表达出的,他只能回忆,他只能寄托在景物中,在回忆中找一种感觉,在景物中找一份安慰。合欢树,这个平凡的景物,再一次成为了他的依托。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母爱是博大而厚重的,它就像合欢树一样,庇护着你,永远,永远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感恩,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那是厚重的,那是伟大的,是你永远弥补不完的。也许我们更应该感恩一下命运吧,我们健全,我们丰满,我们能快乐地活下去,那就让我们用更多的行动去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人。

《史记》读书笔记(篇3)

曾经读过李未写的一本书叫《富人秀》。书中有一句话让我颇觉精妙:这个世界如果从情感上来领会是个悲剧,从理智上来领会则是个喜剧。我不太明白作者的本意指什么,但就我个人理解,它的意思是凡事不要动感情而要动脑子。动脑子的人会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抽取出真理,为我所用,促我发展;而动感情的人则沉湎于事务或繁华或萧索或绚烂或颓靡的表象而不能自拔,往往结局悲惨。或许前者可以称之为“入世”后者可以称之为“出世”吧。在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中这两种人是分别用“激情”和“理智”来形容的。激情的人喜欢过集体的生活,习惯于政府权利的管辖和束缚,也往往有狂热的宗教情节,容易被权利所利用;理智的人则冷静的旁观事态的发展,他们往往是无政府主义者,只专注于自我的发展和利益的实现。事务总是相通的,而善于思考的人也容易找到思想上的契合点。这不,一个上海小女人的文字和一个英国思想大师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内容庞杂,涉及到很多的人名和学派。正如他在序言中所说:“关于任何一个哲学家,我的知识显然不可能和一个研究范围不太广泛的人所能知道的相比……

然而,如果这就成为应该谨守缄默的充分理由,那么结果就会没有人可以论述某一狭隘的历史片段范围以外的东西了。”读到这我就已经感觉到,这样一个试图以理性客观的语言描述西方哲学发展历史的人也是一个感情丰富的性情中人。不是吗,罗素一生曾经两次入狱,一次是因为反对战争,另一次则是因为反对核武器。如此为着自己的`个人信仰而奋力力争的人应该算不上是一个“出世”的人吧。但为何我们总是偏爱那些有激情有思想甚至狂热的有些幼稚的人呢,这大概是因为我们人类骨子里那种柔软的悲天悯人的情怀。是啊,理智固然好,但作为血肉之躯的人,理智只能是“与可感觉的对象相对立的理想对象”罢了,正如对近代数学理论有巨大贡献的毕达哥拉斯,这个集理智与个人情怀于一体的天才一样。毕达哥拉斯是数学和算学的奠基人,可他身上又总能找到神秘主义的影子。例如他的教派里有这样看起来不近人情的规矩:不能吃豆子,不能碰白面包,不要在大路上行走,不要在光亮的旁边照镜子等等。理性的东西和神秘的东西统统体现在毕达哥拉斯教派的身上,让我再一次认识理性和感性这对矛盾是不可能完全摈弃彼此的。

我最近一直沉浸在对自己过于感性的自责中。在责任和权利发生矛盾的时候我的选择大抵是责任。明知权利的好处可又不忍辜负使我负担责任的人之期望的眼神。无奈的选择之后便是对自我的否定和对人生消极视角的确立。然而当我看到如此之多光辉人物亦有情感、踌躇、敬畏充斥内心的时候我才稍觉释然。

曾经庆幸自己在北外投出了那张简历才得以今天坐在这教室里,也使我意识到我也似乎具备那些在我看来曾经不可企及的潜能,我也可以忍受深夜备课到两点的孤寂,也可以将每天在讲台站立十个钟头的疲惫当成一种享受。但我不想证明什么,勤奋不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懒惰的人也许会更辉煌。成功了或许也无需感谢谁,因为在我们看来似乎确凿的因果关系里往往无非是神意使然。笛卡尔说:此钟走到正点,彼钟鸣叫起来,于是人们得出结论:此钟是彼钟鸣叫的原因。看似荒诞却发人深省。还是让我回到勤奋和懒惰的话题吧,笛卡尔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是一个爱睡懒觉、不到中午不起床的人。后来瑞典女王要他每天清晨进宫为自己讲学,笛卡尔才不得不早起。一年后他就死了。

生命没有生死之忌,只有轻重之分。谁也不能否认笛卡尔的生命是实而重的。但他却是一个懒人。也许像罗素所说的那样,他为了维持绅士派业余哲学家的面貌,假装比实际上工作的少亦未可知。不管怎样,这个秉承“我思故我在”为哲学第一原理的永远衣冠楚楚,佩挂一柄宝剑的绅士让人觉得那么可亲可近。

然而在所有罗素称之为“哲学家”的人里,我最为信奉的一个是康德。不仅由于康德是一个生活习惯非常有规律的人,以至于大家惯常根据他作保健散步经过各人家门前的时间来对表,而我自己也有着类似执着的生物律,还在于他诉诸于感情的自由主义思想。这又合了我素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浪漫情怀。我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而康德的一句“再没有任何事情会比人的行为要服从他人的意志更可怕了”深合我意。然而人的思想和人的行为常常背道而驰,就如我经常给人留下“循规蹈矩”的印象一样。我不知道这是心灵对于长期行为守旧的一种背叛还是行为为叛逆心灵做的一种掩饰。我想知道的是康德日常生活的行为是否如他的思想一般自由飘逸、无拘无束。从书中得到的答案是:他没有。

在书中带给我同样温暖感觉的还有杜威。他相信通过暴力革命造成独裁统治不是达到良好社会的方法,因此即使列宁的后继者不是斯大林而是托洛斯基,苏维埃制度也不会是完美的制度。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美国南北战争中南方军的首领罗伯特将军。当南方军失利,有人劝他转入游击战的时他断然拒绝了。他认为将战争中的杀戮和仇恨转嫁给人民那是对军人的侮辱。所以他放弃了胜利的机会却赢得了包括对手在内的全美国人的尊重。

所以读完这本书后我是释然的。不再为自己屈服于感性的思维而苦恼,因为我的苦恼也曾经困扰着这么一大批被罗素称之为“伟大的哲学家”的人们。

《史记》读书笔记(篇4)

翻开《史记》看秦王统一天下,项王自刎乌江。廉颇负荆请罪,屈原怀石投江。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就在眼前浮现,那些流传千古而不朽的故事仿佛是昨天刚刚发生一般,正如《世说新语》所言“廉颇、蔺相如虽千载上死人,犹凛凛有生气。”这便是一部伟大史书的不朽。

《史记》的成就,首先它是一部规模宏大、体制完备的中国通史,同时也是一部非常优秀、非常出色的文学作品,所以时间只能销毁《史记》的纸张,却永远风化不了那宏伟的气魄、机敏的谈吐、磊落的人格。而在文学上,《史记》最成功的地方是人物形象的刻画上,司马迁用语简练。在篇幅不大的文章中,他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不同类型的历史人物,司马迁在书中的叙述语言非常生动。人物语言富有个性化,从而使人物形象鲜活、富有生活气息。

