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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通用13篇)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通用13篇)

听说你还没写完年终总结呢,时间真是过得飞快啊,转眼间新的一年就要开始了。我知道接下来又会面对繁忙的工作和生活,但我们在这过去的一年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的工作经验,不妨总结一下,以此为基础为明年的职业道路描绘更加完美的蓝图。我特别为您准备了一篇名为“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的文章,相信能给您带来丰厚的收获,希望它能解决您具体的问题!此外,关于工作总结,您还可以浏览银行员工年终工作总结(十篇)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1】

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法治的进程必然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进而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的步伐。加强法治建设已成为广大政法部门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在面临着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同样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如何履行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为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是当前我们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推进法治建设,就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中,要知法懂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各项事务,始终做法律实践者的表率。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给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因此,司法行政在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中,要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积极研究和探索出一条普法教育的新路子。在普法教育的实施上,力求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把普法教育真正纳入经常化轨道,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年终有考核。要坚持把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把举专家法制讲座与组织集体讨论相结合,把学法与考试相结合,时刻用法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来衡量普法教育的效果,使普法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由过去的软指标变为硬指标,更能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同时,还要抓好全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建设水平,需要全体公民的参与和支持,只有全体公民都学法、懂法、守法了,法治建设的进程就会加快。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送法进万家活动、举法制讲座和报告会以案释法讲解等方式,深化广大公民的普法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确保广大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使广大公民都能积极投入到法治建设之中。

二、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法律服务的职能在法治化建设中,如何为各级政府的依法决策及依法行政当好顾问和参谋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有一批长期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队伍、公证员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这三支队伍共同构成了法律服务的精英骨干。只有发挥好他们的智囊团、顾问团、参谋团作用,才能充分彰显法律服务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功能。首先,要为政府的依法决策当好顾问和参谋。司法行政部门必须从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选出强兵强将,组成一支精英骨干队伍,为政府决策层提供最佳的顾问和参谋。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还需要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决策的本领,使法律服务精英骨干队伍为政府的决策播种一片绿荫。其次,搞好依法论证和调查考证工作。法律顾问队伍要始终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从决策草案的制定、修改、听证到组织实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决策调整等诸方面给予法律指导和规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再次,组织精英骨干队伍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行政要组织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规范和依法监督政府机关的仲裁行为和行政复议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真正把政府机关建成法治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高效的便民型机关,为法制化建设树立标杆。

三、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人民调解的职能由于司法行政长期担负着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积累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部门要搞好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指导、示范作用。

一是要搞好依法调解中的业务指导。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各种矛盾不断上升。在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机关要灵活形式,采取组织现场观摩、查阅调解协议书等方法,认真组织调解人员学习《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使广大调解员熟练掌握调解技能,提高调解素质。

二是做好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在政府机关矛盾的调解中,要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组织骨干小组介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在调解中,要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要规范调解的程序和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要督促履行义务,确保矛盾化解工作真正做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

三是要着力构建新的社会大调解机制。当前,社会大调解机制正在各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立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是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总结经验,挖掘典型,探索社会大调解的新路子,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矛盾化解作出应有贡献。

四、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依法治理的职能司法行政部门长期担任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履行着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职能。

一是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列入普法依法治理的规划来落实,定期组织检查考评、组织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同时,注意总结经验,挖掘与宣传先进典型。以普法依法治理的开展,提高社会化法治水平,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

二是要发挥检查监督的作用。司法行政要充分发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公室的协调作用,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检查监督,要加强与人大部门、宣传部门、组织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力量对政府机关的依法管理、依法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特别是要对案人员的案情况进行调查和考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走访和了解,掌握和了解案人员是否公正案、依法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检查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公正执法,依法案。

三是要发挥考核考评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评的范畴,并根据法治建设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考核,以考核考评推进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义桥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12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今年是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二年,本村将依法治村作为村委工作的重要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首先成立了法律顾问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其它三委班子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其次制定了新农村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建成村、组、户三级网络管理,实行村包组、组包户服务模式,形成了全村上下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第三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组织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确保新农村法律顾问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创新模式,活动多样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村将法律顾问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

