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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汇集14篇

202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汇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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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特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魔丽和芬芳。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

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述**的风俗习惯,并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这足以看出所谓的傻少爷的**远瞩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第二少爷官庄旁出现了一个帐篷。有餐馆、客栈、商店和商店。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这样,在古老而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原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炮轰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声音中,麦其家族的官邸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的人都将被压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正是这位愚蠢的少爷带领我们穿越时空,穿越大地,穿越民族。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崩塌前的最后一幕,目睹了这两次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最后,它只是一粒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灰尘。

当一切都成为一种趋势,一种趋势,即使你是最独立的尘埃,也难免随风漂荡,最终找到一个角落,没有人会来祭奠和安睡。我不知道千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把旧知识的尘土收起来,再上演一出同样或相似的戏。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太聪明太可笑了。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

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

争端和仇恨消除了旧世界,最终尘埃落定。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

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

“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

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是的,傻子。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傻子不傻——《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文:得穹;因为一张图片,让我想起土司的领地,历时三天,又把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重读了一遍。

第一次读,还是在学堂里,未曾尝过世间冷暖,不知世事艰难,只当作故事书读,依稀记得个大概。而今,重读一遍,重新了解到浓郁的藏族风情,甚至有想到土司统制的领土生活一翻的浪漫想法。如果有来生,做一个远离尘世喧嚣的宁静世界里美丽善良的藏族姑娘。

“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

傻子,是二少爷,是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的小儿子。他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却总是超出常人的思维看透世事,预知未来。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哥哥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父亲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才有了朋友。

书上说,所谓傻子,只是因为其拥有一个“超前的脑袋”,总能看到别人看不透的未来。而这种超前是不被理解和无法解释的。另类的事物总是难逃大众的排挤诋毁。所以,二少爷在大家眼里是傻的。

然而,这股子傻气,却在不动声色间,给二少爷带来了友情、爱情、青睐、信任、崇拜、财富、,甚至,至高无上的地位。虽然没有继位麦其土司,但他是“土司们的土司”。事实证明,宅心仁厚,方能坐拥天下。傻子所谓的“傻”,是大智若愚,虚怀若谷。傻子和哥哥截然不同的结局说明了一切。

尘埃落定了吗?没有!

属于土司们的时代结束了,他们的尘埃落定了。而我们还在随着尘埃起伏。世人都想做个聪明人,但常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例子,提醒大家,还是做个傻子比较容易。不争不抢,所谓佛系。有时候感觉命运在冥冥之中早有安排,谁也聪明不过老天爷。

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聪明的人总是过得不太幸福,因为把一切都看得太过清楚,过于理性;而笨一点的人更容易感受到幸福,凡事不计较,随心随性随意,反而落得自在。

后台网友留言,女方在结婚后,强势控制家里一切,压得老公总是感觉低人一等,没几年就得抑郁症,治了几年,因为环境没有改变,病情只能相对控制,读后感.并没有好转的迹象。这时,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后男的病症倒是好了不少,女的再嫁再离,再嫁再离,反反复复,活出了我们这个年龄女性的新高度。

另有一友人,大大列列,不计较,不算计。婆婆小姑都处得好,吃得亏。一家人其乐融融。心情舒畅,自然气色宜人。

吾非鱼,不知鱼之乐,但我始终觉得聪明人总是受凡尘俗事所累,不肯放弃,贪念虚伪,贪念甜美,贪恋世间美好的一切,然而所有的贪念都是不正当的,都是邪恶的,就像紫色的邪恶的蛇口,今天抢到的总有一天会让你加倍的奉还出来。所以,还是当个傻子更便宜一点,苍天自有安排,不管是否努力争取,该是你的,终归会是你的。

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新的朝阳又升起来了。

我们仍在这尘埃中挣扎,希望我们都成为快乐的傻子。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5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6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也许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否则连傻瓜都怎么会向望权力呢?

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所以我借这次阅读任务的机会,阅读了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由藏族作家阿来创作,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土司中最有权势、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玛吉酋长有两个儿子。他聪明勇敢。他喜欢战争、女人和权力。

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同时,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

只有傻瓜才能活得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不如智者,更接近开明者的心态。

**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年轻时彼此真诚相待,是亲密的玩伴,但进入**社会后,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人生道路,无法抗拒和改变。

简言之,每个人从出生就被推到社会的一个位置。在他的一生中,他完成了他来到世界时对整个人类群体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

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

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它的名字深刻而难忘:一切都是浮云,只有尘埃。无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之子,无论你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你都只是整个浩瀚历史的尘埃。

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阿来的长篇**,第五届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有人说它很平常,有人说它有点不合常理,有人说这是关于土司制度瓦解的一个故事。但是,我却不能找到它真正的含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是,当我看完《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心中有股冲动,我要把我的感觉写下了。

初看它时,心里无波无澜。文章开头说,土司太太用牛奶浸湿了她的手,而麦基家的傻瓜看着她母亲洗手。在牛奶的浸泡下,图西太太的手很光滑,但很难掩盖岁月留下的痕迹。麦其家的傻子是韩太太酒后生的。所以,他当然是个傻瓜。

因为他是个傻瓜,他哥哥非常爱他。他不会对他兄弟构成任何威胁。但是,这个傻子,不是普通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他,因为他是土司的儿子。如果他是一个平民或奴隶的儿子,就永远不会是今天的情况。也许根本没人认识他,更不用说关心他的行为了。

傻子会有这种意识,突然,我的心微微一抖,他真的是傻子吗?

麦其家的二少爷真的是傻子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个傻子好玩,在雪地上抓画眉;这个傻子情欲旺盛。正是在捕捉画眉的那天晚上,她的女仆卓玛教他有关男人和女人的之事。

但,这个傻子更多的是善良和神奇(姑且用这个词吧),他喜欢着卓玛,但是当卓玛要嫁给银匠时,因害怕母亲为难她,只说她是他的侍女,虽然他不舍得他,但是他还是让她嫁给了银匠。当他进监狱的时候,他给了翁最需要的书。当他哥哥被**刺伤,浑身发臭,没人想跟踪他时,他仍然每天都去探望他。

当红军来到边疆时,他回到了危难中的父母身边

无法想象一个傻子可以是新的市场的开拓者,是土司制度灭亡的预言者,是使麦其土司空前强大的重要功臣。我无法想象这个傻瓜会让这么多酋长屈从于他。他不是土司,但他是土司中的土司。当**最终杀死他是,他说了这句话,但非常准确。

他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茸贡酋长的女儿塔娜。

如他自己所说,这些年来好运不停的降临在麦其土司和这个麦其傻子上,但是创造出奇迹的麦其傻子,真的是傻子吗?如果是,那么为何作者要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呢?而这个傻子很多的时候更像是个大智若愚的人。

在作者看来,聪明人和傻瓜有什么区别?麦基的傻瓜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我是谁?

我在**?难道仅仅是傻子的问题吗??翁波意西,这个带着巨大热情来到土司领土上传播上帝教的人最后成为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只是为了让麦其土司断了若干年的书记官制度重新延续下去吗?

秉笔直书的史官们结局到底是什么?在边界新镇上传播的梅毒是让土司制度更快瓦解的毒药吗?

太多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我深思。这个让人感动的傻子,通过他的行为衬托出那些所谓聪明人的残暴。因为他是麦其家的傻子,所以他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出来,而那些聪明人是那么的野蛮也残暴。

土司领地里没有什么娱乐性的,所以,他们把**行刑官行刑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我不禁想起鲁迅的文章,国民都是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鉴赏别人的痛苦上,中国国民缺少的是诚和,有的是冷漠和虚伪。在这没有开化的野蛮的土司领土中,这群人没有原始人的淳朴,有的还是冷漠和虚伪。

难道中国国民性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在这片领土上,只有这个傻子是善良的。土司老爷,山中土霸王,为了占有央宗,杀了对自己衷心耿耿的下属。

当他的情欲过去了,央宗,这个他强来的女人只能永远的孤枕独眠。当别的土司因为种植鸦片迎来丰年里饥荒时,他见死补救,还要土司们出10倍的价钱买他的粮食。麦其家的大少爷,这个被人为聪明的人,有的只有残暴,发动战争是他最希望的事。

刚开始时,因为弟弟对他继承土司没有什么威胁时,他说他爱着这个弟弟,但是当这个傻瓜弟弟对他造成威胁时,他对他完全没有兄弟之情,甚至和弟媳私通。在他眼里,那些奴隶是畜生,是可以随意宰杀的。而塔娜,麦其家傻子的老婆,号称天下最美丽的女人,被人称为妖精的女人,虚伪极了。

因为母亲需要麦其家的麦子,她嫁给了这个傻子,而她心里根本就不喜欢他,但是当她看到这个傻子从拉雪吧土司手中救出她的母亲时,她说看到傻子的背影就爱上他了。而当傻子风光时,她跟着他,但是刚傻子遇到一生中最困难的时候时,她却和麦其家的大少爷私通,还说像她这么漂亮,身边的男人总是会觊觎她,要傻子不要让她对其他男人动心了。而当大少爷死时,她没有一点难过,好像这个人和他从来没有交集。

当这个傻子重新好时,她再次和傻子在一起,但是在白色汉军进入边界小镇时,她又和其中的一个军官私通,当傻子把土司聚集到边界时,她又和汪波土司私奔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如同那盛开的罂粟花,充满着**,**了自己也**了别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是有毒的,而且肆意的毒害着每一个男人。

当土司制瓦解,当傻子倒下惹起一滩尘埃,当尘埃落地时,一切成为定数。尘埃落地,不管是那如罂粟样的塔娜,或是善良的卓玛,不管是创造奇迹的傻子,或是野蛮残暴的土司们,他们最终都落于尘土。尘埃落地,不论曾经在这么土地上有过多少的残暴,多少的血腥,也不论在这个土地上上演了多少次王朝的更替,此时一切都归于宁静。

尘埃落地,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滔滔江水将会洗净尘埃,开始新的篇章。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7

纠缠与解放,幻灭与现实,禁锢与自由,爱与救赎。在他身上,没有悲伤流回河里,也没有疯狂的思考,因为那些在已失上做得好的人已经失去了人性的自由和广阔。深以为终有一天会尘埃落定,却忘了想想自己是否还有时间等待。

生活的荒诞与虚无,总是以那种优雅高贵的态度,分开,他渴望看透。于是变成了一个局外之人。

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莫尔索在最终的法庭上等待着判决的样子,没有彷徨,也没有畏惧,就那样淡然地环顾着四周,静静地听着律师和检察官激烈的言辞。他相信自己的惩罚会降到最低,但判决结果是死亡,中心原因不是在母亲面前哭泣、吸烟,第二天还陪着女友。确实,这是事实,但也早已脱离了原始的案件,唯一牵扯上的不过是说此为能证明他的残忍无情,因而能预谋好去杀人。

这就是法律。审判一个罪犯,一个只能被称为局外人的罪犯?这就是现实,让一个真正诚实的人面对社会的嘲笑?这是一个男人应该拥有的权力。甚至在他死之前,他必须被牧师的精神压制?

我尚记得莫尔索每一句“妈妈”,语气的亲昵,尚记得他从开始的正常不过,到最后承认自己是异类的无奈。但当他面对所有的痛苦时,却仍旧期望着,“我期待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这时已然只剩下了对社会的讽刺。

社会现实扭曲了一个人原本的完整,直到残缺不全,血肉模糊,却依然不放手,必须毁灭。正如书末说,生命接近死亡所感到的是解脱。只有死亡才能洗刷罪恶。

问题是他到底有没有这般重的罪。罪恶至死刑,罪恶到一切的罪恶都只是强加上去的罪恶,罪恶到连想想都是罪恶。直到整个生命都只剩下了罪恶。

只有虚无主义和无休止的荒诞才会随着无辜生命的逝去而永存,但死者是毫无价值的。哦!对报社也许能产生点微小的利益。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8

范文一:

用了几天的时间,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

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那是一个混乱的时期。整本书中没有人真正快乐。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

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

在傻子眼里,对声音和色彩感觉的描述就像一层神奇的面纱。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范文二: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瓜就是不知道自己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如果我们判断他是不是傻瓜,那么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傻瓜和聪明人没有区别。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思考自己是否愚蠢,是否聪明?但没有人为他的智慧设定标准。那我想二少爷不是傻瓜。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一直怀疑他的愚蠢,但有多少人能理解他的内心痛苦?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在文章中也承认自己到处都是傻子,但同时,他也讽刺了弟弟这么聪明的人有时在家人面前显露出来的愚蠢。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傻子最后带着对亲人的思念,带着对世间的遗憾离开了人世。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傻子做事的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吧!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范文三: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第一人称的描述,一个特定时代的故事被真实地再现。

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

我也在这个暂时稳定的世界里,关注这个世界,偶而思考,平静地生活。

一、关于书名。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

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

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

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

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

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

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

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

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

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

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

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

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

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

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

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

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有名有姓的女人就是我的妻子,也是叫塔娜。这是个知道自己漂亮,并懂得利用漂亮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

外表上的尊贵,床上的下贱,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几次出轨,所幸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着墨较多的性描写,处理的却很是斯文。可以说,是所有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楚他的描写。这一点上,本人不欣赏有些作品中过于直白的描写。

本书除了我是主角,我的父亲与哥哥,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在性面前,本书的爱的力量毕竟太小。

也从某一个方面,反应了土司们的**观,野蛮占了很重要的部分,性像征着野蛮。

四、土司、下人与罂粟花

着笔于历史,**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而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大土地。

在那个鸦片大行其是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东西。最后,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发展没有交待,因为**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肯定是相辅相承的发展的。

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测。黄作为国民**的**的失势,也就暗示了国民党的最终失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9

当然,我们不能说主角太蠢,也不能批评这个社会有多虚伪,因为没有掩饰,它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只不过真正不幸的却是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排斥的局外人。因为在那个时候,像莫尔斯一样,一个内向的人,因为性格内向变得冷酷无情,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因为随意的态度变得残忍和恶毒。

设想,就算是法律不给他死亡的制裁,在不断承受双重精神暴力后也终将走上死亡的路途,一切不过是殊途同归。这个社会永远容不下这样一个不关心生活的独特、冷漠的人。世界所承认的不过是公众眼中的常态和自然。

包括人本应有的欲望及自私。这样一群人形成了一个竞争的社会,他们只认识像他们这样的人。

当他在逼仄的铁牢里看向黑暗的却无比广阔天际时,也许只剩下了被尘埃遮住了的唯一的眼,其实生命,早已一无所有。到最后的最后尘埃依旧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这是社会的现实,也是现实的人生。

人何以无迹,眼前满是尘埃。局内的事实却尚未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0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1

尘埃落定作为成语的意思是:1、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2。隐喻事物经过多次变化,最终产生结果;

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傻子,大家都认为,不符合现实生活,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

笔者从这个傻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故事精彩、曲折、感人。它以超然的姿态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2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子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人吗?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傻子,如果以这个断定是不是傻子,那我想在这个世界就没有傻子和聪明之分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想自己傻不傻,想自己到底聪明与否?可没有人赶给自己的智慧定格一个度,那我想二少爷不是个傻子。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已经在怀疑他的傻,可是却有多少人能理解傻瓜少爷内心的辛酸呢? 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都在文章中处处承认自己是个傻子,但同时也讽刺了哥哥那么聪明的人有时候在家人面前透露出的愚笨。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这个傻瓜终于带着对家人的思念和对世界的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做事情的愚蠢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该书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的视角描写的一部反映**麦其土司的兴衰没落过程,也反映了落后的农权制度下吐司、农奴等生活状况以及围绕吐司职位的家庭纷争。

作品语言朴实,娓娓道来,却又不失力度,耐人寻味;二少爷犯〝傻〞犯得〝诡谲〞,而又合情合理;塔娜几次背叛,不符常规,却让人无处怨恨……真佩服阿来——这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的语言功底、对人物内心的把控以及对在残忍的农奴制度下二少爷人性光辉的拿捏。

掩卷而思,让人回味无穷。一是对农奴和自由人悲惨生活的控诉,对吐司生司的至高无上和威力的描写,给人以种心灵的震撼。二是在吐司〝权力〞之争上,大少爷锋芒毕露、缺乏思考以及二少爷的似傻非傻、大智若愚给人一种隐忍才能成大器的感慨;三也是最重要的,佩服二少爷的小事常犯傻、大事却精明睿智的眼光与战略。

他能对吐司与哥哥、麦其吐司和其他吐司间的纠葛能斡旋得恰到好处,何时犯傻何时聪明,他心里明镜一般,实在是高明。

在作品中,二少爷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形象。懂得进退,懂得怜悯,懂得珍惜。傻的聪明,傻的智慧。

看似平凡、平淡、平实,骨子里却充满了坚强,充满了抗争。其中让我咀嚼了许久的是,这位傻少爷每天早晨起来就把自己忘了,嘴里念叨的三个问题:我是谁?

我在**?我想做什么?每天定位自己,每天反省自己,每天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

把自己放低不至于别人嫉妒憎恨, 又能保存实力蓄积力量。〝聪明〞人也很难做到的啊!

何谓聪明,何谓愚蠢,的确没有衡量的标准。聪明人也往往做傻事,愚蠢人也有机灵时。但生活中有不少人定位不了自己,自作聪明弄巧成拙者多,看准自己摆正位置者少。

聪明不是坏事,但应该用在正确的地方;愚蠢不是好事,但我们应该努力摆脱它。其实,最重要的是去追求一些东西,不要被聪明误导,不要被愚蠢摧毁,这才是最好的。

在平凡的人生中,我宁愿愚蠢些,陋笨些。每天以:〝我是谁?