他广泛采用口头流传的谚语、成语、歌谣,而且不回避方言土话,在描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他往往采用叙述和人物对话并用的形式,明而含蓄、细腻而简洁,挥洒自如,自成一格,为了突出人物形象,他还常常适当地强调、夸张。司马迁独创了中国历史著作的经转体裁,开创了史学方法上全新的体例,司马迁以个人传记为形式,以社会为中心记载历史,为后人展示了一部规模宏大的社会变迁史,无论在历史上还是文学上司马迁都取得了光辉的成就。

读《史记》,我读到了许多荡气回肠的历史故事和司马迁那深厚的文化功底。更重要的是我读到了司马迁坚忍不拔、视困难如粪土的气概。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并没有改变他的人生航向,面对洪水覆顶般的灾难,他如狂风暴雨中的大树,一任风雨肆虐着枝叶树干。当风雨过后依然挺直身躯,将根扎在地下,枝插进云里,以更加坚强的姿态展开臂膀,笑傲苍穹。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句话用到太史公司马迁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伴君如伴虎啊!因为一番逆圣听的话,他身陷囹圄,惨遭刑罚,这对于他来说都算不了什么。“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这句话渗透了他生命的真谛。人若不为大众做事生之何益?人若不为社会做事,生之何益?一泓甘洌的清泉流进司马迁的心里,干裂的大地普降甘霖,行将枯死的禾苗勃然生长,行将熄灭的火焰突遇松脂干草,熊熊燃烧,冰霜联结大地暖阳高照,万木峥嵘,满眼生机,太史公的心里不再阴云密布,而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人很多的时候是在一夜之间长大、成熟,一夜之间苍老。伍子胥过韶关,一夜之间白了头。司马迁在遭遇人生的大不幸之后,一夜之间使他青丝如雪染,也让他变得成熟而坚强。就如同一颗瓜果,一夕之间瓜熟蒂落;就似麦收季节的麦子,一个晌午就熟成黄澄澄一片;就像一座封火的砖窑,经过一番浇灌浸洇,砖块成熟为美丽的青蓝色。太史公终于走出了自我精神囹圄,走出了笼罩自身的阴影,摆脱了束缚,如蚕蛹破茧而出,飞向美丽的天空,在花丛间舞出世间绝美的清韵;如一只小鸟,奋力挣脱蛛网的捆绑,一跃冲天,展翅高飞。

司马迁走出了自我他不在用自己的双手去捆绑自己的双脚,他不再给自己的心灵戴上枷锁,他不再让奋飞的羽翼带着严霜厚冰飞翔。此时的他已经有了一根钢铁脊柱!这根脊柱经历了风吹雨打日晒,坚如磐石、稳如泰山、力能扛鼎,纵万斤之力不能摧折压弯。

他穿过世纪的浅流,穿越岁月的风浪,跋涉行进在苍茫荒凉的古道上,一任背后红尘滚滚、大漠飞扬。合上《史记》,仔细品味,不禁想到鲁迅先生的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瞻仰司马迁不禁想到“刚直不阿,留得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著成信史照尘寰。”

《史记》读书笔记(篇5)

司马迁,西汉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10岁开始学习古文书传。20岁时,从长安南下漫游,足迹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区,所到之处考察风俗,采集传说。不久仕为郎中,成为汉武帝的侍卫和扈从,多次随驾西巡。元封三年,司马迁继承其父司马谈之职,任太史令,掌管天文历法及皇家图籍,因而得读史官所藏图书。此后,司马迁开始撰写《史记》。后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获罪下狱,受宫刑。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负重,继续发愤著书,终于完成了名震古今中外的史学臣著——《史记》,为中国及世界人民留下了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此书记事上起轩辕黄帝,下迄汉武帝太初年间,包罗广泛,体大思精,全面而客观的叙述反映了中国古代三千年左右的历史面貌。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史记》共一百三十篇,其中人物列传七十篇,可见历史人物在历史中的重要性。太史公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读之常常废书而叹、沉思良久,曾国藩说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现在可以体会出精妙之处了。

单从个人来看,伯夷似乎不值得为之立传。可贵之处在于他能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何尝不是如此?太史公则进一步认为伯夷、颜渊等的出名,皆源于孔子的称赞,在篇末叹曰:悲夫!闾巷之人,欲砥行立名者,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哉?自有他的道理,然而很多名人名垂青史却是个人改变命运实现抱负的;一面是社会不可避免的世俗等级,一面是圣贤激励人心的古语,太史公也在天平的两端徘徊,一般人更是如此了。

老庄哲学虽然有些消极,但有时也可给人某些启迪。老子说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人应去除骄气多欲;庄周则以祭祀之牛比喻高官爵位,有一定的道理。韩非子可谓洞悉人生百态。《说难》微言大义,可贵之处在于将君主之欲归结为名、利,并考虑到表面和内心,几句话分析出世上大多数人的心态,佩服之至!太史公感叹韩非为《说难》而终不能自脱,很多事情意思很明白,执行时却难以完成,韩非应该就是一个例子吧。

伍子胥以一人之身,倾覆楚国,智谋韬略过人,似乎深得《说难》大义,在观察到公子光有内志之后,敬献专诸,而后归隐山林等待时机,远见和识人眼光让人佩服之至,但他最终死于越王勾践离间之计。太史公总结到: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古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这也是他自己勉励的表现,这样去解读历史,不禁体会到它的宏伟壮丽内涵。

仁者爱人,智者知人,微言大义,同时也体现出中国文化对“智慧”的定义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孟子则生不逢时,他的学说不重功利,因此在环境多变的战国时代得不到君主重任,以至太史公在篇末感叹道: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太史公的感慨使我终于明白为何社会对读书人的定义总是安贫乐道,而读书人一旦当官做商便不是真正的读书人。实际上,也有书中自有千钟栗的说法。我不能完全同意太史公的观点。

战国四公子是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春秋战国也因有了他们而增添了不少亮色,他们也是后世文人君子仰慕称颂的对象。冯爰说“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并拿往来市集的人们来作比较,让人听来不觉过多世态炎凉,反而能悟出一番人生哲理,深得大义。赵国平原君,赵胜。有毛遂自荐的轶事。本人只是个风流倜傥有才气的公子,太史公说他不能识大局,认为赵国四十万大军战败的原因在于他贪求上党的领地,此话不尽然,赵国君臣不一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魏国信陵君,无忌。侯嬴、朱亥借魏国之兵救赵军的事迹非常感人,从一个侧面让人感觉到历史的宏伟壮观。信陵君也是真正的礼贤下士,超过徒幕虚名的平原君,曾率五国之兵大败秦军,可谓后世典范。后来却受秦国反间计所谗,忧闷不得志而亡。蔺相如是战国时代难得的贤臣,智勇兼备,为人谦让,对大事又有不可侵犯之仪度,是我学习的榜样。他主动避让廉颇,并对秦王和廉颇做了简单对比,让廉颇听后大为惭愧,以致负荆请罪,传为千秋佳话。将相如此配合,国家之幸!

