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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演讲稿(收藏十三篇)

法治的演讲稿(收藏十三篇)

法治演讲稿。

经过小编的反复筛选和优化这篇“法治的演讲稿”更加精炼。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就是为理想而奋斗,当我们在某些大场合下进行发言时。准备演讲稿可以让你在演讲中更加抓住听众的关注,在校期间,大部分学生都有接触过演讲稿的撰写。如果我的策略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请把它收藏起来!

法治的演讲稿(篇1)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句名言:人生之路虽然漫长,但在最重要的地方往往只有几步之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xx、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概括如下:

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格**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据我国某城市对xx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不良的社会影响使人们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一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

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三。放松自身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

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下,很快走上歧途。

法治教育演讲稿(2):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法治的演讲稿(篇2)

三一文库(演讲稿范文/演讲稿

法治理念演讲稿优秀演讲范文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是来自司法行政战线的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请进来”,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功在党和**,利在人民群众”的特殊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一个重要途径。据专家调查,我国现有困难群体约1.4亿人,占总人口的10%,其中包括贫困人群、失业下岗人群、残疾人、受灾人群、农民工等,可以说这样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是不容忽视的,是每一个饱含热血、忧国忧民的中华儿女都挥之不去的心结。

和谐社会是一曲优美的交响乐,而它的音符就是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的权利和自由,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和谐的乐章才能响彻神州大地。

“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公正的获得却不能有先后之别,法律援助让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法律援助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应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已得到世界文明法治国家的普遍承认。它的实质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它象天平一端的砝码,托起了另一端法律公正的一切份量。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是法律援助的神圣职责。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不仅是法律上的平等,也是实现法律权利手段上的平等。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平等现象,需要通过正义消除。

法律援助是为了促进法律权利的落实,实现弱势群体所要求的正义。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一位深受封建思想荼毒的农村妇女,在相继生育了两个女孩后,公婆吵骂,丈夫拳脚相加,身心饱受摧残的她,杀害了年仅两岁的女儿。

案件侦破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她。在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下,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周密细致的调查发现,被告人有精神抑郁症状,经司法鉴定确认后,法院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9年。

法治的演讲稿(篇3)

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但是,所有的教职员工都应该按照法律和校规约束自己。如果校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法治。

一方面大讲依法治校,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另一方面又大讲恶法亦法。明确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全部规章,,那他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有关机关整治师生的工具。

这种依法办学,只能让师生感到更冷,只能损害依法办学的声誉。

否则就不是法律。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先公布、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

就可以从**领得若干**。一般人都不相信,但一个男人按照通知做了商鞅,照上面说的给了**。可见,法律的强制性,不仅意味着人民在执法时不允许反抗,而且意味着**及其**必须守法执法。

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目的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也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某些“校规”不配称之为校规的例如学校房管科制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

而实际所做的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都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

七八年的书也是两个人的房间。此时,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已成为上限。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规定为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的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恶法在内容上可以不平等,但在实施上必须平等,否则只能是人治。

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依法办学并不是像商鞅那样在学校里实行严惩法治。现在我们应该依法办学。但要适应法治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

如果这是理解法治的方法,那么以下问题就不可避免

依谁的法治校?首先,学校不能脱离国家法律。必须执行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者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

那么,这些校规应该由谁或哪个机构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只由民选的职工代表大会才能制定。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有权提出意见,无权制定规章。

学校有关学生利益的规定,学生代表也必须列席,充分听取学生代表的意见。它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投票权。除了年幼天真的学生外,更重要的学生是学校里的路人,这很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只有这样,校规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被师生自觉遵守。

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除了制定规则的权利外,教师和工人代表大会还必须有权决定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和决算。

法律的权威必须通过立法机关对钱袋的控制来保证,校规的权威也必须通过教师代表大会对钱袋的控制来维护。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同样可以从依法治校中获益,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样的烦恼。

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对的否则就不会有“多数人的**”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惩罚了法律必须公平,其次。必须保障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

学校规章至少不应与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也不应以多数人得以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样的分房条件,就明显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程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得通。

但是一项校规如果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也只能说它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仍必须遵守。

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在那些说**和律法的人心中,再一次。依法治校似乎指的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

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打击了师生依法办学的积极性。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但是,所有的教职员工都应该按照法律和校规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法治。