我在干什么?”激励自己,不是傲慢或不耐烦,而是愚蠢而快乐。

在喧嚣的尘世中,在内心中能独辟一隅,自得其乐,其也不妙哉?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3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愕和震惊,如风、雪、江流、脑中咆哮、飞扬、骚动。

理性的解释往往显得无力,思想和灵魂无法控制地升起。《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

朴实深刻的反省,节制而充满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深情,读书使心灵回溯,不禁感叹作者的语言敏锐和高超的创作才华。

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多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麦琪土司在自己的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琪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琪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建议改种麦子。是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种植鸦片的土司处境危急,二少爷并没有趁火打劫,而是为大家开了一个仓库,让大家公平地出售粮食和**。在二少爷官邸,逐渐有了餐馆、商店等,二少爷也接受了建议,建立了税收制度,开设了银行,古老而封闭的阿坝地区,出现了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原型。二少爷回到麦琪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

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琪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二少年虽有痴呆的名声,却常常道破天机,富有远见。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普通人眼中的傻瓜才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都将被粉碎。

对于书中要安排这样一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样使书中叙述有点脱离现实;有人认为这样使这本书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

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子,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子。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浮华背后的一切。

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望、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

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

傻少爷不麻木不仁。他对太多的事情深情,却忘记了仇恨。他爱家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女佣卓玛和地位低下的搭档尔依。他的生活充满了真诚和善良,融化了嫉妒和仇恨。“爱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

大智若愚,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瓜”。

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

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令人注目忘情。但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阿来在其中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在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4

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阿来通过一个傻子之眼目睹社会的由盛转衰,又通过傻子之口将历史记录相传。麦琪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是阿来特意塑造出来的形象,为了证明他是个傻子,阿来列出了一系列的证据。如,他是麦琪土司在醉酒之后乱性的产物,生下来两个月后“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作出反应”,土司父亲十分严厉地命令“我”笑一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下来”,十三岁时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之后才仿佛有了神智。傻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傻子的感官是敏锐的,傻子用直觉看待这个世界。“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 。”“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我那小胃很快就给装得满满当当了。为表示满意,我把一泡尿撒在奶娘身上。 ”然而这些证据只能说明傻子和普通人不同,他痴傻并不愚蠢,只能迷惑一部分的“聪明人”而已。正是因为有了“傻子”这一身份做屏障,阿来才可以理所当然的跳出普通的视角,从另一个完全新奇的角度看待整个事情发展的脉络,而不至于流于浅俗。“傻子”是工具,是阿来创作出的理想化形象,正如宝玉之于曹雪芹,狂人之于鲁迅,堂吉诃德之于塞万提斯,霍尔顿·考菲尔德之于塞林格一样。因为傻子“傻”,所以傻子说“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被宠爱一点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他就好好的在那里,保持着他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傻子想到什么说什么,傻子的思维就想两点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直线,因此阿来可以借傻子之口畅所欲言,在民族题材之中掺杂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欲望,又可以借傻子之眼看透最直接的矛盾,最本质的问题,最微观的变化。傻子这时候仿佛已经参了 禅,有了佛的智慧了。

傻子是由阿来创作的形象,那么傻子所具有的的能力也是阿来特意赋予的。傻子是麦琪这个家族盛衰的见证者,也是土司制度发展的参与者。傻子一直没有坐上麦琪土司的位置,却一直置身于权利的中心,傻子身上体现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与民本思想;傻子在几个土司之间的战争中运筹帷幄,坐收渔翁之利傻子;开辟了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引进了新事物,为麦琪家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傻子较之以前的任何土司都更有远见,思想更为进步。从表面上看,傻子巩固了麦琪家族的地位,率领了整个土司制度向前行进了一大步,但实际上,傻子更是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推动者,是背负着麦琪家族走向毁灭的一位巨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便不断地伴随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即使是最坚实的土地上高高的麦其官寨,即使是绵延上千年来的土司制度也逃不过衰亡的命运,“大地又摇晃起来了。地面上到处飞起了尘土。楼上的两对男女,给摇得趴在地上了。这时,哗啦一声,像是一道瀑布从头顶一泻而下,麦其家官寨高高的碉楼一角崩塌了。石块、木头,哪人像是崩溃的梦境,从高处坠落下来,使石头和木头粘合在一起,变成坚固堡垒的泥土则在这动荡中变成了一柱烟尘,升入了天空。大家都趴在地上,目送那柱烟尘笔直地升入天空。我想大家看着这股烟尘,就好像看到麦其家的什么在天空里消散了。烟尘散尽,碉堡的一角没有了,但却依然耸立在蓝天之下,现出了烟熏火燎的内壁。只要大地再晃动一次两次,它肯定就要倒了。”大地摇晃了,什么都要结束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傻子看清了,“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任何荆棘都牵绊不了巨人的脚步,任何山峦都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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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稻草人》读书笔记(汇集14篇)


趣祝福小编为您收集了一些有关“《稻草人》读书笔记”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启示,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 写读后感时,可以呈现那些观点和情节给你带来的震撼和感悟,文中资讯只供参考阅读!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1

《芳儿的梦》是著名作家叶圣陶老人写的,文章中充满着芳儿对妈妈的爱。读了这篇文章,我的内心百感交集。

文章里,芳儿的姐姐为了在明天给妈妈一个礼物,特地把自己种的凤仙花球扎起来。芳儿也想给妈妈一个生日礼物,而且是稀罕的、独一无二的礼物,可就是想不出来。晚上,芳儿做了一个梦,梦见他自己在摘星星,做成星星项链。他飞奔回家,叫喊着妈妈。妈妈跑出来,芳儿把星星项链挂在了妈妈的脖子上。芳儿手脚一动,梦就醒了。

我们都知道,星星是摘不到的,芳儿的幻想只有在梦里才能实现。但是,芳儿为什么会有这种幻想呢?完全是因为他爱妈妈,想在妈妈生日时送上珍贵的礼物,表达对母亲养育之恩的感谢。再想想自己,我不禁面红耳赤了。以前,我过生日,妈妈即使再忙也会来陪我。而妈妈过生日,总是跟平时没什么两样。想给妈妈买蛋糕,妈妈也不会让我去。我给妈妈的生日礼物,也只有去年亲手做的一张贺卡而已。现在,妈妈的生日又将来临了,我要送给妈妈最最美丽的礼物,让妈妈过美丽幸福的生日party。

其实,最重要的并不是礼物,而是我们要爱自己的母亲。因此,我们可以说,芳儿的可爱不仅在于他有这样的幻想,而在于他一直把妈妈的生日礼物挂在心上,这是一种纯真的情感。小朋友们,你们妈妈生日的时候,你可要好好想想,送什么礼物给妈妈。说不定,你会做一个比芳儿还要美的梦。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2

今年过了一个不寻常的暑假,因疫情原因在家已经很久没有出门了,放暑假也没有那么激动了,又加上学校要求我们既不能出远门也不能出去旅游,所以妈妈就在网上买了几套课外读物供我阅读,其中读完《稻草人》感触还是比较多,那就说说我的感受吧。

我读的《稻草人》非叶圣陶爷爷写的原著,后经其它作者改编成适合我们小生学生阅读的版本,但是对于一个刚上完二年级的我还是有点难度,我也是读了2~3遍才基本读懂。

全文图文共18页,并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叙述了稻草人一个晚上经历的几个事情,稻草人虽然被主人固定在泥地里,但是每件事情稻草人都无时不刻地为他人着想并想尽办法去解决出现的问题,关心和爱护它身边的每一个人,并尽职尽责地站好岗。这让我想到教我的老师们,老师们春夏秋冬、早出晚归并日复一日地每天给我们上课,放学后又送我们到学校门口并安全地交给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放学了她们还在学校批改作业、备课,来的早走迟,老师们却没有怨言,第二天又精神焕发地出现在课堂上,给我们一个灿烂的笑容。

感谢老师们辛勤的付出,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美好的学习机会,多学知识努力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多为需要的人伸出援助之手,不再出现《稻草人》中那么多惨痛的事情发生。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3

我本以为《稻草人》是一本长篇小说,可读后才发现这是一本许多童话故事的精粹组织而成。

让我感触最深的情节就是那位老妇人的麦子被啃得精光时,我的心中泛起一阵痛楚,似乎看一看见老人花白的头发和两行浑浊的眼泪,如果老人的遭遇是悲惨的那么我想说稻草人的遭遇更是可悲。她有苦也说不出,老百姓的苦他也都看到,但他却帮不上任何忙。他用尽全力全力挥舞扇子也赶不走那些可恶的侵略者们,她的努力得不到任何效果。他的心里有急、有怨、有恨、有惭愧。也许最后他倒在田野里就是因为他再也不忍心看到人们受苦了。

稻草人,默默无闻,却在给我们做着巨大的贡献。生活中默默无闻,默默奉献的人很多,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向他们那前进!

但是稻草人的确是一位非常尽责的农田守望者,它想了它应该想的事,做了他应该做的的事,可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稻草人只是农人们用细竹竿、隔年黄稻草、残荷叶等编成看田的假人,他不会走路,只能整天整夜站在那里。能有那么多的想法,我觉得它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稻草人。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童话《稻草人》,读完文章,我和妈妈都被文中的稻草人感动了,我陷入了沉思。这篇童话写的是一个稻草人在河边稻田里的所见所思。农人亲手做的稻草人,非常尽职地守着稻田,看见了夜间发生的三桩令人悲哀的惨剧。一桩是稻田的水稻被小蛾毁掉,稻草人无法阻止,使失去丈夫儿子的穷苦农妇悲伤绝望;一桩是渔妇顾不得生病想喝茶的儿子,在河里捞第二天做粥的鲫鱼,好不容易捞上一条鲫鱼,鲫鱼却又向稻草人求救,而稻草人既可怜渔妇又同情鲫鱼,不知如何是好;一桩是妻子不愿被赌输了的丈夫卖掉而投河自尽,稻草人却无力救助。

《稻草人》虽然是童话,却写得非常真实。叶圣陶爷爷在旧中国亲眼看到的这些人间悲剧,就通过稻草人的眼睛表现出来了。稻草人是多么善良而富有同情心啊,可它对那么多可怜的人们却无力相助,它只能焦急地摇扇子,只能洒下悲伤的泪水,只能最后绝望地倒在地上。

《稻草人》的语言是那么简洁、朴素,委婉动人,充满诗意。作者写稻草人希望稻子丰收,让那位“脸上满是皱纹像个风干的橘子似的”老太太笑,在稻草人看来,那就比星星月亮的笑更可爱,更可珍贵。作者还写他看到小蛾飞来破坏水稻,他想赶走它们,可他不能动,“他的身子跟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想往前移动半步也做不到”。这些语句写的多么细致生动啊!

不都说,以戏谑的方式看人生,往往最悲情;以童话的方式讲童话,往往最不像童话。

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堪称为是新中国第一本为儿童而写的童话集,是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上的第一块丰碑,作为教育学家、语言学家,叶老在儿童文学作品中注入了更特别的视角,它不同于大多数童话的美丽天真,他在作品注入了对普世人生的现实和悲悯情怀。

作品集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是《稻草人》。通过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无助的稻草人所看到和思考的,感受到劳动人民的贫困和痛苦,真实地描述了20世纪20年代中国的农村生活,展现了一个充满起伏的世界。

也许是时代的原因,也许是对群众艰苦生活的同情,《稻草人》给儿童展现生活中悲伤、贫穷和残酷的一面。许多人说儿童的世界应该给他们纯真,但同时,儿童的世界也应该让他们知道真相。

《稻草人》是民国时期的一部作品,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作者的创作意义不言而喻,现实中人民的苦难,本文承载着对人民、对土地的深情厚谊。所以他写了稻草人的悲伤,写了不快乐的人,写了被卖的女人,写了无助的社会悲歌。

叶老的童话构思独特,描写细腻,语言简洁,富有诗情画意。它们不仅充满了丰富的想象,而且充满了有趣而深刻的现实情怀。

茅盾这样评价叶圣陶:“如果你想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令人惊叹的东西,不一定有。然而即在初无惊人处,有他那种净化升华人的品性的力量。”

生活就是这样。你可以想象它是好的时候,也可以想象它是残酷的时候。我相信这本书会给孩子们的心灵和感悟带来深刻的影响,也许童话里不仅有王子和公主,还有悲伤悄然枯萎的稻草人。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妈妈给我讲了安徒生的童话。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直到现在,当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的女儿时,她也会被深深地感动,常常了听流泪。

也许童话带给孩子们的世界是可以想象的。人物和场景的声音和颜色可以是喜气洋洋,春花盛开。也可以是哭泣、寒冷和饥饿的现实。

给孩子们讲故事,不是为了让他们伤心,而是通过伤心的故事,感恩现在的生活,珍惜美好的每一天。

田野里白天的风景,诗人可以把它写成美妙的诗,画家可以把它画成生动的画。那么,到了夜间,诗人醉了、画家正在低低弹唱,还有谁能把田野里的风景告诉我们呢?有,还有,就是稻草人。

在一个满天星斗的夜晚,有一个忠实的稻草人,看着稻田,它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老太太很可怜,自从她的丈夫和孩子死后,老太太就从没有过一丝笑容。稻草人看见稻子长的十分壮实,心里想今年一定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到时主人一定十分高兴。突然,一群小蛾飞了过来,落在稻子上面,它把卵产在了稻叶上,稻草人想尽一切办法让主人过来,但主人依然不睬不理,终因自己既不能说话也不能移动半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蛾子将稻子全部吃光,它十分痛心。

田野里白天的风景,诗人可以把它写成美妙的诗,画家可以把它画成生动的画。那么,到了夜间,诗人醉了、画家正在低低弹唱,还有谁能把田野里的风景告诉我们呢?有,还有,就是稻草人。

在一个满天星斗的夜晚,有一个忠实的稻草人,看着稻田,它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老太太很可怜,自从她的丈夫和孩子死后,老太太就从没有过一丝笑容。稻草人看见稻子长的十分壮实,心里想今年一定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到时主人一定十分高兴。突然,一群小蛾飞了过来,落在稻子上面,它把卵产在了稻叶上,稻草人想尽一切办法让主人过来,但主人依然不睬不理,终因自己既不能说话也不能移动半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蛾子将稻子全部吃光,它十分痛心。

夜深了,一位妇女还在池塘边捞鱼,她的身边有一个生病的孩子,孩子一直在咳漱,妇女没有办法,就盛了一碗水给孩子喝,但孩子喝完以后病还是没有好,稻草人见后很伤心,很想帮助那个孩子,但是因为自己不能走路也不能说话,它无法帮助她们。夜更深了,孩子死了,妇女跳河了。到了清晨,当人们听到这个消息,那位老太太也到河边去看,但当她看到自己的稻田没有了稻子,她确伤心的哭了。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4

寒假里,我阅读了叶圣陶老爷爷写《稻草人》,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故事主要讲了稻草人在漆黑夜晚看到三件让它伤心事情。

稻草人主人是一位可怜老太太,她丈夫和儿子都生病死了,老太太哭得眼睛都看不清东西了,为了还债,她只能种田,但一直没有好收成,眼看今年可以大丰收了,但是晚上,一只灰蛾停在稻叶上,产下了许多卵,稻草人知道那蛾子是水稻天敌,它幼虫会吃掉全部稻子,它不想看到主人再一次伤心地哭,所以拼命地扇着扇子,想赶走蛾子,可它赶不走,它不会说话,也无法提醒主人去消灭害虫,它很着急。

不远处小河边停着一只小船,船上有个生病孩子要水喝,可船上哪儿有热水呢,妈妈只能从河里舀了一碗河水给孩子喝,孩子咳得更厉害了,可他妈妈也没有办法去照顾他,因为她要捕鱼,只为明天能给她孩子熬点粥喝,补补身体。最后妈妈也累得睡倒在船边上。稻草人多想燃烧自己身体,为孩子煮茶喝,多想拆开自己给孩子当被子取暖啊,可它还是办不到,它很悲伤。

突然有个妇女哭着跑到河边,她想寻死,因为她丈夫赌掉了家里所有财产,并且还要把她也卖掉,她觉得不想活了,所以趁着深夜,跑到了河边寻死。稻草人多想去劝劝她,拉着她不让她跳河,可它仍然做不到,它很痛苦。最稻草人晕倒在田地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心情特别难过,稻草人是草做,它被查在田野里,既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它有思想,有一颗善良心,一心想帮助受苦受难人。他希望赶走稻子天敌,让主人有个好收成;希望牺牲自己让孩子得到温暖;希望能救小鱼,让它快乐地活下去;希望能阻止跳河妇女寻死;可是它无能为力,因为它只是个扎在棍子上一动也不能动稻草人。也许因为他再也不想看到人间苦难,也或许因为他看到这些悲剧后心碎了吧,最后它倒在了田地里。

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像稻草人一样善良心吧!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童话集《稻草人》,这本书被称为“新中国第一本为儿童而写的童话集”,作者叶圣陶爷爷也因此被称作是中国现代童话创作的拓荒者。

《稻草人》语言活泼、想象丰富、寓意深远,修辞手法灵活,书中共收录了9篇童话和12篇小说,这里面有宣扬真善美的《小白船》,有告诫人们要脚踏实地、不能想着不劳而获的《富翁》,还有教育我们要谦虚团结、不能骄傲自大的《古代英雄的石像》……在这些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稻草人》这篇童话。

《稻草人》运用拟人的手法,从站在田间的稻草人的视角和口吻,描写了他的见闻和经历。稻草人是农民伯伯亲手编织、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害虫鸟雀的草人,他以竹枝为骨架,以稻草为肌肉皮肤,用荷叶做帽子。故事中的稻草人尽责、善良、富有同情心,在一天夜里,他接二连三遇到了几件倒霉事:农田主人的丈夫和儿子死了,好不容易迎来庄稼丰收,稻穗却被飞蛾吃光了;渔妇为了准备第二天的热粥,不得不深夜去捕鱼,连孩子生病了也无暇照看;被渔妇打捞上来的鲫鱼,在缺水的桶里痛苦地挣扎;一个妇女不愿被酗酒赌钱的丈夫卖掉,决定投河自尽……稻草人内心十分悲痛,对他们充满同情,为了驱赶蛾子,他愁眉不展,心如刀绞;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热茶喝,他宁愿将自己烧为灰烬;为了挽救那个妇女的生命,他极力“呼喊”,结果昏倒在田中间……

整个故事中贯穿着温暖的爱和同情,叶圣陶爷爷用稻草人的口吻,表达了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以及对受苦受难者的同情和怜悯,对他们的命运寄予殷切的祈祷和祝福。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像故事中的稻草人一样,永远保持一颗善良、正直、富有同情心的心灵,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充满爱,同时也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增强本领,关爱社会,报效祖国。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6

寒假里,我读完了叶圣陶爷爷的《稻草人》这本书,在拿到书之前,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稻草人的经历,当我买回来一看,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原来《稻草人》是这本书的代表作,里面还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书的语句十分优美。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稻草人》这个故事。

故事讲的是:有一个稻草人,它的主人是一个孤独的老奶奶,老奶奶的亲人都不幸去世了,善良的稻草人很同情它的主人,于是非常尽职尽责地看护稻田。有一天,一只蛾子在稻叶上产了很多卵,稻草人心急如焚,但是不管怎么赶,也赶不走这只蛾子。几天后,许多虫子开始吃稻谷了,稻草人十分难过,禁不住哭了。又是一个夜晚,它看到一个渔妇,渔妇想捕鱼,可总是捕不到,船舱里面的小孩子在哭闹,他渴得无法忍受,渔妇只好让孩子喝河里的水,稻草人好想变成一个真正的人,可它只是一个不会动的稻草人,它想帮助渔妇和孩子,可是却无能为力。渔妇终于捕到了一条鲫鱼,鲫鱼快要死了,它向稻草人求救,可稻草人还是帮不了它,最后鲫鱼死掉了。稻草人感觉这实在是太悲哀了!接着,它又看到了更加可怕的一幕,一个可怜的女人跳河了,稻草人直接昏了过去。终于到了第二天早晨,老奶奶一来,看到她的稻谷都被虫子吃光了,忍不住放声大哭,别人都来劝她,稻草人也伤心地倒在田地里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心里非常难过。稻草人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当它看到发生了这么多悲惨的事情时,它很想上前去帮助,可总也救不了他们,因为稻草人既不会说话,也不会走路,它只能默默地看着这些事情发生。我真希望能拥有一个神奇的魔法,把这个稻草人变成一个真正的人,那他一定会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人。如果人世间多一些这样的人,那么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幸福!

