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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优选六篇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优选六篇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篇1

街道法治建设的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南苑街道工委、办事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和谐街区为基点,紧紧围绕法治街区、平安街区、人文街区、和谐街区的总体要求,通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对依法治街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抓好普法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从而有力地推进了街道依法行政管理的水平,推进了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真正做到了制度规范化、操作程序化、管理人性化的目标,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明确了目标和管理思路,切实加强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街道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活动的开展,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狠抓了制度落实。1、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创建工作目标。法治创建工作是推行政府依法行政,落实责任制的必然选择,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街道工委办事处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着力从提高认识、提升能力入手,牢牢对立三种观念:一是树立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二是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三是依法管理社会事物的观念,规范创建活动有效开展。2、建立健全了法治创建工作管理网络。为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健全了街道、社区(村)企(校)三级法治创建工作机构,街道工委成员分片包干,各科室安排一名创建工作联络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网络体系。3、及时总结经验,将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街道先后召开了经验交流会、法治创建工作促进会不间断地实施对社区(村)落实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有效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4、落实了经费保障,确保了创建活动正常开展。为保障创建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场地、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街道年初将法治创建工作列入经费预算,专门拨款4万元,有力了促进了创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依靠主体,整合资源,着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街道工委、办事处始终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力求以法治创建工作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力求以法治创建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求以法治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力求以法治创建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街的进程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决定》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1、深入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评议考核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同时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列入机关干部学习计划,开展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强化办事处内部层级管理与监督,组织有关部门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2、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公示制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街道定期对拟任命提拔的干部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街道各部门都能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从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凡是能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都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规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街道所属各单位都能把法治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照依法治街的总体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推行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作为依法治街的工作重点进行整体推进,有利地配合了依法治街工作。认真抓好《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提高居民、村民自治水平。在社区(村)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相关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双直选,真正体现了自治原则,进一步提高了自治水平。深入开展“四民主”、“两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在公开形式上要体现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

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得到提高

在依法治街的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通过有效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水平,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对于顺利开展依法治街工作至关重要.在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同时,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搞好全民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大力宣传法治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采取专栏宣传、专题辅导、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开展。重点开展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居民群众依法维权等活动。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送法下社区(村)”活动,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接待法律咨询。同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重点突出青少年学法用法,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为辖区内中小学生上好法制课,在广大师生中先后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基地,有力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热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注重把法制宣传与热点问题相结合。围绕“严打”整治斗争,换届选举等项工作,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全面实施人大监督作用

街道人大工委主动办理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虚心接受人民群众对街道工委、办事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监督意见。对涉及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民意,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人大工委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强化了行政部门领导责任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七、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治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工作的若干部门,街道各部门密切协同,相互配合。确保街道辖区社会稳定和群众居住生活安全,这是街道依法治街的重中之重。围绕贯彻中央的两个《决定》精神,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主线,全面完成各项综治工作任务。我们突出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落实考核责任制。在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综合治理列入街道和辖区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分解到考核细则之中,与考核奖惩和年终奖挂钩,落实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和单位全面负责的两个责任制。

二是协助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加大治安秩序混乱的部位和地段的整治和“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多次重点突击整治流动人口聚集地所街周边治安秩序工作。

三是切实抓好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两个排查、调处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做好“邪教”练习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实现了零进京、零滋事的目标。同时,充分发挥人民司法调解作用,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7%,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当造成民转刑的案件。

四是深入抓好“创安”工作。以安全社区为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群防群治,以国泰民安为示范,建成了一批封闭安全小区和治安值班室,组建了10多支群众义务巡逻队,扎实有效地推进地区社会治安“达标”竞赛和“安全单位”、“无毒害社区”活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稳定的环境。

五是配合市、区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等部门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整治市场秩序,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街道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认真学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合同、税收、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理企业和企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理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着重抓好社区(村)委会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属地管理,谁用工谁培训的原则,突出法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用工单位和企业,必须要把法制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在依法治街的实践中,我们我们感到:只有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才能有效促进依法治街工作;只有目标明确,措施制度到位才能有效推进依法治街道工作;只有重点突出,手段载体到位才能有效提升依法治街工作。 。

我们虽然在依法治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了一点成绩和经验。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但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以先进的理论为指导,密切联系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增强依法治街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街道的法治建设工作会得到群众充分认可的。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篇2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省局、景德镇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推进改革、服务发展,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治税抓好组织收入。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综合发力、精准施策、精细到位,做到“解经济之困、减企业之负、增民生之福、保发展之稳”。按照总局“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省局“八个不”的要求,应收尽收、应减尽减,严防出现收过头税、引税、提前预收、虚收空转、异常入库等现象。2019年,我局组织入库计划口径税收收入366171万元,同比增收7713万元,增长2%。组织入库财政口径税收收入381176万元,同比增收8249万元,增长2%。顺利实现奋斗目标。

(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共为企业减免税金61868.34万元。其中:鼓励高新技术减免18664.72万元,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即征即退增值税4416.55万元,改善民生减免7634.97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12263.88万元,支持三农减免2591.23万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减免549.63万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15446.42万元。保障减税降费红利落实落袋,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挂图作战,扎实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联动推进政策落地。2019年,共计减税降费40522.31万元。

