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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报告(优选5篇)

落实情况报告(优选5篇)

落实情况报告。

落实情况报告 篇1

日前,教育部出台了禁止有偿补课规定,省市教育部门下发了配套禁补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了责任,有步骤、分阶段落实史上最严禁补令。对此,XX中学采取疏堵并举,力争从源头上治理有偿补课问题。

一是课堂提质,让教师树立尊严。通过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学校充分认识到学生的补课需求,主要源于课堂不消化和吃不饱。对此,XX中学本学期起,聚焦课堂抓质量,领导班子坚持每周不定期集体听课评课,常态化推进名师示范课,制定了课堂规范,要求教师科学设置课堂三维目标,着眼全体学生夯实双基,立足学情突破难点,每周开展限时训练,按月检测矫正反馈,考后开展跟踪训练,鼓励教师无偿辅导,以大爱良知和优质教学树立师者尊严。同时,发挥处室的管理职能,督促学生课堂认真听讲,集中精力,不打瞌睡,不开小差,力争课堂吃饱,及时消化,不给补课留死角。

二是素质拓展,让学生自由选择。为了化解高中阶段学习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困难,XX中学本学期采用5+1模式,除了高质量上好周内5天课外,利用周末,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素质拓展活动,满足学生课余拓展素质的需求。素质拓展课实行老师挂牌上课,学生自主自愿选择,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挤出一定自习时间,给参加奥赛、自主招生或体音美特长生开小灶,帮助有特长发展需要的学生啃骨头,解决好单个难题,不给补课留空间。

三是传导压力,让禁令落地生根。有偿补课乱象由来已久,禁止与治理的声音从未停止。接到禁补令后,XX中学坚持教育预防为主,通过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和家校通平台等多途径宣传,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政策宣讲,提醒教职工守好本份,尽职尽责,不触碰纪律红线。另外,校纪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通过责任压力传导和管理监督的细化,让有偿补课无立足之地。

落实情况报告 篇2

太原市食品安全监督所于20xx年10月17日对我园食堂进行全方面的检查,针对我园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条例。同时,在督察人员的指导中,让我园各分层管理人员,深刻地了解到自己的不足和责任的重大,更明确了自己工作的内容。为了孩子和职工的健康我园现结合实况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首先召开了领导、主管、炊事班长、采购人员的会议,通报了检查结果,并作了深刻的自检。明确各岗责任,强调工作范畴和应履行的责任;要求需整改的内容最快执行落实,并上交整改期限;制定具体落实后的实施流程,所有工作人员要按制定的要求执行,形成常规工作。

二、各岗按各自的工作内容进行马上整改、落实、上报园长,再由园长核实后马上落实今后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细则,并统一执行。

1、操作间入口处、库房入口处安装挡鼠板,由每周的责任人来管理,炊事班长督察。

2、幼儿饭菜坚持留样48小时,留量不低于100克,并根据每餐在留样容器上标注留样的日期、时间、餐名,用保鲜膜封闭,保证食品的原样。

3、粗加工间的蔬菜存放处,要在离地面和墙面上制作隔离板,保证蔬菜不着地、不靠墙,且将蔬菜按类有序存放;隔离板要在每周五中午进行凉晒,粗加工间要每日通风,以防蔬菜的变质。

4、对查出的无标签麻酱、过期的五香粉在当时已立即处理了,并针对采购和炊事班长进行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指导,要求人人把关,强调惩罚制度,保证进入厨房的食品无害、无坏、无证。从采购要索证后、检验食品无过期后方可购买,炊事班长和库管在接收食品时,要验货、详细查阅、签字后方可接收按要求存放。保健主任要每周最少一次进入厨房现场检查,确保工作无疏漏。

