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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规章制度(合集10篇)

驾驶员规章制度(合集10篇)

驾驶员规章制度。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1

车辆日常管理

1、公司货车由仓库安排,其他部门需要用车可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出车。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2、出车前须对车辆做相关性能的检查,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每次出车必须填写好行车记录表,日期、时间、出处、事由、驾驶人、加油及异常情况。

3、仓库根据客户出货或物流站取货需求安排出车,出车前必须规划好行驶线路合理行驶,车辆入库及时将钥匙上交仓库人员。

营运司机的要求

1、货车司机必须由具有驾驶资格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2、驾驶员按出车规划的线路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私自载货载客驾驶员不得将车借给不具驾驶资格的人员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4、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中途下车要关好车门窗,锁好车辆具有安全防盗意识。

5、驾驶员必须向公司汇报车辆违章情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领导,并在回公司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

维修与报销

1、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2、货车实行定期保养维修,定点维修,货车途中加油必须开具公司抬头的有效发票才能进行报销。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2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窟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册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4

一、仪表整洁,语言文明,按章经营,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条例和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二、运输过程中采取安全行驶措施,诚信服务,杜绝货损货差等质量事故和服务事故的发生,准点送达。

三、过程中,根据客户意愿合理选择路线,除交通限制通行道路外,不得故意绕道损害客户利益。

四、载货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服务,不得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途中揽货。

五、要运送的客户货物,不随意刁难客户。

六、时进行车辆检测、维修和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坚持文明运输,装车前、卸车后,对车厢进行清扫。

七、运过程中发现客户失物应主动及时归还,无法寻找失主时,应将失物上交单位和有关部门。

八、禁承运无手续的危险化学品、违禁出版物等货物。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5

为加强车辆管理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促进审判、执行、*市行政区内行驶。车辆因公务需驶出本市的,除紧急情况电话请求外,应填写申请表,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出车。未经批准的,按出私车处理。

7、凡在本院车库有指定车位的车辆,非工作时间必要严格遵守院内规定,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外过夜。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各种饮食娱乐场所。在外执行任务的车辆当天不能返回的,驾驶员应当将车辆停放在附近的停车场,不得将车辆停放在路边或街道旁过夜,以免车辆被碰擦或被窃。

8、法院车辆晚七点后及节假日进出车库的,驾驶员要自觉到门卫进行登记,接受更夫或值班人员监督。未经登记的,一律按出私车处理。

9、法院车辆的报废、更新统一由院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建立管理台帐。不得私自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第二节院管车的使用管理

10、院管车的范围。院管车包括院长、常务副院长及办公室管理的车辆。

11、院管车的用途。院管车主要用于保障院长、常务副院长及其所分管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

12、院管车的管理责任人。院管车除院长、常务副院长有支配权外,统一由院办公室主任管理。驾驶员工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等费用由院财务承担。

13、院管车的派遣。院长、常务副院长用车自行派遣。常务副院长分管的各部门因公用车由常务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并统一派遣。未经派车人批准,司机不得出车。

14、院管车的维修。院管车的维修由院办公室统一制订预算维修费用,报院长批准后到指定厂家修理。在外地执行公务的车辆,确需在外地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才能修理。并将修理发票和所更换的旧配件一并带回,以便审核报销。

15、院管车的年审。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费用由院财务承担。

16、院管车的油料管理。院管车的油料按院内规定办理。

17、院管车的事故处理。院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对于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车辆损失及损害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因公用车,由驾驶员和院财务按照3:7的比例分担事故损失;非因执行公务用车,由驾驶员与派车人按照3:7的比例分担事故损失;驾驶员出私车的,事故损失自行承担。

第三节分管车的使用管理

18、分管车的范围。分管车是指法院除院管车之外的其他所有车辆。

19、分管车的用途。分管车主要用于保障各分管副院长及分管的庭、局开展审判、执行等公用事务用车。

20、分管车的管理责任人。分管车由分管副院长、各庭、局长管理。

21、分管车的派遣。因公用车由分管副院长、有自用车的庭、局长自行派遣。

22、分管车的维修。分管车的维修及费用分别按院财务规定或由各庭、局自行负责。

23、分管车的年审。由院办公室统一办理,费用自理。

24、分管车的油料管理。分管车的油料实行分级管理。各副院长的油料按年7200元定额核销(含维修费)。各庭、局的车辆一律自行承担。

25、分管车的事故处理。分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对于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车辆损失及损害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因公用车,分管副院长的车辆由驾驶员和院财务按3:7的比例分担事故损失,各庭、局车辆由驾驶员和各庭、局按3:7的比例分担事故损失;非因执行公务用车,由驾驶员与派车人按照3:7的.比例分担事故损失;驾驶员出私车的,事故损失自行承担。

第四节驾驶员的管理

26、驾驶员必须树立大局意识,严格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熟记交通法规,认真钻研技术。思想,热情礼貌地完成驾驶任务。

28、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擅自出车。

29、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对车辆定期保养,定期清洁,不得乱喷乱涂或安装与警车不符的附属物件。

