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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写的检讨书集锦

民警写的检讨书集锦

民警检讨书。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1)

公安破案检讨书是一种常见的措施,用于对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整改,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公安破案检讨书的作用、意义和实施方法,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其重要性和实践意义。

一、公安破案检讨书的作用和意义

公安破案检讨书是公安机关进行自我纠错和整改的一种方式。它主要通过反思和分析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改进方案,以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具体来说,公安破案检讨书的作用和意义如下:

1. 提高办案质量。公安破案检讨书能够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反思,找出导致问题的根本原因,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2. 加强团队凝聚力。公安破案检讨书能够促进团队内部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有助于提高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3. 规范行为准则。公安破案检讨书能够不断强化公安机关的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使公安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有助于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二、公安破案检讨书的实施方法

公安破案检讨书的实施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制定检讨计划。在办案过程中,负责人应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检讨计划,列出分析和整改的方向和措施,为后续的检讨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引。

2. 成立检讨组或小组。在制定好检讨计划之后,负责人应该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检讨组或小组,负责具体的检讨和整改工作。

3. 开展调查和分析。在成立检讨组或小组之后,应该开展调查和分析工作,深入了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原因和根源。

4. 制定整改方案。在进行调查和分析之后,检讨组或小组应该根据检讨计划,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措施。

5. 落实整改措施。在制定好整改方案之后,检讨组或小组应该落实到位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效果明显。

6. 总结检讨工作。整个公安破案检讨过程结束之后,应该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反思检讨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对未来的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建议。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安破案检讨书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种自我纠错和整改的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它能够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团队凝聚力,规范行为准则,从而为公安工作的发展和办案成果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应该进一步加强公安破案检讨工作的重视和实施力度,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综合水平和质量。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2)

近年来,公安破案的质量备受社会关注,各类案件的破获率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尤其是一些重大案件的破获,更是需要高度重视和精益求精的态度。然而,真实情况是公安机关在破案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此次我们将就相关问题进行检讨和反思。

一、缺乏先进的科技手段

现代科技设备的发展带来了办案工作的巨大便利。比如,科技手段可以收集和比对现场残留的物证,对疑犯的环跟踪追查等等。然而,我们发现还有很多公安机关仍然依赖传统手段进行取证和侦查,这在破案的效率和准确率上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现代科技设备的培训和应用,以提高办案效率和科技含量。

二、人员素质不高

对于办案人员来说,专业技能和人品,都是很重要的素质。在现实中,我们发现一些办案人员的专业技能欠佳,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取证和侦查不够认真,甚至存在打压报复等不当行为。这样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办案质量和群众的信任度。我们应当从严要求办案人员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信息沟通不畅

公安机关对于案件信息的收集和调取,以及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是影响办案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我们发现,有时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信息的不及时传达和共享,会给案件侦查带来很大的不便。公安机关应该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管理和信息共享,通过信息沟通来更好地提升公安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四、依法办案意识不够

作为执法机关,公安机关需要始终坚持法律法规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以偏概全。但事实上,还有一些办案人员存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情况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是不能容忍的。公安机关应该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依法办案为核心的理念要深入到每个办案人员的心中。

总之,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公安机关需要不断检讨和反思,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让更多的案件得到圆满侦破,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加安心和放心。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3)

尊敬的王主任:

您好,我怀着深深愧疚的心情向您递交我这份检讨,严肃反省我在值夜班期间玩忽职守、偷懒睡觉的错误行为。此刻,我对自己的偷懒睡觉的行为以及可以因我玩忽职守可能带来的严重隐患,对您表示深深的抱歉。

深刻检讨我错误的发生原因:因为我最近新调岗到夜班工作,身体各方面机能都未能够完全适应夜班工作需要,白天没有睡足,导致夜班困意难断,一直在用冷水冲脸也不顶用,时常打瞌睡。加之我的个人生活方面也存在困难,与女朋友最近发生争吵,闹着要分手。在这样种植涣家蛩氐恼勰ハ拢斐闪宋掖舜沃狄拱嗨醯拇砦蟆