(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78号、省局14号文件要求,协调征管部门组织开展税收业务协调会,进一步细化丢失发票、未按期申报等税收违法事项行政处罚明细标准,提升税收治理精准度。

(四)突出重点提升征管服务质量。一是抓好“夯基础、立规范、防风险、促落实”。针对省局强基固本督导组7月份在我局调研发现的118个问题,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逐项整改落实。9月份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回头看”,并形成调研报告,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二是打好“降成本、优环境”组合拳。科学整合办税服务场所资源,办税服务厅9月23日整体进驻新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四个一”办税,落实“不打烊”式延时服务,确保纳税人便捷、高效办税。展开“滴灌式”精准辅导,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税企连心卡”1035张,推出4类82条便民服务措施。

(五)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力融入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积极贡献税务智慧和力量。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积极参与全市“双创双修”行动,助力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保留4项行政许可外,取消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按时通过“双公示”平台对外公布税务行政许可。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要求,实行容缺受理服务,整合落实税务“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纳税人免费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开展减税降费、税法和税收政策宣传进企业、社区、校园等活动,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纳税服务格局。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适时开展文件清理。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字〔2019〕78 号文件要求,对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宣布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份,分别是《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重点工程税收代扣代缴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字〔2013〕50号)、《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乐平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评估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字〔2013〕58号)、《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字〔2017〕181号),上述三份文件,已由《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加强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意见等三个涉税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的通知》(乐府办字〔2018〕75 号)予以替代。

(七)加强内部工作制度的法治审核。为保障机构内部运转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同时强化对内管理、加强法治监督,市税务局法制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避免管理风险,助力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要求,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应广泛听取意见,涉及重大纳税人权益和公众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确保决策机制全程依法依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由党委会会议讨论,在充分调查讨论基础上,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尾表态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进税务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具体工作和责任分工并有序落实;先后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全系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部署有关工作,落实日常协调指导、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充实人员配置和装备保障。统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共7大类,涉及税收强制、税收保全、大额行政处罚、大额行政征收等内容,全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户。我局配置执法记录仪7台,计划比照景德镇市局模式完善筹建税务约谈室。

(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贯彻执法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有效推进我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应审尽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提出负责性审理意见,依法依规形成审理决议。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市局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完成各项监督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发挥纪检监督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全年暂未收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强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确保法律专业人才尽早尽快参与应诉程序。

(十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纪检、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和邮箱,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高度重视网络信访举报,设置专人受理网络信访举报,跟踪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19年未发生网络舆情。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三)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信访管理工作。全系统调解工作人员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以调解形式积极妥善处理税务争议。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信访工作和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例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明确各项任务,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开展。全年未出现上访事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具体要求,依托各类平台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了解我局政府信息需求,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民主监督,密切了征纳关系,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19年市税务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58条。

八、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五)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建立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主要通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年召开各类会议集中学法3次,主要学习国家宪法、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制度、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治税能力水平。个人自学要求领导干部要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积极开展法制专题培训,组织收听收看总局、省局税收相关业务视频培训10期,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199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19年分类学法考试,优秀率100%。

(十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学懂政策规定,学懂办税流程,学懂系统操作,真正做到将政策学深吃透,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迅速落地。举办多期面向纳税人的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班,针对不同行业纳税人特点,强化减征政策宣传培训,举办了多期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班,加强对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参加培训的纳税人达2000余人次,培训辅导覆盖面达100%。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精准辅导和上门走访两种形式,开展减税降费新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助力纳税人拿好“减税降费”大礼包。一方面采取线上推送,采取纳税人学堂、税企微信群、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相关税收政策11000余条,各分局通过税源管理微信平台线上发送短信700多条。另一方面采取是线下发力。由局班子成员带领业务骨干组成保障团队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业务和技术现场支撑,快速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办税问题,采取“走下去”的办法,开展点对点精准滴灌式辅导,助力企业发展。共走访企业90余户,发放各类减税降费宣传资料4000余份。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七)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设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局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按照《景德镇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景德镇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内聘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各1名,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税务法律救济、法治学习培训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资格和税务检查证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召开3次会议,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等内容,研究部署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三项制度”等税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和使命”落到实处。

(十九)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一把手”在推进法治税务工作中作为领导者、组织者、引领者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研法,引领全体税务干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守法与执法相融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工作中全面体现税收法治精神,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认知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把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的一项重要内容,检验督促全体干部自觉学法知法,浓厚的学法氛围在全系统蔚然成风。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和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等专题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做好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用人导向的重要内容,以用促学、以考促学,确保税务干部持证上岗执法、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一年来,我局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在2020年重点落实以下工作计划,确保在依法治税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一、持续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是我局近年重点工作之一,针对工作实际和基层反映的诉求,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充实人才储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根据上级制定的制度体系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提升“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完善税务机关的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不定期开展巡查督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落地到位。

