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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实用7篇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实用7篇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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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篇1

幼儿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根据区教育局《龙岗区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全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我园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校园电气设施设备、线路安全隐患和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存在的违章违规行为,实现校园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设施质量和管理维护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杜绝校园电气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校园电气设施设备、线路安全隐患和使用、管理、维护等的监督检查工作,我校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仙凤

副组长:郭

成员:肖世均

王锡北

温建英

吕春秀

廖秀琴

方纯燕

丘赛连

刘苏玲

李梅丹

刘细珠

检查组按照整治内容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时间,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校园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严格校园自行实施的电气设施设备建设安装项目质量管理,校园自行实施的电气建设安装项目采购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全面开展校园电器产品使用管理治理行动。

1、强化校园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园要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要认真排查校园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2、严肃纠正和查处校园电气设施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查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校园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校园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校园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四、分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我园结合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与。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我园开展自查,排查工程建设项目电气设施的设计、产品质量、安装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要求,校园电气设施采购、使用、检查、维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校园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专业维保人员、电工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排查出的校园电气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我园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电气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校园电气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校园建筑电气设施采购、建设、管理、检测、维护保养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校园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整治校园电气设施采购、建设、管理、使用、维护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问题,集中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我园通过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提高电气安全意识,鼓励师生群众举报校园及周边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校园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2018年2月1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篇2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我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xx年5月开始至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xx年6月至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xx年10月至xx年4月)。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xx年1月至xx年4月)。各地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一)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市安监局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区县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地具体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四)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经信、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涉及的行业部门多、治理时间长、工作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火灾防控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部门联动,注重源头管控。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制定临时性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日常防范。质检、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及电网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在电器产品质量认证、电气线路施工监管、城市电力系统改造及公司登记等审批环节中,对涉及电气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暗查暗访,曝光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投诉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各地要成立专项督查组,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深入各地各行业部门和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xx市人民政府安委会xx年7月12日印发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篇3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减少和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中心范围开展电气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

(五)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箱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因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7.电热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8.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9.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六)电气安全管理

1.下班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2.各个科室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3.不应在一楼大厅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准停放电动车。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5.各科室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6.各科室应制定相应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七)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篇4

XX小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我校消防安全条件,根据临教字[2017]号《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校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电气火灾安全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组长: XXX 副组长:XXX 成员: XXX XXX XXX 各班级班主任 各任课教师 各功能室负责人

二、开展电气火灾安全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

1、学校利用例会、校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及楼梯口悬挂张贴标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电气火灾安全教育。使安全工作人人皆知,人人重视。

2、自方案制定日起,经常对学生进行电气火灾安全方面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学生们基本懂得怎样自救自防。

3、学校专门开设电气火灾安全知识宣传栏,并定期更 新内容。

4、落实安全工作的资料归档工作。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学校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学楼、办公室、功能室、食堂等场所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配置与完好性,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堵塞畅通情况,校园各区域、部位、线路(管道)安全隐患及用电器材运行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化的检查,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再次复查。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电气火灾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师生电气火灾安全教育,建立电气火灾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电气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开创工作深度,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XX小学

2017年6月16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篇5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内容及措施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 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职责分工

(一)由综合处牵头抓总,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 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篇6

阿巴嘎旗医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我院是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对象特殊,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各种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多,消防安全特别是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为预防和控制电气火灾发生,按照卫计局《阿巴嘎旗卫生计生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决定在我院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找发现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禁止采购、安装、使用各种假冒伪劣器产品,排查整治各科室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争取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全院使用的各种电器产品质量合法合规,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各科室的电气使用维护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治理范围

全院建筑、配电室、管道井、医疗设备。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购买使用综合治理。总务科在采购电器产品中应当认真查看生产企业资质,严禁采购使用无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产品,杜绝采购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维修科要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密防范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禁质量不合格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问题。

(三)全面开展电器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各科室要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和整改落实,排查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问题;排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能力;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督促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底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设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王培雨

副组长:哈斯其其格,张明梁

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器械科、保卫科(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

对我院电器使用科室,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及物业服务等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档造册并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士指导工作。(三)建章立制阶段

(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开展排查整治,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移送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科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各种检查、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杜绝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鼓励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员工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强化对电气火灾治理的考核考评,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篇7

岔口中心小学校园综合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师生的作用,大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校长,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荣

副组长:许建军 石丽丽

组 员:王军晓、张旭卿、王春霞、李 霞、李瑞红、王海芳、张秀萍、赵福昌、王有怀、杨素兰、王素兰、邵秋菊、高锁梅、李玉娟、武荣华、王雪婷、魏慧慧、邵彦军、曹 琪、王所秀、王爱清、韩素珍、王艳清

三、工作任务:

1、抓好各功能室、各班级及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功能室、各班级及食堂宿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功能室、各班级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功能室、各班级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消防工作新机制。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检查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季节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wwW.Zf133.COm

1、各教学班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根据所学知识自查消防隐患。各班教室、各功能室、办公室及责任区、各班主任自查。针对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地落实责任。

2、组织学生进行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演练并对全校师生进行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演练。利用安全教育课及校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功能室、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各功能室、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月底进行阶段性的总结。每周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2017.9

岔口中心小学消防安全领导组

组 长:王志荣(校 长)电话:***

副组长:许建军 电话:***

石丽丽 电话:*** 王军晓(消防队长)电话:*** 组 员:邵彦军(校 警)电话:*** 李瑞红(一年级班主任)李 霞(二年级班主任)武荣花(三年级班主任)李玉娟(四年级班主任)

石丽丽(五年级班主任)王海芳(六甲班班主任)

魏慧慧(六乙班班主任)

高锁梅 邵秋菊 王有怀 王素兰 杨素兰

王雪婷 曹 琪 张旭卿 张秀萍 赵福昌 杨秀琴 王所秀 王爱清 韩素珍 王艳清

2017.9

岔口中心小学平安校园领导组

组 长:王志荣(校 长)副组长:许建军

石丽丽

组 员:邵彦军(校 警)

班主任: 李瑞红 李 霞 武荣花 李玉娟 石丽丽

王海芳 魏慧慧

科任教师:高锁梅 邵秋菊 王有怀 王素兰 杨素兰

王雪婷 曹 琪 张旭卿 张秀萍 赵福昌 杨秀琴 王所秀 王爱清 韩素珍 王艳清 王军晓

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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