通过看《稻草人》这本书,我感觉叶圣陶爷爷一定生活在一个十分穷苦悲惨的时代,他的每一个故事结尾都有完成的日期,大多是在一九二几年和一九三几年,当时的中国还没有解放,从故事中能看出当时社会的人们是很痛苦地生活的,非常不快乐。比起以前我看的童话故事,叶圣陶爷爷的故事让我的感触更加深刻。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7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叶圣陶爷爷写地童话《稻草人》。读完文章,我和妈妈都被文中地稻草人感动了,我陷入了沉思。

这篇童话写地是一个稻草人在河边稻田里地所见所思。农人亲手做地稻草人,非常尽职地守着稻田,看见了夜间发生地三桩令人悲哀地惨剧。一桩是稻田地水稻被小蛾毁掉,稻草人无法阻止,使失去丈夫儿子地穷苦农妇悲伤绝望;一桩是渔妇顾不得生病想喝茶地儿子,在河里捞第二天做粥地鲫鱼,好不容易捞上一条鲫鱼,鲫鱼却又向稻草人求救,而稻草人既可怜渔妇又同情鲫鱼,不知如何是好;一桩是妻子不愿被赌输了地丈夫卖掉而投河自尽,稻草人却无力救助。

《稻草人》虽然是童话,却写得很真实。叶圣陶爷爷在旧中国亲眼看到地这些人间悲剧,就通过稻草人地眼睛表现出来了。稻草人是多么善良而富有同情心啊,可它对那么多可怜地人们却无力相助,它只能焦急地摇扇子,只能洒下悲伤地泪水,只能最后绝望地倒在地上。

《稻草人》地语言是那么简洁、朴素,委婉动人,充满诗意。作者写稻草人希望稻子丰收,让那位“脸上满是皱纹像个风干地橘子似地”老太太笑,在稻草人看来,那就比星星月亮地笑更可爱,更可珍贵。作者还写他看到小蛾飞来破坏水稻,他想赶走它们,可他不能动,“他地身子跟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想往前移动半步也做不到”。这些语句写地多么细致生动啊!

《稻草人》给我带来无限地阅读享受。我喜欢那简洁朴素地语言,更为稻草人地善良和同情心深深感动,它们将永远铭刻在我地心里。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8

《稻草人手记》是三毛写的一部散文集,包括一篇序言,十五篇散文和五封书信。其中大部分文章记述了三毛在加纳利群岛上的生活。三毛以轻松诙谐幽默的语言记录了自己婚后的生活琐事以及自己的一些感想。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它的序言。

“麦田已经快收割完了,农夫的孩子拉着稻草人的衣袖,说"来,我带你回家去休息吧!"

稻草人望了望那一小片还在田里的麦子,不放心的说"再守几天吧,说不定鸟儿们还会来偷食呢!"孩子回去了,稻草人孤孤单单的守着麦田。

这时躲藏着的麻雀成群的飞了回来,毫不害怕的停在稻草人的身上,他们吱吱喳喳的嘲笑着他"这个傻瓜,还以为他真能守麦田呢?他不过是个不会动的草人罢了!"说完了,麻雀张狂的啄着稻草人的帽子,而这个稻草人,像没有感觉似的,直直的张着自己枯瘦的手臂,眼睛望着那一片金黄色的麦田,当晚风拍打着他单薄的破衣服时,竟露出了那不变的微笑来。”

不知道怎滴,这篇序言我竟然毫不犹豫的读了五遍。就在刚刚又忍不住读了一遍。虽然我读不懂她要说些什么,但总觉得有那么一个稻草人,它就活在这个世界里,“自顾自”的精彩着。

就算他人眼里的自己毫无生命力,就算遭遇万千挑战与打击。它懂得,反对声并不能让一切覆灭,自己给自己希望,那便可以期待成功。努力的活着,按着自己的意愿,勇敢面对强风暴雨,对抗着群鸟相欺。它守护着那份自己的执着,不“受”亲友的“好言相劝”,不畏她人闲言碎语。

有些希望只需藏在自己的心里就好,有种坚持叫做你无法理解的执念;人生的道路哪有一帆风顺,磕绊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一部分;我的坚持就是我的收获,成功无需他人的掌声,自己心领神会就好。所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生活即便苟且,也不可放弃诗和远方。坚持着自己的坚持,努力着自己的努力,希望着自己的希望,平凡着自己的平凡,成功着自己的成功。做个特立独行的自己!学习那个特立独行的三毛!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9

“读好书是和高贵的人说话。最近几天读了《稻草人》这本好书,合起来还想不起来。《稻草人》中出现了很多感人的故事,包括“一只种子”、“香型的落后”、“以后会做什么”、“月皇后魂的婚事”.令人陶醉。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粒种子”。“一粒种子”是指有一粒核桃大种子的世界,这颗种子很珍贵。大王很高兴,如珍宝般的支持,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耐心地扔掉;富翁得到了它,很自豪,并且精心照顾它,但是几个月过去了,他没能创造出他期待的奇迹,只好跑到别的地方去了;商人种下种子,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抱希望,结果看不见,迷路了。又由士兵支援,所以啊,一年多了,终于没有发展起来,所以他立即扔了快飞机,直达麦田的种子;终于,一位年轻的农民举起来,让农夫种下种子,自然生长,种子终于长成参天大树,大树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让脸上露出和平的微笑。

每种生物都有生存方法,违反它会产生反效果。种子的生长也需要适合那个环境的人和合适的人。国王、富人、商人、军人因为不知道这种法律,所以没有培养种子。与此同时,国王、富翁、商人、士兵们提醒他支援种子的方式,现在很多被宠坏的孩子父母,他们吃、吃、穿、不劳而获,就像珍宝一样.我想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会很强壮吧?他们与那时遗弃的种子不同,永远不会很大。就像参天大树的种子,只有经历风雨才能茁壮成长。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收获了很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人生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不会错过任何学习的机会!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10

暑假里,我耐不住对《稻草人》的好奇,于是每天拉着姐姐和我一起阅读。《稻草人》是叶圣陶爷爷的一本童话集,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稻草人》这个故事。

稻草人是农民亲手造的,他的骨架子是竹园里的细竹竿,他的肌肉、皮肤是隔年的黄稻草。破竹篮子、残荷叶都可以做他的帽子;帽子下面的脸平板板的,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他的手没有手指,却拿着一把破扇子——其实也不算是拿,不过用线拴住扇柄,挂在手上罢了。虽然他造的并不是十分精致、美观,但他十分负责,比马啊,狗啊好多了。一个满天星斗的夜里,稻草人目睹了即将颗粒无收的稻田、急于抓鱼给病重儿子充饥的渔妇、一个即将自尽的妇女,由于自身原因无法解救和帮助他们而感到自责。最后,稻草人因这一夜的焦虑与自责而心力交瘁,终于倒下了。

稻草人,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可惜的是:他自己的能力有限,只能一味的自责,虽然最终没有得到很好的结果,但是他那颗积极勇敢的心始终在打动着我们。

对比现在,我才知道现在我们生活的美好和来之不易。和过去的生活简直是无法相提并论。每到放学,看到立在家乡田野上的稻草人可神气了。他就像一个战士一样,在绿油油的田野上站岗,换上了一顶崭新的帽子,穿上了专属他的战服,这样看上去看得更加高大了,更加挺拔了,但是他的品质没有变,依然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的,没有半点倦怠。

由此我想到了做人要乐观向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一定要相信自己并积极应对,只要竭尽其力,即使失败了,也无怨无悔!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11

三毛是我在中学时代就非常喜爱的一位作家,她的《闹学记》《稻草人手记》等作品相信有不少人也拜读过。但在我记忆中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卖花女》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为我们塑造了一位以骗为生的非洲卖花老妇的形象。虽然是上当受骗,可在三毛的笔下,那妇人却也并不十分可恨。轻松、幽默的文笔,把个老奸巨猾的卖花女写得是伶牙俐齿,左右逢源。倒是三毛本人十分值得同情,一家人不停地在为善良买单,最后竟落得望风而逃的下场。

看着这令人捧腹的作品,不觉又想起三毛,想起学生时代,想起无忧无虑的日子。只记得那时所有读过她作品的人都在羡慕她流浪的生活,都爱听她的心声——那曲《橄榄树》。只是现在的孩子几乎不知三毛为何许人也。三毛那单纯的快乐,不会只影响我们那代人吧?我们的学生由于家庭条件的优越,不乏有行万里路的人;但三毛的万里行程,为读者带来的却是无尽的精神享受。三毛的写作风格,应是我们的学生当好好学的吧?即便是讨论一下三毛这个人也会令人深受启发:一个在作品中表现出如许达观、开朗的性格的人,居然会以自杀来作为人生的结局,这红尘究竟应当如何来看待?一个倍受争议的作家本身就是学生阅读兴趣所在。

方式等等,一位小姐于一个卖花女的区别不在于她的言行举止如何,而在于人家是怎样对她的。在希金斯教授看来我永远是一个卖花女,因为他总是把我当成一个卖花女对待。”此时的希金斯是虚伪的资产阶级代表,是一个只看重出身,名誉的粗俗人士。

剧尾,在常人都以为莉莎会和希金斯在一起时,萧伯纳却给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莉莎出走嫁给了一位没落的资产阶级。其实这一结局也不难理解,蜕变后的莉莎显然已经回不到她原来的卖花女的生活,但是出生的限制又让她身于上流社会,无奈的只能通过嫁给一没落的资产阶级来提升自己的地位。这样的结局是无奈与残酷的。人们再也看不到那个纯真的卖花女了。资产阶级虚伪的道德标准,将的本性无情的扼杀了。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12

这天我和儿子读了叶圣陶写的童话《稻草人》,《稻草人》这则童话我小的时候听过,记忆保留在了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忙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如今读完全文,我的'心中却满是沉闷和压抑,那个稻草人的形象一向都挥之不去,那些可怜的人也一向在我心头萦绕。

文章讲了稻草人看到的几个片断,一则是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被害虫啃个精光,稻草人想告诉主人但却无能为力;二则是一名渔妇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孩子生病了,咳得厉害,但她却没有时间照顾他,稻草人真想自己去做柴火,给孩子煮茶喝;三则是另一位妇女更悲哀。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全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多难过了。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十分善良,和人差不多。它十分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悲哀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也在所不惜;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稻草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不怕牺牲自己,一心想去帮忙别人的好心人。他多想用自己的心去温暖他人,但连这他都做不到。他恨自己对每一件事情都无能为力。

但愿我们世间多一些像稻草人这样的好心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13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暑假的时候,我在家里看完了《稻草人》一书。合上书本,我觉得意犹未尽。

《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等真令人沉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一粒种子”了。

“一粒种子”讲的是种子的故事,这是一颗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国王得到了它,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国王十分期待奇迹的出现,然而久久没有等到,只好不耐烦地把种子扔掉了。一个富翁得到了它,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也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万般无奈地把种子抛到别的地方。兜兜转转,商人得到过它,军人拿到过它。最后,被抛弃的种子被一位年轻的农夫轻轻地拿了起来。农夫种下种子,让它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如果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反效果。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耕种者,文中的的国王、富翁、商人就因为没有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也没有收获生长奇迹。而农夫知道种子的成长规律,最后,他见证了种子的生长奇迹。

同样道理,我们在平常的学习中也要做符合规律的事情。抓住了学习规律,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当我学完一篇课文时,过几天,再对这篇课文进行适当地复习,发现这样记得更牢了。这就符合了记忆的规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稻草人》,感谢你。

《稻草人》读书笔记 篇14

曾经我读过不少童话,从这些童话中我认识了自私自利的巨人;向往光明 憧憬美好未来的卖火柴小女孩;善良纯真 追求幸福生活的小人鱼……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叶圣陶爷爷笔下的稻草人。

今年暑假,我读了《稻草人》这本书。当时,我一拿到这本书,便被它的书名吸引了,如饥食渴地阅读起来。书中描写了很多生动的童话人物,如美丽的棠棣花,可爱的小燕子,顽皮的梧桐子,历尽磨难的鲤鱼……但唯独稻草人文章中细腻的笔触让我深深地沉醉,也极大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稻草人》这本书,主要写了稻草人对它的主人尽职尽责。他比牛还勤劳,比狗还乖巧。他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拿着一把扇子扇田里调皮的小雀,连坐下休息一会也不舍得,总是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观察着 守护着周围的一切。它不能说话 不能走动 也不能睡觉。就是一个人以竹竿尾骨 以稻草为肉的屹立在田里。在它的身体里没有流动的血液,没有跳动的心脏,但它却在为不能帮助老太太赶走灰蛾而伤心;为不能阻止来到河边轻生的妇女跳河而流泪;为不能挽救渔妇生病的孩子而难过……它心碎了,不是因为它怕辛苦,而是善良的它悔恨自己对每一件事情都无能为力。最后,它无力地躺倒在了稻田中间。

看到这些,我心想:对于稻草人来说,面对这一幕幕的凄凉简直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呀!我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为别人提供帮助,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读完之后,我被稻草人同情别人的品质感动了。心想:一个没有血肉之躯的稻草人没有办法伸出双手帮助别人,那有血有肉的我们呢?生活中的我们也应该和稻草人一样,要为别人多着想一点,多献出自己的一点爱,那么我相信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家读书笔记分享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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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笔记(篇1)

读书意在___________

⑴我在讲了庄子心得之后,有人问我,“我离婚了,日子困难,该读什么书”,“我要高考了,我应该看哪段话”。这个问题孔子和庄子都回答不了,他们那个时代不知道现在的生活。读书并不是像有一本《百科全书》放在那里,我们一查就豁然开朗了。

⑵但读书可以使安定的生活锦上添花,可以是惶惑时候的雪中送炭,可以在遭遇困顿的时候,让我们的内心镇定而勇敢。当一个死刑犯人还在读书,那么他读书的用处肯定不是求职,可能就是为了带一份安定告别生命。

⑶读书给了我们精神生活上的储备。我把自己读书的过程,称为老牛吃草。年轻或有空的时候,我把自己懂的、不懂的书全部吞进去。当自己在成长过程中遇到坎坷、真正想到用的时候,就调出来。

这就像反刍。说起来,我读书,读的数量不是最多,读的质量也不是最精。我读书只有一个秘密,就是我有反刍的功夫,到用的时候可以调出来。通过这样的方式咀嚼之后,这一部分营养可以融入我的生命。所以对我来讲读书就是一种生活方式。

⑷一个人的阅读要达到什么样的境界?中国古人说起读书,按照孔子的说法,就是“汝为君子学,不要为小人学”。何谓君子学,就是让我们更超乎功利一点,让我们所学的一切,更多的不要想着实用,而要想着修养。因为一个人,只有内心修养真正有了一种从容淡定,了解自己在这个坐标系上的位置以后,你才不会有起起伏伏的欢喜或者沮丧。我觉得这句话今天仍然适用。

今天的人们读书通常走向两个极端:一个认为读书太有用了,一个认为读书太没有用了。认为太有用就是读书能装饰、提升自己;读书无用论则认为读书无法解决一日三餐的生计,读之何用?其实这两种论调,都会让我们陷入一种功利。这种功利的心情,严重剥夺了读书之乐。

⑸读书人里面我比较喜欢陶渊明。我大概从四五岁开始读书,家长通常说陶渊明是读书的反面教材,大意是,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小孩子读书万不能像他那样马马虎虎,可我从小学开始就是马虎,至今也没有改变过马虎的毛病。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愈发懂得了陶渊明的境界。

其实这是大人们的断章取义,他们只理解了陶渊明读书观“好读书,不求甚解”前半部分的意思,却忽略了“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妙处。读书的境界是什么,是读到两个字叫“会意”,就是先有所会,懂的不是字面的意思。不是考据一个典故,而是一种悠然心会,就是那种无言之妙,可以读到忘了吃饭的那种欢心。

⑹读书前,如果我们换一个思路,先了解自己的迷惑,知道我们的生命需要什么,然后读书读到豁然开朗。这种阅读的境界,就太快乐了。最后可以带来一种状态,让我们在充满各种选择的时代,自己的心有一点定力。有定力之后,我们的选择就多一些依据。

⑺在我看来,惑与不惑是外在与心理的制衡。阅读不仅是一种生活的元素,也会改变我们生活的态度,让我们从急功近利中摆脱出来。让孩子明白,读书不仅仅是为升学,还与一个人的理想、人格,以及获得幸福的能力和开朗的生命智力相关。

⑻让我们在生命困顿的时候面无惧色,在生命从容的时候带有欢欣,一辈子能有更大的快乐,我觉得这就是读书的最大用途。

家读书笔记(篇2)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Youll never enjoy your life ,living inside the box。Youre so afraid of taking chances,how you gonna reach the top?

家读书笔记(篇3)

一位画家,为坐在马路边正在乞讨的一位乞丐画了一幅脸部素描。起初,乞丐并没有认出纸上那个神态自信、倨傲不羁的人就是自己。当画家向他指明后,他显然十分震惊。半晌之后,他语气坚定地告诉画家:“如果这就是您眼中的那个人,那他就一定是将来的我。”果然,若干年后,再次出现的他已经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

这是《读者》刊登的一则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述说了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人生哲理:自信,可以让人生更加精彩!