二、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组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式的培训,在鼓励干部自觉学习、勤于学习的基础上,制作些典型案例资料和分门别类编印些查案手册,供干部个人作为学习读本,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税收相关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对内实施部门交叉检查;对外构建多渠道的监督体系,把税收执法权装进社会和纳税人监督的“笼子”里。

四、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推进“降成本 优环境”改革工作,继续做好“减税降费”有关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改革红利落到实处,不断了解跟踪新政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反馈“减税降费”工作成果,积极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待省局发布新的权责清单后,及时跟进修改权责清单,对外发布并实施动态管理,完善配套落实制度,确保各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8日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篇3

一年来,我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紧紧围绕“打攻坚战、同步奔小康”工作大局和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赣州市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印发后,我市于20xx年12月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制定出台了《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每年都下发《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今年4月,市法制办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会议,对今年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及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工作思路,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参照省政府做法,市政府将赣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赣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28个重要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提升了领导层级,加强了领导力量。市政府今年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11月22日,市政府曾明市长主持召开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持之以恒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政府年初印发了《常务会议学法安排》,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把学法用法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将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政策精神在政府工作中落到实处。今年组织学习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和政策件。为全面提高全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经市政府同意,10月16日,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干部、市中级法院行政庭领导到班授课,县(市、区)、市直驻市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150多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强化考核评价。按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江西省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制定出台了《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赣州市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从依法履职、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化解矛盾、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对县(市、区)、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考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纳入了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机关绩效考核、法治赣州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明创建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三最”发展环境

今年来,我市围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审批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的发展环境”这一目标,从各个方面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持续简政放权。我市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大幅精简调整审批事项。目前,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78项,精简率20%,为全省设区市最少。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审批时限从个工作日压缩到个工作日。

二是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模式改革。全面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模式改革,市县两级设立“一窗式”受理窗口,将以前部门“分窗受理”改为“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审批业务。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最多一次办结”改革,充分运用“上办公”和“互联+政务服务”手段,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办事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让群众和企业办事由“跑多次”转化为“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开设中介服务超市,规中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三是大力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先行先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20xx年7月,省编办确定瑞金市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市,今年5月31日,瑞金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今年9月,省政府批复同意赣州市本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目前,我市已出台改革试点方案,组建行政审批局于年底前挂牌运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将很快在赣州变为现实。

四是全面公布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组织召开全市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员培训会,印发《赣州市推进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实施围、清理内容、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印发督查通报,截止9月30日,全市各乡镇均按时在县级政府门户站公布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

五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诚信、社会诚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20xx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成立了“两组两一平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融资服务、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并落实了“红黑榜”制度,现已累计发布10期,发布红榜企业近百家,对178名典型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实现“红黑榜”发布常态化。

六是加速实现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实现二十四证合一,使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实现上注册全覆盖,积极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市推广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登记程序。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发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9597份,通过上注册平台申请企业名称7224个,通过外设立企业5730户;设立商务秘书企业11户,托管企业213户,记“一址多照”企业348户;2694户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1604户已办结简易注销。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我市积极推进、稳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立法计划安排,今年要完成《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和《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3部法规规章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5月初,《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30日批准颁布实施。《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27日正式颁布,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草案)》于9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是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立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在地方立法权限内,将事关发展大局和广大群众福址的城市管理、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生态明建设管理等重大项目确定为我市第一批立法项目,做到立改革发展稳定需要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

二是注重解决关键节点问题。在立法项目的起草、审查过程中,始终把握高质量、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基本原则,抓住立法事项中的关键性和本质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协调,集思广益,深入研究关键和敏感条款,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精雕细琢,确保每一项制度可执行、易操作、真管用,做到立能够解决突出问题之法,立符合实际可操作之法。

三是加强法规规章的宣传。为提高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晓度,确保法规规章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我们注重立法的宣传,把立法过程作为普法的过程,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力求立法与普法效应的最大化。法规规章颁布后,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在《赣南日报》刊发全,并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立法的背景,法规规章的核心内容,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宣传。

四是注重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为规政府立法工作程序,确保政府立法有章可循,今年,我市把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出台了《市政府规章项目草案会审制度》、《市政府规章项目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规定》、《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等四项制度,涵盖了政府立法审查、征求意见、会审、后评估等各个环节的要求,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更加健全。

四、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有效防法律风险

一是认真把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各级政府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到施政行为的方方面面。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把关意识,把当行政决策的“安全卫士”、当政府参谋助手作为最重要的职责使命。市政府法制办多年来对重大行政决策从法律层面仔细研究、认真分析决策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尽可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全部要经我办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未经审查的不上会。今年共对市政府涉及法律的重要件稿进行法律审核把关172件,对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审核把关29件,对市政府部门涉法事项请示市政府的请示件审核把关104件,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93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312条。

二是全面清理规性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赣州市规性件清理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xx〕135号),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对现行有效的规性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汇总,市、县两级纳入清理围的规性件和重要政策性件共计3939件,其中已废止277件,已修改74件,拟废止647件,拟修改170件,继续有效的2771件。其中,清理符合三个重点清理围的市政府规性件和重要政策件156件(市政府令72件、其他84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决定废止110件(市政府令38件、其他72件),修改27件(市政府令15件、其他12件),继续有效的规性件(市政府令)19件。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我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规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联络、协调、考核、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包括立法、重大决策、行政复议应诉等审议共48人次。下发了《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有关通知》、《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职律师办公室章程》、《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职律师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职律师办公室执业纪律》等件,积极推动政府机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经省司法厅批复,已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目前,合计共有公职律师41名。

