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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报告

不良事件报告

不良事件报告。

你是否一听到需要写报告就立刻感到头昏脑涨?实际上,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总是需要写报告。报告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建议报告、答复报告和递送报告等多种类型。现在,我们为您精心挑选了与“不良事件报告”相关的文章,供您参考。欲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

不良事件报告【篇1】

1.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内容包括:皮肤压疮、患者跌倒、导管滑脱、意外伤害、用错药、打错针等护理事件。

2.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及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3.护士长及时组织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针对具体情况,组织科室有关人员开展讨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记录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处理及防范措施,上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

4.科室在组织调查护理不良事件过程中,应当专人保管相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要求24小时内报告;重大不良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护理部及医教办。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不良事件报告【篇2】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护理核心制度)(1)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护理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治疗护理的失误,及其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如坠床、跌倒、烫伤、冻伤、意外脱管、意外拔管、院内发生压疮、病人走失等。(2)不良事件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处置

①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首先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患者的损害。

②发生重度或极重度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器具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调换,相关标本须保留,以备鉴定。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③凡实习、进修人员发生或安排护理员、卫生员、陪护进行其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而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均由带教者及安排者承担责任。④科室根据不良事件性质及时组织分析讨论,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做认真分析,查找根本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时对病区的护理安全工作进行讨论,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4)上报程序

①一般不良事件(Ⅲ、Ⅳ级事件):当事人及时报告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程度,24-48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科护士长、护理部。

②严重不良事件(Ⅰ、Ⅱ级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护士长应先电话报告科护士长、护理部,24小时内书面补报。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5)结果分析

护理部每月组织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对上报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讨论。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6)处罚及奖励

护理部营造开放、公平、非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氛围,鼓励责任人及科室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及个人视情况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重要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事件后果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保护;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的科室与个人,事后经主管部门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及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不良事件报告【篇3】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护理不良事件分级:

0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Ⅰ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Ⅵ级:死亡

1.护理不良事件报告项目包括各种护理缺陷和护理事故的报告。如:手术患者/部位错误、患者身份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患者院内自杀/走失、患者院内跌倒/坠床、静脉输液意外、意外针刺伤(另报)、呼吸机意外、压疮、患者约束意外、各种管道脱落、分娩意外、药物不良反应(另报)、转运途中意外、护理文书记录/信息严重错误、员工逾越资质/权限、护患争议、医疗器具设备意外、管理过失、其他需要报告的意外事例。

2.事件发生人应及时、主动上报,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事件经过、损害后果、可能原因、当事人基本信息以及主要整改建议(报告表)。如隐瞒不报,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如为严重的不良事件,应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护理部、医务部及相关领导,并于1~3日内提交书面材料。根据不良事件的性质与情节,护士长应于事故发生后1~2日内、差错发生后7日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查明原因,明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汇报护理部。

上报时限:严重度为0-Ⅰ级常规每月初报告;严重度为Ⅱ-Ⅲ级,24h内报告;严重度为Ⅳ-Ⅵ级重大紧急事件,立即上报护理部。

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病区为上报单位,可网上、电话或书面报告,采取相关 责任人匿名、非惩罚、自愿原则,呈报真实发生情况。

4.处置

(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首先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患者的损害。

(2)发生重度或极重度缺陷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器具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调换,相关标本须保留,以备鉴定。违反规定者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实习、进修人员发生的护理缺陷或安排护理员、卫生员、陪人进行其职责范围以外的护理而发生的缺陷,均由带教者及安排者承担责任。

(4)科室设有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除口头向护士长汇报外,应登记事实经过、原因及后果。科室根据不良事件性质及时或每月组织分析讨论会,向护理部递交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5.处罚及奖励

护理部营造开放、公平、非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氛围,鼓励责任人及科室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及个人不予处罚,对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重要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保护,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的科室与个人,事后经主管部门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及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附:

护理不良事件医院评审要求

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与工作流程(★)达到C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10 件 达到B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15 件 达到A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20 件

护理人员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不良事件报告【篇4】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定。

一、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护理工作中,不止计划中、为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 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提醒《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减少差错 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 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 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三、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 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士长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存档,一份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当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 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 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部、护理部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 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结果分析

1、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 节应做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 措施落实情况,定时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 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2、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由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 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五、处罚及奖励

1、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 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2、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武汉市普仁医院员工手册》 执行。

3、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对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 理部讨论可酌情减轻处罚。