本村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村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今年2月15日本村邀请了镇司法所和镇安监办的工作人员为全村个私企业的老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会主要讲解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通过培训使企业老总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系统地了解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为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年来,本村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6份,开办法律讲座7次。通过宣传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法律顾问积极帮助本村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见证了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其次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交通事故、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象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职工在正常工作中、突然离职岗位,甚至没上班、到该月月底还向公司领导要回全月工资。可该公司对该职工在进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订签了劳动合同手续、按合同协议该职工无条件能拿到全月工资。最后、双方通过劳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公司对其职工双方调解后、该职工也认识到自己的做法和行为是不符合劳动法有关法律的、也心服口服该拿自已的工资微笑地离开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例二:在今年4月份本村连片拆旧工作中、我们按照土地有关法律法规一户一宅为原则的文件精神下、本村三委干部和涉及97户拆房的紧密配合下、仅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把本村97户120间大小危旧老房顺利地全部拆除。圆满结束了年初制订的连片拆旧工作任务和目标。但是、事情的变化常常会出现。有几位年过80多岁的几个老年人流着眼泪一起来到我们村办公楼、说要分配住宅。在此情况下、本村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给这些老年人用真心、讲真情、磨破嘴巴耐心地给她们讲了我国的土地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村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本村村民过上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幸福生活。通过我们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用真心、耐心的调解下、终于也说服了这些老年人,也使这些老年人感动了本村法律顾问全体成员的心血和苦干。最后这些老年人满脸兴奋回家。一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9次,参与调解纠6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通过新农村法律顾问创建活动以来,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

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3】

一、悬挂服务标识。各乡镇(街道)统一悬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各村(居)委员会统一悬挂公共法律服务室标识。

二、印制公示牌。在乡镇(街道)制作村(居)法律顾问公示栏、村(居)委员会醒目位置设置村(居)法律顾问牌,并印制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卡,标明村(居)法律顾问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方便群众随时联系。

三、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群。县级由政法委分管副书记牵头,公检法司分管副职、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村(居)法律顾问、乡镇(街道)律师顾问全体人员组成;乡级由乡镇分管政法的副职牵头、村(居)法律顾问、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村级由村(居)支部书记牵头,村居法律顾问、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居)委所在地学校校长组成。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四、培育村(居)居法律顾问示范点。以人和、五沟营、焦庄三个五星级司法所所在乡镇和柏城、柏亭、柏苑三个办事处、以及杨庄乡为重点,高标准打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配齐法治副校长。全县每所学校都按照要求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结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实际需要,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由全体在校师生参加的专业法律课。

六、完善工作档案资料。村(居)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签约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开展工作8个小时,搞好法律服务,完善工作日志,并及时报送开展工作的图片、资料、信息到法律顾问工作群。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4】

###等等;这些方面的工作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司的损失,并且防范了纠纷的深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这些工作的真实体现。另外,积极参与多起商务谈判,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现场谈判,并结合实际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商务谈判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认真负责,从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虑,逐条地审查,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尽管有时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点马虎,审不完的合同,有时加班或带回家去审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把好合同关,为企业限度地消除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

四、进一步深入公司各个方面,协助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应公司领导安排积极、主动同公司其他部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

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公司公章和合同章使用方面,工程合同审查用章方面,我与工程部、办公室共同研究,形成了工程合同审核流程及用章审批的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管理制度,使公司事务办理程序化,可更好的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

公司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参加公司例会对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沟通。进一步深入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顾问与各个职能部门及分公司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在今年进一步加深。直接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给各分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涉法问题,省去中间环节,及时、迅速的解决有出现的问题,为各个分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驾护航。法律顾问全力协助公司各种工作,尽职尽责,配合做好危机处理工作、提供合理建议,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五、通过分析以往,特别是这一年来公司产生的工程纠纷和诉讼案件,在我处理过程中初步总结出纠纷和诉讼产生的原因,即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和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发生法律风险的问题,现针对以下主要性问题进行总结概述。

1、为杜绝风险,遏制“黑白合同”。

在实践中,很多发包方为了少缴规费,或出于压级、压价、压缩工期以及将工程肢解发包的不正当需要,往往强迫施工企业签订“黑白合同”。由于以上行为在实践中均为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禁止,因此写入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将无法办理招标文件备案和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如此一来,发包方为规避法律的规定,在签订一份“规规矩矩”的备案合同(白合同)外,还会在私下和建设工程承包人重新签订一份不经备案的合同(黑合同),在该合同内体现其真实要求,如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降低工程价款,或者给予发包人其他优惠等。在工程完工后,双方往往会因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在法律规定情形下,“黑白合同”会产生以下三方面后果:⑴“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前,属于中标无效,“黑白合同”均无效。该情形属于串通投标,会触犯刑法。⑵“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后,“黑合同”对“白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的,变更的内容无效。⑶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为质量、工期和价款。我个人观点:除质量、工期和价款条款外,工程项目、工程量、安全生产、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也应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2、在建设工程分包、转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于2023年10月1日生效执行。