5、购买存放食品的整理盒,散装的食品在验货接收后,要按标识分类存放在容器里,要求不带塑料有色袋存放,放置的位置要保证无潮气,发现有异常情况下立刻停用。

6、马上购买一个带锁的盒子,并来专门存放发酵粉,由炊事班长专人管理、使用,在使用中要求用天平秤秤量后按量使用。

7、所有采购的食品类全部都要在验货后上台账,要求按上级表格内容逐项填全,并将购买的发票复印后张贴在相应的台账页码上,进一步健全台账。

8、存放食品的库房要安装通风设施———换气扇,并定期定时进行通风换气;库内存放的食品不得超过一周,不大量库存。

9、采购的肉类、水产类等食品、牛奶类要及时与供货商索取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不使用散装牛奶等无证、无保障的食品,确保幼儿、职工的安全。食品安全是教育机构重中之重的安全工作,我园将在上级部门的督察和自己的工作反思与实施中大力改进,使食堂工作正规化、合理化、安全化。

落实情况报告 篇3

为加强干部法制化建设,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根据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委聘请了县法制局局长为我委法律顾问。此举为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及时处理机关发生的种类纠纷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先将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一)建立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

为加强与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单位遇到的法律问题,我们建立了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我委在涉法问题上,积极和法律顾问沟通,共同商讨如何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二)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指导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价格涉法纠纷时有发生,并有增加趋势。基于上述因素,我委组织干部和法律顾问召开座谈会,就事件的特点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意见和措施,对群众的来访,及时解答,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今年,组织召开了县第一幼儿园的价格收费和自来水公司水费收取价格听证会。

(三)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及时介入处理价格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一方面。因此我们注重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以便在发生问题需要法律顾问帮助时能及时到场处理。例如我们今年接到学生家长反应县一中多收取了四名学生的费用问题,因为里面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及时咨询了法律顾问,在处理事件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好法律顾问调解矛盾,使事情得到了很好解决。

(四)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除了定期的联系,我们还通过电话随时法律咨询。请法律顾问为干部讲课,进行案例讲解。通过多种形势,增强了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工作的实践,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具体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干部的法律知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事件的处理比较被动。

(三)缺少必要的经费。

三、今后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因各单位在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不同,遇到的.问题不尽相同,因此,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通报制度很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互通情况,及时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情况;另一方面可以相互交流、研究个案的处理对策,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法律顾问对干部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三)建议划拨一定的经费。召开定期的会议、购置必要的书籍心脏翻印有关的材料,必须以经费为前提。

落实情况报告 篇4

县委组织部:

根据旬组发〔20XX〕96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干部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委所属3个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所属支部围绕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三会一课”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明确

县委关于“三会一课”制度的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党委会,认真学习县委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成立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了组织纪律。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支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全程监督,适时指导,为“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各支部都成立了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从目标要求、内容、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来确保落实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开展,真正做到“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

二、强化措施,规范活动

县离退休干部党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提高素质,增强党性”的目标,采取三条措施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一是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对全体党员自学和参加集体学习作出具体规定。党委成员按月轮流主持理论学习会议,带头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局机关党支部坚持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人均记笔记2万余字,写心得体会4篇,努力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基准看齐。两个老干部党支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老干部党员和在职党员一样严格要求自己,每次学习都按时参加,认真记写学习笔记,撰写体会文章。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机关党支部和城东老干部党支部召开了换届会议,选举了党支部班子成员,完善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确保了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的

“三会一课”。各支部按照规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各党支部都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机关党支部以增强党性、转变作风为目标,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对照检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发展要求。机关4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从党的群众路线沿革、遵守党章、党史知识、学习先进等方面精心准备认真撰写了党课讲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与“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相结合,与活跃晚年生活、文化养老相结合,取得较好效果。三是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党员行为。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所属党支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健全了党内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三、严格标准,加强督导

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在落实中不走样,我们制定了督促检查细则,各党支部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三会一课”和党员到位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记录,党委组织对所属党支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把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支部的主要内容。党委“三会一课”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制定落实细则,每季度对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现场检查、经常性督查等形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在活动开展的同时,注重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动“三会一课”制度取得新的成效。