4、对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先兆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其发生的科室或个人给 予奖励。

5、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负责护士给予奖励。

不良事件报告【篇5】

为总结我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监测过程中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加强监测管理的思路和措施,现对我院20xx年上半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回顾性分析。

一. 我院20xx年上半年共收到临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9份,有效上报79份,有效上报率为100%。充分体现了我院对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重视。

二. 20xx年上半年全院收集合格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167份,涉及到9个类别、26个品种规格的医疗器械,居前两位的分别为注射器(23例)、一次性输液器(12例),比较突出地反映出临床出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现状:常用或使用量大的器械发生不良事件的概率较高,而不常用或使用量小的器械同样也有引发不良事件的可能。

三. 79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均属一般的病例报告,没有出现危及生命、导致机体功能和结构永久性伤害或损伤以及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伤害或损伤的这些属于严重的病例报告,即没有出现死亡、后遗症个案。涉及的主要临床表现为:过敏致皮肤等局部反应,输液器的漏气、漏水及连接不紧,注射器的毛刺、带钩弯曲等。

四. 临床各科室对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的'积极性都比较高,表现较为突出的科室有成人输液室(12例),内一科(9例),手术室(5例)。医院已对相应的科室和个人提出了表彰和奖励。

五. 20xx年上半年报告的不良反应事件中比较集中出现的厂家分别为:山东侨牌集团有限公司(26例),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2例),扬州华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例)。设备科已通知相关厂商进行质量安全改进,如没有好转,将对相关产品进行停止进货等处理。

医疗器械在临床和生活中品类日益繁多,应用日渐广泛。和药品一样,关系到广大公众的身体健康,不可偏废。我院要积极开展工作,搞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管理,常抓不懈,争取有为有位。

不良事件报告【篇6】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

1、各病室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登记已发生不良事件的发生经过、原因及后果,护士长应及时组织讨论。

2、发生不良事件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发生严重护理差错事故时由护士长立即口头报告科主任、科护士长、护理部及院级,24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将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处理意见上交护理部,不得延误或隐瞒。

4、发生不良事件的单位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按规定报告,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5、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血液、器械等均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6、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和病房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提高认识、汲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根据情节轻重及对患者的影响,确定不良事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要求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负责人应做好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管理制度。

附:护理差错评定标准

一、护理差错的定义:

在医疗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责任不强,医德医风不良或因技术水平不高,发生护理上的错误,经采取补救措施尚未构成事故者,称护理差错,护理差错根据其发生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的大小不同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两种。

二、差错分级标准

1、一般差错: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或技术原因发生差错,但对病情无影响,未给病人造成痛苦者。

2、严重差错: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查对不严或技术水平低发生差错,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或经济损失,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虽无严重后果,但差错性质严重者。

三、差错的定性:

(一)一般差错

l、长期医嘱的护理、治疗、药物未按时给予,或应停而未停的,在常规时间内又未发现补给患者;特殊药物应即刻服用的,在一小时内未给服(含注射)者;临时紧急医嘱未立即执行者。

2、错打针或漏打针,错加液体、发错药或剂量不准,对病情无影响者。

3、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治疗、护理,造成病人暂时痛苦者,后果不严重,如各种注射、穿刺等,引起局部红肿、感染和不应有的损伤,但未化脓者。

4、各种特殊检查及治疗未按时准备而影响工作者。如乙状结肠镜检、胆囊造影、消化道钡餐、静脉肾盂造影的检查未做灌肠。特殊检查未进食及急救药品的准备等。

5、未按时留送化验及特殊检查标本、采血不按要求而抽错、抽凝(不该凝的凝了)。错送、遗失、污染标本等(含手术标本).影响检验结果者。错收、漏取标本、错贴标签致检验结果不可靠者。

6、因护理不当病人坠床,但未致伤或不良后果者。

7、手术前未按时执行术前医嘱而影响正常工作者。如手术前备皮、禁食、术前用药,备皮剃破皮肤及皮肤不清洁而影响手术按期进行者。

8、热水袋烫伤病人致皮肤发红者。

9、遗漏或错误执行治疗性饮食、影响治疗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0、输液时对液体检查不详细,将沉淀、絮状物液体列入输液瓶组中后又及时发现或已输入少量,未致不良后果者,输液过程中,长时间不巡视致茂裴氏滴管液体流空,药液从血管漏出进入血管周围组织,未及时发现或病人自己拔出针头者。