人生的旅途上,本来就布满了荆棘,能否抵达理想的高地,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穿越过去。而这勇气的组成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当然是非自信莫属了。你尽可以先别想着前面的路有多么难走,而要相信:我一定能走过去!然后鼓足勇气,大步向前;而不要红着脸,腼腆地自言自语:“我……我不行。”

一个已经很有事业的,或者有着成就的人,往往不会输给别人,而恰恰输给自己的内心。

信心,并不一定要是别人给予的,自己的潜能可能藏在心的深处,很难触及,很难说服自己摆脱那个让自己禁锢的囚笼,有的时候,给自己鼓舞,能行的,就算要拼搏的时间长一点,就算是要更努力,但是,最终的目的都能达到,没有太晚,没有不可能,只有,要不要,能不能,有没有信心,让自己成功。

退缩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方式,有勇气的人才会是一个成功的人。正如同

如果你不去做生活的主人,那你只会成为自卑的仆人!将在懊恼与嫉妒中消逝自己的青春。相信自己,阔步走进荆棘丛吧!当你伤痕累累地走出来时,温暖的阳光将会洒满你的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将感受到金色的喜悦。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会懂得:信心对于成功是多么重要。所以,请大声告诉自己:“我——能行!”

成功这个终点,铺向这个终点的道路兴许是弯弯曲曲的,曲折不平,或许,可以不费力。但是,关键就在这个起点,你真的有勇气走向这个重点么?对于那个未知,鼓起勇气,就算是会艰辛,会困难,也要走下去。相信自己,能行,那就能行。

生活,是个迷宫,会碰撞,也许努力了过后又会回到那个原点,但是,如果寸步不移,就一定不会成功,在失败中取得经验,一步步留下的不是别的,而是丰厚不会丢失的经验。如果有信心,有勇气,成功的开拓者并不都是那些富二代。更多的是那些有胆识的,会把握时机的人。

丹尼斯·威特勒曾说过:“成功者的态度包含众多的成份。但是,最重要的是具有自信心。”朋友,请高高举起信心这盏明灯,它将引导你在漆黑的夜里找到光明的前途。

就如彩虹下那颗心,自信,光明。

家读书笔记(篇4)

第一次听说洋葱阅读法是20xx年8月,一位战友点评龚少的作业时提到的。一个月后,我向龚少请教这本书的内容,听了龚少的介绍立即在JD下单,对龚少的信任那是绝对的,谁让龚少是我易效能时间管理的领路人呢?收到书后立即把手上在读的其他书先搁一边,花了一个周末看完了两遍,看完立即趁热打铁输出读书笔记。

这本书告诉我“读书笔记的真正目的是把书中的最精华的东西提炼出来,进行理解和应用”,对照着这句,我之前的7篇读书笔记都不合格,以前只侧重理解,对后续的应用很少关注,从这篇读书笔记起改进。

另外这本书还告诉我“分享的时候要想着怎么把读到的内容解释给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听,让别人能明白”,我试试。

1、作者介绍

彭小六在两年的时间里,小六凭着对阅读的热爱,实现了从一个程序员到青年畅销书作家的跨界和转变。一开始,他坚持每周读一本书,在“简书”上不断写书评,把个人的阅读书目做输出分享,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简书一哥”,他写出数篇爆款文章,一跃成为热门的畅销书作家。

以前我一般不看畅销书,但近年来似乎有改变。

2、洋葱岛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洋葱岛,你是洋葱岛上的一个很有志向、对世界充满好奇的人。在这里,你会看到,原来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精彩:人们每天都能读那么多书,每个人的能力值都非常高,这个世界上还流传着很多传说,那些最厉害的人也可以靠阅读去帮助更多的人。

那么,你能不能做到呢?

带着这种欣喜雀跃和小小的不满足感,开启我们阅读的探索之旅吧。

这本书的结构就是指引你找到一些小伙伴,学习一些技能,组建一支海盗团,然后去新的航海世界里探险。

你会遇到哪些人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其次,《庄子》中的寓言又具有独自的特色。一般的寓言虽然也属于创造,但大都接近于生活中习见的形态。如《孟子》中的“揠苗助长”,《韩非子》中的“自相矛盾”,《吕氏春秋》中的“刻舟求剑”,《战国策》中的“画蛇添足”等,都使人感到是现实生活中可有的。即使是将动植物拟人化的寓言,如《战国策》中的“狐假虎威”、“鹬蚌相争”等,也不超出人们常识所能理解的范围之外。《庄子》中的寓言不同,往往异想天开,奇特怪异,不是现实生活中和人们常识中所有之物。如本篇中的鲲鹏,藐姑射山的神人,以及巨瓠、大椿等,无不带有浓厚的神话与幻想的色彩。正像《庄子?天下篇》所说的,不是“庄语”,而是“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之词”,具有浪漫主义特色。这使《庄子》的文章形成一种奇诡异常、变幻莫测、汪洋恣肆的独特风格,雄奇壮观,摇人心目。

第三,与前一点相关联,《庄子》的文章极富想象力。如本篇中的鲲,古训中或为刚孵出的小鱼,或为尚未孵化的鱼卵,本为至小之物,文中却把它想象为身长几千里的大鱼。又如讲藐姑射山上的神人的神异,以风露为饮食,乘云驾龙,上与天齐的大水淹不了他,使金石熔化、土山焦黑的大旱,也热不着他。讲他的高出名教社会之上,说他身上的尘垢糟粕就能陶铸出名教社会的最高理想人物尧舜来,其想象力之强令人惊叹。

第四,《庄子》的散文还善于比喻和描写。《庄子》中的比喻,连翩不绝而又贴切有力。如本篇言大鹏需积厚风以行,以水之浮物为喻:“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又如批评蜩与?鸠不能理解鹏之远飞行径,以旅行备粮为喻:“适莽苍者,三?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庄子》对事物的描写,形象鲜明突出,笔酣墨饱,神态毕现。如本篇所写的大鹏,它是由几千里长的大鱼化成,其背脊不知有几千里长,展开翅膀有如遮蔽半边天的巨云。它的飞行

是由大地最北的北冥飞往大地最南的南冥。它起飞时,要贴水面一击三千里,而后上冲九万里高空,一飞就是六个月。大鹏的庞大神异的形象,突出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庄子》散文的上述种种特点,加上哲学思想的深邃新异,想象丰富,奇思连翩,变幻莫测。笔势奔泻纵恣,无所拘束。整个文章使人感到汪洋恣肆,雄奇壮丽。读之如神游于奇异的天地里,出脱于琐屑的人间界限之外,开阔心胸和视野,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

庄子一生看破功名,不屑利禄,从《秋水》这篇文章所描述的一个故事就可以看出: 庄子钓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日:“愿以境内累矣!”庄子持竿不顾,日:“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神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二人夫日:“宁生而曳尾涂中。”庄子日:“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对于名利,庄子所表现出的是何等淡泊的境界啊!所谓:天下煕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的确是一道不容易迈过的坎,多少人为了它奔波一生,为了它耗尽心力,最终陪伴自己的还不是一坯黄土!有多少人因为利而青史留名?多少人因为利而真正享受幸福?多少人因为利而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也许有人会反驳我,没有对利的追求,我们如何创造社会财富;没有社会财富,我们如何拥有经济基础;没有经济基础,我们如何获得上层建筑?我得申明一下,我上述的看法只是表明我们不应为利而迷失了自己的心智,丧失了自己的方向,正如庄子在《骈拇》中所说:“袅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我们应该时刻牢记要回归本真,回归本心,回归自然。

在庄子的文章中,更是折射出了庄子的大境界。在《逍遥游》一篇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天,惠子找到庄子,说:魏王给了我一颗大葫芦籽儿,我在家就种了这么一架葫芦,结果长出一个大葫芦来,看起来十分饱满,有五石之大。可是这葫芦太大了,所以它什么用也没有。我要是把它一劈两半,用它当个瓢去盛水的话,那个葫芦皮太薄,“其坚不能自举”,要是盛上水,往起一拿,它就碎了。用它去盛什么东西都不行。想来想去,葫芦这个东西种了干什么用呢?什么都装不了。所以惠子便说,这葫芦虽然大,却大的无用,我把它打破算了。庄子说:你真是不善于用大的东西啊!于是便对惠子说: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忧其瓠落无所容?庄子之所以有这样独特的思维方式,是因为他的心中承载的是大的境界,他并没有以常人世俗的眼光来墨守成规地去判断事物的价值,只有这种大境界的人才能看到事物的真正价值。只有打破以往的常规思维,才能真正有可能去体会庄子那让人憧憬的“逍遥游”。现在整个世界都在谈论创新,创新来源于何地?也许有时就来源于这种大境界下催生出的独特思维。其实我们的眼睛有两个功能:对外,看到的是一个无比广阔的世界;对内,看到的是一颗无比深邃的内心。只可惜,现在许多人,往往只意识到第一个功能,而遗忘了第二个功能,错过我们眼睛最为宝贵的东西,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遗憾。可庄子却充分认识到了眼睛的这两个功能,从而能真正达到逍遥游的境界。

庄子在《秋水》篇中这样说到:“察乎盈虚,故得而不喜,失而不忧:知分之无常也。”回过首来,我们是否应该先好好了解自己的内心?是否应该思考我们现在正努力做的事情是不是我们真正应该追求的?我们期待自己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我们是否正在为这个目标做些什么?怎样才能更有效率的做好这些我们因该做的事情?一连串的追问在拷问这自己:我,做到了吗?

是啊,我做到了吗?我一次次的问自己,在生活中寻找答案。镜子与玻璃的区别只不过是多了一薄层的水银。这一小小的区别,引发的境界确大不相同。透过玻璃,我们只能看见外部的世界;但透过镜子,我们不仅能看到外部的世界,还能看见自己的内心世界。一层薄薄的水银,带来的却是大境界,实属一大创造。在现代这个科技发达,日新月异的社会,我们有着太多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一直拥有这样一双眼睛,一面镜子,来时刻告诫自己,认清自己。庄子是一个大智之人,他智慧的光芒穿透几千年历史的尘埃,交给我们后人的永远不会是那些小技巧,而是境界和眼光。我们期待达到一种什么境界,境界的大小决定了对事物的判断,打个比方:站在大的境界上看到的就是“天生我材必有用”,而站在小的境界上,只能碌碌无为。要知道自己是否做到,也就是要认清自己,这是一件挺难的事情。孔子曾说过: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通过日复一日的自省来一次次的认识自己,提升自己,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毅力,更需要的是勇气来面对自己的暇疵,更需要的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我们需要辨别外在的两个障碍:一是物质,而是世俗。物质往往是一种利益,可以迷惑我们的判断;而世俗往往是一种言论,一种眼光,可以扰乱我们的价值观。如何辨别呢?我的答案是跟着自己的心走,在内心始终有一种秉性。诚然,我们是社

会的一分子,生活在社会中,决不能脱离社会。而物质与世俗又是在社会中必然会遇到的,我们能超越它吗?答案是肯定的!古语日: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真正的隐士是可以摆脱物质与世俗,视之如云烟,哪怕自己就身在闹市。这是一种何等的淡定自若,何等的大境界!可见,只要我们坚持内心的秉性而不随波逐流,外化而内不化,就能摆脱物质与世俗的困扰。在面对内心世界时,要有所坚持;在面对外部世界时,要做到通达与顺应。

我们知道庄子的人生哲学是淡泊为大,在《庄子》一书中可以找到很多佐证,比如在《达生》篇中,庄子这样写道“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制情者,不务命之所奈何”。要做到这点,实属不易。拿当下大学生来说,正处“风华正茂,指点江山”,一股建功立业的气势,要做到庄子所说的淡泊,恐怕很不容易。但这并不影响庄子人生哲学的魅力,因为我们缺少经历与阅历,缺乏人生经验,还没有内敛成那种超脱的大气,不能领略达到这种境界后的滋润。我们还需要很多的磨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庆幸我们有庄子等先贤用他们思想智慧的光芒照耀着我们,是我们不至于走向错误,走向虚无,甚至走向自我毁灭。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必须有一颗安静的内心,一双智慧的双眼来捕捉先贤们的光芒,从而才能真正的照亮自己前进的道路,否者便是自欺欺人,便是娇柔虚妄,便是坐井观天。先贤们不会为此感到悲哀,因为总有人能领会他们,并将他们的思想进行传承,但对于我们个体,这是一种悲哀,先贤们给予大家的同样机会,别人抓住了,而自己没抓住,这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所以,我们不应忘记传统,忘记传统,怎能创造现代!不仅不应忘记,还应充分的学习掌握传统之精髓,把它创新有效的用之于现代,这才是对传统文化的真正传承!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荣耀,坎坷,名利等等,对待它们一个比较好的态度便是时刻告诫自己:这一切都会过去。因为“会过去”,从而少了几分固执的眷恋,多了几分拼搏的气魄,不再为以前所得所拖累,从而真实的快乐的活在当下。佛家讲“三界”:前生,此即,来世。在我看来,不管前生如何,来世怎样,我只愿把自己的全部精力用在活在当下。前生已经过去,何必留恋;来世还未来临,遥遥无期。所以最重要的是活在当下,只有这样你才知道你还活着,至于怎么个活法,因人而异。我记得在一篇寓言里,一个长者告诉那些年轻人的一个活法,也即一种生活态度:前半生,不要怕;后半生,不后悔。我挺赞同这种人生态度,现在我正处于自己前半生中的大好时光里,要是猥猥缩缩,胆怯畏惧,不敢对固有的还应改进的规则或潜规则发起挑战与改革,而是拘泥于现实,那么自己的前半生算是毁了。写道这里,我想起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里面的一句名言: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我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不是每个人都有“为人类解放而斗争”的宏图大志,但是我们也至少要做到这句名言的前半部分。这一生,要无所畏惧,但也要无所懊恼,要选择不让自己后悔的方式活着,获得从容自在,把自己的人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在现实生活中,你可以选择“两袖一甩,清风明月;仰天一笑,快意平生;步履一双,山河自在”,可以选择“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可以选择“不管风吹雨打,胜似闲庭信步”的这种出世的淡定与旷达。也可以选择“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可以选择“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这种入世的胸襟与气魄。无论选择那种生活方式,其实在我看来,两者在时间和空间上并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限,入世与出世并不矛盾,它们是相容相通的,或许是构成人格理想的两个重要方面。

读了《庄子》中的一些文章,感悟颇多,说了这么多了,我们还要时刻问自己:我们生命中还有多少真实在活着?我们的心中到底还有多少梦想在活着?我们的未来到底还有多少希望在活着?我们拿什么来承受生命之重,来驾驭生命之轻?我们靠什么来提升和捍卫生命的质地?这是对灵魂的审问!

在我内心深处永远会存在一个坐标,那就是活在真实里,在生活中从容而不急趋,自如而不窘迫,审慎而不狷躁,恬淡而不凡庸,有所感悟,有所超越!

《庄子》,一本读不完的大书,我正在读着,也将继续读下去,只因生活还在继续......

家读书笔记(篇5)

1、作者简介、内容概要;

2、本书在表达(如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处理等方面的特别之处;

3、作者在书中传递的讯息;

4、书中令人深刻难忘的部分以及你个人最喜爱的部分;

5、个人对本书的评价和观感(如是否值得向其它读者推介);

7、从本书获得的收获;

对初写读书报告的同学来说,学校会有一般的格式要求,让其有所遵循。一般地,只要有书名、有作者,其一的作用是,让别人知道你看过这本书。

写读书报告的第一步是一面看书一面写,不论有甚么感想、疑问和见解,都随即把它们写下来。

如果书是自己的,可以直接写在书随笔记下一些想法。

要把一本书的读书报告写好,除了对这本书要有较透彻的了解之外,还要对作者、对作者所处的时代,对这本书写作的背景有所了解。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能同时找到其他有关的书来看,包括:

1. 作者的传记;

2. 作者其他作品;

3. 别人对这本书的研究;

当然不是每一个人有条件或需要这样做,但能够这样做,写出来的读书报告一定扎实得多,丰厚得多。

初学写读书报告,大多拜倒在作品之前,大大夸奖一番。赞与弹都需要见地,公式化的赞美之词:内容丰富,描写细腻,刻画入微,感人肺腑,文章...全是废话。

赞要赞到作品的节骨眼上,最好是这本书独有的、最突出的优点。

弹当然比赞更难,因为写读书报告的人学养往往逊于作者,要能指出一本书的缺点,而又能言之成理,使人信服,实在并非易事。但不容易并不表示不可以这样做,如果做得到,这篇既指出优点又指出缺点,当然是持手的做法,可是很容易变成一种公式,四平八稳的结果是不汤不水。

因此赞不容易,弹更难,又赞又弹也不简单。

读书报告可以对一本书全面论述,全面的结果很容易流于浮面,样样都谈到了,但只是泛泛之论,倒不如抓住你最有感受、最有心得的几点来谈。因为你谈得集中、深入,自然能给读者比较深刻的印象。

好的读书报告应以写报告人自己的意见为主要内容,原文可以作为举例加以引述,但不宜太多。引述其他人对这本书的看法也要适可而止,不要连篇累牍的抄。否则看过之后,只觉得大部分是别人的唾余。写读书报告的只是一个人云亦云的抄录者。

家读书笔记(篇6)

小说《摆渡人》中女孩迪伦从火车事故现场走出,遇上了男孩崔斯坦,男孩带着她穿遇荒原到达了世界的另一头。这途中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难,有劳累、痛苦、艰险,有猜忌、也有信任和依靠。故事曲折而真情流露,读完后也莫明地想是不是真有这样的一个地方一种方式走这样的路。其实若是真如此能有一个人在自己面临人生最重大变化的时候给予安慰和鼓励,并带领自己走向最终的归宿也是一种幸福。

那天九十一岁高龄的姑妈病危了,我们接到通知时她已是昏迷状态,当我们去看她这最后一眼时怎么都不能把她唤醒。她躺在床上紧闭双眼,呼吸时而平和时而急促。握着她的手依然温热而且脉搏有力,给她做按摩她会皱眉,感觉仍是有意识的。看她清瘦的身躯,不时脸上痛苦的表情,我们也在默默地流泪。这样的情形,让人突然想起了《摆渡人》,是否她也走在那路上。

姑妈身体向来很好,一直以来都自己料理日常,生活简单清淡却也悠然自得。记忆中总是她走路时利利索索的身影。年轻时喜欢花,自己种也以此为生。八月时节总会摘许多桂花送来插在花瓶里香飘四溢,而她培植的山茶也总在冬日里花满枝头。早年生活的艰辛养成了节俭的生活习惯,就算是后来日子好了也从不浪费。她信佛,晚年常常在庙里吃斋念经,很多次我们去看她都是去庙里寻找,现在她走在那条路上,佛祖也一定会保佑她。

《摆渡人》中,迪伦走了好几天,一路上有时平坦有时崎岖,有平原湖泊也有高山峡谷。路途中既要克服遥远艰辛也要对付着恶魔的侵袭。晴朗的日子恶魔相对势弱,但天色不佳时和夜晚就愈加凶狠,黑夜中狂风呼啸恶魔围绕着寻找机会进行侵袭,所以每天都必须在天黑前到达安全屋。安全屋是荒原上的安全岛,屋里屋外相隔绝,外面的恶魔进不到屋里伤害人可让人们在这里休息并渡过那危险的夜晚。姑妈走的路是什么样的?

