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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汽车供货合同

最新汽车供货合同

汽车供货合同。

关于合同的重视程度也比过去更高了。签订合同能够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份简单的合同应该如何起草呢?以下是笔者为您准备的与“汽车供货合同”相关的材料,相信定能对您有所启发!

汽车供货合同 篇1

购货单位: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XXXXXXXXXXXXXXXXXX.(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XXXXXXXXXXXXXX.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XXXXXXXXXXXX.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XXXXXXXXXXXXXX.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XXXXXXXXXXXXXXXX.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XXXXXXXXXXXXXX.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XXXXXXXXXXXXXXXX.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X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XXXXXXXXXXXXXXXX.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XXXXXX%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X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XXXXXX%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X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X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Xx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XXXXXXXXXXXXXX.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XXXXXXXX(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汽车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北旅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01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京铃轻型客车

1。02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这 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一万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 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03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 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04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5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06“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2。01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03北旅汽车系列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04乙方为销售北旅系列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0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0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0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01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每单车一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0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每单车五千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0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0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7。0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0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0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0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0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车商务制度》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达惠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汽车供货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商标号码为__________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___________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乙方将根据甲方电话确认、传真确认、或e-a确认订购的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甲方供应所需零配件、

四、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

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

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次月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____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六、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a、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b、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c、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d、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订购所需货物时,甲方会将订货清单传真至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回传。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给乙方(在厂家有货的前提下),按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赔偿给乙方。直至货物到达乙方为止。

十一、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供货合同 篇4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

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汽车供货合同 篇5

购货单位: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XXXXXXXXXXXXXXXXXX.(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XXXXXXXXXXXXXX.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XXXXXXXXXXXX.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XXXXXXXXXXXXXX.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XXXXXXXXXXXXXXXX.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XXXXXXXXXXXXXX.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XXXXXXXXXXXXXXXX.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X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XXXXXXXXXXXXXXXX.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XXXXXX%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X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XXXXXX%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X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X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Xx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XXXXXXXXXXXXXX.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XXXXXXXX(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汽车供货合同 篇6

说明1.产品名称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3.产品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4.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购货方供应的以外,应由售货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购货方另外收取。如果购货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购货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5.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6.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7.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8.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9.合同验收方法中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购货单位(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售货单位(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购货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对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售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汽车供货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哈尔滨南岗区德发汽车配件商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销方式:

1.甲方根据需求,采用电话、传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采购计划;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计划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配件车型的17位编码、发动机型号、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属性;如: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乙方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准确的报出市场优惠价格,鉴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必须保证10天有效。

2.所需采购的配件需乙方订货时,甲方必须将订单以传真或书面形式转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订单要求及时供货。如需外购订货,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问题、当面解决。如过后有差错,由甲方承担。

二、配件退货及质量的问题处理方式:

1.甲方所购乙方配件验收无误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能退货,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货款。

a.甲方收到货之日起超过7天;

b.电器部分零件.

c.包装破损及零部件已安装过(零部件本身质量除外)。

d.乙方为甲方特殊订购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装使用时,发现配件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质量问题最终结果以质量鉴定报告为准。如是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如不属于上述原因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通过订单或订货电话向乙方表达所需配件的质量要求,包括:型号生产厂商品牌等。乙方必须严格依据甲方要求供货。甲方发现乙方有以假当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就该配件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金。

三、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配件采用定期挂帐结算和限额结算方式,定期挂帐结算即每月1日或2日对上月帐,对帐无误后,甲方在当月十日内结清乙方货款。限额结算即当货款超过一万元时,甲方应及时结算乙方货款,如甲方到期或超过限额不能结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还款延迟日期。延迟期限内仍不能结款,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所欠货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违约金。

四、秉着自愿互利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权益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货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当甲方不能按规定结算,给乙方正常运作造成困难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未果,应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哈尔滨南岗区德发汽车配件商店

代表人:

日期:

汽车供货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清单

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含税

二、相关注意事项

1.乙方硬件供货部分质保期一年(以送货至现场日开始计算),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质保期内免费更换。

2.乙供硬件在保管、安装、使用期间若发生外力损坏、进水、进泥沙、强电短路烧毁等,乙方不对此类情况概不负责。

3.硬件部分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至现场,甲方负责现场保管及安装接线,乙方对硬件供货部分进行现场安装接线指导。

三、交货及结算

咀方需打全款乙方方可发货,款到帐后7个工作日送货至现场,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违约责任

乙方或甲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需要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供货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维修费的管理,保证行车安全,节减行政开支,克服分散维修带来的各种弊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投标标书内容,经协商就甲方统修的车辆现委托乙方为更换轮胎的供应方,丙方为拆装方,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履行期限