⑴、违法分包的情形。 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施工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②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⑵、转包的情形。① 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② 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③承包方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④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

违法分包或转包都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签订的合同无效。了解了不合法的分包和转包的情形,就不难对合法的分包和转包的情形作出界定了。

⑶、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工程分包除合同有约定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基础和主体不得分包。

⑷、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注意:劳务承包人要具备个条件:①应为企业组织;②应具备相应法定资质。根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劳务企业分为木工、抹灰、砌筑等13个类别,木工、砌筑等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抹灰、石制作等不分等级。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3、在合同的审核过程中更要注重合同有效性的审核。

⑴、合同无效的情形。

①、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的无效。具体为:a、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借用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建筑企业的名义的;b、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借用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的;c、不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借用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②、合同内容不合法导致的无效。具体为:a、招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b、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总承包人将基础或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其他分包人的(无论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也无论建设单位是否同意);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违法分包);c、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的(转包)。

⑵、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约定的条款对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便不再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再承担和享有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因履行该合同本可取得的利益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后果如下:

①、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处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缔约过失处理,有过错一方赔偿另一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依照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已获财产一方应当返还给另一方。

②、工程已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的处理。a、合同应终止履行;b、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c、赔偿损失。

③、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的处理。按院冯小光法官观点,在本情形下,不区分过错,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或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就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包括利润在内的工程价款,参照的实质性含义可以理解为“按照”。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应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为前提,对于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根据新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承包人关于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④、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该合同属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对非法所得收缴。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在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因其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对其已取得的非法所得(如合同中约定的利润、管理费等)应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收缴。

4、工程量变更宜产生法律纠纷。

施工企业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管理上的原因或者自信发包方不会赖账等原因,没有对变更的工程量进行签证,最后在结算工程款时引发双方意见的不一致时,没有证据支持自己要求付款的请求;另外,如施工方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来的其他证据文件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如若施工方上述证据材料都没有时,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上升到诉讼程序也很难得到支持。

承包人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施工。如果因此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可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但是,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主要是以工程签证的形式来体现,所谓“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工程变更而通过约定的程序对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损失赔偿等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从其性质上来看,应视为是原工程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工程款结算时的有效凭据。工程签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的确认,即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认的签证;另一类则是既定性又定量,不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定,而且对变更的事实所需要的费用和延误的时间予以确认的签证。

从法律层面而言,工程变更签证,是一个经过要约与的而对原施工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补充的过程。法律规定,承包人是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只有发包人可以进行设计变更,而发包人进行工程变更往往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单方式进行的,而承包人就该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价款往往以工程签证的形式要求发包人确认。这一切往往均与送达的概念连在一起。司法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向受送达人送交有关的文件的行为。法律规定的司法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邮寄、委托、留置、转交、公告六种送达方式。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应用比较多的送达方式主要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当事人在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时,应注意送达人不仅要取得曾经送过的证据,而且要取得曾经过对方收到过的证据。在应用邮寄送达中,严格说,必须采用挂号邮寄,采用双挂号。在采用挂号邮寄中必须写明邮寄的内容。对特别重要、特别敏感的文件可采用公证加挂号的办法进行邮寄送达。如果碰到拒绝签收的行为,可采用“电信发传真”、“快递送来回”、“挂号办公证”等方式。如果确实送达了,但相对人就是故意不作明确表示,这种情况在施工实际中经常会碰到。为此、要充分利用默示条款。

为了避免对方不作明确的表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不作为默示。而这种约定必须明确两点,一是期限,二是超过期限的默示所代表的意思表示。所以,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对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中的默示条款有一个分类,对于施工方来说即“发包方默示”。

根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第二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式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第九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 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5、建设工程劳务宜引发的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方在施工中因劳务所产生的纠纷是很普遍的现象,比如拖欠工人工资,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时产生的赔偿等一系列的问题。对于这些法律问题的防范,主要在管理的规范性方面。