错误的发生,充分说明我的工作安全意识与工作责任心的严重不足,身为公司值班室的一员,本职工作就是要在值班起来打气十二分精神,认真盯着监控画面,确保公司任何通道、场所的实时安全。所在,值夜班是一份需要非常严肃认真对待的工作。倘若说监控值班期间打瞌睡,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我的错误,我决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1、针对我觉悟方面的不足,我必须认真、深刻做出反省与保证,今后势必认真职守。2、处理好个人生活问题,生活归生活,绝不能对工作产生影响。3、尽快让自己适应夜班,从根本上杜绝夜班打瞌睡现象。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4)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适用于以下事项

1、有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

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

3、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批评提醒、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水产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三、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

对工作人员的谈话,由局党政领导决定,并及时向局纪委通报诫勉谈话情况。

四、主谈和参与谈话的分工

与局中层干部的谈话,一般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谈;与一般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科室的领导或负责人主谈,可请纪委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局党委可直接对有关人员实施谈话。

五、谈话的主要内容

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5)

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总觉得自己有愧与领导的教诲。回想起前几天发生的打架事情,让我后悔不已。作为一名执法者,打架斗殴实属不对。作为一名执法者,就要有执法者的样子,做好服务,耐心解释是我们的本分。冲动不能解决任何事情,相反会弄巧成拙,破坏关系,失去信任。我对我的做法感到愧疚。几天来,我认真反思,针对自己不穿制服,独自执法的行为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近年来,自己缺少学习,对执法要求领会不深,有点放松,自我感觉良好。工作中不够严谨,领导在此之前已对我进行了提示,我没有及时纠正,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执法人员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我的所作所为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的直观反映,就是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下,我没有文明、依规执法并与人打架,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自我为中心,犯经验主义错误,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对执法缺少足够的耐心,态度过于粗暴。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 更加做好,更加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并且把工作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为所欲为的不良风气,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

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6)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涌现的犯罪行为给我们的社会造成较大的损失,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会破坏社会安全稳定,也会影响文明建设,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因此,我们需要一支强有力的警察力量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的安全和财产。公安机关是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公安工作中难免存在失误,这时需要公安机关发布检讨书,对当事人做出回应,同时做好整改和预防工作。

公安破案检讨书是一种行政公开的文书,有着纠正错误、道歉以及承诺将再次努力的目的。这种检讨书通常是由公安机关发布,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在公安机关里,破案检讨书是一种正式的道歉和纠正错误的方式,更是一种对公众负责的态度。破案检讨书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它展示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公开的精神,使公众对公安机关有更高的期望和信任。

在写一篇公安破案检讨书时,应该表现出像个专业人士的态度。首先要明确方向,深刻分析破案的原因和责任,并对破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总结。在检讨中,应该诚恳地向公众表达歉意,并承诺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最后要采取具体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应该向公众公开事情的进展情况。

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应该时刻谨记《公安机关工作条例》的规定,并把法律作为行政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好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错误的发生。同时,需要加强对公安干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安机关的综合素质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最后,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公安破案检讨书,这是公安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只有在诚信守法的基础上,公安机关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公安机关要以公正、公开、便民服务为宗旨,积极创新发展,坚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7)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公安机关的破案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相信大家也都听说过一些破案失败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失败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了更多的痛苦,也对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了影响。作为一名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我认为我们需要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以更加科学、专业、有效的方式来提高破案能力。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公安破案工作的特殊性。相比其他的调查工作,公安破案工作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都更高。破案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线索的获取、证据的保全、证人的审讯、嫌疑人的调查和侦查等等。而且,破案涉及到的犯罪种类和手段也非常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把握破案工作的重点,把精力集中在重点环节上。

其次,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公安破案工作需要具备很多的技能和知识:比如刑事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科学取证等等。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进修,掌握新的技术和理论,增强自身的专业能力。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社会变化和犯罪形势的研究,了解不同犯罪背景和心理,为破案工作提供更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

再次,我们需要重视协作和团队合作。公安破案工作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和多名警员共同协作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形成高效的合作机制。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联系和合作,比如检察机关、法院、社区组织等等。通过协力合作,提高破案成功率和效率,也可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

最后,我们需要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公安机关是国家的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我们需要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心。在工作中,我们不能越过法律界限,不能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我们还要遵循职业道德,保守机密,严守工作秩序和纪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公正履行职责,获得社会的尊重和支持。

总之,公安破案工作是一项高难度的职业,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坚持协作和团队合作,遵循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高破案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8)