11、各种药物的的临床试验,未及时观察和记录,造成影响治疗者。

12、重危病人不按级别进行护理,遗漏书面交班或护理记录不全者。

13、新病人人院后未测生命体征,24小时内未补记者。

14、氧气及氧气筒管理不善,但无严重后果者。

(二)严重差错

1、片面强调制度、手续、借故推诿、拒收、拒治危重病人,延误了治疗时机且有一定不良后果者。

2、擅离职守,危重病人病情急剧恶化甚至死亡时无医护人员在场者或出诊、会诊超过规定时间无人处理造成病情恶化者。

3、在治疗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错用毒、麻、剧、限药品或其它关键性药物使病情加重者。

4、不按消毒隔离制度进行操作带来交叉感染或产生其它合并症,造成病人一定经济损失或影响病情转归者。

5、在治疗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发错药、注射错药、输错血及输错液,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6、由于护理措施不落实,造成危重病入坠床,但对原病情转归无影响或影确不大者。

7、因护理不当发生Ⅱ期压疮、Ⅱ度烫伤,经治疗短期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因护理不当发生重要引流管脱落影响愈后,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9、凡按规定应做皮试的药物未做皮试(误注)即给病人注射发生了过敏反应,经及时抢救而未致不良后果者。

10、严密观察产程不够,接产时未做好会阴保护而致会阴Ⅱ度撕伤或宫颈撕伤者。

11、出院时抱错婴儿,但被发现纠正。

12、接错病人,安错手术时间或手术台,病人未受到创伤者。

13、指导病人饮食,发生原则性错误者。

14、重要标本损坏、丢失或未及时送检,影响诊断治疗或增加病人痛苦,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不良事件报告【篇7】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不良事件报告【篇8】

20xx年,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继续稳步发展,全年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已超过32万份。在报告数量持续增长的同时,报告质量也不断提升,为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的分析与评价提供了依据。根据不良事件报告数据,现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按照报告来源、事件上海程度、医疗器械管理类别、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实际使用场所等六个方面进行分析。分析如下:

(一)按报告来源统计分析

20xx年,全国上报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中,使用单位上报259,219份,占总报告数的80.6%;生产企业上报5,352份,占总报告数的1.7%;经营企业上报56,315份,占总报告数的17.5%;还有364份报告来自于个人,占总报告数的0.1%;此外还有4份报告来源不详。

总体来看,不良事件报告仍主要来源于使用单位。相比2014年,生产企业提交的报告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与其器械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不符,其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二)按事件伤害程度统计分析

20xx年,全国上报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中,事件伤害为死亡的报告共184份,占总报告数的0.05%;事件为严重伤害的报告共47,065份,占总报告数的14.7%;事件伤害为其他的报告共274,005份,占总报告数的85.2%(图2-2)。20xx年,各类伤害程度的报告绝对数量均有所增加,其所占比例与2014年相似。

(三)按医疗器械管理类别统计分析

20xx年,全国上报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中,涉及Ⅲ类医疗器械的报告133,548份,占总报告数的41.6%;涉及Ⅱ类医疗器械的报告126,284份,占总报告数的39.3%;涉及Ⅰ类医疗器械的报告50,213份,占总报告数的15.6%;部分报告涉及的器械管理类别不详,共11,209份,占总报告数的3.5%。数据显示,涉及Ⅲ类和Ⅱ类医疗器械的报告占绝大多数,这与医疗器械风险程度高低相吻合(图2-3)。

(四)按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统计分析

按照现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xx年全国上报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共涉及43类产品,涵盖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所有医疗器械类别。其中,报告数量位列前十位的产品类别见表2-1。与2014年相比,报告数量排名前十位的产品类别没有变化,仅部分产品类别的排名略有变化。

(五)按医疗器械产品名称统计分析

20xx年,全国上报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中,报告数量排名前十位的无源医疗器械分别为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宫内节育器、静脉留置针、角膜接触镜、玻璃体温计、导尿包、医用胶带、普通血压计和导尿管,占总报告数的36.45%。

20xx年,全国上报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中,报告数量排名前十位的有源医疗器械分别为病人监护仪、输液泵和注射泵、电子血压计、血液透析机、心电图机、血糖仪、呼吸机、电子体温计、婴儿培养箱和微波治疗机,占总报告数的7.23%。