首先,对于没有劳务资质的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承包单位应该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且,从事规定技术工种的施工作业人员无《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相应的施工作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五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其次,禁止劳务“清包”。当前,建筑企业为了加强施工成本控制,防止施工作业人浪费建筑材料和建筑租赁器材,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承包方式,即将建筑材料和劳务,或者机械设备、模板架料捆绑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这种承包方式在建筑市场称之为劳务“清包”。我国立法并未对劳务“清包”的概念尚予以明确,此处所指的劳务“清包”,是指只包工以外的分包方式。虽然劳务“清包”对施工总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以及成本控制等较为有利,但是,有的地方部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比如根据湖南省建设厅颁布的“湘建价2023第88号”文件的规定,施工总包单位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模板、脚手架等架设设施的安装与拆卸分包给施工作业分包人。也就是说,劳务分包只允许分包劳务施工作业部分,而不允许分包其他承包内容。

最后,应完善相应的劳务用工手续。河南省建设厅在2023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 》,通知中规定:至2023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严禁将建筑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或私招滥雇劳务人员。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等行为,均视为违法用工和违法分包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工程施工管理,在发生安全工伤事故时,作为施工承包单位就可以有效避免承担不利后果。

6、针对被资质企业,如何降低法律风险的产生,本人认为,应从根本点上进行控制,即在签订合同和资金管理方面进行的操作。

首先,若有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有施工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施工的,作为被企业,在和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另行和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个人)签订协议,以规避法律风险;即可以和的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协议》(让的个人再另外找劳务公司)和《建筑材料采购承包、租赁协议》(把工程所需材料承包给的个人进行采购和租赁)。

其次,被企业在和的个人签订上述两份协议后,不能把协议原件交给的个人。若所资质的项目出现法律纠纷时,涉及到劳务工伤赔偿或者问题时,被企业可以单独出示上述两份合同的一份就可以(此两份合同不可同时出示)。

最后,规范所工程的资金管理,特别在和发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转入到专门的账户上;另外,对工程的出资也应用该专门账户。

现阶段,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检查、治理,这更要加强风险和管理的意识;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防范被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

六、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方面的讲座

“法律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个人,从普通法律意义上来说从出生到死亡的各各方面都受到法律的规范。举办法律讲座,就是为了我们所生活的法律这张网中,不去触碰这张网的禁区,而可尽可能的用这张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023年为公司举办一期法律讲座,主要讲解《侵权责任法》所包含的常见侵权行为,以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在参加社会活动及生活、工作中提高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个人能力的提高,从而让公司的整体实力得到提升。

七、公司法律业务档案的整理

2023年对公司此年度中已经完结的法律诉讼档案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并归入电子档案登记表,以方便对档案的查询、审阅,对档案的规范性管理,是法律顾问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企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也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起到基垫的作用。

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在这一年的法律顾问工作中,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不足之处和问题还是有的,包括:

1、法律顾问工作的法律意识还需提高加强,特别要增强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知识及问题的处理能力,以更一步地防范法律风险;

2、对公司举办的法律讲座过少,下一年计划没季度举办一次法律讲座,并且内容倾向于建筑工程方面;

九、对现在工作的思考和对新一年的展望

首先,信任是第一位的。法律顾问和公司要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领导层要给予法律顾问相应的信任和待遇,法律顾问也要用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诚信去赢得管理层的信任和支持,建立不可分割的信任体。

其次,法律顾问需不断地学习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不骄不躁,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和升华,让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得心应手,为企业做出更多、更大贡献。

最后,理清企业的经营战略和需求,把法律顾问工作和公司的经营战略融为一体。因为法律顾问就是为了更好地防范企业在法律方面风险,使企业更稳健、更好地发展。一般情况下,法律风险对企业有害无益,甚至是致命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坚决消灭这些风险点。而有些风险防范与企业经营目标或利润严重冲突,或者说企业追求的利润和前景远远超过风险本身时,风险就是机遇。这时候,我们就要追求这种风险,而不是去防范。总之,法律顾问在工作过程中,要有超前意识和犀利的眼光,该出手时不留情,该放手时得放手。

综上,我国现在正大力倡导“依法治国”,企业在法治国情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需要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经营与管理。作为公司的一名法律顾问,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仍需谦虚谨慎、认真负责、更加细致、更加深入、坚持原则而又不失灵活地做好法律顾问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做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当好公司高管的好助手,做好企业普法工作的宣传员,把好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方向盘;与企业同甘共苦,荣誉与共,共同走向辉煌!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5】

乙方律师每个合同年度为甲方工作  个小时。甲方委托事务不足小时数的,视为乙方律师完成了工作量;甲方委托事务超过小时数的,超出部分减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计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  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  年  月  日之前再支付  元人民币。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小时费标准按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6】