摆渡人是引领并护送人们到达灵魂最终归宿的人,“摆渡”是他们天生的使命。在书中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他勇敢并且非常地尽受职责。姑妈遇上的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摆渡人呢?

最终归宿又是什么样的呢?书中描述每个人的“家”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在平静的街道,有的是一间小屋,但都是对于各自有特殊意义的地方。对于迪伦的这个地方似乎就是荒原,因为崔斯坦在那里。而回家的信念让他们一同来到的火车的事故现场,又一同回到的现实中。

书中故事很感人,可是姑妈还是离开了我们。就在我们去的两天后她永远地走了,平静而安详。她的最终归宿想必是一个宁静的村庄,风和日丽,溪水潺潺,路边有高大的缅桂、八月桂,屋前有茶花、三角梅,院里有各种兰花,常年花开不败,芳香宜人。屋里十分整洁明亮,生活安宁而舒心,也或许还遇上了故人可相伴。姑妈,别了世间的纷纷杂杂,也没有病痛和灾难,希望您能真正快乐的生活。

到底有没有那样一个世界?我宁愿相信它的存在。所有离去的亲人都一定是去那里平静的生活了,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享受着自己的乐趣,而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仍在不断地寻找着生活的意义。迪伦原本还是一个中学生,生活中她也有着许多不如意的地方,而在起初刚走在荒原上时她并没有明白自己是怎能么了?她还是一个孩子。而一路上的经历让她成长,那其实也是寻找自我的过程。长大的迪伦不再惧怕恶魔,她相信爱并能勇敢地去追寻。刚看这些情节时觉得有些过于戏剧化,可是当意识到这其实是在表现现实时突然觉得很真实。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迷茫,年少的懵懂,青春期的'叛逆,学习、工作中的种种跌跌撞撞,中年时的压力,老年时的无奈,每一个阶段都会有各自的问题。而生活就是面对、接受并迎接挑战的过程。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在踉跄中前进,在跌倒后跃起渐渐强大”,这就是真实的生活。

家读书笔记(篇7)

书是什么?这个问题总是会在我们的心头荡漾,有人说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有人说书籍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而在在我心中,书的含义不仅如此,对我而言,一本好书就像一个新的起点,在这漫长而愉快的读书旅程中,沿途的风景就是我阅读旅行中的点点收获。而在茫茫书海中,《老人与海》这本书给我留下了至深的印象。它给了我无数的鼓舞、启迪和动力,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定的一步,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强者。就如同我生命中的灯塔,为我照亮前进的路。

文章讲述了一位生活在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有一天,他载着小船去往深海,钓到一条大马林鱼,由于鱼的体型太大,把老渔夫的船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筋疲力尽,最终被老渔夫杀死绑在船边准备回岸。但不幸,老渔夫在返航的途中遇到了鲨鱼的多次袭击,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坚毅的与数只鲨鱼搏斗,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和鱼骨。

对于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来说,做事能坚持到这种地步实属不易,但老人那种坚毅、顽强和不屈的精神才更加可贵。老人生活在一个小岛上,本就以捕鱼为生,可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老人却仍没有气馁,他知道现实是残酷的,但我们也无可奈何,就只能去面对。不管生活多么艰难,我们决不能也决不会想现实低头。既然,我们已在生命的海洋中穿行,那不管前方是波涛巨浪还是风平浪静,我们总是要去闯一闯。因为我明白,生命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我们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勇往直前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就像书中说的:“一个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

对于我们这一代来说,肯定无法亲身体会老人当时的艰难生活,但生活中的事却无时无刻的在提醒我们,“坚毅、顽强、自强、不屈。”记得六年级时候,我参加了钢琴十级的考核,因为练习时间不足,练习时也没有尽到最大的努力,考试的结果是没有通过。听到结果,我的眼眶湿润了,先是为自己的不努力而后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很大,但我并没有放弃,因为我知道要勇于面对现实,面对生活。不抛弃不放弃,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因为我就是强者。果不其然,通过这次的打击,我更加努力的练习,轻松的通过了下一次的考核,并取得不错的成绩。这件事使我更加坚信,一个内心强大的人,他就是强者。

一位平凡的老渔夫,一个简单的经历,却在茫茫的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故事。许多人看过后都说:“为什么作者不写老人最后成功了,而写老人失败了?写老人成功不更能突出老人的坚毅与不屈的品质吗?”但我认为,书面上虽然是写老人失败了,但面对残酷的现实,老人仍是强者。若是甘愿成为一个懦弱的人,那这一辈子都会一事无成,而一个人他的内心是强大的,那他一定会成功。老渔夫坚强的意志,不屈的精神并不比胜利者逊色,而老人内心的坚毅证实了胜利永远属于这样的人。

人生是一个不断磨练自己的过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有成功和失败,但成功不代表是强者,失败不代表是弱者。只要敢坦然面对生活,就证明你已向成功迈向了一步。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要经历更多的坎坷与磨难,但是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自我,勇于面对生活。其实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向现实低头,只要我们努力、坚持,就不会给人生留下遗憾,而我们就是强者。

人生就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追求,在追求人生的道理上,一定会有许多坎坷与磨难,来磨练自己的意志,我们要用一颗坚毅、不屈的心去挑战它,不管现实是多么残酷,只要我们能坦然面对生活,就一定能战胜一切。我们要时刻谨记,我们就是强者。

家读书笔记(篇8)

最近几天,把付遥的《输赢》看完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小说,也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sales,marketing这些东西,感悟了很多东西。今天,就先谈谈我对立面人物的一些看法吧。

首先当然是周锐,这是一个让我很钦佩的人,他集合了很多男人应该有的优点。他事业有成,完全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从国营单位月薪百元的技术员,到跨国公司年薪百万的销售总监,再到跨国公司中国区总裁,踏踏实实。其次,他有很强的原则。在看到他之前,我认为销售给回扣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他却明令禁止这么做。第三,他绝对是一个很出色的领导。不仅可以激励自己的团队,对客户的讲演总是非常的attractive。而且有功劳归于整个团队,有责任自己敢于抗。第四,我觉得他拥有我们传统的精神——忍。陈明恺那么整他,他都忍了很久。当然人无完人,他也有缺点。首先,我觉得他对黄静不够好。虽然他是没有和洛迦如何,可是毕竟看电影的时候洛迦靠着他,他也没有回避一下。而且老婆走了那么久,他也不去追。而且我觉得他和林佳玲有些暧昧。其次,我觉得他对洛迦不够好。虽然他和洛迦是因为性格理念不一样分手的,可是他在洛迦父亲面前保证过会照顾她一辈子的。一个男人的承诺是不能改的,自己再困难也不能改。何况洛迦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但总的来说,我觉得周锐可以打80分。

第二个,我想说说洛迦。这是一个奇女子也,销售一线的大姐大。正如周锐说的,为达目的,不折手段。她成功过,可是最后却连命都丢了。说到底,她失败了。她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周锐,失去了生命。为什么呢?有几个原因。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原则。这个东西,其实我觉得是你之所以成为你的一个界限。什么意思,一个人的原则,可以清晰的反映你这个人。她懂得销售战场的一切技巧,甚至到了成精的地步。但不要忘了,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后她死于自己的技巧,死于自己的没有原则。她没有得到她爱得周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第三个,方威。其实他很像洛迦,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可是,他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不可能和赵颍做朋有了。他揭发腐败没错,但是利用赵颍,我觉得很让人恶心。还有,我觉得他是个出色的销售人员,但我始终觉得对人,尤其是追女孩子,用销售那套东西,感觉很变味。我不讨厌他,只是觉得他还需要升华。当然,我也很敬佩他执着不放弃的精神,这个很重要的。

家读书笔记(篇9)

自读《孝经》后,孝这个字就像清甜的泉水,轻轻的、柔柔的、深深的扎根在我的心里,让我读懂了孝:它并不仅仅是一个字,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中国传统的一个孝字,它的上半部分是老,下面则是子,它的含义就是让晚辈尊敬长辈。我们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历史,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代代相传。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卑微与显赫,无论他是富有还是贫困,有着传统的美德,都可以鼓舞他们的一生。

同学们,当我们手拿《孝经》时,不妨从甜甜蜜蜜的生活中拿出一些实际行动给父母,不妨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报一个父母。比如:在生活中我们不妨帮父母分担一点生活中的忧愁,生活中的痛苦,让父母感到温暖。吃东西时,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父母,看父母吃过没,让父母尝尝。做每一件开心、幸福的事永远都应该先为父母着想,让父母体会到开心与幸福,体会到我们的孝心,我们的爱。用我们的爱去感动父母,去感动他们内心的每一处,让亲情在我们之间传递。因为父母幸福的笑脸,永远都那么美丽!爱;;父母的爱,祖父祖母的爱,兄弟姐妹的爱,朋友的爱,师生间的爱,地球大家庭的爱,这些爱重叠在一起,形成一股暖流,温暖人心,形成一个爱的世界,让我们在这个世界幸幸福福,快快乐乐,甜甜蜜蜜的生活。几乎所有的父母和长辈都把自己的爱无私的献给了儿女,但是他们却根本没想得到回报;也并没想把自己的爱给儿女,让儿女多孝顺自己一些,多回报社会。为什么?为什么?人间最温暖的亲情只是父母想着儿女,而不是儿女想着父母,孝敬父母呢?当父母辛苦一生,操劳一生,把毕生的精力都献给我们,把我们养大成人后,他们慢慢的老去后,当父母走到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情景,走到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状态的时候,特别需要爱,特别需要呵护的时候,有些父母可能面对的是寂寞、孤苦、无助与凄凉。同学们,在我们的甜蜜生活中,不妨想想父母的辛苦,所以,我们更应该想想父母,孝敬父母。孝这个含有传统美德的字,必将世世相传,必将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因为,孝是一种传统美德!

家读书笔记(篇10)

提到家这个字,此刻的我们心中大多就应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完美。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

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述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

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

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一样,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一样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我的杯具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我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超多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透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构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先双倍的痛苦。

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我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

《家》透过一系列完美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述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礼貌,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就应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家读书笔记(篇11)

今年的寒假只有短短的20天,不过我还是比较高兴的,我有进步了。

每年的寒假我家长都会领我去四季青服装交易中心给我买新衣服,今年也不例外。

我坐在爸爸的车上,看着外面的天空:太阳那么亮,天那么晴,那厚厚的云彩怕阳光过多的照射大地,专门用自己的身躯为大地挡住了直射的阳光。

服装城没过多久就到了,我打开了门冲出了车,空气真新鲜呀!爸妈带我逛了一圈又一圈,但始终找不到我能穿的衣服,我真是着急呀!那么多华丽秀美的衣服我只能看却不能穿,我不停地扫视着,想要找到能够吸引我目光的东西,忽然一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见那物两色交辉,白底红字,正写着一排字——专治各种皮肤病。

我再向周围看了看,无数的人视而不见的从上面踏过,还有不少与其类似的东西贴在显眼的地方,如:道路中间,两边店面的门上,电话亭上,公交车站的站牌上……最让我愤怒的就是我竟然在一个人的背上也发现了这样的东西,我心中腾地生起了一股无名之火,那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我上前迈了两步来到那人身后,一伸手将那小广告撕了下来。

那人猛地一回头我吓了一跳,只见那人:满嘴刺猬胡,满脸麻子,两只斗鸡眼,一嘴黑牙。

他蛮生气的对我说:“你干什么?”我回答说:“你背后的东西,我帮你撕下来了,自己看看。

”说着我把那小广告递了过去,他没有再说什么,风风火火地闯了出去,看那架势像要去找人打架一样。

只听见一路的骂声“嘿,小心点没看见这有人呀!”“不是我说,你长没长眼,不知道躲一下呀?”那人也没有回答,只是一路冲向了出口,我的内心也不由得一阵气愤,这是什么素质呀!好心帮他把背后的小广告撕掉,连声谢也不道就这么走了。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又是一股怒气,竟然有人敢把小广告贴到了人身上,这是一种什么行为,这是一种多么可耻的行径。

我真的不敢相信,像这种在别人文章里才能看到的行径,竟然让我遇到了。

我再去看那些华丽秀美的衣服,只见它们都已经失去了光泽,爸妈又干了什么我都记不清了。

回家时,我又习惯性的看了看天。

只见太阳想要用利剑般的阳光把大地射出一个有一个窟窿,厚厚的云用坚实的盾挡住了利剑般的阳光,太阳和云彩在天空中展开了一场大战。

到家后,我慢慢的下了车,感觉空气异常的浑浊,我怀着满腔的悲愤写了这篇文章,即为那无名男子而悲哀,也为这个社会“城市牛皮癣”而悲哀。

家读书笔记(篇12)

中国自古就盛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幼儿园、小学以上都对阅读有一定的要求。倡导孩子阅读多多益善,强调家庭配合学校的脚步。因此亲子共读成为家庭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阅读方式。家庭中的亲子阅读是实施早期阅读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最有效的形式。良好阅读习惯懂得养成在婴幼儿期。

亲子阅读也称为亲子共读,专业术语上解释为“以书为媒介,以阅读为纽带,让孩子和家长共同分享多种形式的阅读过程,在孩子的课外阅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通俗的说就是,孩子和家长共同进行阅读。

教育家说过:“没有人天生就能阅读、就爱阅读。”

阅读需要有方法。

前奏1——营造适宜的阅读环境

如果家庭中有条件可以为宝宝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阅读角,如在客厅、卧室等地方放有抱枕或书中的布偶。绘本书籍放置的位置要能孩子轻松够得着的、方便拿放的地方。一个有准备的阅读环境很孩子的阅读习惯建立有着重要的作用。

以上的阅读环境指的是空间环境,这里我还想强调下人文环境。

也就是说,家长要有看书的习惯。身教胜于言传。大家会发现父母喜于阅读,必定会收获一个爱阅读的孩子。中国自古就有孟母三迁典故,如今我们也该为了孩子身体力行。

前奏2一—挖掘孩子的兴趣

对于开始准备培养孩子阅读习惯的家长来说,发现孩子的兴趣很重要。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顺利进行亲子阅读,绘本书籍的选择是很关键的一步。这就是涉及到了如何从孩子的兴趣点出发选择他感兴趣的绘本?

如果家长能够明确了解孩子的喜爱,如我的小外甥最近对太空行星系列感兴趣,这类书籍属于科普类的,那么我到科普类选购于太空行星相关的绘本即可。

如果你说,我怎么知道他对什么感兴趣呢?

建议你平常多带孩子去书店或是图书馆,看他在哪个类别的书籍停留时间最长,或是最频繁拿哪一类别的书籍,那你就大致能以此来判断他的兴趣。

每次讲故事时,让孩子挑他喜欢的。孩子对喜欢的书百读也不会厌倦。

选好书籍后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亲子共读时间最好能固定时间段,如睡前、起床后等,这样有利于孩子的习惯养成。再者就是时间长度需适宜,刚开始可由几分钟先进行,再慢慢延长到二十分钟左右也就可以了。

以上两个属于悦读前奏曲,属于习惯建立阶段。既然是习惯建立期,也就意味着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持续的坚持进行。要知道帮助孩子建立一个行为习惯,需要经过不停的重复。

前面两部曲踏实做好很关键,直接影响到接下来的共读效果!(敲 黑 板 !)

我们可以来聊聊你们最关心的问题了——如何进行共读?

1.听读法。它是最基本的亲子阅读方法,也是被大家最常用的一种方式。这种主要是以家长读为主,孩子听和看的过程。在读的过程要用抑扬顿挫,带有情感的去讲故事。比如讲到一些xx伤心的说,我找不见我的娃娃了”时,我们可以带着哭腔来说:“呜呜,我的娃娃不见了,我找不到它了。”婴幼儿期的孩子以直观感受为主,用泛不起涟漪的方式念故事,没有味道。

2.提问互动法。0-3岁儿童,由于识字量等因素的影响,阅读主要以家长讲为主。但随着孩子的生活经验的积累及认识字数的增多,对于3岁以上的孩子需要进行鼓励他们多进行表达。如这是什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猜猜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觉得他为什么在哭……这些问题促进孩子们对图画书的理解,形成互动式的阅读。

阅读过程中,多交流完书后鼓励孩子说说感想,或与孩子一起利用道具(如布偶、手指偶等)演出,或录下他讲话的影像,不但留下纪念,也可增强孩子的记忆力和语文能力。

3.角色扮演法。儿童有一百种语言、一百双手、一百种思考游戏的方式……这是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学习方式必须是多元的。因此,在和孩子进行阅读时,不要忽视象声词和肢体语言的利用,动作体验(模仿+想象)是孩子学习的主要方式,孩子在模仿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

小外甥两岁多时,第一次给他讲鼠小弟系列中的《鼠小弟和大象哥哥》。要讲到大象出场时:我伸长手臂做摇摆动作(大象的鼻子),双腿交替踏地板(大象走路声)用低沉的声音说:“我有长长的鼻子,走起路来咚咚咚。猜猜我是谁?”然后再翻到大象出场的页面,问小外甥它是谁呀?小外甥很开心回答大象,并要求我重复这个过程,自己也模仿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他又认识了大象的形态、走路特点等相关知识,而且对大象的形象很直观。在后来一说到大象,他就会模仿大象。

另外,也可运用PAC理论,巧妙的互换角色:可由孩子讲故事给大人听,或用接龙的方式,改编成不同的绘本故事,这种方式还可无形中锻炼到孩子的想象力。

PAC是一种人际关系理论,强调每个人「同时」拥有这三种特质;P(parent)代表父母、权威的。A ( adult)代表成人、理智的。C(child)代表小孩、无助的。这三种特质会依现实情况,「自动交错」显现出来。这种理论也适用于亲子关系上,例如,有时候和孩子看完书,让他说说他的想法(P),父母用心聆听(A),或露出无限崇拜的眼神 (C),孩子会有会有很大的成就感,让他有权威与力量,孩子会更爱阅读。

在阅读中难免会出现不如意的情况,当孩子出现不能安静就坐听故事时,请不要强迫。你可以自己看,充满情感的朗读出来。当你自己爱上故事是,孩子听到刚兴趣的部分如果走过来,那么只需要很自然的让他坐在你的怀中或是旁边听就可。经过几次之后,慢慢培养习惯。

千万不要让孩子在阅读中产生来自父母严厉的指责,当孩子把不愉快情绪和讲故事建立起条件反射后,再想拥有喜悦的亲子共读时间就难了。

诵读及阅读记录

安徽省安庆市四照园小学 江小琴 我是12月初加入“星星点灯”微信群的,那时我们班的《日有所诵》已快读完,所以很少在群里分享自己的教学心得。但是,这学期我坚持了一件事,那就是每天写教学札记,用自己的笔记下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故事。到今天为止,已有9万字。今天得空将...