五、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公正明执法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国性改革试点。今年初,国务院下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xx〕14号),将我市确定为全国32个试点地区和部门之一。市政府法制办在深入一线调研基础上,结合赣州实际,代市政府起草了《赣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后顺利得到批复同意。《方案》正式下发后,各试点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抓《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4月26日我市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部署。市法制办通过调研指导、督查通报、座谈交流、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已取得良成效。目前,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总结和提升阶段,一批有特色亮点可资借鉴复制的规章制度成果已经形成,达到了试点工作的既定目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公正明执法,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我市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炳军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充分肯定,中国政府法制信息也进行刊载推介,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有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出台《赣州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建设、抽查工作细则、年度检查计划等目标工作任务内容进行详细布置。先后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6次,开展专题培训4次,并专门建立QQ工作群,交流经验做法。目前,18个县(市、区)和43个市直部门全面建立了“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达到256项,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组织开展了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业务培训,督促各执法单位将相关信息录入平台,并对平台数据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改革。有序探索生态执法体制改革。安远县从生态执法体制改革上破题,在全省率先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以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执法为重点,对山水林湖田进行一体化执法,行使森林采伐、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渔业保护、畜禽养殖、水土保持、土地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等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建立了生态综合执法新模式。截至目前,该局累计开展执法巡查581车/次,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465起,受理、查处行政案件41起,行政处罚36人,刑事立案9起,取保候审11人,移送xx5起,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此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委鹿心社书记对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人民、央视、焦点访谈、中国新闻、凤凰等多家中央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将自然资源资产(试点)审计首次列入20xx年全市审计项目指令性计划。今年,全市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18件次、任中试点审计6件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及时发现并改进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全面落实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6月15日组织公安、检察及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培训,及时录入案件信息;落实赣州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1月29日组织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今年,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17件,移送案件线索105条,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件,立案24件。

六、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廉洁阳光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市、县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2件、政协提案306件,建议、提案的交办率、办结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良成效。

二是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今年起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市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和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通过编辑《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在市政府门户站上开展络问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等措施推进政务公开。今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万条(其中各县(市、区)万条,市级万条),处理回复民提问190件。大余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化试点县。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把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关,今年新办或换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7件、行政执法证件290件。出台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对辅助人员的监管。加强规性件和重大执法行政监督,全年市本级备案审查规性件24件、重大执法行为15件。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整治工作取得良实效。

七、努力定纷止争,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行政复议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贯穿复议为民理念,切实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既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施政行为,又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针对今年以来征地拆迁复议案件较多,涉及面较广的实际情况,更加严格从实体和程序上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群众通过复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市政府共立案受理113件,较去年同期上升%,不予受理8件;经审查,审结90件,中止4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维持25件,驳回12件,撤销15件,终止29件,确认违法6件,责令履行3件,纠错率达到%,有力维护了行政相对人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是规行政权力、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官民良性互动关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争议的重要途径,做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良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年共出庭应诉132件,较去年增长%;收到法院生效裁判书62件,其中,胜诉59件,败诉3件,胜诉率%。为规市政府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提高应诉水平,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出台了《赣州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了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下发了《赣州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化建设实施意见》,将55个行政调解单位区分为重点行政调解单位和一般行政调解单位进行规,确定10个重点领域调解平台,指导推进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化建设。今年4月26日召开了全市行政调解工作会,分析行政调解工作现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6月20日,开展了市本级行政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了行政调解工作,提升了业务水平。9月—10月,市法制办、综治办对市本级行政调解单位行政调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及平台建设,为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打下扎实基础。今年全市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72759件,较去年增长%,其中行政争议案件3734件,民事纠纷案件69025件;调解成功64283件,调解成功率达%;涉案金额亿元,涉及人数116916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xx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推动《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确立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做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以及历史化保护等方面立法;三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化,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巩固提升“三项制度”试点成效,促进严格规明执法;四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98798”大会战、打赢五大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保障,围绕落实中省市新任务、新要求,全面部署、夯实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更加明确。根据市上统一部署,给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柞水县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指导和督促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县上要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采取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的方式,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针对问题与不足,及时督促整改提高,有效保障了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普法宣传,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水平。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柞水县20xx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采取“领导点题、部门承办、法制办审查”的方法,遴选确定常务会议学法专题17个,其中集体学法专题7个,自主学法专题10个。已按照计划开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7次。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档案作为执法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按照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督促9个镇办和26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档案,并报法制办备案。三是鼓励社会公众依法xx。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国家土地日、世界禁毒日、“”法律援助宣传日,面向重点人群和对象大力宣传《土地承包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举办法治报告会220余场次、播放法治电影100余场次、演出法治艺节目1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积极营造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氛围。