(六)按涉及实际使用场所统计分析

20xx年,全国上报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中,使用场所为“医疗机构”的报告232,641份,占72.4%;使用场所为“家庭”的报告39,632份,占12.3%;使用场所为“其他”的报告8,438份,占2.6%;使用场所未填写的报告40,543份,占12.6%(图2-4)。使用场所的复杂性是分析不良事件发生原因时需要考量的因素之一。

不良事件报告【篇9】

科护士长岗位职责

1. 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和质量标准,结合本科情况制定科内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察和指导护理质量标准的落实和过程控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定期向护理部汇报。2. 协助护理部合理配置和利用护理人力资源,负责分管部门护理人员的依法执业及任、调、奖、惩具体考核。制定护理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员管理方面的具体方案,并向护理部提供第一手资料。3. 指导各专科护士长的现场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实施人员考核与评价,保证本科内各位护士长的工作符合标准。4. 定期组织召开本科护士长会议,定时与护理部主任和本科护士长交流,及时解决有关问题。5. 组织制度本科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护士学习,召开护理安全工作会议,对护理缺陷事故及时进行分析处理,提出改进措施。6. 参与本科晨会交接班,运用护理程序组织现场检查,指导危重、疑难、手术病人护理查房、大科会诊和病例讨论。参加护理新技术实践的培训、指导和推广。7. 组织本科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及“三基”考核。拟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护理经验。

8. 负责安排临床教学和进修实习生带教工作并负责质量督导。

护士长岗位职责

1. 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和质量标准,结合本科情况制定相应的科室计划,做到月有重点、周有安排、并组织实施。

2. 协助护理部合理利用护理人力资源,根据病人病情需要,运用护理程序科学地进行排班和小组分工,责任到人。负责护理人员的依法执业及奖、惩具体考核。参与本科护理人员的任、调考核。

3. 组织护理查房、疑难和死亡病历讨论、会诊。组织制定科室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培训。召开护理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处理护理不良事件,提出改进措施。

4. 指导各级护理人员开展整体护理。掌握护理单上工作动态,及时查看新入院、疑难危重和手术病人,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时审修护理记录。

5. 定期组织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病人及家属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6. 定期对本病房护士进行护理工作评价,按照护理部的要求完成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及“三基”考核工作。指导实习、进修护理人员的带教考评工作。

7. 负责对本科室设备、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点、送检、补充及感染监控管理等。

主管护师岗位职责

1. 在护士长和主任护师业务指导下,落实各项护理工作。2. 指导并参与本科室急、危重症病人抢救、治疗和护理,协助拟订护理计划,检查下级护士护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工作。3. 定期组织、参与科室护理查房和护理病倒讨论。4. 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5. 参与安全管理,分析存在隐患及护理过失和缺陷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6. 参与护理教学及带教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价。7. 参与护理科研计划和新技术引用的实施工作。

8. 负责“三基”训练计划的落实与评价,参与下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

9. 检查、修改下级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10. 指导、落实消毒隔离、职业防护工作。

护师岗位职责

1. 在护士长和上级护师指导下进行整体护理工作。

2. 以护理程序为指导,参与临床护理实践,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评价。

3. 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不断总结经验。4. 执行各项护理常规及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减少护理缺陷及事故。

5. 协助护士长、上级护师做好病区管理工作。6.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护理记录。7. 参与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和病例讨论。8. 完成“三基”训练计划,考核达标。9. 参与护理科研及带教工作。

护士岗位职责

1. 在护士长和上级护师指导下,进行临床护理工作。2. 以护理程序为指导,正确执行医嘱和各项护理措施。3. 执行各项护理常规及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减少护理缺陷和事故。

4. 参与危重病人抢救及疑难病人护理,不断学习,积累经验。5. 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持病区整洁、安静、舒适、安全。6.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护理记录。7. 按时参加业务学习和护理病例讨论,护理查房。8. 参加“三基”培训,考核达标。9. 按计划完成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

护理工作制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 定期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护理风险管理意识。2. 落实各项护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护理操作规范化。3.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各项护理记录。

4. 依据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发现护理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处理。

5. 提高护理人员职业素质、服务技能和沟通能力,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及时化解护患矛盾与纠纷。

6. 协调护理工作与相关科室、部门的接口工作,发现问题,共同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反馈。

7. 对重大护理过失行为,应及时处理、登记并逐级汇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确定过失行为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护理查房制度