屈原、贾生都为身怀奇才大略却不能为世俗所容。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同样有很多能人志士,才学、仕宦并举,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建功立业。所以,他们的不幸遭遇不仅与时代环境有关,也和自身性格、心态有很大关系。司马迁其实是将这两人作为同病相怜的知己,他感叹以屈原之才,能被任一国家所接纳,何不一试身手?又感叹《鵩鸟赋》中淡薄名利得失的意境,难道说这不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吗?

李斯的经历非常值得我去学习借鉴。他是历史上很多名人的一个缩影,特别之处在于他的两句感叹。第一句是他任秦相,儿子任三川守,百官朝贺的鼎盛时期,曰:“物禁太盛,今天可谓人臣之极,物极而衰,不知那一天什么时候会到来?”第二句是被赵高诬陷,族灭三族之前,与儿子相抱,痛哭流涕:“儿子,今后就是想和你牵着黄狗去东门追逐小兔子的事情都不可能再有了!”

我想,这两句话是每个人都应引以为戒的。世间功名利禄,不可过于强求,人生最重要的是幸福感,应当将物质利益和精神状态很好地结合起来,不能一味贪求,曾国藩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史记》可谓是我国文学作品的瑰宝,它的价值巨大,真乃“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读书笔记(篇6)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小王子读书笔记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读完一本书,许多读者都会被其中的情节和思想所触动。所以在写读后感时,不能只凭主观印象进行片面评价,而需要对作品进行全面评价。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综合了大量信息并整理出了这篇“小王子读书笔记”。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如水一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合上这本书,小王子天真无邪的话语时时萦绕在我的耳畔。狐狸说的没错,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才能够承担起爱的责任。

六年前的撒哈拉大沙漠中,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的“我”意外结识了来自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和他一起度过了一段梦幻般、甜蜜的时光,在这短短的一周里,“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许多,感悟了众多人生的哲理,最终,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那个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的星球。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生命的代价,一心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是爱的责任,虽然她的态度很傲慢,但小王子依然爱着她,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虽然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导致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但是这朵玫瑰花在他的心中是那么的重要,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曾经驯服过她,因为他要对她的爱的责任负责!

“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灵去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在下雨天,母亲宁愿自己淋着,也不会让孩子着湿;在烈日下,父亲不论路途多么遥远,也一定要将遮阳伞送到孩子手中;在寒雪里,父亲毅然挡在孩子面前,把自己能保暖的衣物给孩子穿,也不会让孩子脸色通红……难道这些事在我们的眼里就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理所当然吗?不,不是的,假如我们能用心灵去体会父母对我们的爱,你还会对这些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或许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爱的责任,让父母少费一些心思,多一点休息;爱的责任,让朋友之间多一点信任,少一份争吵;爱的责任,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舒适,多一些温暖。爱的责任,一个每一个人都应当做到、承担的,这是要靠我们大家一起用心灵之间彼此的感情和友情来承担的。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像《小王子》这本书对心灵也是有益处的,能够清澈心灵。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爱的、爱的责任负责。用心灵去洞察事物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留给我们的启示——爱的责任。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2

春节那天妈妈送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我很纳闷,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

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的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许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小王子在沙漠中见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他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净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他也永远会记得他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做什么都是正确的,所以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3

B612星球上,西边,太阳第20次落下,小王子痴痴的望着玻璃罩里的玫瑰花骄傲的,美丽的玫瑰花。他完全忘记了,在一颗叫地球的星球上,他还拥有着一只被他驯服过并且同样美丽的狐狸

《小王子》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四遍。小学时读过中文简订版的,觉得新奇有趣,小小的盒子竟有一只羊呢;中学时读过中文带插画版的,觉得淡淡的忧伤,对着文中“大人们从来不会过问你好朋友的长相、性格,他们总是对数字关心”拼命点头;大学时又读了一遍英文版,还有书评,这时,我看到了爱情。

小王子是爱玫瑰花的,这种爱,唯一,炽烈却小心翼翼。他说:“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玫瑰花对于他来说,是需要保护需要爱护的柔弱,就算它有刺,他也觉得它可怜极了。陷在爱里的人大都如此吧,全心全意地爱护她,却又诚惶诚恐担心还不够好。爱情也都如此吧,烦恼却美丽。我羡慕玫瑰花,因为面对着地球上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会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驯服里的爱情,我属于你,可是你,却不一定属于我。一直都觉得,从一个人身上学习如何去怜惜另一个人真是残忍。在地球上的邂逅,让狐狸找到了归属,却让小王子坚定了他对玫瑰花的爱意。“麦田和我毫不相干,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麦也是金黄色的,那会使我想起你。我会喜欢听麦田里的风声”小狐狸的爱情,忠诚,温柔善解人意,我感动了。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因为他觉得世界如此美丽,这该是多动人多正能量的事情。

结局是,玫瑰花拥有着小王子唯一的爱情。或许世界上的人都如此,万般温柔也留不住那颗想要追求冷艳红玫瑰的心,小王子也一样。不过无论是玫瑰花、小王子还是狐狸,至始至终和忠诚都是爱情最美丽的样子。

《小王子》,读过它的人都知道,它是童心,是欢愉,是纯真。在我看来,它就好像一棵树,静静待在那里,不悲不喜;时光过后,等你带着一身的荣耀或疲惫回来看时,才发现,原来那个世界里早有你要的一切。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4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性格,有的人比较幽默,有的人比较踏实,有的人比较调皮……而书中的小王子很喜欢冒险。

书中的小王子在各个星球上游玩,发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这不禁让小王子感慨“大人的世界真奇怪”。我跟着小王子一起游历六个星球,感觉大人的世界我们小孩永远都不懂。

小孩是那么天真,我们每人都曾是小孩,都有一颗天真的心。在长大的同时,在心里越来越虚伪。像六个星球上的人一样,在生活中变得麻木。可是文中的小王子永远都是天真的,他热爱自己的玫瑰,即使在地球上有一花园的玫瑰,可是他却对花园里的玫瑰花说:“她比你们全部加起来还重要。”正是这样,小王子才跟着玫瑰花聊天,一起玩。

他跟狐狸交了朋友,狐狸跟他说过,如果他驯服了狐狸,他们就都彼此独一无二了。最后,小王子驯服了狐狸,他们像朋友一样友好,这也使我感触很深,他们的感情很单纯,永不会破灭。狐狸也叫了小王子要对人有好坏之分,小王子要离开时,他们还念念不舍呢。

读完《小王子》,我认为不要因为外在的东西而忽略本质,生活的意义就是一步步踏踏实实地走下去。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5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王子》。

《小王子》一位名叫安东尼·德·埃克絮佩里的作家,也是飞行家的人在1943年写的,该书至今全球发行量已达五亿册,被誉为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最佳书籍。作家透过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