首先,谈谈今年的工作状况。今年大大小小经办诉讼类的案子加起来四十多件了,类型也多种多样,给我充分的机会进行锻炼与能力提升。现在接到案子我知道首先需要对案情充分了解,然后还要穷尽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等对案情进行分析,收集证据,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一切不急不躁按部就班。这一年基本上做到:在律师业务上,坚持律师职业道德,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坚持“做事如山、做人如水”的原则,能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工作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严格要求自己。

有收获当然也存在不足,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律师除了具有镇定、自信的心理素质外还须具有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而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却是我现阶段所欠缺的。

例如:例如法律顾问单位XX公司,虽然我尽职尽责为其提供比较完善的法律服务,但很多情况彼此之间还是有较大的分歧,他们对服务也颇有微词,这种情况往往不是工作质量的问题,而是在于沟通方面不顺畅,致使客户不能很好的理解我们所提供的法律产品,导致双方误解。所以在下一年里沟通及协调能力是我着重提高的一个方面。

接下来说说明年的打算:

1、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个人专业素质。

学习永远是没有止境的。特别是经过12月底到深圳的法律培训,发现自己与内地的律师在思想及学识上都有很大的差距。有差距才有动力,经过这次培训,也给我自己一个较为明确的事业定位。所以这一年还要加大金融、房地产、税务等方面学习力度,努力做到精、做到专。

2、克服“急躁”情绪,有条不紊做好各项工作。

律师工作内容非常细致,尤其是“协调”和“服务”工作突发事件较多,因此在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这一点从身边的领导和同事们身上,我尤其感到了自己的不足,所以今后我一定努力在工作实践中磨练自己,让自己在思想上更加成熟,做到能够从容面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和困难。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7】

xx年3月以来,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我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供法律咨询

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为公司做的主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涉及法律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与我联系、磋商,有时是遇到具体问题的同志直接与我电话联系,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意见。如由代理商开通的无身份证的用户造成的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蜂窝移动的盲区话费问题,公司的临时用地和租用房屋场地问题等等。以市场部和工程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多。每年都不下几十件。通过咨询,法律顾问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代扣缴税款案。xx年11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分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二、审核公司合同

根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的另一经常性的工作是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特别是在xx年至xx年三年间,公司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法律顾问每周去公司坐班一天,审核处理各类合同,进行会签。每周合同均有四、五十件之多。在审核公司合同中,我发现有如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1、由于贵公司是由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邮电局脱胎而来,许多

职员存在原邮电局具有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的影响,在合同中违背合同主体平等的原则,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处罚、罚款之类的字样,建议修改为违约金;2、违约责任不明确,如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明确是按银行同期存款还是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建议明确细节;3、违约责任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原则,如约定的违约责任对方是按合同标的的5%,而公司的是20%等等,建议约定双方一致的违约责任比例;4、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面约定的管辖机关不明确,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管辖,与法律规定冲突。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如约定法院的管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仲裁管辖的没有明确仲裁

机构;建议法院管辖的一律修改为约定为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仲裁管辖的必须明确仲裁机构的准确名称。这些问题经过

一段时间的磨合,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公司的合同会签工作由于以后改为电子会签,不需要法律顾问进行会签了,但遇有比较重要的合同,公司综合部或具体负责的合同拟稿人还是经常与律师咨询讨论。联系的方式有时是律师去公司,有时是公司人员到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进行联系。如xx年、xx年公司有两个购买办公楼的合同,由于是期房,更由于吸取我省某分公司出现损失的教训,负责该项目的公司工作部的岳某曾多次与律师对合同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几易其稿,并办理了公证。除岳某外,公司工程部和市场部的几乎所有同志都有类似的经历。

三、配合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做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除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工作以外,在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布实施时,我与时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的文某某、综合部经理的王某某二同志一起参加了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回来后,由我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传讲解。xx年,针对公司合同会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公司的统一组织下,我对公司负责合同拟稿和审核的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专题讲解,均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四、代理公司进行调解

几年来我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

1、水上交通事故案。xx年4月份,我与公司综合部的王经理、赵等几位同志共同处理了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案件。某处一孟姓船主的船只,在港区内河流入海口附近夜航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只的桅杆将我公司设置在港区内跨越河流的光缆撞断,桅杆也被折断。该船主意欲找我公司索赔。经我公司按法定程序向当地港监部门报案,并与该船船主交涉处理善后事宜,明确表示对方如对我方处理意见不满,可以到大连海事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船主最后同意我方的处理方案。