1.综合法律知识。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

2.交通专业法律知识。

(1)交通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包括: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交通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交通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等。

(2)公路交通行政执法。包括:道路运输基础知识、道路运输执法实务,公路路政基础知识、公路路政执法实务等。

(3)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包括:水路行政(港口、航道)基础知识、水路行政执法实务、港口行政执法实务、航道行政执法实务等。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全国统一制式、统一管理的制度。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制式由交通运输部制定。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是本地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其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持证人应当按照所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中注明的执法门类在法定职责和辖区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不得损毁、涂改或转借他人。未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1、依法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利。即执法人员有权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具体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2、具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障权。即执法人员有权享有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3、具有批评建议和申诉权。即执法人员有权对部门和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待遇时,有权依法提出申诉。

4、具有按规定离开执法机关的权利。即在规定条件下,执法人员有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辞职或申请调离执法岗位。

1.遵守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和纪律。

2.接受领导、服务指挥。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

4.保守国家和职务秘密。

5.遵守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6.自觉接受监督。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素质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政策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主要是指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所必备的工作能力,包括以下内容:

(一)正确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能力。

(二)具体实施、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能力。

(三)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应的文字表达能力。

(四)依法从事调查取证工作的能力。

(五)依法、熟练运用行政执法手段的能力。

(六)依法、熟练运用行政执法程序的能力。

(七)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稳定现场秩序的能力。

(八)作为领导者还应具有领导和指导执法工作的能力。

1.在相关场所检查。

2.查阅、抄录、复印相关的文件或者资料。

3.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或者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5.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制止、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1.实施检查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2.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实施执法检查前向相对人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3.交通行政政法人员将执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章(按照《交通行政政法文书制作规范》规定的《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制作的笔录包括《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等等)。

4.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对于在执法检查中所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执法过程中应保证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

1.检查。

2.审查。

3.调查。

4.检测。

5.签定。

(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制定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及重大执法检查活动应召开准备工作会议,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2.进行工作部署,明确人员及职责分工。

3.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着装整齐,佩带执法证件。

4.保持执法车辆(船舶)安全性能良好,确保执法车辆(船舶)清洁完好、标志清晰醒目。

5.备齐、检查执法文书、法律法规原文,摄像机、录音笔、示警牌、通讯器材等执法设备。

6.保持联系畅通,行动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7.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护交通执法人员和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公路、水路检查。

包括公路路口检查、超限运输车辆检查、日常巡逻检查、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检查、水路检查(水路运输、港口、航道等水上交通行政执法检查)。

(三)经营场所检查。

1.制作检查记录。

2.做好安全防护。

3.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

4.检查对象不配合检查的应对方法。

飞车逃窜:

(1)选择有利于防止违法车辆逃窜的路段实施检查(如路桥收费站点等);

(2)有条件的可同时出动多辆执法车辆配合行动,在违法车辆周围实施监控、堵截,阻拦违法车辆逃窜的道路;

(3)禁止强行拦截或者追赶违法车辆;

(4)对逃窜车辆的牌照进行登记,尽可能进行摄影(照相),然后通知有条件的下一收费(检查)站配合堵截;

(5)如无堵截的可能,根据已获得的有关证据,通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接受处理。

恐吓、阻挠乘客等证人作证:

(1)将旅客与车辆经营者分开进行调查取证,避免违法行为与当事人干扰旅客作证;

(2)避免使用生硬的语言和命令的语气,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3)妥善安置旅客。

推翻现场陈述、提供伪证:

(1)保障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

(2)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时,必须做好第一手证据的采集工作,形成一系列证据链,对较复杂的案情,注意做好现场笔录、乘客的询问笔录、经营者的询问笔录,收集营运车辆的线路指示牌、经营者名片广告等证物,拍摄好现场调查录像、照片,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据等多方面充分取证。

(3)对于当事人事后提供的证据,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仔细调查核实,辨别真伪。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9)

身为一名干警,一名党员,应该严于律己。对自己严格要求,增强自身的职业态度,避免在工作上的随意性。下面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我深刻的检讨,并保证: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感到非常后悔。我深刻的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往小了说是我自己吸烟,违反了厂里纪律,对自己身体有害;往大了说是给领导、车间脸上抹了黑对同事们的不负责任,给同事做了坏的带头作用。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以后我一定端正态度,改正抽烟的坏习惯,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厂里的纪律。如今,犯了大错,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工作学习