《小王子》是以儿童的角度看待世界,那是多么天真、幼稚、可爱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大人们整天忙忙碌碌,陈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可越是如此,越体验到人生好处的虚无。读了一遍《小王子》就像在清水中洗了一个澡一般心有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小王子以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和愚妄,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的命运。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先自己从未明白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此刻。

这本书对真善美予以热情讴歌,使我回味无穷、念念不忘,还能使那些已被污染的灵魂得到洗涤,去重温失去的天真和感动。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6

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

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

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

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7

关于那朵花儿。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是很喜欢她,那么弱不禁风,为了引起小王子的注意甚至不停的咳嗽。可是后来那至玫瑰花她变了,变得懂爱一个人应该如何做。本来的她自己知道并且也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想要的只是获得更多的小王子对她的关注和留恋和专一的爱 。她宁可把自己关在玻璃罩子里,隔绝与外界世界的交流,一心一意只想着她的爱情,把爱情当成她一生的全部。她让小王子总用一个玻璃罩子把她与外界隔离起来,成为小王子的唯一。直到小王子离开的时候,她才突然意识到,爱可以用另一种方式,他们之间谁都没有先学会如何真正爱一个人。她的幡然醒悟让她主动对小王子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了。”小王子走的那天起,玫瑰花虽然失去了她心中唯一的挚爱,但她认为她是一朵勇敢的花,她可以独自承受那些眼泪,让小王子快乐。她还有更多的像风、蝴蝶等朋友呢。 同时小王子对玫瑰花的感情存在着对爱的怀疑。却让狐狸将他点醒,“使之驯服的东西,那你对他就有责任了。”她放手给你自由甚至那些自私的表现都是因为她爱你,深爱着你。她爱你,所以希望你能对她专一,能对她负责,甚至最后给你自由。小王子这才醒悟,他对

玫瑰花是思念的,由于他对玫瑰付出的过程中,他也投入了心,投入了深深的感情,用心体会才感受到。很多时候,我们生命中,总会容易被自己的主观感情所侵扰,而做出一些不理性的判断和思考,表现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如果我们当时可以用心慢慢的感受一次,那么那些错过的人、事,一时的美好的时光,错过的应由自己掌握的命运就不会变成遗憾了。还好最后小王子懂得了这个道理,就像他最后对地球上成千上万的玫瑰说的那段话:“尽管那朵玫瑰看起来和你们一样,但对我来说,却比千百朵花儿都重要,因为我每天为她浇水,为她罩上玻璃罩,为她挡上屏风,为她杀死毛毛虫,还因为我每天倾听她的话语,不管是些抱怨,还是自夸,甚至就是沉默,一切只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很想知道那朵玫瑰花的结局是怎样,她是不是会在等小王子回去,在她睡觉之前,等小王子为她细心的盖上玻璃罩。或者是她去了别的星球,痴心地寻找她的小王子。更或是,她没有等到小王子回去,就化作了五亿颗星星中的一颗,和小王子挂在同一个夜空,当我们推开窗望向夜空的时候,他们便一起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有人说这是一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书。有时候,停下我们忙碌的心,试着从周围那些孩子们的眼光出发,从最本质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也许我们活的都会简单纯净一些,我们的心也不会如此疲惫了。“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我们曾经都是会为了捡到一块美丽的贝壳而发笑,为了遗失一支蜡笔而哭泣,也为了穿到一件自己选中的衣服而开心的孩子。我们不会因为今天的阳光没有正好,今天的月亮没有放光,甚至今天的小河里没有小鱼或者今天的小草上没有开花而不开心,记得吗,我们童年的世界里,只要有我们的微笑和纯真的心在,甚至我们可以让整个世界都快乐又明亮起来。

小王子说: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因为它太重了。我们听着要落泪了,他却安慰我们说:“你没有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哀伤。”

不知道最后那朵玫瑰花的结局怎样,是不是还在等着小王子回去,等着小王子为她细心的盖上玻璃罩。还是她已经去往别的星球,寻找另一个她的小王子,当小王子回去时她已不在。一如我们的人生,不懂珍惜而不断寻找,其实寻找的同时,已经在失去。当一无所有才发现其中拥有的爱的美好,一切已经太迟无法回到最初的原点。

最后的最后,我们的小王子和作者安托万最后的结局一样,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不知去向何处。带着神秘,带着他们的各自心中的梦朝着他们的目的地消逝。伴随着他们的还有我们心中的那丝纯真,那丝不舍。说再见的时候,我们都不快乐。不过还记得最后作者说的那句话么“仔细看看这幅风景图吧,记住这个地方,如果有一天你们去非洲沙漠旅行,你们要能把它辨认出来,如果你们有可能经过那里,那么,我请求你们,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

颗星星底下待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他笑了,如果他有一头金发,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那就请你们行个好!别让我那么伤心,赶快写信告诉我:他回来了??”

这是一个淡淡的故事,关于爱的纯净淡雅的故事,关于思念的认真忧伤而又不留痕迹的故事。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8

一部送给所有大人的童话书,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明快清晰的笔调,让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感触良多,会触碰到心中的那份伤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我们可以和朋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却不能和金钱谈心。我们可以抛弃那些物质浮华,但却不能忘记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

《小王子》这本书让人明白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幸福。在金钱的世界里寻找感情的交流。走的再远,也别忘了看看自己走过的脚印,看看父母,看看家人,在遥远的路上,请别忘记自己的初心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9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挺有意思,内容还是很吸引人的。

《小王子》这本书所讲述的是一个美丽的伤感故事,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掌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疏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结识了狐狸,同狐狸建立了友谊,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他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但是他的躯壳是难以带走的,于是他决定求助于那条三十秒中内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毒蛇……但最后还是被那条蛇咬死了。

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0

假期里我读了第二遍《小王子》,读完这次比上一次多了一些感悟,受到了更多的教育。

小王子是个外星球的人,也是一个自强的小人儿。他虽然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任何亲人,得不到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但他很独立,他虽然是一个小人儿,但他却有一个美丽的星球和充实的生活。我还真羡慕和敬佩这个小人的独立自主能力。

小王子虽小,而他却又一个远大的理想——环游整个星球!想想我自己十岁时才第一次自己去坐公共汽车。和他比起来我还真不如他的大胆。

小王子开始出发了,首先遇到的是宇宙国王。经过两人的聊话,小王子说了国王的种种自私并提了很多意见。小王子可真行,我上课有时还没勇气举手发言呢,不敢 与老师沟通。接下来小王子去了一个酒鬼星球,那里满地的酒瓶,简直无法下脚,所以他就马上离开了。他又去了很多星球,其中最有意义的要数不停吹灯、点灯的 星球了。那里的人虽然每天能看到几百次的日出日落,但他并不快乐。因为他没有休息的时间,连眨眼都不能。

环游过后,小王子所看到的这一切,又回想自己的生活,感觉自己很知足,他觉得自己比其他星球的人要幸福的多。我看了《小王子》,我感觉我的生活要比小王子还幸福,还要多姿多彩,我很感谢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其他关心我的人。

虽然小王子只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我相信我经过不懈努力也一定会像小王子那样有理想,有勇气,有胆量。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1