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但是一项法律或校规如果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注定要大打折扣并且要短命的

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最后。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规定,还应当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校规。

没有程序规定的,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例如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当给申辩者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送达。至少,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没有具体程序规定的情况下,认真运作,不得滥用权力。

法治的演讲稿(篇4)

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

你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上至国家集体,下至黎民百姓,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国家一直把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作为根本的治国方针。

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治国如此,治校亦然。依法办学,规范和保障我国的教育教学,已成为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性格易冲动、重哥们义气,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诱。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也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一些农村家庭为了改善生活,大多父母外出打工,导致家庭教育缺失。

再者现在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等不正常的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我听到的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学生叫小军(化名),他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常在外地打零工,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于经常不在家,总是怕亏待孩子,所以平时的零花钱就给的多一些,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毕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钱,兄弟二人经常上网、抽烟。结交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

后来被父母发觉,真是又生气又寒心。家长在外地这么辛苦挣钱,却换来这样的结果,自然很生气。大发雷霆之后,他们决定,从此零花钱一分不给。

这兄弟俩上网成瘾,为了5元上网费,小军在校门口拦截低年级学生索要钱物,被欺负的学生找来一位高年级学生将小军吓跑。第二天,小军叫来哥哥和几位朋友,在上学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级学生,争吵中,小军的哥哥拿起砖头朝那位学生头部砸去,被砸着当时就晕倒在地,后经检查颅骨塌陷。由于都是未成年人,他们没有被判刑,但小军家已经为他们支付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因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违法犯罪,最后锒铛入狱,真让人痛感惋惜!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也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学校,要加强宣传,邀请一些法律专家为学生举办座谈会,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学生要学会学习、理解和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依法办学,首先要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那么如何来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第一是学习和认识法律,第二是遵守法律,第三是运用法律。

我们学校一直以来在这一点上做的还比较到位。认真制定年度普法规划,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以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

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念和意识。其次,要加强社会、家庭、学校三方的合作,使三方共同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一是邀请法律副校长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争取家庭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在学校内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如学校充分利用课堂、红领巾广播站、班级黑板报、班会、少先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更新教育观念,用法律保护全体师生的利益。因此,我要说:

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功在当代,利泽千秋。谢谢大家!

法治的演讲稿(篇5)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液,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国学大师钱穆先生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

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迈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先进的文化应当流淌着法治的血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不能离开法治文化的培育,“法治质检”也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培育。

法治文化的核心是依法而治,是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施法,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社会方式。从行政机关的角度看,法律文化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培育检验检疫法律文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尽管没有明确提“法治文化”的概念,但是要把决议的内容变成现实,必须要形成一种社会性的法治文化。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是十七大六中全会和十七届**的重要内容。

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检验检疫部门有责任需要一种独特的检验检疫法律文化。

培育检验检疫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实施基本法治战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4年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温家宝总理指出,加快法治建设是从理念到治理方式的革命性转变。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建设法治**必然要从法律制度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内核,从法治体系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培育。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法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当务之急”。因此,全面实施法治战略是培育法治文化的必然选择。

培育检验检疫法治文化是推进“法治质检”建设的需要。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法治质检”是“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中“强质检”的最核心内容。

山东检验检疫局也提出“依法施检、从严治检”的要求。当前,以“四法七条例”为主干,以检验检疫规章为补充的检验检疫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全系统培育法治文化的技术层面基础和精神层面基础已基本形成。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检验检疫依法行政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

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适应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违反法定程序的执法问题时有发生;基层法制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因此,检验检疫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要更加注重文化在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中的作用。

因此要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培育,潜移默化影响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思想和观念,从而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法治的演讲稿(篇6)

在恢弘的历史长河中,有一道最灿烂的风景;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有一个无私奉献的群体.她,就是我们诠释着真、善、美的教育人。在“以法治教”的今天,我们又将为教育的春天注入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东风早已吹进我们的教育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相继诞生;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如期启动;农村学校远程教育工程顺利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已经落实;“一费制”改革稳步推进……教育人看到了未来,展望着美景。我们看到体罚学生和滥用信息的现象已经消失;我们看到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儿童重返学校。