考虑老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城东、城中两个老干部党支部在组织活动时,既严格坚持制度,又从实际出发,以“简便、易行”而又丰富多彩的活动来不断增强老党员队伍的活力。在组织学习、讨论活动时,时间不安排太长,注意突出重点,既保证了老党员准确及时地把握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也充分发挥了老党员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对住地较远或行动不便的党员,由支部明确专人开展结对联系活动,既负责及时把支部要求学习的内容传达到位,又及时将被联系党员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向党组织汇报。两个支部还根据老党员的兴趣爱好,相继成立了诗词、书画、歌舞、象棋等兴趣小组,每月开展活动。支部党员的诗词作品和秦腔文艺表演多次在全市获奖。

四、丰富载体,提升服务

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心同向,我们注重搭建平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老干部党建工作不断求新,永葆生机与活力。积极探索完善新机制,丰富创建活动平台,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引领离退休干部工作持续发展。机关党支部坚持面向社会、面向老干部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真改快改,切实纠正“庸、懒、散、浮”等问题。坚持重大节日看望慰问离退休党员,健全完善家访、病访、家庭有困难必访制度,全面落实“两联系”制度。结合党员岗位工作要求、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承诺事项等内容,对党员业绩进行综合考评,比工作开展成效、比创新工作方法、比承诺践诺情况,把评比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党建考核、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在重阳节来临之际,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重阳节走访慰问活动,向老干部们送上节日慰问品及良好的祝愿,使老干部感受到了关心和温暖。不断加强与县老科协、老龄委、老体协、关工委的联系沟通,举办了“同心共筑中国梦、文化养老展风采”系列活动,500名老干部参加了“5.11健步走和文艺展演,机关党员全力以赴、担当尽责,确保活动善始善成。根据居住区域、身体状况,将离退休干部党员就近纳入相应的党支部,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就近接受教育,实现了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的“无缝”覆盖。今年先后有5名退休党员加入老干部党支部。广大老党员讲贡献、比奉献,谏言献策、发挥余热,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先后有50多名老干部参与意见征求和谈话活动,4名老干部担任教育实践活动监督员。肖恩翰、赵潮流等12名老干部义务巡查县城路灯护栏、花园草坪、体育锻炼等公共设施。李汉民、刘宏发等8名老干部被县医院聘为行风督察员,老党员张彦民、唐文彦不顾年迈,搜集资料,修复村志,老党员赵治轩被评为咸阳市“十佳爱心环保人士”,展示了离退休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落实情况报告 篇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共县委关于全面深化城县管理和社会治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完善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进法治建设,我们于20-年4月开展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调研工作。

一、我县政府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已形成规模。此次调研共有59个单位反馈问卷,其中42个单位已聘请法律顾问,17个单位尚未聘请法律顾问。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中,绝大多数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在已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单位中,23个单位聘请对象为律师事务所,19个单位聘请对象为个人,即律师、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士。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已逐步建立了一支年富力强、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形成了县、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架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政府系统聘请法律顾问达243人,他们正在为保障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县历届政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早在20-年8月,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厅就专门印发了《县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暂行办法》。调研发现,一些单位已出台了规范法律顾问活动的相关制度,如《县地方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专家咨询组管理暂行办法》、《未央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周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及《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这些制度对法律顾问职责、组成、选聘、解聘、任期、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经费保障、权利义务、日常管理等内容都作了规范,在我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效用。为进一步提升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在全社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中发挥示范效应,目前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正报县政府审议中。

