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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欠条

个人与个人欠条

个人寄语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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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1

(欠款人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_______工程款,(欠款来源),今欠_______(债权人)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_______%(百分之_______)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若提起诉讼,应当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立此为据。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2

欠条写法: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JK251.Com 教师范文大全)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3

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个月。风险提示:

写清楚币种,人民币就写人民币的,美元就是美元的,预防借给人的是美元,到法院对方是说借的是人民币,那么法院只能按照人民币来判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还清。利息从本欠条签订之日起按计算。借款人的还款先用于偿还利息。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此据借款人: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借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联系方式也很重要,

① 能找到借款人,催回借款;

②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出借人可以利用电话录音,证明自己在诉讼时效期间有主张过债权,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所以一定要有效的联系方式。为以防万X,联系方式可以留两个以上。

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4

手握欠条原告胜券在握"别的啥都不用说,光凭我手中这张被告欠我5万元钱的欠条,天底下我这官司打到哪儿赢到哪儿",原告涂劳得意地说道。

原告涂劳与被告旭兢系单位同事。1999年11月,双方以某公司名义承接了某街道的房屋室内装饰工程,原告涂劳任工程项目材料员,被告旭兢任工程项目经理。

原告涂劳诉称,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二点钟左右,被告旭兢因急需用钱,到原告家中借走原告房屋动迁奖励款人民币5万元,并写下欠条,言明于2001年2月底之前还清。但被告到期未归还,故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5万元。

被告旭兢则否认向原告借过钱,并表示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二点钟左右,其与原告按约来到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对账结算。当日下午3时许,双方在公司门外发生争执,是原告带人打了被告,后让被告上了出租车直奔一家茶室,并威逼胁迫被告写下欠条,因而该欠条并非被告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事发后次日被告分别到周家桥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报了案。被告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彭小萍法官陷入了沉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也就是说,本案原告涂劳向法庭提供的这张"欠条"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要大于被告旭兢向法庭提供的间接证据。但在审判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主张权利一方提供的直接证据相对孤立,而相对方的反驳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却有一组间接证据,且这些间接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此时,该间接证据对于直接证据而言已具有优势,由此该间接证据就能构成对直接证据的反驳。基于法官亲历观察和判断所形成的一种对证据和事实的内心确信,通过本案庭审中对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质证,彭小萍法官经过缜密地逻辑推理,从而层层揭开了"欠条"之谜。

其一,原告涂劳提供的证据"欠条"确系被告旭兢亲笔所写,在形式上具有真实性。但欠条对原告欲证明的借贷事实的真实性尚存有疑点。其中"现欠涂劳人民币伍万元正"字样不合情理。通常情况下,如当场借钱时所写的字据常用"现借到xx人民币xx元"字样;如对过去发生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常用"现欠xx人民币xx元"字样。据此,彭小萍法官对该证据产生了合理的怀疑。

其二,对被告旭兢提供的间接证据作进一步综合分析,被告提供的证据证实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二点钟在公司对账,这是对原告陈述"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二点钟左右,被告到原告家中借5万元钱"的反证。对此,原告未有进一步的反驳理由,被告的间接证据可予采信。

其三,被告旭兢提供的.证人证词能够相互印证,证实原告与被告共同承接该装饰工程,并且双方于2001年1月17日下午一起到公司对账结算。这是对原告所称"没有和被告共同承接装饰工程"

及"这天下午原告一直在自己家中,没有去过公司"的又一反证。

其四,证人李泉的证词及出庭作陈述的证言,虽不能直接证明被告旭兢在被逼无奈之下写下"欠条",但证明了原告涂劳于当天下午到过公司、而且曾带人围攻殴打过被告。这是对原告陈述"这天下午原告一直在自己家中,没有去过公司"的进一步反证。对此,原告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和反驳。故该间接证据对案件具有证明效力,可予采信。

再有,上海长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词证明,原告涂劳房屋动迁时实际只拿到人民币9千多元。

这是对原告陈述"动迁时家中拿到动迁奖励款5万元"的再一反证。对案件同样具有证明效力,应予采信。

彭小萍法官据此依法作出了认证结论,遂判决对原告涂劳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原告涂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5

有欠条是否一定赢官司?这在司法实践中,一度成为争论的话题,总结出来的结论是:有欠条照样输官司。比如,因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非权利人而冒名诉讼等等。但,在有欠条的情况下,究竟权利人是否该输官司,作为审判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是非常慎重的。下面笔者就一起有欠条而输了官司的民间借贷案,浅谈一下自已的看法,供大家商榷:原告起诉要借款李某于2002年7月10日立给史某欠条一张,内容为:今欠史(名)人民币4000元,李(名)。……

