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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方案9篇

扶贫方案9篇

扶贫方案。

欢迎来到趣祝福编辑为您准备的“扶贫方案”世界,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不怕计划失败,只怕不去计划,根据公司领导的相关指示。方案为了明确融资等发展目标,方案在工作中也起到了总结与回顾的作用。

扶贫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动员暨扶贫开发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整合相关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从20__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升学、提升贫困学生综合素质,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实现“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目标。

二、工作举措

(一)城乡联手带动扶贫攻坚

建立城乡学校与学校、班级与班级、教师与教师、学生(家庭)与学生(家庭)四个维度结对帮扶。各级教育机关党总支、工会、青工委、妇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教育精准扶贫“连心小分队”,定期不定期前往联系点贫困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架起民情连心桥,打好精准扶贫战。

(二)点面结合促进扶贫攻坚

1.创建精准扶贫示范点。市级层面上,建设一批精准扶贫示范点,通过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工作,将其打造成全市扶贫攻坚工作“示范点”。WWW.zf133.com

2.拓展精准扶贫覆盖面。各县区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因地制宜、全面开花”为原则,做到辖区范围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全覆盖。要制定本区域扶贫帮扶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扶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三)软硬兼施推进扶贫攻坚

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强力推进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工程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优化学校布局。

2.资助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就读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和中职助学金,帮助贫困生实现无障碍就学,实施好春蕾助学行动计划。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教学与管理能力,通过教育教学帮扶、送课下乡、同步课堂、远程教育等手段,促进教学方法、管理模式以及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变革,让贫困地区和农村的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4.制定录取优惠政策。制定实施贫困学生降分录取本县重点高中政策,让学业成绩良好的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就读本县重点高中。

5.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作用,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技能和就业培训,实施贫困学生“9+3+3”(九年义务教育+三年职业教育+三年高职)职业教育贯通班,解决贫困学生升学难题,从源头让贫困家庭脱贫。

6.实施“党建+扶贫”。学校党组织与帮扶学校党组织开展“党建+扶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7.提升村民文明素养。组织开展“新风尚、新农村、新农民”村民文明素养提升培训计划,帮助贫困村村民文明素养提升。

三、工作步骤

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__年4月—20__年4月底)

深入贫困村进行调研,一是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信息;二是摸清贫困村教学网点建设情况及各年龄段学生入学情况;三是摸清贫困学生底数,最终精准识别教育扶贫对象。

(二)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5月)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专人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个结对帮扶单位(学校)、一名结对帮扶干部,在精准扶贫的工作中,实施单位要对前期识别出来的贫困学生,建立精准扶贫对象管理档案,针对贫困学生实际困难,进行定向精准扶贫。

(三)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6月—20__年7月)

参加帮扶活动的干部职工要及时与帮扶村干部座谈,并到帮扶贫困学生家中了解情况,认真梳理贫困生家庭致贫原因,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帮扶计划。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对接,及早启动方案中拟定的实施项目。

(四)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8-12月)

按照“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工作要求,认真对各贫困帮扶点帮扶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和跟踪完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具体帮扶措施、工作方法、经验教训等进行系统总结,对工作事项及工作效果不断进行巩固提高,以达到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既定目标。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及各县(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局属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义务教育工作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县(区)、学校要安排经费用于保障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方案,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考核机制,细化专项考核办法,以帮扶点年度稳定脱贫为主要考核依据,严格进行考核。对实绩突出的成员单位及相关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效果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按时报送材料

各县(区)、局属学校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于20__年4月30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义教处。

扶贫方案 篇2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xx政办〔xx〕x号)和《xx市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扶贫组〔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金融服务目标

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扶贫信贷投入原则上每年不低于5亿元。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深入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积极开展评级授信工作。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共享机制,建立有别于一般农户的信用评级标准和评定方法,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等指标,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的三级联动程序,对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县农商行要在xx年二季度完成对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农商行的评级情况进行授信,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庄周、漆园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县扶贫办,各金融机构)

大力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涉农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要创新开展扶贫贷款小额信贷,适当放宽贫困户的申贷门槛,提高授信额度,确保有资金需求和一定还款来源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三、充分发挥企业和项目带动作用