三、强化制度保障,权力运行更加规。一是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20xx年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柞水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法律顾问日常作用发挥情况,作为继续聘用和报酬支付的依据,提高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二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基层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镇(办)、局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8次,提合理化建议12条;基层法制机构列席镇(办)、局务会议300余次,提合理化建议210余条。三是坚持涉法件法制审核制度。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法件报告,均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和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件提请政府法律顾问集体研究。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各类涉法件30余件次,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研究涉法事务5次;镇办和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涉法件稿100余件、政府合同7件、参与处理涉法事务8件。四是坚持规性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性件计划管理要求,制定下发了20xx年规性件制定计划完成规性件制定20件,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同时,严格执行规性件定期清理制度。对20xx年6月30日前制定下发现行有效的规性件逐一审核,共确定清理对象86份,决定保留54份、失效27份、修改5份。

四、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更加规。一是扎实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对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和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已不在执法岗位的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累计检查行政执法部门24个、审核行政执法人员1099人次,取消执法资格255人,收缴执法证件94份。二是及时做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设置,对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55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统一更换,保障了执法内容与执法资质相符。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县公安、交通、地税、市监和林业等部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7月,试点工作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目前此项工作已在我县全面铺开。四是全面规行政自由裁量工作。按照《开展规行政裁量权工作方案》要求,在去年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基础上,今年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8项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安排,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审查完善后,统一对外公布。五是推行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在县政府站开设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专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今年以来,县公安、国土、市监、广、环保等部门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60条。

五、强化矛盾调处,社会治理更加有效。一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在各镇办、各部门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程序和县法制办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当事人依法xx,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办结7起。其中决定不予受理2件,驳回申请2件,撤销2件,限期履行1件。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同xx部门建立了诉访衔接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xx案件引导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来。二是认真做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诉讼法》修订的新要求,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活动,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其中原告申请撤诉2件,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xx7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均亲自出庭应诉。三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督促指导有行政调解职权的单位,依法做管辖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牙状态。今年以来,公安、市场监管、旅游等部门,各镇办共受理案件656件、调解644件,矛盾化解率达98%以上。四是强化信用信息管理运用。以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县为抓手,强化对公用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运用,让守法诚信者处处受益,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今年以来,录入各类信用信息2万余条,有7户市场主体因失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12人因进入信用“黑名单”被挡在了市场准入、评先评优、政府采购的大门之外。

尽管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所有镇办尚未设置专门法治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法治工作水平不高、连续性不足,无法适应法制工作需要。二是行政执法体制还未理顺。虽然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但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类别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还未理顺,影响了执法效能。三是亮点特色不够明显。在先行先试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被上级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20xx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抓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使法治力量与法制建设的任务相适应。二是抓示创建工作。将示创建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重点抓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镇办、各部门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的经验,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深化行政权力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坚持进驻式评查与一般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行政执法;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完善规性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性件。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案能力;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复议案件听证、咨询等工作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综合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三是提升矛盾调解能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一是推进政府法制机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当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二是实行镇办、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备案管理制度,保持法制队伍相对稳定,保证工作连续性。三是进一步深化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法培训、听课、评课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为指针,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人民防空改革深化这个核心,按照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提升依法、明、高效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人民防空服务民生的质量,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现对本局年度法治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是抓法治工作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工作,根据张家港民防工作实际,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

的重要工作目标。在局班子调整后及时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讨设防政策调整对我市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影响。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负责人员对本科室、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强化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领,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我局结合局学习计划,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统一授课与个人自习相结合,所有公务员均完成5+X学习、执法人员高分通过上考核、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依法行政培训、全省及苏州执法卷宗评查等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学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完善执法机构。根据省民防局县级以上民防部门必须成立专职执法机构通知的要求,在张家港市编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20xx年9月挂牌成立了张家港市民防大队,履行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职能,实现了行政处罚零突破。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

我局坚持依据市法治工作要点和上级条线管理要求,围绕“准军事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按照《领导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各项要求,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经费支出、制度的制定和人事干部问题等重大事项提交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今年结合审批局成立,行政审批权的下放和划转,对现有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通过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结合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审批工作流程》、《行政服务指南》、《绩效考核办法》等,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要求,对部分企业违规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实行决策过程全纪录,决策流程全公开,聘请苏州、吴江等单位的专家领导进行论证,保证了处罚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裁量适当和风险可控,为今后重大行政处罚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三、以普法宣传为抓手,积极推进民防法治建设

20xx年,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民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民防公众号,广泛开展民防应急安全宣传。重点突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相关条款宣传,人防车位不可出售、出租不得超过三年的红线得以家喻户晓。二是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为重点,条块结合,联合推进。加强与地震、消防及应急办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在多个节点共同推进宣传工作的开展。此外还利用“”全省警报试鸣、“”消防日和“”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间段,配合街道、学校和社区单位开展各类民防法制宣传。并利用《张家港日报》、张家港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苏州以上报刊发表各类信息和调研章80余篇。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演练活动,扩大影响。结合民防特点,组织各街道社区、学校开展专场宣传教育活动。举行了“民防应急知识进社区”、“防空减灾进学校”、“防空减灾进企业”、“防空减灾进家庭”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加大媒体的投入,强化宣传效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拍摄并播出了四期民防面对面专题节目,针对热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同时继续加大民防宣传片下发播放,提高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