被告辩称不应还庭审中李某辩称:原告所诉不是事实,欠条是其骗我写的,我不欠其钱。真实情况是:在2002年5-6月份,原告多次到我家找我,说其有个亲戚给其在烟台接了个工程,其找我,要求我带一、二十个会砌墙、抹灰的技术工到烟台去施工。我因原先并不认识原告,就说我与你没有交往,如带人去没工程干怎么办?你得预付点工资给我带去的人。原告又保证决不骗人等。到了7月10日,原告拿了4000元钱到我家,说凡是去烟台的人,每人预付300元,如到烟台没工程,你们转脸就走,来回车票算其的,预支的4000元也作废;如有工程就用这4000元抵工资。当时我就对原告说,这钱是你的,应该你发给大家,原告不同意,坚持要把钱交给我,叫我给他打个欠条,并说等到了工地,把支钱人的花名单交给他,就冲抵这4000元钱了,因此,我就按原告所说打了这张欠条。7月11日,我和其他的10名工人跟原告到了烟台,到了之后才知上当,根本没有工程,我就向原告索要欠条,原告说欠条留在家中了,我又叫其写个字据给我,但他不写,我就和他争吵起来,后来他就保证决不会向我要这个钱。7月16日,我们十一个人在烟台没有吃的,实在无法生活,而原告一去不回头,不知去向,不顾我们死活。万般无奈,我只得卖了身上佩带的一块玉佛,千方百计地带着同去的十人回到老家。综上,原告欺骗了我们,使我们蒙受了很大损失,他的4000元也均被我们去烟台的人取走,所以,原告起诉我是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出示了去烟台施工人员支钱花名册,并申请了十位证人出庭作证。一审判原告败诉一审法院经审理后,确认了被告辩称的主张,认为被告李某为原告史某出具的虽然是4000元的欠据,但原、被告之间并非是借贷关系,原告委托被告招集十余名工人去烟台施工,此款应认定为系原告为去烟台人员预付的工资和路费,且此款事实上也已被李某等十余名去烟台施工的人分别支取。而到烟台却并无原告事先许诺的施工工程,被告对此并无过错。原告要求被告偿还该款,并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故其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而上诉原告上诉称: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向上诉人借款4000元,有欠条为证,证人与被上诉人有利害关系,证言不能推翻原始书证,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消原判,并依法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二审判决维持二审法院查明:2002年7月史某通过他人介绍找李某带人去烟台施工,李某同意并要求史先支付路费。7月10日,史到李家将4000元交给李某,李某先向史出具了内容为:“烟台工程史(名)付工资(4000元)预付肆仟元,接收人李(名),2000.10/7号”的收条一张,史不同意写成收条,要求李写欠条,为此,李又书写内容为:“今欠史(名)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李(名),2002年.10/7号”的欠条一张。当日,李某将4000元支付给10名工人,7月11日,李带领该10人到烟台。到烟台后得知史并没有工程,此后在烟台也未找到工程。7月17日,李某等11人返回老家。2002年7月29日,史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欠款4000元,结果被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史某于2002年7月10日交给李某4000元,李某给其出具了收烟台工程预付工资的收据,史不同意,要求李给其出欠条,李按史要求为其出具了欠条,并将4000元支付给去烟台的人。现有11名工人的领款记录、证言及李某出具的收条相互印证,且史某也认可找李某带人到烟台施工的事实。现史某以李某出具的欠条为据,要求李某偿还欠款的理由不足,李某收到史某的款也已支付给同去的工人,因而,李某不应将4000元再退还给史某。史某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评析: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案件的性质问题,即本案是借贷纠纷,还是返还预付款纠纷,还是其他纠纷。根据原告的陈述和举证,双方是一种借贷关系或欠款关系;而根据被告的陈述和举证,双方是一种建立在劳务合同基础上产生的预付款纠纷。笔者认为,原被告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应知道自已行为的后果。从被告的辩称,可以证明被告立欠条并非是在原告的强迫或威胁下立的。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一二审法院均以借贷纠纷予以判决,而一审法院在本院认为中却又认定双方并非是借贷关系,从其分析的意见表明,其认定双方之间应为一种预付款纠纷,鉴于预付款已被工人领取,且原告存在违约行为,即原告并未提供工程给被告干,故,原告要求偿还该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从而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在审理查明中又查明了,被告是在给原告立收条被原告拒绝后才立的欠条,而原告在此前不欠被告款,原告给被告款时又明确了要立欠据,笔者认为,这足以证明本案双方之间借贷关系。关于被告提出的施工问题,原告没有否认找其带人施工,但从上诉理由看,却没有承认同意被告将所借款分给他人,从被告辩称的其让原告将钱分给工人而原告不同意看,亦表明原告是不愿意与其他人发生事务关系的。所以,即便被告将从原告手拿到的钱支付给了随其去施工的工人,这也只是被告个人与其他工人之间基于雇佣关系(被告找的人)而产生的付款行为。这不应成为被告拒付借款的理由。退一步说,本案若非为借贷关系,而为原、被告之间基于劳务合同产生的返还预付款纠纷,那么,在原告没有提供工程供被告施工后,因此给被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从预付款中扣除,如有剩余,则应退还原告,如不够弥补损失,被告还可要求原告赔偿。而从本案的一二审查明看,并没有查明被告因原告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数额,而均笼统地认定原告违约且款已分给工人,故不应再退还,从而驳回原告的请求。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假若此预付款不是4000元,而是10万元,难道基于原告的违约和款已被分,就无权要求退还了吗?从《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之规定看,作为违约方只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的数额是需要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的。就本案而言,被告所受的损失应为带工人前往烟台的交通、食宿和误工损失,而这些损失是否等于或超过4000元是不清楚的。从事实上看,被告等人的实际损失也是不足4000元的,所以,被告至少应将扣除损失之外的余款退还原告。  

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6

债务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债权人______借款,今欠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利息为______%。

债务人将______作为抵押,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此欠款还清。若不能及时还款,债权人可以将抵押物______变卖偿还。

债务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7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8

一、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 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做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二、正规欠条格式(举例)

今借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

*年*月*日

个人与个人欠条 篇9

兹欠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角整小写(_______元),

我公司承诺此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无条件还清欠款,并支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欠条为证

欠款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欠款人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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