支持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促进企业和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企业吸收贫困户带资入企、带资入股,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对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企业给予扶贫贷款支持,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县人行、扶贫办、财政局要联合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鼓励各金融机构依据企业吸纳、带动贫困户情况给予信贷支持,由县人行、扶贫办审核确认后,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县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四、建立风险补偿分担和保障机制

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暂定20xx万元,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具体风险补偿机制根据相关政策执行,风险补偿基金数额可根据小额信贷规模调整。

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解决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因信用不足需要增信的问题。xx年底之前xx振兴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4亿元以上,从中切出5000万元作为扶贫贷款专项担保基金,金融机构按1:10比例放大信贷额度,按照新型政银担即“4321”模式给予担保贷款。

设立保证保险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420万元,金融机构按1:10比例放大信贷额度,按照新型政银险即“532”模式给予保证保险贷款。

五、重点扶贫模式

(一)“银行+贫困户+保险”的小额信贷模式。各银行可参照县农商行的评级授信标准,对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按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同时,县扶贫办用部分专项扶贫资金为贫困贷款户购买小额信贷保险,解决贫困户因意外身故、高残不能如期偿还贷款问题。

(二)“政府+担保(保险)+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贫困户”模式。由银行向所筛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发放贷款,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和贫困户双方自愿原则,由企业选择一定数量的贫困户作为帮扶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可以采用吸纳贫困户入社、种养殖指导、收购所生产农产品、吸纳劳务、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等方式进行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贷款因信用不足需要增信的,由县振兴担保公司、国元农业保险xx支公司根据企业吸纳贫困户户数给予增信,县扶贫办根据企业帮扶贫困户户数给予担保费、保险费补贴。银行要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给予愿意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本银行给企业贷款年平均利率。县扶贫办每年对企业带动贫困户情况进行确认,并由财政局审核后给予相应贴息。(农村致富能人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可以参照此模式享受政策支持)。

(三)“政府+银行+企业(县内企业)+贫困户就业”模式。由银行根据所筛选的企业(以生产经营较好的规模企业为主,可以县内跨区域帮扶)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发放一定数额的低息贷款,但以企业愿意吸纳贫困户就业(签订劳务合同)为条件。企业贷款因信用不足需要增信的,由县振兴担保公司、国元农业保险xx支公司根据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给予增信,县扶贫办根据企业帮扶贫困户户数给予担保费、保险费补贴。县政府通过优惠政策叠加等方式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县扶贫办、财政局每年对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情况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优惠。

(四)“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带资入企)”模式。贫困户通过“两权”抵押、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方式向银行贷款,贫困户将贷款或通过贷款购买的农机等器具投入到经银行筛选的优质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以分红方式每年向贫困户返还固定收益,实现贫困户和企业共同受益。县扶贫办每年据实对此类模式的特殊贫困户贷款给予贴息。

(五)其他模式。鼓励各银行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主动开展金融扶贫模式创新。如“银行+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保险”模式,银行为愿意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户贷款,但要以专业合作社作为担保人,通过利益捆绑的方式,使专业合作社有动力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银行+平台公司+贫困户”的光伏电站模式,该模式按照“多元投资、虚拟捆绑、集中建设、统一结算、保底分红”的原则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xx县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xx县支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县级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制定具体办法。各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扶贫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金融扶贫担保基金管理办法、金融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管理办法及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出台对银行扶贫贷款考核暂行办法及任务分解。

(三)实施监测考核。建立金融扶贫专项统计分析制度,各金融机构按月向人民银行报送《金融扶贫统计报表》和工作动态,由人行汇总后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县政府。将金融扶贫与政府扶贫工作考核挂钩,与财政性资金分存、奖励扶持措施挂钩。对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其评估结果作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银行间市场业务准入管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试点、差异化监管及费用补贴的重要依据,促进金融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金融扶贫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用典型引路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努力营造贫困群众靠金融谋发展促增收、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扶贫方案 篇3

一、目标任务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全县x-xx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x例;为全县x-xx岁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适配xx例。