1. 护理部根据医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各级护理查房时间和频率。2. 查房形式可分为:个案查房、专科查房、整体护理查房及教学查房等。3. 每次护理查房前主持者应做好相应准备,使查房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4. 查房过程中应总结护理经验,找出薄弱环节,现场分析指导并有跟踪评价及记录。

5. 总值班护士长实施夜查房,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全院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病区护士长每周参加科主任查房一次,了解病人情况,协调处理病人诊治及护理出现的问题。

护理会诊制度

1. 凡遇重大手术,新技术项目,危重、疑难、抢救病人护理中存在问题,可申请会诊。

2. 申请会诊科室须填写会诊申请单,按程序送交相关部门,并将会诊所需资料准备齐全。

3. 护理部可成立相应的护理业务指导组,如伤口造口、失禁护理组、导管护理组、糖尿病护理组等。接到会诊通知应及时组织会诊,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会诊。

4. 参加会诊人员包括科护士长、相关科室护士长、护理业务指导组人员及申请科室护理人员。

5. 会诊者应详细了解病情,分析讨论护理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诊科室护士记录、实施相应措施,并及时评价反馈效果。

规范化培训制度

1. 护理人员应在上岗后接受系统的、有计划的规范化培训。2. 医院护理部负责根据省(市)行政部门的培训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具体培训目标与实施细则。

3. 护理部和各科室有明确的人员负责管理培训工作,并选择合适的人员负责教学。

4. 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与方法,严格考核,保证规范化培训的有效实施与培训质量。

5. 规范化培训形式和方法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继续教育制度

1. 护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接受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终身性护理学教育。

2. 医院护理部根据护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技术职称要求及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需要,制订和实施本院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计划。

3.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与登记由护理部统一管理。4. 中、高级护理人员根据专科发展需要重点进行国内外新理论、新进展的教育。

5.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6. 制订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法,保证继续教育的有效实施。

实习生、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 护理部负责护理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工作,包括计划、安排考核与记录。

2. 实习生、进修生由护理部根据医院规定统一接收,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收实习生与进修生学习。

3. 各科室根据实习、进修要求制订专科实习带教计划与进修带教计划。

4. 实习生带教老师必须为注册护士,进修生由护师及以上人员进行带教,护士长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管理。

5. 定期召开进修护士、实习护士和带教老师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使教学相长。

6. 实习、进修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护士长工作安排。

7. 带教老师与护士长按时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考核与鉴定,并送护理部审核、备案。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 发现病人病情变化时,护理人员应立即实施必要的救治,同时通知医师,并配合抢救。

2. 参加抢救的护理人员分工协作、迅速、正确执行抢救医嘱和操作规程。

3.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及时记录执行时间、药品剂量、给药方法;抢救结束后由医师及时补写医嘱单及病历上;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4.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准确记录。

5. 全面评估病人,根据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并及时做好记录。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之间详细交接病情、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及护理问题与措施。

7. 各种抢救物品、药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补充、消毒,物归原位,处于备用状态。

查对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者核对。○

2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3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后及时记录。○

4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5每周总核对医嘱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总核对医嘱有登记○参与者均须签名。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5用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6

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正○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3. 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整。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上有无凝集。

3查输血单和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号及○交叉配备报告,无误后方可输入。

4输血过程中发生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5输血完毕,血袋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4.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核对医嘱单、饮食执行单、病人床前饮食卡、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2发治疗饮食时,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边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医嘱执行制度

1. 执行医嘱后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2. 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3. 手术或分娩后停止执行手术前、产前医嘱。

4. 在病情变化等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生命,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医师。

5. 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诵一遍,经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 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过失及争议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2. 发生护理过失后,当事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组长或高年资护士)和当时医师,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降低由于过失造成的不良后果。

3. 发生护理过失后,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上级汇报,重大过失应立即汇报科主任和护理部。

4. 发生护理过失的有关记录、造成过失的药品和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之用。

5. 护理过失发生后,按性质、情节、后果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做好质量改进。6. 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共同分析各部门发生护理过失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消毒隔离制度

1. 护理人员上班时间应着工作服,保持工作服清洁、整齐、干燥。2. 护理人员接触病人或实施护理前后均应用流水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3. 种类物品使用后根据不同性质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4. 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并有明显的标记。

5. 凡受到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按照污染源的不同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并选择不同的消毒灭菌方法,以保证消毒灭菌效果。6. 在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医院内医疗用品的消毒隔离工作。