星空之所以美丽,也许就是因为在星空的某个角落曾有过一朵属于自己的玫瑰。

可能每个人都能读出不同的味道,对于孩子来说它可能是一本奇思妙想的童话,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渐渐变得忧郁,沉闷。缓缓地,锐利地刺破了自己对的谎言——成长的背后隐藏着的。这是我再次读《小王子》的感受。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生长在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了甜蜜与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凝望着希望总是能使人摆脱孤独与寂寞的束缚,即使它可能并不存在。

小王子相信着沙漠中藏着水井,因而不断前行遇到导师。时不时夜晚抬头凝着自己的星星与自己的玫瑰,因而没有忘却他没法释怀的情感。而在最后,他回去了,回到自己后知后觉的爱中。

我们总是忘记珍惜当下的美好,不懂得去握紧这份责任,偶尔感受一下追悔莫及和“活在当下的美好”。但人总会犯错,谁能保证自己一生都不会犯不同一个错误。责任与珍惜,希望与努力,这也许就是我从这篇略感悲伤的小说中收获的吧。因为有责任,才期盼去珍惜;因为有希望才值得去努力。

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7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阅读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文艺活动之一。读者通过阅读优秀的作品,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和感悟。总结归纳阅读的经验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方法,而作品的读后感则包括作者的主题思想、行文技巧、人物形象等等。本篇网络文章主要介绍有关“窃读记读书笔记”,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帮助和启发。希望本文内容对您有所裨益!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

月亮从东方悄悄露出笑脸,她像一个文静含羞的姑娘,一会儿躲进云间,一会儿又撩开面纱,露出娇容,整个世界都被月色浸成了梦幻般的银灰色。我坐在书桌旁,随手翻开语文书中的第1课《窃读记》,不禁细细地品味起来。

我觉得无比的羞愧,因为文中的,林海音到书店里去窃读,一直到说店里的日灯亮起来,林海音才把书依依不舍的放了回去。我从文中知道林海音是一个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我根本不如林海音对书籍热爱的程度。我非常不喜欢读书。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两三本书让我自己在家读,让我静下心读,而且要用心去读。可是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动画呢,我就更没心思去读了,所以我一会儿把头伸向外面看看妈妈走没走,一会儿看看漫画书,我根本就没有心思去读那几本书,我就盼望妈妈赶快走,好让我看会电视啊!可是,天公不作美,妈妈还在家里。突然,我的救星——陶奶奶来了,她想让妈妈去帮她办点事。妈妈前脚刚出家门,我后脚就跟了出去,我看见妈妈走远了,过了一小会儿,我看见妈妈走很远很远了,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半个钟头妈妈还没有回来,我又继续看了起来,这时,妈妈的皮鞋声响起来了,我吓出一身冷汗,正当我想关电视时,我家的门开了,妈妈大踏步的走了进来,温柔的对我说:“我买的书好看吗?你现在看了多少页了?”我吞吞吐吐的对妈妈说:“妈妈我从你走后的这一段时间,我就一直在那看电视,所以,我一页也没看。”妈妈又对我说“没事女儿,只要你现在用心去看,我也不会骂你呢!”

朋友们,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2)

窃读记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这篇课文把我深深的打动了,因为课文里的作者竟然为了读书,那么坚持。这篇文章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家里贫穷,买不起书。就在书店里偷偷得看,她很害怕书店老板把她赶走。但她又很高兴,因为他把知识都吞到肚子里了,感到非常满意。

在读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对数的快乐读书可以增长知识,能了解到更多的知识。我特别羡慕这些大作家,他们读书的时候都会仔细的品味。而我读书的时候很快的读一遍,最后就没什么印象了。现在我读书的时候便能想出课文的画面。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为一个贫穷学生买不起书,还不能光明正大的进书店看书而痛心。为他能一直坚持看书而感到感动。我决定以后一定好好读书,挣很多钱买很多书捐给那些贫穷山区的孩子,让他们都能读上书。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3)

我读完《窃读记》这篇文章后,我思考着一个问题,为什么她要偷读,为什么她要窃读,这一系列的问题都从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她每天放学都要要人多的地方里去窃读,她觉得这书是离不开我们的,她能为自己往后的生活打拼出一番事业来。

就拿我们的事业来说吧,尽管这时候我没有长大,但是这时候间说过去就过去,眼睛一眨我们都长大了。要有我们一片天空要有一块自己的生活空间,这时候我们要为我们的将来拼打,要为我们的将来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尽管那个窃读的小女孩没有钱买书来看,但是她能不花钱去学到知道,那就是为她的爸妈挣钱。又能学到新的知识,又能给爸妈省了买书钱,那不是一举二得吗?

贫苦的小孩子要读书、爱读书、想读书,而往往有钱的孩子不读书,不要读、不想读,这是一片先明的对比。

我们一定要爱读书,珍惜读书,《窃读记》把我们的心放在学习上。要做一个爱读书、爱看书的好孩子。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4)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林海印,她当时还是个小女孩。她很爱看书,但是她口袋里没钱,所以她买不起一些她喜欢的书,所以她不得不偷。

每次放学后,她都会跑到酒店附近的书店看书。她每天都会来,人越多越开心,因为不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人多,小姑娘可以钻到大人的腋下,但为什么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就是因为像她这样经常光顾,从不买书的人很少,所以书店老板想把她赶出去。

这个小女孩很喜欢看书,有时候想看也看不懂。想想我们现在,有些人不读它。比起这个小女孩,我们开心多了。对她来说,阅读是一种享受。有一本课外书有多难!所以,我们要像这个小女孩一样珍惜每一本来之不易的书。她每天去书店看书。看看我们现在。放学后,我们只是看电视和玩电脑。怎么能让小姑娘这么快就看书呢?

所以要向她学习!爱看书,好好学习!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5)

从上一年级起,读过的课文也不少,它们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特别是今个学期,一篇叫《窃读记》的课文,让我体会很深,读了一遍又一遍,真是回味无穷。

“窃”字,字典上的解释为“窃取,(读后感 )趁人不知道拿人东西据为己有。”但读了窃读记一文以后,对于“窃”又有了新的理解。故事中的主人公***音在少年时一放学,就匆匆赶到书店读书,为了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和怀疑,***音一会儿贴在大人身边装着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会儿又往另一家书店继续看,尽管又饿又累,但她却天天建持往读书,她好学,珍惜读书的黄金时间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掩卷深思,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平时的作为。平时,我读书只不过凭自己的喜好,学习随便应付,作业马虎,看书更是水过鸭背,每一本书我都不能好好地读,看了一会儿书就玩起来或者吃东西,妈妈叫我快点继续读书,我却说看了这麽久,眼睛不累吗?现在正在休息眼睛呢!……这种种理由都是借口,我现在感到多惭愧啊!***音在书店站着看了两个小时的书,脚都酸了,还这样投人,聚精会神地读。而我,有一张软软的沙发给我看书,却像“猴子的屁股—做不住”哪样,一会儿坐向东,一会儿坐往西,一会儿坐往窗台下的那块大理石上……总之,读书总要动来动往的,没有一点儿读书样,如此不懂得珍惜时光。唉!真是不应该呀!