(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上级部门分配我县名额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全县实有托养需求的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给予补贴。

(三)助盲就业脱贫项目。扶持建设x家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为x名具有xx县户籍的x—xx周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每例x.x万元。

为xx名具有xx县户籍的x—xx周岁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平均每例补助x.x万元。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

对全县有托养需求的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城市每人每年xxxx元、农村每人每年xxx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助盲就业脱贫项目

扶持建设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x家、每家补贴x万元。

(二)完成时限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助盲就业脱贫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相关要求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由各镇残联负责摸底筛查组织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报县残联审核。各类救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受助人员信息齐全,受助人员需填写受助审批表,粘贴近期彩色照片,并提交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监护人户口本、农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低视力、脑瘫、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根据指标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残疾程度较重,家庭困难人员。

县残联依据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中xxxx年xx月x日xx时前办理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证的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指导各镇残联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残联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把住各个环节,规范操作,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和领取补贴的残疾人,要及时开展上门走访确认,确保本辖区内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能够应补尽补。对于在xxxx年xx月x日xx时前办证人员至补贴发放日期间死亡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发放托养补贴,涉及镇按时间进行顺延,若在此时间段内无新注册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则由县残联按本地实际调配使用。

各镇残联自项目执行之日起,每月xx日前,向县残联上报当月各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及救助对象花名册;在项目结束后上报汇总后的救助对象花名册,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县残联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随访形式,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进行督导情况通报。

三、职责分工

县残联:依据机构准入标准规范确定项目承接机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各镇项目执行进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配合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

各镇残联:负责本镇项目全面实施工作,合理筛查项目服务对象,并及时统计上报数据。

承担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负责项目受助儿童的筛选、申报、数据统计、资料归档、开展救助等,并做好接受各级各类检查考核及项目实施总结等。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救助等工作。实施项目的机构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项目经费包括项目机构的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限期收回资金。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救助项目,先由医疗保险报销,不足部分由项目予以补助。

(三)及时发放补贴。县残联要根据市残联下拨资金,进一步核准补贴对象、人数,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代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以备待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县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要及时收集各方面宣传资料,建立专门的项目宣传档案。

(五)严格督导,保证质量。县残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市残联。

扶贫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城乡和谐协调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效开展“扶贫济困日”和“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人员参加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根据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 6月30日下午全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主办股室:办公室)。

(二)在全区中小学生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专题教育活动

1、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活动。向全区师生发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倡议书,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各学校要统一利用6月28日(星期一)上午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在校园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班会,通过向学生介绍有关我省贫困山区的生活情况以及社会上“献爱心”的具体事例,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关心、帮助别人的重要性及其重大意义, 鼓励人人争当“奉献爱心小明星”。开展积极开展感恩教育, 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的精神,主动去关心和帮助别人。(主办股室:政体股)

2、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围绕“扶贫济困”这一主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开展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主办股室:政体股)

(三)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扶贫济困“六个一次”活动

1、开展一次“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赠活动。尽努力,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全区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和教职工捐赠扶贫济困款物,并统一送到区慈善会。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6月30日在全区中小学校举办一次“奉献你我爱心”捐献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和学生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通过积极倡议广大学生“少举办一次生日会”、“少买一件玩具”、“少吃一个雪糕”等方法节省零用钱,动员学生拿出自己的压岁钱或帮父母劳动时获得的奖励等,用实际行动捐出自己的一份爱心。(主办股室:办公室、教育工会、政体股)

2、开展一次“千名教师大帮扶”活动。组织全区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采取“一帮多”、“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和困难教师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及时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主办股室:人事股)

3、开展一次帮助定点帮扶村办实事办好事的活动。区教育局筹集资金支持乐昌市九峰镇大廊村的建设。(主办股室:人事股;协办股室:计财股、教育工会)

4、开展一次智力扶贫活动。各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省级以上重点学校,要继续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办学模式。积极引导全区中职学校开展“送技术下乡”、“送科普书下乡”等活动。(主办股室:职成办)

5、开展一次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活动。结合我局的扶贫开发帮扶任务,积极联系帮助乐昌市九峰镇大廊村贫困户富余劳动力在当地就业或外出务工。(主办股室:职成办)