2、公司社区基站投诉案。xx年甲区某社区、xx年某某社区、xx年乙区某社区居民都曾经对我公司设置在该社区的移动基站在噪声、电磁幅射等问题进行投诉,要求我公司撤走移动基站。本人与公司的张副总经理、综合部赵副经理六名同志会同物业、居民委员会、街道、公安部门的同志一赵亲临现场,与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说服工作,平息事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营业厅椅子伤人案。xx年5月14日晚6时许,客户李某某到公司某营业厅交费时,因营业厅内的椅子存在质量问题而摔倒,导致损伤,遂到某县人民医院医治,经诊断为腰4-5节间盘脱出、胸外伤及软组织损伤,住院长达近二个月。我和公司综合部赵副经理等三名同志与对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辽宁省公安厅公交(xx)121号文件,同意对客户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进行一次性补偿共计48000元,从而息诉止争。

4、公司在模拟网转数字网接待客户投诉。xx年,公司根据省内

有关部门的精神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模拟网转数字网的工作。这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许多客户纷纷到公司投诉,甚至有人到法院起诉。经我与公司的综合部两位经理到法院说明情况,甲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做撤案处理。对于到公司投诉的客户,我与公司市场部的文经理以及另外两名同志一起自始至终坚持坐班接待客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客户负气成来,满意而去,圆满地完成了模转数的工作,没有发生一起诉讼案件,也没有造成一起意外的不可控制的纠纷事件。

五、处理诉讼案件情况

几年来我与公司综合部王经理、李经理、赵副经理一起,为贵公司处理民事诉讼案件多起。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为圆满的结果。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在法律顾问合同中约定,公司诉讼应当另行收费,但所有的案件本人都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典型案例如下: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8】

。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的合同范本推荐:什么叫劳务合同借用人员劳务合同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9】

甲方因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对专业的法律服务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甲方设立股权转让的法律服务,

1、服务阶段包括:

(1)、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审查;

(2)、转让过程的协议的起草、谈判;

(3)、转让过程中程序性的代理;

(4)、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系列法律纠纷的顾问及处理。

2、 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本次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本次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 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人民币。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的,擅自更换作为甲方本次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的期限自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股权转让之日;或至非因乙方原因。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

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10】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在忙忙碌碌中20__年上半年即将过去,在这半年以来,法律顾问处在集团公司和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同事们的支持下,我处室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当然也有不足之处,下面就将这半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严格把关内部融资和银行信用卡等业务办理工作

这半年以来,依靠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凭借有限公司的各种优惠政策,截止到目前为止,融资车辆252部,融资金额3503.85万元。银行消贷车辆21辆,放款356.5万元。银行信用卡共签订380多张,批款530多万元。在此情况下,我处室人员不辞辛苦,走遍整个商丘市各个县区,以及周边省市,也经常是早出晚归。虽然是累了点,但是为了服务好各基层公司。为了广大客户能及时提到新车,更是为了公司的资金安全。我们必须做好资质审查,春节后的两个月,融资车辆大大增多,来做融资的客户如雨后春笋一般,让我们应接不暇,但是我们依然做好每个客户的资质审查工作,保证不留一点后患。

二、工作服务水平有真正提升

我处室始终把“工作第一,服务至上,以人为本”作为服务准则,法律顾问处是公司融资工作的核心,经营者到我们公司融资是出于对我们公司的信任。我们应该向来公司融资的车主讲明公司的优惠政策。我处室全体人员始终以“微笑服务,客户至上”的原则贯穿到整个工作当中去,并受到了经营者的一致好评,也使得我们的服务水平又提升了一个高度。

三、坚持贯彻落实“四比、四看、四想”活动以便于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客户

我处室人员始终认真学习“四比、四看、四想”的内容,用心领会,提高了服务效率,调动了职工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性,使得我处室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活动内容为一面镜子,时刻对照自己查找自身的不足,改正自己的缺点,及时查摆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了工作效能。

以上就是20__年上半年我处室的工作总结,下面根据之前的工作计划出下半年各项工作完成目标: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要为自己制定新的目标,加强自身的学习,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踏踏实实干工作,要着眼于大局和公司今后的发展。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多的贡献。回首过去,我们一路走来,风雨兼程,收获硕果累累。展望未来,我们定当继续发扬好的优良传统,立足本职岗位,干好本职工作,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发出不一样的耀眼光芒!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11】

一、推进法律服务进顾问村,为构建和谐农村作贡献。

我通过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目的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顾问村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为此,我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是为顾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努力促进顾问村依法管理。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前进,要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扶贫开发等现代农业,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顾问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顾问村集体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管理;