琴子老师

亲子日记1-85天

亲子日记第1天 4月24日,星期一,小雨 今天开始写亲子日记,记录孩子成长的点滴,希望自己可以坚持下去,每天至少一百字以上。根据要求,亲子日记只记录孩子好的表现、成长中的困惑以及自己的感受。 今天一大早,还没到起床的时间,就被轰隆隆的雷声和哗哗的雨声吵醒,今天屈源芝早上期中...

这个读书方法,可能会颠覆你对读书以往的认知|开卷 或许读书已经成为你的一种生活方式,在读书中也构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但久而久之,陷入了自己的小世界不能自拔,看待问题、看待世界少了很多的「个人看法」,但是却多了很多自己以为的真相,世界在你个人的眼前呈现出来,但是却不再...

家读书笔记(篇13)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对于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已经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快乐、趣味!上个寒假我们学校开展了一个“家庭读书与经典同行”的读书活动,同学们个个都踊跃地参与这次的活动,读书的情况更是出人意料,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同学们争先恐后地阅读书籍,竟阅读了一百多册书,你说,这难道还不令人傻了眼吗?那究竟我们班的读书情况怎么样了呢?带着这个令我好奇的问题,我对我们班的同学进行了仔细的“盘问”。

可喜可贺的是我们班的同学阅读书籍的种类分布得比较平均。

1.你们对哪一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呢?有43.5%的同学对文学类的书籍感兴趣,有35.5的同学对小说类的书籍感兴趣,还有21%的同学对历史类的书籍感兴趣。

2.你们在什么时候阅读书籍?有一半的同学说在晚上睡前半个小时阅读书籍,有四分之一的同学说在早上吃完早餐以后才阅读书籍,剩下的四分之一说在中午吃完午饭后阅读书籍。

看来阅读书籍的时间还各不相同啊!3.阅读书籍的时候是不是有家长陪同?大多数的同学一听到这个问题,都异口同声地回答没有。

听到这个回答我很失望,没有家长的正确引导,万一学坏了怎么办呢?我希望家长能够陪自己的儿女多点阅读书籍。

一、调查情况通过数据显示,我发现我班同学阅读书籍的情况有好有坏。

好的是,同学们都非常喜欢阅读,对书籍中的内容好奇得过目不忘。

在所有同学的答案中,我觉得同学们对读书的欲望太强烈了,因为有65.5%同学酷爱读书,剩下的35.5也对读书很感兴趣。

同学们平均每周读书一本。

从家长的角度看,有许许多多的家长都愿意为自己的儿女购买书籍;而学生自己,一小部分都能从自己的零用钱里拿出来买书。

二、调查分析一是高年级的学生没有多余的时间看多一些书。

从同学们的答案中,在学校里时间安排得太过紧迫,回到家里又被过多的主科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来,还哪来的时间看书呢?不仅如此,做完作业还要忙于语文、英语的课文背诵,唉!只能把看书放在一边了。

三、四点思考1.我建议同学们多看一些关于文学类的书籍,因为国内外的文学名著实在太好了:《悲惨世界》《三国演义》《水浒传》《昆虫记》......看国内外的名著,既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又可以丰富课外知识,一举两得,多好啊!2.我建议大家在阅读书籍的同时,能够做好读书笔记,将来回忆时还可以拿出来细细品味呀!3.大家有空闲的时候,如果觉得无聊,就赶快拿出你喜欢的书籍来阅读吧!可以参考下!!!

家读书笔记(篇14)

当一个新生命呱呱落地时,父母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茁壮成长。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你养育大,你却从此脱离了父母的约束,飞向自由的天空,翱翔在这美丽的天空中,我不禁要问:你有没有忘了你的父母?”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是各有不同的。周国平先生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可以说是感动了无数人的心。妞妞,一个漂亮的女孩,黑色的头发,又大又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可就这样一个可爱、无辜的女孩被可怕的病魔纠缠上了,她患上了绝症,是治疗还是放弃,这让这一对父母陷入深渊,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放弃,让妞妞受少一些的痛苦。

当医生用冰冷的仪器从妞妞手中抽出鲜艳的血时,当妞妞的哭声回荡在医院的走廊时,妞妞的父母的心里像是有把尖利的刀在肆无忌惮的划着,这种痛苦我们可想而知,我们体会到的更多的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父母的爱达到包容天地,我们则是天地中最重要的。最终妞妞还是在父母的保护下安静的走了,我能体会到周国平夫妇的无比痛心。从这本书中,我读懂了许多道理。有一个故事叫做乌鸦反哺,有一份亲情叫做羊羔跪母,更有一份感动叫做孝敬父母。

父母把一生的精力都放在你身上,这足以让你无条件的回报父母,我读了这本书后,更能感觉到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浓浓爱意。父母的爱比大山还坚固,默默无闻的在后背支撑着你;父母的爱比万家灯火还要明亮,悄悄照亮你前进的道路;父母的爱比天空还要大,只是为了保护你,让你不受到伤害。这又更足以让你无条件回报父母。其实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理由等着你去发现。现在就让我们从滴水之恩回报父母的涌泉相爱。

2023《昆虫记》读书笔记


读后感该怎么写呢?阅读完作品心中感触颇深。读后感是在读懂全文的基础上,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两点做“感点”,围绕“感点”来总结心得体会,我们今天要向大家介绍一些和“《昆虫记》读书笔记”相关的内容。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

2020昆虫记读后感(一)

烈阳灼烧在青草上,一抹难以识别的淡绿在飘摇的花叶中伫立,淡金色的光环在其周身萦绕,半身直立的它,拖曳着朦胧透明如轻纱般的薄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显得庄严而神圣。它淡绿色的前腿伸向空中,就像一个虔诚的修女,低着头,高着头。安静的姿势是如此的美丽和神圣。因此,农夫们将其称成为“祈祷的螳螂”。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大多没有那么了解螳螂猎食的情景。然而,螳螂以其淡绿色的壳、被壳包裹的细长而高的身体以及前臂的细长而优美的纤条而闻名。

但无论螳螂是否像它的外表一样温文尔雅,很少有人能把它完整地诠释出来。面对这样的难题,法布尔告诉了我们答案。

草丛中传来轻微的响动,那是不久后一场殊死搏斗的战利品。螳螂高举着祈祷的手臂,霎时化为死神冷冽的镰刀,轻盈薄翼掩盖下的,是幢幢刀影,是斑斑血痕,是掀起无数腥风血雨一瞬的兴奋与残暴。这位高贵虔诚的修女,终于原形毕露。

用法布尔的话来说,“真是凶猛如饿虎,残忍如妖魔”。它以活着的动物为食,对路边被遗弃的尸体没有兴趣。它前足上那对极具杀伤力和攻击性的**,最为进攻防守的重要工具,与其纤细的身材形成难以置信的鲜明对比。

至此,我们才真正的了解螳螂,这种温存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运用其看似纤细修长的身躯,迸发出坚韧巨大的能量,甚至能驾驭凛冽肃杀的气场以震慑对手,用它锋利尖锐的锯齿将比自己更加庞大的对手四分五裂。

寓验所观察到的不仅是螳螂捕食、交配和繁殖的过程,而且通过对螳螂形态的理性分析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判断了螳螂在自然食物链中的地位。对此,法布尔所付出的实验时间与经历,丰富且清晰到足矣分清螳螂腿上分布的细密的锯齿与锋利的小钩。

与螳螂几位相似的另一位客人,也是被人们冠上自食其力,勤勤恳恳光环的“道貌岸然”者----红蚂蚁。

伏在地面爬行的蚂蚁,是渺小平凡的化身。不舍昼夜地劳动,勤勤恳恳地哺育,结成长队以觅食,抬起千斤重的食物,工蚁一生就这样,一步步脚踏实地地走。当然,红蚂蚁也被黑蚂蚁以世界之名称赞。

人们赞颂它的执着,一隔几周变能看见它们结成长队,不畏风雨向前行的执着,但它们是去觅食?还是另行筑巢?这不重要。

只要我们知道它的执着与勤恳就好。人们这样想。

著名作家巴金说:“它(昆虫记)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情感和思想的美文。”

《昆虫记》,不仅是一篇纪实性的学术**,更是坐拥着不可估量的文学底蕴。它不仅讲述了充满肉弱强食的虫性生活,更折射出现世人性的深不可测。它是作者盎然情思的体现,也是其睿智哲思的流露;它是轻松诙谐的科普著作,也是意味多样的巨制鸿篇。

何其幸运,这位伟大的昆虫学家,将其一生中宽广磅礴的学识,细致入微的探索,坚定不移的信念,执着坚韧的性格,他富有魅力的光辉人格,同他在虫性社会中所**的对人性的解读与收获,都收录在了,这张薄薄的之中**。现在,当我们再次拿起熟悉的音量,我们看到的,我们联想到的,我们陷入的不再只是昆虫的世界。

2020昆虫记读后感(二)

还记得刚刚看到《昆虫记》这本书时,看到封面上“昆虫”两个字时,不禁兴趣大失,这比起《海底两万里》、《鲁滨逊漂流记》的刺激探险,比起《童年》、《简爱》一个个令人回味的故事,似乎看起来平淡无奇。

我拿起这本书,渐渐地被这本书的内容给吸引起来,作者用他轻松诙谐、细腻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可爱的昆虫:为快乐而高声放歌的蝉,不知动脑筋的建筑家黄蜂,可怕、恐怖而又对自己儿女慈祥至极的迷宫蛛 ,还有被“篡夺”了名声的绿色蝈蝈等等,一个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昆虫被作者描述成了一个个感情丰富、聪明智慧、栩栩如生的小生灵。尤其是当我读到蟋蟀的故事时,它已经在地下等了一年了。当它从地里出来的时候,它只能活一个星期,但仍然高声歌唱。我被蟋蟀的珍惜和生活的精神所感动。

作者说:他们不仅为自然之美而歌唱,也为自己的生命复苏而歌唱。这句话在我心中久久铭刻。

我想这就是对大自然的热爱!

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趴在草丛上看蚂蚁,当那暗红色的小东西钻过密密麻麻的草丛,总喜欢把手按在它的前面,等它爬上这肉乎乎的大柱子,在把手抬起来,蚂蚁就只能在我手上漫无目的的乱跑了,看着它们细细的脚快速来回的交织,那焦急的样子,总让我忍不住笑起来。当时我太沉迷于这种游戏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接触的东西越来越多,我也渐渐失去了兴趣。而法布尔从小就对大自然的充满好奇与热爱,并一直延续和坚持着这份热爱,才会让他写出如此真实,文学和科学融为一体的《昆虫记》。

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像法布尔一样,对自己的目标多一份热爱,多一份执着,多一份坚持,多一份努力,你也将到达胜利的彼岸!

2020昆虫记读后感(三)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看了以后使原本就对昆虫非常感兴趣的我,就越发地喜欢上这些小虫子。

《昆虫记》这本巨著的作者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他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观察能力,文学家一般的感受和抒写。他耗费一身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并将其记录下来,这本让他花费毕生心血的杰作先后

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

通过作者的描述,我可以想象出昆虫在行动,蝉鸣,蟋蟀管理家务,蜘蛛捕捉食物的画面,多么神奇的大自然。兽类动物有弱肉强食、寄生的现象,昆虫里也有类似的情况,蝉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要小

的小虫子,会将自己的卵产在蝉卵上面,而这种小虫子发育要比蝉快好几个月,这种小虫子的幼虫便拿蝉卵作为食物,供自己生长发育所需。

小时候,在看《黑猫警长》动画片时,有一集是说母螳螂在结婚当夜将公螳螂吃掉,然后黑猫警长来破案的故事。一直以为这只是编造的,看了《昆虫记》后发现,这个动画片是真实的科教故事。让我了解了螳螂是一种

无情的昆虫,母螳螂竟会六亲不认地把它的亲人吞食掉,产卵后便再也不回来了,不管自己的亲生子女能否健康成长!

在这本书里,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体,娓娓道来,在对昆虫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作者对生活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热爱。

在这本书中,作者不是经过解剖等工序来完成自己的作品,而是亲身溶入大自然,不顾野外冒险的危险,就好比描写黄蜂,作者很细致地描绘了当时怎么冒着危险去观察黄蜂巢,又怎样弄懂黄蜂的习性,写得非常精彩有

趣。我非常喜爱《昆虫记》这本书,没事时我拿起它,沉浸在其中,仿佛和法布尔一起**昆虫世界的奥秘。

2020昆虫记读后感(四)

从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举世闻名的《昆虫记》了。寓言花了30年时间仔细观察昆虫,揭开了昆虫世界中许多鲜为人知的秘密。《昆虫记》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作者观察仔细,读起来饶有趣味,好象自己进入了昆虫世界,变成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昆虫。

为什么我那么喜爱《昆虫记》这本书呢?这还要从《行为诡秘的隐士》一文说起。有一次,我去书店看书,随手拿了本《昆虫记》,刚好翻到《行为诡秘的隐士》这篇文章,这位隐士到底是谁呢?

它吸引我迫不及待地去看个究竟。看完这篇文章,我知道这个神秘的隐士是一只让我害怕的蝎子。法布尔对这位隐士观察的太仔细了:

这位隐士的尾巴像个小桶,尾端呈光滑的囊状,尾尖有一根深色的弯而又尖利的硬刺,蝎子只能像瞎子一样,搜索着走,也就是把螯足伸出去,钳子张开来,试探着前面的空间,给自己引路,还有许许多多关于它的奥秘。

我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一个崭新的昆虫世界展现在我眼前:大自然的清洁工---- 粪金龟,屁股上挂灯笼的猎人----莹火虫,摇篮入侵者----寄生蜂,《昆虫记》给我讲述了昆虫世界许多不同寻常的故事。

我想:为什么我的观察作文写得不好,读了《昆虫记》,才知道是因为我观察不够仔细。寓言,作者,花了两三个小时一次观察,而我没有观察一分钟。

另一点是,普通词语和习语的积累不是很丰富,比喻句和拟人句使用得太少。虽然我读过很多书,但我已眼就看出来,好的单词和句子并没有真正理解,也没有认真记住,这是我写作的最大缺点。

再比如说描写一件事物,作家法布尔可以细致的把事物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赞不绝口,而我却寥寥几句描写完了,这是我和作家最大的区别。

我想:从今天起,从现在起,我必须摆脱这些抓住我的缺点。

2020昆虫记读后感(五)

前几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发现了不同的昆虫与它们的生活***特征是不同的。

昆虫记记录了许多昆虫的习性,对我们了解丰富多彩的大自然有很大帮助。他以生动形象语言,将我们带入一个又一个关于昆虫的世界当中。

一些昆虫捕食只捕一顿的食物,这样就可以保证自己每一顿都吃的是新鲜的食物,而在生活中有些人每次吃饭都浪费粮食,一点也不懂得珍惜。

感受到昆虫要建立一个家是很不容易的。像泥水匠蜂,它就是把泥球制作成差不多豌豆那么大,然后泥水匠蜂会用牙齿把它衔住,飞回去,在它们的建筑物上再增加一层,这项工作完成后再做第二个泥球。还有蕉叶峰,它们在叶子上转动身体,用剪刀一样的嘴巴剪下来小叶片,它们常寄住在蚯蚓的地道里,如果你在泥滩边仔细寻找就能发现这些地道,地道的深处又阴暗又潮湿,因此蕉叶峰只会用靠近地面的那段作为自己的住处。

它剪下来的碎叶便派上了大用场。蕉叶峰会用一些零零碎碎的树叶将地道底部塞住。

然后,蕉叶峰会在这些碎叶片建一叠小巢,建巢所需用的叶子要求可高了,它们必须大小差不多、形状还要整齐的碎叶。圆形叶片用来做巢盖,椭圆形叶片用来做底和边缘。

通过这本,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特征、习性。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所以说昆虫记可以给予我们许多启迪与发现。

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2

“你们探究死亡,而我却研究生命。”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带我们走进了奇趣横生的昆虫世界。

有“筑路”精神的松毛虫,“心理专家”螳螂,“天才纺织家”蜘蛛都在他的笔下鲜活起来。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蜣螂如何运送粪球,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印象中被人称颂勤劳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掠夺者,可怕的狼蛛竟有如此深沉的母爱。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蝉的坚持。它在黑暗的地底深藏了四个春秋,终于在那个夏天,破土而出,挣扎着要蜕掉禁锢着身躯的坚韧外壳,竭尽全力,终于蜕去了沉重的外衣。它挥动着轻如薄纱的双翅,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在这炎炎夏日,它开始尽情欢唱,将满腔热血注入乐曲中,俨然是昆虫界的“贝多芬”。蝉的一生虽然短暂,却无怨无悔,对待世界的痛吻,以歌报之,以坚定的信念冲破重重阻碍,迎来光明。这坚持不懈的品格,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爱迪生经过千万次的失败,总结经验才发明出了电灯。袁隆平依靠坚持不懈研制出了杂交水稻。屠呦呦攻坚克难发明了青蒿素,拯救被疟疾侵害的人们。海伦·凯勒双目失明,两耳失聪,却凭借永不言弃的信念变成了让全世界尊敬的女强人。司马迁在狱中锐意进取,终于写成了《史记》,流芳百世。

“真正勇敢的,不是不落泪的人,而是愿意含着泪继续奔跑的人。”小小水滴,若没有坚定的决心,如何能穿石?娟娟溪流,若没有持之以恒的信念,如何能汇聚成汪洋大海?