6、开展一次慈善助学活动。联系区慈善会,安排专项资金,为在校尤其是就读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提供资助,着力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主办股室:计财股;协办股室:招生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和区直各学校要把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每年的活动主题,及时抓好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具体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责任分工和实施措施,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展开。各学校要在6月28日前将“扶贫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解难题、度难关。

(三)及时报道,树立典型。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本地本单位在活动中产生的实效、先进事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今年7月1日前,各学校要将活动情况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扶贫方案 篇5

市保障扶贫专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文件精神,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水平,加快脱贫步伐,特制订如下专项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特困对象、托底保障,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的工作思路,以XXXX个贫困村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将因病致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遭受自然灾害,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贫困户纳入低保、五保等保障范围;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通过政府救助、干部帮扶、社会扶贫等方式,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帮扶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三)加大社会扶贫工作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扶贫。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帮扶贫困村工作机制,鼓励各级社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村,特别是注重引导市属社会组织开展一对一结队帮扶贫困村活动。对贫困村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给予人财物投入倾斜。市级层面每年举办一次社会扶贫表彰活动,表彰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激励协会、商会、企业等踊跃投身农村扶贫帮困事业,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扶贫事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情暖万家"、"爱心共圆大学梦"和"慈善阳光班"等慈善活动,筹集善款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继续开展"慈善新春晚会"等活动,争取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农村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孤儿等人群实施帮扶救助。继续加强慈善项目包装,聚焦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每年推出一批扶贫慈善项目,加大扶贫资金筹集力度。继续落实慈善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中先缴入慈善会账目,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加大即开型专项彩票"X南苏区·荣光"的销售力度,彩票销售所募集的公益金,市、县留存部分主要用于扶贫济困事业。开展人才智力扶贫活动。引导社会工作机构重点为贫困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培育发展本地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发挥好志愿者在扶贫帮助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志愿者开展帮困济困、就业指导、产业发展等服务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台账,根据致贫原因和对象自身情况,科学划分"常补低保户、非常补低保户、五保户"三种贫困户类型,注明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缺生产资料等致贫原因。要加强对集中供养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集中供养机构认真履职,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的,各乡(镇)政府或各村委会、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要签订五保供养三方协议,明确权利和责任,确保分散供养对象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市、区)精准扶贫资金要按照一定比例用于保障扶贫对象,帮助其解决生活、医疗、住房、教育等困难。民政部门要加大贫困人口救助供养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各项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保障供养机构运转经费及人员工资,确保其正常运转。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X市府发[xx]31号)文件精神,兑现养老用地、奖补、税费减免、就业用工、医养融合发展、贷款融资等优惠政策。

(三)加大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横幅、板报等载体,对现行的农村低保、五保的保障范围、申请条件、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注重发挥基层民政服务窗口作用,积极为群众讲解政策和服务内容,答疑释惑。要利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民政网等信息平台,传递社会救助最新资讯。对网上信访、来信来函等形式的信访,经调查核实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四)强化考核考评。要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保障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保障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

扶贫方案 篇6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xxx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xxx5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xxx5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xxx5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xxx5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xxx5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xxx5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xxx5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xxx0-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资助标准:xxx5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xxx5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xxx5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xxx4〕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xxx5年9月底前对省直xxx4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xxx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xxx5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xxx5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xxx5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扶贫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十xx”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扶贫方案 篇8

为了认真抓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工作,推动全市干部驻村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坚持公平公开、注重实效、奖优惩劣的原则。

各县区;承担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任务的所有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1.组织领导。

市级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组织领导、驻村工作机构、驻村时间和履职落实等情况。

2.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帮扶规划情况;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情况;干部联户扶贫落实情况;扶贫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协调整合帮扶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发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情况;协助开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帮助加强贫困村基层班子建设情况;包村扶贫总结情况。

3.帮扶成效。

主要是包扶贫困村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和改善民生、促进增收情况。

4.群众满意度评价。

主要是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的满意度评价。

1.组织动员。

县区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动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推进工作等情况。

2.日常管理。

落实管理责任、制定管理制度、组织督促检查、数据统计上报及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管理等情况。