二是为顾问村稳定搞好服务,努力解决顾问村“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差距过大,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城乡社会发展都差距过大,过于悬殊。这个差距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已经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现在对三农问题是非常重视,特别是XX年1月份代表提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一个标志,现代无论是党的系统还是系统,还是全国其他的系统都应该按照的要求重点为解决好三农做出努力。如今围绕影响顾问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宅基地使用、农村权益以及生产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矛盾纠纷调处的法律咨询与指导,帮助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加强对顾问村有关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顾问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顾问村新农村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为顾问村法治建设搞好服务,努力推动顾问村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对顾问村村干部、村各类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顾问村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是为顾问村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进顾问村。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顾问村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顾问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的延伸。

二、采取多种形式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顾问村的法律需求情况,鉴于以前顾问村操作程序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引起各种矛盾,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也有意见,产生很多纠纷,既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顾问村的和谐稳定。为维护村集体经济合法利益和稳定,我采用了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以及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例如,凤潭村村干部就问我,他们能否将村集体土地转承包给他人,承包期限能否为30年?集体土地转承包是可以的,但该转承包的期限不得超过从原承包日起三十年。也就是说,凤潭村先行的承包土地是始于1999年,根据土地承包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期限30年,即从1999年至2029年。所以土地转承包的期限最长只能到2029年,故转承包的期限不可能为30年,最多只能为21年。再如,一村民询问其父亲投资设立的店铺,现在由他的兄弟经营,未参与经营的他能否分得该店铺的财产?我的解答为你父亲是否还健在,若健在的,则由你父亲决定给予哪一个人,因为该店铺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若你父亲不在了,那么该店铺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们兄弟两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继承,如果你母亲还在的话,你们可以各分得三分之一的财产。

我为各顾问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一律不收取费用,为顾问村集体及村民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偿服务的,由法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并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为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我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若发现顾问村有违法经营和不依法管理行为的,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抓好整改。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12】

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我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供法律咨询

我为公司做的主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涉及法律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与我联系、磋商,有时是遇到具体问题的同志直接与我电话联系,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意见。如由代理商开通的无身份证的用户造成的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以市场部和工程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多。精诚合作又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代扣缴税款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分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经理联系,提出法律意见。

×× 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一是 ×× 县 ×× 镇潘 ×× 拖欠货款案,二是廖 ×× 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 ×× 县何 ×× 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

二、审核公司合同

根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的另一经常性的工作是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公司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法律顾问每周去公司坐班一天,审核处理各类合同,进行会签。每周合同均有四、五十件之多。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前公司员工孙 ×× 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 ×× 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我们认为孙 ×× 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

机构;建议法院管辖的一律修改为约定为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仲裁管辖的必须明确仲裁机构的准确名称。这些问题经过

一段时间的磨合,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公司的合同会签工作由于以后改为电子会签,不需要法律顾问进行会签了,但遇有比较重要的合同,公司综合部或具体负责的合同拟稿人还是经常与律师咨询讨论。联系的方式有时是律师去公司,有时是公司人员到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进行联系。如20xx年、20__年公司有两个购买办公楼的合同,由于是期房,更由于吸取我省某分公司出现损失的教训,负责该项目的公司工作部的岳某曾多次与律师对合同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几易其稿,并办理了公证。除岳某外,公司工程部和市场部的几乎所有同志都有类似的经历。

三、配合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做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除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工作以外,在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布实施时,我与时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的文某某、综合部经理的王某某二同志一起参加了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由我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传讲解。针对公司合同会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为维护公司利益,挽回经济损失,继续对李 ×× 等人拖欠公司款项纠纷一案的申诉、抗诉。李 ×× 等人与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决为公司内部事务,由公司自行解决。我们认为,法院裁决依法无据。现案子已申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已将案件移送至 ×× 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并将做出抗诉。

四、代理公司进行调解

几年来我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

1、水上交通事故案。200x年4月份,我与公司综合部的王经理、赵等几位同志共同处理了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案件。某处一孟姓船主的船只,在港区内河流入海口附近夜航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只的桅杆将我公司设置在港区内跨越河流的光缆撞断,桅杆也被折断。该船主意欲找我公司索赔。经我公司按法定程序向当地港监部门报案,并与该船船主交涉处理善后事宜,明确表示对方如对我方处理意见不满,可以到大连海事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船主最后同意我方的处理方案。