同学们,当我们坐在电视机前消磨时光时,又有多少新的好书在出版,新的知识在产生。让我们珍惜这么好的学习环境,学好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知识,有聪明的人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6)

前一段时间,我“遇上”了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的窃读经历。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因家里没有钱买书,作者每天放学后都会溜进书店里偷偷看书,一次,她被书店店主赶出了点,她狼狈不堪,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我觉得,虽然现在的孩子们都感受不到这样痛苦的经历,但是,假如我是当时的林海音,我就不会再去找另外一家书店看书了,而是忍……忍……忍。作者林海音被感触书店后还继续找下一家书店看书,说明她太爱读书了,假如她当时没有读那么多书,她也就不可能出书,不可能成为一个作家,不可能……

读完《窃读记》,我不仅了解了以前时候普通人家的生活,也懂得了看书,可以使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也许,有很多作家小时候,都有着这样艰苦的“窃读生活”。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7)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作者林海音。

早在暑假的时候,我就在一本字帖上看到过这个名字《窃读记》,我就一皱眉头,说:“这一定不是一篇好课文,还窃,偷书看!”一开学,我就急切地盼望着语文书快点发,语文书一发到我手上,我马上翻到第一课,竟然是《窃读记》。但是我刚读到第六自然段的最后一句时,我就惊呆了:原来林海音小时候没钱买书才去书店“窃读”的。顿时,我对林海音的误解烟消云散。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经济相当落后,不幸的是,作者林海音也出生在那个落后的年代里。但林海音从小很喜欢看书,没事就往书店跑,那时候,虽说书价不贵,但对于林海音来说无疑是天价!只好用“窃读”的方法读她喜欢的书。

海音爱读书,是给我最大的震撼。我想,她爱读书,无疑是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

草房子读书笔记


对于书籍的阅读兴趣,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当我们认真读完作者的作品后,内心往往会产生深入的思考与总结。那么如何能够快速地写出令人满意的读后感呢?为了打造这篇名为“草房子读书笔记”的读后感,我竭尽全力投入其中。

草房子读书笔记 篇1

一个人走在湿漉漉的街上,雨还在下,5个小时过去了。我只穿了一件T恤,感觉很凉。

天是灰的,房子的墙壁是白的,满眼的生机都逃掉了。我低着头行走,看着满街的雨水无声流着,滑过我赤脚穿的拖板鞋,淌过整条大街。哈哈,真是个孩子的样子。我卷着裤腿在街上玩水,想起半个月前读过的那本儿

童文学《草房子》。

最先使我想起的是纸月。她是整本书中最灵动的一只精灵,像这满街还没落地时的雨水,如一个遥至童年而不可触及的梦。她是清新又空透的,就像一株老树错落的树荫下亮着的琥珀。她也是神秘的,像琥珀生成的年代

里的秘密,会一步之隔,但更多的只是模糊到让人去记忆中寻找。她不入世,不染世俗和喧哗,仅是安安静静,在默默中为你担忧并祈祷。

我感觉:她从不会去打扰人,也不会让人感觉到被打扰。如一方净土。在喧嚣中矜持的一方让人感觉到安宁的净土。而这,需要有一颗不只装着自己还装着别人的平凡心。

草房子读书笔记 篇2

草房子》

这个双休日,我看完了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一打开书,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油麻地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深厚的感情,让我入了迷。

这部作品讲述了男孩桑桑难忘的小学生活。所有这些,都清晰而朦胧地展现在桑树幼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在阅读中,我不能忘记作品中的人物。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不一样。他们是:奇思妙想、活泼可爱的桑桑、高贵的杜小康、有尊严的陆鹤、文静的纸月、“倔强”的细马、沉着冷静的桑乔校长……在油麻地众多单纯天真的儿童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小主人公桑桑。

这是一个机灵可爱的桑桑,他什么异想天开的古怪行为都能做出来。他曾经看别人在河上用鱼网捕鱼,很眼馋,于是把爸妈床上的蚊帐拆下来当渔网使用。结果妈妈虽然没有揍他一顿,但是把他的蚊帐摘了。

后果是他被蚊子叮得浑身上下到处是包;为了引起女孩纸月的注意,他又曾在大热天突发奇想穿上棉袄棉裤,戴上大帽子,惹得空地上的人们一阵阵喝彩,他却“好像受到一种鼓舞,小疯子一样走起圆场来”。

这也是一个不敢承认错误的桑桑。记得杜小康和桑桑烤红薯时,他们玩火,结果玩得闯下大祸,把粮囤都烧没了,造成了重大损失。面对即将付出巨资的杜小康,在红门的支持下,杜小康主动认错,而桑桑则是逃兵。他不承认错误

那人,那事,那情,我向往那样一所“油麻地小学”,向往在桑桑成长起来的那片土地。在那里,你不仅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学到的东西,还可以得到心灵的慰藉,获得简单,获得情感。阅读《草房子》会让我们这些城里孩子拥有一种不一般的感觉!

草房子读书笔记 篇3

“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特别的书,这本书有那细致入微的描写,还有就是桑桑与油麻地小学的同学老师所发生的那一系列最纯真、最美好的事情。

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他们是那么纯真善良,每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这篇文章的美,还在于每个孩子的品质中,桑桑的正直、秃鹤的倔强、细马的孝顺、纸月的善解人意、杜小康的坚强……可以这样说,桑桑所认识的这些孩子,都是真诚的,他们用最令人感动的品质搭建了友谊,这也是美的,因为这些品质的存在会让你潸然泪下。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陆鹤,他是个秃顶的小男孩,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自卑,孤独,常常独自一人坐在河边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点。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的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提出了参加学校汇演的秃头的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这次汇演。让同学们和老师们对他刮目相看。从而同学们又都和陆鹤结成了好朋友,陆鹤也不再孤单。他也明白了,只有付出,才能改变大家对自己的`看法,只要心灵美,在丑陋的形象也会散发出动人的光芒。

在陆鹤的身上也让我懂得了,尊重和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尊重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每个人的身上都有闪光点,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美,欣赏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尊重是互相的。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魅力,《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与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勇敢面对。

草房子读书笔记 篇4

《细马》的故事几乎就是《秃鹤》的翻版,却也写得多姿多彩,让人看起来一点都不觉得厌倦。

所不同的是,细马面对的状况比陆鹤更加糟糕。在陆鹤而言,尽管受到了同学门的侮辱,还一直有个温暖的家庭在给他安慰。细马却一直受到二娘的毫无来由的排斥。结局也比陆鹤来得凄凉。陆鹤面对的只有自尊和团体的问题,最后也被团体重新容纳了;细马却终于退出了学校这个团体,被过早地推上了社会,最终在家庭突然倒塌的时候,毅然扛起来了整个家庭,成了个早熟的少年。