1、在这件事情中,我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加强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态度。认真克服工作懒散的缺点,努力将工作做好,以优异工作成绩来弥补我的过错,对单位管理规定制度学习和执行不好,以后一定加强这方面学习,做一名合格的警员。

2、以后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要积极表现配合领导,配合同事,以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的觉醒,以加倍的努力工作来证明自己的决心。

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希望自己的错误,给其他同事敲响警钟,不认真对待工作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极其恶劣的。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3、对于自己所犯的过失,我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改正错误。我保证今后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请求领导的原谅和监督。

此次事情的发生,也警示了我以后会在努力工作的同时,尽其所能的严格约束自己,要求自己,使自己思想走向新台阶。通过领导的教育和帮助,我已经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我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诚恳态度在做人和做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痛定思痛,坚决将残存在我思想深处的障碍彻底肃清,要积累对工作有益和有良的经验,并将这种经验和教训运用到工作中去。其次,我意识到自己组织和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泛滥,才犯下今天这么严重的.错误。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引以为戒,做到早请示,晚汇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毫不留情的铲除隐藏在我思想角落里的自由主义成分。并坚信‘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

通过这次事情的发生,给我教训最大也是震撼我灵魂最深的经验只有一句话: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要循规蹈矩。也只有循规蹈矩,方可成圆。

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本人对他人尊重不足。敬爱的老师讲课这么辛苦,我却没能尊重您的劳动。

如果自己平时能像其他同学一样,向骨干/班干部多学习,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身提高标准,想必就不会犯下此类严重错误。

我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本次事件为契机,加强自身思想的提高。

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

这里我再次向领导作出检讨,对于领导的批评教育也表示我深深的感谢,请求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缺点,改正我的错误。

如果自己平时能像其他同学一样,向骨干/班干部多学习,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身提高标准,想必就不会犯下此类严重错误。

此致

民警写的检讨书(篇10)

――执法办案研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确保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职责。而其职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查处经济领域内违法违章行为。为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这一职责,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其较多的自由裁量权。以基层工商部门为例,“无照经营”所占比例较大。如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的规定,“无照经营”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以一元作为起点,5000元作为上限,其相去为5000倍。足见其比例之悬殊,自由裁量空间之巨大。再如,公司“超范围经营”,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虽说比例缩小,但数额巨大。若某公司超范围出售2箱酒,获利200元,而对其处以最低1万元的罚款,这合法吗?公正吗?因此,如何合法、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其作一探讨,已显得具有极大的必要性、现实性和重要性。

1、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社会生活的职能和范围不断扩大,需要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与日新月异的现实相适应。

2、效率是行政的生命。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自由裁量的权力,能使其审时度势地及时处理问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

3、从法律本身而言,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法规不能概括完美,罗列穷尽,做出非常细致的规定。因此,从立法技术上看,有限的法律只能做出一些较原则的规定(法律的稳定性),做出可供选择的措施和上下活动的幅度,促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地因人因事做出更有成效的管理(现实的变动性)。

在工商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每时都在行使之中,它有效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但是,也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执法难,难执法;说情风盛行,执法不能到位;受地方经济不发达影响,违者难以承受;极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低,有随意减免等现象,造成自由裁量随意性大。从行政自由裁量权自身“自由”属性看,存在着职权滥用的条件(法条的相对模糊和相对抽象)。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合法为名行不合法之实问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问题;少数人在“合法”执法的外壳保护下,运用自由裁量权恣意妄行,为小集体、个人捞取好处的问题,等等。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负面效应主要有:一是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畸轻畸重,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工商执法,行政违法行为增多,导致经济秩序的不稳定;二是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从权力的本身属性来看,任何一项权力都是有腐蚀性和侵犯性,总是趋于滥用。由于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又决定了它的更易于被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构成的违法往往是隐蔽的,不易为人们所识破。在现实生活中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较少,给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留下了隐患。在实际执法中,由于地域不同、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不同,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从而也会产生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故此,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第一,是否符合立法目的。任何法律法规在授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时,都有其内在目的。工商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正确理解授权机关的立法意图和精神实质。反之,即构成滥用自由裁量权。如为罚款而罚款,为完成罚款任务而执法,即属此种情形。