病区管理制度

1.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由护士组长负责,值班时由值班护士负责。

2. 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仪表规范,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3.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讲话轻。

4. 病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简洁,方便病人使用,易于打扫、消毒。5. 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人使用,统一管理,出院时收回清洁、消毒。

6.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开窗通风,垃圾及时处理,卫生间保持清洁。病区内不准吸烟。

7.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护士长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8. 定期向病人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入院介绍。9. 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1. 护理文件由病区护士长总负责,办公室护士具体负责管理,各班次护理人员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2. 病人住院期间的护理文件定点放置,各种表格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排列在病历中,出院病历(死亡)填写病历内容目录表并签全名。

3. 做好病历保管,严禁任何人涂改、仿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用后须归还。

4. 病人会诊或转院时只能携带会诊单或病历摘要;转科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人送交病历;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值班人员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由质量监控部门或专职人员在病人或其他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相关文件。

6. 护理文件在书写中要体现客观真实、重点突出,体现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准确性,护理文件、表格按统一规定的项目书写。

7. 护士长定期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进行分析,将存在的问题向护士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落实。

护理继续教育制度

一、新(调入)护士岗前培训制度

1、新(调入)护士办理报到手续后,除按规定接受医院安排的岗前培训教育外,还须接受由护理部统一安排的为期2周的护理岗前培训。

2、护理部岗前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护理概况,对新护士的要求、护理规章制度、护理人员职责、护理安全管理、整体护理的概述、护士规范化培训及护士轮转制度、护理文书书写要求、护理人员的考核标准、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常用护理技术操作示范及训练、徒手心肺复苏的示范及训练。

4、培训后的护理基础理论、基本操作技能的考核。

二、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1、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础知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2)专科医学及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4)专业及公共英语(外语)。

2、继续教育途径

(1)病区、大科及学术小组组织的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讲课、论文及读书心得交流、培训和考试考核等。

(2)医院及护理部组织的各种专业相关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交流、学习班、研讨班等,远程继续教育获取学分。(3)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种本专业学历教育。

3、各类护士继续教育要求 【见习期护士(未取得护士执业证)】

(1)目标: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临床护理工作。(2)重点:

①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②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③明确护士职责,掌握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岗位工作职责。④学习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⑤学习为病人进行健康教育。

⑥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学分。(3)具体要求:

①报到后,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岗位培训。②按照护理部安排的轮转计划进行科室轮转。

③所在科室护士长为每一位护士指定一名指导老师,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达到护理部对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

④工作以临床护理为主,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⑤参加病区、大科、学术小组、医院及市内组织的业务 ⑥护士长每个月对护士进行考试考核一次。

⑦大科每半年进行护理理论和护理技术操作考试考核。⑧工作满一年后进行基础理论和技术操作考试考核。

⑨见习期满,由个人写好工作总结,所在科室考核签署意见,经护理部批准后呈人事科考核。

⑩护士执业考试1次达标,不达标者允许第2次考试达标,如仍不达标者即予以辞退。【护士】

(1)目标:能按照要求独立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特别是专科护理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毕业5年内的护士】(1)重点:

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地步学习和熟练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学习整体护理有关的理论和方法。②学习专业外语(常用医学术语、日常会话、专科常用药物的英文名称等)。

③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④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学分。(2)具体要求:

①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熟练掌握各岗位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②积极参加病区、大科内、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适当参与病房小讲课。

③护士长定期考核,以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专科知识和技能为辅。④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学历。【毕业5年以上的护士】(1)重点:

①以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为主,基础知识和技能为辅。②学习和熟练抢救技术及相关知识。③学习专业外语

④学习病房临床教学工作和护理科研设计。⑤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学分。(2)具体要求:

①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特别是危重病人护理,适当安排其它工作。②积极参加病区、大科、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护理及抢救知识和技能,参与病房讲课和病人健康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③护士长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结果记录于科室培训记录本。④适当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基础医学护理知识的学习。

⑤参与病房的护理科研工作,并借助字典学习护理专业外文文献。⑥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大专学历。【护师】(1)目标:

①承担专科危重病人的护理,能为病我提供整体护理。②积极参与病区内的抢救,成为病区的业务骨干。

③有意识地提高教育、管理、科研能力,逐步达到主管护师的水平。(2)重点

① 危重病人护理中主要问题的研究。② 抢救知识和技能及组织抢救的能力。②教学.管理.科研的综合能力。(3)具体要求:

①临床护理工作中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可承担护理小组长的工作,其他工作根据情况适当安排。

②参加病区.大科.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及区内外组织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侧重专科.教学.管理及科研方面的内容。

③参加病房或科内护理科研设计及论文写作。④参与临床教学工作。⑤每年完成护理专业论文1篇。⑥并借助字典学习护理专业外文文献

⑦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管护师】(1)目标:

①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的专项特长。②承担病区、大科或学校的教学工作。

③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水平。

(2)具体要求:

①参加临床护理工作,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侧重病区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②参加院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③承担病区、学校等各种教学工作,并主持病区内病人健康教育工作。④主持病区内的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⑤每年完成1篇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副主任护师】(1)目标:

①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的专项特长。②承担病区、大科或学校的教学工作。

③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指导护理科研,逐步达到主任护师的水平。(2)具体要求:

①参加临床护理工作,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侧重病区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②参加院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③承担病区、学校等各种教学工作,并管理病区内病人健康教育工作。④指导病区内的护理科研工作。⑤每年完成1篇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主任护师】(1)目标:

①具有较熟练的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的专项特长。

②能很好地承担病区、大科或学校的教学工作。③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主持并指导开展护理科研。(2)具体要求:

①参加临床护理工作,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掌握病区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②参加院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③承担病区、学校等各种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并管理病区内病人健康教育工作。

④主持指导病区内开展护理科研工作。⑤每年完成1篇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每三年内有至少有1篇论文在护理核心期刊发表。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科学、规范、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2.机构职责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和储存血液。检测血样、配血、输血监测。检查《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3.临床用血报批、申请、登记制度

3.1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3.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血库备血。

3.3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部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案。

3.4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成都中心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3.5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会同血库,经用血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教部、医院主管领导批准。急诊用血后应补办手续。

3.6 经治医生/护理人员采集血样连同输血申请单送交到血库(护工、实习生不得送检)工作人员手中,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核对信息无误,血样验收合格,血库工作人员方可接收,并立即登记。登记信息必须齐全。

3.7 血库根据批准、合格的输血申请进行血型复检,再指定人员到成都中心血站取血。所取血液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血液成份必须符合输血申请要求,否则不得领取。

3.8认真作好取回血液的入库登记,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贮存。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3.9 严格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并复检确认结果,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报临床科室与财务科)与输血登记表(血库存档)。3.10 血库须及时通知需用血科室。经治医师或护士尽快到血库取血。取血、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无误,共同签字,方可发出血液。3.11 严格按《临床输血规范》输血,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返还血库存档。输血申请单贴入病历存档。4.输血前检查和核对制度

4.1我院患者首次输血前必须作如下检验:血型、HGB、HCT、PLT、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1/

2、梅毒。再次输血必须作血型、HGB、HCT、PLT。检验结果必须填入《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申请单》。

4.2 血库根据输血申请必须作受血患者送检血样的血型复检。再根据复检结果作交叉配血试验。

4.3 经治医师必须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并进行核对。

4.4 经治医师/护士必须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4.5 负责采样的经治医师/护士必须亲自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逐项核对无误。血库才能接收。

4.6 血库工作人员到成都市中心血站取血必须逐项核对血液制品包装、性状、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姓名(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时间、包装编号(或条形码)、储存条件。若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须拒领。4.7 血库工作人员在做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血样、血液制品各项标识与信息,准确记录,确保无误。4.8 用血科室取血与血库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制品符合第4.6条要求,交叉配血试验确认无误方能发出血液。

4.9 经治医师与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确认准确无误方可决定输血。

4.10 经治医师与护士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执行输血。

4.11 输血中出现异常情况时须立即进行处理并做以下核对检查: 4.11.1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4.11.2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4.11.3 核对保存于血库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用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等。

4.12 输血完毕后,经治医师/护士核对输血记录单并贴入病历,将输血反应回报单返回血库归档。血袋交血库至少保存一周。5.控制输血不良反应与输血感染方案

5.1 血库、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我院制定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5.2 血库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血库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3 血库严格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范》执行交叉配血、Rh(D)血型检查及抗体筛选试验。

5.4 凡血液制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5.4.1 标签破损,血液沾污; 5.4.2 血袋有破损、漏; 5.4.3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5.4.4 血浆量乳糜状或暗灰色;