3.协调服务。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提供服务保障等情况。

4.社会评价。

主要是参扶单位、驻村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评价。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95分以上为优秀(含95分、优秀等次数量不超过被考核对象总数的30%),85分以上为良好(含85分),60分以上为一般(含60分),60分以下为较差。

(1)包扶单位成立包村扶贫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领导全年到包扶点检查指导扶贫工作不少于2次(1分)。

(2)组建驻村工作队,每批次确定1名领导任队长,驻村工作队本单位人员不少于2人(1分)。

(3)驻村工作队按要求时间及时到点开展工作,工作队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20天(1分)。

(4)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每年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扶贫团成员单位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或相关业务培训活动,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分)。

(5)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部门包村扶贫实施方案和年度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3分)。

(6)协助贫困村开展贫困户群众评议、公示公告、入户调查、建档立卡工作(2分)。

(7)组织本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定干部联户扶贫实施方案,开展“531”干部连心连亲结对帮扶,建立一卡一表一册制度(帮扶卡、公示表、扶贫手册),帮助贫困户实施脱贫项目(10分)。

(8)全年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上刊发扶贫信息宣传稿件2篇以上(2分)。

(9)包扶单位每年为包扶村协调投入各类资金30万元以上(含单位直接投入、捐赠物折价、干部职工捐款以及引进资金,不包括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群众自筹和投劳折资)(15分)。

(10)发动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每年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投入达到70万元以上(3分)。

(11)积极指导和帮助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协助解决制约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扶持建立1-2项扶贫开发主导产业;二是帮助改善饮水、电力、道路、沼气、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一建三改”(建房、改厕、改厨、改圈)为主的'环境整治和村容村貌建设;

四是开展文教卫生、社保养老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五是开展以技术培训、信息扶贫、组织劳务输出、资助贫困学生等为主要帮扶内容的扶贫能力建设(10分)。

(12)帮助贫困村协调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硬件建设;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积极宣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3分)。

(13)按要求及时报送驻村帮扶年度工作总结(2分)。

(14)完成包扶村贫困人口年度脱贫任务,其中:贫困人口年度脱贫任务以县镇下达到村计划为准;若没有下达到村的计划任务,年度脱贫计划任务为该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15分)。

(15)按照2014-包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自然增长的基础上再多增收1000元的要求,包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700元以上(10分)。

(17)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及时到村开展工作,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20天;驻村工作队服从所在县统一管理;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村上其他有关工作;驻村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准擅自脱岗;不准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参与有损工作队形象的活动;驻村工作队获得群众认可,驻村干部群众满意(20分)。

1.组织动员情况:是否按要求组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是否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县级单位参与率和对贫困村的覆盖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县区委、政府是否明确副书记或副县区长专门负责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30分)。

2.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出台有关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对本级单位驻村联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按要求做好情况汇报和数据统计工作;县区委、政府是否落实对在本辖区的各级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制度,做好对各级驻村工作队的平时检查、指导和管理(30分)。

3.协调服务情况:是否建立与各级参扶单位联络沟通制度;是否协助参扶单位为驻村工作队安排食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是否按要求对驻村工作队进行业务培训;是否指导并协助参扶单位开展帮扶工作(30分)。

4.社会评价情况:各级参扶单位、驻村干部和社会各方面的满意度评价(10分)。

1.考核时间:每年12月份进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集中考核。

12月10日前完成单位自查,12月20日前完成部门联评,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组织复核。

2.考核组织: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考核,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负责具体实施,市级10个扶贫团组成10个考核小组。

3.考核程序:①单位自查:由各包扶部门、单位进行自查,并完成相关考核资料准备工作;②部门联评: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并依据市、县区扶贫部门统一提供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监测统计表(附表1)、群众满意度评价表、

以及各包扶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对照考核办法和计分标准,对扶贫团各单位进行联评考核打分(附表3),考核打分结果由包扶单位、牵头部门分别签章确认;③组织复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组织抽调相关人员,会同牵头部门,