法布尔亦是如此,他对大自然炙热的爱,使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研究昆虫之路。面对贫穷的枷锁,亲人的离去,他抛开偏见与质疑,潜心专研,著成了不朽名篇《昆虫记》。这种顽强与坚持,与他笔下的蝉又何其相似。

我们身边,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不惧死神、坚持抗疫的医护人员,风雨无阻、坚守岗位的人民警察,保家卫国、舍身赴死的军人,他们用坚定的力量守护我们的家园。

作为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将“坚持”铭刻心头,将学习当作乐趣,一步步攻克,将视线从手机屏幕投向知识的海洋,以青春之名书写美丽篇章,挑战自我,勇敢尝试,坚持到底,奔赴更好的明天。

与其选择在困境中俯首称臣,不如迎难而上,就如同法布尔一般,追求真理,绝不止步。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3

《昆虫记》读后有感(一)

学校让我们读一本科普书。我想了想:什么书好读?在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之后,我确定了最合适的“书选”——《昆虫记》。

我曾在四年级时读过它,但因为认为它不好看,所以把它放入了书柜。今天,我去书房,打开书架,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我把它取出来,轻轻吹去它封面上的灰尘。

顿时,它那令我熟悉的容颜就摆在我面前。我坐在书桌前,认真细致地阅读起它——《昆虫记》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沉迷其中了。我仿佛进入了书中,跟着作者——jh法布尔做着各种各样有趣的昆虫实验,如解开蝼蛄的生存***等;我读着读着,读到了有趣的一幕:法布尔发现了一种新昆虫,而虫子却有三只时,你可知道他是怎样捕捉的?

两只用手,一只眼看要逃走了,法布尔急中生智,连忙用嘴去“捉”虫,虫捉到了,就含在口中。可就在这时,忽然间,不知名的小虫子分泌出一种辛辣的液体,辣得法布尔一口把虫子吐了出来,“哇哇”大叫,而虫子呢?却趁机逃走了。

我看到这儿,忍俊不禁,可脑中大多数还是对法布尔的敬佩:天哪,竟然有如此厉害的人,不但敢捉恶心的虫子,而且还敢把虫子含在嘴中!看来,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确是到了痴迷的程度。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昆虫记》在不知不觉中被我读完了。我轻轻合上书,,坐在椅子上,开始思索:作者法布尔竟能将这些平时不受我们注意的小小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观察它们的***生活,并将其变成一部巨著,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呀!

不用说找到、观察这些昆虫所用的精力,就连写这本巨著的时间都是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这样,和寓言相比,我们的难度太小了。更重要的是,寓言具有无与伦比的观察能力。他能观察到这么多昆虫真是罕见!

我们应该学习寓言,像他一样仔细观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做一个热爱自然和科学的人!

《昆虫记》读后有感(二)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昆虫记》,它是法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亨利。法布尔最得意的作品。

传说,他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所以他生活在赤贫之中。他非常喜欢观察昆虫和植物。他出版了许多优秀的节目,赢得了别人的认可。但是他想“登上大学讲台”的梦想却没有实现,自己的昆虫学实验室愿望也得不到支持。

可你们不知道,法布尔的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还算得上温饱生活。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并没有向他人的“偏见”和自己的“贫穷”屈服,之后,他便详细的观察昆虫的生活、***它们的劳动,用了他一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了这本伟大的书——《昆虫记》。

在这本书中,我读了一些我们通常看不见也不知道的故事。比如蝉是怎么产卵的、迷宫蛛是怎么哺育儿女的、螳螂是怎么捕猎的······

另外,我一直以为故事书里的蝉夏天总是在树上唱歌,蚂蚁辛苦地准备食物,而蝉直到冬天才储备食物,然后去蚂蚁家里要食物。但我看完这本书才知道,每次蝉找到食物,都会被蚂蚁抢走,导致它不得不再次找到食物。蚂蚁是顽强的乞丐,勤劳的生产者是蝉!

《昆虫记》,记述了昆虫之间的情感和生命,这一伟大的创举,你值得去看一看!

《昆虫记》读后有感(三)

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我一看外面,没什么兴趣。可一看书的内容,我却爱上它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寓言从小对动植物的浓厚兴趣,他经常仔细观察。书中还记载了萤火虫、红蚁、蝉、天牛、松毛虫等动物的本能、习性、劳动、繁殖和死亡,记录了它们在昆虫王国的漫长旅程。比如萤火虫,法布尔讲述了萤火虫中只有雄萤火虫能发光,而雌萤火虫不会发光。

萤火虫看起来很小,但它们是食肉动物。他们的主要食物是蜗牛。萤火虫发现了蜗牛,就会召集来同伴,然后一起向蜗牛体内注射一种“麻醉剂”,不一会儿,蜗牛就化成“肉粥”了,萤火虫们也就开始享用美食了。

读了这本书,我真的非常佩服法布尔。在《昆虫记》里,在法布尔的笔下,蜣螂忙忙碌碌制作粪球、推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到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对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好像在祈祷和平。每一只昆虫都像是法布尔的朋友。

我认为我们过去不太注意自然。现在,我们必须注意观察自然,对自然界的动植物有更深的了解。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真正了解和控制大自然!

《昆虫记》读后有感(四)

世界上有许多昆虫,其中有些我们还没见过。我们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子,门外汉,大小和形状。但从我读了《昆虫记》,对于昆虫我有了更深的了解。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寓言从小就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从小就立志成为一名著名的昆虫学家,为此奋斗了一辈子。但那时候他爸爸和妈妈都不让他去进行一些危险的观察,他就偷偷的去。

我记得有一次:他去爬山,离他家很近。在山顶上,有一大片他感兴趣的森林。那次爬山,他用了很长时间。

突然,他发现脚下有一只非常可爱的鸟。很快他就找到了这只鸟的巢。这个巢是用干草和羽毛做的。里面有六个纯蓝色的鸡蛋。它非常明亮和美丽。他拿了一个。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位牧师,并告诉了他这个故事。牧师说:“这种鸟叫萨克锡柯拉,你不可以这么残忍,去抢可怜的鸟妈妈的蛋,从现在开始,你要把蛋送回去,以后不能再碰那个鸟巢了。

”回家时天已经很晚了,这件事让他一生难忘。

我想在观察昆虫时,寓言一定很吸引人。他经常忘记时间。也许他会把看到的写在一张纸上。《昆虫记》我虽然才读了一点,但我已经知道了许多昆虫的名字、外形、大小和种类。

现在,我真想告诉法布尔,我会学***持不懈的精神,也会把他写的《昆虫记》认真读完。

《昆虫记》读后有感(五)

暑假里,我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读《昆虫记》了,读完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有时还会翻到其中的章节再进行欣赏,我的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大现身手,连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最好最独特的一面:天生的攀岩家——狼蛛、“伪素食者”——蝈蝈儿、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装死的黑歩甲、吃枯露菌的甲虫、南美潘帕斯草原的食粪虫。

这些小生灵在法布尔的笔下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描写隧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他曾经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

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昆虫记》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千千万万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书,它让我了解昆虫,更让我了解生命。

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有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一部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的书。一个人能为昆虫写一本书是一个奇迹。《昆虫记》在法布尔的笔下,让我觉得昆虫就是我,我就是昆虫。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4

“班级读书会”活动结束后,一种激动喜悦之情撞击着我的心扉。课堂上,孩子们朴素的话语,真挚的情感,独到的见解以及生动幽默的语言,时时萦绕在我的心头令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在师生共同阅读了《昆虫记》一书后,我们对昆虫的种类、习性、生存、繁衍等方面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法国作家法布尔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和同学们在《昆虫记》精彩的描述中,领略到了法布尔哲学家的思考,美术家的视野,文学家的抒写。字里行间我们都能真切感受到法布尔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现将读书交流会上部分精彩的课堂语录摘抄如下:

赵关君说道:“我认为小被管虫是最爱美的一种昆虫,她随时随地注意自己的衣着,无论她看到什么树叶、贝壳甚至是小石子,她都会充分利用这些东西为自己缝制衣服,她是了不起的裁缝。然而,她一旦做了妈妈,便可以为自己的宝宝舍弃漂亮的外貌。甚至在她死后,还留下自己的皮做孩子们的保护伞。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当我读到这一章时,我被小被管虫的爱美之心所吸引,更被她对子女的那份浓浓的母爱之情深深打动。我真的没有想到小小的昆虫体内却蕴含了如此无穷的爱的力量。我从这一段的描写中感悟到小被管虫的美丽与伟大。她用爱为我们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她难道不是我们人类最好的老师吗?”

赵广达同学在“放飞心灵”中这样表述:“昆虫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尊重了昆虫的生命就等于尊重了我们自己。我们的世界因昆虫而精彩!”

李兴鹏感叹道 :“小小的昆虫也有亲情、爱情、友情……它们同样有生存的权利,我们都应该尊重昆虫的生命。从现在开始让我们都来热爱这群可爱的小精灵吧!”

还有的同学认识到“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昆虫在捕食猎物时是无比凶残的,然而在他们哺育儿女时却是满怀深情的。

在读到萤火虫吸食蜗牛的肉体一章时,有同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外表美丽的萤火虫内心却是无比的阴险狡诈,今后我们看待事物不要被他们美丽的外表所迷惑,一定要看清楚事物的本质以免将来上当受骗。”

此时的王斌早已按耐不住,他站起来侃侃而谈:“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知道了法布尔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与他不懈地努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分不开的。我从中感受到了每一位成功者背后的路都是艰辛的。”

杨懿远说:“《昆虫记》生动具体的语言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眼前仿佛有个放大镜,一些我平时视而不见的小昆虫,豁然间在我眼前变得高大魁梧起来,我似乎闻到了昆虫身上的气息,感受到了他们鲜活的生命。”

在这样的读书交流会上同学们畅所欲言,他们那深刻而独到的见解令人折服,发人深省……小小的昆虫,激起了同学们对阅读、对交流的极大兴趣;引发了他们对大自然,对科学知识的无限热爱;拨动了他们对生命、对爱的感动的心弦……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两年多来我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并进行了不断的探索。现在,我们的孩子渐渐走进了书香的乐园,分享到了阅读的块乐,感悟到了人生的精彩。今后,我们将继续和孩子们一道——将读书活动进行到底。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5

《昆虫记》是出自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笔下,是一部不朽的著作,这本书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深深的震撼着我。我以前对昆虫不感兴趣,认为它们很可怕,很无聊,现在全然不同了。

法布尔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在研究昆虫的过程中,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孜孜不倦,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在于探索昆虫,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

由于法布尔对昆虫孜孜不倦的探索,他向我们展示了昆虫界的奇妙世界:就像法布尔写的蝉那样,整个夏天,蝉不做任何事情,只是终日歌唱,而蚂蚁则忙于储存食物,冬天来了,蝉饥饿难忍,只有跑到他的邻居那里借一些粮食。结果,邻居让他非常难堪。原来蝉有时也很难堪,也怪不得整个夏天都能听到蝉叫呢!

法布尔是一个热爱科学、孜孜不倦、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人,而我呢,遇到一点小困难就退缩,不敢面对失败,还大哭起来。有时候不如意时,还对家长大呼小叫的。记得有一次,我写一道数学题,我毫不犹豫的去问爸爸,爸爸教了我,给我讲解,我还心不在焉。现在想想我当时还真是不应该啊!

我这几天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以散文式的文笔,向我们讲了蝉是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各种各样的虫子们翩然登场!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它们带我走进了原始丛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我家门前有个蚁巢,我喜欢用火或水来破坏它们的家,有时用牙签把它们的腿小心翼翼地扯掉,它们只能在地上逃命,而我来杀它们取乐。我还捉大虫子放到蚁巢旁,几蚁发现一了它,召换同伴来杀了它,虽然它庞大,但它几分钟后成了尸骨一堆。今天我读了这本书,知道了道理。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它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细致地了解了昆虫。法布尔为我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比如,蝉是一种自食其力的昆虫,也是大自然的歌唱家,它在夏天为我们带来高昂的歌声,但人们并不十分喜欢它,因为它的声音太吵。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它有史以来都被人们看作为勤劳和团结的象征,但法布尔却发现,蚂蚁有时却十分贪婪和凶悍,它会将蝉辛辛苦苦觅得的食物洗劫一空。

看完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看问题不能光听别人如何讲,而要自己去观察、思索、实践、探究,从而寻找正确的答案,而且观察事物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要一分为二的去研究和思考问题。

《昆虫记》不仅让了解了昆虫,改变了过去对有些昆虫不正确的看法,它还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如何去观察事我物和研究问题。《昆虫记》可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6

《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让。享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他是法国的科学家、昆虫家。被人类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记》这本书让人类重新认识了昆虫,所以我非常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主要讲述了100多种昆虫的发现习性、本能、劳动、死亡等。体现出作者仔细的观察和严谨的实验能力。使我们了解了昆虫的未知世界。尤其是他在写萤火虫时,仔细的描写了它们的“小灯笼”,并用了拟人,比喻的修辞方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它们“小灯笼”明亮、美丽的特点,表达作者对它的喜爱与赞美之情。而且在我读萤火虫之前,我一直认为萤火虫吃树叶,吮吸树汁为生,但我读完后才知道它是以吮吸动物的肉为生,它最爱吃蜗牛的肉了!它会把蜗牛吃的干干净净,只剩一个空壳,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新的认识。

《昆虫记》里精彩的片段有很多,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圣甲虫”的梨形粪球里面的“一个艺术家把我们推理得来的粗糙作品进行了加工。它把圆柱形修成半椭圆形,显得优美雅致得多;它又在这个球体上加工出一个精巧的曲面,与球面仍连接在一起,这就变成了一个梨形,使它形成了一个艺术品,十分漂亮。”使我感受到它伟大的创造力。

《昆虫记》让我明白做一个事情要仔细、认真,不能马马虎虎。又让我感受到生活和昆虫息息相关,我们要爱护昆虫,让它们成为人类的朋友吧!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7

何晶桐学校:浙江大学杭州求是教育集团附属小学

暑假到了,妈妈让我选一些书来看,我一眼就挑中了《昆虫记》。因为平时,我很喜欢蝴蝶和蜜蜂。夏天,爸爸还带我去捕蝉。

翻开《昆虫记》,读着读着我更着迷了。原来昆虫世界不像我平时看到的那样。它有太多的谜团。我知道了:

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螳螂是一种十分**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看着看着,我想:

如果我们保护环境并且不污染环境,还会有一些昆虫吗?现在环境越来越差了。这些昆虫将来会消失吗? 《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

寓言从小生活在农村,热爱大自然的一切。他决定做一个为昆虫写历史的人。长大以后,他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这本书非常的吸引我。

放大镜,湿度,星星,还有昆虫的气味,看书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现场,这让我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8

《昆虫记》是出自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笔下,是一部不朽的著作,这本书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深深的震撼着我。我以前对昆虫不感兴趣,认为它们很可怕,很无聊,现在全然不同了。

法布尔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在研究昆虫的过程中,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孜孜不倦,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在于探索昆虫,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

由于法布尔对昆虫孜孜不倦的探索,他向我们展示了昆虫界的奇妙世界:就像法布尔写的蝉那样,整个夏天,蝉不做任何事情,只是终日歌唱,而蚂蚁则忙于储存食物,冬天来了,蝉饥饿难忍,只有跑到他的邻居那里借一些粮食。结果,邻居让他非常难堪。原来蝉有时也很难堪,也怪不得整个夏天都能听到蝉叫呢!

法布尔是一个热爱科学、孜孜不倦、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人,而我呢,遇到一点小困难就退缩,不敢面对失败,还大哭起来。有时候不如意时,还对家长大呼小叫的。记得有一次,我写一道数学题,我毫不犹豫的去问爸爸,爸爸教了我,给我讲解,我还心不在焉。现在想想我当时还真是不应该啊!