我们看到,今天的教坛涌现出来了数不清的李力、冯志远、郭立华、倪香云、殷雪梅、李文昌、孟二冬……

此时此刻,我心潮澎湃,面对着我热爱的教育事业,面对着“以法治教”的大战略,作为一名教育人,我想说:“以法治教”叫我们实行教育行为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以法治教”叫我们摒弃教育的陈规陋习,改变旧的工作方式;“以法治教”需要我们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但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在中国共产党的报告中,我们经常看到:

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教育问题、道德问题依然严重,学生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教师贫富分化严重,代课教师沦为教育的民工;农村教育举步维艰,择校之风愈演愈烈;教育鸿沟、教育的不公平已成为明显的事实。

面对这一切,我们是否该静下心来,仔细思考,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孩子给我们给社会到底带来了什么?当我们在享受普法教育带给我们的美好生活的同时,是否也该为推进法治化教育做点我们该做的事?那么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以法治教”。对,“以法治教”,让教育成为桃李满园的沃土。“以法治教”就是一面镜子,通过它的反射,来矫正我们每一项工作的偏差,升华我们的思想觉悟。

普法教育以来,我市**投资3600万元修好了6所县城中、小学!此举不仅缓解了新近城区儿童就学的压力,更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弟解决了读书难的问题。从此,这些孩子不再感受城乡差别,不再领略贫富不均,在起跑线上享受公平。

今天的教育在“以法治教”的进程中,已焕发出她应有的生机和魅力。我的朋友们,船已经离港了,帆也已竖起。让我们从教学实践中,用双手,依法装扮教育的美丽春天。

法治的演讲稿(篇7)

信仰法治演讲稿篇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在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的所有论述中,这句话流传最广、影响最深,它揭示了培育法治精神对推进法治建设的巨大作用。

专家表示,近年来,随着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施行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我国公民依***意识不断提高,“信访不信法”局面初步扭转,“执行难”问题开始得到解决。要进一步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

2004年4月1日清晨,北京市崇文区花市的一条胡同里,63岁的黄振沄老汉在老屋前插了一面国旗,又从宪法中摘出一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在木板上放在门口,挡住了前来强拆的人群。

2014年10月,福建石狮的黄环球老人因为遭遇强拆,将当地**、国土资源局和行政执法局告上法院,一审获胜。

“宪法作为根本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他法律是对宪法规定的细化和展开。应该说,宪法和法律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纪宏说,“10年前黄振沄老人站起来用宪法维护自己的权益,10年后黄环球老人选择与**‘对簿公堂’,这说明百姓心中确实有一杆秤,大家越来越意识到宪法和法律是有用的,要依***。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信访改革,从信“访”到信“法”

谈起“信访不信法”现象,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直呼:“这是一种顽疾。”

“我在**案件时碰到过,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了,一方当事人不满意,不是依法申诉,而是不断地去党政机关上访。有的地方为了维护稳定,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安抚措施,甚至要求法院必须按上访人员的意愿来改判。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谁闹谁有理,谁闹谁得便宜’的局面,消解法律权威,使人们的法治观念更加淡薄。

”岳成说。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一场“重头戏”,既涉及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又直接反映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事的能力。

事实证明,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有效途径,法律问题只能靠法律来解决。希望党的四中全会在完善公民法治观念、把法律作为解决纠纷的基本途径等方面采取更多新举措。”

“执行风暴”,培育法治精神需要刚性约束

9月29日,江苏南京,乘地铁出行的市民们发现一件新鲜事:地铁站台里的大屏幕上,不时蹦出一条法律“老赖”的信息,不仅列出了姓名、身份和大幅**,还写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事实。一个个被**的法律“老赖”,吸引了往来行人围观。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这次晒“老赖”活动暂定为期3个月,地铁和公交车上每天循环**16次,每次**10个人的信息,每10天更换一次。

2013年7月,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全国各级法院陆续开始了晒“老赖”的行动。在无锡,法院通过商场大屏幕及公交移动电视晒出“老赖”信息后,短短一个月就有20多人主动履行近2000万元;在河南,全省有数千人登上老赖“黑名单”,其中一部分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进入2014年,**行动升级为惩戒,经多部门信息联网,“老赖”们在坐飞机、坐高铁、申请贷款、办信用卡等方方面面都受到严格限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表示:“2013年全国法院受案量已有1400多万件,但与此同时,大量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成为一纸空文。‘诉讼**’与‘执行难’同时存在,是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说明公民的法治观念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法院系统掀起‘执行风暴’一年多来,‘执行难’问题开始缓解。实际上大部分‘老赖’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就是觉得法律治不了我。这说明,法治精神的培育不仅可以依靠宣传和倡导,还可以依靠刚性约束措施和信息化手段形成威慑。

这对全社会也是一种引导。”王亚新说。

长期研究司法制度的王亚新强调:“还要看到,我们用短短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别的国家上百年的历程,法治观念要跟上发展的速度,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让法律发挥应有的作用,让法治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从我们自己做起,最高的法律权威!