四、狠抓依法行政,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审批,提升工作质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积极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20xx年1至10月,全市人防工程报建审批项目共9个,易地建设项目55个,竣工项目8个,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违规减免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20xx年十月参加苏州民防执法卷宗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截至10月底,检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13个,现场75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二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对民防执法主体进行梳理。结合审批局成立,在编制权责清单的过程中同时对整个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最大限度的压缩办事时间。三是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企业发展。针对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以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政策衔接、有利于社会稳定为目标,抢抓时间节点,在12月1日前,一周内突击为5个项目办理了行政许可,得到相关企业的评。

五、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分工、机构职能介绍、业务工作、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政务动态等方面通过中国张家港进行全方位公布,并及时全面发布有关规性件,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将审批和处罚结果及时进行“双公示”。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将“双公示”信息同步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改进工作短板。我局始终坚持把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当前反映的一些诉求、呼声、期盼较高的问题,高度重视12345等平台的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三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根据省民防局要求,所有涉及审批和经费使用项目,均按期上传省民防局纪检监督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都依法依规进行了妥善处理。

20xx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流法治机关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之后,相关配套法规缺少、部门法规间的矛盾,民防依法行政的基础还很薄弱;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研究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20xx年,民防局将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核心,治国理政的思想为指引,紧扣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要求,围绕执法全过程制度的全覆盖,落实权力下放后的监管工作,紧盯《人民防空法》的修订,聚焦人防发展热点问题,夯实公平、公正的民防法治基石。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篇4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开展“法律七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推动“七五”普法全面落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为我县建设“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会前学法计划,根据2020年依法治理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和《2020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既紧扣学习重点,又结合住建实际。通过开展法制培训、法律宣讲、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活动,将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三是全面落实普法宣传常态化。积极参与和开展质量宣传月、“宪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我局共组织行业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次,向企业和群众印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画册700余本,受理群众咨询300余人次。结合脱贫攻坚、特色小镇培育和“法治示范小区”创建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四是稳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实施《乐至县住建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在局机关办公地、街道、公园、广场开辟宣传阵地,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法》,世界无烟日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标语、展板、微博、公益广告等各种媒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通过“街头普法”、“以案说法”、“下工地检查”、“基层帮扶”等多种形式做好做细普法工作;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观影结束后,易吉才局长带头给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给分管领域干部职工上课党,使大家深受教育。

五是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为行政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提供法律支持,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合法。为我局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方面起到指领作用。

六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后,行政处罚职能划转至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重大调整等情况,我局及时清理执法人员,整合执法资源,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考录、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网的培训课程和考试,经考核合格才能申领执法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4次,培训执法人员25人。

七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了信访人员稳控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建国七十周年”、“四川省委巡视工作组”及“全国两会”期间实现“零”上访工作目标。

八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攻坚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局醒目位置制作LED宣传标语,并在天池公园人口集中位置以发传单的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是强力推进禁毒持久战。召开局禁毒工作专题会,加强干部职工禁毒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并通过他们向其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宣传国家的禁毒政策方针;印发《乐至县住建系统2020年度禁毒工作计划》,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全年的禁毒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利用标语、宣传栏、QQ群、微信群加强对禁毒工作的宣传;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对接村开展走访慰问、禁毒宣传,共发放《禁毒知识问答》资料1500余份、禁毒调查问卷600余份,其他各类资料3000余份,做到了宣传不漏户、不漏人,为不断深化脱贫帮扶村禁毒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开展全县住建系统涉毒人员大排查,对全县住建领域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核查。主动与县禁毒办、辖区公安派出所对接禁毒工作,了解住建系统从业人员涉毒情况,在全县住建系统从业人员中开展吸毒人员季度排查,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篇5

2018年,**市人民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事先均须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得上会提交讨论。对决策事项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重点论证。出台《**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可以列席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应邀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为专家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制度保障。涉及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向人大报告。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比较敏感的问题,还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从决策程序上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我市土地征收项目,市政府在报请省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均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向被征收人(项目所在村集体)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村集体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是否同意征收,由所在村集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省政府批准征收的,按照规定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安江街道府前路西侧麻园区块和塘坞区块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经历“两上两下”,两次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求意见,两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被征收人合法合理的意见积极采纳,并及时公示补偿方案等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决定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征收决策的整个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征收行为实行全过程公开。由于决策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到位,最大限度地取得了被征收人的理解与支持,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创造了我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新速度,成为依法征收的新样板。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省、杭州市相关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建政函〔2015〕50号),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宣传覆盖到全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市16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已基本建成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同时,更加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要求行政机关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保障,坚持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实现法律顾问事先参与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案件的比率达到100%,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并抓好督查落实。

(三)强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针对以往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机关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合法性可行性存在瑕疵、权利义务不对等、违约责任约定不合理等问题,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合同联审制度。由市政府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合同联审会议,就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合同内容的可行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违约责任合理性充分会商研究,提高市政府合同订立质量。涉及乡镇(街道)招商引资方面的合同,由旅游商务部门召集法制、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联审,提出合理化建议。2018年,市政府及乡镇政府拟签订的16件合同经市政府法制办或法律顾问作合法性审查。