如果说《秃鹤》写的是纯粹小孩子的故事,只适合小同学阅读的话,《细马》则适合大点的少年甚至青年以及成年人阅读了。《细马》与其说是在写学校,不如说是在写成长,细马承受的压力更多地是来自家庭与社会。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在学校里只能学习知识与炼化品格;在社会中才会成熟。

我们还注意到,《细马》比《秃鹤》刻画了更多的人物。

草房子读书笔记 篇5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玫瑰是美的,不过我们认为,使它更美的是它包含的香味。看到这句名言,我不由得想起《草房子》中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会感受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关爱、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彰显着人性的光辉,不断撞击我的心灵。

《草房子》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桑桑的活泼好动、聪明伶俐的十四岁男孩,与他的父母在一个叫油麻地的地方,与邻居、老师、同学们一起发生的故事。故事里面有:脑袋光秃秃的秃鹤,可爱温顺的纸月,坚韧不拔的杜小康,漂亮温柔的温幼菊……故事里有喜有悲、有笑有泪……

让我倍受震撼的是第九章药寮:不幸的事情降临在桑桑的身上,他的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他吃尽苦头,每天不但要服用苦药,还要扎火针,一根长长的火针,烧得通红,向他脖子上的肿块狠狠地扎去,可一点不见好转。桑桑的父亲得知桑桑活不长了,他十分后悔当初没早点关注桑桑,当发现桑桑把他珍藏着视为巨大荣誉的,盖着鲜红公章的笔记本给偷偷撕毁时,在桑桑病情严重的情况下还毒打了桑桑,桑桑父亲十分自责和愧疚。

他父亲放下工作,整天都背着桑桑四处求医,但是所有医生答案都是一样的:桑桑没救了,死期将近。桑桑父亲还是不死心地背着桑桑四处寻找偏方,盼望着奇迹的出现。老师、同学、邻居们也都在默默地关注着、关心着桑桑,温幼菊老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鼓励桑桑,纸月送来了土鸡蛋、书包、她的问候……终于有一天,桑桑父亲意外地遇到了一个高人,高人说桑桑得的只是普通的鼠疮,开了一道秘方给桑桑。桑桑父亲把药拿回来后,温幼菊老师亲手给桑桑熬药。最后,桑桑的肿块变柔软并消失了。当看到桑桑活了下来,我激动得热泪盈眶。

它让我想起了我的脚意外受伤骨裂后,爸爸心疼我,天天背我上下学。老师、同学每天都嘘寒问暖,关心照顾我。下课怕我不能出去玩无聊,同学们会陪我聊天;中午同学会从食堂把饭菜送到教室里,等我吃完再还回食堂;女同学搀扶我去厕所;兴趣拓展课,娇小的老师会用她瘦弱的肩膀背我过去……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其实我身边的老师、同学不正和桑桑身边的老师和同学一样,在我伤心的时候,他们给予我无尽的关爱;在我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是他们的鼓励,让我有坚持不懈地与困难做抗争的信心和勇气。

《草房子》有着神奇的魔力,闪耀着一种内在美,闪耀着一种人性美,闪耀着一种极致的美。也让我明白了友情、亲情都是我们宝贵的财富,是弥足珍贵的,是任何东西不可替代的。

猫城记读书笔记


下面的“猫城记读书笔记”是栏目小编收集整理供你借鉴的内容,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读书的目的是使人精明而文明、开明而高明、清明而英明,而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里的想法也是止不住的涌现出来。读后感的写作需要结合实际。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

《边城》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写的,初读之下,会觉得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的,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读着读着,似乎自己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穿着碎花布衣的天真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枯燥乏味,但对于一直生活在青山绿水间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本该一直这么悠然度日,但却在一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走上了爱情这条“路”……那次盛会上翠翠与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不期而遇,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更巧的是,傩送的兄长也喜欢上了翠翠。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从中选择。傩送是唱歌的一把好手,天保自知比不过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去做生意,但不幸溺死于湍急的涡流之中。由于天保之死,傩送十分责怪自己,很内疚,便自己下桃源去了。

而悲剧还未停止……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第二天翠翠起来却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傩送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于是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还记得原句是这样的“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要有多悲哀才会如此……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边城……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2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生活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摆渡的依然来回于河岸之间,打牌的依然喧闹着……然而这一切正常的好像令人发慌。也许这真的应验了那一句话: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平静的。翠翠跟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依然如故,然而在哪一天,有个男孩的身影闯进了她的心里,于是她就有了秘密,那跟虎耳草与山歌有关系的秘密。这个属于她的秘密在她看来是甜蜜的,因为在她睡觉的时候也咧着嘴笑,一副甜蜜快乐的样子就可以知道。

然而在未知的生命里,每个转变都充满着变数,你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好似那属于翠翠的爱情,最后还是在襁褓中夭折了,不知道这是上天对纯真的她开的一玩笑,还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在平静的后面,暴风雨来的是如此的猛烈,全不顾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是否能承受——爷爷在一次暴风雨后死去,剩下她伶仃一人,每天只能形影相伴;跟着是伴侣的出走,只留给翠翠漫长而又无期的等待,思念。翠翠只有苦苦的思念,苦苦的幻想:在晨曦暖和的渡头,一切弥漫的雾气皆以散去,远去的某只船只,是他归来的标志,蹦跳,挥手,落泪,知道紧紧相拥……然而她每次等到的都是过客,不是归人,还有的就是黯然的落泪,伤感地低泣……

但生活并不会因为我们而停止不前,在经历过青春这个“美丽的忧伤后”,生活仍要继续。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3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小说中,大师用他生动的描述给大家展现了湘西小镇上淳朴的风土人情和美丽如画的山水景色。

《边城》描述了在湘西边境,一座名为“茶峒”小山城。茶峒风景秀丽,有一条小小的溪流,溪水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的差异。由于少数民族居多,河沿岸边高高低低的立着吊脚楼。吊脚楼是苗族、土家族等最具特色的建筑。那里虽然景色美丽,但在那个时代的人们却并不能自主地把握命运,有着悲凉的人生命运。

小说中的几位主要人物都很热情朴实。文中的翠翠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和外公相依为命,对爱情无比执着。而外公则代表着中国传统的美德,对孙女翠翠满满的亲情与爱护,可是他对现实的生活仍是无能为力,只能在孤独和无奈中死去。

文中天保与傩送两兄弟同时都爱上了美丽的翠翠,可因为兄弟间的深厚的情谊,都无法面对兄弟的感情,以至于哥哥意外身亡后,弟弟因伤心而远走他乡。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4

《城南旧事》这本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当我又一次翻开它时,心中竟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如秋风吹过的湖面,不再平静。

沉浸在城南的旧事中,林海音仿佛就站在面前,轻轻诉说着童年的点点滴滴。书中主角林英子是个天真的小女孩,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儿落了,她经历了许多的事,在不断地成长着,变化着。英子最令我钦佩的就是,英子一直以自己年幼稚嫩的眼光看生活,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在她那清澈的双眸中,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无论是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贞,还是自己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大哥哥,还是寄宿在英子家的兰姨娘,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在英子眼里,都是良善的。没有罪恶,没有戒备,也没有伤感,在她那纯真的眼中只有那无暇的蓝天、白云,只有对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和盼望,或许这就是童年吧。

