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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集合8篇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集合8篇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xx为组长,乡分管领导吴建国、派出所所长王军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食安所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我乡与场镇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x次;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农村群宴管理,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0xx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学校食堂食品要建立索票索证台帐追溯制度、学校食堂要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联系相关部分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继续以“平安校园”的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得安全知识与安全信息知晓率力达到100%,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

3、严防发生牵涉校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4、加大学生上学、放学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与管理大力度。

三、具体措施

本期学校食堂、小卖部全部承包出去,学校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事前预防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学校逐步完善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急性传染病在学校爆发流行的管理措施,学校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

(三)、加强校内外门前摊点治理,营造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

学校门前、周边普遍存在大量食品经营、摆摊设点叫卖的现象,多数卫生状况较差,制售伪劣食品,只图营利,不顾学生健康,是隐患的源头,必须堵住。学校门前和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涉及到很多单位和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主动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健康权益行为,在突击检查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学校保安人员维护校门前安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委以重任,要求保安人员要担负每日校门前流动摊点、小贩的驱赶清理工作,对不听劝阻者,及时通知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协助执法,使教学环境得到净化。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3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与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同步开展,孙武、何坊街道安排不低于10%,其他各镇安排不低于30%的抽样数量用于城市建成区和镇政府驻地之外区域的抽检;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我县有销售、消费的食品大类和品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原则上应覆盖所有以批发为主要销售形式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

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

(三)各镇办所负责陪同检验机构抽取样品,监督抽样过程,做好抽检笔录,依法及时做好送达检验报告、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法规股及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对镇办所抽检及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队所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由财政部门监督,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及时公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抽检信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不适当言论。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队所、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及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可根据情况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抽检工作要求,按时完成食品抽检任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全区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年计划抽检3000批次(生产环节120批次,流通环节2104,餐饮环节758,保健食品1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280批次(流通环节873批次,餐饮环节407批次)。

1.抽检对象。我区在产企业产品,在我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经营环节风险程度较高的加工食品,餐饮自制食品,餐饮具,保健食品,食盐等共计33个食品大类,143个食品品种,266余个食品细类。检测项目涵盖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重金属等污染物、微生物、品质指标等食品安全指标。

2.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应均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任务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务的1/12,季节性和节令性食品在相应时节抽检,全部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食用农产品应根据食用农产品贸易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

3.抽检场所。我区在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部分生产加工小作坊、批发(农贸)市场(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供货商、集体食堂(含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旅游景区以及消费集中的餐饮单位、重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局、省局、市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不再纳入抽检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抽检工作。落实“双随机”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要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各监管所应当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二)及时报送数据结果。抽样、检验数据应及时录入省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录入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并确保抽样信息准确完整。各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后,将检测结果按时上报,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范要求,原则上应于接收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承检机构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在检验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报送监督抽检组织部门。不得直接寄送被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承检机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组织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管部门。

(三)依法核查处置。负责核查处置的科室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监督抽检结论有异议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向负责核查处置的科室提出复检/异议申请。受理复检/异议的科室应及时安排复检/组织异议审核,及时书面答复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定期公布抽检结果信息。全面落实“一公开”,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应在一类或几类食品检验结束,无复检和异议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抽检信息内容由组织抽检的科室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包括抽检情况通告、合格产品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和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公布的抽检信息要全部录入省抽系统信息发布模块。

(五)严肃工作纪律。市场监管部门、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5

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荆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荆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荆食药安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四级分工、上下联动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结合,坚持监检结合,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

20XX年,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局的监管实际,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涵盖23大类食品,在全市范围内共计划抽检3031批次(见附件1)。其中食品抽检19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121批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抽检除外。具体安排如下:

(一)监利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

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种、养殖户除外)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91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是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抽检品种批次和检验项目参考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具体见附件2)。

(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

按照荆州市局《20XX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本年度,我市计划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121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必检项目外,还应完成不少于2个自检项目(具体见附件3),抽样时,由被抽样人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所2名监管人员和抽样机构2名抽样人员共同抽样。

我市本级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应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且销售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中进行。