30、驾驶员负责保管随车工具及附件。接车时应核对工具清单,并在清单上签名,如有遗失及时向车辆管理责任人汇报,由遗失人按实际价值赔偿。 31、驾驶员出车前后必须要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细致检查,不得带故障行车。

32、驾驶员出车时,必须带齐有效证件(驾驶证、行车证、准驾证),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相符的车辆,未经院长批准,不得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33、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警车的保管和停放规定,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将警车停放在沿街酒店和娱乐场所,严防被盗事件发生,不得擅自让人搭乘车辆。

34、驾驶员出车必须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非执行紧急公务不得使用警报器、警灯,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如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再使用,严禁为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个人和活动开道。

35、严禁驾驶赃物车以及本院查封、扣押的车辆执行公务或私自外出。

36、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

37、驾驶员因违章驾驶被交警部门罚款、扣留车辆需要的费用自行承担。

3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用车人、驾驶员必须在20分钟内同时向本部门领导、分管院长、办公室主任报告,并保护好现场。超过90分钟不报告的,一律按出私车处理。部门领导、分管院长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发生重大事故的,应报院长、常务副院长。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①酒后开车的;

②将车交由他人驾驶的;

③私自出车的;

④不服从办公室调度安排的;

⑤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及公共娱乐场所的。

第五节附则

40、本规则中公务是指审理、执行案件、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会议、学习、培训。

41、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42、本规则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6

公司为了加强班车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无正当理由出现停班、顶班、中途并车载客、漏接班或拒接班,不服从公司按排的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二、服务质量极差并造成后果的,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XX元;

三、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包括汽车内)严禁吸烟、洗车,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四、车辆车头牌必须放在显著地方,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五、不准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清扫车上垃圾及修车污物倒在地上,确保车内清洁,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六、车辆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不按规定地点乱停乱放,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七、车辆进出厂区大门及规定停车区域必须认真执行限速、慢行通过,不按规定罚款100元;

八、车辆进出厂区及规定停车区域转弯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违反规定罚款100元;

九、在车辆行驶中严禁闯红灯、争道抢行,违章变道,逆向行驶,转弯不减速等不安全因素造成员工投诉,罚款1000元;

十、车辆未停稳及行驶途中,严禁打开车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0元;

十一、不准在厂区内践踏草地,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十二、如车辆发生故障或出现堵车情况,不及时和公司或车队负责人联系,造成后果,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200元;

十三、不准在厂区内及规定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四、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喇叭,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五、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收录机,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六、严禁带载非租车单位人员,违者罚款人民币500元,如再次发现清除出本公司;

十七、在车辆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罚款人民币500元;

十八、夏天空调要求在员工上车前十分钟打开,违者罚款100元,如在行驶中故意不打开空调,罚款500元;

十九、严禁迟到、早退(以起始站为准),违者罚款500元;

二十、严禁驾驶员私自增减站点,变更线路,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一、按秩序停放发车,严禁抢道争行发车,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二、不参加公司安全活动者,罚款200元;

二十三、私自更换司机的(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除外)罚款500元;

二十四、司机衣着应整洁,车里车外应保证整洁,有员工投诉车辆清洁的,司机衣冠不整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五、如发现车厢内没有投诉电话或驾驶员私自撕毁,罚款人民币1000元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7

为了公司适应的发展,根据目前工作需要,为更好地调动司机工作积极性,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特定本规定。

1、司机每月能完成当月任务及安全准时行车的,发给安全奖200元/月。

2、当班司机撞坏车辆的,扣当月安全奖200元,并负责修理费的70%。

3、缺水、缺机油、缺牙油造成烧坏发动机、尾牙、波箱、水箱的,扣当月安全奖200元,并负责修理费50%。

4、运行班车在途中发生机械故障,当班司机要尽力排除故障,如无法修复行驶,应立即通知车队长,请求救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车辆,违者扣100元;当班司机无论何原因,被扣车辆行驶证或驾驶证,必须在当天内向车队长汇报,若隐瞒不报,每次扣100元。

5、司机收车后要负责检燃油、机油、凡燃油量不足1/4,机油不足4/3以上;要负责加油方能下班,如违反扣50元/次。

6、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不检查出画造成车辆在中途缺燃油、机油影响运行的,当班司机扣50元/次。

7、未经车队负责人同意,擅自将车辆交由非本公司人员驾驶或他人驾驶,(包括将车交与持有的驾驶证与驾车型不相符的人驾驶)每次扣100元。

8、严禁车辆载乘客进入油库加油,若有违反每次扣100元。(只限于客车)。

9、司机每班次必须检查车内清洁卫生,每日清洁车辆,保持车辆外表清洁,违者扣50元/次。

10、司机的出车任务必须由车队负责人指派方可执行,违者每次扣100元。

11、当班司机必须定时定点发车,并做好行车登记,违者每次扣100元。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8

为加强学院驾驶员及车辆管理,确保驾驶员管理规范和车辆运行安全,提高驾驶员工作水平和车辆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坚持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杜绝违章驾驶,严禁晚上长时间打牌甚至赌博,确保行车安全。