今后,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与他一样做一个热爱科学、孜孜不倦、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人!不能任何事都依赖父母,我要好好学习,努力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些天,我认真阅读了《昆虫记》,这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

我被书中对各种昆虫幽默有趣的描写深深地吸引着。在作者的笔下,人性化的虫子翩然登场,萤火虫给蜗牛涂上了,享受它的一顿美食;红蚂蚁执着得异常可爱,他们出行、回家只认一条路;螳螂只有在与敌人作战时才露出腋窝下像珍珠一样的圆点,炫耀一番……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读着读着,这些栩栩如生的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注意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存在呢?现在的环境日益恶化,将来他们还能生存下去吗?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又被法布尔探索大自然时那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所叹服。他五十年如一日地深入到昆虫的世界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各种昆虫进行研究,并用生动的文字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可以说,书中的每一个字都蕴含着他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看到他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捕捉黄蜂,反复对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效果进行试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科学精神的伟大。

《昆虫记》不仅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而且学会了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每位同学阅读的好书,只要你认真地阅读它,就可以像我一样,从中获益很多。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9

《昆虫记》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有尔花了足足三十年的时间成就的'十卷本科普巨著。书中,法布手根据观察获得的第一手材料,将昆虫鲜为人知的生活习性生动地描写出来。一个人能够用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并一版再版,先后补充,真的非常了不起。

在《昆虫记》中,法布尔以其生动的语言向人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在这里有甲虫、蜜蜂、蜘蛛、螳螂、蝗虫、蚂蚁、蝎子……每一种昆虫的习性、工作、繁衍、死亡都活灵活现,充满灵性与智慧。在作者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乳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这些可爱的小生灵啊!在法布尔的笔下栩栩如生,难怪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把法布尔称为掌握田野无数小虫子和秘密的语言大师。这本书里面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斑纹蜂这一文章。为我们介绍了斑纹蜂的筑巢、产卵、采蜜准备食物等方面的特点。对昆虫外形描写真实、细腻而精确。如斑纹蜂常常把巢建在比较结实的泥土里。它们在地底下,用自己的舌头建筑自己的巢穴。每只斑纹蜂还在自己的巢内壁涂了一层唾液,这层唾液就像油纸一样保护着巢,可以防止雨水渗进巢里。还有一处精彩的片段——“蚊占蜂巢”,作者用大量抒情和议论性文字,谴责了蚊子的无耻,对斑纹蜂丧子后的茫然无措给予了深深的同情,也对无家可归的老蜜蜂倾注了自己的人文关怀。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昆虫记》不仅表达了作者对自然与生命的歌颂,同时也从侧面透露出人性的黑暗。作者十分憎恨蚂蚁,把它比喻成“强盗”。它们浩浩荡荡去侵犯蝉的住所,红蚂蚁还用不道德的方法抢夺黑蚂蚁的儿女,这何不反映了当今部分人们的贪婪和弱肉强食的社会。同时,大千世界,需要我们去探索未知。《昆虫记》这本书,就是一席盛宴,给了我前进的知识动力,赋予我思考的钻研精神,启于我以发人深省的精妙文字……它似乎有一种魔力,缠绕着我的手,在它的每一页,每一行留下指纹。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0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我早听说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名扬天下了。那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喜出望外,心里乐开了花。刚拿到《昆虫记》,它就像一块奶油蛋糕深深地吸引着我。因为里面的昆虫不但趣味并且生动:有可怜的鸣蝉、胆小如鼠的蛐蛐、可怕的狼蛛、五毒之首的蝎子、勤劳的蜜蜂、长毒刺的黄蜂……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些昆虫的家庭生活、捕猎技巧和外貌特征等。

就说那可怕的狼蛛的产卵和母爱吧!狼蛛是节肢动物,身体主要分头、腹两大部分,是世界上最大的蜘蛛之一。狼蛛有一个又小又圆的头,头上长着八只眼睛和恐怖的毒牙,还有八只长毛的长腿;腹是产卵用的。狼蛛真令人望而生畏啊!一年夏季的一天,法布尔在一丛迷迭香的花下见到一只挺着巨大肚子的狼蛛,这证明它既将临产。法布尔见了立刻用捏子细心翼翼地把狼蛛夹起,轻轻地放入一个既透明,底部又放着泥土的大瓶子里,留作观察。几天后,狼蛛开始产卵了。只见它先在地上织了一张网,大小相当于一只手掌。蛛网很粗糙,也不成形,却相当稳固,之后,母狼蛛吐出一些更结实的丝,织成一个圆状的白色球体。上头留了个小口子;再把胎部对准小口子,产下一粒粒金黄的卵;;产完后,狼蛛把口子封上。最终,它把那张不成形的网用脚踹到一边,把卵袋往身上一背,卵带就成了它的无价之宝。狼珠妈妈把它的“宝贝丸子”保护得严严实实的,无论行路、休息、捕猎、逃跑,狼蛛妈妈与它的卵袋每分每秒都不离开。如果卵袋意外脱落了,狼蛛也会飞速地拾起卵袋。狼蛛的母爱真深啊!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明白要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还明白法布尔对昆虫是那样的好奇,所以才去专心致志地观察、研究昆虫。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1

暑假到了,大地一直在发烧,把我的暑假放松计划烧得一干二净,把我的暑假生活烧得枯燥无味,连我自己也烧得心烦气躁,唯有读书能让我平静下来。

《昆虫记》把我带到了大自然,这里绿意盎然,凉风阵阵袭来,拂过心湖,漾起圈圈涟漪,送来丝丝凉意;这里虫鸣悦耳,蝶舞纷飞,仿佛是在开一个盛会;这里就是我心中的乐土。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作者法布尔以散文式的文学,向我们讲述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有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媾、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到昆虫世界、昆虫的生活。

这个“昆虫的史诗”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浸透了作者法布尔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也教会了我许多。

萤火虫原来是食肉动物。他虽然外表弱小,可却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而它的猎物通常是几乎没有樱桃大的蜗牛。最有趣的是萤火虫在吃猎物前,就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那样,先给猎物注射一针麻醉,使它失去知觉

而《昆虫记》的.作者被誉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法布尔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法布尔怀着对万物生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奇妙的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五十余年,法布尔始终坚持不懈、不断探索、追求真理,才能够完成这部昆虫学巨著------十卷本的《昆虫记》。法布尔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赞颂,更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昆虫的史诗”向世人展现了一个奇妙而复杂的昆虫世界,这个“昆虫的荷马”向世人展示了自己的坚持不懈、不断探究、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还有自己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

《昆虫记》是我在这个暑假最大的收获之一。我要学习法布尔身上的坚持不懈、不断探究、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还要学习昆虫身上的各种精神和优点……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2

昆虫虽小,但亦有人之常情,世界唯一,却也存万千社会。在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几分人情可寻。不管是人类、动物、还是昆虫,却具备繁衍后代的本能与希望。

蝉,是一种奇特的昆虫。为何“奇特”呢?在地底下黑暗的生活要持续四年,而在地上的光明只有不到一个月。对于一些不负责任的人来说,自己好不容易熬过了“黑暗”,迎来了“光明”;不好好玩一会都对不起自己。而在蝉的思维当中,自己是相比后的繁衍生息来说,几乎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它抓紧残存的时间,产下饱含后代繁衍希望的卵。即使这些卵被死敌蚋破坏了,产下了他们的卵,蝉也不舍得破坏掉那、些坏卵,尽管它可以轻松地碾碎这些东西这就是对后代最深厚的期待,和最悲哀的母爱吧。

再看螳螂。螳螂与蝉不同,他们有这样一种习性:繁殖完毕之后,雌性螳螂会将雄性螳螂全部吃掉,像出征前的祭旗一样。但是雄性螳螂

也不畏缩,坚持完成他们心中的使命繁衍后代。为了属于自己的使命,即使牺牲生命也在所不辞。对于雄性螳螂来说,他们肯定是因为对雌性螳螂的爱才繁殖的,但是对赢的结果它们心中又肯定是在不甘与很的,我爱与恨轮回不止,生于黑暗,却心向光明。这是雄性螳螂对繁衍后代的使命感,与生俱来的责任感。

不管是什么物种,人类还是昆虫,都怀揣着对后代的爱与希望对族群种族未来的责任感,使命感。

2023秦腔读书笔记(合集12篇)


现在,大家用节约用纸,用QQ和微信代替了。人们会将心底的祝福化作一句句温馨的祝福语,祝福语让人们能够更加体会那一天的美好希望我的祝福常伴你身侧!如何写出富有新意的祝福语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3秦腔读书笔记(合集12篇),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秦腔读书笔记【篇1】

《秦腔》读后感600字!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用一个月时间把小说《秦腔》读完了。

花了一段时间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小说讲清风街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人物的亲属关系、不同年代的领导决策出现的分歧。以夏天义和君亭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君亭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奈。

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被唾弃的农村懒汉形象出现。“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却活的窝囊畏畏缩缩,对白雪做出出格的事情,导致人们的厌恶。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及夏风的名气,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

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家族的兴衰、子孙的百态、村落的繁衍勾画出农村畏缩的影像,人人都同清风镇人一样辛勤劳作、对待流言参与其中乐此不疲。这就是农村人的生。

秦腔读书笔记【篇2】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秦腔读书笔记【篇3】

利用在床头、厕所、会上、车上和路上的闲暇,读了几本贾平凹先生的书:《高兴》、《高老庄》、《秦腔》、《废都》、《浮躁》。最喜欢《秦腔》,《浮躁》看起来没劲。

喜欢有喜欢的道理,没劲有没劲的缘由。《浮躁》从第开始就让人觉得贾先生企图在编一个生动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和地点在中国历史上和全球范围内搜索不到,感觉不出这是贾先生的故乡商州。因此,远不如看一些黄易的科幻或者古龙的武侠诸如此类没有时空概念的成人童话。但是,《秦腔》却不同,《秦腔》不仅仅是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更是一幅七八十年代中国秦地农村生活的人情百态,是一个时代的“清明上河图”。书里没有好人,没有坏人,但却善恶分明;没有企图教化,也没有意识要灌输,春秋冬夏,日出日落说的就是那点陈谷子烂芝麻的破事。人全是农村人,有人是疯子,有人是哑巴,有人忤逆,有人奸诈、有人夜里勾搭了别人的媳妇,有人生了个没屁眼的娃,有人会画脸谱,有人喜欢唱秦腔…如果看完了这本书一定要总结出个一二三,或者企图发现作者叙事的逻辑,这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两点:第一、从书里可以看到自己和父辈们的生活,甚至那些方言、土话农村人的喜丧操办的方式和礼节秦陕与湖湘居然也惊人的相似。第二、这本十多年前的小说,里面所涉及到的农村问题,有很多仍然是现代农村正面临的问题(比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耕地闲置问题、村镇机构设置问题,农村伦理异化问题),让人着实惊叹贾先生对生活的深入程度。

这本书值得读,当然,如果有人看了不喜欢这也再正常不过。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本书。

秦腔读书笔记【篇4】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书笔记【篇5】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秦腔读书笔记【篇6】

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而已,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

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显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的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更能讲述故事!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是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声色高体验性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能是有完整、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才是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西方现代的许多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书笔记【篇7】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

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

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

《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

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秦腔读书笔记【篇8】

我写的书评,忘了发表。聊了几句天,就没有了。这本书以作者家乡为模型,幻想和自述以及生活中繁琐的小事之间的对话为主体,还有社会改革的政策为引导,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纠纷,关系到亲情,友情,爱情,对当时的年轻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很大的影响,描写的都很细致,仔细咬嚼,会发现很多。也对当时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实,读到最后我觉着这书是一种批判当时的社会?还是对生活在那时人的一种怜悯?亦或是一种对如今我们的生活的一种暗示?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如今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定名秦腔个人认为,这是作者家乡的,还有一点,是一种心情表达的工具。它的存在很重要,在书中毋庸置疑,在现实中是文化遗产,当然它也有书中的意思。再说,夏天智兄弟四个一辈子都没有红过脸,这是我所羡慕的。兄弟情,手足之情,难以言表,亦师亦友,今生的兄弟不一定下一辈子就是。所以,珍惜这种缘份。再说,夏天义的子女,很典型的农村人,太常见了。耳熟能详的案例。孝敬父母,这一点做不到,怎么做人。对生你的人都不行善,你怎么行于世。本书刚开始看比较乱,因为作者赋予一种幻想的自述?现实主义?所以,看上去很随意,很不注重段落的整洁和承上启下。但是,这就是作者这作品的伟大之处,不经意间,平淡的琐事,凡俗的切进了生活里的几句话,它就是悲悯之极的体现,或欣喜若狂的暴露。说了很多,总之这本书很有看头。我看了一次,准备看第二次,我想到时候我的细节方面把握的更好。谢谢大家。

/云野

秦腔读书笔记【篇9】

《秦腔》,显示出贾平凹对他所熟悉的乡村题材的高超驾驭能力。乡村生活在他的笔下风生水起,神采飞扬。他生动地写出了这个时代的乡村政治与伦理一精一神,也写出了对处于式微瓦解状态的乡村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凭吊和惋惜。

相比于《废都》中对城市生活夹生化的把握和猎奇一性一*的表达,《秦腔》显示了作者对农村世情的通透理解和深情关怀。贾平凹借这部小说颇为理直气壮 地表达了对农民价值观的认同,在对农民趣味的描写中,甚至表现出某种欣赏和自得。如果说《废都》中对城市的感情多少带有某种欣赏与批判的矛盾色*彩的话,那 么《秦腔》中对农村的描写则带有更单纯的赞美与留恋之情。作者似乎有意抛开了以往知识分子写农村题材时不可避免的一精一英立场,而附身于一个似疯半傻的农村混 混我,加入到乡间人情政治中来演绎一场农民话语的狂欢。到处都是生动地道的民间地方口语,洋溢着农民的风趣、幽默和智慧,恣肆而欢乐。《秦腔》将贾平 凹在《白夜》、《高老庄》中的那套笔墨用到了极至一精一细而忠实的写实渗透于全篇的各个角落,简直就是一个当代农村的工笔长卷。小说中的生活带着地道的农 村气息,农民的心理刻画入微,农村社会的情状清晰可信。这种对土地的亲和之感,在许多乡土作家笔下已经丧失多时。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平凹这部长篇力作令人欣喜。

小说几乎通篇由对话组织,人物之间的交锋皆通过话语的机锋呈现。这些对话里蕴涵了极丰富的戏剧感,每一段对白都是一场好戏,人物的一性一*格、心态 跃然纸上。小说还不时穿插着戏文、秦腔曲谱、民谣,显示出某种互文的复调效果,对于懂秦腔的读者来说,当获得更会心的阅读享受。但小说所采取的艺术形 式也真是一把双刃剑,大量冗长的对话也挤一压掉了小说舒展的空间,内容便显得过于紧促,密不透风。由于缺少叙述和描写的穿插铺垫,事件之间没有必要的过 渡,也使小说的节奏显得缓慢单一。与其说《秦腔》是部长篇小说,不如说更像一个充满了台词的长篇剧本,这种风格的变化体现了作者不断挑战写作难度的追求, 也确需要读者耐心地与阅读疲劳抗争,才能领教它的好处。

秦腔读书笔记【篇10】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把上次从图书馆借的一本小说《秦腔》读完了。上次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就一直惦记着要借一本有深度的小说回去研究,结果在二楼发现一本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小说,也就是这本《秦腔》,再一看是贾平凹写的,所以就借回来作为睡前读物。其实,原来就一直对矛盾文学奖的小说颇有好感,从《尘埃落定》,《白鹿原》一路读下来感觉是一本比一本写的精彩,觉得这类书比当前某些书还是要有深度些。贾先生的书以前没有多读,只读过一本叫《天狗》,感觉文字写得朴实,注重描述细节来衬托环境,对人物心理也描述得非常到位,关键是能够站在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来反应每个人的行为,不是刻意的描述出每个人的好与坏。所以不同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不同结论,这也是他小说高明所在。

花了几个星期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但具体指哪方面,又说不上来。小说像是讲故事一样叙述性的描述了一条街道(又叫村)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以夏天义和君恒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均恒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赖,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我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的形象出现的。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只是比较安于生活,所以生活一直都没有什么起色。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作者以秦腔作为农村传统观念的代表,表露出了在农村社会体制和观念剧变下,面对传统遗失的无能为力和对新生事物无法判断的彷徨!

秦腔读书笔记【篇11】

52《秦腔》,贾平凹/著。

以下个人陋见,若有偏颇,祈以斧正;另有高见,诚请交流。

其一,此书,是我读继《废都》、《愿人生从容》、《浮躁》之后贾老的第四本书,本想勉力整理对比下四本书的内容,然而,文学功底薄弱,文学修养浅陋,实在有心无力,说不清道不明。斗胆尝试,若失偏颇公允,倒惹人耻笑;然而,不做总结,又不吐不快,憋屈得不行。

四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贾老文字驾驭能力极其娴熟,尤其善于景致和人物心理描写,常常寥寥数字便勾勒出深动形象的优美意境和深动传神的人物形象,可谓神来之笔。入世深,细节才传神。由此可见,贾老的人情世故之炼达。

其二,此书,其叙写方式很值得借鉴学习,秦腔贯穿全书,又辅以无处不在的“疯子”引生,将清风街所有鸡零狗碎的生活随意切换,随意串联起来,随意控制节奏,随时发表作者的感慨,从而得以散而不乱,构思何其巧妙!

其三,此书,主要描写了改革开放初期,新的体制下,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和新时代下现代新兴文化(流行歌曲)对传统文化(秦腔)的冲击。

儿时我曾在农村生活过,受亲邻的耳濡目染,至今,我对乡村田园生活依然向往,对土地更是深切眷恋,然而,到底没有那份孤勇决绝回去故乡身不由己,奈若何?何况,早已物非人非,回不去了。终究,它们只能若影若现在午夜梦回中,朦朦胧胧在酒至微醺里……

因此,此书读来很有共鸣,尤其书中大量的地方方言,更是亲切可爱。

书中传统文化秦腔的没落,我深感遗憾和惋惜,然而,社会日新月异,马不停蹄的更新迭代,万事万物都处在变化之中,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如此这般,便就很矛盾了,传统文化要想传承下去,如不改变,则不合时宜,会被新兴文化代替;如改变,或者改良,又恐改得面目全非,或者不伦不类,不再纯粹。进退失据,如何是好?

其四,此书,我读出来的最多的是“执念”。引生对白雪的执念,夏天义对七里沟的执念,夏天智白雪对秦腔的执念,夏中星爹对生命的执念,夏天礼对金钱的执念……

其中,尤其“疯子”引生对白雪的执念,最让我感动心疼,几度泪目。

引生被村人认作疯子,可是,他疯吗?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有他独有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而已,事物是多元化的,没有定论的,我们要求同存异,不该随意侮辱。其实,在很多时候,引生,倒或许是唯一的独醒之人。

引生,或许又确实是疯的,他的疯疯在对白雪的执念,那是一种情到深处自然疯的疯,那种疯,疯得干净纯粹,不容人玷污的!

其五,或许,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执念,那么,我的执念又是什么呢?是父母在我成长中的陪伴的缺席早成的身心伤害?是对阅读依赖?是任性自我的生活方式的向往?或许,三者兼具。

总之,此书,无论写作方式,还是内容,都值得细细品读,强烈推荐。

经典摘抄:

念道:名场利场无非戏场做得出泼天富贵,冷药热药总是妙药医不尽遍地炎凉

我拿手去掐月季叶,叶子颤了一下,我知道叶子疼哩,就松了手。

我知道你的长短;出去了,你知道我的深浅。

我拿脚踩我的影子,影子不疼,我的脚疼。

堂屋里没有拉灯,黑幽幽的,堂屋门半天,跌进来的是片三角白光。

天上满是星星,一颗一颗都在挤眉弄眼。

天上起了火烧云,云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水又像烧滚了,都能听见呼呼的翻腾声。

硬得像射下来的箭,我想我是杨二郎,万箭穿身。

孝顺里还有一种是媚孝,爱说笑,言语乖,让老人高兴,可能比你那只有心没有口还孝顺。

枝柯抓不住空中的云,也抓不住风,风把云像拽布一样拽走了。

斧头可以劈柴也可以杀人,斧头仅仅是工具么。

低了头在巷头里寻白雪的泪珠子,没有寻到

党出烟咱出肺,党出酒咱出胃,党出小姐咱陪睡,党出贪官咱行贿。

忽然有忽然无;何处来何处去。

一死便成大自在;他生须略减聪明。

秦腔读书笔记【篇12】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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