协议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暂定一年。

二、甲方承诺

1.甲方将统修的公务用车车辆更换的轮胎委托乙方供货,丙方拆装。

2.公务用车车胎属于正常行驶磨损必须更换的,由统修单位提出,经定点修理厂家同意,附有关中介鉴定书,再经财政局行事科按投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车胎品牌确定后进行更换的,可按照投标标书内容另行计算补贴费用。

3.甲方车辆用户凭单位出具的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由驾驶员在丙方更换轮胎。

4.甲方将按照交与乙方的有效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一个季度与乙方结清货款。

5.甲方承诺乙方为其招标确定的单一品牌所需轮胎的唯一供应商,其供应品牌为:_________。

6.轮胎供应价为:投标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价格,其中轮胎报价中应扣除安装平衡费用_________元/条交给丙方作为安装平衡费用。

三、乙方承诺

1.乙方应按照标书要求提供经营轮胎的许可资格证明,对出售给甲方的轮胎应实行质量三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或更换新轮胎。

2.所供应的新轮胎保证为原厂纯正轮胎,杜绝假冒伪劣轮胎装车。

3.保证轮胎库存充裕,随时供应。不及时提供轮胎,视情处理。

4.每季度在收到甲方货款后五日内结清丙方拆装轮胎费用。

四、丙方承诺

1.甲方委托车辆在办理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审批后,随到随换,且更换轮胎必须在丙方修理厂内更换,不允许在服务门市部进行更换,如有违约,一经查实,且连续违规三次,甲方扣减其事前发生的所有安装费用。

2.保证24小时服务,不分上、下班、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更换;

3.建立用户单车更换轮胎人工和微机两种档案,用户可随时查阅更换轮胎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统修车辆更新轮胎有关情况;

4.凭借甲方出具的更换轮胎申请表到乙方领取新轮胎。

5.负责验收乙方供应的新胎外观、品牌、胎号和型号,验收合格收货后,轮胎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五、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投标标书中内容执行或双方届时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供货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汽车配件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销售的汽车零部件, 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如下列表) 一.购销方式

乙方以订单的形式向甲方下达采购配件的代号、配件名称、数量、交货日期、到货地址等信息。

甲方按乙方的订单按期提供相应的合同产品。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支付定金后,甲方在商定的时间内按订单备齐货物,以备乙方检验,并负责协助乙方装车运输。

二.结算方式:在购买前15天预付30%,70%余款在甲方仓库提货时付清。 三.运输方式:乙方自提甲方协助装货或甲方代办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零部件生产厂家原包装。

五.产品不符合客户使用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配件代号、品名、规格、及图片等相关信息,甲方所提供产品与乙方客户要求不符时,甲方退还不符和产品的所有费用(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

2. 产品使用开始三个月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及相关图片资料,从出现质量处开始不得继续使用并妥善保管,双方确认质量问题后,甲方退还此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货物退回国内所发生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质量争议检验机构:若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乙方客户出具所在国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金到帐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签署有效。

甲方(章): 乙 方(章):

日 期:日 期:

汽车供货合同 篇11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现有教练车日常维护、保养所需零配件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必须将现有教练车的车号、车型、发动机型号,底盘型号等详细档案列出明细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及时调货、通报价格之用。

2.甲方次月初将上月所购配件的日常使用情况,质量如何,有无异常现象等资料反馈给乙方便于乙方与厂家联系更换。

3.甲方从乙方购置的总成件、组合件、纯正部件、横向产品中的大件(如轮胎、电瓶等),应同乙方确认做出标记,以备在保修期内更换。

4.甲方平时突发事件所需配件和应急配件需在当日晚八点前凭旧件报给乙方备货。

5.甲方以月结的形式于每月末与乙方核对购置清单无误后于次月10日内对公转账付款。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现有车辆所需的零配件实行24小时服务,负责送货给甲方,并对所供配件质量承担全部三包责任。

2.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总成件、组合件、纯正部件、横向产品中的大件。分别做上标记加以确认。在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标准与厂家承诺的三包范围内进行更换。

3.乙方应定期与甲方联系,对所售零配件给甲方日常使用的情况进行跟

踪服务,以确保甲方车辆的正常运营。

4.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各种零配件均以市场批发价与甲方结算。

5.乙方每月底与甲方核对当月甲方所购置的零配件品种、数量、单价等无误后,按税务要求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付款。另:应急维修乙方代购的配件也参照此条款月底结算。

6.乙方对甲方所需的应急用零配件,有义务帮助其另行购置,并对其质量承有三包责任。

三、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四、其它事宜

1.本协议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4月日至20xx年4月日,供货期满,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2.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对公账号信息等。

3.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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