(二)要切实做好车辆防火、防盗工作,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驾驶员应服从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四)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五)驾驶员对车辆要经常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辆整洁。

(六)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修保养情况及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七)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应在学院指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杜绝在车辆维修和油料使用中弄虚作假、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舞弊行为。

(八)车辆实行单车核算,一车一档,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定时进行统计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自觉主动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提高自控能力和约束能力。要注重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二、派车制度

(一)除学院驾驶员外,任何人不得驾驶学院车辆。

(二)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管理。除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不得指派用车。

(三)严格车辆派遣审批制度,切实履行车辆派遣审批手续,完善公务用车日常派车手续,认真做好出车记录。

(四)严格车辆回场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的,由单位领导批准,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放。

三、车辆维修制度

(一)车辆发生故障确需维修时,无论问题大小,先由驾驶员申报维修项目,填写一式两份的《车辆维修申报、验收表》,经驾驶班班长提出意见或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若执行公务时发生故障,应就近维修,并报告驾驶班班长和办公室主任。

(二)车辆应送申报表指定的厂家送修,不得随意变更厂家。未经批准私自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

(三)严格按申报表申报维修的项目检修,对在修理过程中发现的新故障,应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续修。

(四)对维修更换下来的部件,驾驶员应带回交办公室,否则办公室不签验收表。

(五)驾驶员应随车进厂督修,以便掌握维修项目的到位情况和质量,不随车进厂或车进厂人就离,按缺勤处理。

(六)驾驶员应亲自调适维修后的车辆,确认合格后方可在厂家的维修项目单上签字认可,并填写验收表内容报办公室审批结算。

(七)需维护、更新车内设施及购买相关用品时,均应填写申报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四、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对驾驶员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安全用车的,给予部门通报表扬,并给予以下奖励:

1.全月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者,发月度安全奖100元。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无交通违章者,年终发安全奖500元。

2.驾驶员补贴实行行驶里程补贴制度,海陵区外长途加报长途补助,政策不变。驾驶员夜餐补助100元/月。

(二)惩罚制度

对驾驶员却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进行以下处罚:

1.不服从调度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时间内因擅离职守耽误出车者,每次扣50元。

3.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院领导本人要求驾驶除外)发现后,一次扣100元,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4.行车中因人为原因造成违章罚款的,财务不予报销。

5.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或致人伤害医疗费500元以上的扣发当月安全奖;1000元以上的扣发季度安全奖;3000元以上的扣发半年安全奖,重大交通事故或因违反驾驶员管理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扣发全年安全奖。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9

为了保障乘车幼儿的安全,落实上级的文件精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矩,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创造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2、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违背交通规矩或产生事故,由驾驶人累赘,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允许将校车借予他人应用。

(2)违背交通规矩,其罚款由驾驶人累赘。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产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巧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累赘。

(5)产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丧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累赘一半。

3、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掩护作业,以干净、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请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机动,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耽曲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别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批准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载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诉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4、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请求司机在沿途增长停源码下载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达到停车点,若提前达到应断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5、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干净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订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成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批准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容许其他人(包含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背交通规矩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干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6、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矩。

(2)司机应爱护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重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干净。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创造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创造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创造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容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别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定要遵守交通规矩,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成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屈服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履行任务时,遇特别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阐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嘉奖。

7、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巧,熟悉控制车辆的技巧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屈服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质、工具等的保管和应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丧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丧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丧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别情况可机动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捏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主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转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措施处理。

(10)严格履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捏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持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动等。

8、司机会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源码下载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凝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产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诉队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貌,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进步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10

一、为了促使车管中心驾驶员、押运员在行车中遵守交通法规和押运制度,认真谨慎驾驶押运,把交通和危险品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公司所有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事故后,除马上着手处理善后工作外,应立即通向交警部门报案和中心备案,并向该车所投保的保险中心备案,一般事故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安全科,重大或特大事故则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安全科,其处理结果应在中心存档。交通事故发生后,绝不允许任何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

三、安全科在接到交通事故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及事故车辆所在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派人前往协助处理并及时上报中心领导。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科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及个人,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四、运输事故对肇事者的处罚:

1.事故性质的分类:

轻微事故,损失金额20xx元以下。

一般事故,损失金额4000~30000元。

重大事故,损失金额30000~60000元。

特大事故,损失金额60000元以上。

2.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3.押运事故责任:因押运员本身工作过失,发生的危险品事故,由押运员承担责任,事故责任处罚参照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处罚。

4.发生运输事故后,不负事故责任者,不予处罚。发生运输事故按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分别进行经济处罚,按照处理机关裁决的赔偿基数为准,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分别处以4%、3%、2%、1%的罚款,发生死亡事故按1000、800、600、400元罚款。

五、驾驶员、押运员发生重大事故全部责任或特大事故主要以上责任者,给予规定的处罚,此外根据情节、事故大小、责任大小及当时情况给予警告、停止运营处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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