(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各有特色。已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县级部门,都由部门法制处室专门负责法律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开发区管委会的法律顾问工作主要由办公室或下属局进行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13个区县中有的区(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由法制办负责,有的区县由司法局牵头负责选聘人员,法制机构主导业务协调。运作模式各有特色,如曲江新区设立律师办公室,由法律顾问单位指派律师参照管委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确保法律服务及时、全面;国际港务区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设置法律服务团办公室,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与港务区工作人员一致;莲湖区目前建立了三个法律顾问团,分别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区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团、区信访案件法律顾问团,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灞桥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聘请了30名律师组成政府及执法部门顾问团,为全区重点项目、平安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还印发了《灞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效整合资源,科学搭建平台,积极探索358工作模式,积极推进规范化、网络化、便捷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不断拓展、职能有效发挥。调研结果显示,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已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列席政府(机关)办公会议,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及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活动;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和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等。多年来,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及行政法制监督活动,在经济发展、城县建设、改善民生及对外交往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法律智囊团作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不仅保障了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还增强了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防范了行政风险,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我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不平衡。我县于20-年出台了《县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暂行办法》,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的不断拓展,其中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需要。从调研结果看,全县部分单位制定有法律顾问管理相关制度,还有的尚未建立此项制度。究其主观原因,一是县级层面缺乏可以作为范本、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规范;二是一些单位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矛盾的意识不强,习惯于事后补救,往往等到矛盾或者问题产生后才要求政府法制部门参与和法律顾问介入。此外,个别单位虽然聘用了法律顾问,但法律顾问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政府法律顾问协调管理机构不尽统一。仅以区县为例,我县13个区县中,有6个区(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由区(县)法制机构负责,其余7个区(县)中4个由司法局与法制机构共同选聘,3个由司法局负责选聘,但法律顾问业务均由法制机构主导。后者与《陕西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20xx年6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政府法制办三定方案明确的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推进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相悖,也与县政府法制办多年来实际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做法不对应。这不利于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不利于法律顾问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政府法律顾问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是兼具法律素养的综合性业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不但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准和较强的执业能力,还要有社会及行政工作经验。从政府系统法律顾问队伍看,有些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虽然具备基本法律理论知识,但业务仅限于就案论案,与该单位全局工作结合不紧密,提出法律意见的实效性不强。一些法律顾问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结构及综合素质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特别是体现部门职能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四)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机制需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即以追求社会和谐和公共利益为目标,也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不同于服务个人、企业或其他对象。政府法律顾问一般为资深律师、专家学者及长期从事法律实务的其他人士。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自身的特殊性,在很多时候难以确定量化标准,法制机构对他们进行工作评价时也很难量化排序。这些因素造成了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标准模糊,考核机制尚未形成。

(五)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标准亟待规范。调研显示,我县给政府法律顾问的报酬标准差异较大,支付形式也不尽一致。还有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仅仅参与案件办理,由于案件的多少难以确定,导致经费时多时少,财务上无支出科目,也未列入专项财政预算,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三、对我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结合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率先出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范例。要认真总结我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实践,学习借鉴兄弟省县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配套制度规范,特别是确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评价标准,发挥考核机制的引领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细化完善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的提供法律意见书列入考核范围,增强考核评价专业度、准确度及可操作性。要遵守律师法规定,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协议,协议中还要有保密条款的约定。实行法律顾问任期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途径,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效能。

(二)明确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推进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政府法制机构是本级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协调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与法制机构的职能相吻合。2-年11月重新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中再次明确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以及对省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等工作。20-年省政府法制办三定方案规定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推进全省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县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县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也要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区县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这些要求理顺职责,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组织网络,推进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发展。

(三)完善政府系统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推进依法行政是政府系统法律顾问的职责所在。为有效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当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每年年末,法律顾问向聘任机关提交《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聘任机关根据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从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二是明确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标准,制定考核流程,发挥考核的引领作用,实行优胜劣汰。三是建立法律意见书责任制。聘任机关应由专人负责,对法律意见书的专业度、实效性及社会效果等,进行跟踪反馈,以增强法律顾问的责任心。最后,可根据考评情况,进行排名,先进的予以奖励,后进的给予督促,优胜劣汰,实行动态管理。

(四)建立政府系统法律顾问专家库。从多年实践看,鉴于聘任的法律顾问大部分是本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对政府工作的其他方面了解不多,为此有必要根据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需要,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建立政府系统法律顾问专家库,并定期更新。专业范围可涉及国土资源、城建规划、金融证劵、公共管理、科教卫生及应急管理等,纳入专家库的条件包括: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公正、依法履行职责;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精通本专业领域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本专业或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热心参与政府法律事务;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性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应创新机制,加强对优秀年轻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及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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