二、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每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单位开展必要性论证外,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论证。提交市政府审议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开展合法性审查。一是正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内容。市法制办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把握好制定文件是否属市政府职权范围,属民事权利范畴的,市政府不制定文件而由民事主体自主处分;属部门或乡镇职权范围内能够决定的,由部门或乡镇制定文件;超越市政府职权范围的,不制定相关文件;把握好文件内容是否与上位法和上级政策相抵触,审查是否违法增设权力、违法增加相对人义务或限制相对人权利、是否超出上位法授权范围等;把握好文件是否违法设定许可权、处罚权、强制权,违法设定权力的一律责成起草单位删除相关内容;把握好文件制定的程序是否规范,起草单位提交市政府审议前,是否开展了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文件签发前是否经市政府集体讨论决定,文件签发后是否公开发布等。2018年,市法制办共完成   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均按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管理,文件内容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2018年,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制定的  件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杭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备案审查通过率为100%。贯彻执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建政办函〔2011〕119号),2018年对下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14件规范性文件作备案审查,未发现明显违法文件。

三、围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行政行为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建政办函〔2018〕152号),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执法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有条件的在案件询问室、听证室等安装音像设备。明确行政执法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形、归档要求等,发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全程留痕、证据固定方面的功能。二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建府法办〔2018〕8号),规定依法应组织听证的、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的及其他情形等五类案件须实行法制审核。明确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是法制审核报送主体,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是法制审核责任主体,并着重从职权范围、事实与证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决定合理性等方面开展审核。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和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体系编纂,确保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发挥手册和规范在提升依法执法能力、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建政办函〔2018〕153号)和《**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聘请12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2名监督员从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等社会人士中选聘,选聘范围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选聘过程民主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人员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相结合等方式确定人选。下一步,我市将对如何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上下功夫,积极发挥监督在提供监督线索、参与案件调查、提出整改意见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机制的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73号)、《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117号)、《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118号)三个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出台《投资项目联合验收操作办法》,健全项目联合验收机制,共完成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中策橡胶(**)有限公司80H/T中水处理站项目、顺发化工整体搬迁入园项目等17个项目的联合审批工作,平均提速率达46%。完善《**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将中介管理、乾潭分中心运行管理一并纳入,倒逼部门改革提速。修改完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中介服务捆绑式考核,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失信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和退出机制建设。强化自建网络平台进驻事项管理,加强对进驻中心事项特别是承诺件的全程监管,确保每个办件高效办结。定期抽查窗口行政审批案卷,提高行政审批案卷质量,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窗口督查力度,完善窗口投诉处理流程,实行窗口办件电话回访制度,保障群众监督权,全年群众办件满意率达99.98%。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36个主要行政执法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展开评查,重点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抽查了140卷行政执法案卷,发现5大类、90余个不同问题,未发现不合格案卷,未发现违法或明显不当案件。进一步改进评查方式方法,加强法制监督与行政执法的交流和互动。召开多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案卷详查会议,对发现问题当场反馈,面对面交流行政执法办案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很好地发挥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方面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证件管理。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的最新要求,严格审查执法证申领资格。加强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职权来源审查,对不符合在岗在编要求或所在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职权的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组织14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目前,全市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共持有1084本《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四、围绕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即时、按日、按旬、按月、按季、按年等节点更新的信息类别,确保及时更新到位。进一步推进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实施规范(试行)》确定的目录规范和重点公开领域,修订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整理本地本部门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清单。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省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推进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做好政府公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府网站数据的整理归档和利用开放。严格政府网站开办关停程序,新建、改版政府网站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基本信息表、自查和检查评分等信息。将在12月底之前完成政府门户网迁移至省政务服务网平台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年共公开信息3302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运行工作,完善全流程电子监察。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全市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8年起我市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各部门、乡镇街道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做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信息1800余条。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行为。制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规定》,推进市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一是规范处理程序。明确收件、登记、拟办、会办、催办、答复等各环节责任,规定各环节办理具体时限。二是抓住重点环节。对申请收件和答复合法性进行重点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落实责任科室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答复合法性审查侧重于申请公开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申请收件单位是否公开义务主体、申请是否符合“三需要”、信息是否属于“三安全一稳定”“两秘密一隐私”等法定不予公开情形,综合其他有关因素作出答复。2018年,市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通过网上平台提交8件,书面提交3件。市政府及其他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均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申请人不服答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件,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合法率100%。