分别对各扶贫团联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复核结束后经市扶贫办签章确认,形成最终考核得分;④结果汇总:由市扶贫办汇总考核结果,形成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报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4、考核材料:主要包括:①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2014-20帮扶工作实施方案;②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帮扶计划;③干部联户扶贫方案;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年度工作总结;

⑤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监测统计表(附表1);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表(附表2);⑦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表(附表3);⑧其他图文附件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由市级包扶单位装订成册,于每年12月20日部门联评结束后,由各扶贫团牵头部门统一收集、报送市扶贫办一份,各单位自存备查一份。

1.考核时间与组织:每年12月20日至次年元月10日前,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县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由考核组对照考核项目指标分别对各县区进行打分(附表4);市扶贫办汇总后,依据得分排名确定各县区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3.考核资料:各县区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对本年度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填报有关报表,准备好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

1.属于市委、市政府直接考核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在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2分,考核成绩计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分值。

未纳入市委、市政府直接考核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列入主管部门对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2.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年度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同时,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全市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取消其扶贫工作年度先进评选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2014-年驻村包扶阶段工作结束后,开展“全市10佳优秀驻村干部”评选活动,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获得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作为优先推荐“全市10佳优秀驻村干部”人选对象。

荣获10佳称号的优秀驻村干部,优先推荐市级劳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先提拔使用。

1.各县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得分,按比例直接计入县区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总分。

2.县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年度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县区的重要依据,同时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全市进行通报。

各县区可参照市上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县区部门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扶贫方案 篇9

是全面贯彻中央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是“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开局之年。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安徽省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深入学习了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基本方略、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树立“人人皆愿为”的社会风气,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参与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坚持政府引导,注重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进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二)坚持依法合规,注重高效节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形成特色。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组织实施全县性重要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坚持精准帮扶,注重实施效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促进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

1、社会宣传。把10月17—26日作为扶贫集中宣传周,各乡镇、开发区以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围绕精准扶贫、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精准帮扶等多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墙报、树广告牌、设宣传咨询台,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媒体宣传。通过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以及专题片、滚动字幕等形式,经审核后由县电视台、县政府的网站等主要媒体集中宣传各级各部门扶贫工作及扶贫日活动并发布扶贫公益信息。扶贫宣传周期间,县扶贫办负责组稿报省市扶贫办和相关报社,宣传和展示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成果。

3、公益宣传。由中国电信霍邱分公司、中国移动霍邱分公司、中国联通霍邱分公司等三家通信运营商,免费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办共同负责。

全县8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贫项目(基础设施类、产业发展类、雨露计划类、光伏扶贫类),由各乡镇负责编制,县扶贫办负责筛选,在霍邱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网址链接报省市扶贫办),以供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认领。县扶贫办负责项目认领对接、落实工作,及时把实施情况向认领单位(认领人)反馈,并向社会公开。认领活动结束后,县扶贫办及时汇总上报。

1、各级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县外认领扶贫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认领扶贫项目均直接向县扶贫办认领。

2、认领单位和认领人可以一次认领多个项目,也可以认领一个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

3、对认领的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的形式由贫困村等建设。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倡议社会公众自愿捐款。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倡议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认捐活动,为贫困地区献上一份爱心。

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统一将捐款数额上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负责统计(联系人:汪宏云,电话xxxxxxxxxxx),各单位的捐款暂由单位保管并直接用于包村帮扶的贫困村。

民营企业将捐款数额报县工商联,由县工商联负责统计。此类捐款属于定向的,可直接汇往被捐对象,也可统一交县工商联保存(联系人:李涛,电话xxxxxxxxxxxxxx)。

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办、县工商联负责。

县举办扶贫开发成果图片展,宣传和展示近年来我县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成果。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扶贫办配合。

1、切实加强领导。我县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主动参与,开展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积极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2、广泛组织动员。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包村扶贫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各单位扶贫日活动总结于10月26日前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汇总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

3、规范活动管理。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管理,杜绝借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格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对外公告扶贫日活动信息,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前期宣传报道。活动期间,县电台、电视台、霍邱网站等要加大力度宣传扶贫日活动。县扶贫办要加强指导,搞好服务,推进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要主动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扶贫日活动宣传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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