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可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进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统筹协调各监管所抽检任务,落实四级分工要求,避免重复抽检。要以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预包装食品等为重点,原则上不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全力配合国家级、省级、市级抽检和我市本级抽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聚焦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聚焦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聚焦农村地区、特色食品、“三小”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督抽检,进一步强化粮食领域监督抽检力度,提高粮食加工品专项抽检批次,对辖区内粮食加工企业抽检全覆盖(企业名单见附件5)。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及其产品跟踪抽检(在抽样编号末加注“GZ”)(重点跟踪抽检企业名单见附件4)。

(三)坚持监检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工作,抽取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以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

(四)规范抽检工作。抽样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有效资质,检验能力与承检任务相匹配,且必须满足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电子化采样、电子签章等必要条件,不满足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一律不得承接本计划抽检任务。抽样机构抽样必须覆盖各基层所,抽样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循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及时、真实、客观、准确按规定通过国抽系统报送抽检数据,承检机构弄虚作假、出现严重失误的,由其承担法律责任。省局将对食品抽检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对承检机构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包检验项目的,需报抽检组织单位同意。本年度,荆州市市食药安办将对各市、县级承检机构开展延伸检查。

本计划抽检结果数据应于20XX年12月1日前全部录入国抽系统。

(五)强化核查处置。各监管所领取或收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应及时启动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督促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严从快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国抽系统填报处置情况,严禁在核查处置各个环节超期。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市局将定期对各监管所核查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六)依法公布信息。监利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由本计划组织单位坚持“时、度、效”原则,加强信息审核,通过政府的网站对外公布,并将公布信息上传国抽系统。公示格式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和荆州市局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监管所、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强化督办考核。各监管所和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抽检计划的要求和进度开展工作。市局将定期督办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进度和抽检覆盖情况,对不按进度执行或不按抽检项目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的要求落实;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机构予以通报。食品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监管所抽检任务见附件6)。联系人:邓红建,联系电话:1308511XXXX。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__届四_精神和_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有效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特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有变动要及时调到位,确保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建立健全镇村监管网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四)做好辖区内农村群体宴席(聚餐)备案登记制度,按时完成农村群体宴席(聚餐)月上报工作,确保无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处置指导和备案登记管理。

(五)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在本辖区内搞好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六)制定瓢井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分析、预警、发布体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镇、村,覆盖面达100%,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建立宣传栏目,使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

(八)根据《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辖区自产自销酒类监管。

(九)依法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根据需要,依法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

(十)及时上报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十一)负责对农村自办宴席的餐饮食品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工作。

(十二)认真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7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检查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对象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取得《登记证》的小餐饮店。

三、检查依据

(一)《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五)《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六)《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七)《xx省学校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八)《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各市场监管所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定本辖区的监督检查方案,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相衔接,与监督抽检相配合,确保日常监督检查的密度和力度。

五、检查重点与检查项目

1、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重点检查证照、人员资质、周边环境、结构布局、设施设备、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留样等。对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注意检查自检能力,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检测人员配备、检测记录、检测试剂等。加大以上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对照比较检测能力差距。特别注意加大跨区域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

2、养老院、建筑工地、医院和单位食堂: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证照齐全、结构布局、人员资质、操作规范、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

3、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接待单位,社会大中型餐饮,网络订餐单位,小餐饮,重要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资质、环境整洁卫生、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集中人力、时间重点治理脏乱差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4、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近期国、省抽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部分餐饮单位: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抽检,抓好执法办案,严惩违法行为。

六、问题处置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检查问题台账,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依法予以公示。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8

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的重大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评价项目和《**新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目标》,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20XX年太二社区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特制定我社区工作计划。计划如下:

一.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专职委员:**组员:***,***,***,***等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确保卫生工作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宣传教育在认真开展健康教育课教学工作的同事,主动利用社区网站.宣传栏.电子屏以及自编手抄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普及营养膳食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不遗余力的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认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居民识别劣质药品的能力,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认识,引导居民健康生活。

三、开展整治.与辖区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发放安全责任温馨提示

1.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辖区范围内的饮食店.药品店进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检查,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2.饮食.药品店“三证”齐全,确保健康证件不过期,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许可证上墙。

四、制度建设.为辖区食品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提纲》

1.认真参加街道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活动。

五.主要目标.确保本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确保本辖区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药品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一般食品安全故事发生低于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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