5.4.5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5.4.6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5.4.7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5.4.8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5.5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高速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5.1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5.5.2 立即通知经治或值班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5.6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5.6.1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5.6.2 核对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5.6.3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5.6.4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6.5 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5.6.6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5.6.7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5.7 血库必须尽快向临床回报检查结果,临床尽快确定诊断,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

6.输血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制度

6.1 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高输血治疗效果质量。6.2 经治医师必须认真履行输血申请、患者同意、报批、登记的法规手续,严格执行输血前检验的采样、送检、核对制度。6.3 血库执行以下控制程序:

6.3.1 环境、设施、设备符合《控制感染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消毒、灭菌监测与记录。

6.3.2 试验器材合格,鉴定血型、交叉配血试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6.3.3 根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建立作业指导书。6.3.4 严格进行送检样品性状检查与输血申请单核对、登记。6.3.5 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输血前检查。

6.3.6 根据血型鉴定结果,专人到成都市中心血站领取血液。认真核对血液制品(根据第4.6条)合格,保温、避振荡运回医院。按要求贮存,做好贮存记录。

6.3.7核对血液与送检样品,按作业指导书鉴定血型、交叉配血。复核试验结果,有疑问时复检或作进一步检验,确认献血与受血相配,逐项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保存检样,作好记录。

6.4 临床取血,执行输血,控制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按照本文第4.8、4.9、4.10、4.11、4.12、5.4、5.6条严格执行。

6.5 临床科室与血库必须积极配合,作好从输血申请到完成输血全过程及控制输血反应和输血感染各个工作环节(根据《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的质量监测和信息反馈。

6.6 临床科主任与检验科主任负责输血质量监督与持续改进。6.7 医院质量管理科根据质量记录进行考核。

7.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

7.1 经治医师/护士发现输血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记录,报告主治医师,通知血库。

7.2 主治医师组织治疗和抢救,核对临床输血各项质量记录,查找原因。

7.3 血库报告科主任并核对血库检验各项质量记录,查找原因。7.4 检验科主任组织复检、诊断试验,作好记录。报告临床,共同分析,确定诊断,采取有效治疗措施。并报告医教部。

7.5 临床与检验科主任根据记录回顾分析原因,得出结论,采取预防措施。并报告质量管理科。

7.6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清技术责任与差错责任,得出处理意见,报院长批准执行。

7.7 输血导致感染疾病按《医院控制感染管理规定》处理、上报。

不良事件报告【篇10】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 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 落实建 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 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 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 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 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及时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 开性的特征。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 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 保密,报告人科通过网络、新建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 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 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 章处罚的依据, 也不作为对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 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分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它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备案,每季度进行总结,依据评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决议。

五、奖惩制度

1、主动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并积极整改的科室与个人,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如上报的事件对科室或医院从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上的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者,每次给予适当奖励。

2、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Ⅲ-Ⅳ级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主管部门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处罚。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个人或科室取消评优资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 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 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 陷的要求,鼓励全中心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 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中心 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 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从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心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中心内与患者安 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中心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中心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 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 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 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 性功能丧失。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 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 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中心《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卫生部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 定》以及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 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中心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 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 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 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中心、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 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

(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 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手术、输血、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等)。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四)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一)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要积极、主动进 行不良事件报告。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记录事件发生的 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其中两类不良事件须填 报特定报表: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填写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中心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 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护理感染门诊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2、药品相关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

3、后勤服务相关不良事件、治安相关不良事件、投诉相关不良事件:办公室(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 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中心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 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 24— 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并提交相关职能部 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 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 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办公室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按中心 《医疗纠纷(事 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七、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中心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 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 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2、对全中心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3、对发生频率较高的或重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讨论, 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加以研究。

4、负责组织对全中心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的相关培训。

八、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 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 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 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 200~500元现金奖励,给予相应科室年终中心 长责任目标每件次 0.2分的奖励。

(二)对于主动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中心将根据事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 于处罚。(三)对于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 200-2000元的处罚,同时发生严重 医疗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 中心《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每年由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 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中心批准后给予奖励。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 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 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 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 及时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 液反应、输血反应等。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 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 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或行为冲突等。7.其他非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凡出现上述情况, 科室及医务人员需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控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药剂科。5.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或医务科。6.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院办室。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室、保卫科。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2.紧急电话报告, 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当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一般不良事件要求 12-24小时上报, 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 室,由其核实后逐级上报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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