信仰法治演讲稿篇2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法治中国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与丰满。全会指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主要开关,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方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正义是维**治和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正义是正义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正义,法律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法律的权威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的基础。司法公正在社会公正中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而司法公正则是社会公正的致命伤。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机关在阳光下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司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是司法。司法及其结果与公民的权益密切相关,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正义是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

从司法机制体制设置和建设角度讲,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有效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司法不公和司法领域的腐败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因此,杜绝司法领域的腐败,建立和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就必须建立相应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抵御权力对司法的干预。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机制和制度作了详细规划。按照这个规划,司法改革将推行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这些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除了探索形成适应社会变化的司法制度以外,也彰显了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和信心。

说到底,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司法的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具体案件获得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切实感受。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使司法工作人员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作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来认识来对待,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

司法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权威的最重要**。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公民权益的功能,取决于司法的实际运行。推进司法改革,在党的带领下开始依法治国新征程,定能开创一个体系完备、公平彰显、活力迸发、秩序井然的法治中国新局面。

信仰法治演讲稿篇3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体现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夙愿,是每个中国人的共同愿望。

当今的中国,政通人和、百业俱旺。科学发展观就像一座高高的灯塔,照耀着我们年轻人寻找和创造的繁荣之路。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一定要肩负起与时俱进、创新求强、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责任!

建天下者,舍青年其谁;兴中国着,非青年莫属。青年是推动社会进步、国家繁荣和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我的梦想是实现中国的法治梦。

共产主义先驱李大钊曾说“青年者,人生之王”,“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锐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我们的青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长征的突击队员。我们如何根据自己的职责为实现中国梦作出贡献?

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成就非凡的事业?作为九江中院的法官,我认为年轻的法官应该坚持法治的信念。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

我们要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

其次是要具有实干精神。“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

成功缘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我们要力戒眼高手低,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在司法实践中学习、磨砺自己;要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勤勉工作,扎扎实实裁判好每个案件,让每个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

最后必须具备高尚的人格。有句名言讲“法官的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终保障”。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就会消失。法律怎么会有权威和公信力?

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的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我们法官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

法官是法治道路的领导者。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我们脚下的法治之路会越来越宽。

当法治中国梦照进现实,真可谓雄关漫道真如铁。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只要我们把个人的青年梦、法治梦、成功梦与伟大的中国梦结合起来,我们的人生就必定会有更加出彩。我坚信,当中国的法治梦想实现时,我们会为自己的贡献感到骄傲。

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中,我们九江中院人,正在以自己饱满的生命热情,燃烧着青春的激情,与勤劳智慧的九江人民一道,共同续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璀璨篇章,共同迎接一个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年轻的评委们,让我们鼓励并为之奋斗吧!

法治的演讲稿(篇8)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他既能惩治坏人,也约束我们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守护我们的平安。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二:信仰法治守护平安演讲稿

信仰法治守护平安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信仰法治守护平安》。

首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心目中的法治是什么? 老师说,法治是明媚的阳光。

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治是件安全的外衣。因此,只有相信法治,依法治国,我们大家才能平安。**制度上,我们的教育、生命和财产都不会受到侵犯。法律保护我们的幸福成长、安全拥有和幸福生活。

爸爸说,法治是行动的指针。正如我们不能说脏话或用手打别人一样,我们的言行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治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社区和谐相处,个人健康发展。

哦,原来的法律不远了。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它永远在我们身边,永不离开。有人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座位,破坏路灯的;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不靠右行走,随意违反交通规则时;当有人随意破坏草坪和花草,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开车或乘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

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因此,只有相信法制,重视法制,维**律尊严,才能永保和平。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都不知道,这就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

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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