2、公司社区基站投诉案。20xx年甲区某社区、20xx年某某社区、20__年乙区某社区居民都曾经对我公司设置在该社区的移动基站在噪声、电磁幅射等问题进行投诉,要求我公司撤走移动基站。本人与公司的张副总经理、综合部赵副经理六名同志会同物业、居民委员会、街道、公安部门的同志一赵亲临现场,与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说服工作,平息事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营业厅椅子伤人案。20xx年5月14日晚6时许,客户李某某到公司某营业厅交费时,因营业厅内的椅子存在质量问题而摔倒,导致损伤,遂到某县人民医院医治,经诊断为腰4-5节间盘脱出、胸外伤及软组织损伤,住院长达近二个月。我和公司综合部赵副经理等三名同志与对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辽宁省公安厅公交(20xx)121号文件,同意对客户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进行一次性补偿共计48000元,从而息诉止争。

4、公司在模拟网转数字网接待客户投诉。20xx年,公司根据省内

以上是我们年以来的顾问工作总结,尽管有些货款得不到及时回笼,已结的案子亦执行不回,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公司的运行行有序规范,诉讼事项明显减少。与我们顾问律师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真诚希望在未来的 20 ×× 年内,尽心尽力地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有关部门的精神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模拟网转数字网的工作。许多客户纷纷到公司投诉,经我与公司的综合部两位经理到法院说明情况,甲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做撤案处理。对于到公司投诉的客户,我与公司市场部的文经理以及另外两名同志一起自始至终坚持坐班接待客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客户负气成来。

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为公司做的主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涉及法律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与我联系、磋商,有时是遇到具体问题的同志直接与我电话联系,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意见。如由代理商开通的无身份证的用户造成的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蜂窝移动的盲区话费问题,公司的临时用地和租用房屋场地问题等等。以市场部和工程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多。每年都不下几十件。通过咨询,法律顾问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几年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自己在以前的工作中缺乏总结,难免挂一漏万。希望公司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合作愉快,使我的法律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总结【篇13】

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又有一年了,在此,对于公司能给我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深表感谢。在我这一年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建筑工程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提高自己解决工程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实践能力,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助能力。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

一、努力做好公司所涉案件的审理工作,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的损失

xx年,公司共发生各类诉讼案件19起,其中劳动仲裁1起、强制执行1起、反诉1起,具体情况

1、河南xx机械设备制造公司诉我公司、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已经审结,原被告调解解决;

2、唐x、丁xx诉我公司、李xx合伙协议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云南省x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唐x、丁xx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上诉正在审理阶段;

3、吕xx诉我公司、肖xx、王xx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4、河南xx建设公司诉我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涉及两个工程纠纷,分别为两个诉讼案件,该两起案件已审结,均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我公司诉河南xx学校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审理阶段;

6、河南xx桥梁建设公司上诉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二审于xx年11月17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现正在审理阶段;

7、刘xx劳动关系仲裁案,此案安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已作出《仲裁裁定》(裁定驳回),现xx又以健康权损害纠纷起诉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8、徐xx诉我公司、罗xx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在xx年11月21日经安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罗xx承担支付欠款责任,我公司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9、我公司诉xx学校返还工程质保金案,此案已经过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支持我方的诉请,且已向禹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正在执行阶段;

10、李xx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人民法院审结;

11、王xx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12、宋xx诉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请工人工资、误工费),我公司已于xx年11月7日提起反诉请求,此案正在审理阶段;

13、我公司诉xx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请工程款、材料款),此案正在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14、河南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调解结案,河南xx建筑材料公司提出撤诉;

15、河南xx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三方签订调解协议,河南xx公司提出撤诉。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积极主动的参与上述正在审理阶段的案件的审理工作,争取公司最大的利益;对于已经审结,正在执行的案件,应积极和法院及承办法官联系、沟通,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以便于更快执行,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对于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积极参与、谨慎处理,本着友好、解决问题、减少公司诉讼量和降低公司损失的心态与原则,进行工程纠纷的处理。

xx年,我所参与解决的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共5起,情况:

1、xx工程所涉及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此事经过公司领导于工程发包人的多次协商,达成协议,圆满解决此事;

2、xx工程所涉及的工人工资问题,此事在xx年初已得到初步解决,因该工程涉及到x劳务公司,所以在以后的时间里要对该工程加强关注,把风险和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

3、xx工程涉及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经我和工程部领导与其他方多次协商,最终在xx年5月30日得到圆满解决;

4、xx工程所涉及的劳资问题,xx年初经工程部到项目现场处理,已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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