第二,是否考虑相关因素。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考虑到一切应当考虑的因素,进而做出综合判断。未正确考虑相关因素的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考虑了不相关因素。如政治因素吊销个体营业执照。其二是忽略了相关因素。如公司超范围经营,其产品是否是抵账造成的。

第三,是否基于正当的考虑。如果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并不是经过慎重的理性思考与衡量的过程,而是凭着主观直觉或臆断做出自由裁量决定。如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却被处以最高额的处罚,显属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第四,是否滥用程序,包括不正当的迟延和不正当的步骤、方式等。如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执法行为期限的情况下,无故拖延或置之不理。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都赋予工商部门有查封扣押权,但却无期限规定。实际操作中应不超出2个月,特处情况,不超出3个月为妥。

第五,是否符合社会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指每件事项的自然活动过程。如责令当事人撤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识,应视数量的多少而定,不能要求3分钟内完成。

第六,是否符合情理,包括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运用自由裁量权行为之间是否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除弄清立法意图、端正执法观念、强化司法监督外,笔者认为重点还应放在“立法”上,从源头上解决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的问题,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编制案例。借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编》,由国家总局或各省局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案例选编》,以案释法,指导基层。虽说我国实行的是成文法(大陆法系),《选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各级工商部门的`执法办案所具有的指导作用,显而易见。最起码,不至于同样的案件,结果相反或畸轻畸重。

2、制定规范性文件,明晰和界定“概括性”和“模糊性”的法律词语。在这方面,国家总局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为确保我国成百上千部的法律法规统一、合法、公正的实施,经常发布有关司法解释。如《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无照经营为例,可制发《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无照经营在什么情况下,达到什么条件,予以何种(种类、幅度)处罚,分门别类,予以明晰,确立具体的标准。当然,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伟大的工作。

“徒法不足以自行”。配套的法律文件,构成一个由不同层级组成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层级低的规范性文件,可随着形势的发展废、改、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现实,从而也可以克服法律因稳定性较强所具有的局限性。如果不便于做出硬性规定,至少应有一个参照标准,作为指导性的意见。如最常见的“情节轻微”、“情节恶劣”,由于没有一个参照标准,在实际执法办案中,“自由裁量”已演变为“任意裁量”,造成混乱,就不足为奇了。

3、实行定量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了行政处罚应考虑的基本因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工商部门可根据以上基本因素,各因素之主次情况及所占比重等,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个可供操作的处罚标准,这样,不仅便于执法人员操作,也便于实现行政处罚的统一。可设想建立这样一个公式,犹如单位对每位职工进行的工资核算,工龄、级别、职务、任职年限等各种情况按不同的标准、档次逐一对应,其总和即是该同志的应得工资。这

里有个前提,须首先对法定的考虑因素制定标准,予以量化(前面已述)。以“无照经营”为例,其应考虑的法定因素为“无照经营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何人、何事、何地、何时、何因、何情、何果)。以“情节”为例,可分为“轻微、一般、比较恶劣、恶劣”四档。再对这四档予以明晰,确定其具体内容。以“轻微”为例,时间短(15天以内)、规模小(资产500元以内)、违法获利少(100元以内)、未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无投诉、第一次违法或不知道违法、有立功表现、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其余,以此类推。

根据上述分析,以“无照经营”为例,举例如下:王某待业,在家无照经营小百货,20日后被查,其间获利200元。在处理时,应首先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同时可处以20%以下的罚款,即1000元(5000元×20%)以下的罚款。考虑其情节“轻微”(原因、规模等),罚款额应掌握在500元(20%中的50%)以下,总的罚没款最高额不超出700元为妥。若王某及时改正(如补办执照),可免于罚款,以仅没收违法所得即可。

工商行政执法,既需要法律条文的“明确性”(刚性),也需要执法中的“可操作性”(弹性),两者容易产生矛盾。如果“弹性”到不便于“操作”,那么法律实施的效益就要大打折扣。这也是“自由裁量权”的负面效应所在,也是有些执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以权谋私的重要根源。

依法行政和自由裁量,这是一对矛盾。就其本质而言,两者是相辅相成,即对立又统一,缺一不可。现实就是矛盾的组合,法律也不例外。矛盾的运动,推动事物的前进,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论在工商行政执法中的体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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