读着英子的童年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13岁,贰个月前刚小学毕业,童年也渐渐逝去了。那种孩童特有的天真、稚气,在我们这批同龄人脸上早已荡然无存。童年是什么?童年就是每天缠着爸爸妈妈撒娇?就是满脑子的为什么,随时倾吐、随时疑惑?就是晚上拉着奶奶的手,让她讲一个又一个永远说不完的故事?准确地说我还没来得及明白这些,童年就真的如罗大佑的歌中所唱的,迷迷糊糊地过去了时间似流水无痕,童年,清风吹荡,来无影,去无踪,说去就去。我的心慢慢地沉了下来,变得稳重而又低调。我开始怀念过去的日子,有一丝轻浮又有一丝无知。现在的我多么期盼自己也能像柯南一样,来一颗APTX4869重新回到童年时光。唉,我逝去的童年啊

但是,当我又重新翻开《城南旧事》后,我的想法有所改变了。我开始问自己:我的童年真的逝去了吗?它不再回来了?我想起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具体是哪本书上写的,是谁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现在我对这句话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童年,是人生中一段短暂但又是极其美好的时光,童年应该是不受身高、年龄的限制。唯一有局限的,就是心灵。虽说有局限,但并不是意味着和小孩子一样幼稚、懵懂,而是拥有一颗像孩童一般纯真的心,不带一点伪装与憎恶,总是微笑着去面对生活,跌倒了马上爬起,无论困难多大也不想退缩,时刻保持着那份爱,爱生活,爱身边的人,爱自然界的一切。在爱中增长、成熟因为爱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吗?童年,是永不消逝的,只要你的心田为它腾出一方净土,它就会不离不弃,永驻你心

也许,我们谁也不必担忧自己会走出童年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5

戏剧影视文学是人类感情生活的一种升华,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来源于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对人们起引导作用。经典真的很耐看,震撼人心,即便它粗糙的画技,不那么精美的妆容以及制作,但带给我们的影响甚至是一生的!目睹了现在电视剧电影里心狠手辣的女二,腹黑男二以及各式各样的为了一己私欲而不惜毁灭自己以及他人幸福的人,还有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看的观众是欲罢不能,但人们都有些忘了那最原始、最纯真的感情了,看了《双城记》以后我真的感叹伟大的爱情以及友情,其实爱情和友情有时并没有那么明显的界限划分,有时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有时甚至会宽容到爱屋及乌。男主为了成全所爱之人的幸福,义无反顾地去解救她的丈夫代替他去上断头台,他爱的伟大,爱的光荣。

爱情带给人的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大概从人类产生起就伴随着爱情的诞生吧,古往今来美好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所歌颂,有人说爱情是新鲜刺激的热恋生活,是一种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期盼,是想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美好愿望,有人说爱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温暖,是举案齐眉、相夫教子的恬静安然。

以前上历史课时看到法国暴虐的国王路易十四、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作为看官的我们应该拍手叫好,因为广大人民终于从水深火热中解放出来了,但是革命往往是一种人民情感积压的大爆发,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狂热的革命者甚至可以称之为“复仇者”,这些人在进行了革命之后便坐在先前暴君的位置上进行施暴,其中不乏有无辜的受害者,像路西一家就是这样,他们心狠到连小孩子也不放过,这与之前的暴君有什么两样?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6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城南旧事》读了后,感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书的作者叫林海音。海音婆婆小时的趣事,让人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陌生但并不久远的年代。这本书不但道尽了小孩子间纯真的友谊,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人与人之间各种离奇的琐事,还有封建制度的黑暗。

书中的“惠安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让人感动。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同时又反思自我。

海英婆婆的文章,还有那些蕴藏在书里面的经典图画,而那图画是一种典雅美的线条勾勒出来的黑白画。那种充满哲理的色彩,尽管只有两种颜色,却也体现了善恶美丑,酸甜苦辣,让人进入一种能从客观和当局者的角度来体会其中的精妙绝伦之美。图画和文字的交织,眼前看到的是像电影般活灵活先现的画面。英子,一个奇特腼腆而且善良守则的人物性格被刻画出来了。

英子和妞儿的情分十分深,只不过遭到了棒打,那就是妞儿的不幸遭遇所带来的影响。后来母女重逢,造化弄人。秀贞,这个妙龄清纯的良家姑娘,也许是因为“错爱”落到了如此下场。故曰:一失足成千古恨。

英子的情感十分突出,她帮助妞儿母女重逢,还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让他们逃离苦海。英子的品格,纯真可爱,没有杂糅的东西,叫我感动。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是名篇佳作,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我读林海音婆婆的书,的确让人感受它的优美典雅,沉醉其中。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打入“冷宫”。《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惠安馆”、“骆驼队”、“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章节都饱含着朴素的气息,感人肺腑。但似乎这些故事的主角最终都离开了英子,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了、也长大了。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7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是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城南游艺园、大鼓书场……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英子敢去闯一闯: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于“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

小英子也乐于助人,会帮助有困难,被冤枉的人,还勇敢、善良……这些优点我们都要向她学习。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与英子建立起一定的感情,但随着事情的变化,这些人都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随着现在的科技发达,我们不会向英子那个年代一样,失去朋友了就联系不上。我们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的许多趣事为童年增添了色彩。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的童年过得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丽童年时光!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8

《边城》里的文字总是不经意的撩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忧伤围绕,像是触及到了什么,是怀念儿时那个有着暖阳的冬日午后?还是现在这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生从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率直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语言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这般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9

“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这话是著名诗人余光中说的吧。我很纳闷:一个城市怎么会属于某一个人呢?

就在这个惬意的寒假,我读到了林海音的一段文字,内容大致是说,夏去冬来,又见到悠悠前行的骆驼队,作者却无限感慨自己的童年一去不复返了,而童年时住在北京的那些景色和人物着实让自己想念。于是便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用文字将自己逝去的童年重现于心头。

这是我读《城南旧事》的一段导语,读着读着,心绪随着漂移的目光走进了林海音心中那个尘封已久的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脉脉的古道,走进了满地落花的老城。

这是一本自传体的短篇小说集,作者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地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垂落的枝条,瓦砾里隐藏的叶片,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披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揭开书页,就如轻巧地推开一扇历史的门扉。走进了,望见的全是另一种遥远而新奇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一个干净的符号,是一份对纯真年代的念想。书中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纷纷浮现脑海。还有小英子和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处的宋妈,以及最终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仿佛就呈现在我身边。最后,爸爸的花儿落了,小英子的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我却羡慕小英子的童年。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却很真实、淳朴,那样的纯净、淡泊、温馨。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一曲骊歌尽述挥别童年时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都是这样匆忙而逝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小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竟让我恍惚以为:这就是我的城南旧事,就是我的心灵童年。很暖很暖,足以滋养我阳光风雨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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