(三)推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时部署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明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除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我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平台上按规范进行公开。目前,共有12808件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向社会公开,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G20,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加强与信访衔接,实现信访与复议无障碍过渡。2018年,有4起不服信访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市政府均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力度,强化发挥协调、调解在复议案件办理中的作用,通过协调促成5件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原则,经审查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2018年,市政府新收复议案件50件,立案49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结案42件,其中维持21件,终止审理5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8件,确认违法2件,依法撤销2件,责令履行3件。2018年收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78%,对疑难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一律先予受理,未发生一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情况;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审理职责,未发生一起超期裁决情况。行政机关被市政府复议纠错的共7件,占结案数的17%,通过协调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5件,依法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为G20峰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氛围。同时,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按省、杭州市要求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强化落实行政应诉责任。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较原行诉法作了重大修改,给行政机关带来较大挑战:可诉行政行为范围扩大,作出关系公众权益行为更需考虑诉讼风险;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须提高复议审理和行政应诉能力;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制定文件须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裁判形式,增加审查内容,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更大……为积极应对挑战,我市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和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促使行政机关更多地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法想问题、办事情,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应诉能力。召开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强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共同协调化解力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提高案结事了率。至11月30日,**市人民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6件,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4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19件,其中行政正职出庭应诉13件,行政副职出庭应诉106件。

(三)有效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2018年**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给付案件,原告要求行政机关兑现原**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俗称老农保)待遇。因该案涉及几万**群众切身利益,案涉政策历史久远,具有典型意义。为妥善处理该案,8月4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民法院召开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社保管理中心、法律顾问等单位参加会议。会议讨论了老农保政策出台时的历史背景、文件精神以及新老政策衔接等问题,为后续行政审判理清了思路,也为今后提请市政府整体解决历史问题提出了决策参考意见。12月,市政府与市法院召开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市法院和市法制办分别就行政诉讼和非诉执法案件审理情况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作了通报。通过对工作中亟待规范的问题进行摸排,比如违法用地案件的裁执分离、裁后执行问题,职业打假类、信息公开类、征地拆迁类等复杂疑难案件处理等问题,找到隐藏在个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短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和市法院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分别从政府自身建设和司法监督的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为提出了要求。

(四)依法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一是依法处理土地出让纠纷。从2015年起,我市江和城、香槟郡、盛德国际广场等项目多宗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出现土地出让金欠缴、出让土地被占用等纠纷。市政府始终坚持平等协商、依法处置原则,通过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出让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途径,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二是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新安江街道府前路西侧麻园区块和塘坞区块改造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年代久远,建房审批和权属登记资料不齐全,其中又伴随租赁、抵押等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共有46户被征收人存在未登记建筑。市政府专门成立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小组,对有关建筑作全面调查,由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逐户逐房进行研究和认定,并按规定程序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从公示结果看,除塘坞区块有1户外,其余被征收人均未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依法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公示、认定,打牢了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基础,有力推进了房屋征收工作。三是依法处理重大涉访涉法事件。我市建立了信访案件会审研判制度,由信访局召集会审研判成员单位,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件进行会商研判。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从2015年起,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所在地梅城镇姜家村村民,就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多次提出信访诉求。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接访和研判后,针对信访人代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核心问题,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处理问题,合理疏导信访群众依法提出诉求,有效控制了社会不稳定因素。2018年,涉及二固处置中心项目的发改立项、环境评价、规划许可、信息公开等案件均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审理程序中,涉案当事人群体总体稳定。市政府坚持依法处理重大涉访涉法事件,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弥补短板不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篇6

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6-2020年,来凤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普法办的指导下,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水平为重点,强化学习,扩大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大力推进全县法制交通建设,在全系统积极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6-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推进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我局制订了《来凤县交通运输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来凤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将“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的制度,成立了以局长舒镜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同时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法律进社区

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按照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我局创建法制宣传活动对口联系社区为精神堡社区以及驻点扶贫村。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坚持在精神堡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和联合宣传活动。制作悬挂了横幅布标,并积极与社区联系,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

(二)法律进企业

进一步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我局结合职能、立足服务,积极组织单位成员在车站、码头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主动性,促进了交通行业文明创建,推进了交通事业法制建设。

(三)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

进一步把“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干部职工的日常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政治业务学习等机会,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活动。

在单位设置了法制宣传标语,向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宣传法律常识,营造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氛围。

三、强化法制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形式

(一)普法培训。按照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和要求,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普法活动。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养护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文明出行,积极保护县道、乡道、村道路产路权等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咨询、座谈等形式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及交通运输、超限治理工作中的新亮点、新成绩和新经验。

四、取得的成效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行政执法明显规范。普法期间,在打击黑车非法运营、超限运输案件查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县海事部门和涉水乡镇严格落实《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将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并利用北斗远程监控终端,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实时动态监控。对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的,海事管理部门和相关乡镇加大打击力度,严禁非法营运的船只从事渡运,严禁渡船超载运输和不按照规定高水位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渡运,规范渡运行为。2019年以来,加大了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其中组织集中稽查119次、共出动54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6家、发现安全隐患43处。重点加强对“黑车”猖獗“恩来线”、“来百线”的整治力度,并派专人对“黑车”停靠点公路局路口、盛世广场路口进行值守。目前,已整改安全隐患10处,查处非法经营车辆18台,并罚款6万元。

(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来凤县交通局共办理阳光信访系统信访件15件,电话投诉24件,接待群众来访3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件,答复网络问政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时结案率达100%,回复率达到100%。

2016-2020年,我局“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七五”普法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各方面,努力推进“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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